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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經濟詐騙

發布時間:2021-11-29 19:52:38

培訓機構什麼情況下構成詐騙

如果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則涉嫌詐騙罪。如果只是教育機構未履行承諾、虛假宣傳、未退費等,則不屬於詐騙范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㈡ 培訓機構詐騙

現在很多詐騙打著培訓的旗號,千萬要小心,去培訓機構前需要查清楚這家公司有沒有營業執照,是不是合法的注冊公司,確認過安全才可以報名,以免上當受騙。

㈢ 被培訓機構騙了,該怎樣維權

如今的社會出門在外,騙子的手段總讓人防不勝防。現在更有一些詐騙團伙利用看似正當的途徑來騙取錢財,比如像問題中所說的被培訓機構欺騙的問題,在我身邊的朋友同學身上也經常遇到。

面臨畢業,同學之間便掀起了一股考研熱潮,但也正是這些參差不齊的所謂的考研培訓機構是很多同學上當受騙。首先在選擇這些培訓機構時一定不要掉以輕心,在沒有看到具體的培訓地點、老師培訓資料以及培訓機構相關證件之前千萬不要進行有關金錢的交易,謹防上當受騙。如果真的不小心被騙取了錢財,要及時醒悟防止再掉入騙子設置的圈套。並且建議直接揭穿這個培訓機構的騙局要求退還錢款並且索要賠償,如果這個培訓機構如願把錢款退還給你,你也不能輕易放過他們這些不法分子,應該盡快報警並且協助警察處理案件,防止更多的人上當受騙。而大部分騙子是不會把錢款直接退還的,這就更需要你及時報警協助警察盡快處理不法分子並且追回被騙錢款。也可以選擇聯系當地的媒體和報刊,向他們投稿,建議媒體曝光這個不合法的培訓機構,使更多的人可以了解到這個信息,防止上當受騙。同時也應當向工商部門進行檢舉,建議工商部門對相關培訓機構進行檢查或是直接查封,並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

雖然我們有時求學心切,但有時騙子就是抓住了學生的這種心理來行騙,所以我們要時刻緊綳安全的這根弦,謹防上當受騙。

㈣ 如何投訴教育機構詐騙

1、如果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則涉嫌詐騙罪,建議撥打110報警,或者到轄區派出所報案。

2、如果只是教育機構未履行承諾、虛假宣傳、未退費等,則不屬於詐騙范疇,建議向工商局或者教育局投訴。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

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

其次,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入對方的錯誤認識。

再次,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後作出財產處分。財產處分包括處分行為與處分意思,作出這樣的要求是為了區分詐騙罪與盜竊罪。處分財產表現為直接交付財產,或者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或者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

最後,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後,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第二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的,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受理的消費者投訴,應當根據事實,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公正合理地處理。

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其職權范圍內受理的消費者投訴屬於民事爭議的,實行調解制度。

(4)培訓機構經濟詐騙擴展閱讀:

相關案例

2月12日,羅先生一行20多人來到北京市海淀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就他們與北京育才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育才苑」)的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交涉。

一周前,羅先生等人拿到了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判決,羅先生等勝訴,法院判定育才苑7日內退還所欠教育培訓費。

育才苑是一家專門針對中小學生進行「一對一」輔導的培訓機構,成立已近10年,在多地有分支機構。羅先生等都是在該培訓機構接受輔導學生的家長。

羅先生的兒子自2012年9月起在育才苑參加培訓,中考結束後停了一段時間。去年9月,羅先生無意間知道「育才苑出事了」,當他趕到孩子上課所在的宣武校區時,發現該校區已關門。羅先生又找到育才苑在海淀區豪柏大廈的總部,發現已基本停業。

「只有兩個人接待前來討學費的家長,給家長開欠條。」羅先生說。 拿著欠條的家長卻至今沒有拿到育才苑退的學費。於是,大約有150名家長分別把育才苑告上了法庭。記者了解,提起訴訟的家長被欠學費從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有位家長被欠學費20萬元。

育才苑事件並非個案,近兩年,類似事件屢屢發生。去年4月,北京電視台等多家媒體報道了在京擁有18個教學點的英特國際少兒英語的老闆捲款而逃的消息,僅欠員工工資就有上百萬元,而學生則是以年為單位交費的,每年的學費過萬。

2013年年底,有媒體披露「立德教育」多家門店無故關門;幾乎同時,上海號稱具有「十五年經驗」的培訓機構「易思」也被曝關門……

因為教育培訓行業普遍實行的是「家長先交費,機構後提供服務」的運營模式,而且多數培訓機構的收費周期都是以年為單位,所以,一旦培訓機構出現問題,家長的損失就很大。

「其實這類案件並不復雜,欠債就要還錢。」北京維京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劉召說,「但是,執行很難。」

劉召解釋,按照現在的法律,如果「有限公司」出現經營不善而涉及賠償,則「以公司的資產為限承擔責任」。法院對育才苑的判決是「經營不善」,這也意味著公司沒有什麼資產,欠款很難償還。

現在,家長與育才苑的糾紛並沒有因為民事訴訟判決而結束。一些家長稱,就在育才苑即將關門時,還接到銷售人員的電話,宣稱「明年會漲價」,讓家長趕緊續費。

這些家長認為育才苑存在欺詐行為,還要進行刑事訴訟。警方經過調查後並沒有刑事立案,之後,家長們選擇復議。2月12日眾多家長到經偵大隊詢問,得到的回復是:如果復議結果是可以立案,警方一定會對整個事件進行深入偵查。

據了解,復議結果大約在3月出來。

㈤ 我被培訓機構詐騙了,我應該怎麼辦

以下三個建議您可以參考

1、管轄地教育局投訴。培訓機構歸教育局管,如果恰好該培訓機構沒有辦學許可證,他更怕你投訴。如果他有證也沒關系,你把報名時的情況以及現在的情況跟教育局反映,教育局會處理的。

2、法院起訴(考慮到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不到萬不得已不建議起訴。)

遇到被培訓機構虛假宣傳欺騙進而導致退費難的情況,可以搜集相關證據,「主要有兩方面證據一定要保存好,一是有培訓機構印章的合同,二是要保存好付款的憑證,包括發票或收據及刷卡的單據等,這些東西者確定了基礎的法律關系,也是維權的基礎。」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相關規定,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培訓機構「退一賠三」。

3、每天在培訓學校門口呆著,舉個牌,見一個學生說一下自己的遭遇,3-5天應該就能退。

建議先教育局投訴,不行的話再在培訓學校門口舉牌堵人說遭遇,最後向法院起訴。

現在相關法律和規定基本還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只要你行動了,我相信你一定能維權成功。

㈥ 培訓機構詐騙如何維權

教育培訓機構詐騙的維權方法:
一是與培訓機構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是請求當地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是向當地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四是向公安機關報警;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㈦ 被培訓機構詐騙該怎麼辦

如果你上了幾次課程的話,培訓機構是不會退費用的,你可以把費用轉到其他課程上面試試看。一般正規的培訓機構不開課就會退費。但是你上過幾次就難了。不過可以選擇其他課程學一學。投訴的話就難度大了,費用也高。

㈧ 起訴一個培訓機構詐騙,我自己要承擔什麼風險

要承擔風險就是訴訟費,如果打官司敗訴,原告自己承擔訴訟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及有關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民事、行政案件在訴訟各階段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主要風險及其責任承擔原則主要如下:

1、訴訟請求不當的風險

訴訟請求不完全,不恰當,會導致未請求部分視為棄權而得不到審理的後果。訴訟請求的增加、 變更或提出反訴,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逾期提出如無正當理由,將導致法院對該請求不予審理的後果。

2、不按時交納訴訟費用的風險。

原告起訴、增加訴訟請求或被告反訴,當事人申請保全,不按時交納相應費用的,將承擔不利的後果。

3、不能充分提供證據的風險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告起訴或被告反訴,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反駁對方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的,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應承擔不利甚至敗訴的後果。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的風險。

4、不能提供原始證據的風險

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或不預交評估、鑒定費用或不提供相關材料的,將承擔不予委託評估、鑒定的後果。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風險。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各方當事人,不按舉證通知書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和有關證據線索的,法院可不予調查收集有關證據。

5、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

不按時參加法庭審理活動的,原告承擔起訴被視為撤訴的後果;

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的,因為可能要公告送達,可能會使案件審理時間拖長,無法按照訴訟法規定的審理期限結案。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有可能導致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後果,債權人會白白支付訴訟費用。

6、一方沒有財產的訴訟風險

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或雖有財產,但不足以抵償全部債務,會導致法院對剩餘債務中止執行,待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時,法院才恢復執行。

(8)培訓機構經濟詐騙擴展閱讀

起訴流程: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和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㈨ 被培訓機構騙了如何追回自己的損失

培訓機構以欺詐手段,使當事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了民事合同,屬於民事欺詐,當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後,及時行使撤銷權,請求法院撤銷該合同,但是撤銷權需要在除斥期間內行使。如果培訓機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實施詐騙行為,騙取當事人財物,則屬於刑事犯罪,當事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追回受騙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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