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們在托幼兒園里怎麼完成兒童計劃免疫工作
幼兒園計劃免疫與疾病防
治措施
一、組建防控領導小組,由園長任組長,各班主任為領導小組成員,責任到人,層層落實,做好全園幼兒的人身健康與生命安全工作。
二、向全體教職工宣傳兒童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識及防控措施, (1)、由保健員培訓每位教職工,使教職工了解相關知識,提高防控能力。
(2)、向家長宣傳兒童手足口病防治知識,提高幼兒家長的科學防病能力。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早報告。 三、加強晨間檢查,班級老師做好晨檢,發現有口腔潰瘍、發熱病兒要求家長讓病兒在家觀察,並告訴家長發現幼兒異常及時去醫院求診,以免耽誤病情。發生傳染病第一時間與保健員聯系,即時匯報相關領導。幼兒進行隔離,班級全面消毒並進行衛生檢疫。對缺勤的幼兒,班主任必須每天電話家訪詢問,有關情況每天向保健室匯總。各班老師認真做好幼兒的全日觀察,了解全班幼兒的身體狀況。
四、經常性保持環境整潔、不留衛生死角,做好除「四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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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空氣及周邊環境的消毒,消毒時間、用量到位。並有記錄。
2、 班級每天加強監督幼兒洗手的環節管理,教育培養幼兒良好的洗手習慣,讓幼兒知道手臟時會及時用肥皂流水洗手,並教會幼兒正確的洗手方法。
3、 每天按時做好教、寢室通風工作,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4、 幼兒餐具,杯子、毛巾等按時消毒。確保消毒時間。有記錄。 5、 幼兒玩具每周消毒。有記錄。
② 計劃免疫每月的培訓內容資料!!!!急急急
2012年10月份的生物製品接種計劃仍按市站計劃進行。接種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執行,實行每月接種制度。為圓滿完成本次接種任務,現將有關事項具體說明如下:
一、卡介苗:出生後24小時內初免一針,在出生醫院與乙肝疫苗同時分臂接種,劑量0.1毫升,上臂外側三角肌附著處皮內注射,利用率達60%以上,接種率要求達到98%以上。
二、脊灰疫苗:對滿兩個月以上的兒童初服,共服三次,每次間隔一個月,對4周歲兒童進行加強,要求做到看服到肚,嚴禁家長取苗回家喂服或委託他人捎苗。初免接種率達到98%以上,加強接種率達到95%以上。
三、麻疹疫苗:對出生8個足月以上兒童初種一針,1.5-2歲復種,6歲加強免疫,劑量均為0.5ml ,上臂外側三角肌附著處皮下注射,要求首針及時接種率達到90%以上,初免接種率達到98%以上,加強接種率達到95%以上。8個月初免全部使用麻疹疫苗,1.5-2歲復種,6歲加強免疫.
四、百白破三聯制劑:對出生3足月以上兒童進行初種,全程三針,每次間隔一個月,對1歲半至2歲兒童進行加強,劑量均為0.5ml ,〈抽前務必將安瓿搖勻〉臀部深部肌肉注射,要求接種率達到98%以上。對6歲兒童加強免疫用白破二聯疫苗,劑量為0.5ml,要求接種率達到95%以上。
五、乙肝疫苗:對新生兒進行初種,全程三針,按「0、1、6」程序進行,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首針要求在出生後24小時內完成,首針接種及時率要求達到90%以上,三針全程免疫接種率要求達到95%以上。對母親HBsAg陽性的新生兒出生後24小時內注射HBIG(200IU)一針,同時接種第一針乙肝疫苗,分不同部位注射,推薦使用酵母10ug乙肝疫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計劃內乙肝疫苗。
六、風疹疫苗:納入計劃免疫管理,全程免疫兩針,8-18個月齡初免、6歲加強,可以使用麻腮風三聯疫苗或麻風二聯疫苗代替,接種率要求達到90%以上。
七、甲肝疫苗:實行「0、6」兩針免疫。即1周歲初免一針,一歲半加強一針,接種率要求達到98%以上。
八、流腦疫苗:對6個月至18月齡兒童初免兩針,兩次間隔時間不少於3個月,3歲、6歲各加強一針,3歲加強時應與第2劑接種時間間隔1年以上,6歲加強時與第3劑間隔3年以上,均隨月接種門診進行。上臂外側三角肌附著處皮下注射,初免接種率要求達到98%以上,加強接種率要求達到95%以上。初免使用A群流腦疫苗,3、6歲加強免疫使用A+C群流腦疫苗,接種A+C群流腦疫苗3年內避免重復接種。
九、乙腦疫苗:8個月初免一針, 18-24月和6歲各加強免疫一針,劑量均為0.5毫升。隨月接種門診進行(7、8、9三個月除外),上臂外側三角肌附著處皮下注射,基礎全程接種率達到98%以上,加強免疫達到95%以上。
十、流腮疫苗:納入計劃免疫管理,列入預防接種門診常規接種范圍,免疫程序為全程兩針免疫,即8-18個月齡初免、6歲加強,推薦使用麻腮風三聯疫苗或麻腮二聯疫苗,兩針免疫接種率要求達到90%以上。
十一、如需要同時接種兩種以上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應在不同部位接種,嚴禁將幾種疫苗混合吸入1支注射器內接種。2種減毒活疫苗如未同時接種,應至少間隔4周再接種。
③ 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內容有哪些
衛生保健制度 一、 幼兒一日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證兒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為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利於幼兒神經系統的正常發育,保護消化系統的功能,牆養幼兒良好的生活習慣,使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發展,特製定幼兒一日生活制度。 (一) 晨間入園 幼兒入園後積極參加班內教師組織的早操及早鍛煉。 (二) 晨操 1. 按照班級順序早操。(小班一中班一大班) 2. 動作要符合本班幼兒的年齡特點。 3. 教師示範動作準確,幼兒動作到位 (三) 進餐 時間: 早餐 8:00 午餐 11:30 晚餐 16:30 1. 餐前不能劇烈活動,不能處理幼兒問題,保證幼兒愉快進餐。 2. 做到隨吸隨吃,不等待。對體弱兒精心照顧,先洗先吃。指導肥胖兒童進食速度,細嚼慢咽。 3. 細心照顧每一個幼兒進餐,讓幼兒吃飽、吃好、不催飯,鼓勵幼兒進餐,使幼兒養成良好的進餐習慣,不挑食、不偏食。 4. 幼兒進餐時,不掃地、不拖地、不做室內衛生,要保證室內環境清潔。 5. 早餐後引導幼兒用淡鹽水漱口。 6. 中、晚進餐時,播放輕音樂,為幼兒創設良好的進食環境。 (四) 教學活動 1. 上下午個一次教學活動。 2. 教師認真備課,做好課前准備,在教學活動中滲透兒童保健常識。 3. 保育員按時配合教育活動。 (五) 喝水 1. 每天不固定喝水時間,隨渴隨喝。 2. 注意水溫,夏季要曬涼,冬季要保溫。 (六) 戶外活動 1. 時間:有夏秋兩季之分。 2. 保證幼兒戶外活動的安全,教師要密切注意每一個幼兒。 3. 戶外活動的內容要豐富,能夠調動每一個幼兒的積極性。 4. 戶外體育鍛煉的目標明確,以本班幼兒體能發展水平為依據開展各種活動。 (七) 午睡 1. 時間14:10—16:10 2. 飯後幼兒安靜散步。嚴冬季節依天氣情況而定。 3. 按順序脫衣服,擺放整齊。 (換拖鞋——解衣扣——脫褲子——脫上衣) 4. 保育員要為幼兒午睡創設一個安靜的環境,做好午睡前的各項准備工作,要事先拉好窗簾,夏季注意開窗通風,防蚊滅蚊,冬季注意保持室溫。 5. 午檢:下午班教師照看幼兒午睡,認真觀察、巡視幼兒午睡,對幼兒的不良睡姿進行糾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健醫生在幼兒午睡起床後認真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八) 午點 教師按時領取午點,將水果洗凈後削皮,按量分發,注意引導幼兒保持桌面和服裝的干凈 (九) 夏、秋兩季作息時間 略 二、 健康檢查制度 (一) 幼兒健康檢查 1. 幼兒入園健康檢查 幼兒在入園前,必須進行全身體格檢查。入園時必須持「兒童如托兒所、幼兒園健康檢查表」及血紅蛋白、肝功能(要求檢查谷丙轉氨酶ALT和乙肝表面抗原)化驗單,針對有傳染病接觸史或可疑患病的兒童要檢查胸透,體檢結果正常並完整者方可入園。幼兒家長還要把幼兒的預防接種本、卡和記錄一並交齊。 2. 離園兒童返園時健康檢查 (1)在園兒童,凡連續離園3個月以上者,返園時必須進行肝功能測查 (2)對待特殊情況(短期赴外埠、出境、有傳染病接觸史等)的離園兒童,可結合實際需要進行必要地檢查和檢疫。 3. 轉園兒童健康檢查 (1)現在園需轉園的健康兒童不需要重新體檢,可持原(本)園保健醫生填寫的「兒童轉園健康證明」直接轉園。「兒童轉園健康證明」自離園之日起未出本市且無傳染病接觸者,在2個月內轉園有效,並需加蓋公章。 (2)轉園時,原(本)園保健醫生須提供兒童「兒童保健記錄(若入園時間不足1年者,應提供兒童入園健康檢查表)、預防接種證、預防接種卡。」如提供資料不全,新接收單位可要求其重新體檢。 4. 幼兒定期體格檢查 每年5月婦幼保健機構為全園幼兒進行一次全面的體格檢查主要包括身高、體重、口腔、眼(4歲及以上兒童進行視力檢查)耳、皮膚、心肺、肝脾、血紅蛋白等,體檢後及時作出分析、評價,向家長公布;每月11月幼兒測量一次身高、體重並進行口腔檢查,做出分析評價。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常規》的要求,做到測量方法正確,測量數值准確,確認填寫不空項。 (二) 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 1. 堅持晨、午檢及全日健康觀察記錄。每天早晨9:30—9:45由保健醫生對入園兒童進行晨間檢查,每天上午 10:30—11:30做日常巡診,幼兒午睡起床後做午檢。做到六早: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 2. 了解幼兒當日健康情況,盡早發現異常情況,針對具體情況採取相應措施;班上發現幼兒健康問題要及時通知保健醫生,班上教師認真做好交接登記,保健醫生做好相應的記錄。 3. 晨檢時應認真做到以下幾點:一看、二問、三測、四訪、五記。 4. 晨、午檢內容包括觀察幼兒的精神狀態、了解幼兒健康情況,班級登記因病缺勤情況。教師應通過觀察、詢問等手段,重點做好發熱、咳嗽、腹瀉、皮疹、結膜充血、皮膚黃疸等重點症狀的監測;調查了解學生缺勤原因。 5. 教師進行晨、午檢後(應及時結合家庭自測情況),並按照上級的要求及時上報保健醫。保健醫認真填寫《中小學校晨午檢情況登記表》保健醫根據轄區衛生、教育部門的要求將晨午檢情況進行匯總統計上報。 6. 對於晨午檢中發現的可疑病症,教師要及時帶幼兒到醫務室或隔離室,由保健醫做進一步檢查處理。對於發熱3 7.5℃以上或可疑患病的幼兒,立即隔離,要及時通知家長帶孩子到醫院進行診治,家長要了解醫院診斷結果,通知教師。 (三) 工作人員健康檢查 1. 幼兒園工作人員在參加工作前必須到指定醫院(婦幼保健院)進行體格檢查,包括胸部X光、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黴菌、滴蟲、淋病檢查及一般體格檢查(血壓、心臟、肺部、腹部、皮膚、五官、四肢)等;經過健康檢查合格並無嚴重生理缺陷者,需持有由健康檢查單位簽發的證明書法可上崗。食堂工作人員還要做便培養,發現有體檢不合格者須立即離職治療。待痊癒後,持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的健康證明方可恢復工作。 三、 傳染病預防制度 (一) 預防接種管理 1. 根據季節、在園兒童年齡、預防接種程序完成防疫部門所需要的預防接種任務,由保健醫生服裝與地區所屬醫院保健科聯系,進行預防接種,做到一人一卡,建卡率100%,除患禁忌症不能接種者外,計劃免疫內接種率100%。 2. 對有漏種、預防接種不全及計劃內接種疫苗的兒童,及時與家長聯系,向家長以書面的形式宣傳預防接種的目的、疫苗接種的禁忌症、預防接種後常出現的副反應等內容,徵求意見後,以家長簽字為准,決定幼兒是否接種,並做好記錄。接種地點:地區所屬醫院保健科。 3. 入園體檢時,接種乙肝疫苗未產生抗體者,應進行復種。 4. 對於應急預防接種的幼兒,做好統計記錄。 (二) 傳染病管理 1. 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做
④ 兒童計劃免疫的名詞解釋
兒童計劃免疫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糖丸
流感疫苗
卡介苗
甲肝疫苗
水痘疫苗
70年代中期,我國制定了《全國計劃免疫工作條例》,為普及兒童免疫納入國家衛生計劃。其主要內容為「四苗防六病」,即對七周歲及以下兒童進行卡介苗、脊髓灰質炎三價糖丸疫苗、百白破三聯疫苗和麻疹疫苗的基礎免疫以及及時加強免疫接種,使兒童獲得對結核、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和麻疹的免疫。1992年衛生部又將乙型肝炎疫苗納入計劃免疫范疇。隨著科技進步,計劃免疫將不斷擴大其內容。
我國於1980年正式參與WHO的EPI活動,1985年我國政府宣布分兩步實現普及兒童計劃免疫。1988年各省實現12個月齡和18個月齡接種率達85%目標,1990年實現各縣適齡兒童接種率達85%要求,實質上於1990年我國已達90%目標,並根據WHO推薦的免疫程序,1986年衛生部重新修訂了我國兒童計劃免疫。
1.計劃免疫的內容我國計劃免疫工作的主要內容使「四苗防六病」,即7周歲及7周歲以下兒童進行卡介苗、脊髓灰質炎三價疫苗、百白破混合疫苗和麻疹疫苗的基礎免疫及以後適當的加強免疫,使兒童獲得對結核病、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和麻疹的免疫。1992年國家又把乙肝疫苗納入計劃免疫范疇。部分省、市、自治區還把流行性乙型腦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和流行性腮腺炎等傳染病的預防納入計劃免疫管理。
2.計劃免疫程序免疫程序是指需要接種疫苗的種類及接種的先後次序與要求,主要包括兒童基礎免疫和成人或特殊職業人群、特殊地區需要接種疫苗的程序。
⑴出生24小時內,接種卡介苗和第一針乙肝疫苗。
⑵1個月月齡,接種第二針乙肝疫苗。
⑶2個月月齡,接種(服)第一次脊髓灰質炎疫苗。
⑷3個月月齡,接種第二次脊髓灰質炎疫苗和第一次百白破疫苗。
⑸4個月月齡,接種第三次脊髓灰質炎疫苗和第二次百白破疫苗。
⑹5個月月齡,接種第三次百白破。
⑺6個月月齡,接種第三針乙肝疫苗。
⑻8個月月齡,接種麻疹疫苗。
⑼1.5~2歲,進行百白破加強接種。
⑽4歲,復服脊髓灰質炎疫苗。
⑾7歲,復種卡介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加強接種白破二聯疫苗。[1-2]
3.擴大的國家免疫規劃方案2007年國家擴大了計劃免疫免費提供的疫苗種類,將原有的「五苗七病」基礎上增加到15種傳染病。新增了甲型肝炎疫苗、乙腦疫苗、流腦多糖疫苗、風疹疫苗、腮腺炎疫苗、鉤體病疫苗、流行性出血熱疫苗和炭疽疫苗。
1.接種的途徑及劑量不同的疫苗的接種途徑、接種對象年齡及接種劑量有所不同。如果接種途徑及劑量不當,不僅影響免疫效果,而且還會加重接種反應,甚至造成接種事故。因此在接種前應詳細閱讀疫苗使用說明書。
2.疫苗禁忌證WHO規定具有以下情況者作為常規免疫的禁忌證:
⑴免疫缺陷、惡性疾病(腫瘤、白血病)及應用放射治療或抗代謝葯而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不能使用活疫苗;
⑵接種對象正在患有發熱或明顯全身不適的急性疾病,應推遲接種;
⑶以往接種疫苗有嚴重的不良反應者,不應繼續接種;
⑷有神經系統疾病的患兒,如癲癇、嬰兒痙攣等,不應接種含有百日咳抗原的疫苗。
3.預防接種反應生物製品對人體來說是一種異物,接種後可引起有益的免疫反應,但也可產生有害機體的不良反應或變態反應。主要有以下副反應:
⑴一般反應接種24小時內在接種局部出現紅、腫、熱、痛等炎性反應,有時可能同時伴有發熱、頭暈、惡心、腹瀉等全身反應。這些一般屬正常免疫反應,不需任何處理,1~2天內可消失。
⑵異常反應 少數人在接種後出現並發症,如暈厥、過敏性休克、變態反應性腦脊髓膜炎、過敏性皮炎、血管性水腫等。這些反應雖然發生率很低,但其後果很嚴重,如不及時搶救,可危及生命。
⑶偶合病 與預防接種無關,只是因為在時間上的巧合而被誤認為由疫苗接種引起。[1]
衛生部《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
為
貫徹溫家寶總理在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提出的「擴大國家免疫規劃范圍,將甲肝、流腦等15種可以通過接種疫苗有效預防的傳染病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精
神,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目標和任務,規范和指導各地科學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相關傳染病,制訂本方案。
一、原則
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按照「突出重點、分類指導,注重實效、分步實施」的原則實施。
二、內容
(一)在現行全國范圍內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等6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基礎上,以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將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麻腮風疫苗納入國家免疫規劃,對適齡兒童進行常規接種。
(二)在重點地區對重點人群進行出血熱疫苗接種;發生炭疽、鉤端螺旋體病疫情或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暴發流行時,對重點人群進行炭疽疫苗和鉤體疫苗應急接種。
通過接種上述疫苗,預防乙型肝炎、結核病、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腦炎、風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熱、炭疽和鉤端螺旋體病等15種傳染病。
三、目標
(一)總目標。
全面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繼續保持無脊灰狀態,消除麻疹,控制乙肝,進一步降低疫苗可預防傳染病的發病率。
(二)工作指標。
1.到2010年,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風疫苗、麻腮風疫苗、麻腮疫苗)適齡兒童接種率以鄉為單位達到90%以上。
2.到2010年,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甲肝疫苗力爭在全國范圍對適齡兒童普及接種。
3.出血熱疫苗目標人群的接種率達到70%以上。
4.炭疽疫苗、鉤體疫苗應急接種目標人群的接種率達到70%以上。
四、接種要求
(一)接種時間。
1.乙肝疫苗
接種3劑次,兒童出生時、1月齡、6月齡各接種1劑次,第1劑在出生後24小時內盡早接種。
2.卡介苗接種1劑次,兒童出生時接種。
3.脊灰疫苗接種4劑次,兒童2月齡、3月齡、4月齡和4周歲各接種1劑次。
4.百白破疫苗
接種4劑次,兒童3月齡、4月齡、5月齡和1824月齡各接種1劑次。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與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無細胞百白破疫苗供應不足階段,按照第4劑次至第1劑次的順序,用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百白破疫苗。
5.白破疫苗
接種1劑次,兒童6周歲時接種。
6.
麻腮風疫苗(麻風、麻腮、麻疹疫苗)目前,麻腮風疫苗供應不足階段,使用含麻疹成分疫苗的過渡期免疫程序。8月齡接種1劑次麻風疫苗,麻風疫苗不足部分繼
續使用麻疹疫苗。18-24月齡接種1劑次麻腮風疫苗,麻腮風疫苗不足部分使用麻腮疫苗替代,麻腮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麻疹疫苗。
7.流腦疫苗
接種4劑次,兒童618月齡接種2劑次A群流腦疫苗,3周歲、6周歲各接種1劑次A+C群流腦疫苗。
8.乙腦疫苗乙腦減毒活疫苗接種2劑次,兒童8月齡和2周歲各接種1劑次。乙腦滅活疫苗接種4劑次,兒童8月齡接種2劑次,2周歲和6周歲各接種1劑次。
9.甲肝疫苗
甲肝減毒活疫苗接種1劑次,兒童18月齡接種。甲肝滅活疫苗接種2劑次,兒童18月齡和2430月齡各接種1劑次。
10.出血熱疫苗出血熱疫苗
接種3劑次,受種者接種第1劑次後14天接種第2劑次,第3劑次在第1劑次接種後6個月接種。
11.炭疽疫苗炭疽疫苗接種1劑次,在發生炭疽疫情時接種,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觸者和病人不能接種。
12.鉤體疫苗鉤體疫苗接種2劑次,受種者接種第1劑次後710天接種第2劑次。疫苗免疫程序見附表。
(二)接種對象。
1.現行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達到應種月(年)齡的適齡兒童,均為接種對象。
2.新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其接種對象為規定實施時間起達到免疫程序規定各劑次月(年)齡的兒童。
3.強化免疫的接種對象按照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確定。
4.出血熱疫苗接種為重點地區1660歲的目標人群。
5.炭疽疫苗接種對象為炭疽病例或病畜的間接接觸者及疫點周邊高危人群。
6.鉤體疫苗接種對象為流行地區可能接觸疫水的760歲高危人群。
五、實施范圍
(一)擴大國家免疫規劃覆蓋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二)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流腦、白破等疫苗在全國范圍實施。
(三)乙腦疫苗除西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外,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面實施。西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否開展乙腦疫苗接種工作,由上述地區衛生廳局確定後報衛生部。
(四)甲肝疫苗、麻腮風、無細胞百白破等疫苗因暫不能滿足全部適齡兒童接種,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下同)根據年度中央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疾病流行情況以及實施的可行性等,選擇實施地區和實施對象。隨著疫苗供應量的增加,逐步擴大實施范圍。
(五)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強化免疫的實施范圍按照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確定。
(六)出血熱疫苗根據疫情情況確定實施省份。炭疽疫苗、鉤體疫苗在發生炭疽、鉤端螺旋體病疫情或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暴發流行時進行應急接種。
六、實施措施
(一)加強領導,組織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把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作為當前工作重點,切實加強領導。要制訂本地區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具體實施計劃,並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會同財政、發展改革、教育、食品葯品監管等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
(二)
廣泛宣傳,提高公眾對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認識。要積極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國家免疫規劃政策和成就,
以及實施免疫規劃保護公眾健康的重要意義。開展經常性宣傳與「4.25」預防接種日宣傳活動,廣泛普及預防接種知識,提高全社會參與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的積
極性和主動性,營造全社會參與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的氛圍。
(三)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行國家免疫規劃的能力。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
部門要根據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任務,加強免疫規劃相關機構和隊伍的建設,合理規劃和設置接種單位,調整和充實免疫規劃專業人員和基層接種人員。制定
培訓計劃,做好免疫規劃專業人員、基層接種人員和醫療機構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能力。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強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
工作的技術指導。
(四)完善免疫服務形式,規范預防接種行為,提高免疫服務質量。
要根據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內容和要求,結
合當地實際情況,調整免疫服務形式,增加服務次數,確保適齡兒童及時得到預防接種服務。加強預防接種服務管理,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的相關規定和
新的免疫程序開展預防接種。強化邊遠、貧困地區和流動兒童的預防接種工作,努力提高接種率。積極配合教育部門做好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加快
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為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提供信息支持。
(五)加強冷鏈建設,保障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冷鏈運轉。
要根據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需要擴充冷鏈容量,完善冷鏈建設、補充和更新機制。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要按照《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的要求,嚴格實施疫苗的冷鏈運轉,做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儲存、運輸、使用各環節的冷鏈監測和管理工作。
(六)嚴格規范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
嚴
格按照公共衛生專項資金管理規定使用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專項資金,保證專款專用。切實加強疫苗和注射器登記、使用和管理,及時核撥鄉村醫生和其他預防保健人
員的接種補助經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每年10月底前將下一年度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及配套注射器年度需求計劃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匯總整理後報衛生部。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品種的選擇和采購方式,按照衛生部、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七、督導評估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經常組織對轄區內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制訂科學的督導評估方案,省、市、縣逐級定期開展督導和評估活動,及時發現問題並予以解決,督促指導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衛生部將定期對各地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價。
⑤ 幼兒園衛生應急工作記錄內容
1、早上幼兒來園:晨檢(檢查幼兒健康狀況,用葯情況) 2、做自己的記錄工作 3、檢查、監督廚房工作(肉、菜衛生,工作人員操作規范及流程) 4、中午給需要吃葯的幼兒喂葯。 5、午睡:檢查幼兒午睡情況 6、下午做自己的記錄工作 另外還有一些雜項:防疫站開會、新生入園體檢結果審核、在校生體檢記錄、幼兒傳染病防治等衛生有關任務都在保健醫工作范圍內。
⑥ 全國計劃免疫工作條例的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七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負責組織領導所屬醫療衛生單位,做好本地區的計劃免疫工作。
第八條計劃免疫工作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 , 各級衛生防疫部門必須設立相應的組織,負責制訂計劃,培訓人員,發放生物製品,考核預防接種效果,處理異常反應,進行免疫水平的監測,冷鏈管理以及對醫療衛生單位進行計劃免疫工作的業務指導、督促、檢查。
第九條全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包括企、事業單位的醫療衛生機構)和全體醫療衛生人員,必須按當地衛生防疫部門的統一安排,開展計劃免疫工作。
⑦ 計劃免疫培訓內容
1、各級領導要加強領導,強化責任。2、認真組織,加強管理,提高接種率。回3、認真組織學習擴大免疫實施方案答,嚴格按照要求實施。4、對存在疫苗混用單位認真組織自查,對挪用的疫苗,要求購二類疫苗進行充抵。5、禁止一類疫苗收費。6、嚴格杜絕一、二類疫苗混用。7、做好疫苗台帳的管理。8、做好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系統的錄入,做到及時、准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