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是消防大队的,要下去宣传易燃易爆消防方面的知识,条幅应该怎么打
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自身消防安全
查找隐患堵漏洞,消防安全有保证
消防连着你我他,保障安全靠大家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强化消防监督,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责任
消防法规系生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学一分消防知识,多十分平安保障
关注消防消除火患,珍惜生命减灾避难
搞好消防安全工作.树立企业安全形象
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消防法规
消防靠大家,平安你我他
用电先用心,灾祸不留情
加强消防法制建设,依法实施消防监督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遵守消防法规,保障幸福安全
消防安全人人抓,预防火灾靠大家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
消防有法可依,违法必受处罚
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疏忽消防一瞬,毁掉幸福一生
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强化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提高消防意识,抵御火灾侵害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生活奔小康,消防不能忘
1、关注消防,关爱生命。
2、安全自查,隐患必除。
3、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4、会引导疏散,能逃生自救。
5、楼道无杂物,消防无后顾。
6、火灾不留情,预防要先行。
7、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
8、爱护灭火器材,就是善待生命。
9、人人关注消防,共筑美好家园。
10、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11、火无情人有情,齐防火共安宁。
12、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防火稳如山。
13、宣传方式多样化,员工教育全员化。
14、用火防火不失火,为国为家也为我。
15、勿忘火警119,危险时刻真朋友。
16、消防常识到我家,我们牢牢记住它。
17、消防安全人人抓,预防火灾靠大家。
18、火灾逃生命为先,切莫贪图物和钱。
19、注意防火别放松,免得大火一场空。
20、学一点消防知识,多一份安全保障。
21、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构筑东莞消防安全“防火墙”。
22、加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23、强化消防,普及消防知识
24、消除火灾隐患,永保家庭平安
25、火灾远离家庭,幸福平安一生
26、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平安发展
27、疏忽消防一瞬,毁掉幸福一生
28、火灾面前莫惊慌,报警逃生两不忘
29、消防常识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30、天天宣传天天安,日日防火日日宁
31、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
32、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33、保证疏散通道畅通,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34、构筑消防“防火墙”,构建生命安全网
35、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
B. 消防队的业务都有什么
消防法里有明确说明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识。
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C. 如何开展好消防宣传工作消防天下
1、积极融入、开展“搭车教育”。充分借助教育、共青团、工会、司法、科普等宣传资源和力量,做好消防宣传。如将消防宣传融入政府及各部门组织开展的“三下乡”、“五五”普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职工安全竞赛等社会宣传活动中。同时,将消防宣传纳入创建综治、文明社区、平安校园、派出所消防工作检查的各项工作考评范畴,确保活动的落实。
2、加强对宣传培训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清舆论宣传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为消防事业发展大局服务的总体目标,真正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与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各项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同时,要推行消防宣传“问责制”,将舆论宣传工作纳入各级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业绩考评和晋级任用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此推动各级尤其是单位军政主官切实增强抓好舆论宣传及培训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拓宽宣传工作渠道。在开展日常消防宣传培训工作的同时,建立集消防宣传、教育、参观、培训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融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于一身,既有图文表述、实物展示、讲解教学,又有模拟体验、实战演练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提供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增长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的学习教育阵地。同时,成立以家庭防火为先导,以学校为依托,以镇村为阵地的消防文艺宣传小分队,使群众在欣赏文艺节目中学会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形成一个“机构完善、网络健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消防工作新局面,真正达到一名队员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带动整个社会的效果。再者,要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一些固定的消防宣传阵地,面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普及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报道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动态,提升他们对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情况的了解。
4、创新宣传工作思路。要根据媒体特点和宣传对象情况不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方法,切实提升消防宣传和培训效果。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类媒体有各自的特点,要善于研究媒体、分析媒体,既注重其共性,又注意其个性,这样在舆论宣传中才能有的放矢,并做到全面发展,实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网络有内容”的宣传格局。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应结合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宣传报道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技能,为社会化消防工作营造良好舆论导向。
D. 消防队都有哪些职责
都有哪些职责,消防队的主要职责,那当然就是救火,当然还有别的很多这个应急预案,那他们按照应急还出来就回,晚上就在好好处理应急事件,不管我们家里的大小事情都可以请消防队员来进行处理,知道是我们处理不了的都可以请消防队的。
E.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消防宣传形式
各地公安消防部门与教育、建设、民政、安全生产、司法、文化、科技等职能部门及妇联、工会、共青团、少工委等社会团体积极协作,共同在全社会组织开展群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动消防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课本,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生教育内容;纳入普法教育、科普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三下乡”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创建“五好家庭”、“青年志愿者”、“消防雏鹰奖章”等活动;指导建立“少年消防警校”、“妈妈防火团”、“老年义务消防宣传队”等群众性组织,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活动;督促指导各社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单位日常管理范畴,定期开展灭火、安全疏散演习。公安部消防局与教育部、团中央少工委、全国妇联等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国妇女、儿童消防教育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全国的妇女、儿童消防宣传工作的开展。
公安消防部门积极推动消防博物馆、防灾教育馆的建设,目前中国消防博物馆正在建设中,已建成的有青岛消防博物馆、上海消防博物馆、贵州防灾教育馆、重庆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北京防灾教育基地、湖南消防博物馆等。
公安部消防局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中国消防协会在全国开展了创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活动,全国第一批29个设施先进,功能齐备,内容丰富的消防站、教育馆、博物馆、火灾实验室等固定消防宣传基地被授予“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称号,并于2004年正式挂牌。
全国各地积极利用文艺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上海、辽宁、河北、内蒙古、湖南等消防部门也建有业余的消防文工团。各地还采取聘请地方专业文艺团体编创消防文艺节目在当地作巡回演出,与当地电视台联合举办消防电视文艺晚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文艺宣传。
消防部门还积极组织制作各种消防知识读本、张贴画(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品向广大群众发放;通过举办各类消防展览、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征文、消防论坛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F. 消防队法制宣传科对外宣传是干什么的
1、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2、审查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的有关消防安全的办法和技术标准。
3、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情况,参加竣工验收。
4、监督检查建设中的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
5、适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监督有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指导公安、保卫部门的消防业务工作。
G. 如何才能有效的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这是个比抄较综合的事,有以下袭一些原则1、建立消防组织,落实管理责任2、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3、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4、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演习,增强员工素质5、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并保持好用6、对消防工作进行计划、检查和考评奖惩
H. 2012消防大队工作细化方案
(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从2010年5月份开始,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工矿企业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分级、分类进行“四个能力”专项培训,全面培育“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省、市、县要逐级成立“四个能力”建设宣讲团,定期深入单位进行宣讲。
5.严格达标建设,切实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要严把达标验收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一般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员工普遍达到“一懂三会”(懂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灭火、会疏散、会逃生)。2010年,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80%的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达标;2011年,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全省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2010年10月,省公安厅将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做好11月份公安部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考核验收结果纳入2010年公安机关考核的重要内容。
6.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要研究制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网上监管常态化管理模式,提高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的主观能动性,实现达标建设有关数据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时录入向单位自行录入转变,由公安网督查向互联网督查转变,实现数据共享和实时查询,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大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级、星级评定工作,全面打造“精品单位”和“样板工程”。2010年,全省2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示范标准,2011年,全省5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示范标准;2012年,全省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示范标准。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提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将“四个能力”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内容。2010年,研究制定《河北省消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2011年全面启动实施。在各级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组织成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建全消防工作联络员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每年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2010年,对199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协调工商、文化、卫生、安监、建设、房管、教育、旅游、质监等行政审批部门依法严把审批关,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要推动行业、系统制定“四个能力”建设方案,督促其抓好本系统、本行业“四个能力”试点建设,形成工作合力。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坚持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城镇建设“三年大变样”,提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提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按照消防规划,在新建或改造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无市政给水管网的城镇,同步建设蓄水池和取水点。在加快推进产业调整和发展过程中,所有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与消防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运营。2010年,113个县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修订工作,并全部通过省级公安消防机构评审。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县级以上政府必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和平安地区的考评内容,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充分利用综治委和安委会这两个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组织专项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政府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强化考核问责,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一票否决。2010年底,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文件)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全省。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把消防工作纳入平安社区建设内容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大力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2010年,在1961个乡镇政府、235个城市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地区乡镇依托综治办、安检办、警务室等机构设立消防办公室,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推动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建立分级负责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推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2011年,全省41961个行政村、2241个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研究制定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符合农村、社区实际要求的消防安全建设标准。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做到“户户联防、消防自治、小火不出村、大火不出乡”。要推行“网格”排查新模式,以乡镇和社区为基本单元,逐级细化“网格”,逐一明确责任人员,全警参与,发动基层力量,分片包段,拉网检查,严防失控漏管。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巡防等组织,建成“四有”(有车、有人、有房、有经费)乡镇消防队伍。2010年普及率达到80%,2011年普及率达到100%。要加强社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2010年,全省所有城市社区消防工作达到“六有”(有工作站、有消防器材、有消防宣传栏、有消防警示牌、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档案)标准。农村消防工作“八有”(有专兼职防火员,有义务消防队,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栏,有消防水源,有消防设施器材,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档案)普及率达到80%以上。2011年,全省所有农村消防工作达到“八有”标准。2012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要加强对巡防、保安队伍的消防业务培训,2010年,对所有巡(交)警、保安人员进行分级培训,培训合格率率达到100%。要抓好农村、社区消防工作试点建设,适时推广经验。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2010年,要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集中开展以商场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加强季节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突出抓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以及暑期消防安保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会诊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完善“错时制”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大力排查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建设工地工棚、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集体宿舍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消防监督机构执法水平,配齐配强消防监督人员;积极探索、完善消防文职人员工作制度,在全省全面推广邯郸等地经验,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的消防文职人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2010年底取得资格的文职人员达到30%,2011年底达到70%,2012年底所有文职人员均要取得岗位资格;贯彻落实《河北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手册》,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过程监督,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实现执法过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考评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阳光执法”,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廉政建设,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十佳”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十佳”执法岗位标兵培树和消防监督执法岗位全员培训、消防监督执法技能全员竞赛活动,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整体推进全省消防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河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落实消防监督“每周一查、季度例会、宣传教育和年度责任告知承诺”和消防机构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指导培训制度,使其做到“四懂四会”(懂政策、懂法律、懂规范、懂业务,会监督执法、会宣传教育、会培训指导、会管理服务),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2010年,突出抓好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试点建设工作,制定建设标准,适时召开现场会。2011年,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落实中央综治成员单位消防宣传通气会制度及相应规范性文件,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团体、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着力抓好大众化消防宣传教育。2010年7月底以前,全省各市消防支队、大队要配备“便携式消防宣传教育系统”设备一套,推动消防宣传“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建立“六进”工作示范点;在县级以上主流媒体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目,并利用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宣传标牌等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要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着力抓好多元化消防培训,推动将消防知识纳入学历教育、医务教育、职业教育以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消防博物馆、防灾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从2010年起,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重点单位全部悬挂“四个能力”建设挂图,一般单位全部悬挂“一懂三会”挂图。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继续推行“保增长、惠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十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扩宽服务渠道,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I. 对当前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消防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同火灾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新材料、新工艺等新兴技术的出现,导致火灾事故频发,如何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是根本。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消防宣传工作还不十分到位,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意识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至今仍有部分群众认为消防队灭火要收费以及发生火灾后不报警、不会报警、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等现象。严酷的现实和惨痛的事故教训反复告诫我们,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全面推进消防宣传工作进程,把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作为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消防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宣传责任制未落实,工作开展不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识;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上述单位和部门基本未履行消防宣传责任,绝大部分县(市)政府、部门领导以及部分企事业单位至今没有改变“消防宣传教育是消防部门的事情”这一思维定式,消防宣传主要依靠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宣传,造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好于一般单位,城市好于乡村,居民家庭好于村民家庭,消防、安监职能部门好于其他部门,消防宣传工作由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依旧没有改变。
2、消防宣传教育的主体不突出。长期以来,消防宣传的对象侧重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职工而不是一般单位的职工,侧重于城市居民而不是农村村民。究其原因,主要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属于消防部门直管单位,便于召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是其应尽的义务。而小企业、农村家庭由于隶属公安派出所管辖,因派出所人员少、业务工作任务繁重、消防业务水平较低等原因,用于消防宣传的时间、宣传成效都不明显。而事实上,小企业职工和农民人数占有量较大,文化水平较低,消防素质较差,缺乏应有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消防常识,他们更需要接受教育。
3、消防宣传人员严重缺乏。以徐州市为例,专职消防宣传人员仅为2人,面对徐州市900多万人口,宣传力量和宣传效果可想而知。因此,消防宣传主要靠各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定期或集中开展,但因受监督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等因素的制约,无法抽出更多的时间、更多的人员、投入更大的精力开展消防宣传。加之社会各单位、各部门领导不从思想上重视消防宣传,仅凭保卫科长或专兼职防火员从事消防宣传,成效可想而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乡镇农村缺乏消防宣传人员,是目前制约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进程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