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學具體是一門什麼學科
法學(英文:law,science of)研究法這一特定社會現象及其發展規律的社會科學。又稱法律學或法律科學。其研究對象包括法的產生、本質、特徵、形式、發展、作用、制定和實施以及與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等一系列問題。法學是社會科學中一門特殊的科學,研究「法」這一特定社會現象及其規律。法學肯定法律對於社會的制約和調整。從而,法學成為教育全體人民遵紀守法,具有特殊的價值。法學思想最早淵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哲學思想。法學一詞,在中國先秦時被稱為「刑名之學」,自漢代開始有「律學」的名稱。在西方,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Ulpianus)對「法學」(古代拉丁語中的Jurisprudentia)一詞的定義是:人和神的事務的概念,正義和非正義之學。現代的法學,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學。但是關於法學與科學的關系有不同的看法,這主要涉及價值論的研究是不是科學的問題。法學詞源 1.「法學」這一用語的拉丁文Jurisprudentia ,至少在公元前3世紀末羅馬共和國時代就已經出現,該詞表示有系統、有組織的法律知識、法律學問。古羅馬法學家曾給「法學」下過一個經典性的定義:「法學是關於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識;是關於正義和非正義的科學。」德文、法文、英文以及西班牙文等西語語種,都是在Jurisprudentia的基礎上,發展出各自指稱「法學」的詞彙,並且其內容不斷豐富,含義日漸深刻。 2.關於法律問題的學問,在我國先秦時期被稱為「刑名法術之學」,或者「刑名之學」。 據考證,雖然「律學」一詞的正式出現,是在魏明帝時國家設立「律博士」以後,但是,自漢代開始就有了「律學」這門學問,主要是對現行律例進行注釋。我國古代「法學」一詞最早出現於南北朝時代,然而,那時所用的「法學」一詞,其含義仍接近於「律學」。中國古代的「法學」一詞與來自近現代西方的「法學」概念有著很大區別。 3.現代意義上的漢語「法學」一詞,最早由日本輸入。日本法學家津田真道於1868年首次用來對應翻譯英文Jurisprudence , Science of Law以及德文 Rechtswissenschaft等詞彙並對之作了詳細說明,該詞於「戊戌變法」運動前後傳入我國。 http://ke..com/view/37354.htm
㈡ 法學專業的課程
主要課程: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見習、法律咨詢、社會調查、專題辯論、模擬審判、疑案辯論、實習等。
(2)刑事證據學網路培訓擴展閱讀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㈢ 請問:廣西師范大學法學大一大二的課程明細
[編輯本段]法學的分科
1、法學劃分分支學科的應堅持的標准(堅持三個結合)
1.1對象和方法的結合
1.2類別和層級的結合
1.3現實和理想的結合
2、法學體系中的四大類分支學科
2.1理論法學
即:從總的方面探求法學研究對象的各種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則和基本規律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註:理論法學主要不是從認識論的角度劃分出來的結果,而是依據法學的研究對象和方法劃分出來的。那些研究對象比較抽象、研究方法偏重於理論分析的分支學科基本都可列為理論法學,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學。如果一國法學體系中不設綜合法學這個大的部類,那諸如立法學、法社會學、法解釋學、比較法學等也可視為理論法學。法學邊緣學科中側重於理論研究的也可列為理論法學。
2.2應用法學
即:旨在直接服務法律實際生活、幫助解決法律實際問題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註:應用法學的研究對象主要是法律實際生活中的經驗材料,其比之理論法學更具有實踐性,它是理論法學的具體化,也是理論法學的資料淵源。但應用法學並非沒有理論,其產生的理論不是用來起跨學科的普遍指導作用,而是為解決本應用學科的實際問題服務的。應用法學的代表性學科是各種部門法學,如憲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程序法學等等,有關法律實務的分支學科,法學邊緣學科中側重於解決實踐問題的分支學科也可列入應用法學。
2.3歷史法學
即:專門研究法、法的現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中的歷史問題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註:歷史法學之所以作為法學體系中的一個專門的類別,主要因為它既包括理論內容(即論從史出),也包括應用內容(即古為今用、推陳出新)。歷史法學主要研究歷史上不同國家、不同歷史類型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研究研究這些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實質、內容、形式、特點及其產生、發展、消亡的規律等。它主要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學、中外法律思想史學、法學史學。
2.4綜合法學
即:具有相當大的跨越性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註:綜合法學有兩個顯著特徵:其一,它的研究對象跨越多種甚至各種法學分支學科;其二,理論、應用和歷史不是各有側重,而是三者兼容並包。法學總論或概論之類是典型的綜合法學。同時也包括立法學、法社會學、法解釋學、比較法學、國際法學等。
3、法學的具體分支學科
法學可以分為很多分支學科,主要有:
①理論法學,又稱基礎法學。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規律。中國法律院系為這個學科開設的課程稱為法學基礎理論(簡稱法理學)。
②法律史學。可分為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
③國內法學。指一國各部門法學,包括憲法學、行政法學、民法學、經濟法學、勞動法學、環境法學、刑法學、訴訟程序法學以及軍事法學等。憲法是一國的根本法,因此,在國內法學體系中,憲法學佔有主導地位。
④國際法學。包括國際公法學、國際私法學和國際經濟法學等。
⑤立法學。研究立法原則、規劃、立法體制、立法風格、立法程序、立法技術以及法律匯編、立法評價等問題。
⑥法律解釋學。對法律條文的內容和文字進行闡釋,相當於中外歷史上所稱的注釋法學。
⑦法社會學。通常指通過社會現實問題研究法律的社會功能、實行和效果等問題。
⑧比較法學和外國法學。比較法學是對不同國家(或特定地區)法律(包括本國法和外國法之間,外國法之間)的比較研究。因此,比較法學和外國法學密切聯系。
⑨法學和自然科學、技術科學或其他社會科學之間的一些邊緣學科 。如科技法學 、 法醫學 、司法鑒定學、司法精神病學、法律統計學等。
在每一獨立的分科中,又可再劃分為不同層次的較低的分科。而在各分科中,每個國家的法學都總是以研究本國現行法為重點的。
附註:中國學科分類國家標准/820
理論法學
法理學
法哲學
法律邏輯學
法律社會學
立法學
法律心理學
法律教育學
法律史學
法制史
法律思想史
法律解釋學
比較法學
外國法學
部門法學:六法全書
憲法學
行政法學
民事法學
民法學
經濟法學
勞動法學
環境法學
婚姻法學
知識產權法學
金融法學
訴訟法學
民事訴訟法學
行政訴訟法學
刑事訴訟法學
刑事法學
刑法學
司法鑒定學
刑事偵察學
軍事法學
安全法學
國際法學
國際公法學
國際私法學
國際經濟法學
國際刑法學
國際環境法學
國際知識產權法學
國內法學
訴訟程序法學
邊緣學科
法律信息學
法經濟學
科技法學
法醫學
司法精神病學
法律統計學
犯罪偵查學
證據學
刑事證據學
民事證據學
行政證據學
法律系統工程學
交叉學科
網路法學
新聞法學
交叉法學科專題
㈣ 我想當律師 想考法律系 要考幾門課呢
法學分類-中國學科分類國家標准
理論法學
法理學
法哲學
法律邏輯學
法律社會學
立法學
法律心理學
法律教育學
法律史學
法制史
法律思想史
法律解釋學
比較法學
外國法學
部門法學:六法全書
憲法學
行政法學
民事法學
民法學
經濟法學
勞動法學
環境法學
婚姻法學
知識產權法學
金融法學
訴訟法學
民事訴訟法學
行政訴訟法學
刑事訴訟法學
刑事法學
刑法學
司法鑒定學
刑事偵察學
軍事法學
安全法學
國際法學
國際公法學
國際私法學
國際經濟法學
國際刑法學
國際環境法學
國際知識產權法學
國內法學
訴訟程序法學
邊緣學科
法律信息學
法經濟學
科技法學
法醫學
司法精神病學
法律統計學
犯罪偵查學
證據學
刑事證據學
民事證據學
行政證據學
法律系統工程學
交叉學科
網路法學
新聞法學
交叉法學科專題
㈤ 我在吉林省,想參加自考本科,請問網上那可以查到都有什麼專業考試科目
目前,全國自考辦公布了2006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考課程安排及有關事項。
一、統考專業
2006年共安排84個統考專業。2006年新開考了勞動和社會保障(專科,專業代碼020231)、勞動和社會保障(獨立本科段,專業代碼020232)、物流管理(專科,專業代碼020228)、物流管理(獨立本科段,專業代碼020229)、電子政務(專科,專業代碼082217),電子政務(獨立本科段,專業代碼082218)、調查與分析(獨立本科段,專業代碼020121)等七個專業。其中勞動和社會保障、調查與分析、物流管理專業的部分課程已在2005年予以安排。法律專業(獨立本科段,專業代碼030117)按法律專業(專科、本科)的課程安排考試。
二、專業和課程變更情況
1.2006年停止開考臨床醫學專業(專科,專業代碼100301)、中西醫結合(農村中醫醫療)專業(專科,專業代碼100501)、中醫學專業(本科,專業代碼100504和100505),2006年不再安排統一考試。
2.在2005年有61門統考課程已轉為省級命題課程。特殊教育(專科,專業代碼040111)、涉外秘書(專科,專業代碼050103)、統計(獨立本科段,專業代碼020102)三個專業的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已轉為省級命題課程,從2006年起對這三個專業的課程不做安排。
3.根據關於規范自學考試法學類專業部分課程名稱、代碼和學分的通知的要求,法學類專業的憲法學、法理學、金融法和婚姻家庭法等四門課程從2006年按新代碼安排考試。
三、大綱和教材變更情況
為適應社會的發展,全國考辦已經安排對內容明顯滯後的部分課程自學考試大綱和教材進行重編。2006年有58門課程考試使用新編的大綱和教材:計算機應用基礎(4學分,課程代碼0018)、法學概論(6學分,課程代碼0040)、對外經濟管理概論(5學分,課程代碼0053)、中國對外貿易(4學分,課程代碼0092)、外貿函電(4學分,課程代碼0094)、經貿知識英語(6學分,課程代碼0095)、外經貿經營與管理(4學分,課程代碼0101)、世界市場行情(4學分,課程代碼0102)、企業管理概論(5學分,課程代碼0144)、企業經營戰略(6學分,課程代碼0151)、房地產法(3學分,課程代碼0169)、憲法學(4學分,課程代碼5679)、律師執業概論(5學分,課程代碼0224)、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4學分,課程代碼0228)、經濟法概論(6學分,課程代碼0244)、國際經濟法概論(6學分,課程代碼0246)、國際私法(4學分,課程代碼0249)、保險法(5學分,課程代碼0258)、刑事訴訟法學(4學分,課程代碼0260)、行政法學(5學分,課程代碼0261)、法律文書寫作(3學分,課程代碼0262)、行政管理學(6學分,課程代碼0277)、英語國家概況(4學分,課程代碼0522)、英語閱讀(二)(6學分,課程代碼0596)、電子商務法概論(6學分,課程代碼0996)、警察組織行為學(5學分,課程代碼0859)。犯罪學(一)(3學分,課程代碼0235)、公安秘書學(5學分,課程代碼0355)、公安管理學(8學分,課程代碼0356)、治安管理學(6學分,課程代碼0357)、保衛學(5學分,課程代碼0359)、警察倫理學(6學分,課程代碼0369)、刑事證據學(6學分,課程代碼0370)、涉外警務概論(5學分,課程代碼0373)、資料庫及其應用(4學分,課程代碼2120)、計算機網路技術(4學分,課程代碼2141)、計算機應用技術(5學分,課程代碼2316)、計算機組成原理(4學分,課程代碼2318)、操作系統概論(4學分,課程代碼2323)、計算機網路管理(3學分,課程代碼2379)、混凝土結構設計(8學分,課程代碼2440)、鋼結構(5學分,課程代碼2442)、創新思維理論與方法(6學分,課程代碼3298)、廣告運作策略(4學分,課程代碼3299)、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制建設(6學分,課程代碼3313)、勞動和社會保險統計與計算機應用(6學分,課程代碼3320)、勞動和社會保險業務案例分析(3學分,課程代碼3321)、勞動經濟學(8學分,課程代碼3323)、社會保障國際比較(8學分,課程代碼3326)、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與監督(8學分,課程代碼3327)、公共管理(8學分,課程代碼3328)、流體力學(5學分,課程代碼3347,替代水利學課程代碼2444)、物流數學(6學分,課程代碼5361)、物流英語(7學分,課程代碼5362)、物流會計(4學分,課程代碼5364)、國際物流導論(4學分,課程代碼5372)、物流企業財務管理(5學分,課程代碼5374)、物流管理軟體操作(4學分,課程代碼5381)。其中中國對外貿易、外經貿經營與管理、世界市場行情、房地產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經濟法概論、混凝土結構設計、流體力學等8門課在2006年10月考試中使用新編的大綱、教材組織命題。在其前的考試中仍按照原大綱、教材組織命題。凡在當年首次使用的新考試大綱和教材或修訂後首次啟用的新考試大綱和教材,均在文件的附件四統考課程使用大綱、教材目錄的課程名稱欄中加註★,以示區別。
四、統考課程安排
1.2006年全國統考課程安排仍以四月、十月為主,並保持相對穩定。一月和七月的考試作為四月、十月考試的補充,由省考辦根據本省的具體情況決定。
2.為協調正常考試安排、單獨申報課程考試安排和商務管理(本科段)、金融管理(本科段)考試安排,從2006年下半年起,對再保險學(課程代碼0085)、風險管理(課程代碼0086)、高級財務管理(課程代碼0159)、會計制度設計(課程代碼0162)、國際財務管理(課程代碼0208)、市場營銷策劃(課程代碼0184)、商品流通概論(課程代碼0185)等7門課程考試時間安排做微調。
㈥ 網路培訓被騙!
鑒於人數眾多,建議及時報警處理,對方惡意騙取錢財的話,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內的。
刑法規定
1.犯本罪容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
司法解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㈦ 濟南自考培訓站的聯系方式
山東省濟南市自學考試辦公室辦公系統一覽表
2005-6-14
一、濟南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科:(電話:6111575)
①負責考務科工作的全面管理
②負責各類學歷教育考試的組織
學歷教育考務、考籍:(電話:6111577)
①考試檔案的管理、轉出和轉入
②畢業證書的審定、辦理、發放
③畢業、實踐環節的報名
④學位手續的辦理
⑤免考手續的辦理
⑥考點、考場安排
⑦考試成績統計、發放
⑧准考證的辦理
計算機房:(電話:6111576)
①各類考試的計算機管理
②濟南自考信息網的管理
非學歷教育社會證書考務:(電話:6111579)
①全國計算機等級
②全國公共英語等級(PETS)
③全國劍橋少兒英語
④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NIT)
⑤中小學信息技術等級考試
教材:(電話:6043647)
①各類自考教材的發行、銷售
社會助學:(電話:6111587)
①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的管理、評估、年檢。
行政:(電話:6111585)
①自學考試內部行政事務
宣傳:(電話:6111581)
①自學考試的日常宣傳及各類宣傳活動的組織安排
接待室:(電話:6111580)
①自學考試各類問題的解答,接受考生咨詢
濟南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地址:濟南市經三緯一路82號
郵政編碼:250001
二、濟南市各縣(市)區自學考試辦公室
歷下區自考辦——地址:歷下區按察司街66號——電話:6553648
市中區自考辦——地址:市中區大緯二路162號——電話:2025962
槐蔭區自考辦——地址:槐蔭區南大槐樹北街209號——電話:7106647
天橋區自考辦——地址:天橋區小緯北路9號——電話:6928280
歷城區自考辦——地址:歷城區辛祝路68號——電話:8023790、8023791
章丘市自考辦——地址:章丘市心家路29號——電話:3212772
長清區自考辦——地址:長清區新城靈岩路——電話:7222260
平陰縣自考辦——地址:平陰縣城——電話:7889101
濟陽縣自考辦——地址:濟陽縣城——電話:495
商河縣自考辦——地址:商河縣教委——電話:4883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