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培訓機構有權利不退費嗎
法律分析:培訓機構無權不退費。培訓機構不退費應該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現階段,一些教育培訓機構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有減輕經營者責任、限制消費者權利義務的嫌疑。消費者在選擇培訓機構時,一定要謹慎小心。簽訂合同時,把相關的服務內容、費用、質量、方式和退費事項都寫進合同內容,注意看合同條款,是否約定課程的費用,包含多少學時等,萬一權益受到損害,方便維權。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部分學生上了一段時間後再也不願意去。無奈要求解除合同、退還預交的費用,但因構成違約,同樣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貳』 培訓機構不退錢違法嗎
法律分析:教育機構不退錢不合法。如果雙方簽訂了合同,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解決。
教育機構在合同中規定學費不能退,這是「霸王條款」。學生沒上課,學校沒有付出相應的教學活動,就不應該取得學費。學員因自身原因放棄了上課也不合適。在這種情況下,學校可以留取一部分合理的費用來彌補損失,剩下一部分則應退還給學員。
學員有選擇放棄學習的權利,教育機構在合同中規定不能退費是「格式條款」、「霸王條款」,教育機構和學員之間可以有約定,但約定不能違背相關法律法規。學員或家長提供繳費依據和書面材料,他們可以協調退費事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七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叄』 補課班不退錢違法嘛
法律分析:違法。培訓機構不退錢可以與該機構協商退款,雙方做出各白的讓步減少訴訟帶來的時間還金錢成本上的消耗。達不成協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表明該機構違約造成的損失,請求法院判決該機構退還定金或者學費,並且可以要了其賠償一些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肆』 培訓機構不退費違法嗎
法律分析:不合法。主要涉及以下兩種情形:一是如果消費者在參加培訓機構就沒有獲得合同以及發票,而培訓機構又沒有辦學資質的是可以要求退款的,因為此類機構辦理培訓的情況本就是不合法的。二是如果消費者和培訓機構前期基於和平商議並簽訂了合同,且也取得了正規的發票,則退款事宜需要根據合同中的退費條件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八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一)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商品標準的;(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伍』 培訓教育機構不退費合法嗎
法律分析:不合法,培訓機構不退費應該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陸』 培訓機構不退費合法嗎
法律分析:培訓機構不退相關費用的,一般是民事糾紛,報警是沒有用的,要通過提起民事訴訟解決,如果涉及到詐騙等行為的,可以報警處理。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柒』 培訓班費用不退違法嗎
法律分析:教育機構不退錢不合法。如果雙方簽訂了合同,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解決。教育機構在合同中規定學費不能退,這是「霸王條款」。學生沒上課,學校沒有付出相應的教學活動,就不應該取得學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釋義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十二條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的權利。
第十三條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第十四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
第十五條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捌』 培訓機構不退學費,這一行為是否違法
這個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培訓機構並沒有為學生提供服務,所以是不能夠收這些錢的,提前收了學費之後也必須要把這些錢退還給家長的。
我們國家對課外培訓機構已經進行了嚴厲的打擊,導致了很多培訓機構倒閉,即使在倒閉了之後也必須要為學生退款的。我們必須要明白的是,交易產生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為消費者提供服務,既然沒有為消費者提供服務,那麼退款也是理所應當的。
對於很多培訓機構來說,其實並沒有為消費者提供必要的服務,這些培訓機構竟然沒有為消費者提供服務,那麼就必須要為消費者退費了。我們國家在這方面其實也是有一定的規定的,所以家長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也必須要懂得維護權益。
其實很多家長都面臨著這樣的問題,我認為對於每一個家長來說,在以後報課的過程當中一定要了解清楚,而且不要提前繳納太多的費用。如果一次性繳納太多的費用的話,那麼很有可能會面臨著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