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水泥銷售知識
1.對銷售代表來說,銷售學知識無疑是必須掌握的,沒有學問作為根基的銷售,只能視為投機,無法真正體驗銷售的妙趣。
2.以次成功的推銷不是一個偶然發生的故事,它是學習、計劃以及一個銷售代表的知識和技巧運用的結果。
3.推銷完全是常識的運用,但只有將這些為實踐所證實的觀念運用在積極者身上,才能產生效果。
4.在取得一鳴驚人的成績之前,必先做好枯燥乏味的准備工作。
5.推銷前的准備、計劃工作,決不可疏忽輕視,有備而來才能勝券在握。准備好推銷工具、開場白、該問的問題、該說的話、以及可能的回答。
6.事前的充分准備與現場的靈感所綜合出來的力量,往往很容易瓦解堅強對手而獲得成功。
7.最優秀的銷售代表是那些態度最好、商品知識最豐富、服務最周到的銷售代表。
8. 對與公司產品有關的資料、說明書、廣告等,均必須努力研討、熟記,同時要收集競爭對手的廣告、宣傳資料、說明書等,加以研究、分析,以便做到知己知彼,如此才能真正知己知彼.採取相應對策。
9.銷售代表必須多讀些有關經濟、銷售方面的書籍、雜志,尤其必須每天閱讀報紙,了解國家、社會消息、新聞大事,拜訪客戶日才,這往往是最好的話題,且不致孤陋寡聞、見識淺薄。
10.獲取訂單的道路是從尋找客戶開始的,培養客戶比眼前的銷售量更重要,如果停止補充新顧客,銷售代表就不再有成功之源。
11.對客戶無益的交易也必然對銷售代表有害,這是最重要的一條商業道德准則。
12. 在拜訪客戶時,銷售代表應當信奉的准則是即使跌倒也要抓一把沙.意思是,銷售代表不能空手而歸,即使推銷沒有成交,也要讓客戶能為你介紹一位新客戶。
13.選擇客戶。衡量客戶的購買意願與能力,不要將時間浪費在猶豫不決的人身上。
14. 強烈的第一印象的重要規則是幫助人們感到自己的重要。
15.准時赴約--遲到意味著:我不尊重你的時間.遲到是沒有任何借口的,假使無法避免遲到的發生,你必須在約定時間之前打通電話過去道歉,再繼續未完成的推銷工作。
㈡ 在銷售部工作需要涉及到哪些方面的法律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合同法以及你們的行業法規
㈢ 企業應如何開展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啊
這是一來個好的問題。開展自法律法規教育,依目的而可以採取多種方式。
1.法律普及目的:可以通過講座、書刊、公告、組織別的晨會、競賽等方式進行。
-利用員工休息或者是用餐之餘,做一個投票或者是電子信件的方式,進行互動活動。
2.告之目的:職代會、工會,公告欄,告之書等方法進行。
㈣ 營銷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直銷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對直銷的監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直銷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在設立店鋪銷售本企業自產產品(以下簡稱產品)的同時,通過推銷員將產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經銷方式。
本條例所稱直銷企業系指以上述經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
本條例所稱店鋪系指自有店鋪和特許經營店鋪。
本條例所稱推銷員系指,與直銷企業簽訂推銷合同並按照合同規定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銷售人員。
推銷員為企業非正式員工,可不進行個體工商戶登記,其合法經營活動不以無照經營查處。
第三條 在中國境內從事直銷,需根據本條例規定設立直銷企業。
直銷企業應經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准,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直銷。
直銷企業與推銷員簽訂的推銷合同的內容應符合本條例相關規定。
第四條 直銷企業、推銷員在中國境內從事直銷,應嚴格遵守本條例、《取締非法傳銷條例》(《反金字塔詐騙條例》)關法律法規。
第五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直銷業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分別負責直銷企業的審批和直銷業的監管。
第六條 主管部門可以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㈤ 涉及公司培訓工作的法律法規都有那些
我想你提問的落腳點在於:公司出資培訓員工相關的法律問題以及法律規定吧?
1、核心法條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 明確因為培訓所簽訂的類似於《培訓協議書》之類文書的法律性質
《培訓協議書》對勞動期限、待遇、崗位進行約定,也就對單位與職工所簽的《聘用合同書》或《勞動合同書》作了調整。《培訓協議書》無疑是聘用合同的組成部分。所以,《培訓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書》一樣,其內容要遵守《勞動法》和相關法律規章的規定。在現實生活中,《培訓協議書》一般均由單位起草,如果不注意協議書具體約定的有關事項,導致合同無效,則單位應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條的規定,承擔賠償勞動者損失的責任。
3、培訓期間的勞動報酬問題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單位考慮到職工參加培訓要花費精力和時間,採取扣發部分工資和獎金的做法。按照《勞動法》第46條「實行同工同酬」的規定,如果職工脫產學習,或者因為參加學習而不能或無法完成工作任務的,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量和考核標准,適當調整工資和獎金發放標准。
4、職工單方解約時培訓費的承擔問題
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4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的損失范圍包括: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為維護單位的利益,由單位支付的「培訓費」、「交通費」、「教材費」的范圍和標准,在《培訓協議書》中要作明確約定。但在實際中,有些單位對所支付的款項用語不統一,採用「培訓費用」、「補助金」、「培訓補貼」等,有些事業單位甚至使用「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的名義,這樣無疑將造成混亂和爭議。
5、服務年限的約定問題
為保證職工接受培訓後安心在單位工作,用所學技能和知識服務單位,達到單位出資培訓職工的目的,而在《培訓協議書》中規定「5年」、「10年」的服務期限,是現實中經常採取的方式之一。而按照我國的勞動法律制度,這種約定實際上是沒有多少實際效用的。無論是《勞動法》的規定,還是勞動部制定的《勞動合同書》格式以及人事部門制定的《聘用合同書》格式,均對職工的解約權有充分保障。按照規定,職工單方解除合同,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即可。
㈥ 做水泥銷售必須要掌握哪些專業知識和信息
我以前銷山東山水水泥
做銷售,特別是水泥
接觸的老闆都是建築商,項目經理
業務員會玩,會喝最重要
㈦ 法律法規方面培訓有哪些方面
《中來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葯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如果經營特殊管理的葯品還包括《醫療用毒性葯品管理辦法》、《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管理條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