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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教育培訓合同管轄

發布時間:2021-04-01 07:30:30

⑴ 被異地網路培訓機構詐騙,必須到培訓機構所在的法院起訴嗎

我被位於外地的培訓機構欺騙,請問能否在我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該培訓機構? 我戶口所在地和長期居住地均為寧夏銀川,2019年夏天前往上海市楊浦區五角場名為「上海英才進修學院同理心教育」的培訓機構學習外語時遭遇違規辦學和欺詐,不僅沒有完成學習,還給我造成一定經濟損失,因對方一直拒絕退還我學費並賠償我的經濟損失,我決定起訴該培訓機構,要求對方退還我的學費,並賠償給我此次上海之行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
因為我是要求還款的一方,請問我是否可以在寧夏銀川的法院起訴該培訓機構,還是一定要去上海市楊浦區法院絡詐騙,能在受害者所在地法院起訴外地的詐騙公司嗎? 本人是浙江杭州的,詐騙公司是湖南省的,我能在浙江杭州法院起訴湖南的詐騙公司嗎?
法院會受理嗎?
網路詐騙,能在受害者所在地法院起訴外地的詐騙公司嗎?如果培訓機構存在涉嫌虛假宣傳,沒有培訓資質,捆綁、強制貸款,培訓合同有免除自己責任、擴大你方責任的霸王條款等,還是違法的
貸款機構存在高額利息、強制貸款等行為的,還是違法
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培訓協議和貸款協議的取消(應該叫解除合同),除了雙方合議解除外,就需要看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了。
建議咨詢專業律師!網路上有很多律師咨詢,而且大部分是公益的不收費!你可以上網查下聯系方式,聯系一下!說明你個人的情況,咨詢准確以後就知道了。協議,有以下幾種方法可以解決:

1,與該機構協商退款,雙方做出各自的讓步減少訴訟帶來的時間還金錢成本上的消耗

2,達不成協議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表明該機構違約給你帶了的損失,請求法院判決該機構退還你的定金,並且可以要求其賠償一些違約金。

3,機構退款但是扣錢的行為並不合理,即便是你沒有了單據,但是該機構肯定也有你交款的證明,並不能因為你丟失單據而扣錢。

(1)網路教育培訓合同管轄擴展閱讀

消費者可向消費者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向責任者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協會在接到投訴後,將消費者投訴的問題轉交到被投訴單位,並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問題的處理與答復;或轉請有關行政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解決。對一些重要的投訴,消費者協會還將會派人進行調查、解決,了解有關政策和法規,向消費者作一定的解釋工作。

消費者的投訴都要以文字材料為准,包括所購商品的名稱、規格、牌號、數量、價格、購買時間、購買地點或經銷單位、生產單位的地址和名稱,或註明是無生產單位和地址的商品及各有關票據的復印件;同時,把投訴人的姓名、詳細地址和郵政編碼以及同經銷單位或生產單位交涉的經過等內容寫清楚。在沒有經過消費者協會同意時,不要郵寄票證、原始單據及實物,以防遺失。

參考資料:網路——消費者權

⑵ 教育培訓合同糾紛需要主體資質嗎

具體案情來定。主要看是否是合同關系。至於主體是誰不重要。

⑶ 一個培訓機構受什麼管轄約束

培訓機構管轄要看審批這個培訓機構的是那個行政主管部門,目前培訓機構專的審批有兩個屬渠道,一個是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另外一種是教育部門審批的教育培訓機構。如果是勞動保障部門批准成立的,那麼就必須按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規范要求開展培訓業務,並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如果是教育部門批準的,那麼接受教育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業務管理。

⑷ 報網路教育被騙了,合同丟了怎麼辦

報網路教育被騙了,合同丟了怎麼辦?你這本身就是網路教育,被騙了,合同還得弄丟了,那能怎麼辦呢?沒有證據了,就即便是現實中做生意,你合同丟了也沒有辦法呀

⑸ 網路教育無法畢業改投訴哪個單位是學校還是所在地的報名中心

主要看你在哪裡報名的,沒畢業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是個人原因投訴是沒用的,學校的問題可以向學校反應,如果沒解決,向教育局投訴;你在機構報名的就向工商教育等部門投訴。

⑹ 互聯網教育培訓侵害消費者權益,這塊歸哪個單位管轄投訴和舉報渠道是那些尚德教育退款難無良的企業!

一般消費行為都歸當地工商部管理,遇到消費維權可向當地工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檢舉。對於教育培訓類,應該還可以向當地主管教育的部門投訴舉報。
另外,維權注意留存證據,並且客觀實際的反應問題情況。

⑺ 社會上的教育培訓機構歸國家哪個職權部門管

社會上的教育培訓機構,
應該全歸國家教育部管理。
沒有什麼教育分支機構,
來管理社會上教育培訓機構。
但現在不論辦什麼教育培訓機構,都有正規的資治才行,沒有就是無照所辦。
行不通的。

⑻ 教育培訓合同糾紛

無論是孩子參加課程培訓還是成年人類型的培訓,本質上均屬於教育培訓合同性質,近年來,基於教育培訓合同引發的糾紛不斷,那麼遇到糾紛應該怎麼辦呢...

⑼ 網路合同訴訟管轄地有哪些法律規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合同或者財產糾紛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轄,以下是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⑽ 北京網路教育培訓機構的主管部門是哪些比如中大網校的主管部門。

培訓機構屬於企業,你可以向工商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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