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关于母婴室的规定
法律分析: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只有地方性法规,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爱心座椅、轮椅、母婴室、自动体外除颤仪等便民设施,设置“一米线”等文明引导标识,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维护良好秩序,开展文明宣传,加强巡查管理,引导、规范文明行为。。
法律依据:《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爱心座椅、轮椅、母婴室、自动体外除颤仪等便民设施,设置“一米线”等文明引导标识,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维护良好秩序,开展文明宣传,加强巡查管理,引导、规范文明行为。
Ⅱ 医院标识导视系统设计清单
一、外环境导视系统设计
1、一级导视
1)医院名称楼体标识
2)门诊部标识
3)住院部标识
4)急诊部标识
5)行政楼标识
备注:(以上项目需根据医院实际楼宇名称制定设计项目)
6)医院入口形象柱
7)户外总平图标识
8)户外道路指引牌(立地式)
9)户外道路指引牌(贴墙式)
10)建筑物入口指引牌(立地式)
11)建筑物入口指引牌(贴墙式)
12)户外机动车交通标识
13)停车场指引牌
14)地下车库出入口标识
15)非机动车泊车标识
16)户外宣传栏
17)无障碍通道标识
18)无烟医院标识
19)户外温馨提示牌
二、内环境导视系统标识设计
2、二级导视
20)大厅形象墙标识
21)大厅楼层总索引
22)大厅专家介绍栏
23)大厅专家出诊动态栏
24)楼层科室平面图
25)道路指引牌(悬吊式)
26)道路指引牌(贴墙式)
27)功能区指引牌(悬吊式)
28)功能区指引牌(贴墙式)
29)功能区指引牌(侧挂式)
30)电梯厅楼层索引
31)电梯内楼层索引
32)电梯厅楼层号
33)手扶梯楼层索引
34)步行梯楼层索引
35)步行梯楼层号
3、三级导视
36)科室形象墙标识
37)导诊台标识
38)制度流程栏
39)室内宣传栏
40)公告栏
41)护士站标识牌
42)医护人员公示栏
43)病人护理信息栏
44)探房制度牌
45)服务时间标识牌
46)服务窗口标识牌
47)意见箱
4、四级导视
48)洗手间(公用)
49)洗手间(男、女、无障碍)
50)诊室门牌
51)科室门牌
52)功能门牌
53)病房门牌
54)床头牌
55)消防疏散图
56)步行梯标识
57)楼层号标识
58)电梯编号标识
59)温馨提示牌
60)警示牌
61)急诊门铃标识
62)玻璃防撞带
63)门上推、拉标识
三、导视符号(图形)
64)各方向导视箭头
65)门诊符号
66)急诊符号
67)挂号符号
68)护士站符号
69)母婴室符号
70)休息室符号
71)会议室符号
72)公用电话符号
73)卫生间符号
74)开水间符号
75)休息区符号
76)残障专用符号
77)电梯符号
78)楼梯符号
79)垃圾符号(医用废弃、分类垃圾)
80)安全通道符号
81)安静符号
82)禁止入内符号
83)请勿打扰符号
84)禁止吸烟符号
85)吸烟区符号
86)呼叫铃符号
87)安全提示符号
Ⅲ 成都地铁80个母婴室已就位,该如何避免被有心人士占用
成都地铁全网已经设立了80个母婴室,覆盖12条地铁线,其中1、5、6号线覆盖的母婴室点是最多的,母婴室的广泛设立为哺乳期和带小宝宝的妈妈们提供了便利,方便了在站点哺乳和照顾小宝宝的需求,是非常人性化和城市文明的举动。
鄙人能想到的点子就是这些,我觉得这些方法应该就可以阻止很大一部分人进入里面了,而且地铁一般也在大城市才有,尤其作为成都这样一座省会城市,公民的素质还是非常好的,所以还是不用过于担心。
Ⅳ 公共场所可以设置母婴室吗
公共场所可以设置母婴室,而且必须设置。
当然,公共场所普遍缺少哺乳室的问题,在短时间内恐怕不容易完全得到解决。在现有条件下解决哺乳引发的争议,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互相体谅、多考虑别人的感受。母亲在公共场所给孩子哺乳时,应尽量选择人少的安静之处,并采取必要的遮挡措施。
而其他人则应当尊重母亲的哺乳权,尽可能提供方便和帮助。至于那些拍照“曝光”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或出言不逊甚至出口成脏者,则应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构成违法者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4)母婴室宣传单扩展阅读
建设母婴室的呼吁得到了一些地方的响应: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一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爱心座椅、轮椅、母婴室、自动体外除颤仪等便民设施,设置“一米线”等文明引导标识,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维护良好秩序,开展文明宣传,加强巡查管理,引导、规范文明行为,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对备受关注的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女职工哺乳权益保护等作了专门规定。
《条例》规定,在火车站、轨道交通换乘站、长途客运车站、机场等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图书馆、博物馆、购物中心等公共文体服务场所,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商业经营场所等公共场所,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者日人流量超过1万人的,应当建设母婴室。
《条例》还规定,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为其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将女职工哺乳时间视同正常劳动时间,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截至2019年底,广州全市已建成900多间公共场所母婴室,成为全国首个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的城市。
Ⅳ 婴幼儿游泳母婴生活元旦活动宣传单
一、差异化营销:深刻洞察顾客的核心需求,并据此进行店面包装 顾客选择儿童游泳馆的需求是什么?店面能够提供什么价值来满足顾客的需求?这是店面能否吸引顾客并留住顾客的前提和基础。 顾客选择儿童游泳馆最根本的需求是为了孩子的健康。而作为婴儿游泳馆所有的配套设施、环境、服务等因素都是为宝宝的健康而存在。从硬件来说,安全的游泳设备和水质情况,健康环境的室内环境和通风条件,及时的供热供水系统等;在软件方面,舒适的更衣环境和游泳环境,专业细致耐心的服务等。在每一个能考虑到宝宝健康的元素上下功夫,寻找店面的突出优势,即核心卖点,并做重点包装,形成自身独特的销售主张。例如拥有从业多年的育婴师和婴儿游泳师,保证服务专业;如超大的空间、专业的游泳设备等,集中一点,重点突出,实行差异化营销,切不可泛泛而谈。 儿童游泳馆本身是从母婴行业市场细分出的一个分支,需对特定人群(即1-6岁儿童)进行针对性营销,在推广过程中,重点研究1-6岁儿童的心理特点和家长需求,强调自己的专业定位,聚焦目标人群,集中突出优势,区别竞争对手,进行店面包装,提炼主题形象和主题广告语,并形成统一口径对外传播。 二、服务营销:基本服务+附加服务,让顾客体验物超所值的增值服务 在基本服务项目上,儿童游泳馆一般涉及的服务有儿童游泳、儿童洗澡、游泳被动操、儿童游泳教学等,在服务过程中,要充分利用1-6岁儿童的模仿、好奇、好游戏、喜欢表扬和鼓励、喜欢成功等的特殊心理特征,科学地引导宝宝对游泳产生好感并喜欢游泳。 在游泳服务过程中,游泳师可适当组织一些互动小游戏鼓励宝宝,如在水中放置一些水上玩具,让宝宝抓取,抓取到的玩具归宝宝所有。另外也可组织一些小规模的游泳比赛,增加泳池内的互动性和娱乐性,表现优秀的宝宝可以予以适当鼓励。在服务过程中游泳师要及时观察宝宝的身体状况,并及时告知家长。游泳完毕后,对宝宝的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并针对具体情况给予建议和专业的意见。 所以附加服务顾名思义就是购买范围外的服务,顾客在参与购买过程中,要的不是“便宜”,而是“占便宜”。占了便宜,自然容易接受产品或服务。因此,在某种情况下与其降价销售不如送一些附加服务,这需要儿童游泳馆营业员和服务人员在推销技巧上下功夫,营造物超所值的感受。有条件的客户不妨在宝宝游泳后赠送宝宝理发、宝宝微量元素检测或宝宝生长发育检测等附加服务,店内也可放置一些识字卡、色卡、育儿光盘等早教工具,根据实际情况免费赠送给宝宝和家长。再有可针对非会员顾客,每次游泳完毕后赠送一定数额的抵用券、代金券或积分卡等,方便下次使用或累积使用,一方面是迎合顾客占便宜的心理,另一方面也可培养重复消费。 三、会员制营销:深度精耕,培养忠实顾客群体 一般的儿童游泳馆都会采用会员制的模式,会员制营销不是简单地建立一个会员库,发一张会员卡消费积分或者享受会员折扣那么简单,很多企业并没有真正地把握会员制营销的精髓,仅仅停留在“办卡—消费”的层面。会员制营销需要提供差别化的服务和精准的营销,进而提高顾客忠诚度。 1、建立消费数据库 会员消费数据库是研究消费行为的基础,通过采集会员消费信息,对其进行分类和归纳,制定相应的营销方案,有较强的针对性。就儿童游泳馆来说,要详细登录宝宝的身体素质信息、消费记录、性格爱好、行为习惯、对店面和服务人员的好感度等,并依此对顾客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营销策略,对于喜欢“小恩小惠”类型顾客,可以赠送一些小礼品;交际较广、喜欢介绍给亲戚朋友的“意见领袖”类顾客,可以实行介绍客户送次卡的优惠;对于关注游泳环境卫生“谨慎”类顾客,可以示意证件,并向其仔细讲解安全卫生的标准和儿童游泳知识等专业知识,给其吃颗定心丸,进而减少推销的阻力。 2、提升会员卡的含金量 儿童游泳馆的会员卡一般都是先付费的储值卡,在使用时和超市普遍的购物卡有些类似。这种“办卡—消费”的模式一定程度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会员制营销,也不能提供会员的优越感和尊贵感。因此在设立会员卡之初,要有侧重地说明或罗列使用会员卡的优势,例如优先享受促销优惠活动;优先登记预约服务;优先享用最低折扣;特别赠送某项服务等等,让会员充分体会到优先权和尊贵权。另外,也可通过店面与其他相关行业的联合,提高会员卡的含金量,例如与当地某儿童摄影机构、早教机构合作,享受相应的折扣或优惠。 3、将促销变成优惠和关怀 一般的儿童游泳馆会在节假日、销售淡季做一下常规的促销活动,主要为宣传品牌,拉拢顾客,极少有店面针对会员这种核心客户做促销活动。事实上,顾客忠诚度的培养核心目标是会员,消费的主力也是会员,定期做一些会员答谢活动非常有必要,也是留住忠实顾客群的一种方式。而对会员的促销不能仅仅停留在打折让利基础层面上,而是应针对会员的实际需求,将促销变成优惠和关怀。例如定期给会员发送提醒短信;邮寄儿童游泳知识、培训课程等资料;定时举办会员答谢活动,将某一天定为会员免费开放日等等。适时拉近会员与店面的距离,增加会员对店面的信任感。 4、把会员作为媒介 希望能帮助你
Ⅵ 母婴店室内广宣
可以重点宣传母婴产品的安全可靠性
Ⅶ 一般在月子中心做月子,他们都包含了那些服务呢
深圳坐月子中心贵吗?月子中心的服务有哪些?这两个问题是妈妈们最关心的,毕竟花了钱想提前了解清楚,看是不是值的花的,是不是跟宣传说的一样好。那下面就让宫主给大家介绍下月子中心服务项目以及价格。
一、月子中心的服务项目有哪些?
1、妈妈护理和宝宝护理
每一位入住爱帝宫的妈妈,都会配备24小时的护士和生活管家,专门负责妈妈们的起居饮食、房间打扫、洗衣送饭等工作。
宝宝有专门的育婴室和、SPA室(游泳、抚触)、早教室等,一般宝宝晚上是到育婴室睡觉休息,如果妈妈要求母婴同室也是可以的。
无论是妈妈还是宝宝的护理,每周都会有三甲医院的医师来查房,检查妈妈和宝宝的身体情况。
2、月子餐
月子餐是直接影响妈妈们的身体恢复,所以爱帝宫采用仪器分析数据妈妈们体内的营养物质的情况,高级营养师有针对性的量身定制月子餐,再由五星厨师烹饪制作。一天五到六顿月子餐,水果蔬菜牛奶进补食品应有尽有,吃了还不发胖。如果想了解更多月子餐,可以看看宫内妈妈记录的:我在月子中心26天月子餐食谱!
3、产后修复
爱帝宫有超过116间功能房,一房一功能,绝不交叉使用。主要有健身馆、产后头部护理室、妊娠纹修复室、月子病调理室,乳房护理室,中医体质诊断室,气血调理室,面部保养室,舒筋排毒室,产后子宫保养室,产后私密修复室,产后丰胸室、瑜伽室等,为妈妈和宝宝健康舒适的月子生活提供了保障。
4、韩式无痛通乳
孕期和产后影响最大的是乳房,如果饮食不注意或生活作息不好,导致奶结或堵奶。如果没有及时通乳,很有可能会引发乳腺炎。在爱帝宫坐月子的妈妈全面享受到舒适的韩式手法通乳,问题乳房的改善率高达98%以上,针对产后妈妈的喂养问题,进行一一指导,帮助妈妈顺利实现母乳喂养。
Ⅷ 月子中心有哪些服务项目
月子中心提供项目有:
一、最讲究月子里产妇的膳食,科学的膳食是关键。根据产妇和婴儿的身体状况,制定营养、科学又美味的月子营养膳食。
二、最专业的宝宝护理。权威专家指出:宝宝出生后的28天内为危险期,需要专业、用心、细致的呵护。由专业人员为宝宝提供专业的护理,在宝宝出现各种不适(溢奶、呛奶等)或症状(黄疸、湿疹等)时,能正确判断并作出即时处理。
三、产后心理调节最重要。据资料表明,我国产后抑郁症的发病率逐年增加,近五分之一的女性患有严重产后抑郁。
四、最精心于“漂亮妈妈”。产后形体恢复已是产妇的必修课。如:面部护理、妊娠纹修复、乳房护理、纤体塑身等等,都有专业人员指导和服务。
五、最奢侈,也最实惠。据记者咨询几家有知名度的月子中心,发现其服务费用虽高,然而却争先抢后的被预定,究其原因还是“性价比”,毕竟专业的护理和科学的服务方式,给产妇和宝宝提供着最良好的保障。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月子中心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禧月荟月子中心。禧月荟月子中心有来自宝岛台湾的专业中医膳食特色科学配方,中药煲汤、中药煲茶,帮助产后伤口的复原,达到养身调理且塑身的功能。食材严格挑选,卫生安全层层把关,食物口感的客制化。每日提供六餐(主食、主菜、体质药膳、副菜、点心、饮品、水果)以外,还提供生化汤、泌乳茶、红豆水等,打造科学、美味的月子餐,满足产后的特殊需求。【点击获取禧月荟套餐报价 】
Ⅸ 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
第一条为了促进母乳喂养,提升母亲和婴幼儿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母乳喂养促进活动。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倡导和促进科学母乳喂养,为母乳喂养提供支持和保障。
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母乳喂养促进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母乳喂养促进工作的监督管理。
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建设、交通、商务、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母乳喂养促进工作。
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母乳喂养促进工作。第四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母乳喂养促进工作。第五条在婴儿出生后的前六个月,推行纯母乳喂养,但不具备母乳喂养条件的除外。对六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内的婴幼儿,在为其补充其他食物的同时,鼓励母亲继续进行母乳喂养。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涉和歧视母亲进行母乳喂养。第六条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网站和咨询热线电话、制定指导手册、发布宣传片和开展专项宣传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母乳喂养宣传工作,向社会提供母乳喂养知识、母乳喂养咨询、母婴室分布等信息。
本市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大众传播媒介和社区公共宣传栏,应当积极开展母乳喂养公益宣传,普及母乳喂养知识,营造有利于母乳喂养的社会氛围。
鼓励和支持建立公益性的母乳喂养促进组织,开展公益宣传活动,为产妇提供母乳喂养技术支持服务。
鼓励孕产妇及其家庭成员参与促进母乳喂养的活动,积极学习母乳喂养知识,支持母乳喂养。第七条卫生健康、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等,开展母乳营养、母乳喂养方式、哺乳期安全用药等科学研究。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资金支持。第八条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促进母乳喂养的工作制度;
(二)每年定期对全体医护人员开展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培训,将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新入职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
(三)配备专业的母乳喂养指导人员,通过举办孕妇学校、发放母乳喂养指导手册等多种方式,对孕产妇普及母乳喂养的知识与技能;
(四)指导和帮助产妇在住院期间尽早给婴儿哺乳;
(五)实行母婴同室,但产妇需要与新生儿分离救治或者护理的除外;
(六)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产妇、婴儿出院后的母婴保健服务工作,向母乳喂养促进组织提供技术支持;
(七)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为孕产妇提供母乳喂养支持服务。
前款规定以外的医疗机构应当将母乳喂养知识纳入妇科、儿科、乳腺外科、药剂科、预防保健科等科室的岗位培训内容,每年定期对这些科室的医护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培训。第九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向育龄妇女、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母乳喂养和预防婴幼儿疾病、合理膳食、促进婴幼儿智力发育等科学知识和技术指导。第十条哺乳期妇女患病就医时,医生应当科学指导其母乳喂养和使用哺乳期安全药物。第十一条禁止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孕产妇及其家庭成员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或者在不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建议产妇及其家庭成员使用母乳代用品。
禁止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者免费提供的母乳代用品,或者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者以推销为目的有条件提供的设备、资金和资料。第十二条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向医疗机构免费提供母乳代用品,或者以推销为目的有条件地提供设备、资金和资料。
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母乳代用品销售区域设置提倡母乳喂养或者宣传母乳喂养优点的提示语。第十三条下列公共场所建筑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或者日人流量超过一万人的,应当建设母婴室:
(一)医疗机构;
(二)火车站、轨道交通换乘站、长途客运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等公共交通运输场所;
(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市民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体育场、购书中心等公共文体服务场所;
(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
(五)综合公园、专类公园、旅游景区等旅游休闲场所;
(六)商业经营场所。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儿科专科医院应当建设母婴室。
新建前两款规定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已建公共场所应当建设而未建设母婴室的,应当补建。
鼓励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