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急求篇关于(家乐福营销策略研究)的开题报告和论文 谢谢啦!
这方面的文章不太好写 ,你可以去找别人帮你写一下。他们的文章写的不错,完成文章专,满意再付费的属.Q Q 好友查找一下就可以 一零三七二五二六五七 策略一般是指:1. 可以实现目标的方案集合;2. 根据形势发展而制定的行动方针和斗争方法;3. 有斗争艺术,能注意方式方法。另也指策略类游戏。
Ⅱ 中国商业如何面对沃尔玛和家乐福的进攻沃尔玛与家乐福的营销策略对比。
主要是质量,其次是服务,我上国产超市买东西,服务员跟大爷似的,
Ⅲ 在家乐福案例中,请总结家乐福超市在中国的商品经营过程出了哪些问题
以大致胜的家乐福缘何败走中国市场...风险自然也就越高,如果经营出问题,投资者将损失...超市规模越大,商品种类越丰富,才有机会给顾客
Ⅳ 家乐福败走香港的案例分析
Ⅳ 求一个关于家乐福超市的案例!!!
最近几天,各大旅行社借助媒体的力量,将有关携假名牌出境游将被重罚的警示反复刊发、播放。原因是,穿戴或携带欧洲制造的假冒名牌,在入关时将被没收或处以高额罚款。在法国,携带10件以上的假名牌最高可被处以30万欧元的罚款并被判3年监禁。将查假名牌的重点刻意对准中国游客,让国人感到羞耻。但是,这些假名牌是哪里来的呢?倘若游客是由于不知道假名牌而购买,在欧洲遭到没收或处罚的对待,岂不冤枉?事实上,很多穿戴或使用假名牌的人,本身也是受害者。他们替制假造假者背了黑锅。从这个角度来看,只有惩处制假、售假者,从根源上消除假货,才能捍卫我国公民的尊严,避免在走出国门后遭到羞辱。然而,假货现在是何等泛滥!不仅地摊上有,甚至连国际知名的大超市也有。据4月19日的《京华时报》报道,去年12月,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公司举报家乐福销售假冒其品牌的女包,随后,上海市工商局普陀分局查获其中37件涉嫌仿冒LV品牌的女包。路易威登将家乐福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赔偿金50万元以及因侵权而产生其他费用约11.9万元。此案于4月18日开庭。路易威登的LV女包,正价为8950元,却在家乐福被仿冒贱卖到49.9元。家乐福方面的解释令人称奇:供货商买了地摊货。法庭上,经手该批女包的供货商王某表示,去年家乐福武宁店向自己公司下了一批订单要求购买女包100件。公司仓库仅有60件女包,王某便私自到城隍庙的路边摊购买女包40件,每件20元。随后,王某将条形码一一贴在买来的地摊货上送到了家乐福。此事的蹊跷之处在于:假冒名牌与正宗名牌的价格相差179倍多,且假冒的女包上面清清楚楚地印着LouisVuit-ton等图案,身为世界排名第三的知名超市,怎么会如此疏忽大意呢?而且,进货商员工私自贴上自己公司的合格条形码,家乐福就照单全收,如此操作,显然与知名大公司的严谨也不相符。如此假冒的名牌,家乐福尚且辨识不出,消费者买走,倘若携带到法国遭罚,难道只能由消费者来背黑锅吗?家乐福由于售价被告上法庭并非第一次。去年3月,王女士在北京家乐福马连道店花6000元买了一只A级翡翠手镯,经鉴定,该手镯并非A级而是处理品。王女士便将家乐福告上法院,要求返还6000元,并要求10倍赔偿。北京市丰台法院一审判令家乐福赔偿6万元(据《北京青年报》4月12日报道)。从2003年被查出售假茅台酒至今,家乐福已被卷入数起售假案。一个堂堂的世界级知名公司,租其店铺的经营者售假不说,连自身也在售假中成为主角。这种错误,家乐福在国外会犯吗?不会。因为他们承担不起法律的代价和信誉的代价,他们不得不严以律己。而这些外部约束机制,恰是我们所缺乏的。我国法律对售假行为处罚过于轻微。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这样的处罚,对于家乐福这样的大公司而言,是不可能发生的。无论是一倍的赔偿还是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都不能真正触动售假者的痛处。尤其对于家乐福这样实力雄厚的世界级公司而言,只能算得是挠痒痒。以家乐福涉嫌销售仿冒LV品牌女包为例,即使对其处以五倍罚款,数额也不大,而每只假冒女包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则高达8950元。如此,很容易使售假者心存侥幸,助长售假之风。因而,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对制假、售假者的打击力度,是遏制假冒名牌泛滥的一个重要前提。
Ⅵ 企业管理讨论,“家乐福”2011年1月,虚设提高价格做促销,涉嫌价格欺诈,如何反思请一些观点。有用的加
本次事件,国内报刊、网络纷纷做了谴责报道,舆论的导向,无疑正是广大民众的心声。此次发生的家乐福、沃尔玛价格“欺诈”行为,显然不是一次偶然事件,从其统一的收银、财务软件管理体系的先进性和预设性来看,这种欺诈必然是长期的、潜移默化的,甚至可以猜想,这是经过其中国区价格采购、营销、价格中心一致决议,并经中国区负责人许可,并知会、授权各分店店长执行的内部营销策略管理决议,从跨越国内不同城市的实际来看,其总部应该也很清晰的支持这件决策,毕竟,这可以给家乐福、沃尔玛带来巨大的收益!
从这个基础上看,对各涉嫌分店罚款50万元确实太少,违规处理成本几乎为零,因为,我们根本不能确定家乐福、沃尔玛这种欺诈持续的时间是3个月?1年?还是10年?
从我国现有法律体系来看,家乐福、沃尔玛的经查实的价格欺诈问题,仅仅给予行政处罚是不公平也不合法的,更重要的是,应该权衡其的经营欺诈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商业诈骗罪!若已构成,则应当对中国区负责人、各分店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处以刑罚,并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如此,方能正零售行业的规范经营,方能规范外资对国内市场的尊重,方能捍卫我国法律的尊严!
Ⅶ 你认为家乐福超市为何能够成功,可结合案例和自己的体会来谈
零售企业,其利润来源一般有两方面,即传统的商品毛利(顺差毛利)和后台毛利。商品毛利又称之为顺差毛利,也就是以获取商品批零之间的差价为主;而后台毛利则是家乐福的首创,包括了年底退佣、上架费用、促销费用等等。可以这样说,家乐福的利润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后台毛利。
收进场费等后台毛利是由家乐福创造并带动形成的中国超市的新盈利之源(影响了国内零售企业的利润来源结构,原本没有收费概念的国内零售企业也学会了收各种名目的费用),收费的模式被业内同行戏称为“家乐福模式”。一家企业想进入家乐福,大致需要包括特色促销活动、店内旺销位置优先进入权、进入商店的特权、良好营销环境的优先进入权、节假日、开发市场份额等六大门类的费用,各项进场费用最高可达供货商在家乐福卖场实现的营业额的30~40%左右,最高可达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