『壹』 科技成果轉化的作用及難點表現在哪些方面
多年來,我國一直存在著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不力、不順、不暢的痼疾,創新和轉化各個環節銜接不夠緊密的現象。我國將科技成果加以轉化應用達到產業化的比例僅有約2%~6%,科技研發對經濟和社會的支撐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為實現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的目標,我國需要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科技成果轉化難在哪?
一是高校、科研機構有效供給不足。高校、科研機構是科技成果的主要來源,而大部分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是基於科研興趣或者是前沿熱點,沒有真正形成以需求為導向、以市場為依歸的研發模式。這造成科研人員的技術研發活動在立項階段就可能與市場需求不一致,導致具有轉化價值的成果比例不高。
由於不需要經歷市場競爭,高校院所的科研活動動力不足,難以與市場貼近,大部分科技成果很多時候與企業的現實需求是錯位和脫節的。導致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看起來十分豐厚,但真正能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成為有效供給的成果卻很少。
現行考核體系下「重研發、輕轉化」「重論文、輕專利」等現象仍然存在,這導致科研人員片面追求發表論文的數量,對轉化科技成果的市場意識和積極性都不強烈。大量科技成果僅僅成為課題或項目完成的標識而被束之高閣,未能通過轉讓、許可、技術作價入股、創辦企業等形式得到應用並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二。現在不能單純地就轉化談轉化,而是要面向市場,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中要承擔主體作用,形成科技成果從研發到市場化的渠道。但目前在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方面,90%以上的企業研發、轉化科技成果的動力能力不足。國企大而不強、外企強而不為、民企長而不大,中小企業大多處於產業低端,對成果轉化「有心無力」。
我國企業的主體是中小企業,最
需要技術支持,但總體來看又最缺乏技術創新和轉化的條件。中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90%以上的企業沒有研發活動,購買專利和改造生產線的能力弱,難以依靠科技進步經營企業。國有企業技術人才多,研發條件好,因考慮科技投入風險大、見效慢,一般只對現有的生產要求開展科研,一些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但要過一定時間見成效的科技成果難以在企業轉化和推廣應用。
『貳』 我國科技成果轉化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中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受制度、投入、市場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使科技成果轉化不暢,造成了科技成果轉化率、轉化效益和對經濟發展貢獻度偏低等局面。
(一)制度因素
科技成果轉化的制度因素是指對成果轉化起消極作用的制度或政策。主要包括科研立項體制、企業經營機制、職稱評定製度和成果評估及利益分配機制等4個方面。
1.科研立項機制
科研選題立項是科學研究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關系著科學研究能否順利進行,而且關繫到科學研究成果能否順利轉化。受傳統計劃經濟的影響,項目的立項和科研帶有強烈的行政色彩。科研經費長期以來一直由國家撥給,科研成果也是由國家組織鑒定,這在一定程度上「引導」著科研項目從選擇立項、確定研究的深度與方向到項目的評價等,大都是為了獲取相當級別的學術獎項,科技人員不必花費精力去考慮成果的轉化,更沒有必要為完成科技產品的後繼開發而在市場中苦尋商機,致使重研究輕轉化的問題嚴重。這樣,由於缺乏市場對科研成果應用價值的評判,大量的科研成果理論性強,但適用面窄,少有市場需求大、產業價值大的成果,對企業的吸引力降低,企業對科技成果轉化各方面的投入也相應減少,致使大量的成果「賦閑」與有錢找不到好項目的不平衡現象十分突出。
2.企業經營機制
在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產品的開發、設計、生產、擴散等,都是由政府控制的,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成為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的主體,政府則演變為宏觀經濟的調控者。企業功能的轉變由於處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時期,舊的科研體制阻礙著企業作為科技轉化主體作用的發揮。主要表現在:①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還留有計劃經濟的痕跡,現階段企業在戰略管理及決策上還受到政府及上級部門的約束,企業的自主權難以發揮。②企業的經營活動在很大程度還是受到政府的干預,眾多企業產權關系不明確,使他們缺乏技術創新的動力。③我國的科技主力主要集中於研究院所和高等院校,企業缺乏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的高科技人員,無法對科技成果的先進性、適用性、市場前景做出正確的分析。正是由於以上因素的存在,使企業缺乏依靠科技進步實現自身發展的動力,而是憑借現有的資源和工藝維持現狀或依賴生產資料投入量的增加片面追求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管理的決策者也往往不注重長期投入,致使企業的科技成果研究與轉化具有明顯的短期行為。
3.職稱評定製度
目前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的技術職稱評定指標體系一般都以科研論文(著作)發表數量和質量、科研成果獲獎數量等量化指標為依據,而且是必須達到一定標准才有資格參與職稱評審,對於是否申請專利、是否產生經濟效益卻不做要求,也沒有把這些指標作為晉升、評獎、計算工作量的條件之一。這一制度使得高校和科研院所將科研工作的重點放在科研成果的學術水平和獲獎登記上,促進了科研成果的產出量,但對成果轉化水平和質量則重視不夠,導致科研人員不注重市場信息收集與研究,缺乏對市場需求的認識,花費大部分時間和精力用於研究及其論文的撰寫,而少有精力考慮到科技成果的可行性、實用性、經濟性,研究成果與市場需求明顯脫節,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低下。
4.成果評估及利益分配機制
科技成果本質上是對科技開發研究的創造性的活動做出價值判斷的過程。我國雖然於2003年頒布了《科學技術評價辦法》,但該辦法對科學技術評價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僅做了原則性規定,再加之科技成果本身的成熟程度、市場未來的不可預知性以及缺乏權威的科技成果評價機構等原因,我國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尚不完善。評價方式上,重視對結果的評價,忽視對過程的評價,過分強調學術產出和學術水平從而產生了學術上的浮躁心理和急功近利現象。評價過程上,重視轉化前(科技的研究、開發、小試、論證)評價,忽視後期(科技的中試、轉讓、轉化、應用)評價,導致實驗室產品無法順利進入市場(歐陽迪,2010)。評價對象上,多以科技人員為主,忽視了從事科技成果推廣的廣大科研管理人員,使得懂技術、會管理、善經營的專門人才普遍缺乏(李建成,2008)。
利益分配是一個關系復雜的問題,牽扯到諸多的利害關系。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科技人員由於缺乏市場談判和交易經驗,在不完善的技術交易市場中常常處於劣勢,再加上市場信用、科技評價、法律法規等因素的約束,致使其利益難以得到真正的體現和尊重(李瑋,2006)。盡管國家已經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規,但缺乏配套的實施細則,協調和監督都十分乏力,造成供需雙方在價格和利益分配上有分歧,影響成果轉化的結果。
(二)投入因素
投入因素是指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在人力、財力、物力上投入的不充分。科技成果轉化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人才、物質條件等要素資源,並將各種要素資源進行優化配置,才能實現成果轉化。投入機制不健全會影響科技成果的有效轉化。
1.資金投入不足
資金是科技成果從實驗室轉向企業商品化的重要保證和前提。由於成果轉化是一項高風險、高投入、高收益、周期長的活動,決定了難以從常規的商業渠道中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對於高校和科研院所來說,自身並不具備自我轉化的資金實力;對於金融機構來說,處於安全的考慮,大多數願把資金借給一些有名氣、實力雄厚的大公司;對企業來說,面對承擔高風險的巨大壓力,企業希望通過有關政策與風險投資機構、金融機構共同承擔風險(劉海燕,2002)。沒有資金的支持,成果轉化就無從談起。實行市場經濟體制以來,我國的金融市場有了巨大發展,但尚未形成由國家、地方、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及其他組織或個人共同投資的多渠道、多層次的投融資體系,傾向於科技研發的風險投資依然較少,用於中試、商業化和產業化環節的資金更加有限,不利於科技成果的轉化。
2.高水平人才缺乏
人才是實現科技成果轉化的最關鍵要素。專業化科技推廣人才缺乏是我國科技成果轉化中較為普遍的問題。相關人員缺乏市場工作經驗,既不能對成果進行深層次的評估和咨詢,又不懂得市場營銷技術,對科技成果的轉化多以組織參加各種成果展覽、交易、信息發布會的形式進行,服務工作沒有深度,導致成果推不出去,資金引不進來,具有市場前景的科技成果多數停留在理論和實驗階段,難以成熟和應用,成熟的技術又難以迅速地搶占國內國際市場,經濟和社會效益沒有發揮。
3.技術及設備配置不合理
科技成果轉化的復雜性決定了其需要相關技術和設備的配套,包括科技圖書文獻資源的利用、大型儀器設備條件資源的共享等。目前科技圖書文獻資源和大型儀器設備資源主要集中在高校、科研機構,除了一些資金雄厚、有實力的大型企業外,一般中小企業很難承擔技術及設備的費用支出,但是高校、科研機構的科技資源多限於內部使用,外部企業很難共享其資源,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企業的科技成果轉化。
(三)市場因素
市場因素是我國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主要障礙。主要包括市場交易平台欠缺、中介服務機構不健全等方面。
1.市場交易平台欠缺
市場交易平台是科技成果轉化的技術保障。近年來,我國科技成果的技術市場從無到有獲得了一定的發展,科技信息交流會、技術交易會、通信技術網路、技術開發招標會等是我國主要的技術交易形式。但技術市場發育尚不完善,成熟度比較低,組織不夠健全,缺少區域性、全國性的信息網路(詹靜濤,林皎,1996),高校科技信息交流多為區域內流通,系統內循環,而與生產部門的供需信息交流還不暢,不能滿足技術交易需要。同時,科技成果轉讓法規不健全,管理不夠規范,對信息的真假、來源鑒定不夠,致使虛假信息介入市場,無法滿足客戶的需求。
2.中介服務機構不夠健全
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是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轉化、擴散科技成果和有效配置科技資源的重要渠道。雖然近幾年在國家的大力推動下,中介機構發展迅速,為科技創新和科技產業化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從整體上看,我國科技中介機構的發展仍處於起步階段。中介服務機構大多功能單一,結構不健全,服務能力較弱,提供信息服務不及時或缺乏准確性,導致科研機構的很多成果找不到需求者而無法實現轉化,企業需要的技術成果也找不到合適的供應者,無法實現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有力支撐。中介機構良莠不齊,服務能力差距較大,懂技術、懂經營、熟悉法律的技術人才嚴重匱乏,並且缺少專業的風險評估、技術評價、技術定價的能力,使得企業對於科技成果的價值風險很難做出判斷,市場實現困難(歐陽迪,2010)。因此,在發達國家的科技成果轉化過程日益依靠中介服務體系提供各種服務的情況下,我國中介服務及其機構卻從數量和功能上都遠遠不能滿足科技成果轉化的需要。
『叄』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存在哪些難點該如何解決
一、高校缺乏動力
科技成果轉化對高校教師評職稱、寫論文往往沒有多大幫助,科技成果轉化在應用科學技術研究課題中沒有考核指標。眾所周知,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是一個較為漫長費力的過程,如果轉化科研成果還不如多做幾個國家重點課題,那麼科研機構很難有足夠的動力去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二、企業對接高校困難
就目前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現狀來看,企業和高校對接非常困難,「很多高校技術要作價入股的話,流程大概要走半年到一年,企業『怨聲載道』,一些項目甚至根本就開展不下去。眾所周知,前沿科技往往具備較強的前瞻性,需要和時間賽跑,如果說因為對接困難,導致錯過了最佳時機,那麼科技成果的經濟價值就會大打折扣。
『肆』 成果轉化、應用、推廣情況及預期前景怎麼寫
預期成果是用戶在開始課題之前預想的研究成果,比如研究設備的,可能就是一設備,研究工藝的可能就是一新的工藝,配方等。成果表達形式可以是一篇學術論文,一個專利,一台設備,一套工藝流程等,具體在申報課題時有現成的格式。
基礎研究類項目最好不要寫預期成果轉化情況,因為一旦寫了,項目驗收時很可能就要考核,需要使用您的成果的單位提供使用證明、經濟效益等。如果訂定要求寫,本項目研究內容屬於應用基礎研究,項目實施期間形成的成果還達不到熟化,需要進一步根據生產實際來完善。
(4)產品成果轉化推廣障礙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所訂立的技術合同,從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的凈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獎勵和報酬,給予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應當申請對相關的技術合同進行認定登記,並依照有關規定提取獎金和報酬。
該辦法第六條規定,未申請認定登記和未予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國家有關政策。該辦法第七條規定,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可以持認定登記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批准後,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伍』 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存在哪些難點
改革開放四十年,我們篳路藍縷、砥礪前行,40年滄海一粟,我國最終實現了由封閉、貧窮、落後到開放、富強、文明的歷史轉變,我們14億中國人不僅填飽了肚子,更武裝了頭腦,中國科技事業突飛猛進,製造業也逐漸在由「中國製造」轉變為「中國創造」,我國各項前沿科技專利保有數量逐年增加。盡管如此,我們還是應該保持一個清醒的頭腦,要知道我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率仍然偏低,也就是說相當一部分前沿科技成果仍處於「紙上談兵」的階段,無法轉化為生產力。
眾所周知,前沿科技成果多掌握在各類高校以及科研機構手中,而企業內部的研究開發機制相對薄弱,據相關統計表明,截止到2018年六月,游離於企業之外的各類科研機構近6000家,科研機構雖然研發能力較強,但是市場嗅覺較弱,並且資金也不充裕,金智創新認為科研機構和企業缺乏溝通是導致我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率偏低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