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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商业模式营销策略

发布时间:2021-06-16 16:44:58

⑴ 什么是商业模式什么是市场模式什么是营销模式什么是管理模式请举例详细解释和说明。

什么是商业模式?
用最直白的话告诉大家:商业模式就是公司通过什么途径或方式来赚钱?简言之,饮料公司通过卖饮料来赚钱;快递公司通过送快递来赚钱;网络公司通过点击率来赚钱;通信公司通过收花费赚钱;超市通过平台和仓储来赚钱等等。只要有赚钱的地儿,就有商业模式存在。

商业模式是一个比较新的名词。尽管它第一次出现在50年代,但直到90年代才开始被广泛使用和传播。今天,虽然这一名词出现的频度极高,关于它的定义仍然没有一个权威的版本。在翻阅了大量文献后给出的定义为:

商业模式是一种包含了一系列要素及其关系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阐明某个特定实体的商业逻辑。它描述了公司所能为客户提供的价值以及公司的内部结构、合作伙伴网络和关系资本(Relationship Capital)等用以实现(创造、推销和交付)这一价值并产生可持续盈利收入的要素。

人们在文献中使用商业模式这一名词的时候,往往模糊了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类作者简单地用它来指公司如何从事商业的具体方法和途径,另一类作者则更强调模型方面的意义。这两者实质上是有所不同的:前者泛指一个公司从事商业的方式,而后者指的是这种方式的概念化。后一观点的支持者们提出了一些由要素及其之间关系构成的参考模型(ReferenceModel),用以描述公司的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的概念

商业模式的概念化有很多版本。它们之间有着不同程度的相似和差异。在综合了各种概念的共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包含九个要素的参考模型。这些要素包括:

价值主张(Value Proposition):即公司通过其产品和服务所能向消费者提供的价值。价值主张确认了公司对消费者的实用意义。

消费者目标群体(Target Customer Segments):即公司所瞄准的消费者群体。这些群体具有某些共性,从而使公司能够(针对这些共性)创造价值。定义消费者群体的过程也被称为市场划分(MarketSegmentation)。

分销渠道(Distribution Channels):即公司用来接触消费者的各种途径。这里阐述了公司如何开拓市场。它涉及到公司的市场和分销策略。

客户关系(Customer Relationships):即公司同其消费者群体之间所建立的联系。我们所说的客户关系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即与此相关。

价值配置(ValueConfigurations):即资源和活动的配置。

核心能力(CoreCapabilities):即公司执行其商业模式所需的能力和资格。

合作伙伴网络(Partner Network):即公司同其他公司之间为有效地提供价值并实现其商业化而形成的合作关系网络。
http://www.itjj.net/ceo/yunying/shiwu/20070928/256693.html

营销模式是评价一个企业经营好坏的一个关键标准,就是最终营销业绩(包括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利润、知名度等)的高低,企业的营销实力,决定了企业营销业绩的高低,一个企业的成功与失败70%是由企业的战略目标和营销策略决定的,而30%是由企业的营销组合决定的,营销战略定位是企业营销过程的核心。

"营销学"作为一门科学,自了其特殊性以外显然还有当今一般性科学的特点:科学互相交叉、互相影响,社会科学自然化,自然科学社会化,......现代科学方法论在营销科学中正显现出巨大的应用魅力。同样的产品,同样的市场,同样的投入,营销模式不一样其结果就会大相径庭;产品价值,通路,分销,服务......等作为常态的情况下,方式、方法、策略的"竞争"就显得越来越重要。毛泽东同志说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从这个意义上营销学可能不比实战政治学,军事学简单学多少,方法论的竞争在经济大量创新不断变化的年代是那样显得重要。

依据中国市场的实际及其最为"鲜活"的现代科学方法论总结出来的,中国性、野战性、应用性、交叉性、复合性的一套营销模式,它包括诸如反策划营销模式、根据地营销模式、非线性营销模式、营销幂营销模式、品牌幂营销模式、交流电营销模式......加速度营销模式、纳米营销模式、核智能营销模式、负向营销、自组织营销、黑箱营销、白箱营销、品牌打造技术、全方位映射营销、时间式营销,非对称营销模式等近几十种营销模式。象反策划营销、核智能营销、交流电营销、品牌打造技术......

先有策略,后有模式。

策略是目的,模式是过程。

通过模式来达到你的策略。

管理模式是在管理人性假设的基础上设计出的一整套具体的管理理念、管理内容、管理工具、管理程序、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论体系并将其反复运用于企业,使企业在运行过程中自觉;加以遵守的管理规则。

一、什么是管理模式?
模式是某种事物的标准性形式或固定格式,与管理模式有关英文的表达有:Management System (管理交流)和Management Model(管理模型)。
我们给管理模式的定义是从特定的管理理念出发,在管理过程中固化下来的一套操作系统。可以用公式表述为:管理模式=管理理念+系统结构+操作方法,可简单表述为:
管理模式=理念+系统+方法
MS=f(i)+f(o)+f(s) (IOS模型)
其中MS:Management System
I:Idea/Ideology
O:Operation/Organization
S:Stratagem/Strategy

二、什么是好的管理模式?
好的管理模式的重要标志是其对环境的适应性。用G管理模式的观念是其具有根据场态进行场变的特性。于是G管理模式将IOS模型发展成IOS-X操作系统模型。
管理模式应具有极强的适应性,这样,这种管理模式才能真正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保障。
市场模式:http://..com/question/13046631.html

⑵ 律师营销策略的律师营销市场规划

在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从80年代初萌芽到现在,才经历了短短20多年的时间。期间在经历了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大背景下,法律服务市场不断发生着复杂变化,了解历史上的各种变化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分析中国法律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总体而言,中国法律市场有五项发展特征:
从卖方市场到卖方市场。在80年代初期,律师总数不多,而且很多都是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系统的现职人员当中直接抽调而组成的,带有很浓厚的行政管理和区域管理色彩。所以当时可供选择的律师并不多。但自从1986年开始律师资格考试和90年代初开始推行事务所体制改革以来,大量律师涌入市场,作为平等的服务提供主体展开竞争,给当事人提供了充裕的选择。
从信息不对称到信息公开。在80年代初期,当事人选聘律师往往在内部小范围当中进行,通过上级、同行关系网络或者内部员工推荐的方式。有时候,律师往往依靠中间人提供的信息和介绍,再加上自己的一点资历和口才,就可以承揽到这项业务。但是,现在许多大型法律服务项目正在尝试逐步公开投标制度。公开服务项目要求,要求参与的事务所对服务项目提供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服务建议方案,而且还要详细列出事务所的工作模式、专业特长和资历等内容提供参考。这对律师的执业水平和事务所综合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事务所的整体发展。
从单一型的关系营销到复合型的市场营销。在初期的时候,选聘律师的权力往往只集中在当事人的一把手或者主管领导手中,缺乏比较客观透明的选聘标准和程序。所以,很多律师运用单一的关系营销策略,集中搞好和当事人主要领导的关系,就可以承揽到业务。但是现在情况已经有了很大不同,很多重大项目的律师选聘工作,往往要集体讨论拍板。而且在选聘标准上,事务所的专业特长、法律解决方案的可行性乃至服务质量都被纳入了考虑范围。因此,市场的变化要求律师不仅要讲求建立和巩固社会关系网络,还要注意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从价格竞争到价值竞争。在初期的时候,律师专业分工不明显,律师的作用也不突出,因此,价格差异成了当事人最容易对比的决定性因素。但随着律师专业分工发展,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当事人逐步从单一对比价格转变为注重满足需求,专业分工和服务质量已经成为当事人更加关心的因素,这对事务所的发展方向也起到了指引性的良性作用。
从名律师到团队模式。当年,名律师曾经是当事人一度争相聘请的对象。但是,当名律师逐渐因为精力和事务所经营模式所限,无法对当事人的委托事务给予足够关注的时候,当事人开始不再盲目追求律师的名气,转而注重法律服务实效。团队工作模式讲求律师之间的分工合作,专业特长互相搭配,更能够保证服务质量,因而受到当事人的普遍欢迎。 2.1 依靠过去经验作营销计划的指南
与法律服务的制定和实施依靠经验积累不同,一份成功的营销计划应该是成功经验和科学数据分析的结合体。但是,一些律师长期忽视对市场营销策略的科学研究,过于依赖自己或者同行的成功经验。“我过去就是这么干的”,这是一句律师经常挂在口边的话。根据过去经验去推行市场营销计划,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中国法律服务市场是一个快速变化和成长当中的市场,经济热点和规则迅速转换,过去的成功经验往往却是今天的失败根源。
2.2 过于依赖和相信广告和媒体
广告曾经是市场营销中必不可少的手段,但在广告攻势越来越猛的今天,消费者对广告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根据2000年美国广告联合会发表了一份报告称,只有16%的消费者认为电视、杂志广告能提供信息,不足27%的消费者觉得报纸上的广告有用。可见,人们对广告的信任程度比以前严重下降。我国的情况也将如此,虽然目前广告业正处于急剧增长时期,但人们已经对满天乱飞的广告表示出极度厌烦和反感的情绪。事实告诉我们:广告仅为营销策略当中的一部分,它可以加强产品的市场地位和发布信息,但无法为事务所树立专业形象和领先地位。
2.3 模仿对手的成功经验
对手成功有多方面的因素,有自身特点,也有环境造就的原因。例如90年代初的证券律师崛起,除了律师自己要对业务投入大量时间研究和逐渐熟悉之外,千方百计地与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好关系,争取到一张证券律师的考试证书是入门的前提。而现在,取消除了司法资格考试之外的各种行业准入资格考试,是司法部门努力争取的目标,也是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如果我们一味还停留在热衷于追求获得各种准入资格之上,就会最终发现落后于现实情况。如果不考虑各方面的条件而一味模仿别人,永远只能走在别人后面。
2.4 在进行营销时只考虑五个、甚至更少的决策项
在制定营销计划时,只考虑到某个或者某几个决策因素,例如:个人关系、营销目标、定位、广告策划、定价标准、产品和服务规格等,也会导致营销计划的失败。例如:为了提高客户的忠诚度,热衷于和客户进行各种交际应酬,企图通过建立良好的私人关系而获得稳定的业务来源。这种做法的错误在于忘记了客户要求的是专业服务以及随之而来的整套价值,良好的私人关系固然可以获得客户的感情,但却不能左右客户基于经济利益之上所作出的商业决定。
2.5 市场判断依赖于某几个关键客户的判断
有些律师对市场的总体判断往往来源于某几个大客户的意见和价值判断,对于市场的判断可能来源于与客户的晚餐谈话或者打高尔夫时候的闲聊。这种做法虽然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如果不对市场进行全面的调查、统计和分析,这种做法无异于盲人摸象。了解市场的具体方法很多,设计调查问卷、电话或者访问身边朋友、现有客户群、参加各种行业会议或者订阅行业杂志,都是了解市场的好方法。要进入和占领市场,首先就必须熟悉市场,这是百试不爽的规律。
2.6 片面强调满足当事人需求
根据传统的营销观念,有些律师片面强调满足当事人的需求,不计成本、不择手段地为当事人达到目标。结果不仅容易因为使用非正规手段,给律师带来种种执业风险。而且往往会置律师于两难境地:由于当初承诺太多,以致当事人的期望过高。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容易使当事人产生不满情绪。其实,当事人并非法律专业人士,所以经常会对法律服务报以不切实际的幻想和希望,一个优秀律师,不仅要学会如何利用正当手段努力满足当事人需求,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疏导当事人不切实际的想法,为其设计出一套成本和收益比最佳的解决方案。
2.7 没有明确的目标市场、营销策略和回报目标
律师虽然是专业人士,却往往是市场营销的门外汉。律师对于制定市场营销计划的知识,可能只来源于日常生活经验的积累,或者是从报刊杂志上只言片语所得,甚至是对于电视广告的个人领悟。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来制定和实施律师营销计划,往往会导致营销计划没有明确的目标市场、营销策略和回报目标,从而导致营销计划的失败或者短期行为化和功利化。按照案件律师收费的一定比例给付介绍人回扣和佣金的做法,就是营销计划短期行为化和功利化的表现。
比较科学的做法是,营销计划不能是一个愿望或者理念,必须规定在特定时间内,针对特定市场采取特定的行为,从而获得特定的市场份额或者收入额。例如:对于一个房地产部门而言,开拓房地产业务的计划至少包括:
要寻找那些房地产公司?例如:国营、集体、内资或外资,本地或者外地;
如何接触这些公司?广告、寄送法律计划书、学术研讨会还是政府部门介绍;
可以采取什么营销策略?将一名律师从资产部加强到房地产部、在外部聘请专项顾问、合并一组专门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律师等等;
回报目标是什么?预计收费金额将提高多少或者市场占有额百分比将提高多少。
2.8 只有律师在洽谈过程当中才是进行营销
有观点认为,只有律师与当事人洽谈过程当中才是进行营销,而其他员工则是内部工作,与营销无关。这种观点其实是错误的。律师与客户洽谈和介绍事务所情况固然是在营销,但律师助理要尽快答复客户的电话,主动为客户寻找资料和报告工作进度,这种及时主动的服务其实也是在进行营销。因为这种不是以推销服务为目标的服务其实是在清晰地告诉客户:事务所对客户的重视程度和服务水平达到了什么程度,事务所的营销目标到底是为了赚取律师费还是帮助客户实现真正价值?一个细微的实在举动有时候比一百句动听的广告词更能够打动顾客的心。 3.1 塑造鲜明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并获得全体成员认同和追求的价值取向和理念,以及由此反映在策略制定、人文文化、行为规范和评价体系等方面的有机结合整体。它最先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初,由美国、日本等国引入企业管理当中。它以企业管理哲学和企业精神为核心,凝聚企业员工归属感、积极性和创造性,由于其人性化和科学化的特点,得以在全世界得到广泛应用并成为众多大企业成功的根本保证。
事务所企业文化一般由企业使命、经营理念、企业定位、发展策略、远景目标、核心价值观和标识等系列描述组成,但在具体描述上各不相同,例如:
世界著名的澳洲第一大所——万世基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观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提供出色的客户服务;吸引、激励、发展、挽留优秀人才。”
长期以来,律师行业更多地强调律师行业与其它行业,律师机构与企业的差异,而忽略二者在质量控制、队伍建设、品牌塑造、企业文化乃至市场拓展等诸多方面的共性,不积极借鉴和学习其它行业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方法,由此形成普遍性的不良现象是:强调个体,忽略机构;重眼前利益,轻长远打算;讲个人英雄,不讲团队合作。“手工作坊式”、“个体户联合办公式”的律师事务所比比皆是,大行其道。究其原因,除了旧体制的原因及律师事务所的提成制分配制度外,企业文化的欠缺是一个主要原因。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所已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法律服务市场较发达的北京等地,一些领先事务所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固然有其高素质的人才体系和相对发达的法律市场因素,但深层次的原因应该是这些事务所都拥有着自己的独特企业文化体系,使事务所在快速发展当中得以始终保持统一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准,为保持其核心竞争力奠定了牢固基础。
3.2 突出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特色
如何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在竞争中突围而出,吸引客户的注意力呢?如果说专业水平是基础,差异化则是关键。客户最终选择的肯定是那些能够带给他们带来最大价值的产品服务,所谓的最大价值往往是与其他竞争者相比有明显差别优势的服务。例如:服务差异,即突出服务品种、服务方式、质量和价格明显区别于其他竞争者;人员差异,通过雇佣和培训手段,运用比竞争对手更好的人力资源取得更强的竞争优势;形象差异,通过建立自己的独特品牌区别于竞争对手等。
在客户需求相同的前提下,每一位律师都在向客户做着同样的工作,描述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最终成功获得客户委托的律师,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定与众不同,这就是差异性所在。在许多领先事务所的差异化战略当中,强调团队服务制度、主动服务模式、讲求实效的法律解决方案等是主要内容。
3.3 造就服务质量的有形性特色
法律服务的无形性,为客户评价和法律服务质量造成了困难。为了让客户更容易和直观地评价法律服务,我们必须使法律服务质量有形化。有形性的方法很多,包括:事务所的简介风格、法律建议书和网站内容;律师的口头表达能力、书写风格和对客户利益的关注态度;服务当中的及时、迅速和主动程度;雇员的精神面貌、回复客户问题的时间;甚至包括了办公室的外观布置等等。
3.4 追求更深层次的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分别对应市场营销策略的三个层次,投机、媚俗和信仰。价值取向的最表层价值是以“境遇价值”为中心,属于投机性的市场营销行为,例如:“如果有人落水,就向他推销救生圈”,因为落水的“境遇”创造了救生圈的“价值”;价值取向的内层价值是以“消费者偏好”代表,即以社会普遍评价为基础的选择偏好、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这是以“媚俗”为基础的营销观念;价值取向最深层观念是“信仰”,即代表着消费者群体理想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等的理想方式。
现在的法律营销策略存在着严重的“投机主义”,即多以表层的“境遇价值”展开营销活动。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在有些法院门口往往游荡着很多介绍人,当有人官司缠身需要进出法院时,他们就立刻围上去推销法律服务,这与”救生圈”是同一个道理。这种投机性营销必须面对着客户评价的易变性,当客户境遇发生改变时,所需产品的价值就会迅速降低。例如:对于一个饥饿的人,第一个馒头最有价值,第二个馒头价值降低,第三个馒头可有可无,第四个馒头可能白给都不要。如果要将律师作为一项事业而非投机来经营,就必须努力往价值取向的内层和深层观念发展,研究和培养消费者偏好,树立价值信仰。

⑶ 营销策略和盈利模式,商业模式是一个意思吗

营销策略:来是如何用好自的方法花最小的代价,获取高的利润。

1:你能给客户带来什么 价值。

2:给客户带来价值之后你怎么赚钱。

3:你有什么资源和能力来同时带来客户价值和公司盈利。

4:你如何来同时能带来客户价值和公司盈利。

(3)法律商业模式营销策略扩展阅读:

营销理论上主要有四种营销竞争策略:

1、直接与竞争对手竞争;这种策略主要适用于本企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行业中企业实力相当或本企业实力上略占优势的情况,对于企业的要求当然也很高;

2、使竞争对手难以反击;即采用一些措施、手段是竞争对手还来不及做出反应就处于失败或被动、劣势的地位,对于企业的策略,创新性,技术性等要求都很高,现实中可行性也有待考虑;

3、不战而胜的竞争策略;主要是采用一些迫使对方投降、让步的策略方式,采取一些竞争手段,逼迫对方作出退出该领域或行业的手段来,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具体情况而定;

4、与竞争对手合作的策略。这种方式比较可行,对于实力相当而求得共同发展的企业来说都是一剂良药,既可以求得双赢,又能增进合作,实现企业盈利。

⑷ 企业战略、商业模式、营销策划的具体区别是什么好心人解答一下嘿嘿

企业战略是组织的长远规划;商业模式是企业的盈利方式方法;

营销策划是根据企内业的容营销目标,以满足消费者需求和欲望为核心,设计和规划企业产品、服务、创意、价格、渠道、促销,从而实现个人和组织的交换过程的行为。
现代管理学将营销策划分为营销策划市场细分、产品创新、营销战略设计及营销组合4P战术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营销策划首先要确定营销概念,其次是在营销理念基础上的策划。

⑸ 营销模式和营销策略有什么区别啊

我认为要了解这俩的区别就要知道什么是策略什么是策划。


总结

综上所述,

战略选择的核心是对企业目标客户群的选择。

而战略营销就是从战略的高度思考和规划企业的营销过程,是聚焦最有价值客户群的营销模式。

⑹ 互联网+法律,可以创造出怎样的商业模式

互联网是一种信息传递工具,把法律的信息和受众连接起来,即时解决受众的法律问题,这是互联网+法律应该有的功能。那么,受众是谁?能够解决受众什么问题?就至关重要了。

⑺ 经营模式和营销策略的差异

经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营销是一个短期的过程。有了好的营销手段才能更好的经回营,有了好答的经营模式没有好的营销手段是不能持久的经营下去的,经营强调的是整体,营销强调的是部分。经营跟营销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⑻ 互联网+法律服务的商业模式

借鉴之前具有普适性的新美大平台等的O2O服务为典型特征的电商服务平台的发展路径,可以大致猜想出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未来的商业价值:
1.形成线上垄断后实施会员收费服务的定价权;
2.形成线上垄断入口地位后,以此为依托进行传统法律服务行业的规划化整合,包括服务主体的律师等、服务主体的机构、服务的内容等等的整合,进行行业的整体化升级改造;
3.形成线上平台对于线下服务主体资源的吸聚,并且挖掘这些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边际价值,诸如与跨界产业的结合等等。所有的模式无非围绕资源和入口两个关键词展开。
然而由于法律服务行业的非标准化,非刚需不高频,直接导致其实现平台流量的绝对垄断道路十分漫长,实现最后更大商业价值变现的路途也无比艰难,当然,实现存量收入的保底或许并不是难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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