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教育部官網
國家教育部官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要職責如下:
1、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並監督實施。
2、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指導全國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5、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訂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准,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6、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直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制定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和教學指導文件,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高等學校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負責「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實施和協調工作,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7、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國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8、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9、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和穩定工作。
10、主管全國的教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准並指導實施,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11、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12、規劃、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協調、指導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和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13、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制定出國留學、來華留學、中外合作辦學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劃、協調、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14、擬訂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制訂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15、負責全國學位授予工作,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負責國際間學位對等、學位互認等工作。
16、負責協調我國有關部門開展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教育、科技、文化等領域國際合作,負責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秘書處及相關機構、組織的聯絡工作。
17、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1)教育部國家級示範培訓網路平台擴展閱讀
教育部司局機構設置如下:辦公廳、政策法規司、發展規劃司、綜合改革司、人事司、財務司、教材局、基礎教育司、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高等教育司、教育督導局、民族教育司、教師工作司、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思想政治工作司、社會科學司;
科學技術司、高校學生司、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港澳台辦公室)、巡視工作辦公室、直屬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秘書處。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教育部司局機構設置
Ⅱ 國家承認的學歷網上教育機構有哪些
什麼是網路教育
網路教育現在也叫遠程教育,是指在網路環境下,以現代教育思想和學習理論為指導,充分發揮網路的各種教育功能和豐富的網路教育資源優勢,向受教育者和學習者提供一種網路教和學的環境,傳遞數字化內容,開展以學習者為中心的非面授教育活動。
目前國家教育部批准68所高等學校開展網路教育(現代遠程教育)試點,對這68所高校培養的達到本、專科畢業要求的網路教育學生,由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後,國家予以承認。報讀網路院校是很多社會人士(主要是在職人員)提升學歷的首選!
教育部自1999年啟動網路教育試點工作以來,對網路教育試點工作各方面做了嚴格的規范和要求。目前教育部批准了68所院校開設網路教育院校,對於達到畢業要求的網路教育學生,由獲批開展網路教育院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的學歷證書,證書電子注冊後,國家予以承認。該68所網路教育試點院校有(按地區分類):
廣 東 3所
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
北 京 18所
清華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方交通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北京語言大學、北京廣播學院、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央音樂學院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遠程教育學院
上 海 8所
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第二醫科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華東師范大學
東 北 7所
東北大學、東北農業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大連理工大學、中國醫科大學、東北財經大學
四 川 6所
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四川農業大學
湖 北 5所
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理工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武漢大學
陝 西 4所
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陝西師范大學
江 蘇 3所
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江南大學
福 建 2所
廈門大學、福建師范大學
湖 南 2所
湖南大學、中南大學
Ⅲ 國家教育部關於網校取消的規定
網校有很大優勢,不會取消。
有管理暫行辦法:
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網站和網校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文單位:教育部
文號:教技[2000]5號
發布日期:2000-7-5
執行日期:2000-7-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國務院有關部委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促進互聯網上教育信息服務和現代遠程教育健康、有序的發展,教育部制訂了《教育網站和網校暫行管理辦法》,現印發你們,並自即日起施行。
附件:
細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互聯網上教育信息服務和現代遠程教育健康、有序的發展,規范從事現代遠程教育和通過互聯網進行教育信息服務的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暫行管理辦法。
第二條現代遠程教育和教育信息服務是我國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現代遠程教育和教育信息服務必須遵循國家的教育方針。
第三條教育網站是指通過收集、加工、存儲教育信息等方式建立信息庫或者同時建立網上教育用平台與信息獲取及搜索等工具,通過互聯網服務提供單位(ISP)接入互聯網或者教育電視台,向上網用戶提供教學和其他有關教育公共信息服務的機構。
第四條教育網校是指進行各級各類學歷學位教育或者通過培訓頒發各種證書的教育網站。
第五條教育網站和網校凡利用衛星網路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必須經由中國教育電視台上星。
第六條教育網站和網校可涉及高等教育、基礎教育、幼兒教育、師范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繼續教育及其他種類教育和教育公共信息服務。
第七條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按與面授教育管理對口的原則負責對教育網站和網校進行審批和管理,並報教育部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第八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報開辦教育網站和網校,必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開辦。已開辦的教育網站和網校,如未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應及時補辦申請、批准手續。未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不得擅自開辦教育網站和網校。
第九條開辦各類教育網站,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必要的資金及資金來源的有效證明。
(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開辦教育網校,除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是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與所辦網校相同類型教育活動資格的事業法人,或者是與該機構合作並由其提供質量保證的事業法人或者企業法人組織。
第十一條申請開辦教育網站和網校的機構(以下簡稱申辦機構)應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開辦(或確認)教育網站和網校的書面申請。包括:教育網站和網校的類別、網站和網校設置地點、輔導站設置地點(如果設置)、預定開始提供服務日期和申辦機構性質、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負責人及其身份證號碼、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二)本辦法第十條所述基本條件證明。
(三)申辦機構概況。
(四)由學校與企業合資開辦教育網站和網校的,應該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者驗資報告。
(五)由學校與企業合資開辦教育網站和網校的,應提供申辦機構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書等文件。
(六)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二條申請開辦教育網校,還應提供開辦教育網校的辦學條件,包括教學大綱、教學管理手段、師資力量、招生對象和資信擔保證明等資料。
第十三條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兩次受理申辦機構的申請材料。如發現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應在10個工作日內文字通知申辦機構限期補齊,逾期不補齊或者所補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者,視為放棄申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經初步審查合格後正式受理申請,在正式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辦機構。
第十四條已獲准開辦的教育網站和網校,如果開辦者主體或者名稱、地點等需要變更的,應在變更前20個工作日內向負責批準的原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對新的承辦主體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後方可辦理變更報批手續。
第十五條已獲准開辦的教育網站和網校應在其網路主頁上標明已獲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信息,包括批準的日期、文號等。
第十六條凡獲得批准開辦的教育網站以企業形式申請境內外上市的,應事先徵得教育部同意。
第十七條已獲准開辦的教育網站和網校,由教育部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教育網站和網校應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在網路上製作、發布、傳播下列信息內容:
(一)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製品、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和教唆犯罪等;
(四)煽動暴力;
(五)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動聚眾滋事;
(六)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八)計算機病毒;
(九)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發現上述有害信息內容,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十九條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面向社會公開的公益信息,任何教育網站和網校不得進行有償服務。
第二十條未經教育部批准,教育網站和網校不得冠以「中國」字樣。凡冠以政府職能部門名稱的教育網站,均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通報批評、取消教育網站和網校開辦資格等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境外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參與教育網校建設的,根據中外合作辦學的有關規定並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有關教育網站和網校收費標准與辦法,由開辦機構提出申請,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商物價管理部門確定;對跨省區辦學單位的收費,由開辦機構商所服務區域的物價主管部門確定。
第二十四條凡現有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准。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教育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來自:網路。
Ⅳ 國家教育部網站
國家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e.cn/。
必須要獲得國家正式文憑考試專科或者自學考試的專科文憑才能參加專生本考試。
拓展資料:
國家教育部的主要職責:
一、 研究擬定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草案。
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測全國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國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中等和初等學校的統編教材;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五、 統籌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學校設置標准,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制定學科專業目錄、教學基本文件,指導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高等教育評估工作;負責"211工程"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六、 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七、 規劃並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 主管全國的教師工作,制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准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准;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
九、 統籌管理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制定各類高等學校招生計劃;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歸口管理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十、 規劃並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宏觀指導高等學校的高新技術應用研究與推廣、科研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協調並指導高等學校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國防科技攻關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的發展建設。
十一、 統籌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擬定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劃並協調、指導對外漢語教學工作;指導我駐外教育機構的工作。負責協調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
十二、 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三、 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制定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
十四、統籌規劃學位工作,起草有關學位工作的法規;負責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負責國際間學位對等、學位互認等工作;承辦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 負責協調「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各委員單位及其他部門、機構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負責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亞太地區辦事處、駐京辦事處的聯系與交流;負責與我國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常設代表團的聯絡並指導其工作。
十六、 承辦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事項。
十七、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中國教育部網路免費課堂怎麼看
網路免費課堂那自然而然的就是直接點擊進中國教育部網站上面就可以了,上面有相關的免費課堂的那些標題標志,點擊進去就可以觀看了呀
Ⅵ 網路學習平台的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嗎
自1999年以來,教育部批准67所普通高校學校和中央廣播電視大學開展現代遠程教育試點工作版,允許上述68所試點高校在權校內開展網路教學工作的基礎上,通過現代通信網路,開展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對達到本、專科畢業要求的學生,由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後,國家予以承認。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經教育部批准開辦遠程教育的高校有自主辦學的權利,自主制定計劃、自主招生、自主出題進行入學考試,頒發何種畢業文憑也由高校自主決定,所有開辦的專業均能授予學位。這些文憑和學位國家均正式承認,並參加全國學歷文憑網上「電子認證注冊」。
教育部網站上也有對於遠程學歷證書承認的原文「網路教育學院應實行學分制。學歷教育的學分有效期和修業年限由學校決定。對達到本、專科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何種形式的畢業證書,由學校慎重研究後自行決定;學歷證書由學校自行印製,並實行電子注冊制度,注冊辦法另行規定;電子注冊後,國家予以承認。」
Ⅶ 怎樣登入教育部全國青少年普法網
可以打開教育部全國青少年普法網的官方網站,然後點擊注冊賬號,在注冊賬號的界面中輸入相關的賬號信息以後完成注冊就可以登錄了。具體的登錄方法如下:
1、打開教育部全國青少年普法網官方網站,點擊右上角的注冊按鈕。
Ⅷ 國家教育部投訴網站
陝西省西咸新區秦漢新城平陵鄉平陵中學,以強制剪頭發來威脅長頭發的男生女生,且多次辱罵和體罰長頭發的男生女生,這已嚴重威脅未成年人的身體健康權
Ⅸ 國家教育部電教辦計算機證書查詢網址多少
國家教育部「崗位任職合格證書」(Station Incumbency Certification ,英文縮寫為「SIC」)項目,是為社會培養實踐能力和管理能力結合的管理型技術人才為主要特色、全國性的培訓認證項目。SIC資格認證項目所有課程的考試大綱都經過反復研究,經專家委員會批准。大綱統一、教材統一、考試平台統一、評判統一。通過SIC培訓網 ( )可查詢SIC的資格證書。為了更加專業、規范地普及計算機教育,培養更多的各類計算機應用型人才,國家教育部電教辦在全國設立了唯一一所計算機培訓基地,並推出與此相適應的(配套)國內最權威的計算機崗位任職能力考試,所頒發的證書為《崗位任職合格證書》,簡稱SIC,它是根據不同行業應用計算機的不同程度和需要確定的,劃分崗位,分別考核。 中國計算機函授學院是國家教育部下文指定的教育部電教辦計算機教育培訓基地,是SIC證書的全國考試認證管理中心。 SIC證書是對持有人計算機崗位任職能力最具權威性的證明,也是持有人求職、任職和用人單位錄用的主要參考依據,全國通用,該證書突出顯示工作崗位電腦技能。因此也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目前各計算機崗位任職人員均要求持有該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