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訴培訓機構拿到賠償
隨著「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等理念盛行,各種教育培訓機構應需而生,培訓機構不靠譜引發的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案件,近年增勢明顯。二中院近五年審理的此類案件顯示,半數糾紛案因培訓機構「不靠譜」;超九成案件中,學員先付費後上課。法院建議,家長簽合同時認真核查相關條款。體育類培訓糾紛發生風險高二中院通報,近五年,二中院共審理涉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案件18起。據統計,涉案未成年人80%集中在幼兒園小學階段,案件均為學員訴教育培訓機構,94%的糾紛案中,大部分是學員預先購買相應課程,再由機構履行培訓義務。18起案件中,9件因培訓機構「不靠譜」,對合同履行不當,具體包括經營不規范,未經協商擅自停業或變更地點等。同時,有7件糾紛案因學員認為教學質量、培訓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起訴要求解約。此外,由於體育類培訓糾紛發生風險高,2起案件因未成年人在培訓時受傷,故提起訴訟要求解約。法院梳理案件發現,涉案培訓機構多為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下的中小型培訓機構。培訓項目涉及英語、舞蹈、武術、游泳、足球、滑冰等多種形式。其中,英語、奧數等課外知識類培訓佔比11.1%,攝影、武術等技能類培訓佔比22.2%,足球、滑冰等體育類培訓佔比66.7%。糾紛案中,教育培訓機構大多存在擅自關門或擅自變更合同履行方式。部分培訓機構經營不規范,發生傷害事故後,管理者相互推諉,責任人難以確定。法官介紹,除了培訓機構違約,學員「沖動消費」後反悔要求解除合同的單方違約情況也時有發生。從判決結果看,支持學員一方申請解除合同返還價款請求的佔比83.3%。法院建議:出現「包過」等詞要警惕法官建議,教育培訓機構作為服務的提供者,應加強日常學和內部管理,提高行業自律,營造健康的經營環境。培訓機構應與學員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條款應盡量表意清晰明確,避免因合同中字句的歧義導致糾紛產生。由於未成年人活潑好動,在體育類的培訓中容易發生傷害事故,尤其是針對幼兒的培訓項目,教育培訓機構要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防止出現意外及糾紛。對學員和家長,法官建議,應在簽合同時認真審查合同相關條款,對模稜兩可的語句要求機構充分釋明,諸如「包過」「海外名師」等詞語要讓培訓機構明確說明,有必要時要落實到合同條款中。對於課時時長、學費概念、是否另購買設備等均要了解清楚。簽合同前,學員和家長應對培訓機構進行審查,要求機構出示營業執照、學許可、教師資格、相關授權手續等。若對培訓課程不滿意或培訓計劃有變化,要及時與培訓機構協商,合理調整合同履行方式,避免糾紛產生。如果認為教育培訓機構確實存在惡意違約,不當經營,可向教育培訓機構的主管部門,如工商、教育等部門投訴。如果教育培訓機構已涉及欺詐,學員作為消費者可向工商部門及消費者協會進行舉報。發生糾紛時,學員應注意留存書面材料,如培訓合同及繳費憑證、課程表、與培訓機構及人員溝通的手機簡訊或 等聊天記錄等,能夠錄音錄像盡量保留影像資料。案例17歲女孩練舞癱瘓教育機構賠175萬小溪是一名7歲的小女孩,在北京某舞蹈中心參加舞蹈訓練,在進行下腰動作時,突然覺得雙下肢麻木無力,約十分鍾後,腰背部開始疼痛。經鑒定,小溪在舞蹈中心進行的舞蹈動作與目前的病情狀況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小溪構成二級傷殘。主審法官說,小溪所進行的下腰動作,具有一定危險性,舞蹈中心對於教學中涉及有風險的舞蹈動作,應進行明示並盡到保護學生的義務。「小溪在這次意外後,就基本癱瘓了,原因應該是在下腰訓練前,沒有進行拉伸和熱身的運動,導致意外發生。」法院審理認為,舞蹈中心關於其已盡到對小溪的教育、管理職責的主張,依據不足,不予採信。該舞蹈中心有過錯,應承擔主要的侵權責任。小溪的監護人對孩子做有風險的舞蹈動作,應預見到可能發生的危險,對此,小溪的監護人亦應承擔一定的責任。最終,法院判決該舞蹈中心承擔了60%的賠償責任,賠償小溪醫療費、殘疾賠償金、康復費等各項經濟損失一百七十五萬余元。對於家長,法官建議:選擇輔導機構時不僅注重教學質量,還要對輔導機構的教學環境和安全問題進行深入、認真的調查,將孩子的安全放在首要的位置。保存相關繳費證據,保留就醫相關票據。繳納培訓、教學費用時應當索要發票並妥善保管,發生傷害後保留相關就醫憑證。案例2非正規託管班管理混亂獲賠難因父母忙於工作,假期時小王在北京一家託管班上課,中途因和他人打鬧,造成左肱骨外髁骨折。派出所的詢問筆錄顯示,事情發生在託管班,孩子是在家長來接時,才被送去就診並報警。當時老師並未看到事發過程;「孩子自己說,是託管所同學京京打他,但老師們均沒有京京家長的電話,所以民警一直未能聯繫上」。小王的家人訴至法院,要求託管班的開人劉某、林某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庭審中,兩人均不認可託管班是自己開設的,只說承主體是另一被告注冊的公司,因此不同意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審理認為,該託管班屬於民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但並未在教委進行備案。從用房上看,房屋租賃協議是以個人名義簽訂,並以個人名義支付租金;從老師的管理上看,事發學生的老師沒有社會保險,也沒有相應的勞動合同,工資通過個人賬戶進行發放。劉某、林某各自設立的公司,其經營范圍中均未涉及教育培訓一項。本案中,事發時,現場除了幾個未成年人,沒有老師進行看護,未看到打架並及時制止;事發後,老師發現小王半蹲在地上,沒有詳細詢問,也不清楚小王的受傷情況,致使小王在受傷後沒有第一時間就診。此外,託管班未能提交證據證明已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因管理鬆散、混亂,也不能提供同學京京的聯系方式,故應認定劉某、林某是託管班的開主體,對本次傷害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具體比例以70%為宜。最後法院判決林某、劉某共同賠償小王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九萬余元。法院建議,家長應盡量選擇經過審批的正規輔導機構。送孩子到輔導機構前,應核實輔導機構是否具有營業執照及學許可證,一旦發生人身傷害糾紛,起訴時,確保有明確的訴訟主體;庭審時,正規輔導機構大多不會逃避訴訟;執行時,有較為明確的執行對象,便於查扣被執行人財產,有利於維護未成年人及其家長自身的合法權益。
2. 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但是實際工作與培訓內容不符,需要賠償違約金嗎
如果單位提供過專項服務培訓,勞動合同還沒有結束,你就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那用人單位是可以主張違約金的,但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工作時間不合適,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加班費也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3. 培訓機構還沒有辦證,和教師沒有簽合同,他們辭職要求2倍賠償,這個法院怎麼叛
法院當然要求你們付兩倍工資,因為根據公司法員工入職就要簽合同,你沒有簽合同自然觸犯法律,兩倍工資是法律要求的補償。
4. 教師與培訓機構出現糾紛如何處理
老師你好,來我也是培訓源機構的,不過我們沒有你說的這種情況。
一、勞動用工合同是應該一份兩式的吧,
二、老闆也不可能這樣的,員工是機構的根本呀,也許你第二個月業績實在是太差,扣工資應該是在合同上有約定的,也是給員工壓力的表現吧。
三、應該和老闆好好溝通,畢竟現在人手也不是那麼好招的,
四、你去的是合法的機構,那麼你可以到他的主管部門投訴他,告訴你具體真實的情況。
五、如果你的機構是不合法的,一方面可以找市場監管部門(以前的工商所),另一方面,他如果是不合格的機構,現在要被查處的,何況是非法用工。
六、還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他,這個是最厲害的!
不知道對你有沒有幫助,希望能幫到你!
5. 法律問題:我原來在一個培訓機構當老師,現在我辭職了,但他要我賠償違約金,我的檔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
第一:他沒有權利要求你賠償違約金。可參考勞動合同法中需要交違約金的兩條中的規定。如果你的情況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條,則不需要交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第二:你的檔案是不歸公司管理的,而是公司統一出錢給你們託管在當地的人力資源市場。你應該拿著離職證明等材料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辦理個人託管,個人託管需要自己交錢。若你沒有離職證明,建議你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該如何辦理檔案託管。找到新單位後可以拿著新單位的錄用證明把檔案提取出來。
建議你看一下勞動合同法並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咨詢一下,可以讓你的損失降到最低,甚至不用賠償。
6. 在校外培訓機構由於老師處理不當,造成孩子現在孩子不上了,要求退錢,扣除太多
導致孩子學琴不抄喜歡有很多種原因襲,
比如:
1、教學方式方法不符合孩子,特別 是 3—6 歲孩子,他的學習特點、心理特點和成人是完全不一
樣的,所以必須用適合他們 的方式方法進行教學,才能讓孩子願意學,喜歡學;
2、最終讓孩子堅持學習鋼琴的必然 是音樂本身,所以我們在讓孩子學鋼琴時,首先必須讓孩子
學會理解音樂、懂得音樂, 而不是學會彈幾首曲子,因為純粹的鋼琴演奏教授是非常枯燥的肌肉
練習,孩子很難堅 持住;
3、還有可能是老師教學方式方法和溝通的問題,如果一個老師不能幫孩子解決問 題,孩子看不
到自己的進步,而且在不斷重復同樣的問題,也會讓孩子對學琴、對自己 失去信心,一樣會讓孩
子學不下去。 我們會根據導致寶貝不願意學的不同原因,幫孩子解決學習興趣的問題。這是很多
家長外面學不下去,選擇音卓的原因,而且很多孩子都可以在音卓重新拾回對音樂和鋼 10 / 22琴
的興趣,因為興趣才是最好的老師。
7. 關於培訓機構退費的問題
1、「我想知道,我之前簽寫的入學須知有效應沒?」:那是格式條款,你可以主張簽入學須知時學校沒有提示你仔細看內容,該格式合同免除了學校責任、加重你方責任、排除了你方主要權利而無效。
附:
(1)《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2)第四十條 :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2、「跟那個《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 後面這個不管用了嗎?」:學校當然希望不管用,你和學校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但要想勝訴,你還應收集證據證明學校當初承諾的內容(比如「師資啊,老師責任啊,就是把你學生學不好英語的原因的總結出來了」),和「之前說的負責我們班的老師,開課一個月了都不見人」等事實,以證明學校違約、證明學校忽悠,不僅可以要求退費,還可以要求損失賠償。
3、「我拿水潑前台女的,真想背桶糞澆到他們報名處,事情鬧大點(他們報警 我負責任嗎?)普通拘留會記錄在檔案裡面嗎?」:
(1)只要他們報警,警察肯定會處理,但會不會拘留你還要看你鬧到什麼程度,後果不是太壞、影響不是太惡劣的,可能就是批評教育。但不建議你有這種方法。可以找朋友和同學幫你一起和他們講理,也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但別鬧得太過分,否則會給你自己帶來麻煩。
(2)行政拘留只會保存在公安的案卷中,不會進入個人檔案。如果以尋釁滋事被追究、最終被法院判刑的,才有可能進入個人檔案。
4、「我要怎麼樣 才能把這8000要回來呢?」:找到證據證明學校之前承諾的內容沒有兌現、師資力量與宣傳不符、老師不按時上課等,以學校違約為由要求退費並賠償損失。如果找朋友和學校協商不成時,起訴到法院解決。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8. 培訓班老師辭職引起退費,責任誰負培訓老師是否有責任師資力量不夠,責任怪於老師嗎
要看合同,有規定的按合同規定。沒有規定由培訓組織方自負。
9. 培訓機構換老師同意退費但不同意賠償怎麼辦
如果在合同中,未註明該課程是某某老師教的什麼什麼課(比如「袁騰飛老師的歷史課」),是難以申訴賠償的,一般培訓機構賣給您的是「某課程服務」(如「高中歷史輔導」),而不是「某老師」,更換教師並未影響培訓機構繼續提供課程服務,但因學生喜好問題,不喜歡該教師或者覺得該教師教學不好,要求終止合同並退費是合理的。
10. 如何鑒別培訓機構師資資質遭遇欺詐如何投訴求解答
如何鑒別培訓機構師資資質? 作為消費者,如何鑒別師資呢?石帆提醒廣大網友注意以下幾點:一、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加上附加條款,一定要培訓機構宣傳的名師授課,並寫明授課時間以及授課內容。 二、 在繳納學費前,提出申請免費試聽課程,聽一下所謂的名師,是否真的學術淵博,表達能力強,上課的節奏是否能被你接受,是不是能更好的滿足你的培訓需求。 三,、在繳納學費前,爭取能與老師有面對面的溝通,帶上幾個疑難問題,看下老師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用實戰來試驗一下老師的含金量。 四、 在繳納學費前,爭取能與上期學員電話溝通,咨詢一下老師的看法。也可以在網上查詢一下老師的簡歷是否和描述相符。 五、 在上課的時候,學會與培訓機構和老師直接溝通,反饋自己的建議,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教學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