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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電子商務法律熱點

發布時間:2022-02-24 17:02:51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論文

[論文關鍵詞]電子商務 法律制度 挑戰 應對策略
[論文摘要]本文立足於探討電子商務及其法律制度的含義,以及構建電子商務法律制度的基本架構。從不同角度比較了有關電子商務內涵的各種思想,確定廣義論為基本出發點;初步列舉了電子商務引發的合同法、隱私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刑法、程序法以及稅法等問題,並提出了應對策略。
隨著全球信息網路的建立和完善,網路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電子商務已經成為一股不可阻擋的潮流,發展它不僅關繫到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且影響到社會公眾的生活,涉及到國家的政策、法律、信息技術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等一系列綜合性的問題。中國作為一個國際貿易大國,應當在發展全球性電子商務方面進行積極的准備,開展有關電子商務法律制度的研究並主動採取相應的對策。
一、電子商務的內涵及特點
(一)電子商務的內涵
一般認為,電子商務(ElectronicCommerce)是指買賣雙方基於計算機網路(主要指Intemet網路)按照一定的標准,採用相應的電子技術所進行的各類商貿活動。其主要功能包括網上的廣告、訂貨、付款、客戶服務和市場調查分析、財務核計及生產安排等多項利用interact開發的商業活動。它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電子商務僅指通過Intemet進行的商業活動;而廣義的電子商務則將利用包括Intemet、Intranet(企業內聯網)和Extranet(企業外聯網)等各種不同形式網路在內的一切計算機網路進行的所有商貿活動都歸屬於電子商務。
(二)電子商務的特點
電子商務與傳統商業方式相比具有如下特點:
1.精簡流通環節。電子商務不需要批發商、專賣店和商場,客戶通過網路直接從廠家定購產品。
2.節省購物時間,增加客戶選擇餘地。電子商務通過網路為各種消費者提供廣泛的選擇餘地,可以使客戶足不出戶便能購到滿意的商品。
3.加速資金流通。電子商務中的資金周轉無須在客戶、批發商、商場等之間進行,而直接通過網路在銀行內部賬戶上進行,大大加快了資金周轉速度,同時減少了商業糾紛。
4.增強客戶和廠商的交流。客戶通過網路說明自己的需求,定購自己喜歡的產品,廠商則可以很快地了解用戶需求,避免生產上的浪費。
5.刺激企業間的聯合和競爭。企業之間可以通過網路了解對手的產品性能與價格以及銷量等信息,從而促一進企業改造技術,提高產品競爭力。
二、電子商務給我國法律制度帶來的挑戰及應對策略
(一)電子商務對合同法提出的挑戰及對策電子商務的成長首當其沖會給作為商法基礎的合同法帶來嚴峻的考驗,涉及到電子合同的法律規定、電子簽名是否有效等問題。
1.交易雙方的識別與認證。這主要是針對B2B(電子商務的一種模式,BusinesstoBusiness的縮寫,即商業對商業,或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模式)而言。電子合同與書面合同的一個很大不同是交易雙方不一定見面,而是通過互聯網來簽訂電子合同。通過互聯網訂立電子合同的最大難點就是交易雙方的身份確認問題。這個問題可以通過認證中心來解決,並且很多國家都已經實施了該項措施。由於認證中心所處的位置,要求它必須具有公正、權威、可信賴性,並且它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必須得到法律的承認。我國應完善立法以促使電子簽名的使用及認證機構運作的標准化。
2.交易的合法與合同的生效。電子商務中許多交易是在互聯網上執行的,並不需要現實的實物交割。這就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以及對這樣的交易監管的問題。另外電子合同的生效問題也與此有關,如果合同違法,那麼必然不受合同法保護。同時合同的生效還涉及到如何才算生效的問題。電子商務的交易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不能是採取非法手段牟利的商務行為。所以首先應使商家做到避免違法的行為發生。另外國家也應該加大對互聯網的監管力度,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防範於未然。在合同生效問題上,現在基本也達成了一致認可。電子承諾到達速度很快,投郵和到達幾乎同時,因此在生效時間上一般不會存在很大分歧。對於生效地點問題,因為數據電文的接受地點比較容易確定,所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所制定的《電子商務示範法》中就是採取承諾到達地點作為生效地點。
3.電子簽名的有效性。我國雖在合同法中用「功能等同」原則對電子簽名的有效性予以承認,但是在證據法中卻沒有提及,存在著一定的法律漏洞問題。電子簽名採取什麼形式才算有效的問題,我們可以借鑒美國電子簽名法中的技術中立原則,即電子商務法對傳統的口令法、非對稱性公開密鑰加密法、智能卡法以及生物鑒別法等,都不可厚此薄彼,產生任何歧視性要求;同時還要給未來技術的發展留下法律空間,而不能停止於現狀。
4.電子合同的確認。電子合同雖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等優點,但是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網路安全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無論多麼安全的加密或其他網路安全防範技術,理論上都有被攻破的可能。而且網路病毒或其他人為因素,都可能導致電子合同丟失,所以盡量採取書面合同的形式來對電子合同給以確認。
(二)電子商務的跨越式發展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帶來的新挑戰及對策
1.網上買賣雙方地位不對等。網上購物中,消費者不得不面對經營者根據自己的利益預先設定好的格式合同。合同的條款往往是經營者利用其優越的經濟地位制定的有利於自己而不利於消費者的霸王條款。這些條款通常包括諸如免責條款、失權條款、法院管轄條款等,其實質是將合同上的風險、費用的負擔等盡可能地轉移到消費者身上。消費者選擇同意後,如果交易後產生了糾紛,商家就會以此來對抗消費者的投訴,使消費者處於很不利的地位。
法律追求的是公平和正義,我們要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但不能認為所有的網上消費糾紛都應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在解釋格式條款時,應拋棄傳統的絕對化的解釋,要採取更加靈活的判斷標准。同時消費者在進行網路消費時,也應盡到一定的義務,否則就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經營者在提供格式合同時,應盡可能地將交易要素准確、適當地傳送給消費者。這種告知應充分考慮到大多數消費者的網路知識水平.使大多數消費者無須進行專業培訓就能讀懂或理解其內容。從而避免因誤解而產生消費糾紛。
2.消費者交易安全難以得到保障。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是通過電子支付方式完成交易的,這就要求消費者必須擁有電子賬戶。網上交易的安全性是消費者普遍關心的一個熱點問題。消費者往往希望能簡單快捷地完成交易,但又擔心自己的經濟利益因操作不當或黑客入侵而遭受損失。
因此,我們必須採取有效的措施發現交易系統隱患,防範黑客的侵入;要逐步建立健全以信息安全、網路安全為目標,加密技術、認證技術為核心,安全電子交易制度為基礎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子商務安全保障體系;要建立一個專門的全國性的認證體系,權威、公正地開展電子商務認證工作,確認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身份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准確性。
3.網路欺詐和虛假廣告泛濫成災,消費者購物後退賠艱難。在電子商務中,消費者對產品的了解只能通過網上的宣傳和圖片,對嚴品的實際質量情況和產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隱蔽瑕疵、產品的缺陷缺乏了解,使得消費者在網上訂購後,還要等待實際交貨時才能確認是否與所訂購的商品一致,容易導致實際交貨商品的質量、價格、數量與所訂購的商品不一致。出現此類問題消費者要向經營者退貨或索賠,首先需要商務網站提供經營者的詳細信息資料,但商務網站常常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提供經營者的詳細信息資料,消費者對此毫無辦法。對此,我們可以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建立事前預防和事後制裁相結合的防治體系,通過制定特殊的規則,嚴格禁止網路消費欺詐和虛假廣告,給消費者提供一個誠信的電子交易環境。
(三)電子商務對刑法帶來的挑戰及對策
在電子商務活動中,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是一對矛盾。雖然我們可以通過採取降低共享程度的方法來達到控制網路信息安全問題的目的,但這是因噎廢食,顯然是不可取的。因此,應主動構築包括刑事法律控制在內的面向網路環境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來控制網路信息安全問題。
刑法作為一種規范性的手段,它的運用具有滯後性的特點,即它通常是在某一危害社會的行為已經不為其它法律所調整或不足以調整的情形下,作為一種更為強制性的調整手段出現。由於刑法採用的是刑罰手段,所以對網路信息安全問題,尤其對計算機犯罪問題來說,刑法控制是最具強制性、最為嚴厲的手段,它在整個法律控制體系中起到一種保障和後盾的作用。當前電子商務的發展對刑事立法帶來一系列挑戰。
1.現有量刑幅度和刑罰種類的不足。應當對刑罰種類進行創新,即引入資格刑;也可以廣泛地適用財產刑和資格刑,即沒收與犯罪有關的一切物品、設備,剝奪犯罪人從事某種職業、某類活動的資格,作為一種附加刑,其期限的長短,可考慮比照現有資格刑中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規定來確定。例如禁止任何IsP(服務提供商)接納犯罪分子或者禁止犯罪分子從事與計算機系統有直接相關的職業等。
2.刑事管轄面臨的難題。網路無國界,使計算機犯罪分子輕易地就可以實施跨國界的犯罪。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發展,跨國犯罪在所有的計算機犯罪中所佔的比例越來越高,由此帶來了刑事管轄的難題。我國刑法在目前很難對境外從事針對我國的計算機網路犯罪產生效力,因此加強國際間司法管轄權的協調就顯得十分必要。
3.單位犯罪的處理問題。雖然對待單位犯罪是可以對危害行為的直接實施者、參與者以及主管人員等個人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此種處理方式畢竟不是久遠之計,因而完善刑事立法,從立法上明確規定單位可以構成計算機犯罪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最佳選擇。 (四)電子商務對我國傳統稅收提出的新挑戰及對策
電子商務使企業經營活動打破地域、國界、時間、空間的限制,經營跨地區和跨國業務的公司數量劇增,原本無力開拓國際業務的中小企業也能通過網路進入國際市場。從這個意義上講,網路化加速了國際貿易全球化的進程。電子商務銷售額的迅速增加,也給我國的流轉稅稅源開辟了新的天地。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日益發展的電子商務也對我國傳統稅收提出了新的挑戰。
1.電子商務使納稅義務的確認模糊化。由於電子商務具有匿名性、難以追蹤性、全球性、管理非中心化的特點,且信息在互聯網上的傳遞可能經由許多國家』,在現有條件下甚至無法確認最終銷售商和顧客,因此給查明電子商務納稅人身份帶來困難。
2.電子商務使稅收管理復雜化。具體表現在:商業中介課稅點減少,增大了稅收流失的風險;無紙化電子商務對傳統稅收稽查方法提出了挑戰。
3.保護交易安全的計算機加密技術的開發,加大了稅務機關獲取信息的難度。由於計算機網路平台上的電子商務對於交易安全有特殊的要求,所以計算機加密技術得到不斷創新,廣泛應用到電子商務上,納稅人就可以用超級密碼和用戶雙重保護來隱藏有關信息,這使得稅務機關搜集資料變得更加困難,稅務審計工作也變得越來越復雜。
4.法律責任難以界定。電子商務運行模式,無論從交易時間、地點、方式等各個方面都不同於傳統貿易的人工處理運作模式。現行稅收征管方式的不適應將導致電子商務征稅法律責任上出現空白地帶,對電子商務的征、納稅方如何承擔法律責任將無從談起。從而勢必造成法律執行的失衡,最終影響稅收征管工作。由此可見,做好電子商務的稅收工作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緊迫的現實任務。
1.要規范和完善科學有效的稅收政策。目前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發展電子商務的同時,在有關稅收法律制定上必須把握整體協調性和前瞻性,借鑒發達國家的有益做法,確定電子商務稅收的基本政策理念。
2.要堅持稅收中立性政策。稅收應具有中立性,對任何一種商務形式都不存在優劣之分。對類似的經濟收入在稅收上應當平等對待,而不應當考慮這項所得是通過網路交易還是通過傳統交易取得的。
3.要堅持適當的稅收優惠政策。電子商務在我國尚處於萌芽期,應當採取鼓勵的政策來扶持這一新興事物。對此類企業我國應該比照高新技術企業給以適當的稅收優惠,以促使更多的企業上網交易,開辟新的稅源。
4.要堅持國際稅收協調與合作政策。電子商務的發展,進一步加快了世界經濟全球化、一體化的進程,國際社會應為此進行更廣泛的稅收協調,以消除因各自稅收管轄權的行使而形成的國際貿易和資本流動的障礙。此外,加強國際稅收協調與合作,還能有效地減少避稅的可能性。
綜上所述,我們建立相應的征管體系是必要而迫切的,但我們更應該理性地認識到,這種制度的建立絕不能因為「征稅」而「征管」。我們在建立必要的體制以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同時,一定要在原則和策略上扶持和鼓勵國內電子商務的發展,達到稅收征管中政府和納稅方利益的最優平衡
(五)電子商務對程序法的挑戰及對策
電子商務是通過網際網路或專有網路系統進行不受時間、空間和地域限制的業務往來,並利用電子貨幣進行支付的交易方式。那麼如何確立發生糾紛的管轄權;如何確立電子合同簽訂生效的時間地點;數據電文極易修改且不留痕跡,如何確認電子合同的原件;數據電文的承認、可接受性和是否可以作為證據等。我國現有法律除了新頒布的《合同法》承認電子合同合法有效外,對上述大多數法律問題未做出規定。在電子商務中,賣方可以在網上設立電子商城銷售貨物,買方可以通過手機、電視、電腦等終端上網,在設於網際網路上的電子商城購物。電子商務的發展對現行程序法提出了許多挑戰。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當事人所在的地點對糾紛解決來說往往變得不太重要,解決國際電子商務糾紛,應當朝著制定統一的國際民事訴訟程序和統一實體規范的方向發展,這樣才能真正解決全球電子商務所產生的糾紛。
(六)電子商務環境下侵犯隱私權的手段不斷創新,越來越隱蔽
隨著電子商務的應用和普及,有些商家在利益驅使下在網路應用者不知情或不情願的情況下採取各種技術手段取得和利用其信息,侵犯了上網者的隱私權。在這種環境下,侵犯隱私權的手段不斷創新,而且越來越隱蔽。因此,我國必須通過專門立法、鼓勵行業自律與教育網路使用者的方式,建立個人數據的法律保護制度。網路隱私數據如何得到安全保障,這是任何發展電子商務的國家都面臨的問題。信息時代保護網路隱私權的原則應當是力求平衡——既要保證隱私權不受侵犯,又不能使保護隱私成為信息自由流通從而發揮其經濟價值的障礙。當前,以電子商務為代表的網路經濟不僅在中國還處於萌芽期,就世界范圍而言,也處在由幼稚向成熟發展的探索期,這樣一個相對理性的調整時期,正是立法工作可以謹慎而積極開展的時機。因此,法律的完善就成了網路經濟調整的重要一環。
由於互聯網本身沒有國界,因此有關網路各種規范的法律在管轄權、國際司法協作等方面必然遇到國際協調問題。美國和歐盟在隱私權保護上的分歧,已危及到美國企業是否能夠進入歐盟電子商務領域活動。從歐盟與美國關於網路與電子商務中隱私權的矛盾我們可以看出,保護網路與電子商務中的隱私權需要國際協調,即一方面需要讓我國的法律給我國用戶及外國用戶以完善的隱私權保護,另一方面,我們也需要其他國家的法律與機構來保護我國用戶的隱私權。此外,我們還可以看到,美國作為網路的倡導者與控制者,之所以在保護隱私權上並不十分積極,就是因為他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掌握其他國家用戶的隱私與秘密,以達到控制其他國家企業的目的。所以這就要求我們一方面盡快完善我國的隱私權保護體系;另一方面與一些相應國家進行協調,提出對我國用戶網上隱私權保護的要求與標准。以盡快完善我國市場經濟的法制環境,為我國加入wto後的順利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㈡ 2014十大電商熱點事件是

1、聚劃算等活動銷量不計入搜索
2、京東上線微信
3、拍拍並入京東
4、聚美信任危機
5、阿里上市,這個最牛逼
6、其他等我想想

㈢ 下一個十年,電子商務發展的熱點在哪些方面

移動商務全球趨勢發展勢不可擋

中國正在引領全球電子商務邁向移動商務時代,未來五年,中國依然是全球最大的電子商務市場。預計到2022年到2022年,中國移動商務市場將實現跳躍式發展,許多國家和地區也將追隨移動商務這一全球趨勢。

全球支付市場報告覆蓋了全球36個電商市場,進行了關鍵市場洞見與數據事實、本地最流行的支付方式和卡品牌的分析。值得關注的是,隨著移動支付的發展,實體店也越來越接受如電子錢包之類的支付方式。

全球消費者的支出增長已經成為共識。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電子商務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統計數據顯示,預計到了2022年全球電商市場的年均復合增長率為9.4%,預計將達4.7萬億美元。而實體店的年復合增長率為5.5%,預計到2022年將達到47萬億美元。可以看出,電商市場的復合增長率超過了實體店的增長率。

與此同時,移動商務的繁榮是全球電商市場一個勢不可擋的趨勢。到2022年,預計全球三大移動商務市場將是中國(1.18萬億美元)、美國(0.36萬億美元)和英國(1153億美元)。在中國,移動購物已經是目前增長最快的購物渠道,未來五年,移動商務復合年增長率預計達到12%,而中國PC端購物同期復合年增長率僅為4%。

移動商務強勁的增長勢頭當然也不只發生在中國市場,未來五年,澳大利亞、印度、墨西哥和新加坡的移動購物交易額均有望超越PC端,這也更加有力地說明,移動商務是全球商戶下一個利潤豐厚的銷售渠道。未來幾年,商家可以對中國和全球電子商務市場的發展持樂觀態度。在中國,使用電子錢包支付的比例驚人,而且在支付技術方面也走在了世界前列。在全球范圍內,移動商務也已經成為商家爭奪銷售機會的新戰場。

無論是『先買後付』的新信貸形式,還是『為即日達多付費』,或是在『超級應用』內的購物,全球商戶和買家隨時隨地的溝通已成為可能,也正是這些非凡的技術變革,培養了消費者對即時購物的喜好。移動商務興起,線上線下都使用電子錢包等本地支付方式,而中國正是這一新趨勢的引領者。

㈣ 當前電子商務的熱點問題有哪些

目前電子商務主要存在的問題:
1、空間平台缺失。電商要發展壯大,需要空間和平台來支撐,且受物流等要素影響比較大。如,目前天台的電商企業主要以租用民房為主,與「電子商務園」模式相差較大。物流空間限制也比較嚴重。此外,物流企業本身也遭遇空間問題,導致發貨量無法增加。
2、專業人才缺乏。電子商務需要多層次、綜合型、實踐型的復合型人才。如一個年銷售額在2000萬元左右的中等規模電子商務企業,就需運營主管、產品設計、營銷策劃和銷售客服等多崗位人才。從引進人才的角度看,由於區域位置、生活環境、創業氛圍、人才政策等原因,除客服人員相對易招之外,其他人才較難引進,即使引進來,流動性也很大;同時,人力資源部門在對外進行人才招聘時,考慮最多的還是製造業企業,電商企業人才引進尚未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從人才培養的角度看,本地電商人才培養機制和溝通交流平台還有所欠缺,導致本地電商人才成長速度較慢,基礎薄弱。
3、政策措施缺位。這幾年,很多地方政府都把電子商務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進行重點培育,但由於前期發展缺少扶持政策引導,大多數電子商務企業還處於小、散、亂、弱的狀態,多數處於「一根網線+一台電腦+幾個人」的初級業態。由於產品同質化嚴重,往往會採取模仿外觀、降低品質、相互壓價的惡性競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電子商務企業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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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的內容簡介

中國電子商務法律網創立於2000年7月,是我國第一家專業的電子商務法律網站。宗旨就是-"中國電子商務的法律專家"。 中國電子商務法律網擁有深厚的電子商務政策法律立法、研究和實務的背景及資源,定位全面、深刻、及時、權威地關注中國電子商務的政策、立法、司法、行政與實務,經歷了多年來電子商務的風雨飄搖,在各級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和眾多用戶的支持下,不斷得到發展壯大。
提供的信息
中國電子商務法律網主要側重於提供三大類的信息:
第一類是電子商務與網路領域關繫到政策法律的最新動態,以動態、案例、法律法規和立法動態為主,力求及時、准確、精煉,並保持一定的翻譯的新聞,盡量做到與國際同步。
第二類是經過精心編輯的信息,如熱點專題、法規查詢、案例查詢、合同範本、登記許可實務等,力求為產業界提供可指導實際操作的有價值的信息。
第三類是原創的信息,這些信息將集中於該領域的焦點問題進行深度分析、判斷、比較和研討。"電子簽名法專欄"、"案件追蹤"、"法律博客"、"應用研究"、"電子商務法律在線咨詢"、"電子商務欺詐信息舉報中心"、"電子商務糾紛在線調解"等都是特色專欄,在熱點專題中,還有"網路鏈接"、"網路下載"、"電子證據"、"電子支付"、"網路游戲"、"ICP登記"等熱點內容。
在涉及范圍上,電子商務與網路的政策法律問題是核心內容。除此之外,與其密切關聯的IT領域的政策法律問題(如計算機軟體、硬體、集成電路領域等)、電子政務與信息化的政策法律問題、電信領域的政策法律問題及相應的知識產權問題等,也是關注的主題。
《電子商務法律》於 2004年01月01日出版。共分五編十五章,分別就電子商務法律概論、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等五方面進行論述。
《電子商務法律》共分五編十五章,分別就電子商務法律概論、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等五方面進行論述。
第一編 電子商務法律概論
第一章 電子商務法律概論
第一節 電子商務法律概貌
第二節 網路法律概貌
第三節 計算機法律概貌
第二章 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概論
第一節 美國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概述
第二節 聯合國及有關國際組織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概述
第三節 其他國家(地區)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簡介
第四節 我國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概論
第二編 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
第三章 網站規范管理
第一節 網站名稱注冊規范管理
第二節 經營性網站備案登記規范管理
第三節 網站案例評析
第四章 域名規范管理
第一節 互聯網(中文)域名規范管理
第二節 中國互聯網路域名注冊規范管理
第三節 域名爭議解決辦法
第四節 域名爭議解決程序
第五節 NSI域名爭議政策
第六節 域名案例評析
第五章 電子信箱(電子郵件)規范管理
第一節 電子郵件發送商業信息行為規范
第二節 垃圾郵件處理、反垃圾郵件和拒收垃圾郵件指南
第三節 美國1997年版電子郵件保護法
第四節 美國電子郵件使用者保護法案
第五節 電子郵箱(電子郵件)侵權案例評析
第三編 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
第六章 互聯網信息服務企業規范管理

㈥ 2014國內移動電子商務安全的最新現狀

移動電子商務是傳統互聯網電子商務在移動領域的延伸和發展,是指通過手機、PDA、筆記本電腦等移動通信設備與網際網路結合進行信息查詢、商務交易及對信息、服務和商品的價值交換等電子商務活動的過程和行為。隨著移動通信技術、互聯網技術和信息處理技術的快速發展,人們已經不再滿足於傳統的商務活動,而是希望隨時隨地進行收發電郵、移動支付、定購各種商品等商務活動,所以移動電子商務成為人們關注和研究的熱點。與傳統通過台式電腦平台開展的電子商務相比,移動電子商務擁有更為廣泛的用戶基礎,因此,也具有更為廣闊的應用前景,特別是在當前3G背景下,移動電子商務正逐漸憑借技術和應用上的優越性,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

一、中國移動電子商務現狀

迄今為止,我國移動電子商務技術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以短訊為基礎的技術;第二個階段的移動電子商務採用基於WAP技術的方式;第三個階段是以2009年發放牌照為標志、能夠實現無縫漫遊和移動寬頻的3G時代。3G背景下,無線通信產品能夠為人們提供速度高達2Mb/s的寬頻多媒體業務,支持高質量的語音分組交換數據多媒體業務和多用戶速率通信。

(一)移動客戶群龐大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手機終端的數量已經達到7.74億,接近上網用戶數量的3倍,而來自CNNIC的數據顯示,2009年底中國手機網民的數量已突破2.33億,手機網民規模呈現迅速增長的勢頭。這表明我國移動電子商務業務的發展具有巨大的潛力。艾瑞咨詢預計,2011年移動電子商務營收規模將達到1.7億元。

(二)國家政策支持

包括移動電子商務在內的電子商務被列入了2006年3月頒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化「十一五」規劃》。2007年6月,發改委與原國務院信息辦又專門出台了《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其中移動電子商務試點工程作為六大重點引導工程之一。規劃中明確指出「鼓勵基礎電信運營商、電信增值業務服務商、內容服務提供商和金融服務機構相互協作,建設移動電子商務服務平台」、「發展小額支付服務、便民服務和商務信息服務,探索麵向不同層次消費者的新型服務模式」,並確定了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方便百姓生活和帶動戰略產業發展的三大目標,三大目標正在逐步實現,初步顯現了移動電子商務巨大的效益和潛力。

(三)無線基礎設施建設迅速

近年來,政府加大了對電信基礎建設的投資力度,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三大電信運營商在2009年8月前完成了其3G網路的第一階段部署工作。基於CDMA的3G服務,即中國電信的CDMA2000和中國聯通的WCDMA,發展迅速。相比之下,中國移動的TD-SCDMA3G技術的商業化進程比預期緩慢。在網路部署方面,中國電信在3G領域方面動作最快,預計它將發動價格戰以吸引更多的用戶。3G網路的鋪設,加速了我國移動電子商務的發展。

二、目前中國移動電子商務所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一)理論研究欠缺

綜觀近年來研究移動電子商務的學術論文,雖然論文的數量呈現增長趨勢,但是研究內容大都是「移動安全」和「無線移動通信系統」方面的論文,而且研究方法僅僅停留在非實證研究的層次上,研究深度不夠,顯示出移動電子商務新應用研究創新的不足。應根據我國移動電子商務的發展,採取實證的方法,加強對移動電子商務行為、模式、安全和跨文化等方面的研究。

(二)行業標准和市場機制需要逐漸完善

作為嶄新的商務活動模式,國內移動電子商務產業才剛剛起步,沒有自己的國家標准和統一管理機構,而且市場機制還不夠規范和完善,不可避免地出現一些經濟糾紛和法律問題。雖然我國已於2005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但是盡快制定出豐富完善的法律、法規是移動電子商務發展的當務之急。

(三)安全性有待提高

移動電子商務安全面臨著技術、管理和法律等幾個方面的挑戰,主要包括終端竊取和假冒、無線網的竊聽、重傳交易信息、中間人攻擊、拒絕服務、交易抵賴、移動終端遺失、設備差異和設備的不安全等。解決移動電子商務安全性問題主要有端到端策略、加密技術、防火牆、嚴格的用戶鑒權、單一登入、無線PKI技術、授權和安全交易流程等策略。

(四)交易成本過高

由於無線帶寬不足和物流配送系統不成熟等,導致交易成本高。因此,發展移動電子商務就要想方設法降低各種成本費用:一是努力降低生產成本;二是不斷降低交易成本;三是力爭關鍵技術革新;四是認准特有優勢;五是強化企業服務模式。

三、中國移動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

我國移動電子商務進入快速增長期,預計到2010年底移動電子商務用戶規模將達到7375.4萬,而到2012年,移動電子商務用戶規模將達到24957.2萬,所以完善行業標准、市場機

㈦ 電子商務發展的熱點與新應用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電子商務指的是利復用簡單制、快捷、低成本的電子通訊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 電子商務可以通過多種電子通訊方式來完成。現在人們所探討的電子商務主要是以EDI(電子數據交換)和INTERNET來完成的。尤其是隨著INTERNET技術的日益成熟,如柒月柒電子商務中心是真正的發展將是建立在INTERNET技術上的。電子商務師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電子商務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助理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㈧ 電子商務發展的熱點與新應用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主要熱點問題
1、空間平台缺失。電商要發展壯大,需要空間和平台來支撐,且受物流等要素影響比較大。如,目前天台的電商企業主要以租用民房為主,與「電子商務園」模式相差較大。物流空間限制也比較嚴重。此外,物流企業本身也遭遇空間問題,導致發貨量無法增加。
2、專業人才缺乏。電子商務需要多層次、綜合型、實踐型的復合型人才。如一個年銷售額在2000萬元左右的中等規模電子商務企業,就需運營主管、產品設計、營銷策劃和銷售客服等多崗位人才。從引進人才的角度看,由於區域位置、生活環境、創業氛圍、人才政策等原因,除客服人員相對易招之外,其他人才較難引進,即使引進來,流動性也很大;同時,人力資源部門在對外進行人才招聘時,考慮最多的還是製造業企業,電商企業人才引進尚未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從人才培養的角度看,本地電商人才培養機制和溝通交流平台還有所欠缺,導致本地電商人才成長速度較慢,基礎薄弱。
3、政策措施缺位。這幾年,很多地方政府都把電子商務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進行重點培育,但由於前期發展缺少扶持政策引導,大多數電子商務企業還處於小、散、亂、弱的狀態,多數處於「一根網線+一台電腦+幾個人」的初級業態。由於產品同質化嚴重,往往會採取模仿外觀、降低品質、相互壓價的惡性競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電子商務企業的聲譽。

㈨ 電子商務目前在法律方面的熱點有哪些

電子商務和網路經濟是先進的生產力的代表,在促進社會迅猛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這是矛盾運行的基本規律。政府是社會利益的總代表,處在宏觀調控者的位置,促進電子商務和網路經濟的發展是政府的一項基本任務,但也不要忘了自己的監管職責。
一、法律是政府行為的前提和基礎
所謂電子商務是指運用電子設備和網路技術在網頁經營者和企業、公眾之間,通過對文本、聲音和圖象等數據的電子化處理和交換而進行商品或服務的商務活動。網路經營者在國際互聯網建立網站將有關信息保留於互聯網服務提供者伺服器的計算機上,企業和公眾只要擁有一台電腦、數據機和一根電話線,便可以通過互聯網人口而加入網路進行瀏覽,雙方或多方可以在網路平台上以電子郵件、文件傳遞、遠程登錄等互動物為,進行談判和貨等商務活動。一個完整的電子商務體系包括:電子合同、網上商店系統、資金結算系統和商品配送系統[1]。在傳統工業社會中,存在明確的社會分工,社會成員因分工而擁有不同的資源優勢,這種分工導致了社會成員的角色相對固定化,相互之間的聯系受到時空的阻礙。在網路經濟中,信息是推動生產力的主要因素,網路以信息為媒介實現了對現實世界的「數字化的表現」,眾多的社會關系實現了在網路上的重新組合和再現,電子商務成為一種連接社會分工全新的經濟行為,使得個體藉助網路能夠實現對社會資源和社會關系更富有效率、范圍更廣的認識和利用。「雅虎」的創始人通過在網上提供網址搜索服務,並為其他商家登載廣告,僅數年間就積累了10億美元,一躍而成為美國500強之一[2]。在電子商務初始的1994年,全美網路商店只有34家,而僅僅3年後,全球網路商店就已發展到萬余家。1995年全球網際網路網上銷售額僅2億美元,1996年即達到10億美圓,1998年達到500億美元,而據迪洛伊顧問公司預測,2002年全球電子商務的總貿易額將達到1.1萬億美元[3]。如此的速度在傳統工業社會里是不可想像的。
「發展」和「問題」是一對孿生的兄弟,電子商務和經濟、社會的網路化對現存的經濟關系、社會關系、法律關系產生了巨大的沖擊。網路使個體之間的關系跨越了時空的界限,形成了

㈩ 2014民商法熱點問題或熱點事件

1.論我國民法典的體例結構

2.論中國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3.論我國合同法的完善

4.論房地產轉讓

5.論著作權制度

6.論期貨的法律調整

7.論中國證券市場的監管制度的發育和完善

8.土地隱形市場的法律調整

9.試論「四蕪」拍賣與土地使用權

10.典權研究

11.商品房預售的法律調整

12.房地產權屬登記研究

13.我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權研究

14.最高額抵押

15.動產質押研究

16.權利質押研究

17.我國違約金制度的改革

18.論我國擔保法上的保證

19.我國合同法與債的保全制度研究

20.論不安抗辯權

21.論知識產權法的完善

22.論我國物權法的體例結構

23.論知識產權法的完善

24.論我國物權法的體例結構

1.論合夥的法律地位

2.論自然人的民事責任

3.論我國民法的調整對象

4.論我國宣告失蹤制度的完善

5.論一般人格權

6.論財團法人制度的完善

7.論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8.論我國的民事主體制度

9.論誠實信用原則

10.論法人制度對於我國企業改革的理論與制度意義

11.論合夥財產的法律性質

12.論法人內部治理制度

13.論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權

14.論有限合夥

15.論隱名合夥

16.論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

17.論意思表示

18.論表見代理

19.論代理中的連帶責任

20.論代理權的取得與行使

21.論無權代理

22.論民事權利體系

23.論人身權體系

24.論商法與民法的關系

25.論侵害法人人格權的民事責任

26.論損害賠償范圍與因果關系

27.論商法的獨立性

28.論隱私權的法律保護

29.論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

30.論取得時效

31.論佔有

32.論善意取得

33.論質權

34.論物權行為的獨立性

35.論所有權的取得方式

36.論我國農業土地物權制度的完善

37.論地役權

38.論我國典權制度

39.論抵押權的設定與效力

40.論相鄰關系與地役權的比較

41.論共有

42.論佔有制度的意義

43.論物權的效力

44.論物權的支配效力

45.論物權的追及效力

46.論物上請求權

47.論物權法定原則

48.論一物一權原則

49.論物權的公示公信原則

50.論債的相對性

51.論債權的相對性

52.論債權的效力

53.論債權的履行原則

54.論債的轉移制度

55.論債權人的代位權

56.論債權人的撤銷權

57.論不安抗辯權

#/論同時履行抗辯權

#/論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范圍

58.論合同自由原則

59.論締約過失責任

60.論違約責任制度的特徵與功能

61.論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

62.論繼續履行

63.論情勢變更原則

64.論合同中的第三人

65.論合同的解釋

66.論預期違約

67.論買賣合同中的瑕疵擔保責任

#/論違約損害賠償范圍

68.從責任保險看侵權法之嬗變內

#/論合同履行中的誠信義務

69.論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方式

70.醫療事故賠償問題研究

71.懲罰性損害賠償與消費者保護

72.論環境侵權民事責任

73.論連帶侵權責任與內部求償關系

74.過錯責任與過錯推定

75.公平原則與自願原則

76.論特殊侵權責任

77.侵權責任中的精神損害賠償

78.隱私權與知情權的沖突與協調

1.論無權處分行為。

2.論不動產善意取得制度。

3.論居住權。

4.商品房預售合同中買受人利益的保護。

5.論保證期限。

6.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關系論。

7.論債權人代位權。

8.學生傷害事故中侵權責任研究。

9.論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10.論物權法基本原則(之一)。

11.論合同自由。

12.論懸賞合同(或遺失物返還法律問題分析)

13.論房屋拆遷中被拆遷人利益的法律保護

14.論無因管理

15.論私權神聖

16.論損害的認定

18.論合同法的情勢變更原則

1.論「小產權房」的法律保護

2.論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性質

3.精神撫慰金的確定

4.名譽侵權案件中如何確定社會評價的降低

5.一房二賣的法律適用

6.不動產預告登記的意義

7.房屋過戶登記程序的合法性

8.論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實現形式

9.論農村集體土地權利的流轉

10.論訴訟時效制度的價值

11.論不動產租賃權的性質

12.論非婚生子女的監護問題

13.論民事登記——以婚姻.不動產物權.法人設立登記為例

14.淺論第三人履行與債務承擔

15.論善意取得制度在民法中的適用

16.論民法中的優先購買權

17.合同解除後,當事人應承擔的到底是違約責任還是締約過失責任

18.淺論物權法定原則

19.淺談精神損害賠償

20.論擔保物權的競合

21.論損害賠償與違約的關系

22.農村人口在人身損害賠償中賠償標準的適用問題

23.論商品房一房多賣的法律效力及後果

24.論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

25.試論我國現行訴訟時效制度的利與弊

26.論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中的因果關系與過錯

27.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民事責任的認定

28.見義勇為的民法定性

29.侵權責任中行為違法性的判斷

30.論物權法上車庫權屬的判斷標准

31.隱私權的界定

32.論懲罰性賠償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33.社會募捐中捐款余額所有權的歸屬

34.地役權與相鄰權的異同

35.我國現行《合同法》的特徵與完善

36.試論我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37.談談格式條款

38.合同訂立程序中的幾個問題

39.合同成立與生效的關系

40.試論合同的效力

41.試論締約過失責任

42.合同保證中的若干問題

43.簡論我國《合同法》中的合同保全制度

44.談談合同的轉讓

45.合同的解除及其後果

46.我國《合同法》中違約責任的特點

47.試談我國《合同法》中的買賣合同

48.談談善意取得制度的適用----以遺失物.贓物為例

49.論物權法定原則

50.論物權平等保護原則

51.論國家所有權的行使

52.論法人的所有權

53.論法人的能力

54.談代位權行使的效力問題

55.論締約過失責任的適用

56.談我國的民事主體

57.論贈與合同的撤銷

58.試論我國的物權登記制度

59.試論車庫.車位的權利歸屬

60.優先購買權探析

61.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問題探討

62.淺談保證人資格

63.淺論未登記抵押權的效力

64.權利質權探析

65.最高額抵押幾個問題的探討

66.談談流質契約與代物清償協議

67.淺論土地徵收中的公共利益

68.簡論無名合同的適用

69.簡論合同的解除

70.債務抵銷淺議

71.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若干問題的探討

72.「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及其適用

73.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若干問題的探討

74.淺析營業質權

75.淺析不動產出租人的留置權

76.淺析營業主人的留置權

77.浮動抵押初探

78.論物權登記的法律效力

79.論物權登記制度的完善

80.試論人身損害賠償

81.論名人的隱私權

82.論徵收中的「公共利益」

83.論城市房屋拆遷協議

84.試析「人肉搜索」

85.電子商務合同若干法律問題研究

86.從汶川地震看民法中的不可抗力

87.試論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88.論物權公示原則

89.論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90.論誠實信用原則

91.論表見代理制度

92.淺議物權法對「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法律規定中存在的問題及完善

93.試析我國現行精神損害賠償制度保護范圍及其完善

94.論隱私權與知情權的沖突及解決

1.佔有法律制度研究

2.代理制度研究

3.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競合問題研究

4.典權制度研究

5.取得時效制度研究

6.用益物權體系的完善

7.建築物區分所有權若干問題研究

8.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

9.民事法律行為制度研究

10.民法善意取得制度的研究

11.論公民人身權的法律保護

12.抵押權法律制度研究

13.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研究

14.論合夥制度

15.物權體系的完善和發展

16.環境侵權民事責任的研究

17.民事主體制度研究

18.侵權民事責任研究

19.論侵權行為法的功能

20.我國侵權行為法的歸責原則研究

21.侵權損害賠償制度研究

22.名譽權的法律保護制度研究

23.新聞侵權民事責任研究

24.醫療糾紛的民事責任研究

25.論醫療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競合

26.高危險原因的民事責任研究

27.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法律制度研究

28.我國環境侵權民事責任制度研究

29.論我國污染環境致人損害侵權民事責任

30.產品責任法律制度研究

31.我國夫妻財產制度研究

32.論法人人格權及其民法保護

33.論不動產物權登記制度

34.懲罰性賠償制度研究

35.論物權的效力

36.論一物一權原則

37.論物權法定原則

38.論物權的公示與公信原則

39.論物權變動模式的選擇

40.論物權請求權

41.論我國的土地權利制度

42.論債權的法律效力

43.論預期違約

44.論「可預見規則」

45.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律適用

46.配偶權探析

47.淺論我國離婚制度

48.關於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析

49.無效婚姻制度之探討

50.我國監護制度的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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