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們單位要辦職業資格培訓班,想找招生培訓機構合作,讓他們幫我們招生,通過什麼方式去找,請大家幫忙
可以考慮如下幾種方式:
1、直接找可以做這塊培訓的培訓學校,跟他們談合作,至於這些機構可以自己網上搜索。
2、通過QQ群查詢。關鍵詞可以是(**市,**省)培訓機構、培訓同行、資格考試等等。這里一般是培訓機構比較集中的地方。
3、找到此類培訓機構的行業協會,協會里全是培訓機構。
4、朋友推薦。
② 什麼是 職業技術培訓機構
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有公辦和民辦兩種,公辦如某某技校、某某中技等,它們是經教育部門批准發辦學許可證的,由稅務部門登記的,學期比較長一般要二至三年,費用比較高,知識比較系統一些。畢業之後,可以發技校畢業證,也可以辦一本中級(職業技能)證,一般會推薦工作。另一種是民辦的職業培訓學校,分電工、鉗工、電氧焊、美容美發、等等具體專業工種(既可以是一個專業工種,也可以是多個專業工種),是經勞動部門批准,由民政部門登記的辦學機構。學制比較短,長則3-4個月,短則十幾天,只發培訓證,如考試考核合格會發給初級(中級)資格證(全國通用)。
③ 職業培訓類型和培訓機構有哪些
職業培訓包括就業前培訓、轉業培訓、學徒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及其他版職業培訓。職業培訓可根據權實際情況分為初級、中級、高級培訓。職業培訓分別由相應的職業培訓機構、職業學校實施。開展職業培訓的機構主要有以下類型:(1)就業訓練中心。是將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培養成為具有初級技術業務水平的技能勞動者;(2)技工學校。是由國家、社會和企事業單位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通過理論教學和生產實習,培訓中、高級技術工人;(3)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等職業學校教育。是將初中畢業後有就業願望的人員,培養成為能夠從事某種職業技術工作的中等專門人才;(4)職工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技師學院、廣播電視大學、普通院校等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主要是將中等職業培訓合格人員和在職職工培養成為具有大專以上水平的專門人才;(5)社會力量辦職業培訓機構。主要是按國家職業標准對社會勞動者開展不同等級的職業技能培訓;(6)企業職工培訓中心。主要承擔本企業職工技術業務培訓。
④ 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哪裡呢
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哪裡呢
1.高薪低壓收入高餐飲行業的飛速發展,帶動了廚師薪資的整體上升,如今,廚師位居十大高薪藍領職業,成為人們眼中掙錢多的黃金職業。無論是中餐廚師,還是西餐廚師,其月薪達萬元早已不是新聞,而技術精湛、經驗豐富的行政總廚更能拿到百萬年薪。
2.前景廣闊發展好 餐飲業誕生幾千年來,從未面臨淘汰,一直是關乎民生的重要行業。隨著現代社會人們對生活水平要求越來越高,餐飲業已經成為21世紀的朝陽行業,進入了又一輪高速發展期。未來,具備廚房管理、餐飲管理等相關知識的復合型廚師將成為用人單位的可以選擇。
3.工作穩定地位高 現在的廚師,不是你去找工作,而是工作等你找。餐飲業已經進入競爭白熱化階段,新一輪廚師人才爭奪戰已經打響。同時,廚師工作環境好,體面衛生,正常作息,解決吃住,你從起點上就贏得一籌。技術好的廚師,就是餐飲企業的靈魂所在。
4.投資小容易創業 餐飲行業具有投入小,回報大的天生優勢,不用像其他行業動輒投資百萬元。同時,投資餐飲業風險小,飲食作為人們的首要需求,永遠不會過時。不論你出身在哪裡,不論你貧窮富貴,只要你肯努力,你就可以擁有自己的事業。
⑤ 職業培訓機構在哪裡申請辦理
勞動者需要參加補貼培訓的,本人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就近區縣就業促進中心職業介紹部門填寫《上海市職業培訓信息卡申領表》,經身份確認後,領取《職業培訓信息卡》。
參加本市政府補貼培訓項目流程:
第一步:申領培訓信息卡
首先,憑自己的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就近區縣公共職介部門申領「上海市職業培訓信息卡」.註:在《上海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暫行辦法》實施前原已申領的上海市職業培訓賬戶卡可繼續使用。
第二步:按需選擇培訓項目
辦好培訓信息卡後,應持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在區縣公共職介部門指導下自主選擇培訓項目,需帶的材料視個人身份不同有所區別,具體如下:
1、在職從業人員持培訓信息卡,及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
2、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餘勞動力(以下簡稱「三類人員」)持培訓信息卡、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及《勞動手冊》(或就業失業登記證);
3、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持培訓信息卡、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學生證,及學籍證明或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加蓋院校或二級學院公章)。
註:勞動者的身份狀態確定以申請培訓項目時勞動力資源管理系統認定的為准,有效期為3個月,逾期未參加培訓的,需重新確認身份狀態。
第三步:參加培訓
進行到這里,就可以自行選擇自己信賴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啦。
具體要走以下流程:選擇培訓機構——辦理報名手續——簽訂補貼培訓協議——繳納培訓費——參加技能培訓。
註:關於繳納培訓費,「三類人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及以下或專項職業能力培訓項目的,向培訓機構支付的培訓費為規定補貼標準的50%,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向培訓機構支付的培訓費為規定補貼標準的25%;在職從業人員、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參加高級及以上項目的「三類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參加補貼培訓,向培訓機構支付的培訓費,應根據培訓機構經物價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的收費標准和《補貼培訓協議》約定的收費方式執行。
第四步:參加技能鑒定
鑒定合格後,可在規定時間內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培訓機構領取「數碼影像技術」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註:鑒定不合格且有補考意願的,在鑒定結束的2個月後向原培訓機構申請補考。
第五步:補貼經費的核撥
按照規定,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後3個月內,補貼經費會按照規定的補貼標准和補貼比例核撥至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內。
⑥ 開辦勞動技能培訓學校的條件
開辦勞動技能培訓學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舉辦單位和個人條件
申請舉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應當是本市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申請舉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本市正式戶口、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聯合出資舉辦社會培訓機構的,應當根據出資比例及公證機關公證的聯合出資協議書確定一方為舉辦者。
二、管理人員要求
校長1人,專職,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職業技術等級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教學管理人員,專職不少於3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職業技術等級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具有豐富的教學管理經驗;辦公室人員,專職不少於1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財務管理人員,不少於2人,具有財會人員相關證書。
三、教師要求
培訓教師人數按各專業理論教師、實習指導教師、學生4:4:100的比例配製,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職業技術等級資格;職業道德教師1名,有相關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四、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制度、組織管理制度、教室管理制度、學籍管理制度、教師和學員行為管理制度、學員考核鑒定製度、財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和使用的原則。
(6)九原區職業培訓機構聯系方式和工種擴展閱讀:
申辦所需資料
(一)填寫重慶市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表
審批表的主要內容:機構名稱、機構地址、法定代表人、培訓規模、培訓形式及培訓目標、培訓工種及時間、培訓計劃及使用教材、辦學經費來源、辦學管理規章制度、教職工人員情況、教學場地情況、培訓教學儀器情況、實習設備設施情況。
(二)提供場地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租用的場所租賃期不少於3年,理論課集中的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米以上,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
(三)提供注冊資金驗資報告(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以上,注冊資金10萬以上)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審查是否屬於受理范圍或上報材料是否完整)
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新申辦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培訓場地進行檢查(辦公用房、理論教室、實習場地、學生食宿)
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
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中華人民共和國發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⑦ 職業技能培訓工種
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工種分類表 類 別 A 類 職業(工種)名 稱 汽車維修工 鑄造 焊工 電子計算機操 作 廚師、炊事員 金屬切削加工 鍛造 冷作 鉗工 木工 縫紉 工藝美術 建築施工 電工 起重、裝卸 電子設備裝配 調試人員 工程設備安裝 人員 動力設備運行 與維修 水泥生產製造 食品罐頭加工 說 明 汽車維修電工、汽車維修工、汽車維修鈑金工、汽車 維修漆工、汽車維修輪胎工 鑄造工 包括氣切割、氣焊、電焊 包括計算機系統操作工、計算機文字錄入處理員、計 算機維修工 包括中式烹調師、中式面點師、調酒師、營養配餐員、 西式烹調師、西式面點師、茶藝師、評茶員 包括車工、磨工、刨工、鏜工、銑工、數控車床工、 數控銑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 鍛造工 包括冷作鈑金工、塗裝工 鉗工 包括手工木工、木材檢驗工、裝卸歸楞工 包括服裝裁剪工、服裝整燙工、服裝縫紉工、服裝設 計定製工、服裝檢驗工、 製鞋工 包括貴金屬首飾手工製作工、陶瓷裝飾工、裝飾美工 包括混凝土工、抹灰工、管道工、鋼筋工、砌築工、 架子工、裝飾裝修工 包括電工、維修電工 包括叉車司機、起重工、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主提 升機操作工、電梯維修調試工 包括無線電調試工、無線電機械裝校工、無線電裝接 工、電子儀器儀表裝配工 機械設備安裝工 B 類 包括鍋爐操作工、熱力司爐工、鍋爐運行值班員、電 機檢修工、製冷工、製冷設備維修工 水泥熟料煅燒工 包括罐頭封罐工、食品檢驗工 包括家用視頻設備維修工、家用電子產品維修工、家 日用機電產品 用電器產品維修工、鍾表維修工、音響調音員、摩托 維修 車調試維修工、辦公設備維修工 攝影、配驗眼鏡 攝影師、眼鏡驗光員 煤化工生產人 燃氣儲運工(煤氣高壓工) 員 地質勘查人員 工程測量工 建築油漆工、公路養護工、公路工程-測量工、公路 建築施工 工程-試驗工、築路機械操作工 紡織、針織 針紡織品檢驗工 印染 紡織針織染色工 造紙 造紙工 印刷工藝 平版印刷工 fC 建築材料的加 工生產 包裝人員 營業人員 辦事人員 采購人員 包括水泥製成工、水泥鍛燒工 類 統 考 類 會 計 類 高 新 技 術 類 包裝工 包括商品營業員、收銀員 制圖員 商品采購員 包括中葯調劑員、西葯葯劑員、中葯購銷員、醫葯商 葯品生產與購 品購銷員、醫用商品營業員、生化葯品製造工、葯房 銷 輔助員 倉儲人員 倉庫保管工 包括餐廳服務員、客房服務員、前廳服務員、保育員、 公共事業 養老護理員、家政服務員、綠化工、插花員 美容、保健按摩 包括美容師、美發師、保健按摩師、足部按摩師 洗染織補人員 洗衣師 營造林人員 造林更新工 大田作物生產 農藝工 人員 園藝作物生產 包括花卉園藝工、花卉工 人員 動物疫病防治 包括動物疫病防治員、動物檢疫檢驗員、獸醫防治員 人員 家畜飼養人員 家畜飼養工 水文勘測作業 水文勘測工 人員 河道、水庫管養 混凝土維修工 人員 其他 婦幼保健員 省統考 物業管理、營銷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心理咨詢師 全國統考 職業經理人、營銷師(推銷員)、物業管理人員、企 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 會計電算化、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會計證年審)、 會計職稱培訓(助理會計師、會計師) 辦公軟體應用、資料庫應用、計算機輔助設計、網際網路操作、區域網管 理、計算機多媒體軟體製作、應用編程技術、PC 機組裝調試及維修、圖 形圖像應用技術、網頁製作、計算機操作 f
⑧ 內蒙古區本級社保機構聯系方式
一、辦公室
負責廳機關會議組織、文稿起草、文電處理、檔案、機要保密、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廳機關財務及直屬事業單位的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廳機關政務事務的協調和督察;組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受理人民群眾的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負責綜合治理、政務公開等機關信息化、辦公自動化的規劃建設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131250471-6944513
辦公電話:0471-6610336
二、人事處
負責本廳、公務員局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45560471-6944922
辦公電話:0471-6945991
三、政策研究和宣傳處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及科研課題研究,牽頭組織重大政策和綜合性問題的調研;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宣傳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2661900471-6946409
辦公電話:0471-6967832
四、法規處
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監督檢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相關普法、法律咨詢及有關法律事務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68750471-6944617
辦公電話:0471-6944976
五、規劃財務處
編制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牽頭組織實施;起草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障基金(資金)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組織編制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障基金(資金)預決算;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組織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要工作信息與情況通報;承擔有關國際援貸款項目管理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52600471-6944075
辦公電話:0471-6945797
六、就業促進處
研究提出全區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推進勞動者平等就業、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規劃、標准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失業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規章、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擬訂失業保險金稽核規則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專項就業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管理辦法;承擔自治區就業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188870471-6611651
辦公電話:0471-6610900
七、人力資源市場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擬訂國(境)外、區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准入管理制度;依法指導、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和職業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依法審批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的設置;負責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收集匯總、分析和發布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60800471-6946865
辦公電話:0471-6946865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並組織指導實施;承擔職稱改革和組織指導評審工作,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統籌擬訂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准;承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留學人員回國安置;負責非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申報建立博士後工作站(流動站)和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工作;參與制定全區人才開發基金使用管理辦法。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6131650471-6283951
辦公電話:0471-6946607
九、軍官轉業安置處
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政策和安置計劃;指導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承擔自治區本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困難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辦法;參與制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專項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承擔自治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372390471-6924920
辦公電話:0471-6925698
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政策以及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區直事業單位崗位設置、人員招聘、調任(配)等人事管理事宜,按規定承辦中央駐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149070471-6944911
辦公電話:0471-6944911
十一、工資福利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地區津貼和崗位津貼發放辦法;負責編制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年度工資總量計劃;負責編制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計劃、工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審核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644950471-6966796
辦公電話:0471-6611940
十二、人才開發處
擬訂人才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和完善人才儲備制度;擬訂各類人才的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政策;參與制定相關人才項目經費的使用管理辦法;承擔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183690471-6965638
辦公電話:0471-6946229
十三、職業能力建設處
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擬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指導實施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參與制定職業能力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負責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審批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資質審核。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671060471-6944622
辦公電話:0471-6613983
十四、勞動關系處
貫徹執行勞動關系政策;擬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的規范性意見;提出企業職工工資宏觀調控和正常增長機制意見;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指導勞動標准制訂工作;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6111360471-6968863
辦公電話:0471-6945364
十五、養老保險處
統籌擬訂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完善全區企業職工退休政策;擬訂全區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參與制定自治區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全區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擬訂全區基本養老保險費率。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49410471-6944624
辦公電話:0471-6944624
十六、醫療保險處
統籌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擬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含城鎮職工和居民)、生育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和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資格審核認定及管理辦法;監督、指導全區城鎮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及各項方針政策的實施;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68690471-6944624
辦公電話:0471-6610125
十七、工傷保險處
擬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組織擬訂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准;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准;參與制定自治區儲備基金的使用管理辦法。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59920471-6945051
辦公電話:0471-6944634
十八、農村牧區社會保險處
擬訂農牧區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准;參與擬訂農牧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6109520471-6964880
辦公電話:0471-6946157
十九、審計監督處
擬訂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險基金(資金)審計監督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依法審計監督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險基金(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基金(資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基金管理的違紀案件;負責廳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2803530471-6944958
辦公電話:0471-6945224
二十、調解仲裁管理處
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的實施規范,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處理區內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629090471-6945329
辦公電話:0471-6945298
二十一、勞動監察局
擬訂勞動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指導全區勞動監察隊伍建設;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51700471-6944443
辦公電話:0471-6946445
二十二、外國專家局
擬訂自治區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根據規定,負責全區有關部門(單位)聘請外國專家的資格審批和來區工作的外國專家的管理;負責國家和自治區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和引智成果推廣項目的組織實施、成果評估推廣;參與制定引智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辦法,負責自治區出國(境)培訓年度計劃管理和出國(境)培訓項目申報;承擔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655480471-9644635
辦公電話:0471-6968544
二十三、機關黨委
負責本廳、公務員局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46190471-6946887
辦公電話:0471-6946010
二十四、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本廳、公務員局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6111050471-6613350
辦公電話:0471-6613350
二十五、紀檢、監察室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46030471-6913124
辦公電話:0471-6913124
二十六、公務員局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528850471-6611597
辦公電話:0471-6266092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⑨ 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條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第十一條 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第十二條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民辦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准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
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第十五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 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本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其中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9)九原區職業培訓機構聯系方式和工種擴展閱讀:
以下是關於進一步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新設立民辦學校許可、登記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設立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要註明營利性或非營利性辦學形式並進行許可登記。
2、新開辦的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工商部門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按照《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九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
3、非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的,根據《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七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的,分別到民政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
4、現有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未做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選擇前,應按照非營利性民辦非企業單位要求進行辦學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變相提取合理回報。
5、重新換證和新登記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都應在章程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之規定,增加黨組織建設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