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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式营销案例

发布时间:2021-03-02 08:57:56

A. 都知道销售有欺骗的成分 你见过的最扯淡的销售是骗你什么

1、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3月15日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⑿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⒀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则个别消费者不得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第三,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但从文义上来理解,欺诈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应无疑义,因此,并非经营者主观故意状态不需具备,而是“欺诈”二字本身已经包含或者揭示了经营者的故意心理。所以,在下列情况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⑴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⑵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⑶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⑷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⑸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经营者能够证明,就不是欺诈行为;不能证明,则构成欺诈。
3、如《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也规定了经营者不得对商品或服务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消费者如何维权:
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②、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
③、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
④、积极与商家协商。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
⑤、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从2014年3月15日起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是该商品未被拆封。

B. 有哪些“广告欺骗消费者”的例子

在“抄长城利脑心”电视广告中,袭赵忠祥被打上主持人的字样,说着“早一天服用长城利脑心,早一天和心脏病、中风偏瘫说再见。”广告标题为“史上最胆大的主持人”,广告中赵忠祥还拿出一个“新药证书”。“大家看,长城利脑心已经被国家批准为新药,证号是11041003”,赵忠祥和专家一起讲述了十分钟该药品的种种好处。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也明确写明了曝光此药的理由,其夸大了宣传功效,在广告中不断重复“3盒见效”、“根治肺病”的宣传口号。
曾因虚假宣传被曝光的保健品“果茶抽油瘦”又死灰复燃。该产品由汤加丽全力代言,号称“一个月狂减20斤”,韩国金丙坤教授也宣称这是“风靡韩国的减肥茶”。但经查实,所谓的韩国研制实际上是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生产的一个国产减肥保健食品。

C. 什么是欺诈性经营

即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规章中规定了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下列情形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其他以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在这个规章中还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某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这些情形有:
一、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四、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五、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D. 以欺骗的手段进行销售

以欺诈方式进行销售虽然当时可能奏效,但绝对不会有长久的效果。。客户再傻也会有醒悟的那天,除非你就是想做一锤子买卖,骗一个人是一个人。否则欺诈手段是不会让企业持续经营下去的。

E. 举例虚假广告的案例

宁波象山倪氏堂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店堂、微信公众号、淘宝网店等场所、平台发布有关介绍“老倪膏药”(医疗器械)功能的广告,广告内容含有安全性断言或保证、说明治愈率等内容,且广告内容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80万元的处罚。因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同时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5)欺骗式营销案例扩展阅读:

表现形式:

(一)夸大失实的广告:一般是经营者对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来源等情况,或对所提供的劳务、技术服务的质量规模、技术标准、价格等资料进行夸大,无中生有的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宣传。

(二)语言模糊,令人误解的广告:此类广告内容也许是真的或者大部分是真实的,但是经营者措词的技巧明示或者暗示、省略或含糊使得消费者对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并影响其购买决策和其他经济行为。

(三)不公正的广告:是指通过诽谤、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来宣传自己产品的广告,此类广告的经营者不但违反了广告法,而且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F. 虚假广告案例(2007左右)

郭德纲 藏秘排油
著名晚会——央视“3·15”晚会爆出某减肥茶广告涉嫌虚假广告,为该产品代言的著名草根相声演员郭德纲一时陷入了舆论的旋涡之中,明星代言产品广告也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3·15”晚会中揭露,郭德纲代言的产品经专家鉴定,与藏茶没有关系,该产品使用的商标正在受理尚未批准,该产品是其老产品易名后更换包装重新上市的,属未经批准的违规行为。晚会中还播出了一段该产品电视广告的原音:“郭老师,您这一次为某某做代言,请问您敢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吗?”“当然敢了,这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问题,不能掉以轻心。”

唐国强为新兴医院作广告

新兴医院如今是尽人皆知。出名的原因是其铺天盖地的电视广告。在广告片中,著名演员唐国强力推自称能够治疗不孕不育症的新兴医院。然而,新兴医院却因为涉嫌虚假广告而被海淀区工商局立案调查,唐国强的公信力自然也是受到公众的强烈质疑。

2.石兰为洗斑魔力祛斑液作广告

影星石兰为洗斑魔力祛斑液作的电视广告曾经在某卫视反复播出,最后几乎尽人皆知。该产品广告最后因涉嫌虚假广告而停播。其实,早在停播之前,观众们就对石兰的广告片产生了质疑。我们不记得过去那个光鲜亮丽的石兰脸上有这么多的色斑,况且她脸上的色斑仿佛是被人打过一样,青一块紫一块的,这化妆技术也有点太假了,蒙人都没人信。

3.刘嘉玲代言“SK-Ⅱ”

刘嘉玲在观众中口碑一向不错,但是因为代言了SK-Ⅱ化妆品,她的名声也是一落千丈。该化妆品被国家质检总局查出含有违禁物质,刘嘉玲的公众形象因此受到了严重影响。不但如此,刘嘉玲还被消费者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4.徐帆代言天使丽人美容胶囊

徐帆曾和众多女星一起代言天使丽人美容胶囊。因为徐帆多年来演技颇佳,观众们对她很是信任。然而,由她代言的这种产品因涉嫌虚假广告却在四川遭到了当地有关部门的查处。这个消息让很多观众都感到意外,对明星们的公信力更是加重了怀疑。

5.李丁代言钙片

很多明星都为某钙片做过代言,但他自己腿脚都已经不利索了,还在广告片中宣传该产品的疗效,说老年人吃这种产品多么多么必要,吃过之后身体多好多好。如此的广告怎么能让观众们信服?大家更多的是同情片中的老艺术家,都一大把年纪了,丢了自己的名誉真是得不偿失。

G. 2019版新消法关于生产型消费存在欺诈行为的精典案例

新消法没有具体规定商家欺诈行为,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规定了具体的商家欺诈行为:

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8)(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H. 那些欺骗式营销 在家电市场上还能走多远

美国最大的广告科技公司之一Media.net本周宣布,该公司已经被中国投资者组成的财团斥资约9亿美元收购。该财团由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志勇领导。在交易完成后,张志勇可能再将Media.net卖给自己旗下的上市公司——梅泰诺。

两家公司都不为公众所熟知,但在业内却引起了不小的波澜。该交易是广告科技行业迄今为止规模第三大的交易,仅次于谷歌对DoubleClick的收购和微软对aQuantive的收购。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在广告科技行业业最大一笔海外并购。
Media.net是谁?
虽然大部分人并不知晓Media.net这家公司,但通常一直在使用它的服务。雅虎和必应背后的内容广告技术就是Media.net服务的。
Media.net基于上下文(contextual)广告匹配技术,主要提供广告供应端平台(supply-side platform,亦称SSP)服务,为Yahoo、Microsoft、Bing 等广告需求端平台(demand-side platform,亦称“程序化购买广告平台”或“DSP”)和广告主提供基于上下文的精准广告投放技术。
类似于Google旗下的AdSense。当年由于Yahoo旗下没有与Google相媲美的广告工具,所以将此业务外包给Media.net。

Media.net成立于2010年,创始人是Divyan Turakhia。Divyank 是一个连续创业者,14岁(1996年)便创立了一家互联网公司。
Meida.net总部位于纽约,90%的收入都来自美国。该公司2015年实现营收2.32亿美元,其中超过一半来自移动用户。
为什么要出售给中国?
Media.net一直保持较好的增长,并没有考虑出售。但是在制定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时,Divyan聘请了投行对潜在交易进行调查,不曾想到全球多个投资者都有兴趣。最后一轮有7个竞购方,其中包括中国投资者。
选择中国,是因为看好中国巨大的广告市场。据市场研究公司eMarketer测算,中国2016年的数字广告开支有望达到404.2亿美元,较一年前增长30%。中国广告科技市场是世界第二大市场,而且整个在线也还在大幅增长。
而且整个美国的广告科技业似乎不愠不火,广告科技业已经有两年没有公司进行IPO,但对中国市场来说估值很高。
Divyan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非常后悔应该三年前就进入中国市场。
但好像也并不迟。毕竟通过这次交易,Divyan成功进入10亿美元俱乐部,而且公司仍由其控制。
中资为什么争相并购广告科技公司?
比起Media.net,此次的收购方梅泰诺更是少有人知晓,至少美国人完全不知道这家公司什么来历。
梅泰诺是北京一家通信技术公司,2010年1月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主营业务是为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提供通信塔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相关运维服务,并日益拓展至电信增值、移动营销等业务。
张在接受采访中表示,梅泰诺与三大运营商有良好的业务联系,三大运营商也在寻找能够支撑其数字广告战略的解决方案。
传统运营商希望将流量变现,这个故事并不新鲜。
2016年1月,欧洲电信运营商Telenor 3.6亿美元美国广告科技公司Tapad;
美国电信运营商分别以48亿美元、44亿美元雅虎跟美国在线;美国有线电视公司Comcast 1亿美元收购法国视频广告公司Sticky。
此外,中国广告科技业还面临BAT的垄断压力。中国的在线广告流量尤其是移动流量基本上被网络、阿里巴巴和腾讯以及360所分割,而这些公司并没有像谷歌和脸书那样对第三方开放他们的广告平台接口。
所以,后来者只能靠并购海外公司来寻找出路。2016年以来,先后已有三家中国公司去海外收购了广告科技公司。
2月中国最大的移动广告平台汇量科技2450万美元收购美国移动广告技术公司NativeX;
6月大型整合营销传播集团华谊嘉信1.48亿美元全球最大独立第三方广告平台Smaato;
8月以奇虎360 为核心的中国财团 5.75 亿美元收购Opera 旗下针对消费市场的浏览器业务。
并购之外,很多中国公司开始成google 、facebook 和twitter的广告代理商,以满足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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