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煙台市商務局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聯絡接待、會務、文電、機要、檔案、保密、督查、政務公開、網站建設、信訪、安全保衛、值班、後勤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商務發展重大措施;起草綜合性文稿、重點會議材料;負責宣傳和年鑒的編纂工作;負責商務信息的搜集、選編等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指導商務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等工作;承擔局黨群組織的具體工作。
三、綜合法規科
研究商務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措施建議;組織實施重點課題調研。研究國家和省、市商務領域的政策、法規,提出貫徹意見和建議;承擔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負責協調、督促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普法和政策、法規宣傳、培訓;建立管理全市商務政策法規資料庫。
四、規劃財務科
組織擬訂全市商務發展規劃、扶持政策和年度預期目標;承擔全市商務業務的匯總統計、分析和發布;組織實施全市商務考核工作;協調出口退稅、外匯、保險、扶持資金等政策落實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市場體系建設科
組織擬訂健全規范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准化;牽頭組織規范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規定對拍賣、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舊機動車鑒定評估、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行業的監督管理和汽車以舊換新工作,承擔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企業資格認定工作;承擔設立直銷企業審核上報相關工作。承擔市老舊汽車更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商貿服務管理科
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及其他居民生活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七、市場運行與秩序科(掛市整頓與規范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牌子)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按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相關工作;承擔重要生產資料流通和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12312商務舉報投訴工作;參與組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
八、蔬菜副食品管理科(掛市生豬屠宰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市區菜籃子工程體系建設;負責市區肉、蛋、菜、奶產銷體制改革和政策措施的擬訂、實施;負責組織肉、蛋、菜等重要商品的儲備;負責蔬菜基地的建設、產銷與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實施「放心菜」、「放心肉」工程;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協調管理有關基金的使用;承擔市蔬菜副食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生豬及其他畜禽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制定全市生豬及其他畜禽定點屠宰廠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定點屠宰場的設立審核,指導協調定點屠宰廠的屠宰加工、品質檢驗和銷售網路建設;負責全市生豬和牛羊等畜禽屠宰及豬肉市場的監督檢查,負責市區生豬屠宰、肉品流通秩序的日常監督檢查,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稽查,打擊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為。
九、會展節慶管理科(掛安全生產科牌子)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會展業發展政策、法規,負責研究制定全市會展業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督促考核;負責重大會展節慶活動的指導、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會展業實施行業管理。監督檢查局直屬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安全生產條件和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聯系指導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市會展節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對外貿易科
擬訂全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對外貿易政策宣傳和運行情況的分析研究,提出對策建議;組織實施全市進出口市場多元化發展戰略,協調管理全市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承辦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和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登記工作;承辦進出口商品配額投標企業資格的初審工作;按規定審核、發放部分進出口商品配額及進出口許可證;負責協調解決涉外貿易糾紛;會同有關部門打擊走私犯罪活動,協調外貿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擬訂國際市場開拓方案和活動計劃;組織實施各類對外貿易洽談會、交易會、展覽會及境外來展;按規定審核和管理外國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駐我市代表機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宣傳工作。
十一、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擬訂機電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機電產品進出口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新產品研發項目管理;依據國家、省、市產業政策調整機電產品進出口結構;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維護機電產品進出口秩序.
十二、科技與服務貿易科
擬訂技術貿易、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相關工作,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負責全市出口品牌發展戰略的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加工貿易,按規定核准加工貿易業務;牽頭協調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進「服務貿易示範區」建設,推動新興服務貿易出口;承擔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按規定承擔兩用物項、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及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工作。
十三、公平貿易科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它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涉及我市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它進出口公平貿易應訴及相關工作;建立並完善產業損害、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指導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建立貿易救濟援助制度,支持受損產業恢復發展;跟蹤評估實施貿易救濟措施對我市相關產業的影響;指導、協調全市企業和行業協會對進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調查收集國外對我市出口產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並提出相應措施;建立完善進出口公平貿易信息庫;協助國家、省商務部門組織開展產業損害調查、對外貿易壁壘調查相關工作。按規定承辦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地方綜合應對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世貿組織相關規則、協議的咨詢服務工作。按規定對典當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四、外國投資管理科
參與擬訂全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按許可權核准和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按許可權核准或審核外國投資者並購市內企業;負責調度推進全市在建外資項目;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市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聯合年檢;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承包經營、清算和撤銷的指導、審批或申報工作;負責外商投資有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聯絡服務工作,協助做好外商投訴處理工作,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問題。
十五、對外招商促進科
擬訂全市吸引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發布全市對外招商重點項目;策劃、組織、實施境內外重大外商投資促進活動和專題招商引資活動;研究區域合作戰略,組織實施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等重點區域的招商引資活動;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六、重點外資項目推進科
組織實施全市產業招商工作,對市產業招商部門引進外資工作進行考核;調度推進全市重點在談外商投資項目;承辦市政府與港澳台、國外重點城市、友城、國外重要經濟組織、機構、國外大商社建立經濟友好合作關系的有關事務;承擔市政府駐境外商務代表處的日常聯系工作;擬訂全市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服務外包平台建設,促進服務外包人才培訓;承擔市產業招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服務外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七、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投資管理科
研究擬訂境外投資發展規劃、政策和管理辦法;依法核准或審核上報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組織實施境外各類資源開發、優勢產能轉移、跨國並購等境外投資合作工作;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咨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按規定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審核、管理我市承辦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管理多雙邊及國外民間組織對我市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市贈款);負責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的統計、分析工作;建立境外投資、承包境外工程和外派勞務等預警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外派勞務市場秩序的清理整頓;承擔市「走出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八、園區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市經濟開發區、保稅港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中心等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國家級、省級經濟開發區設立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省級經濟開發區的指導協調、管理服務和產業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市各類園區的境內外招商、參展等活動;擬訂園區管理幹部境內外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級經濟開發區的綜合評價、統計、考核工作;承擔市園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九、離退休幹部工作辦公室(副處級)
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有關企業離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內設服務一科、服務二科。
⑵ 商務局的機構組成
機構設置
商務部共設28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廳,人事司,政策研究室,綜合司,條約法律司,財務司,市場秩序司,市場體系建設司,商貿服務管理司,市場運行調節司(國家繭絲綢協調辦公室),反壟斷局,對外貿易司,服務貿易司。
機電和科技產業司(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外國投資管理司,對外援助司,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進出口公平貿易局,產業損害調查局,國際經貿關系司,世界貿易組織司(中國政府世界貿易組織通報咨詢局),亞洲司,西亞非洲司,歐洲司,美洲大洋洲司,台港澳司,信息化司,外事司。
中國商務局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
(2)商務局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主要職能:
1、負責商務部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和行政監察工作。
2、開展黨紀教育,提高黨員幹部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3、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作出維護黨紀的決定。
4、開展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廉政監督;對同級和下級黨的委員會進行監督;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受理檢舉和控告,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檢查和處理違紀違規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民主權利不受侵犯。
6、推動商務部紀檢幹部隊伍建設。
7、承辦上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任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商務局
⑶ 臨沂市商務局的機構設置
臨沂市商務局設1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督查、安保、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直屬企業以外的信訪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商務系統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直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企業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綜合法規科(掛行政許可服務科牌子)
組織擬訂全市商務發展和對外開放政策;統籌協調商務領域改革,研究商務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組織綜合性調研和重大專題調研;負責信息化建設和對外宣傳工作。組織擬訂商務工作有關政策和規范性文件;承擔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按規定承辦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地方綜合應對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協議的咨詢服務工作;建立管理全市對外貿易經濟政策資料庫;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集中辦理工作。
(四)規劃財務科
組織擬訂全市商務領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內外外貿易、利用外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等有關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內外貿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五)市場秩序科(掛市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中心牌子)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12312商務舉報投訴工作;參與組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對生豬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豬定點屠宰場(廠)的設置規劃。
(六)市場體系建設科
組織擬訂健全規范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准化;牽頭組織規范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研究擬訂總體和區域商貿流通發展規劃,商品市場、商業網點、物流設施建設發展規劃及商業設施重點項目年度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商品市場建設和商業設施建設中的有關問題;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二手車交易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舊機動車鑒定評估機構的申報和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企業資格認定申報及管理工作;承擔設立直銷企業審核上報相關的工作;指導商貿流通領域各類商會、協會工作。
(七)商貿服務管理科
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商貿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八)市場運行調節科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按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含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相關工作;承擔重要生產資料流通和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督促檢查節日市場安排和商品供應工作;參與組織防汛、搶險、救災等物資的儲備供應工作;參與「菜籃子」工程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食品衛生、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九)市會展業服務辦公室
承擔會展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會展業發展的行業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會展活動的調研論證、評估審核、協調管理以及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
(十)對外貿易科
組織實施出口商品品牌發展戰略;按規定負責審核上報和監督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糧食、棉花除外)進出口計劃及配額;承辦進出口商品配額投標企業資格的初審工作;按規定審核、上報部分進出口商品配額及進出口許可證;承辦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和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登記工作;指導監督交易會、洽談會等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和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按規定審批和管理外國及港澳台非企業經濟組織駐我市代表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政策;組織協調涉及我市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應訴及相關工作,建立市內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全市企業對進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調查收集國外對我市出口產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並提出應對措施;建立完善進出口公平貿易信息庫;協助商務廳組織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協助省商務廳組織開展產業損害調查相關工作;建立並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指導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建立貿易救濟援助制度,支持受損產業恢復發展;跟蹤評估實施貿易救濟措施對我市相關產業的影響。
(十一)機電科技科
擬訂機電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據國家產業政策調整機電產品進出口結構;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維護機電產品進出口秩序;組織企業開拓機電產品國際市場;監督、協調全市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工作;擬訂技術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相關工作,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指導管理加工貿易,按規定核准加工貿易業務;按規定承擔兩用物項、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及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工作。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市服務貿易管理體系;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新興服務貿易出口,促進國際服務業向我市轉移;推進「服務貿易示範區」建設;承擔服務貿易統計工作。
(十二)對外招商促進科
擬訂全市吸引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發布全市對外合作重點項目;組織實施全市產業招商工作和境內外重大外商投資促進活動;指導全市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推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合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審核辦理外國商務人員來訪邀請;審核、申報商務系統人員因公出國(境)工作。
(十三)外國投資管理科
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參與擬訂全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按許可權核准和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審核、申報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負責全市利用外資情況的調度和統計工作;按許可權核准、審核、上報外國投資者並購市內企業;協調外商投訴處理工作;牽頭擬訂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四)對外經濟合作科(掛境外投資管理科)
擬訂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咨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審核上報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承辦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的審查備案工作;按規定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審核、管理我市承辦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管理多雙邊及國外民間組織對我市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市贈款);擬訂全市「走出去」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審核上報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組織實施境外各類資源開發、優勢產能轉移、跨國並購等境外投資合作工作;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有關工作。
(十五)開發區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市經濟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中心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設立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省級經濟開發區的綜合協調和產業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負責各類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的綜合評價、統計、信息和考核工作。
(十六)企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商務系統直屬企業的管理、安全生產、改革改制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直屬企業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和有效經營;負責處理直屬企業職工的信訪工作,協調解決直屬企業改革改制工作中遺留的歷史問題,維護企業正常經營秩序。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⑷ 衡陽市商務局的直屬單位
(一)衡陽市市場服務中心
經營管理市場資產;負責市場內的物業管理、市場規劃、市場開發和維修;負責市場內治安、消防、衛生等日常服務;提供交易場所和服務設施,開展代儲、代運、信息咨詢和其它服務;收取市場設施租賃費、交易手續提成費和其它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償服務費。
(二)衡陽市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務院和省、市有關牲畜定點屠宰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市區;縣城區及鄉鎮牲畜定點屠宰場的規劃布局及設點的審核、報批;負責市區牲畜定點屠宰場經營活動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市區集貿市場、超市銷售的鮮活牲畜產品和賓館、酒樓、飯店、集體伙食單位和肉類加工單位使用的鮮活牲畜產品貨源的相關稽查工作;負責查處市區內非法屠宰點和銷售、使用非定點屠宰場出場牲畜產品的行為;承辦市商務局交辦的有關牲畜定點屠宰管理的其它事項。
(三)衡陽市酒類產銷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酒類商品產銷政策、法律、法規和《湖南省酒類管理條例》;負責本行政區域類酒類商品行業管理,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擬定本市酒類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協同有關部門對酒類生產企業產品質量以及安全生產實施日常監管;負責酒類批發許可證、零售備案登記證的審核辦理和年檢;負責建立酒類經營者信用檔案,並適時向社會公布;運用《酒類流通隨附單》對酒類市場進行監管;負責酒類商品的宣傳;促銷;營銷;會展等活動的事前審查和備案登記工作;負責本市城區酒類市場行政執法稽查,打擊無證經營酒類產品違法行為,受理消費者投訴,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無證生產、銷售和制售假冒偽劣酒類產品等違法行為,受理;呈報酒類行政復議案件;負責指導監督縣市區酒類行業管理工作;承辦市商務局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四)衡陽市商務科教培訓中心
擬定和實施全市商務系統幹部職工培訓計劃,全市商務系統幹部職工提供短期培訓服務。
⑸ 蘇州市商務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20個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建制。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文秘、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公文管理、信訪、保密、應急、行政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承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局機關內部總務管理、規章制度建設、房產管理及其它行政事務工作;承擔蘇州市開放型經濟發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綜合處(信息處)
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擬訂全市商務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擬訂全市商務工作目標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承擔商務系統的信息調研,起草商務運行情況綜合性文稿;匯總、編制商務系統各類統計報表;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及網站管理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工作。
(三)財務處
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有關商務工作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參與擬訂全市促進商務經濟發展的財務政策與措施;調查、跟蹤、分析商務經濟發展的整體運行情況,提出財務工作建議;負責商務局歸口的各項業務和專項資金等的具體使用與管理工作;編報本部門預決算;承擔本部門的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和內部審計工作;協調和處理原所屬單位改制中遺留的財務問題。
(四)市場秩序處(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建立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生豬屠宰行業的管理、監督和執法工作;負責市豬肉儲備的組織和管理;參與打擊商品流通領域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組織開展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開展「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蘇州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五)市場體系建設處
擬訂健全、規范市場體系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標准草案,推進流通標准化;牽頭組織規范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研究提出引導各種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負責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負責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負責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負責品牌培育和建設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租賃、舊貨流通、汽車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參與對全市重點商業設施建設項目的論證和監督管理;負責典當機構設立的審核、報批等具體業務工作。
(六)商貿服務管理處
擬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提出優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和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建設和發展;組織開拓城鄉市場,負責全市社區商業建設和發展,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負責餐飲業、住宿業、國內展覽業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商貿行業協會、學會及其它有關社會中介組織工作。
(七)市場運行調節處(繭絲綢辦公室、酒類管理辦公室)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商貿流通行業商品質量、商品標准計量、物價調控等工作;承擔繭絲綢辦公室和酒類管理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八)產業損害調查處(反壟斷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評估實施有關貿易政策對我市產業的影響和效果,提出採取相應措施的建議;建立和完善我市產業損害預警機制;開展產業國際競爭力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受商務部和省商務廳委託,依法對蘇州范圍內的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開展反壟斷調查工作。
(九)開發區處(口岸處)
貫徹執行有關開發區建設的法規和政策; 參與擬訂開發區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承擔指導、協調、服務全市各類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工作;承擔省級以上開發區設立、撤銷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開發區的統計、運行分析和綜合評價工作;研究開發區發展動態,為上級提供決策依據;參與協調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有關事項;負責口岸開放和運行的相關工作;提供有關口岸政策和投資環境的咨詢服務。
(十)對外貿易處
擬訂全市貨物進出口相關的政策措施;推進以質取勝和市場多元化戰略;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外貿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承擔貨物進出口統計和運行分析;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的申報和下達;實施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劃的相關工作;根據授權,承擔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與各進出口商會的溝通協調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各類企業對外貿易經營備案和管理工作;規范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促進國際電子商務發展;負責與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合作,推動貿易便利化。
(十一)服務貿易處
擬訂全市服務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年度全市服務貿易發展研究報告;負責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牽頭擬訂年度貿易促進活動計劃,主辦相關貿易促進活動;負責全市技術進出口合同的管理;負責全市軟體進出口合同管理和統計工作;負責國際物流促進,協助省廳做好全市國際貨代企業備案工作;按分工承擔涉外知識產權相關工作;承擔省電子口岸相關工作在蘇州的推進。
(十二)機電和科技產業處(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貫徹實施國家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和法規;參與擬訂鼓勵機電產品出口的地方性法規和措施;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體系建設和貿易促進工作;承擔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負責依法審核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工作;負責全市科技興貿出口創新基地的建設工作。
(十三)外國投資管理處
擬訂全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全市外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擬訂改善投資環境,促進投資便利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審批、報批、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審批、報批、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指導全市投資促進工作,參與組織全市重大涉外經貿促進活動,規范對外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外商投資企業管理處
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監測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運行情況,統計分析實際利用外資情況;承擔加工貿易業務審批管理工作;受理、協調外商及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與糾紛;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生產運行中的有關問題;牽頭政府相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開展聯合年檢,指導監督外企的清算、撤銷與兼並;指導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
(十五)服務外包處
貫徹執行有關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法規和政策; 參與擬訂全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規劃;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做好服務外包產業扶持資金的爭取與配套工作;組織協調服務外包投資促進與推介活動;加強對各類服務外包企業的管理和服務;承擔服務外包統計工作;承擔蘇州市推進國際服務外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六)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處
依法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合作業務;擬訂全市人員出境就業政策,依法管理境外就業工作;承擔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對外承包工程、對外設計咨詢、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經營資格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勞務合作項目審查和外派勞務招收備案工作;承擔對外援助和接受國際多雙邊對我市的援助和贈款的管理工作;推進全市對外經濟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建設。
(十七)政策法規處(公平貿易處、行政許可服務處)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實施細則;研究起草商務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起草局重要文件;承擔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約、協定實施的協調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商務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參與調查對我市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貿易救濟調查,指導協調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指導貿易爭端的訴訟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在蘇州的相關工作;負責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
(十八)外事處
承擔本部門的外事管理、聯絡和接待工作;承辦全市因公對外經貿出國(境)團組的初審與報批;承擔邀請外國經貿人員及在本市工作的外國經貿人員直系親屬來蘇州的有關工作;負責聯系外國有關政府或民間經濟部門經貿合作網路;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經貿規劃、政策和措施的實施工作;承擔「新加坡-江蘇合作理事會」江蘇方秘書處交辦的有關工作。
(十九)組織人事處
承擔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管理、勞動工資、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和商務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初審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雙擁工作。
(二十)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本機關及歸口管理的改制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置派駐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和機關黨委。
⑹ 商務局下屬單位和企業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局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國家商務部下屬各局和企業:
1、機關服務局
承擔部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與部機關簽訂並履行後勤服務合同。承擔部機關委託管理的服務性、事務性較強的後勤行政管理職能,與部機關簽訂並履行委託協議。承擔部機關交由其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使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監督管理機關服務局所屬經營單位經營活動。承辦商務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外貿發展局
執行國家外貿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為我國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相關服務,促進中外企業間的雙向交流與合作,擴大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知名度和份額,增強我國企業國際競爭力。開展進出口促進公共服務工作
3、投資促進事務局
執行我國「引進來」、「走出去」相關政策,為我國吸收外資和企業對外投資提供雙向投資促進服務
4、國際經濟合作事務局
商務部國際經濟合作事務局是根據「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對分離」的行政體制改革精神,為加強我國對外援助工作管理,於2003年7月組建的商務部直屬事業單位。
5、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商務出版社)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系商務部直屬事業單位,是集經貿研究、信息咨詢、新聞出版、教育培訓於一體的綜合性、多功能社會科學研究咨詢機構。
6、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心
通過開展多雙邊經濟技術交流和國際發展合作,支持改革開發,推動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幫助受援國增強自主發展能力,增進中國與受援國友誼,推進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促進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
7、配額許可證事務局
配額許可證事務局是商務部直屬事業單位,是貫徹落實商務部進出口許可證件管理政策的執行部門,是商務部唯一授權的許可證簽發管理機構,同時承擔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各項事務工作
8、國際商報社
「中國商務新聞網」由國家商務部國際商報社主辦,是經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批准,全國商務系統網路宣傳和信息服務的重要窗口,我國商務領域具有行業獨占性和權威性的信息資訊服務網路平台。
9、培訓中心
商務部國際商務官員研修學院是商務部直屬的唯一的教育培訓機構,成立於1980年,由原外經貿部管理幹部學院、亞太地區國際貿易培訓中心合並而成。學院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國援外培訓協調管理、援外培訓執行、商務領域業務培訓、黨校培訓和會議服務。
10、中國對外貿易中心
中國對外貿易中心是商務部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承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又稱廣交會);在穗滬同時擁有國內兩個超大型現代化展館,即位於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島的廣交會展館和位於上海市虹橋商務區核心區西部的國家會展中心(上海)。
中國對外貿易中心以其62年的專業辦展經驗、卓越的業績、專業的服務在中國會展業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11、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
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CIECC)成立於1996年2月,肩負建設、運營、維護國家信息化建設重點工程「外經貿專用網」的使命而成立,是商務部信息化建設執行機構和技術支撐單位;承擔推動中國電子商務發展與應用的重任,推動電子商務國際合作與對外交流。
12、流通產業促進中心
商務部流通產業促進中心是商務部直屬事業單位,以創新流通、促進消費為使命,負責開展國內外流通產業政策及重大課題的研究咨詢,推進流通質量標准體系建設與宣貫推廣工作,開展流通領域相關產業促進等工作,
是集研究咨詢、決策支撐、產業促進、創新推廣、國際合作、會展培訓於一體的流通產業促進、服務和協調機構,是政府、行業和企業之間溝通合作的橋梁和紐帶。
13、中國服務外包研究中心
中國服務外包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是商務部直屬正司(局)級事業單位。
研究中心致力於中國及國際服務外包、服務貿易領域的戰略規劃、政策導向、行業標准、業態分析、趨勢預測等研究,專注於從價值鏈視角研究現代服務業、服務貿易、國際投資合作等,順應產業變革趨勢,促進中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
14、中國國際進口博覽局
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不僅是中國為世界各國展示國家發展成就、開展國際貿易搭建的開放型國際合作平台,也是中國為世界各國探討國際貿易和世界經濟重大議題、完善全球經濟治理提供的國際公共產品。
中國政府誠摯歡迎各國(地區)政要、工商界人士,以及參展商、專業采購商參展參會,探討合作,擴大貿易。我們願同世界各國(地區)和國際組織一道,努力把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打造成世界一流的博覽會,促進世界經濟和全球貿易發展,實現共同繁榮。
⑺ 商務局是干什麼的
1、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提出我國經濟貿易法規之間及其與國際經貿條約、協定之間的銜接意見,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2、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准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4、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5、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7)商務局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商務局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制定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商務局負責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進援外方式改革,編制對外援助計劃、確定對外援助項目並組織實施,管理具有政府對外援助性質資金的使用,管理多雙邊對中國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中國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商務局牽頭擬訂並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受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並簽署有關文件,負責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商務局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多雙邊競爭政策交流與合作。
商務局指導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駐聯合國和有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機構以及駐外經濟商務機構的有關工作,負責經貿業務指導、隊伍建設、人員選派;聯系國際多邊經貿組織駐中國機構和外國駐中國官方商務機構。
⑻ 武漢市商務局的其他事項
(一)市商務局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1.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劃,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總量計劃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商務局在進出口總量計劃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
2.《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商務局等部門擬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市商務局聯合發布。
3.境外投資管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全市在境外投資項目的監管。市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除金融企業外),由市商務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物流業管理的職責分工
市商務局負責推進連鎖經營、物流配送和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全市對外貿易促進以及出口加工區、出口基地、保稅物流園區的建設與發展工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提出全市現代物流發展規劃。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參與擬定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有關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
(三)葯品流通行業管理的職責分工
市商務局作為葯品流通行業管理部門,負責研究制定葯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執行有關行業標准,提高行業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葯品流通行業統計制度;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實行行業自律,開展行業培訓,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葯品經營企業進行准入管理,制定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監管葯品質量安全,組織查處葯品經營違法違規行為。市商務局和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要互相支持、配合,建立工作機制,在行業發展規劃、企業經營發展和信用狀況、企業市場准入基本信息和監督檢查執法信息等方面相互交流,實現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葯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四)有關會展業行政管理工作由市商務局委託給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武漢市分會(中國國際商會武漢分會)承擔。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武漢分會(中國國際商會武漢商會)統一負責全市會展業發展的政策、規劃和管理等工作,對全市會展業發展進行組織、指導、監督和協調,同時根據市商務局委託,負責指導市會展行業協會工作。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⑼ 南寧市商務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1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機關後勤等日常工作;起草綜合性文件;承擔政務信息、對外宣傳、保密、信訪、安全保衛、綜合治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擬訂全市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和內貿流通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研究商務領域發展趨勢,圍繞對外開放、區域和次區域合作、內貿流通等商務工作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備案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實施及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協助做好商務領域反壟斷調查工作;組織開展產業損害調查和維護產業安全的相關工作;負責機關依法行政等工作。
(三)市場秩序科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進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研究擬訂我市葯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監督實施有關行業標准;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提高行業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葯品流通行業統計制度,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實行行業自律,開展行業培訓,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參與組織打擊商務領域侵犯知識產權和商業欺詐的專項整治工作;承擔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管理工作。
(四)市場體系建設科(商務信息化科)
組織起草市場體系建設的地方性法規和實施細則;推進流通標准化;牽頭組織規范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建設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內外貿一體化區域性商貿物流基地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按規定對報廢汽車回收、老舊汽車更新進行監督管理。擬訂南寧市商貿領域信息化發展規劃、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准和規則;建立完善南寧市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承擔局電子政務及政府網站管理工作;組織進出口預警、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
(五)商貿服務管理科
負責全市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流通企業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再生資源回收工作;負責全市商貿、流通服務行業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商貿、流通服務業行業企業事故防範措施和安全生產檢查。
(六)市場運行調節科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及部分生活必需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
(七)物流科
研究流通領域現代物流業發展方向,組織編制本市流通領域現代物流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擬訂本市發展流通領域現代物流業的政策、措施、標准並指導實施;指導和推進商貿物流企業兼並重組,指導商貿企業與物流企業聯動發展;協調、推進物流倉儲、配送等重大項目建設工作。
(八)會展科
組織編制全市會展業發展規劃,擬訂會展業發展相關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市會展行業的規范管理工作;負責本市會展的統籌規劃、協調管理、綜合評估和指導服務;負責會展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培育和發展會展市場,引進和培育會展品牌;指導縣區開展地方特色節慶活動;指導會展行業協會,促進會展行業健康發展。
(九)對外貿易科
擬訂全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自治區下達我市的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劃的組織實施;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的申報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進出口商品許可、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工作;指導協調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對外貿易運行狀況,研究外貿運行和結構調整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措施建議;負責本市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工作;組織、管理和指導境內外涉外商品交易會;指導、督促對外貿易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加工貿易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組織實施有關加工貿易的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制定加工貿易發展規劃、促進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加工貿易企業的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的核查,依法辦理加工貿易批准證;負責對加工貿易企業執行有關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引導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和轉型升級;指導、督促加工貿易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十一)機電和科技產業科
組織實施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助機電產品進出口和技術貿易管理工作;承擔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以及服務貿易促進工作;負責科技興貿項目申報和組織實施。
(十二)對外經濟合作科
貫徹執行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指導、協調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貫徹執行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的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負責外援項目和對外援助項目實施情況的檢查工作;指導協調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和農業技術示範中心的有關工作。
(十三)口岸規劃科
擬訂南寧口岸發展規劃並協調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檢查南寧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及其配套工程的同步建設情況;提出南寧口岸設立、撤銷、重新啟用、恢復運行的意見;負責口岸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口岸運行的統計及口岸接待工作。
(十四)口岸管理科
協調組織口岸的集疏運工作;監督口岸各單位執行和遵守國家涉外政策和紀律,會同有關部門對口岸重大涉外問題和嚴重違法違紀的情況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擬訂河港、空港、陸運口岸的管理辦法;負責南寧口岸「大通關」的組織協調工作;協調口岸各單位之間的工作。
(十五)財務科
擬訂自治區及南寧市安排的各項內外貿易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計劃並監督管理;統籌管理機關行政經費及各項業務專項經費等;編報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負責本部門的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監督和所屬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十六)人事科
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組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紀檢監察室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⑽ 商務局和外經貿局是一回事嗎
商務局和外經貿局不是一回事,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商務局:擬訂國內外回貿易和答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
外經貿局:即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是主管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和經濟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2、職責不同。
商務局:負責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駐外經濟商務機構以及有關國際組織代表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進出口商會和有關協會及學會的工作。
外經貿局:負責境外投資企業(機構)的設立及變更審核工作,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負責監督、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多雙邊援助、對外援助等工作。
3、工作內容不同
商務局:負責進出口配額計劃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制定和管理進出口商品目錄,負責配額、許可證的確定和發放。
外經貿局:指導全市服務貿易的對外開放,協調全市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做好國際服務外包相關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