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安全知識5分鍾演講稿,誰提供下
全知識5分鍾演講稿,誰提供下?
懸賞分:10 - 離問題結束還有 14 天 22 小時
就是說一個故事,5分鍾之內的,就是故事.要是有關於安全知識的
提問者: 夜野寒 - 見習魔法師 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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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跪求安全培訓講稿
回復
2#
對象是一般員工,時間是一個1小時左右,有點象是動員大會一樣,內容是對機器設備的解體保養工作中員工要如何做好安全防患工作。
『叄』 安全知識的稿子
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交通事故的定義為:車輛在道路上有過錯或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件。也就是說,構成交通事故要有4個要件:即車輛、道路上、交通違法行為或過錯、損害後果。
淺析道路交通事故新定義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第5項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這是我國法律對道路交通事故定義的闡述,具有法律效力,要想對道路交通事故有深刻地認識,就要准確地領會這一定義的含義。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的主體,一方必須是車輛。即發生道路交通的事故的雙方或者是兩車之間、或者是人車之間發生的刮擦、碰撞或直接影響等形成的事故,有一方必須是車輛。《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對車輛進行了界定,這里的車輛包括各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可以有相對方可以沒有相對方,車輛因側翻導致自己損失的事故就是沒有相對方的道路交通事故。相對方可以是一方也可以是多方,多輛車發生追尾的事故就是相對方是多方的道路交通事故。
其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域范圍是道路,發生在道路以外的事故一般不屬於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道路」的含義也做了解釋,即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道路,還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應當說,凡在這些場所發生的事故都應當屬於道路交通事故。這時排除了那些在家庭私有車庫、私有場院內的場所等那些非公眾通行的地方發生的事故。
再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個主觀因素是過錯或者意外。在法律意義上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是指行為人認識到結果的發生而追求結果的發生,駕車追求撞人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主觀心理狀態就是故意,這一行為不是交通肇事行為,而是故意傷害。過失是行人應該認識到結果的發生而沒有認識到或認識到結果的發生但輕信能夠避免,最終結果發生的心理狀態。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行為導致交通事故是一種過失行為,是一種最為常見的肇事行為。發生意外的情況,也就是意外事件,主要是指發生了當事人意想不到的情況。如由於客觀原因使道路狀況變化、剎車失靈等。區分當事人的主觀故意和客觀因素,對於明確道路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的責任有著很重要的意義。解釋中還提到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是指由於發生了道路交通事故,給雙方當事人或者財產損失的後果。如果雖然發生了碰撞,但對雙方當事人沒有造成任何的傷害或損失,也就談不上為交通事故了。
新中國最早的有關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規是1951年經政務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的《城市陸上交通管理暫行規定》,但是該法並沒有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定義。隨後又出台了幾部有關道路交通的部門規章,也都沒有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定義。直至1991年國務院發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才第一次明確地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定義。《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它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的概念和外延的變遷也是我國對外交流的需要。日本對道路交通事故的定義是,由於車輛在交通中所引起的人的死傷或物的損失。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對交通事故的定義是,道路交通事故是在道路上所發生的意料不到的有害的或危險的事件。道路交通事故新的定義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事故定義去掉了違法行為這個在過去處理的交通事故的必要因素,將過失改為過錯,並增加了意外事故。新定義與國外定義比較,類似的地方都是在道路上或在交通中引起的死傷或物損的意外事件。但是無論是美國定義中的「意料不到的危害的或意外的事件」,還是日本定義中的「由於車輛在交通中所引起的人的死傷或物的損壞」,對當事人的主觀方面來說都隱含了過錯或者意外,從這個角度而。言,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新定義與美國、日本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定義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這反應出在交通事故處理方面我國正在與國際接軌
『肆』 安全知識演講稿
各位老師、同學們:
今天是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 今天,我國旗下演講的題目是《珍愛生命 善待自我 築起思想、行為和生命的安全長城》 我知道,同學們大多會吟唱《祝你平安》、《好人一生平安》等祈禱順利、求報平安的歌曲;我相信,同學們都理解「平安是福」、「平安是金」等話語所包含的對生命的思考;我斷定,同學們都曾用「平安、健康、幸福、順利」等吉祥詞語對父母、親戚、同學、朋友表達過良好的祝願。是的,安全重於泰山,它歷來都是個人、家庭、集體、社會最基本的生命線,更是維系個人享受生活和集體保持穩定的最重要的保障線。
校園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學習方面的安全隱患有2xxxx種:食物中毒、體育運動損傷、網路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災火險、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在全國各類安全事故中,學校安全事故所佔的比重很大。據了解,我國每年約有1.xxxx名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學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殺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xxxx人,就是說幾乎每天有一個班的學生在「消失」。 當前,中小學生中相繼出現了不少因思想、心理、行為上的偏差而引發的傷亡事件,暴露出了當前學生在思想上、心理上和行為上具有普遍性的安全隱患。一個個觸目驚心、血淚交織的悲劇不能不叫人扼腕嘆息、心有餘悸,也更對我們敲響了安全的警鍾。
「生命」,一個多麼鮮活的詞語;「安全」,一個多麼古老的話題;「幸福」一個多麼美妙的境界。同學們: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為天;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構築了我們美好的家園,成為連接親朋好友的紐帶。在安全的問題上,來不得半點麻痹和僥幸,在安全的問題上,我們必須要防範在先、警惕在前,必須要警於思,合於規、慎於行;必須要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人人講安全,時時講安全,事事講安全;必須要築起思想、行為和生命的安全長城。
也許不少同學會認為,安全只是指身體的安全甚至是肢體的健壯和不受傷害;認為只要自己的肢體健全、行動自如那就叫安全。我認為,這決不是安全的全部。即便是一個具有健全的體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強,糊里糊塗攀兄弟、結姐妹,既有拉幫結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義氣、惹事端,不但喜好隨波逐流,而且希望出點亂子;這表現出來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問題。就如上星期,有好幾起同學打架事件,還有球場上發生的事件。籃球比賽本應賽出友誼,賽出風格,可有那麼一些同學竟為輸贏而大打出手,弄得同學之間關系緊張。不難想像,有了這樣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輩子做好人,那是很難的。再說,一個具有健全體格的人,如果他沉溺於不良書刊和網路游戲的精神鴉片,天天吸、處處吸,甚至課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裡忍不住要越牆泡網吧熬個通宵;如果他過早地迷戀於少男少女的纏綿悱惻,無端尋愁覓恨、瘋瘋傻傻、痴痴狂狂,甚至爭風吃醋結恩怨,沖冠一怒為紅顏。這表現出來的就是行為上的安全問題。有了這樣不安全的行為,要踏踏實實地讀好書,一帆風順地讀到頭,那也是很難的。 無論是人身安全還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為安全,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結果的殘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體育活動意外傷害事故,課間游戲追逐打鬧偶發事故,輕者可以傷及體格,重者能夠危及生命,它們造成的後果是殘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殘缺、行為方式的越軌比體格不健全更可怕。臧克家先生在《有的人》一詩中寫道:「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確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著的軀體行屍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殘缺的產物嗎?這種「產物」充其量只能是沒完沒了地吸取消化父母親血汗的機器,只能成為社會發展長河中的廢物,甚至成為危害社會發展的危險物。
各位老師、同學們:我們都生活在一個由親情、道德、責任、義務等等所交織的密切的關系當中。因此,個人就不僅只是個人。每一個人的現在都與未來相連,每一個人的自身都與家庭相連,每一個人的榮辱都與整體相連。為了個人的成長,為了家庭的幸福,為了這榮辱相伴的整體,讓我們共同築起思想、行為和生命的安全長城,做個好人。只有好人,一生才能平安;祝願好人,一生平平安安。
老師、同學們:大家好!
今天我講的題目是《關注安全 關愛生命》。
不斷地講安全,不是羅嗦,更不是杞人憂天,安全作為一個永恆的話題,反復講並且要求我們實實在在地把「安全」二字牢記在心中,落實在日常生活、學習和工作的行為中,有其必要性和重大的意義。
因為我們都知道,人,最寶貴的是生命,而每一個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每個人都應該珍愛自己的生命,特別是風華正茂的同學們;因為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都關系著一個家庭的生活,我們4000多名師生就關繫到4000多個家庭的平安幸福,也關繫到學校乃至社會的穩定與和諧;因為一旦生命結束,多麼燦爛的光輝歲月都將會黯然失色;因為……,有太多的理由需要我們不斷地講安全,需要我們認真落實學校的各項安全工作措施,需要我們時時刻刻把「安全」二字牢記在心中,落實在日常生活、學習和工作的行為中。
近幾年來,在各級政府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的艱苦努力下,全國范圍內的學生人身意外傷亡事故顯著減少。但由於種種原因導致學生意外傷亡的慘痛事例還是時常見諸於報端,有些同學因為運動、打鬧而意外受傷的情況就發生在我們身邊。
就我們學校來說,在全校老師和同學們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學校的很多安全工作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實,2007年學校的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學校因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成績顯著,被評為先進集體,受到了南京市公安局的嘉獎;學校還被區教育局評為「平安校園」 創建工作先進單位。但在校園中還存在的一些個別同學安全法制意識淡薄的現象和行為,需要我們警醒和杜絕,例如,有同學因忘帶宿舍鑰匙而從相鄰房間翻爬陽台;上學期有同學在老師反復叮囑的情況下,仍漠視自身安全,竟然夜間冒大雪從宿舍二樓翻窗外出去校園外上網,讓老師在大雪紛飛的寒冷的深夜從床上起來到街頭一個網吧一個網吧地去找,這里特別要說的是本來用作防賊的宿舍外牆上的防爬刺有幾處被破壞了,這說明還有其他同學夜間從宿舍二樓翻窗外出,希望有此行為的同學警醒;再如,雖然學校多次對同學們提出明確要求,公安和市容部門也多次開展執法行動,但少數同學不能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對學校的要求置若罔聞,使得晚自習後學校東門外的無衛生保障的小食攤點至今不能完全杜絕;個別同學因小事與同學發生矛盾後,缺乏基本的文明禮儀,自己錯了不會主動賠禮道歉,或者不能正確對待和冷靜處理,動輒以評理為借口,互不相讓,召集人來打架或不明是非參與其中,使矛盾激化升級,甚至導致更嚴重的後果;還有就是故意或客觀上破壞校園內的消防、供水、電梯等設施,下課時在走廊或教室內追逐打鬧起鬨導致意外受傷,下課時用力擊打走廊欄桿等等。凡此種種,都是可能會威脅我們生命安全的潛在隱患,有很多是多次提出來要求同學注意避免出現或是要求改正的,但仍然會不時出現。
老師、同學們,要牢記危險常常在你身邊,不能心存僥幸,認為災難不一定發生在自己的身上,而疏忽大意。關注安全,要從我們生活、工作中的點點滴滴做起,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電源、煤氣、行車、走路、飲食等等,都與安全息息相關,稍不注意,就會釀成事故,鑄成大錯。安全是保護我們生命與健康的重要屏障,我們要把安全看作是吃飯、喝水一樣,是日常工作、學習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所以,無論我們在干著什麼,都要時刻想著安全,注意著安全,任何時候都要遵章守紀,牢記安全第一,真正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那麼,我們的生命和健康才可以得到保障
只有在安全這片沃土的培育下,幸福之花才能在你生命的旅途中綻放。
2008年,學校將進一步完善和嚴格執行安全法制工作措施,本學期開學初,學校就進一步規范制定了《江寧高級中學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和《規范德育行為的若干規定》等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並在班主任會和全體教師會上進行了布置,提出了明確要求;學校還將努力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開展安全法制的教育宣傳工作,希望大家關注,更期望大家能主動學習、主動參與,進一步切實增強安全法制意識,並落實於自己的行動中去。
最後,對如下幾方面再做提醒和要求:
1、自覺愛護校園內外的消防、供水、供電等各項公共設施和其它公物。發現校園內的安全隱患和危險情況要及時主動向班主任老師、年級和學校報告。
2、注意用電、用火、用氣安全,不在教室、宿舍和家裡亂接電器,避免電線過熱或短路等而引發火災,不違章使用明火,重視消防安全。
3、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參與公共交通時注意觀察道路狀況,注意避讓車輛和自我保護,時刻牢記交通安全。
4、重視飲食安全。不買街頭攤點的食品、飲料及半生不熟的燒烤等,不購買過期、變質的食品和飲料、冷飲,不喝生水和不潔凈的水。
5、不在走廊欄桿邊打鬧,或把頭伸出欄桿,甚至爬出欄桿。參加活動時,不做危險動作。上下樓梯時依次輕聲慢步靠右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