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內容
一、行走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3、不準在道 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二、乘車須知
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三、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經常檢查車子性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應急事件處理
(1) 突發事件急救。
①熱水燙傷立即用冷水沖患處使之冷卻,並脫去患處的衣服。
②高處墜落,要立即使墜落者平靜躺下;如有外傷,可用清水或葯皂清洗傷口,用紗布包紮。
③脫臼:讓傷者保持舒服的姿勢,用冷水敷患處,絕不能熱敷。
④中暑:迅速將中暑者移到通風涼爽處,解開上衣,用涼水擦頭或用酒精擦身,中暑的讓其多飲涼水,伴以十滴水等解暑葯。
⑤食物中毒:找救護車的同時,給患者灌服溫水、鹽水或牛奶;用手指等物品伸進患者嘴中刺激咽喉使其嘔吐。
⑥飛來物擊中眼睛;用干凈水沖洗眼睛,不要用手探,如果眼睛出血,可輕敷紗布,再加上一層冷濕布,用綳帶纏好。
(2) 居家滅火法:
1、迅速拔打火警電話 119,講清地點,去路口等候消防車。
2、用面盆、水桶等器皿傳水滅火,能找到消防拴更好。
3、個別物品著火,要趕緊把著火物搬到室外滅火。
4、油鍋起火,直接蓋上鍋蓋,關掉電源。
5、家用電器著火,先切斷電源,然後用毛毯、棉被窒息滅火,如仍未熄滅,再用水澆。
6、電視機著火用毛毯,棉被窒息滅火時、人要站在電視機側後以防顯像管爆裂傷人。
7、煤氣、液化氣灶著火,要先關閉閥門,用圍裙、衣物、被褥等浸水後捂蓋,往上澆水。
8、救火時門窗要開的慢以免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和火焰突然竄出傷人。
9、將燃燒點附近的可燃物或液化氣罐及時疏散到安全地點。
家庭生活:
(1)家庭所用電器的總功率必須小於進戶線的總功率,防止因線路超負荷引起短路造成火災。
(2)外出家中無人時,必須將所有電源斷開,避免因電器長時間通電發熱引起火災。
(3)使用液化氣時,現場必須有人監護,防止因刮風或液體將火撲滅,造成液化氣泄漏,發生爆炸。
(4)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危險品。
(5)不要輕易將陌生人帶入家中,以防萬一。
社會公約:
(1)外出上街時,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要隨便橫穿馬路或闖紅燈,一定要一看二慢三通過。
(2)乘坐車輛外出時一定要注意乘坐汽車的安全狀況,盡量不要乘坐個體私人車輛,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3)因天氣變化防礙交通時,一定要做好防範措施。
(4)放學後應及時回家,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與家人或同學、教師講清楚。晚上盡量在九點之前回家,不走地處偏僻、人煙稀少的路巷。
(5)女生外出盡量結伴而行,外出時不要輕信陌生人的活,以免上當受騙。
(6)在外吃飯,一定要食用衛生食物,不要在路邊小吃攤吃飯,不吃半生不熟的食物,保證身體健康。
(7)緊急情況的處理:
如果發生火災、交通事故、治安事故,應立即向當地消防、公安、交通部門聯系請求援助:火警電話:119 交通肇事:122 急救電話:120 盜警電話:110
㈡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是指什麼
施工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主要內容: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資格培訓;
(2)從業人員的「三級」教育培訓;
(3)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
(4)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我國安全生產管理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就是說在一切生產活動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預防為主,是指在一切生產活動開始之前針對生產活動的特點,對生產要素採取科學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發展和擴大,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建立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礎上,這樣才能使對工人進行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培訓落到實處。《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建築法》第46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為加強建築業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建設部印發了《建築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對建築業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提出了具體實施辦法。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內容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同時各級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必須嚴格執法,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別是對農民工的培訓進行監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才能確保建築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實效性,才能夠實現安全生產。
㈢ 施工人員安全培訓內容
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1.進行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教育,主要內容是:
(1)本工程施工特點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識;
(2)本工程(包括施工生產現場)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3)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高處作業、機械設備、電氣安全基礎知識;
(5)防火、防毒、防塵、防爆及緊急情況安全防患自救;
(6)防護用品發放標准及防護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識。
2.進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及班組安全制度、紀律教育,主要內容是:
(1)本班組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
(2)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
(3)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4)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患對策;
(5)本崗位的作業環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
3.安全生產須知:
新工人安全生產須知:
(1)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3)在沒有防護設施的2m高處、懸崖或陡坡施工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4)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建築材料和構件要堆放整齊穩妥,不要過高。
(7)危險區域要有明顯標志,要採取防護措施,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8)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拓展資料
安全生產,是建築施工企業永恆不變的主題,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也是蒸蒸日上,但是,隨之而來的是建築施工帶來的安全生產問題,目前,建築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建築施工的安全生產問題始終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控制的三大重點是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據統計分析,全國建築業傷亡事故80%以上都是由於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造成的。
因此如何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操作技能,規范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最終實現安全標准化作業,規范化施工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問題,而這些又都可以通過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來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