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環境保護的培訓計劃怎麼寫
2005年全國地市級環保局長崗位培訓工作計劃表序號主辦單位培訓班名稱參加培訓人員人數培訓時間擬培訓的主要內容辦班單位培訓地點1國家環保總局2005年第一期全國地市級地市級環保局領導60人2005.6.13.-6.25.可持續發展理論、環境管理、環境法、專題講座國家環保總局宣教中心人事司環保局長崗位培訓班北京中日中心2國家環保總局2005年第二期全國地市級地市級環保局領導60人2005.7.11.-7.23.可持續發展理論、環境管理、環境法、專題講座國家環保總局宣教中心人事司環保局長崗位培訓班 河北北戴河3國家環保總局2005年第三期全國地市級地市級環保局領導60人2005.9.12.-9.24.可持續發展理論、環境管理、環境法、專題講座國家環保總局宣教中心人事司環保局長崗位培訓班河北北戴河 4國家環保總局2005年第四期全國地市級西部地區地市級60人2005.10.17.-10.29可持續發展理論、環境管理、環境法、專題講座國家環保總局宣教中心人事司環保局長崗位培訓班環保局領導 北京中日中心5國家環保總局2005年第五期全國地市級地市級環保局領導40人待 定可持續發展理論、環境管理、環境法、專題講座國家環保總局宣教中心人事司環保局長崗位培訓班
㈡ 施工企業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員工培訓管理規定怎麼寫好呢
了對所有與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有關的人員的任職資格控制和培訓,使其認識到所從事活動的相關性和重要性,能夠勝任本職或本崗位工作,以滿足規定要求,作此規定。其適用於公司所有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有關人員的任職資格控制和培訓。
1.公司管理人員的任(聘)用按《江蘇省華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暫行)和《崗位任職資格規定》規定辦理,人事部保存任(聘)用記錄。
2.安全處、施工處根據總公司控制計劃和深圳分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年度培訓計劃並報分管副經理審核,經理批准,並協同工程處組織實施業務培訓、考核工作。
3.安全科、施工計劃科根據工程處施工生產需要,編制工程處年度培訓計劃,並報生產副主任審核,主任批准,培訓計劃應包括:培訓內容、教師、教材、時間、參加人員、考核方式。
4.公司、工程處及項目部應按照年度培訓計劃要求實施培訓工作。確保員工意識到所從事活動的相關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為實現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做出貢獻。
5.人力資源調配及培訓工作有效性的評價。
(1)管理評審時評價人力資源調配情況的有效性。
(2)深圳分公司、工程處及項目部應對每次培訓工作的有效性進行評價。
6. 教育培訓、技能和經歷的記錄
(1)工程處負責保存本單位員工檔案,員工檔案包括員工的主要教育、工作經歷和技能情況。
(2)安全處、施工處/安全科、施工計劃科負責保存年度培訓計劃實施情況的記錄。
(3)新工人、轉崗人員、在崗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進行書面或操作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項目部負責保存培訓記錄。
(4)安全處、施工處/安全科、施工計劃科應按國家、地方有關部門要求,及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衛生員、救護員、內審員、規定的管理人員(如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員)取得授權部門相應的崗位資格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做好培訓登記表並報安全設備部備案。
(5)安全處、施工處/安全科、施工計劃科組織實施管理人員、機操工、義務消防隊員、環境監測人員、炊事員、保管員、門衛人員業務培訓工作,經考核合格,核發內部上崗證上崗,負責保存培訓記錄。
(6)作業隊組應定期進行安全活動,開好班前會,並保存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7)培訓記錄包括:培訓內容、教師、教材、考勤(簽到)表、考核成績等。
㈢ 環境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為了實現環境與資源保護的目標,貫徹執行上述環境與資源保護基本原則,環境資源法律法規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吸收各國的經驗,規定了各種保護環境和資源的制度,其中最為重要的是下述具有全局意義的基本制度。(1)環境標准制度環境標准制度是環境管理的基礎性制度。因為要保護和管理環境就必須對環境質量、污染物的排放以及監測方法等作出統一的規定,環境標准就是為防治環境污染、維護生態平衡。保護人身健康,對需要統一的各項技術規范和技術要求作出的量值規定。環境標准制度則是關於環境標準的分類、分級、制定和實施的規定。根據1999年的《環境標准管理辦法》,環境標准分為國家標准、地方標准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標准。國家環境標准包括國家環境質量標准、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或控制標准)、國家環境監測方法標准等五類。地方環境標准只有環境質量標准和污染物排放標准(或控制標准)。國家標准在全國范圍內執行,地方標准在其頒布的地區執行。環境質量標准、污染物排放標准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執行的其他標准為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環境質量標准,是為保護自然環境、人體健康和社會財富,對環境中的有害物質和因素作出的限制性規定。污染物排放標准(或控制標准),是為實現環境質量標准,結合技術經濟條件和環境特點,對向環境排放污染物或危害環境的其他因素作出的限制性規定。在資源管理方面也有各種標准,如草原載畜量標准、漁業方面的可捕撈標准、各種用水節水標准等。 (2)環境監測和報告制度環境監測是運用化學、物理學、生物學和醫學等方法,對環境中污染物的性質、數量、影響范圍及其後果等,進行調查和測定的活動。它是環境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其主要任務是:對環境中各項要素進行經常性監測,掌握和評價環境質量狀況及發展趨勢;對各單位排放污染物的情況進行監視性監測;為環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確、可靠的監測數據和資料。環境監測實行日報、月報、年報和定期編報環境質量報告的制度。國家和省級環保部門每年6月都發布環境狀況公報。此外,在自然資源和生態保護方面也實行監測制度,如水資源監測,水土保持監測,濕地水禽監測,草原生產、生態監測等。(3)環境資源規劃制度環境資源規劃,是國家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一定時期內環境保護和資源合理利用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措施和手段所作的總體安排。環境資源規劃制度是關於這種規劃的編制、內容、執行等事項的法律規定。制定環境資源規劃,將其納入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計劃之中,並嚴格執行,是實現環境保護、資源合理利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宏觀管理措施,具有極重要的意義。環境保護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制定的環境保護規劃必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還發布了《環境保護計劃管理辦法》。各項自然資源法律也對規劃及其編制、審批和實施等作了規定。如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水法規定國家制定水資源戰略規劃,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按照流域、區域統一制定規劃,等等。(4)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度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度,是以簽訂責任書的形式具體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有污染的單位對環境保護負責的行政管理制度。責任者是地方各級政府的首長、各有關部門領導和企業的法人代表。上級政府確定環境保護目標,通過與下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企業簽訂責任書,層層分解環境保護責任,明確各方職責、權利和義務,將環境保護任務落到實處。其法律依據是環境保護法關於地方各級政府對其轄區環境質量負責的規定和產生污染的單位應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的規定。近年來在進一步強化這項制區,強調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加強考核和獎罰,並把環境質量的好壞作為政績考核和幹部任用的一項重要內容。另外,我國還實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考核的對象是城市政府,按照具體的指標,對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狀況進行考核,以加強城市環境管理,改善環境質量。(5)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我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後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這是一項為規劃和建設提供決策依據,防止產生不良環境影響的預防性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最初由《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規定。我國1979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引進了這項制度,後來的各項環境保護法律都規定了這項制度,2002年10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進一步發展了這項制度。根據該法規定,我國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二是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對法律規定的國家政府有關部門編制的土地利用規劃,區域、流域、海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和關於工業依業、畜牧業、林業艄源、水利、交通、城建、旅遊、自然資源開發的專項規劃,分別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環境影響很小的,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並按規定程序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98年),對有關事項作了具體規定。(6)「三同時」制度「三同時」制度,是指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制度。這是我國獨創的,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相銜接的,預防產生新的環境污染和破壞的重要制度。該制度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一切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的建設項目。《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這項制度的有關事項作了具體規定。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規定,建設項目中的水土保持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的節水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㈣ 請問 環境政策和環境管理制度的相關關系
環境政策:是國家或地區為實現一定歷史時期的環境保護路線和任務而規定的行動准則,主要指環境經濟政策,如生態補償和排污收費政策等。
環境管理制度:是為了實現環境立法的目的,並在環境保護基本法中作出規定的,由環境保護單行法規或規章所具體表現的對國家環境保護具有普遍指導意義,並由環境行政主管部門來監督實施的同類法律規范的總稱,屬於環境保護行為的基本法律制度。
環境政策和環境管理制度的相關關系包括三點:
1、環境政策和環境管理制度都是為實現環境保護的任務而制定的。
2、環境政策是是實現秩序、操作規則的背景材料。通過政策的加強,環境管理制度的合法性才能得到確定。
3、環境管理制度是一種通過立法來規定環境保護相關政策的一種制度,更具有權威性和保障性。
㈤ 公司環境管理制度 應該怎麼寫
汽車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環境保護方針,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等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積極防治廢氣、廢水、廢渣、粉塵、垃圾等有害物質和雜訊對環境的污染與危害,按生氣工藝安裝、配置「三廢」處理、通風、吸塵、凈化、消聲等設施。
三、定期進行環境保護教育和環保常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環境保護制度。
四、嚴格執行汽車排放標准,全面實施在用車輛的檢查/維護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車輛的排放污染,在維修作業過程中,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凈化裝置。
五、嚴格執行車輛雜訊抑制技術標准,確保修竣車輛的消聲器和喇叭技術性能良好,在維修作業過程中,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消聲裝置。
六、車輛竣工出廠前,要嚴格檢查車輛尾氣排放和雜訊指標,對尾氣排放和雜訊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不得出廠。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77e0fb01000chs.html
㈥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內容包括什麼
環境保護應貫徹國家的環保法規,遵循「全面規化,綜合利用、化害為利」的方針,提高全體員工的環境法制觀念,重視環保工作;
技術中心做好環保基礎工作,掌握公司污染情況,按期測定污染排放數據,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長期規劃和年度治理計劃;
企業改造和生產,必須注意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設備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生產廢棄物的管理:生產中產生的各種包裝袋、包裝桶等其他廢棄物應分類存放,盡量回收利用,對不能再使用的物品,由行政部門回收;
「三廢」處理:生產中產生的廢氣、廢液和廢渣,必須經過處理才可排放,處理必須符合排放標准;
躁聲的管理:採用低躁聲設備。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㈦ 公司管理制度培訓目的是什麼
企業培訓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 幫助經理及時掌握公司內、外部環境條件的變化。了解公司員工的思想狀況與工作情況和對相關知識基本技能的掌握狀況。
(2) 使基層管理人員盡快掌握必要的管理技能,明確自己的職責,改變自己的工作觀念,熟悉工作環境,習慣新的工作方法。
(3) 使專業人員熟練掌握本企業的知識和技能,及時了解各自領域里的最新知識與社會發展相適應。
(4) 為員工提供再學習和深造的機會,以實現其個人的價值。
(5) 對一般員工的培訓是使其了解公司及產品概況,掌握工作規范,必要的工作技能,明確責權界限,以求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7)環境管理制度相關的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一、培訓效用
1、培訓是企業持續發展的力量源泉,它能保證企業在日益激烈的人才爭奪中不至於敗下陣來。
2、培訓是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培訓能夠改變員工的某些不適當的工作表現及行為。
3、培訓是滿足企業和員工雙方需求的行為,是調動員工積極性的有效方法。
4、培訓是建立優秀組織文化的杠桿,可以強化企業的共同價值觀。
二、培訓實質上是一種系統化的智力投資。企業投入人力、物力對員工進行培訓,員工素質提高,人力資本升值,公司業績改善,獲得投資收益,它區別於其他投資活動的特點在於它的系統性,企業的員工培訓是一個由多種培訓要素組成的系統。
它包括了培訓主體、培訓客體、培訓媒介包括了培訓的計劃子系統、組織子系統、實施子系統、評估子系統;它還包括了需求分析過程、確立目標過程、訂立標准過程、培訓實施過程、信息反饋過程、效果評價過程等。
企業培訓專家企業都很重視員工培訓,優質的培訓是高效管理之母,足見對培訓工作評價、定位之高。
企業發展離不開長期有效的培訓,培訓是批量製造企業所需人才的最好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