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人民大學鄉村建設中心的新鄉村建設的四個主要工作項目
項目之一:鄉村綜合建設
在河南蘭考、吉林梨樹、河北順平、海南儋州、福建安溪、江蘇武進等多個鄉村建設基地,進行如下鄉村綜合建設:
A、農村發展綜合建設
在鄉村建設基地開展農民合作社、婦女文藝隊、農民夜校、老年協會、農民保健培訓、垃圾分類與環境保護、農作物技術和電腦信息查詢技術培訓。
B、農民綜合培訓與專題培訓
承接各種社會單位的培訓項目,兼顧鄉村建設視野、技能、方法三部分內容;對象主要包括各地農民骨乾和青年志願者骨幹。
C、生態農業試驗及推廣
旨在探索適合各地農村的可持續農業生產模式,緩解目前農業生產中過量使用化肥農葯造成的食品安全與環境破壞等問題。
D、生態建築研究與推廣
得益於農民和學生志願者的廣泛參與,海外華人資助開展的生態建築試驗已經取得進展,先後完成了糞尿分離的乾式生態廁所、主要使用當地可回收建築材料建造的生態農宅和教室,並開展節約建材和能源、低成本的農村生態建築培訓。
E、與鄉村建設相關的研究與出版
已建立獨立的資料中心,收集整理了鄉建歷史、80年代農村改革試驗區、當代新鄉村建設等方面的部分資料。出版了農民的地方報紙、《田間地頭叢書》等,免費贈送給農民。
中心吸引了國內外特別是第三世界國家的各種鄉村發展研究者和研究機構,開展了相關的合作研究。
項目之二:在工業區開展以工友社區大學建設為主要內容的平民教育工作
自2007年開始在福建廈門舉辦國仁工友之家進行試點,通過為工友提供低廉高質的教育和文化服務,旨在改善工友社區的教育環境,促進教育機會平等,增進工友福祉。
3、項目之二:培訓與組織大學生參與新鄉村建設工作
發起「大學生新農村行動」,並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項目開展5年來,吸引了150多所高校的學生先後參與該項活動,超過100個學校的支農參與者在校內組建了自己的農村發展社團。利用寒暑假、「五一」、「十一」下鄉支農調研、支教扶貧、社區培訓、建立信息站、組建農民合作與文化組織等,很多社團都和村子建立了一一對應的互助關系。這些活動還很大程度上改變了貧困家庭出身的學生的精神面貌,提高了他們在人才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近年來還組織幾十名大學生和研究生開展了以「休學一年駐村支農」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優秀人才培養計劃,經過這種考驗的學生青年,可能成為真正的社會棟梁,這個行動甚至被學者稱為「中國知識分子第六次下鄉運動」的開端。
4、 項目之三:開辟新鄉村建設試驗基地
在中國14個省超過50個村莊,建立了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的新鄉村建設試驗點。這些試驗點的發展思路是以農民的「自強自立」為原則,廣泛建立農民的各種自願合作組織,或者建立農民自己的文藝隊、老年人協會、婦女協會、種養專業協會、社區合作社,有的地方還開展農村互助金融、成人學校、科技服務協會,辦起了社區報紙等。很大程度上改變了農民的精神面貌,奠定了農村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2. 最新基層黨建工作制度
鄉鎮幹部民情懇談制度
一、鄉鎮幹部民情懇談是指鄉鎮幹部以召開民情懇談會、個別懇談等方式收集民情民意、做好群眾工作的制度。
二、民情懇談一般每季度集中開展一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適時開展。
三、民情懇談的主要內容包括:了解掌握群眾的思想狀況,研究解決農村群眾生產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廣泛徵求農村群眾意見、建議,認真做好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解釋工作等。
四、民情懇談的重點對象是:貧困戶、受災戶、老上訪戶、產業大戶、老黨員、軍烈屬、退伍軍人、離退休幹部、轄區內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村民代表。
五、鄉鎮黨委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民情分析會,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適時召開。民情分析會聽取鄉鎮幹部民情懇談情況匯報,對群眾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分析排查,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研究。對群眾迫切需要辦、有能力辦的事,制定具體措施及時解決;對無能力辦的事,向上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匯報爭取解決。
六、縣(市、區)委每半年要對鄉鎮幹部開展民情懇談情況進行一次督查,對不按要求開展民情懇談、解決問題不力、成效不明顯的,責令其限期整改。
農村黨員和村民代表民主議事聽證制度
一、農村黨員和村民代表民主議事聽證是指在村級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前,由村黨組織召開黨員和村民代表民主議事聽證會,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的制度。
二、凡本村百分之五以上村民聯名要求就某項村級事務進行民主議事聽證的,必須召開民主議事聽證會。
三、民主議事聽證會一般由本村部分黨員和村民代表以及與議事聽證內容相關的人員參加,有條件的地方應讓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
四、民主議事聽證的主要內容:本村發展規劃,公益事業建設,村集體財務收支,投工投勞、集資、工程招投標,村屬集體資產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調處,村規民約的修訂以及村民需要聽證質詢的其他事項。
五、民主議事聽證會基本程序
(一)召開村「兩委」班子成員聯席會,研究制定聽證方案。
(二)召開村黨員和村民代表民主議事聽證會。會議主持人說明決策事項,參會人員發表個人意見,提出質詢。
(三)梳理黨員和村民代表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決策方案。
(四)會議結束後,由會議主持人與參會人員在民主議事聽證會記錄本上簽字備案。
(五)對聽證會研究問題的落實情況向黨員和村民通報。
農村流動黨員管理制度
一、農村流動黨員是指由於就業和居住地變化等原因連續6個月以上,不能正常參加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活動的農村黨員。
二、農村流動黨員的管理堅持以流入地黨組織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黨組織共同管理的原則。
三、流出地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一)對黨員的外出原因、時間、地點、聯系方式、黨費交納等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對黨員進行外出前教育,並按規定登記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對正式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且地點相對集中的,應及時建立臨時黨支部或黨小組。
(三)負責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通過適當方式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通知外出流動黨員按規定參加黨內選舉等重要活動。
(四)黨員返回後,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詳細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與原所在黨支部保持聯系或不交黨費的,按黨章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了解預備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按規定做好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四、流入地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一)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確認身份後及時接收並編入支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二)關心外來流動黨員,為他們的就業、學習和生活提供必要幫助。
(三)認真填寫《流動黨員活動證》,及時將外來流動黨員的重要情況反饋給流出地黨組織。
(四)做好外來流動人員中預備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對流動黨員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須向所在黨支部說明事由,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憑《流動黨員活動證》及時到流入地黨組織報到,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按規定交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流動黨員原則上應按月向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因外出地點變動頻繁等原因按月交納確有困難的,可以按季交納。
(三)外出期間應自覺按照黨員標准,嚴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黨支部匯報一次思想和工作情況。接到原所在黨支部要求參加換屆選舉、民主評議等重要活動的通知後,原則上應按時返回參加。因特殊情況不能返回的,應及時向原所在黨支部說明原因,並履行請假手續。正式黨員應在其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外出地點、就業單位、居住地和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流出地黨組織報告。
(五)外出返回後,及時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給流出地黨組織查驗,如實向黨組織匯報外出期間的情況。
六、《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出地黨的基層委員會登記發放。流入地黨支部要及時驗證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動黨員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或組織生活所在黨支部每年審核一次。
農村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制度
一、農村無職黨員設崗定責是指對未擔任村組幹部、具有履職能力的農村黨員設立崗位,明確職責,並按程序上崗履職的制度。
二、設崗定責堅持因事設崗、以崗定責、個人認崗、組織定崗的原則。
三、崗位分類
(一)思想教育類:思想理論教育崗、政策法規宣傳崗、黨員電化教育崗等。
(二)經濟發展類:科技示範崗、「雙帶」致富崗、信息服務崗等。
(三)公共事務類:治安維護崗、民事調解崗、護林防火崗、救災搶險崗、公益事業崗等。
(四)民主監督類:黨務監督崗、村務監督崗、財務監督崗、政策執行監督崗等。
(五)文明創建類:文明新風崗、文體活動崗、村容維護崗、禁毒防艾崗等。崗位設定實行一人一崗、一崗多人。
四、上崗程序
(一)公開亮崗。村黨組織張榜公布設置崗位的名稱、職責及上崗條件等。
(二)個人認崗。黨員根據公布的崗位及職責,向黨組織申報具體崗位。
(三)組織定崗。根據黨員申報和民主推薦情況,村黨組織集體討論確定上崗人選。
(四)公示明崗。村黨組織向全體黨員和村民公布上崗黨員名單,接受群眾監督。
(五)培訓上崗。村黨組織開展黨員崗前培訓,組織黨員上崗履職。
五、履職考核
履職考核採取個人述職、黨員評議、村黨組織審定的方式,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作為年度黨員目標管理、民主評議黨員的重要依據之一。
社會評議機關作風制度
一、社會評議機關作風是指動員組織機關幹部和社會各界人士對機關作風進行評議的制度。
二、社會評議機關作風堅持民主公開、客觀公正、群眾參與、推動工作的原則。
三、評議內容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是否存在不講學習、不講政治、不講正氣,政治敏銳性和大局意識不強的問題;是否存在不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問題;是否存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等問題。
(二)服務態度情況。是否存在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不關心群眾疾苦、損害群眾合法權益的問題;是否存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問題;是否存在不認真解決群眾舉報、投訴事項等問題。
(三)依法行政情況。是否存在違法和違規行使權力的問題;是否存在不執行制度或執行制度不嚴的問題;是否存在執法執紀不公、違法違紀不究等問題。
(四)工作效率情況。是否存在辦事程序繁瑣、推諉拖沓、承諾不兌現等問題。
(五)勤政廉政情況。是否存在政務不公開、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不夠的問題;是否存在為政不廉及空談、浮誇、吃喝、攀比、粗暴等「五風」問題。
四、評議方法
(一)評議工作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原則上由縣以上機關工委(黨委)具體組織實施。
(二)一般每年評議二分之一左右的機關。
(三)參與社會評議機關作風的評議人,要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一般應採用科學抽樣方法,在同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幹部群眾中確定。還要邀請黨員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群眾團體代表等社會各界人士參加。
(四)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採取召開評議大會、座談會、明查暗訪、發放調查表、公示公告、公布舉報電話、設置意見箱等方式進行。
五、社會評議結果報上級黨委和政府,向被評議對象反饋,並採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機關公開承諾制度
一、機關公開承諾是指各級機關按照工作職能要求,對服務內容、辦事程序、辦事時限等事項作出具體承諾,並通過新聞媒體、宣傳欄等形式,把承諾內容、監督機構、舉報電話等向社會公開的制度。
二、公開承諾的內容要具體化,重點應放在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難事、急事上,放在最容易出問題的環節上。
三、對承諾事項通過新聞媒體、網站、宣傳欄等形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機關首問首辦責任制度
一、機關首問首辦是指首問首辦人,根據本單位職能職責,按工作程序,對前來辦事人員要求辦理的事項,及時認真地予以解答、引薦、辦理的制度。
二、首問人是指首次接受咨詢的機關正式工作人員;首辦人是指首次受理業務的機關正式工作人員。
三、首問首辦責任人應遵循熱情主動、文明辦事、服務規范、廉潔高效的原則。
四、首問首辦責任人對引薦過程及接辦的工作,應做到恪盡職守,不推諉、不敷衍。屬於職責范圍的,及時辦理;不屬於職責范圍的,主動告知並引薦到相關部門。
五、首問首辦責任人不履行職責,受到群眾投訴,情況屬實的,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評為優秀;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機關黨員幹部民情懇談制度
一、機關黨員幹部民情懇談是指縣以上機關黨員幹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深入群眾,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制度。
二、民情懇談工作由各級黨組(黨委)負責,機關黨組織及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三、民情懇談主要是了解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具體把握四個環節。
(一)下基層。機關黨員幹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要把黨建工作聯系點和扶貧掛鉤點作為民情懇談聯系點,每年不少於1次。州市、縣兩級黨員領導幹部每年至少要有2個月時間深入聯系點或基層單位調研。
(二)知民情。以拉家常、談心等方式,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了解群眾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收集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增進與群眾的感情。
(三)辦實事。對群眾提出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研究解決辦法。有條件的黨員每年要為群眾辦1一2件實事。
(四)抓落實。對為群眾辦實事的情況,定期進行回訪,聽取意見,完善落實措施。
四、建立民情懇談「聯系卡」,記錄懇談對象的情況、懇談的內容、落實情況,便於跟蹤回訪。
五、執行民情懇談制度的情況列入機關年度黨建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對執行民情懇談制度不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通報批評。
街道社區民情懇談制度
一、街道社區民情懇談是指街道社區黨組織知民情、解民意、連民心、辦民事、共謀社區發展的制度。
二、街道社區民情懇談每季度由街道社區黨組織負責組織1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適時開展。懇談會人員包括街道社區黨組織和居委會成員,駐區單位代表、居民代表,也可邀請社區中的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參加。
三、民情懇談的主要內容是了解掌握社區居民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聽取居民對社區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四、街道社區黨組織要及時召開民情分析會,對懇談中居民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制定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
五、街道社區黨組織負責人要適時主持召開懇談情況反饋會。對懇談中提出的問題、意見或建議的解決情況逐一進行反饋,並做好記錄。
六、縣(市、區)委要對民情懇談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抓好督促落實工作。
社區流動黨員管理制度
一、社區流動黨員是指由於就業和居住地變化等原因連續6個月以上,不能正常參加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活動的社區黨員。
二、社區流動黨員的管理堅持以流入地黨組織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黨組織共同管理的原則。
三、流出地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一)對黨員的外出原因、時間、地點、聯系方式、黨費交納等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對黨員進行外出前教育,並按規定登記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對正式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且地點相對集中的,應及時建立臨時黨支部或黨小組。
(三)負責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通過適當方式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通知外出流動黨員按規定參加黨內選舉等重要活動。
(四)黨員返回後,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詳細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與原所在黨支部保持聯系或不交黨費的,按黨章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了解預備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按規定做好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四、流入地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一)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確認身份後及時接收並編入支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二)關心外來流動黨員,為他們的就業、學習和生活提供必要幫助。
(三)認真填寫《流動黨員活動證》,及時將外來流動黨員的重要情況反饋給流出地黨組織。
(四)做好外來流動人員中預備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對流動黨員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須向所在黨支部說明事由,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憑《流動黨員活動證》及時到流入地黨組織報到,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按規定交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流動黨員原則上應按月向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因外出地點變動頻繁等原因按月交納確有困難的,可以按季交納。
(三)外出期間應自覺按照黨員標准,嚴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黨支部匯報一次思想和工作情況。接到原所在黨支部要求參加換屆選舉、民主評議等重要活動的通知後,原則上應按時返回參加。因特殊情況不能返回的,應及時向原所在黨支部說明原因,並履行請假手續。正式黨員應在其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外出地點、就業單位、居住地和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流出地黨組織報告。
(五)外出返回後,及時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給流出地黨組織查驗,如實向黨組織匯報外出期間的情況。
六、街道(鄉鎮)黨(工)委對社區黨組織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每年進行一次考核。對流入不接納、流出情況不掌握的社區黨組織,要追究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的責任。
七、《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出地社區黨組織登記發放。流入地社區黨支部要及時驗證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動黨員正式組織關系所在社區黨支部或組織生活所在社區黨支部每年審核一次。
社區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制度
一、社區無職黨員設崗定責是指未擔任社區幹部,具有履職能力的社區黨員設置崗位,明確職責,發揮作用的制度。
二、社區黨組織本著「按需設崗、因事設崗、以崗定責、責任到人」的原則,按照一人一崗或一崗多人進行設置。根據居民的需求可設「提供就業信息崗」、「民事糾紛調解崗」、「治安防範巡邏崗」、「環保衛生監督崗」、「居務公開監督崗」、「社區文化宣傳崗」、「未成年人教育崗」、「法制宣傳崗」和「文體活動崗」等崗位。
三、由社區黨組織在黨員大會上公布崗位名稱、工作職責,再由黨員結合自身實際選擇崗位,黨組織根據申報情況進行討論審定,確定上崗人選,頒發上崗證書。
四、社區黨組織要與上崗黨員簽訂責任書,並把上崗黨員的姓名、職責、聯系方式等情況通過公開欄或召開會議等形式向社區群眾公布,接受監督。
五、社區黨組織要結合黨員民主評議,採取個人述職、群眾測評和支部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對無職黨員上崗履職情況進行考核並通報。
國有企業黨組織「五好」目標考核制度
一、國有企業黨組織「五好」目標考核是指對全省國有企業黨組織進行定性定量考核,增強企業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的制度。
二、「五好」目標考核的內容是領導班子好、隊伍素質好、制度建設好、工作業績好、群眾反映好。
三、「五好」目標考核應堅持分級負責、定性與定量結合、注重實效的原則。
四、「五好」目標考核實行「一年一考核,兩年一評比」,採取黨組織自評、交叉考評、上級黨組織考評相結合等方式進行。各企業黨組織按隸屬關系制定對下屬黨組織的考核細則。
五、「五好」目標考核採用百分制評分辦法,90分以上為優秀;80分至89
分為達標;60分至79分為基本達標;59分以下為不達標。
六、經「五好」目標考核為優秀的黨組織,通報表揚、表彰獎勵;考核不達標的黨組織,通報批評,限期整改。
國有企業創建黨員先鋒崗制度
一、國有企業創建黨員先鋒崗是指激勵黨員在各自崗位上,按照崗位需要和職責要求,在本崗位上充分發揮黨員示範帶動作用的制度。
二、國有企業黨組織要在生產一線、車間班組、窗口行業、服務部門等關鍵崗位合理設置先鋒崗。
三、創建黨員先鋒崗的標准:改革中做先鋒、技術上當能手、工作中創業績。
四、企業基層黨組織要帶領黨員積極創建先鋒崗,公開先鋒崗職責,掛牌上崗,接受群眾監督。
五、黨員先鋒崗實行動態管理,堅持一年一評比,一年一掛牌。黨員先鋒崗作為每年評選優秀共產黨員的重要條件之一。連續三年掛牌的黨員,企業黨組織要給予表彰獎勵。
高校「雙培養」制度
一、高校「雙培養」是指把高校優秀的學科學術帶頭人培養成為中共黨員,把優秀的中共黨員教師培養成為學科學術帶頭人的制度。
二、把優秀的學科學術帶頭人培養成為中共黨員。
(一)把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學科學術帶頭人納入培養對象,制定切實可行的培養計劃。
(二)把培養對象優先送入黨校培訓,使他們提高對黨的認識。
(三)選派黨性強、善於聯系群眾、有豐富黨務工作經臉的黨員作為培養對象的入黨聯系人。
三、把優秀的中共黨員教師培養成為學科學術帶頭人
(一)把愛崗敬業、勇於攻關、樂於奉獻、為人師表的優秀黨員教師優先納入學校的人才培養計劃,認真制定培養措施。
(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培養對象參與和主持學校重大科研項目、重點學科與實驗室建設、國際學科學術交流與合作項目
(三)優先把培養對象送到國內外一流大學進一步學習深造。
四、把「雙培養」作為高校黨建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
高校畢業生流動黨員管理制度
一、高校畢業生流動黨員是指畢業後黨組織關系仍留在學校的黨員。
二、高校畢業生流動黨員管理,堅持以流出地黨組織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黨組織共同管理的原則
三、高校黨組織要將畢業生流動黨員編入相應黨支部統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聯系,管理期限一般為2年對預備黨員,要了解其表現,按規定做好轉正工作。
四、高校黨組織要採取郵寄資料、發電子郵件、電話聯絡、建立網上流動黨員信箱等方式,每半年組織流動覺員學習一次。
五、流動黨員離開學校所在地,外出時問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學校黨組織發給《流動黨員活動證》,流動黨員按要求參加流入地的黨組織生活。
六、流動黨員至少每半年一次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匯報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並書面遞交一份思想匯報和工作總結。流動黨員原則上應當按月交納黨費,因外出地點變動頻繁等原因,按月交確有困難的,可以按季交納。
高校學生黨支部指導員制度
一、高校學生黨支部指導員是指由學校黨委選派黨務工作者或黨員教師,指導學生黨支部開展黨建工作的制度。
二、高校學生黨支部指導員必須是中共正式黨員,有豐富的黨務工作經驗和較高的黨建理論水平;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吃苦耐勞,樂於奉獻。
三、高校學生黨支部指導員工作職責主要是幫助指導學生黨員發展工作、學生黨員日常管理、引導學生黨員發揮作用、開展組織活動,成為高校黨委聯系學生黨支部和黨員的橋梁和紐帶。
四、高校學生黨支部指導員由校黨委選派,可按專業或年級指導學生黨支部開展活動。
五、高校學生黨支部指導員在校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由校黨委組織部負責管理和考核。
醫療衛生單位服務群眾制度
一、醫院共產黨員亮出黨員身份,堅持掛牌上崗,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二、設立黨員貴任區和覺員責任崗,並在醒目位置標示出來。通過黨員的示範作用,使廣大醫護工作者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努力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葯、合理收費、合理醫治;服務質量好、服務態度好、服務環境好;讓患者滿意。
三、在醫院的掛號、診室、病房等設立便民窗口。
四、讓患者「五知道、「五明白「。即:知道主管醫生和主管護士的姓名;知道接受診療時應遵守的程序和制度;知道醫患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知道做特殊檢查和有創治療前應履行的手續;知道發生醫療糾紛後的處理程序。明白住院「一日清單制」的含義及使用方法;明白自己病情的診斷結果;明白做檢查的目的;明白治療疾病的方法;明白病情轉化應注意的事項。
五、醫院向社會公開八項服務承諾。即:黨員亮身份,不讓黨的形象在我這里損害;端正醫德醫風,不讓不良風氣在我這里產生;視病人為親人,不讓患者在我這里受到冷遇;村立家園意識,不讓醫院聲譽在我這里降低;提高診療技術,不讓醫療差錯在我這旦發生;自覺接受愛崗敬業,不讓失職行為在我身上出現;降低醫葯費用,不讓不合理處方在我筆下開出;堅持廉潔行醫,下讓紅包回扣在我身上發生。
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制度
一、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以下簡稱「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是指受黨組織委派的黨務工作者,在「兩新」組織中從事黨的工作的制度。
二、黨建工作指導員必須是正式黨員,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黨性強,作風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勤奮,樂於奉獻;善於聯系群眾,有較強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有較豐富的黨建工作經驗。
三、黨建工作指導員的主要職責是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導「兩新」組織建立黨組織發展黨員,開展黨的活動;協調黨組織與「兩新」組織的關系;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黨建工作指導員由上級黨組織從在職或退休黨員中選派,一名黨建工作指導員可指導一個或多個「兩新」組織黨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每月到「兩新」工作不少於一次。
五、各級黨組織要關心愛護黨建工作指導員們解決好實際問題。
3. 中共濟南市委組織部的機構設置
辦公室
負責部重要文件的審核;負責部內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信息綜合、上報,編發《濟南組工信息》;負責部機關的人事管理工作,具體辦理幹部、工人的調入審查、選拔考察、職務任兔、調整交流、學習培訓、工資保險、信息採集等有關事宜;負責部機關老幹部工作;主管機要、保密、文印、收發、文書檔案、文電處理和普通密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和籌備;負責部機關的財務、房屋、車輛管理,醫療保健、環境衛生、安全保衛、節日值班、後勤服務和接待等工作;負責《組織史》續編工作;辦理部領導交辦事項。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制訂工作計劃,健全規章制度,積極開展黨的組織生活;加強對黨員的教育,負責黨員幹部的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指導各黨支部做好發展新黨員的工作;負責部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和實施獎懲工作;配合辦公室搞好部機關工作人員的十度考核,做好評先樹優工作;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及時了解、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承擔上級黨組織和部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研究室(掛政策法規處牌子,黨建研究會秘書處與其合署)
負責部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幹部工作政策法規的綜合研究;負責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綜合研究和宏觀指導;組織指導全市黨的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理論研究;編發部刊和供部領導參閱的內部資料;負責本部綜合性調研話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本部新聞宣傳;協調指導全市黨委組織部門的政策調研工作;承擔部領導交辦的有關文稿的起草及修改工作。
幹部一處(公務員管理辦公室與其合署)
負責全市幹部隊伍的宏觀管理工作,研究制訂有關幹部政策和制度;牽頭負責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負責全市後備幹部工作規劃的制訂和宏觀指導,市管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等「六類」機關及群團機關處級以下幹部及所屬單位人員的調配、交流、安置的審批和考試錄用工作,負責全市處級幹部、選調生的調配工作;負責辦理全市重點工程、臨時重要任務及上級部門交辦的人員抽調、安置工作;負責中直單位及外省、市赴濟掛職幹部的有關工作;負責選調生、下派幹部及援藏幹部的選調及宏觀管理工作;負責團職軍轉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全市因公、因私出國(境)人員審查工作的宏觀管理;負責市級「六類」機關及群團機關和黨群系統參照管理事業單位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市級「六類」機關及群團機關和所屬單位處級以下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
幹部二處
負責提出市管領導班子建設規劃,會同有關處室研究起草幹部管理的有關意見;負責考察縣(市)區,市直黨群、政法部門,市人大、政協機關,農口,濟南高新區以及部分市政府職能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並提出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任免交流的建議;承辦市級領導班子換屆及例會有關的考察、任免的材料准備和選舉的具體組織籌備工作;指導縣(市)區領導班子換屆工作;具體指導上述單位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就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提出建議;對上述單位組織人事處長(部長)的任免進行審查把關;綜合協調上述單位有關培養選拔婦女幹部、非中共黨員幹部、少數民族幹部的工作並負責全市情況的匯總;負責研究制定市委管理幹部職務名稱表的工作;負責審核辦理上述單位市委管理的幹部職務任免、調配、考核、獎懲、離退休、工資、職級、待遇等方面的工作;負責上述單位處級幹部任免備案審查和管理工作;負責師職軍轉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全市退(離)休幹部的宏觀管理工作。
幹部三處
負責考察市政府職能部門、市政府所屬局級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並提出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任免交流的建議;具體指導上述單位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就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提出建議;對上述部門組織人事處長的任免進行審查把關;綜合協調上述部門有關培養選拔婦女幹部、非中共黨員幹部、少數民族幹部的工作;負責審核辦理上述部門市委管理的幹部職務任免、調配、考核、獎懲、離退休、工資、職級、待遇等方面的工作;負責上述部門處級幹部任免備案審查和管理工作;對市委協助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管理的駐濟局級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配備、任免提出建議。
幹部監督處(掛幹部信訪處、幹部舉報中心牌子
負責對全市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研究和參與制定有關幹部監督工作的制度和規定;加強對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對其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對有問題幹部的談話打招呼、函詢和誡勉工作;加強對《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辦和直接查辦嚴重違反《條例》的案件,對違反《條例》的行為提出糾正和處理意見;負責協助幹部監督巡視員開展幹部監督工作,綜合協調巡視督查情況;負責對《組織人事幹部行為規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來信來訪和舉報,負責調查核實群眾反映的有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問題,對有關領導幹部的調整任用提出意見和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任前公示等工作;負責與執紀執法等部門保持經常化、制度化聯系,及時向領導提供幹部監督的信息;負責審理市委管理幹部和部分老同志的黨籍、黨齡、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
企業幹部處
負責全市國有、集體企業領導人員宏觀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國有、集體企業領導班子和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對全市國有、集體企業領導班子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和意見;負責考察市委管理和市委組織部代市委管理的經濟組織、大型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提出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和領導人員任免、交流的建議意見,審核辦理相應的任免、調配、考核、獎懲、工資、待遇、退休等有關事宜;對上述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長(處長)的任免進行審查把關;具體指導市管經濟組織、大型企業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負責市管經濟組織、大型企業後備幹部的培養、考察工作,並提出使用意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市管經濟組織、大型企業領導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企業家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市企業家隊伍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濟南企業英才的選拔管理工作。
幹部教育處(市幹部培訓中心)
負責制定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規劃和有關政策;指導、協調、檢查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市委管理的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的培訓;制定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處級以上幹部年度培訓計劃及辦班方案,並負責選調有關學員參加培訓;負責審批黨校系統幹部培訓有關班次的計劃安排,並參與有關管理工作;負責縣(市)區委組織部長、市直部門組織人事處長的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單位指導黨校、幹部院校師資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和指導幹部教育培訓理論研究工作;承擔上級部門及市委交辦的有關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承辦市幹部教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幹部培訓中心工作。
組織一處(掛黨員管理處牌子,黨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與其合署)
負責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建設,提出加強黨的工作制度、黨內生活制度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本市出席省和全國黨代會代表推薦和選舉的組織工作,參與市黨代會的籌備工作;承擔市黨代表大會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對縣(市)區和市屬企事業單位黨委換屆選舉和民主生活會進行指導;辦理局級單位黨組織設置的審批手續;研究指導全市黨員隊伍建設,指導黨員發展、教育、管理、服務和組織處理工作;協調有關方面,組織黨內重要集中教育活動;負責黨費管理和黨員組織關系接轉;負責指導全市組織員隊伍建設;承辦檔案表彰相關事宜。
組織二處
負責全市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情況綜合;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於企業、機關、學校、科研院所、鄉鎮(街道)、農村(社區)、社會組織等領域黨的基層組織的工作部署,研究和指導上述領域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共同抓好上述領域基層黨的建設工作;統籌協調指導村居黨組織選舉工作和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研究村居黨員幹部選拔、培養、管理、監督、激勵、服務的政策措施;負責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督察、推進和落實;承擔市委黨的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人才工作處(掛知識分子工作處牌子)
負責承擔全市人才隊伍建設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研究制定並協調落實全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調查研究人才工作情況,提出加強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負責全市人才工作有關政策法規的研究制定,指導、檢查全市人才工作;協調、指導對人才培養、吸引、使用,以及人才流動、人才激勵和人才安全等有關工作;協調落實專項重點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協調實施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培養工程,負責濟南專業技術拔尖人才、濟南市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等選拔管理工作,直接聯系一批高層次專家;承擔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幹部信息管理處
負責全市組織、幹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負責市管幹部信息、幹部檔案的管理工作和幹部三齡一歷的審查認定工作;負責全市幹部、黨內統計工作;負責黨員和黨組織、幹部信息的調查分析,為市委和部里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市幹部人事檔案工作目標管理的檢查驗收;指導全市幹部信息管理、幹部人事檔案、幹部統計、黨內統計工作;負責市管幹部信息的採集上報和幹部管理信息系統有關軟體的推行工作;負責組織系統專網和部機關網路建設及日常信息的更新、維護管理工作。
市考評辦公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市考評委員會的直接領導下,研究全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市管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年度考核辦法;負責縣(市)區科學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的制定和市直部門(單位)年度業務工作目標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考核目標完成情況的經常性檢查調度、半年考核和全市重點工作任務的跟蹤考核;負責督促市考評委員會成員單位和考核責任部門履行職責,全面完成年度目標考核任務;具體組織實施全市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據綜合考核結果和獎懲工作有關規定,向市考評委員會提出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單位)具體獎懲建議;負責市考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市委巡視組
對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黨政主要負責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決定決議及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情況;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堅持「兩個務必」,艱苦奮斗、廉潔從政情況,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將巡視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如實向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報告。
市遠程中心綜合處
負責全市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的宏觀指導,制定全市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規劃;指導基層抓好站點設備管理、維護和教學活動,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指導全市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管理隊伍、技術服務隊伍建設,抓好業務培訓;負責維護「泉城紅星網」和省遠程教育「一體化網站」濟南市分站,指導各縣(市)區維護好各自分站;協調市委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領導協調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負責中心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宣傳報道,編發工作簡報;制定和落實中心自身建設相關制度,做好行政後勤保障工作。
市遠程中心課件資源處
制定全市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教學資源建設規劃;指導基層制定和落實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年度教學計劃;負責全市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教學課件的徵集整合、部分教學課件的製作,搞好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教學資源庫建設;負責全市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教學資源的審查、分類和評價工作;指導全市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教學課件製作隊伍、教學輔導隊伍建設,抓好業務培訓;指導基層搞好教學效果的應用和轉化;辦好黨建電視專欄節目;完成上級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部門下達的課件製作任務;承擔上級黨員電化教育部門安排的任務。
4. 如何提升黨群服務中心效能
提升黨群服務中心效能,必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要明確工作思路。
黨群服務中心以企業黨總支為核心,按照「四個一體」(組織一體設置、工作一體謀劃、制度一體完善、活動一體開展)的原則,把教育培訓、圖書閱覽、文體活動等陣地整合為一塊陣地,面向企業黨員、團員、職工、婦女開放。
二要強化功能配置。
黨群服務中心設立教育培訓廳、圖書閱覽室、文體活動室、總支書記辦公室4個功能室。教育培訓廳要配置相關培訓制度、音像播放設備、年度培訓計劃、講台、課桌椅等。
三要提供組織保障。
設總支書記1名、委員2名,統籌黨群服務中心工作。由黨總支書記兼任黨群服務中心主任,配備工作人員1名,負責黨組織關系接轉、流動黨員管理,提供咨詢、指導、協調、幫困、教育和培訓等日常管理和綜合服務,為企業黨員和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
四要建立長效機制。
一是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選聘一些懂黨建、政治素質高、黨性觀念強的幹部到中心工作。二是建立健全黨員幹部教育培訓機制。中心將重點加強基層黨員幹部思想理論、黨務知識、產業發展、法律法規等方面內容的培訓,並適時聘請專家學者到中心進行專業講座,運用遠程教育手段對各企業的黨員幹部和黨務工作者進行培訓。三是建立「三支隊伍」。建立一支以年輕黨員幹部、共青團員為主體的義務服務隊伍,定期分赴各企業開展各類活動;建立一支老黨員、老幹部義務服務隊伍,主要負責黨群服務中心的日常活動開展;建立一支私營企業主黨員義務服務隊伍,開展企業和中心幫困活動,動員有社會愛心的私企業主支持黨群服務中心運作。四是建立非公企業黨建工作考核機制。為進一步加強和鞏固黨在非公經濟領域的群眾基礎,充分發揮非公企業黨組織在企業建設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在企業職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業發展中的政治引領作用,激勵非公企業黨務工作者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提高黨建工作水平。
五要提升服務實效。
一是建立企業用工信息庫,服務企業招聘和推薦下崗黨員群眾再就業;二是定期開展保健、心理、法律知識等講座和咨詢活動;三是圍繞「五一」、「五四」、國慶、元旦等傳統節日開展群眾性文體活動,吸引企業黨員群眾參加;四是暢通民意反映渠道,引導黨員群眾參與企業管理,每年舉辦一期黨員職工議事活動;五是每年組織一次考察活動,分批組織企業黨組織書記赴江浙等發達地區考察非公黨建工作,學習非公黨建工作的先進經驗;六是圍繞尋找非公黨建工作的著力點、如何提高員工素質,幫助企業有效實施提升員工素質工程,從而為企業安全環保把好最關鍵的一道關口。七是每年底開展一次「滿意中心」評議活動,邀請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黨支部書記、在地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職工代表參加評議,著重評價黨群服務中心的服務功能發揮、服務對象滿意度等。
六要有效破解非公企業黨建工作推進中的諸多難題。
強化服務能力和水平,構建新形勢下非公企業「大黨建大服務」的新格局,著力提升開發區非公企業黨建工作水平。一是搭建平台優化服務促提升。整合非公企業黨支部、工會、人力資源部等資源,開展黨建工作指導、民生實事辦理、安全隱患排查等服務,有效提升黨建綜合管理服務水平。普遍實行項目化操作,建立黨群服務及活動計劃清單,明確責任人員和完成時限,確保各項服務和黨群活動內容落到實處。二是健全機制強化保障促提升。推行機關幹部、黨建指導員、工會幹部「三位一體」的區域化網格化服務模式,形成融合參與、協同聯動、覆蓋廣泛、快捷有效的管理服務機制。黨工委班子成員作為網格化管理服務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聯系指導黨建工作,並定期接受督查和考核;充分利用多數企業工會主席與黨支部書記兼職的優勢資源,開展黨建帶群建工作。三是創新載體增強活力促提升。以激活企業黨組織的凝聚力和號召力為目標,以開展 「雙比雙爭」活動為抓手,爭創「五帶頭」優秀黨員活動和「我為黨旗添光彩」等系列活動,重點解決非公企業黨員凝聚力、向心力不強的問題。
5. 黨建辦公室都主要負責什麼
1、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對幹部的教育、培訓、考核、獎懲、任免、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和黨員發展教育等工作;
2、負責本單位幹部職工心理健康關愛工作;
3、承擔基層黨的政治建設、組織工作、宣傳工作、統戰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黨建帶群團建設等職責;
4、負責武裝、民宗、群團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5)人大黨建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黨建辦公室職責的加強:
1、立足於「做實」,全面夯實黨建工作基礎。
著力在加強班子隊伍建設上出實招,成立市委辦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優化機關黨委班子結構,建立委員具體聯系支部制度。
著力在嚴格黨內組織生活上用實勁,從嚴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等制度,高標准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支部組織生活會,推動批評與自我批評從領導班子向黨支部、黨小組延伸。
2、立足於「做亮」,全面打造黨建工作品牌。
堅持「黨建+中心任務」,積極開展「我為發展獻一策」等系列大討論,結合萬名幹部大調研活動,開展科學論證、提出務實舉措、形成制度成果。堅持「黨建+業務工作」,堅持每周五黨建工作例會制度,圍繞業務工作中的重點、難點、焦點、攻堅點,定思路、定任務、定方法,真正把黨建工作貫穿業務工作全過程。
6. 人大代表的培訓工作應該誰來做
一般是由人大代表的本級人大常委會培訓。市人大代表就由市人大常委會指派專人做出培訓計劃,也可以由人大代表所在駐地的人大常委會做培訓。主要是讓代表依法履職,依法監督。
7. 怎樣加強人大業務知識的學習心得
1、學習中最基本的一點,就是要主動。學習是自己的事,只有積極主動地學習方能感專受到學習的屬樂趣,方能學有所成。主動地吸取和被動的接受是有本質的區別的,所以要從內心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
2、學習最重要的就是跟著老師走。上課聽講,下來之後總結、歸納、理解記憶、做題實戰運用。一般來講,老師教授的知識都是根據教學大綱、考試大綱來進行的,所以你想有個好成績,最好還是跟著老師走,他不會害你。
3、提高學習效率。學習中最忌諱的就是一味的苦學,學習必須注重效率,只有高效的學習才能事倍功半。學習效率的高低取決於:學習能力和學習計劃。
8. 人民大學網路教育學院的題
可以對著學生手冊自己做啊,不難的
9. 天津市委組織部有什麼子部門
市委組織部子部門(組織機構都是一樣的,只是天津是直轄市,可能個別叫科的部門,在天津會設處室)主要有:
辦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規科)、市委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科、黨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幹部一科(公選辦、援藏辦)、幹部二科、幹部三科、公務員管理科、幹部監督科(舉報中心)、幹部教育科、人才工作科、幹部信息管理科、政工科、機關黨委、黨員教育中心、市委幹部狀態調研與問責處理辦公室。
1、辦公室
負責本部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部機關值班、秘書事務、信訪、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和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信息綜合、文件審核和部分領導講話文稿的起草;負責協調辦理有關組織工作的黨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治安保衛、收發文印、印鑒管理、車輛管理等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指導全市黨委組織部系統普通密碼電報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組織部門的自身建設;負責部機關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研究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起草、規劃、協調、審核黨建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文件;負責指導、協調全市組織部門及本部的調研工作,承擔省委組織部下達的有關黨建工作和幹部工作的重點課題和全市組織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參與全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對重要經驗進行總結推介;承擔本部重要會議和部領導交辦的有關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編發《岳陽組織工作》;負責本部的對外宣傳工作;負責組織志、組織史編寫等有關工作。
3、市委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對全市基層黨建工作進行部署安排、綜合協調、檢查督促和考核評價工作;負責承擔市委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會議、黨建調研及督查活動的聯絡協調服務工作。
研究和指導各級黨委落實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責任制,總結和推廣基層黨建工作的典型經驗,負責市直單位聯村開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扶貧開發建設工作。
4、組織科
負責研究和指導黨組織建設工作,研究和提出有關加強黨的組織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的設置;對中央、省駐岳企業、市屬企業、農村、街道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機關、院校、科研單位以及非企業民間組織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進行分類指導。
參加市黨代表大會的有關組織工作,承辦縣(市)區、市直處級單位和有關企業召開黨代表大會的審批手續;對鄉鎮黨委、村、城市社區、中央、省駐岳企業、市屬企業黨組織換屆進行指導;研究和指導全市黨員隊伍建設,指導、協調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管理和發展工作;負責黨內表彰、黨內統計和黨費管理工作。
負責指導、管理縣(市)區和市直部委辦局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負責市委常委民主生活會相關准備工作;負責指導全市黨員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承辦市管黨員幹部因私出國(境)審批,接轉黨員組織關系;負責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有關工作;負責市黨建學會的日常工作。
5、黨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市黨代表聯絡服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黨代表開展活動;指導各級黨委健全黨代表大會制度,參與市黨代會換屆有關籌備工作,做好市黨代表選舉工作;負責全國、全省和全市黨代表日常服務工作。
承辦黨代表提案、提議、質詢和詢問的有關事項;負責黨代表編組,組織黨代表開展視察和調查研究活動;承辦徵求黨代表意見、向黨代表通報情況和組織黨代表根據工作需要列席市委全會和常委會的有關事項。
組織黨代表參加對本市重要幹部的民主推薦和對市委、市紀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民主評議、對市委常委會工作的評議;做好黨代表聯系黨員和群眾的服務工作;負責黨代會閉會期間代表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6、幹部一科(公選辦、援藏辦)
負責全市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研究制定幹部工作有關的政策和文件;負責辦理省委管理的幹部職務任免、工資、待遇、退休的呈報;負責協助省委組織部對省委管理的幹部進行考察和考核等工作。
負責考察市直除宣傳、科技、教育、衛生系統、國資委和市委管理企業之外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上述部門(單位)領導班子的換屆、領導幹部調整配備、職務任免、交流、工資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考察了解上述部門(單位)處級後備幹部,提出培養使用意見。
負責市直部分正處級單位政工(人事)科長的考察審批工作;綜合承辦市委管理幹部職務任免、交流、工資待遇、退休等審批手續;負責市級領導班子換屆選舉和屆中調整的有關工作;負責辦理省人大、省政協和市人大、市政協常委(代表、委員)有關人選的提名、推薦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和本部職能科室提出市管領導班子職數配備的意見;負責辦理市委管理的幹部、市委委託市委組織部管理的幹部及科級幹部的調配;承辦有關幹部的交流和團職軍轉幹部安置工作;綜合協調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工作。
負責幹部公開選拔工作的宏觀指導,承辦副處級以上幹部公開選拔的具體工作;負責援藏幹部輪換選派、管理和安置等工作;負責協助省有關部門對省駐岳單位的領導班子進行考察和管理,對領導班子的調整和配備和幹部職務任免等提出建議。
負責了解掌握市直部分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7、幹部二科
負責考察縣(市)區委、人大、政府、政協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上述領導班子的換屆、調整配備和市委管理幹部的職務任免、交流、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問題提出意見與建議;負責選派幹部掛(任)職鍛煉和選調生的選派、培養和管理工作。
負責辦理縣(市)區委組織部正副部長、紀委副書記、公安局政委、檢察院檢察長、法院院長的考察和任免工作;考察了解縣(市)區處級後備幹部,提出培養使用意見;負責全市鄉鎮黨政正職的備案和宏觀管理工作。
負責了解掌握縣(市)區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8、幹部三科
負責考察市直宣傳、科技、教育、衛生系統、國資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上述部門(單位)領導班子調整配備、領導成員的職務任免、交流、工資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考察了解上述部門(單位)處級後備幹部和市委管理的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後備人選,提出培養使用意見;負責上述部門正處級單位政工(人事)科長的考察審批工作;負責協助中央、省有關部門對中央、省駐岳企業的領導班子進行考察和管理,對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幹部職務任免等提出建議。
參與原來由市委任命,在企業退休的老同志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定和意見,研究探索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提出加強宏觀指導的意見和建議。
負責了解掌握市直宣傳、科技、教育、衛生系統、國資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9、公務員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公務員隊伍建設的規劃、協調和宏觀指導;研究起草公務員管理的政策規定,督促檢查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組織指導全市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實施公務員法工作,群團機關和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
負責綜合管理市委各部委機關、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市委機關和市工商聯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以及市直群團機關和黨群系統有關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的考錄、考核、工資福利、交流、調配、培訓、退休、申訴控告、非領導職務設置等工作。
負責黨群系統未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考核、工資福利、退休、崗位設置等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市直黨政機關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公務員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10、幹部監督科(舉報中心)
負責全市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對縣處級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制訂或參與制訂有關幹部監督管理的制度、規定,提出加強對領導幹部監督和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意見和建議。
負責對有關監督制度落實進行督查;受理縣處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選人用人方面問題的舉報;負責對全市組織人事部門舉報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全市組織系統「12380」舉報受理檢查工作;負責對上級機關和領導幹部交辦、轉辦的舉報件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對批轉下級和有關部門的舉報件的督辦檢查。
負責對有關領導幹部進行函詢和誡勉談話。負責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組織人事幹部行為若干規范》、組織人事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辦和直接辦理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
督辦和直接辦理中組部、省委組織部和本部領導批辦的反映領導幹部重要問題的案件;對本市省委管理的幹部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出生時間進行初審,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負責審理市管幹部和部分老同志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出生時間以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研究和制訂有關政策、規定並進行宏觀指導。
協調組織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述職述廉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全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政治審查和審批工作。
11、幹部教育科
負責全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宏觀管理,研究制訂全市幹部教育培訓的政策、規劃,協調、指導、檢查縣(市)區和市直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協調省管、市管幹部和部分中青年幹部的培訓。
參與組織領導幹部理論學習的考試考核,協調考試考核成果的運用;負責組織領導幹部出國(境)培訓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開展幹部自主選學、幹部在線學習;組織開展縣級黨校、行政學校辦學水平評估工作。
協調指導縣以上黨校、行政學校和其他幹部培訓機構的教育培訓計劃安排、教材編審等工作;加強幹部培訓基地師資隊伍建設;組織和指導幹部教育理論研究;承擔市委幹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2、人才工作科
負責承擔全市人才隊伍建設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研究制訂和參與制訂本市有關人才工作的政策、規定,調查研究人才情況,指導、協調、檢查人才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指導。
負責建立和管理高層次人才信息庫,組織、指導專家開展活動;協調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直接聯系一批優秀企業家和各類高級專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優秀專家和拔尖人才、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和管理工作。
負責科技副縣(市)長的選拔和管理工作;牽頭推進科技特派員工作;負責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幹部信息管理科
負責全市組織系統信息化建設、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研究擬定全市組織系統幹部管理信息的建設規劃,指導全市組織系統信息網路建設;負責全市大組工網網路建設、網路管理和安全監控,承擔業務應用系統軟體開發工作。
負責全市幹部人事檔案、幹部統計的宏觀管理工作和業務指導;負責對本市省委管理的幹部的學歷學位進行初審,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負責審理市管幹部的學歷學位;承擔本部信息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本部信息化建設、辦公現代化建設的技術指導工作;管理市管幹部信息和檔案,並承擔有關信息服務工作。
14、政工科、機關黨委
負責部機關黨的建設、紀檢、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論學習、精神文明建設和和諧機關建設工作;負責部機關定點建設扶貧工作;負責部機關黨內表彰、黨內統計和黨費管理工作;領導機關工、青、婦等群眾組織;負責組群系統黨建工作和有關工作。
負責部機關各科室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考察部機關副主任科員以上幹部;審核辦理部機關幹部職工的職務任免、調整交流、學習培訓、獎勵懲處、工資待遇和退休等人事工作;負責部機關的機構編制、人員調入、幹部檔案、幹部統計、工資統計等工作;負責本部歸口管理單位正科級幹部的審批和備案工作。
15、黨員教育中心
研究提出全市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黨員教育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市黨員教育工作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全市黨員電化教育、遠程教育、手機信息系統等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督查檢查,承擔市級黨員教育平台的管理使用和服務保障工作。
承擔全市黨員集中性和經常性學習教育活動的有關具體事務,負責學習資料和教材的組織編寫;承擔岳陽紅星網網站的運行管理和安全維護工作;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全市黨員教育培訓重點工程,指導全市黨員教育教學資源開發及教材建設。
承擔網路宣傳和輿情監控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並協調省委組織部和外宣機構進行網路回應;配合市委組織部其他科室做好市管幹部的信息拍錄工作。
16、市委幹部狀態調研與問責處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領導幹部、機關工作人員有錯無為問責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制定或參與制定有錯無為問責工作的制度、規定;負責全市有錯無為問責工作的督查和督辦;就幹部履職情況進行專題調查研究,受理有關幹部不作為、緩作為、亂作為的投訴舉報,發現問題並及時查處。
(9)人大黨建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天津市委組織部發布28名幹部任前公示
為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進一步擴大民主,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把幹部選好、選准,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現對市委研究擬提拔任用的28名同志進行任職前公示。
項文衛,男,漢族,1960年6月生,江蘇濱海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學歷,高級審計師,現任天津市紀委、市監察委員會駐市委辦公廳紀檢監察組組長,擬任天津市委巡視組組長、正局級巡視專員。
康建茂,男,漢族,1962年9月生,河北深州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學歷,現任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擬提名為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人選,任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鍾英華,男,漢族,1963年5月生,河北懷安人,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在職研究生學歷,文學博士,教授,現任天津師范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擬任天津市市屬高校黨委副書記、校長(試用期一年)。
王洋,女,漢族,1979年10月生,吉林吉林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5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現任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綜合處處長、一級調研員,擬提名為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人選。
李津俐,女,漢族,1965年6月生,山西翼城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學歷,現任天津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黨建工作處處長、一級調研員、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擬任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副局級,試用期一年)。
楊君毅,男,漢族,1970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學歷,現任天津市委宣傳部文化藝術處處長、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試用期一年)。
劉鴻瑋,男,回族,1960年8月生,山東煙台人,199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二級巡視員、辦公室(區縣工作指導處)主任(處長),擬任天津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副部長(試用期一年)。
馬迎新,男,漢族,1969年2月生,河南通許人,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2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政委、政治部主任(兼),擬任天津市監獄管理局政委(試用期一年)。
張同順,男,漢族,1962年9月生,河北武強人,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9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黨組成員、二級巡視員,擬任天津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黨組副書記(試用期一年)。
丁紅梅,女,漢族,1968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市委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政工師,現任天津市供銷合作總社黨群處處長、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市供銷合作總社黨委委員、常委,提名為天津市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人選。
劉建彥,男,漢族,1964年1月生,天津市人,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學歷,現任天津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幹部處(老幹部處)處長、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市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黨組成員。
周紅蕾,女,漢族,1970年11月生,北京市人,199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高級政工師,現任天津師范大學黨委常委,黨委組織部部長、黨校常務副校長(兼),擬任天津外國語大學黨委委員、常委、副書記(試用期一年)。
王罡,女,漢族,1975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8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學歷,法學碩士,高級政工師,現任天津商業大學黨委常委,黨委組織部部長、黨校副校長(兼),擬任天津城建大學黨委委員、常委、副書記(試用期一年)。
徐興雲,男,漢族,1970年10月生,湖南津市人,199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歷史學碩士,現任天津市紀委監委駐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紀檢監察組副組長、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農學院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解建申,男,漢族,1963年10月生,河北南和人,198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學歷,現任天津市紀委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機關黨委辦公室主任(兼)、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國際工程咨詢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馬月輝,男,漢族,1972年1月生,河北石家莊人,1993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3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學歷,現任天津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副主任(正處級),擬任天津華北地質勘查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邊柯柯,男,漢族,1982年1月生,浙江諸暨人,200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0年10月參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現任天津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大數據管理處處長、信息化發展處處長(兼),天津市大數據管理中心主任(兼)(正處級),擬任天津市大數據管理中心黨委委員、書記、主任(試用期一年)。
趙瑜,男,漢族,1964年10月生,天津市人,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黨委委員、書記(試用期一年)。
楊洪利,男,漢族,1965年12月生,天津市人,199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8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專、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主任,擬任天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黨委委員、書記(試用期一年)。
劉堅,男,漢族,1970年5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9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學歷,法律碩士,現任天津市河西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擬任天津中環電子信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委、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李樹桐,男,漢族,1964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市委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委宣傳部政工職評辦公室主任、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紡織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委、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劉澤紅,男,漢族,1968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9月參加工作,市委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政工師,現任天津市南開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擬任天津市醫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委、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裴連軍,男,漢族,1973年6月生,河北清河人,199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學歷,工商管理碩士,正高級工程師,現任天津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助理,津能投資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擬任天津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試用期一年)。
劉冬,女,漢族,1970年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9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紅橋區雙環邨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擬任天津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委、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張雲鵬,男,漢族,1967年8月生,河南平輿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委宣傳部辦公室主任、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委、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陳鈺,女,回族,1975年8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9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專、市委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和平區南市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擬任天津北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委、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韓澤縣,男,漢族,1970年10月生,河北廣宗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高級經濟師,現任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董事會秘書,擬任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試用期一年)。
王岩,男,漢族,1967年10月生,山西沁縣人,199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9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員,現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擬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總經理(試用期一年)。
10. 網上人大網路學習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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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
4、B
5、C
6、C
7、C
8、B
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