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路推廣費是否計入成本
肯定要計入成本的,不管是360推廣還是網路推廣都是一筆很大的開銷,對於小公司來說,更是要計入成本了。謝謝!
㈡ 公司在百度上的推廣費用是否作為廣告費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是否調整
網路媒體的推廣費用應歸屬廣告費。
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㈢ 企業收到的推廣服務費屬於所得稅納稅調整項目嗎
企業收到的推廣服務費屬於銷售費用,不屬於所得稅納稅調整項目。如果是廣告宣傳費,則超過部份為所得稅納稅調整項目。
㈣ 這個廣告費用是否應該在所得稅匯算時進行調整
第四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補充:原所得稅實施細則規定:
第四十條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2%的,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糧食類白酒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因行業特點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准。
第四十一條 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應與贊助支出嚴格區分。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廣告是通過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製作的;
(二)已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
(三)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同時調整部分行業廣告費用所得稅前扣除標准
一、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葯、食品(包括保健品、飲料)、日化、家電、通信、軟體開發、集成電路、房地產開發、體育文化和傢具建材商城等行業的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二、從事軟體開發、集成電路製造及其他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互聯網站,從事高新技術創業投資的風險投資企業,自登記成立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
三、上述高新技術企業、風險投資企業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長型企業,經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核批准,企業在拓展市場特殊時期的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或適當提高扣除比例。
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行業管理規定不得進行廣告宣傳的企業或產品,企業以公益宣傳或者公益廣告的形式發生的費用,應視為業務宣傳費,按規定的比例據實扣除。
㈤ 業務宣傳費,廣告費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中按多少比例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注意廣告費和宣傳費是合並計算的。
㈥ 網上商城,推廣者有收入,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你好,2018年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台以來第七次大修。[1]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依據決定草案,基本減除費用標准擬確定為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稅率級距不變。[2]
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基本減除費用標准調至每月5000元[3],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
㈦ 百度推廣開的技術服務費的發票企業所得稅稅前有扣除標准嗎
這屬於業務宣傳費,當年度稅前扣除標准為營業收入的15%,超過部分可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㈧ 公司支付了5萬的網路推廣費,我直接入管理費用-辦公費行不
其實質屬於業務宣傳費,應計入管理費用-業務宣傳費,在進行年終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應注意是回否超過允答許扣除限額。
是否攤銷視企業的目的而定,因為金額較小,如果想增加利潤,考慮攤銷;如果想規避稅費,考慮直接進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