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曾經因賭博罪判了10個月緩1年,已經滿,但三個月後又因組織賭博判了7個月實刑,這種情況還能判緩刑
應該不能
『貳』 開設賭場罪,公,檢,法都已取保,當地司法所已做審前筆錄,判緩可能性大嗎
開設賭場罪,刑期三到十年,如果情節較輕,是可以判緩刑的,但具體情況要結合案件才好判斷。
『叄』 我朋友因開設網路賭博被抓,會不會判刑,要判多久
參與賭博是犯法的,如果不以賭博為業,不構成賭博罪,不會被判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肆』 開網路棋牌犯法嗎
足食足兵、自信不疑
『伍』 網路賭博檢察院,估計一年到一年06個月,最後會判緩嗎
那就看緩刑的適用條件: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中期和長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所以,看會不會判緩刑就看滿不滿足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再危害社會;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這幾個條件。
『陸』 最近團伙網路詐騙有判緩的嗎
電信詐騙一律三千元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宣告緩刑。
法律鏈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柒』 網路詐騙2萬7從犯全部退贓的情況下是否判緩
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即使是自首、從犯,並且積極退贓也不可能判緩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