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急求一篇关于林业系统的学法,用法的心得体会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获得市“三五”普法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精神和要求,着眼于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
法治林活动,基本实现了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管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圆满完成了规划及各年度普法工作确定的任务,为林业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在“四五”普法期间,我局先后被评为“XX市先进集体”、“XX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我局法制科、**市森林公安分局获得“全省林业法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一、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确保“四五”普法顺利实施根据市普法办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本系统“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健全了普法工作管理制度,使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开展起来。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我局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负责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培训工作,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业务范围的普法工作。从而使“四五”普法工作从组织上得到了有力保障,并对普法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从资金上保障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二)突出重点,增强林业干部依法治林意识几年来,我局按照上级普法部门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完成了包括《宪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在内的30部以上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任务,有效地提高了林业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及其运用能力。1、抓好干部职工法律教育。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班。几年来,我局共有500多人次参加各类普法培训班的学习,各县(市、区)林业局也认真组织了普法教育,使全市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如2004年,我局共有80多人次参加市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各业务科室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领会行政许可法的各章节条文,为贯彻行政许可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都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举办的活动,如法制短信征集大赛和法律知识短信回答活动;在每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法制教育电教宣传录像。三是及时发放普法资料。如征订《XX市“四五”普法资料》、《广东省领导干部法律学习读本》、《全国林业职工法律知识读本》等,分发到相关人员的手中。四是建立学法考核登记制度。每年学法情况及考试成绩均作记录,作为干部的提拔、任免、使用的重要依据。几年来,我局干部职工普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近日,我局还根据市普法办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广东省“四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使干部职工对学过的法律法规温故知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抓好林业执法人员法律教育。我局一直把提高林业执法人员依法治林能力作为林业普法的重中之重,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中,都把林业法律法规作为重要课程,使法律法规知识常学常新,为林政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知识保障。如在林政管理人员、公安干警等业务培训中,重点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森林保护条例》、《广东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还在全市林业系统选送了400多人次参加省、市举办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培训学习。这些人员通过学习培训,成为我市林业基层普法、执法的骨干力量。3、抓好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局党组每年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学习内容、学习目标和建立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作出具体要求,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做到人员、时间、内容、质量“四落实”。还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我局班子成员对学法用法工作十分重视,除积极参加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学习外,还自学多种法律法规知识,并自觉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指导决策,起到了很好的榜样带头作用,激发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热情。(三)注重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近年来,我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习运用法律,在全社会形成爱林、护林、育林的良好风尚。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我市投入林业法制建设资金40多万元,在《XX日报》等媒体刊登林业法律法规和反映林业建设情况的文章600多篇,在县级以上电视台、电台播放法律法规宣传标语1500多次,树立永久性宣传牌45600块,悬挂标语横幅15.7万条,印发林业法律法规小册子、单张16万份。在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中,我局主要是做到了“三个结合”:1、结合专项行动开展普法活动。“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每年都结合“绿剑行动”、“猎鹰行动”、“春雷行动”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开展声势浩大的林业法律法规巡游宣传活动,将林业法律法规送到全市各乡镇。如今年1月17日至23日,我局联合各县(市、区)林业局进行
大型林业宣传巡游车队,先后到各主要乡镇、重点林区进行巡回宣传。对普及广大群众的林业法律法规知识、依法强化森林资源管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2、结合新政策法规开展普法活动。我局特别注重抓住林业新政策法规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大张旗鼓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如《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广东省义务植树条例》等政策法规颁布后,我局立即组织林业系统学习,为贯彻落实新政策法规打好基础,还通过知识竞赛、新闻媒体全文刊登、电视电台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开展普及宣传,使新政策法规深入民心、家喻户晓,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3、结合林业活动开展普法活动。我局在每年的“植树节”、“爱鸟周”等全国性林业普法活动中,都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加强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如在“爱鸟周”活动中,我局在明湖商场门前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地方,举办保护野生动物大型咨询活动,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提高了广大群众识别野生保护动物的能力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局长还在XX电视台、《XX日报》就有关保护野生动物问题接受记者采访,呼吁广大市民自觉爱护野生动物,并向广大群众介绍野生动物的种类和保护级别,在全市形成抵制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的强大舆论氛围。2002年5月,我局邀请省林业局法规处领导给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辅导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我市林业部门共举办林业普法咨询活动18次,参观群众近10万人次,举办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培训班5次,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派发手册、挂图等宣传资料5600份。二、主要成效(一)干部职工依法治林意识普遍提高通过普法教育,广大林业干部职工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林业执法人员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广大共产党员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林”作为体现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内容,做到行政行为合法适当,推动了我市依法治林工作的开展。我局以全面贯彻学习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及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X项,保留X项,行政观念、审批程序、审批方式都得到了很好的转变。几年来,我局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没有因违法执法而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没有出现因违法执法需要作出行政赔偿的情况。近年来,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均受到市测评小组的好评。(二)行政执法、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更加完善为推动依法治林,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规范化管理,我局依据行政职能,制订完善了《XX市林业局森林采伐审批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征用、占用林地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对查处没收的野生动物处置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对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查办案件的有关规定》、《XX市林业局森林采伐审批审核操作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管理程序,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有章可循,自觉依法行政,维护了行政、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三)广大群众善待野生动物蔚然成风由于我市林业部门大力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普法活动,使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深入民心,善待野生动物已成为我市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识别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能力提高了。自X年以来,市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所接收的四条大蟒蛇,都是群众在田野中发现的,知道大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滥杀、乱捕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及时通知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放生。市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还接收了由群众发现的猴面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野生动物。二是群众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提高了。近年来,由于群众举报,我局破获了多宗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案件。如X年7月,我局得到群众举报,查获我市至今最大的非法窝藏野生动物窝点,查获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巨蜥活体7条、死体1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活体6只、死体10只,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水鸭等鸟类200多只、死体15公斤,抓获作案嫌疑人2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许木咏对群众善待野生动物的行为作了专门的批示:不但教育人们要依法办事,也教育人们要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的人,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四)森林资源管护形势明显好转几年来,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林区治安形势得到根本好转,林地、林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走上法治轨道,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X年以来,我市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1410宗,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490人。收缴木材3994立方米,没收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54只(头),二级野生保护动物4480只(头),三有保护动物13250多只。全市有林地面积已达51.21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2111.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5.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8,森林资源呈持续稳定增长态势。“四五”普法还取得了一个喜人的成效,就是越来越多的林农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林农在遇到各种林事纠纷中,多数人不采取上访、械斗等极端的做法,而是通过打官司等形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在“四五”普法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如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仍需加大,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林业法制监督工作仍需不断加强等。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林工作,今后我局将着眼于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提高林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的水平。
B. 周老虎事件的始末是怎样的
1.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新闻现场会公布了猎人周正龙用数码相机和胶片相机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第二天,网上论坛就出现了质疑照片真伪的帖子;打虎派英勇的站了起来。(曾经的打虎派,曾经的挺虎派,都可以在这个帖子上留名,按照当时的态度,不要违背真实说自己是打虎派,也不要违背真实说自己是挺虎派,一个人,要有直面自己过去的勇气)
2.2007年10月19日: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傅德志,称自己以一个从事植物研究二十余年的权威科学家的身份,“敢以脑袋担保”照片有假。(同时,还有很多脑袋一切被抵押上了这个局,我们尊敬的傅德志的脑袋保住了,可是,我们没有办法收抵押给我们的其他脑袋)
3.2007年10月22日,面对外界对于华南虎照片质疑声,周正龙随身携带底片,和陕西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一起,赴国家林业局当面汇报。(汇报,我们要汇报,不过,周正龙的同谋——陕西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具体是谁?他们承担与周正龙一样的法律责任吗?)
4.2007年10月24日,国家林业局听取了陕西省林业厅及相关人员关于去年开始的华南虎调查工作及镇平县野生华南虎照片情况的汇报,决定组织专家赴当地进行野生华南虎资源状况专项调查。(考察,我们要考察)
5.2007年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表示:“国家林业局只是对保护区存不存在老虎这个事情,来做一个考察论证,照片真假并不是国家林业局需要确定的范围。我们没有研究这个问题。” “照片真假需要照片方面的权威来认定。当地有没老虎,到底该不该建自然保护区这是国家林业局该管的事。政府不能越位。”(照片的真假我们不管,我们没有研究这个问题,就是研究了,也不能说,也不能坏了同僚的面子)
6.2007年10月29日,陕西省林业厅展示了周正龙拍摄的野生华南虎的胶卷(负片)、用胶卷冲洗放大的彩色照片,以及用数码相机拍摄的部分照片。新照片虎目圆睁,露出凶光,并依稀可看到部分虎尾。(峥嵘!!!凶光!!!好可怕!!!)
7.2007年10月29日,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首次就华南虎照片事件发表声明,称照片中华南虎的反应不合常情。(终于有了说真话的组织,可惜,是国际的)
8.2007年10月30日,陕西省林业厅官方称,关于华南虎照片的质疑都是来自民间的,从来就没有官方提出质疑,即使中科院有关专家认为照片有假,林业厅目前也没有接到任何正式的对华南虎的质疑。(民间的,始终不是官方的,我们都是泥腿子)
9.2007年11月8日,曾打过多个公益官司的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在向国家林业局发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国家林业局对陕西省林业厅的失职行为以及周正龙的造假欺骗行为进行查处,并要求国家林业局必须委托专业机构对照片一一鉴定。(去年十一月就申请了,现在是2008年9月底,奥运会都开完了)
10.2007年11月11日,世界权威科学杂志《科学》正式刊出极具争议的华南虎照片,但该杂志并未对照片真假下定论。(FLAT CAT)
11.2007年11月15日,媒体透露,国家林业局4位专家到达镇坪县,开始对华南虎存在真实性的考察。(专家,又见专家)
12.2007年11月16日,杂谈网友小鱼啵啵啵称“华老虎”的原型实为自家墙上年画。同时,义乌年画厂证实确曾生产过老虎年画。(网友的力量是无穷的,小鱼啵啵啵是伟大的英雄)
13.2007年11月20日,宝鸡律师正式向西安市公安局举报周正龙。(举报某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了没???)
14.2007年11月21日,陕西省林业厅首次回应年画老虎,建议通过刑事调查等渠道解决年画老虎与周正龙拍摄的照片之间引发的争议。(早干嘛去了?)
15.2007年11月26日,网易公布周正龙拍摄的全套40张原始“野生华南虎”数码照片。周正龙表示要起诉“私自发布虎照”。(网易真坏,竟然私自发布虎照)
16.2007年12月3日,来自六个方面的鉴定报告和专家意见汇总认为虎照为假。(假的。)
17.2007年12月3日,陕西省林业厅发表声明,未就照片鉴定做出回应。(声明啊声明,意思就是你们说什么,我没听见。)
18.2007年12月4日,国家林业局称,华南虎照片中的老虎是真是假,是否是活体,都难以评估该地区野生华南虎的生存状况;国家林业局不会“越位”鉴定华南虎照片的真伪。(我是林业局,华南虎应该找虎业局鉴定,我们不能“越位”)
19.2007年12月10日,围绕“华南虎照片”事件,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国家林业局。郝劲松在诉状中请求法院撤销国家林业局此前对他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请求法院判令国家林业局受理其提出的复议申请。(告,我们打虎)
20.2007年12月14日,《科学》杂志又刊发华南虎年画图片,并配发短文介绍了近期中国摄影师协会和国家林业局的一些活动和反应。该杂志仍未发表任何鉴定性的评论。(两上科学杂志,光荣啊光荣,难得的光荣,我觉得科学杂志不是因为华南虎而两次刊发的,是因为我们的社会政治科学而刊发的,我们的社会政治科学立功了!!!)
21.2007年12月18日,媒体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郝劲松申请复议的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其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其起诉。(我不受理你,你不符合,一边玩去。)
22.2007年12月19日,在国家林业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林业局保护司司长卓榕生表示,国家林业局已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当日,陕西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表示,陕西省林业厅已正式收到了国家林业局指示。林业厅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的指示,委托公众认可的鉴定机构对华南虎照片进行重新鉴定。(不越位了?)
23.2007年12月20日,媒体报道,有网友爆料称:2007年1月、2月间,镇坪县林业局曾向陕西省林业厅派遣的华南虎调查队送礼送钱。次日,镇坪县林业局局长覃大鹏向媒体回应:“账本一事是对镇坪和华南虎调查队的诬陷。”(污蔑,你们污蔑,你们这些坏人)
24.2007年12月24日,郝劲松正式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状,请求指定北京市二中院受理诉国家林业局一案。(坚持不懈)
25.2007年12月27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曹清尧在新华网作在线访谈时表示,华南虎照片的鉴定工作已取得了突破性的一步。陕西林业厅根据国家林业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已经将照片送到了国家权威机构来进行鉴定。广大网民、广大公众很快就会知道“虎照”的真伪。(突破了,怎么突破的,曹先生,你越位了!!!)
26.2007年12月29日,镇坪林业局一位陪同国家林业局上山寻虎的动管站技术人员张斌报料,国家林业局的专家们在镇坪再次发现虎讯、虎踪数起,其中包括一百多个疑似华南虎脚印,以及一副完整的疑似华南虎幼崽骨架等。(又发现了,激动!!!)
以上是这个大局在2007年的,看到2007这个字眼,就感觉到心酸,这个局,竟然要延续到2008年。
2008年
27.1月7日,事件中被认为是华南虎原始图像来源的年画虎生产商骆光临向浙江义乌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周正龙与关克侵犯名誉权,要求周正龙公开道歉并赔偿一万元,要求关克公开道歉并赔偿两万元。(侵犯骆先生的版权!!!还有名誉权!!!)
28.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致歉信说,“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并称,“关于华南虎照片的委托鉴定问题,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要求,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将继续予以推进,一有结果我们接受国家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并如实向社会公布。”当天另有消息称,国家林业局某官员私下透露,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已在2月3日被停职。(我们道歉了,你看,我们的副厅长都停职了,你们满意了吧,不要闹腾了,不过我们相关负责人是不负法律责任的。)
29.2月20日,媒体报道称,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透露:虎照二次鉴定尚未开始。陕西省林业厅最初委托的鉴定机构是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但该鉴定中心不肯接受委托。此后,陕西省林业厅又找了几家鉴定机构,但“确实没有权威鉴定机构愿意沾这个事”。(为啥不愿意啊?)
30.3月4日,陕西省长袁纯清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被问到华南虎照问题,袁纯清表示陕西省政府对华南虎照事件的态度是“明确”的,“但是在即将开幕的两会上,我们应该把精力主要放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上,”袁纯清说。(我们要做报告,朱巨龙已经停职了,你们不要闹了,洗洗睡吧。)
31.3月7日,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列席全国政协界别联组讨论间隙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虎照门”的有关问题、有关事实查清楚之后,将依照法律进行处理,这是毋庸置疑的。(多大的事情,要到全国政协界别联组讨论?)
32.3月10日,在媒体追问下,朱巨龙证实,自己还在上班,工作也没有调动。针对全国“两会”上华南虎形成的舆论焦点,朱巨龙笑称,自己没有什么压力。(我要上班,我没压力,嘿嘿,我是龙,我是巨龙,我是朱巨龙!!!)
33.4月10日,媒体披露,矗立在陕西镇坪县街头的巨幅广告牌:“游自然国心、闻华南虎啸、品镇坪腊肉”,已经被悄然撤换。(为啥子幺?)
34.5月8日,美国著名华人刑侦专家李昌钰博士在福建一场专题演讲中,否认了“华南虎”照片的真实性,并说:“照片后期处理得相当好,我只能说咱们中国农民很不错,PS的水平太高了。”(愤慨!他不代表中国农民!!!)
35.5月12日,学者郝劲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国家林业局递交申请,要求公开“虎照”信息。(嗯,又见郝劲松先生)
36.5月26日,媒体披露,针对浙江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诉周正龙与陕西省林业厅宣传中心主任关克名誉权纠纷案件,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终审裁定周正龙提出的级别管辖异议不能成立,驳回上诉。此前,关克的上诉已被金华市中院驳回。义乌市法院将启动华南虎照案件庭审。(不成立啊不成立,我是龙,我是正龙,我是周正龙!!!)
37.6月17日,国家林业局针对郝劲松要求公开关于华南虎照片信息的申请进行了答复,称“陕西镇坪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委托国家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但对于二次鉴定何时结束并未答复。(不要越位啊!!!)
38.6月23日,郝劲松到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起诉陕西林业厅,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相关信息。(人家不好意思嘛。)
39.6月24日,陕西省林业厅一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周正龙已于两周前因“私藏违禁物品”被陕西警方带走。知情人声称,周已经向警方坦白了作假的过程,该虎照的原型确实只是一张老虎图片。(啊,抓了,两周前就抓了?合法不?)
40.6月26日,被视为“挺虎派”重要人士的北京师范大学刘里远教授向媒体称,周正龙于2008年4月拍到了华南虎的清晰脚印。(北京师范大学,好大学,好教授。)
41.6月29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的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我们公布了。我们胜利了,你们不要闹了)
42.2008年7月,周正龙消失中……(我们统一好口径啊,是你干的,都是你干的,我们不知道,我们一切都不知道,要不然,哼哼……)
43.2008年8月,周正龙消失中……(不知道周正龙先生作为一个还没有被定罪的公民,有权利看奥运没有?)
44.2008年9月,周正龙消失后出现,今日,开庭!(两三个月啊,周正龙先生,你还好吗?这两三个月,发生了什么,你瘦了吗?好久不见,挺想你的。)
43.后续,我们只是能看到替罪羊吗?周正龙本身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了吗?相关负责人呢
西部网讯:陕西省政府新闻办29日上午10时在西安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 一、省林业厅、镇平县政府及林业局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行政工作纪律与程序,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二、责任划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李骞,镇平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干部,负有直接责任,决定行政开除处分,地方党组织已经取消其中共预备党员资格。覃大鹏,镇平县林业局局长,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免去其县林业局局长职务。谢坤元,镇平县经贸局局长,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免去其县经贸局局长职务。杨高,镇平县副县长,分管林业工作,行政警告处分。吴平,镇平县县长,诫勉谈话。王伟峰,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动物管理科科长,行政警告。卢西荣,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副站长,行政记大过。周灵国,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站长,行政记过。王万云,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主持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和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全面工作。决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关克,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凭借个人摄影经验,对虎照进行了简单查看,便草率决定虎照中老虎是真实的,照片是真实的。在社会关注过程中,违反组织纪律,开设个人博客,参与争论,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决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孙承骞,省林业厅副厅长,分管野生动物波爱护工作,听取汇报后,既没有组织对照片真伪进行科学坚定,也没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拍摄现场进行核实,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省政府决定免去起省林业厅副厅长职务。朱巨龙,省林业厅副厅长,听了省林业厅保护处处长王万云汇报和看了虎照后,草率认定虎照为真,并同意召开新闻网发布会和给予周正龙奖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在社会关注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发表不当言论属严重违纪行为。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省政府决定免去其省林业厅副厅长职务。张社年,省林业厅厅长,经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C. 1616上网导航_1616网址导航_我的个性化主页为什么进不去
升级一下浏览器。
不行就------------------
清理一下磁盘碎片和系统垃圾。
不行就----------------
请不要盗用我的答案!!
一号方案(新X)
注意(原创):
1.安全模式下,效果更好!
2. 以下所要使用的软件,都要安装或升级到最新版本,以保证使用的效果。
3. 不杀毒,直接使用以下方法也可以 。若效果不好,就先在安全模式下用优质杀毒软件(如:卡巴斯基)杀一下,360安全卫士最好也用一下,之后,再用以下方法。
(用360安全卫士的“杀木马”----“全盘扫描”。杀完重启。)
以下方法,不一定都要用,可以一个一个去试。有时,仅第一个就管用了。
一. 关闭浏览器,打开新版本360安全卫士的“系统修复”,扫描后,再点“一键修复” 。
再用360急救箱(360安全卫士的“功能大全”里有。若未安装360安全卫士,也可单另安装急救箱。)【按步骤操作:先“开始急救”;扫描完后,重启;再点“系统修复” (可以全选)――“立即修复”。 接着,点“DLL文件恢复”,添加系统检测时所得知丢失的DLL文件,再点“立即修复’。“修复网络”视情况而决定是否修复。完后,应重启。】
二.用360安全卫士的“清理插件”进行扫描,扫除恶意插件后,进行清理。完后应重启。
三.用windows清理助手(从网上下载)。扫描后(若扫出东西,都勾并清理),再用故障修复(全选),然后在桌面点鼠标右键刷新。安全模式下效果好。
也可考虑用金山急救箱【勾上“扩展扫描”,点扫描后,如果出现可以修复的项目,全选后,点“立即处理”,完后重启。】
也可下个IE修复专家 5.21,或雅虎ie修复专家(也有人用黄山修复专家)。,
用完后,你再试试:点网页上面的 工具->Internet选项->把主页改成你想要的。
也可:
1. 下载一个金山网盾。(网络里搜索‘金山网盾’第一个下载就是最新版本)
2. 安装后,点一键修复。扫出东西后,点立即处理。
强调------1.修复中,杀软或360有提示时,请点允许。操作中如提示重启就重启下电脑。2.效果不好时,看“注意”中的三点。 3. 完后,效果不好的话,也可考虑系统还原一下(选好还原点)。
祝你成功 !
D. 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检疫检验、预防除治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遵循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和措施,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和林业发展规划,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临时指挥机构,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相应的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其所属的森防检疫机构具体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预防除治工作,执行林业植物检疫任务。
发改、财政、公安、交通运输、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六条国有林保护中心、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和具有森林管理职能的自然保护地等单位,负责本经营管理区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森防检疫机构,由其履行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森防检疫机构的职责。
集体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在森防检疫机构指导下,负责其经营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第七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纳入林长制考核体系。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与下级人民政府签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每年对下级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开考核结果。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设置必要的宣传牌、标语等,增强公众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意识,营造群防群治社会氛围。
每年4月第3周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周。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航空防治作业等先进适用的防治技术手段,提高科学防治能力和水平。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监测预报第十一条森防检疫机构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审核、汇总、上报调查数据,发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森防检疫机构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总场、国有林保护中心等单位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承担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的具体工作。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国有林总场、国有林保护中心、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自然保护地所属的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配备森保员,负责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标准地调查,统计、汇总、上报调查结果。第十三条护林员负责其责任区的林业有害生物踏查工作,协助森保员做好标准地调查工作,在巡护中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和林木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森保员。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开展专项调查,实施动态监测;对新发现或者存在重大传入风险的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应当制定方案,开展专项调查;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其他林业有害生物专项调查。第十五条有关单位、林业生产经营者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派人调查核实。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林业有害生物远程监测、诊断技术的应用。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的预警预报信息。
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需要,提供所需的气象服务信息。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无偿刊播经授权发布的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报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和灾情信息。
E. 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益林的保护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公益林保护、建设、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益林,是指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以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者服务为主要利用方向,并依据国家规定划定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本办法所称防护林,是指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路林。
本办法所称特种用途林,是指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第四条公益林的保护和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社会参与、分步实施、严格保护、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益林工作。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益林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益林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公益林保护、建设、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辖区的公益林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公益林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长远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其他有关规划相协调。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公益林建立管护责任制,逐级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责任。第九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承担管护责任的公益林责任单位和个人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以此作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依据。
公益林管护合同的格式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十条国有公益林管护的责任单位是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及其它国有森林经营单位;集体公益林管护的责任单位是行政村、嘎查;个人所有或者经营的公益林,其管护责任由公益林所有者或者经营者承担。
公益林责任单位应当划定管护责任区,配备专职护林员,履行护林职责。第十一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公益林责任单位,对划定的公益林区域的林间空地进行人工造林和补植,对生态保护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低效林分进行改造。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林建设,公民义务植树造林年度计划应当优先安排公益林建设。第十三条公益林的建设应当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系、植被,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第十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公益林范围周边明显位置设立宣传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或者擅自移动公益林宣传牌。第十五条在公益林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砍柴、狩猎、放牧;
(二)挖砂、取土和开山采石;
(三)野外用火;
(四)排放污染物和堆放固体废物。第十六条禁止采伐下列公益林:
(一)名胜古迹和纪念地的森林和林木;
(二)以濒危物种或者生态系统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的森林和林木;
(三)其他立地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森林和林木。第十七条除第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公益林可以进行更新采伐、抚育采伐或者低效林分改造采伐,但下列公益林不得进行更新采伐:
(一)坡度二十五度以上的公益林;
(二)坡度二十五度以下天然形成的公益林;
(三)坡度二十五度以下人工形成的未达到防护成熟年龄的公益林。
公益林进行更新采伐、抚育采伐、低效林分改造采伐,应当依法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第十八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公益林区域和外围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开设跨区域防火隔离带,组建专业扑火队伍,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第十九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情况进行预测、预报,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蔓延。
F. 浅谈如何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首长负责制度
大力督促各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严格森林防火考核工作。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逢节春节、清明、春耕时季、夏季旅游旺季和季节收获季节等重要时段,组织全体干部,集中时间精力,上山宣传和防范工作,同时加强值班和备勤,确保重点时段森林安全。
年初,福海县人民政府召开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上年度工作布置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长与各乡、场、镇及有林单位签定森林防火责任书。会后,各乡、场、镇及有林单位要与护林员、牧民、签订野外安全用火责任书。做到责任层层分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分解到乡、到村到人,只要有林区就有人管,不留死角。
二、强化宣传,丰富宣传形式,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
针对4月份春耕时季,烧荒的人员增多,避免因烧秸杆而引发的火灾,在县广播电视台用汉、哈两种语言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大力营造宣传声势,强化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利用“清明节”、4.26知识产权“五·一”、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春季畜牧工作会议等有利时机,国庆节及秋季森林防火专项宣传等活动,突出在重点时节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县气象局、网信办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每日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提醒广大群众人人树立森林草原火灾意识;清明节与县文明办牵头组织护林员、志愿者,配带袖标到墓地,为上山烧香的人放发宣传单,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文明祭祀,杜绝了因烧香祭祖而发生森林火灾。针对河谷林居住人数多,隐患多的特点,加强巡逻,对前来林区施工人员和养蜂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宣传,签订野外用火安全责任书。在林区重点部位树立宣传牌,做到每个林区、村都要设有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3477299和森林防火宣传标识;悬挂横幅,张贴布告标语、印发宣传单,开通广播,出动宣传车,大力开展宣传活动。2015年度发放宣传单25000份宣传单,出动宣传车80余次,悬挂横幅10条、制定固定宣传牌8次,发放宣传挂历5000份,受教育人数达15000人次;并联合边防派出所在边境线开展宣传活动一次、联合各乡镇、森林派出所、林业站、平原林场、林检局开展春、秋季森林防火、违法开垦林业、违法盗猎专项宣传活动二次。
G. 在林业局主要做些什么
在林业局主要做: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荒漠化防治工作。
1、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造林绿化工作。
制定全国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
拟订全国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荒漠化防治工作。
组织拟订全国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7)林业局宣传牌扩展阅读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3日上午举行第四全体会议,在会上提交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拟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国务委员王勇在向大会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时介绍,拟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是为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方案提出,将国家林业局的职责,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拟设置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H. 林业局的体系建设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2015年3月22日,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中国林业产业诚信联盟在北京联合发布《中国林业产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以期加速推进林业产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信理念,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林业企业软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国家林业局原局长、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会长贾治邦出席会议,并为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诚信商务促进会、林浆纸分会、木本油料分会3个分支机构颁牌。国家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张建龙到会并讲话;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陈述贤,武警森林指挥部原政委闫文彬等出席会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相关领导到会并致辞。
张建龙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推进我国社会信用建设工作的法规和文件。2014年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后,国家林业局作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纲要》的核心内容,部署、安排国家林业局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和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牵头,具体落实推进林业产业信用体系和诚信制度建设。
张建龙指出,《纲要》的发布,意味着今后我国林业产业信用建设迈入了一个有章可循的标准化时代。张建龙要求从以下四方面推进林业产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林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信用建设制度化,建立完善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希望各省(区、市)林业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国林业产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要求,设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编制落实纲要的细则和规范,推进林业产业信用体系的基础建设,培育行业信用市场,促进行业信用服务市场化发展,鼓励和调动林业企业、中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和信用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林业产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发挥各级林业产业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要继续发挥社会组织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完善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健全行业信用记录,建立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开展试点示范活动,努力推动全行业形成“崇尚诚信、践行信用”,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良好氛围,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三是充分发挥林业企业的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涉林企业要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林业产业信用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已颁布实施的诚信标准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做到制度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四是大力营造有力的宣传舆论环境,要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和行业媒体的宣传优势,宣传、推动中国林业产业诚信企业品牌建设,要持续开展对林产品及品牌建设的常态、动态推广和监管工作,公正、公平地实施红榜表彰、黄榜警告、黑榜除名的监管机制,大力宣传坚守诚信的品牌产品,维护诚信企业的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
据了解,《中国林业产业信用系统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围绕林业产业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方面展开,全面阐述了林业产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制定出“建立一套对企业有切实约束力的信用评价体系、疏通一条金融资本接轨小微企业的脉络、搭建一个信息透明传递快捷的诚信产品营销平台,同时依托政府和行业优势大力宣传和推广诚信企业、诚信产品”的具体方略。
I. 肾结石治疗到底无创好还是微创好
纤维无创取石无论是从取石效果还是对人体伤害来说都要优于微创,微创即我们常说的经皮肾镜,属于硬镜,是要通过从腰背打一个孔穿刺肾脏取石,是有创手术,伤身伤肾,恢复期比较长。而纤维无创是通过自然腔道进入肾脏取石,不开刀不打孔,两者取石效果也不一样,纤维无创应为使用的是软镜,更加灵活,末端可以自由转弯,取石彻底,不容易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