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保監會考試內容
國考公共科目中申論考試按照省級以上(含副省級)機構的職位、市(地)級及以下機構的職位的不同要求,設置兩套試卷。中公教育專家提醒考生在報考自己的職位時看好自己所選職位相對應的試卷類型。
銀保監會專業課考試全部試題均為客觀題,採用選擇題的方式(單項選擇題或多項選擇題)。考生須在答題卡中填塗答題,在試卷中答題視為無效。滿分100分,主要考查所報考職位應當具備的經濟金融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和英語水平。其中經濟金融基礎知識佔比10%,專業知識佔比80%,英語佔比10%。
考生應掌握經濟金融基礎知識,及所報考職位類別重點測查的專業知識,並具備良好的知識運用能力。
銀保監會專業科目的考查內容如下:
(一)銀保監財經類考試側重考察與銀行保險監管相關的經濟金融知識,包括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貨幣銀行學、商業銀行業務與經營知識、金融監管理論與實踐、國際金融學、保險學等;
(二)銀保監財會類考試側重考察與銀行保險監管相關的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等知識,包括會計基礎知識、會計准則及其實務應用、財務管理及管理會計相關知識、審計相關知識等;
(三)銀保監法律類考試側重考察與銀行保險監管相關的法律知識,包括法學基本理論、憲法、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刑法、國際法等;
(四)銀保監計算機類考試側重考察信息技術理論與實務,包括信息系統架構、軟體工程與項目管理、資料庫與數據挖掘分析、網路技術及應用、信息安全及信息科技風險管理等;
(五)銀保監綜合類考試側重考察與銀行保險監管相關的經濟金融知識和統計學、管理學、語言文學等學科知識。
㈡ 求2018年銀保監會筆試真題答案
你好,雲南中公金融人為你解答:
一般來說,報考銀保監會的公務員錄用考試全部職位為銀監會特殊專業職位。
考生需參加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考試。不同的崗位考察的內容也是不一樣,考試內容還是很有難度的。
那麼到底有哪五大崗位呢?
銀監財經類、銀監財會類、銀監法律類、銀監計算機類、銀監綜合類
接下來我們分別說說不同崗位所對應的專業
銀監財經類
主要是金融經濟相關專業,如財政學、計算機應用、統計學、國際貿易、市場營銷等。
銀監財會類
主要是財務會計相關專業,如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統計實務等。
銀監法律類
主要是法律相關專業,如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等。
銀監計算機類
主要是計算機相關專業,如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軟體與理論,計算機網路等。
銀監綜合類
這個包含的就比較雜了,如統計、人力資源管理、英語、中文、新聞、文秘、心理學等。
所以考試的題目也不一樣哦,需要的銀保監會歷年考題的請戳鏈接領取:網頁鏈接
㈢ 銀保監會近年來是如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
近年來,銀保監會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緊緊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堅決貫徹房地產長效機制要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一是管好銀行業資金閘門。強化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按揭貸款監管要求,加強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會同住建部、人民銀行印發《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遏制「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
二是因城施策,積極落實差別化房地產信貸政策。初步統計,僅去年以來,銀保監會各級派出機構就配合各地政府出台了130多項房地產調控措施。
三是嚴厲懲治違法違規行為。持續三年開展全國性房地產專項檢查,對發現的違規行為「零容忍」。近期,銀保監會對5家銀行罰款3.66億元,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違規開展房地產融資業務。
四是穩妥做好對住房租賃市場的金融支持。推動保險資金支持長租市場發展,會同人民銀行推進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配合住建部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
房地產金融化泡沫化勢頭得到遏制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4月末,銀行業境內總資產同比增長8.3%,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同比增長12.7%。保險業總資產同比增長11.4%,原保險保費收入同比增長6.5%。銀行保險機構資產增速合理適度,既滿足了實體經濟恢復發展需要,也避免過快增長推高杠桿率。
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表示,今年以來,銀保監會把服務實體經濟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助力市場主體恢復元氣、增強活力,同時統籌處理好恢復經濟與防範風險的關系,銀行業保險業保持了平穩運行的良好態勢。此外,資金過度流入房地產市場問題得到初步扭轉,房地產金融化泡沫化勢頭得到遏制。
㈣ 互聯網貸款監管升級 銀保監會新設三項指標
監管「打補丁」,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再迎嚴要求。2月20日,銀保監會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這是對去年7月正式實施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一次「打補丁」升級,進一步細化審慎監管要求。
總體看,相比於《辦法》,《通知》設置了多項更為具體、量化的監管要求,對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可謂加碼嚴監管,新設三項定量指標,包括出資比例、集中度指標和限額指標,細化《辦法》要求。明確禁止地方性銀行跨區域經營,但對如民營銀行等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的銀行予以豁免。
互聯網貸款嚴監管升級,意味著一些銀行將不滿足新規要求,需要整改。因此,《通知》也設置了過渡期,具體分兩階段執行:一是對於集中度風險管理、限額管理的量化標准,監管部門將按照「一行一策、平穩過渡」的原則,督促指導各機構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畢;二是針對出資比例標准和跨地域經營限制,實行「新老劃斷」,要求新發生業務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通知》要求,允許存量業務自然結清。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稱,《通知》在起草過程中充分體現了既要依法加強監管、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又要維持長尾客戶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連續性的導向。一方面,《通知》提出的各項要求,有利於商業銀行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實現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高質量發展。從長遠來看,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持續規范,有利於增強對實體經濟發展和消費升級的支持力度,不斷滿足小微企業和居民日益增長的融資需求。另一方面,監管部門在督促商業銀行按照《通知》有序開展整改過程中,也會積極引導各機構維護存量業務的連續性,不增加客戶融資成本、不降低客戶服務質量和標准。
嚴監管「打補丁」升級
作為新興的貸款類型,互聯網貸款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一些隱患。為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去年7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實施《辦法》。《辦法》的制定,旨在填補互聯網貸款監管的空白,界定互聯網貸款內涵及范圍,明確互聯網貸款應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原則,明確風險管理要求、規范合作機構管理。
此次發布的《通知》,是對《辦法》中提出的原則性要求進一步細化監管考核指標,旨在強化《辦法》執行效果。例如,對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的出資比例、集中度、跨地域開展業務等事項,細化提出監管標准。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辦法》發布實施後,各家機構在監管部門的指導和督促下,正在積極開展相關整改工作,這次《通知》主要是結合目前掌握的各家機構在整改過程中遇到一些實際問題,包括執行的力度上可能還存在差異。以及在獨立實施風險控制的核心環節以及加強合作機構管理方面,與之前監管的要求還存在差距。所以監管部門進一步根據之前《辦法》的授權,明確細化三個定量指標。
三項量化指標
是底線要求
針對具體的三項指標,在出資比例方面,《通知》明確,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單筆貸款中合作方的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
這一要求對互聯網平台等互聯網貸款合作方無疑提出更高的出資要求。一從事互聯網金融的銀行業人士曾對證券時報記者透露,中小銀行與大型互聯網平台合作聯合貸款時,合作方的出資比例通常只有10%~20%左右。
對於為何會確定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標準是根據當前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經充分調研測算確定的,同時也考慮到與《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的相關規定保持一致,避免監管套利。
《通知》除了設定出資比例這一量化監管指標外,還明確了另外兩項量化指標,一方面,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與單一合作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25%;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全部貸款余額的50%。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商業銀行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余額的50%這一指標,之前發布的《辦法》已經對於限額管理財務服務機構提供管理提了要求。在此後的工作匯總,監管部門根據實際掌握的機構實踐情況,進行了相應測算,並與此前的監管辦法保持一致,避免套利。
「目前看絕大部分機構貸款規模應該都在限額以內,因為50%其實是一個相當高的比例,現在看基本上沒有機會能夠達到。我們考慮的一方面是規范,另一方面是為促進業務、維持業務發展預留一些空間。」上述負責人表示。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還表示,這些量化指標其實是底線要求,各家機構可以在滿足這幾個標準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發展定位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整個發展考慮,去設定符合自己實際情況的標准。銀保監會授權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以根據轄內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風險水平和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對於這三個指標提出更嚴格的監管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關於禁止地方性銀行跨區域經營的要求,要更嚴於《辦法》中的相關要求。《辦法》提出,監管機構可對跨注冊地轄區業務提出審慎性監管要求,相比之下,《通知》進一步明確嚴控互聯網貸款跨地域經營,強調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的,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這無疑會對當前不少地方中小銀行的互聯網貸款業務帶來沖擊。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立足本地市場、服務本地客戶是地方性銀行經營發展的基本定位,但近年來,個別地方性銀行利用互聯網技術拓展業務區域,嚴重偏離定位,盲目無序擴張,帶來較大風險。針對這一問題,監管部門始終高度重視,在人民銀行不久前公開徵求意見的《商業銀行法(修改建議稿)》中,也明確作為區域性商業銀行不得跨區域展業的規定。
此外,《通知》提出信託公司也需參照執行。銀保監會對此解釋稱,由於目前信託公司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已具有一定規模,其中部分業務也藉助於相關合作機構進行。為統一監管標准、避免監管套利,同時推動信託公司加強相關業務風險防控,按照「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的原則,《通知》此次明確信託公司參照執行《辦法》和《通知》的相關規定。
㈤ 銀保監會:房地產金融化泡沫化勢頭得到遏制
6月1日,銀保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近期監管重點工作。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4月末,銀行業境內總資產同比增長8.3%,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同比增長12.7%。保險業總資產同比增長11.4%,原保險保費收入同比增長6.5%。銀行保險機構資產增速合理適度,既滿足了實體經濟恢復發展需要,也避免過快增長推高杠桿率。
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表示,今年以來,銀保監會把服務實體經濟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助力市場主體恢復元氣、增強活力,同時統籌處理好恢復經濟與防範風險的關系,銀行業保險業保持了平穩運行的良好態勢。此外,資金過度流入房地產市場問題得到初步扭轉,房地產金融化泡沫化勢頭得到遏制。
房地產融資「五個持續下降」
梁濤表示,房地產金融化泡沫化勢頭得到遏制。近年來,銀保監會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緊緊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堅決貫徹房地產長效機制要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一是管好銀行業資金閘門。強化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按揭貸款監管要求,加強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會同住建部、人民銀行印發《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遏制「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
二是因城施策,積極落實差別化房地產信貸政策。初步統計,僅去年以來,銀保監會各級派出機構就配合各地政府出台了130多項房地產調控措施。
三是嚴厲懲治違法違規行為。持續三年開展全國性房地產專項檢查,對發現的違規行為「零容忍」。近期,銀保監會對5家銀行罰款3.66億元,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違規開展房地產融資業務。
四是穩妥做好對住房租賃市場的金融支持。
推動保險資金支持長租市場發展,會同人民銀行推進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配合住建部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
梁濤表示,房地產融資呈現「五個持續下降」的特點,資金過度流入房地產市場問題得到初步扭轉。一是房地產貸款增速持續下降,截至4月末,銀行業房地產貸款同比增長10.5%,增速創8年來新低,2021年以來持續低於各項貸款增速。二是房地產貸款集中度持續下降,房地產貸款占各項貸款的比重同比下降0.5個百分點,已連續7個月下降。三是房地產信託規模持續下降,房地產信託余額較去年同期下降約13.6%,自2019年6月以來呈持續下降趨勢。四是理財產品投向房地產非標資產的規模持續下降,相關理財產品余額同比下降36%,近一年來持續保持下降趨勢。五是銀行通過特定目的載體投向房地產領域資金規模持續下降,相關業務規模同比下降26%,為連續15個月下降。
此外,在貸款首付比例、利率等方面對剛需群體進行差異化支持,加大對住房租賃市場金融支持,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截至4月末,銀行業發放的個人按揭貸款中,首套房佔比是91.8%,同比上升0.8個百分點。投向住房租賃市場的貸款同比增長31%。
對經營貸違規流入
房地產保持高壓監管
此前,一些熱點城市出現經營貸違規進入房市,對於發現的違規問題和查處進展,銀保監會統信部副主任劉忠瑞表示,前期針對一些城市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的苗頭,銀保監會會同住建部、人民銀行採取措施,保持監管的高壓態勢,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按照銀保監會統一工作部署,各地銀保監局已會同當地住建部門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組織開展機構自查、非現場篩查、現場檢查等工作,對經營貸規模總量大、增長快的機構重點進行核查,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排查發現,一些企業和個人挪用經營貸手段多樣,通過各種方式規避監管要求。有的拆入資金全款買房後,申請經營貸款償還買房資金;有的借款人將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在多家銀行賬戶間流轉套現,以掩蓋買房的最終目的;有的編造交易背景、虛構貸款用途等。一些銀行貸前審核不到位,貸後資金管理不足。一些中介機構協助包裝貸款材料、提供過橋資金,協助借款人繞過銀行審批條件。從排查的情況看可謂手段多樣,花樣翻新,銀保監會對層層流轉抽絲剝繭,一些復雜的操作最終浮出水面。
劉忠瑞表示,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會同住建部、人民銀行密切關注政策執行效果和排查結果。對自查不力被監管查實、故意隱瞞問題或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問責的銀行、中介機構,將依法依規從嚴採取監管措施。對確認挪用經營貸的借款人,不僅要壓縮授信額度、收回貸款,還將報送徵信系統,提高挪用貸款的違規成本。同時,總結工作經驗,完善長效機制,將防止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作為常態化監管工作。
㈥ 有2019銀保監會面試真題嗎
有嗎?你可以網上找一下,看有沒有公開發布的?一般這種題不會公開
㈦ 銀保監會就理財業務監管新有什麼內容
7月21日,為促進統一資產管理產品監管標准,推動銀行理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銀保監會近日起草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辦法》要求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實行分類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公募理財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理財產品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同時,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
為了防範「影子銀行」風險,《辦法》延續對理財產品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的「三單」要求,規定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資產的終止日不得晚於封閉式理財產品的到期日或開放式理財產品的最近一次開放日;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的,應當為封閉式理財產品,且需要期限匹配。同時要求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余額,不得超過理財產品凈資產的35%或銀行總資產的4%;投資單一機構及其關聯企業的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余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凈額的10%。
為了防止資金空轉,《辦法》延續理財產品不得投資本行或他行發行的理財產品規定;根據「資管新規」,要求理財產品所投資的資管產品不得再「嵌套投資」其他資管產品,不得簡單作為各類資管產品的資金募集通道;充分披露底層資產信息,做好理財系統信息登記工作。同時對理財產品投資單只證券或公募證券投資基金提出集中度限制。《辦法》允許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投資各類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同時,理財產品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層資產。
《辦法》過渡期自本辦法發布實施後至2020年12月31日。據介紹,2018年上半年,銀行理財業務總體運行平穩。2017年底,銀行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余額為22.17萬億元,2018年5月末余額為22.28萬億元,6月末余額為21萬億元,同業理財規模和佔比持續下降。理財資金主要投向債券、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等標准化資產,佔比約為70%;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投資佔比約為15%,總體保持穩定。
來自《 人民日報 》( 2018年07月22日 03 版)
㈧ 銀保監會是什麼考試怎麼考
一、銀保監會招聘崗位職責
(一)銀監會崗位
以2018年為例,根據考錄工作安排,中國銀監會2018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全部職位列為銀監會特殊專業職位。報考中國銀監會的考生須按照"銀監財經類、銀監財會類、銀監法律類、銀監計算機類、銀監綜合類"五類職位報考。
財經類:主要從事銀行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及其他監管綜合工作——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報送的各種經營管理和財務數據、報表和報告,運用一定的技術方法就銀行的經營狀況、風險管理狀況和合規情況進行分析,以發現銀行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
財會類:主要從事內部財會管理工作,審計類也會從事銀行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及其他監管綜合工作
法律類:主要從事銀行監管法律法規事務工作
計算機:主要從事銀行信息科技風險監管,內部電子信息設備軟硬體管理及信息系統運行維護等工作
綜合類:主要從事綜合文字材料撰寫
(二)保監會招聘崗位
以2018年為例,保監會招聘崗位主要有如下三類:
業務監管崗:審批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集團公司、保險控股公司的設立;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審批境外保險機構代表處的設立;審批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等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審批境內保險機構和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保險機構;審批保險機構的合並、分立、變更、解散,決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參與、組織保險公司的破產、清算。
綜合監管崗:審批關系社會公眾利益的保險險種、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等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對其他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實施備案管理;依法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市場行為;負責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監管保險保證金;根據法律和國家對保險資金的運用政策,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進行監管。
保密管理崗:行業監管信息材料綜合整理、保管與保密。
二、工作環境與工作強度
工作地點與工作環境與報考的地區有關,部里主要分為監管業務和非監管業務。監管業務方面,銀行一部管五大行;二部管股份制跟城商行;三部管外資;四部管國開,進出口,農發展這三家政策性;非銀部管金融租賃,信託;合作部管農村金融機構;除此外還有科技監管,創新監管,融資擔保部和稽查局。非監管方面,主要有法規部,研究局,消保局,統計部,財會部。剩下的就是黨委工會這種非業務部門。
各地銀監分局,設置部門類似但不同地方按照各地實際狀況會略有不同,比如江蘇局就把監管五大行的職能拆成兩個處。大體上可以這么看,一處到四處和非銀處,分別對應一部到四部和非銀部,農村中小金融監管處對應合作部,科技監管,融資擔保,創新監管,消費者保護這幾個方面到省分局基本就合成一個處到兩個處,有的叫創新監管處,有的叫綜合處,不一而足。而檢查職能基本是分散到各監管處室的,基本都設有現場檢查科和非現場檢查科。有些地方銀監局還新設了稽查處,把案件查處的職能放在了稽查處里。比如要對中國銀行總行進行現場檢查,銀監會就會由一部出面組織協調,從各省分局的一處抽人到北京成立檢查組,一般由一個處長或者資深副處長擔任檢查組組長,銀行一部分管現場檢查的副主任負總責。
工作內容:行政許可+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各種材料總結+各種會議
工作強度,各地不盡相同,基本工作內容除了日常的監管工作外,大量的工作內容為材料的整理和匯報,以及經常性培訓和黨建工作。省會城市工作強度相對較大,時而需要加班,地方相對強度較小。(有些地方加班也比較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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