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落户上海的好处是什么
拥有上海户口的好处:
1、在限购令下,还可以在上海买房。
2、子女可以在上海上学,包括9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3、可以申请上海的保障性房屋,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
4、其他上海市民享受的待遇(这些一般外地人只要有居住证也同样可以享受)。
5、可以在上海退休,按照上海的标准发放每月的养老金。
② 福建泉州推行落户新政,具体该如何申请办理
在新的一年里,泉州市公安局发布了重磅公告,决定通过进一步简化户籍迁移手续,加大落户政策宣传力度,开通网上申请审核系统等措施,大大提高落户便利化程度。由几年前实行落户零门槛,到本次实行落户便利化。
泉州市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决打破阻碍各类人才、人才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政策障碍,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丝名城、制造业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泉州公安机关整合历年有关落户的法规政策,在《泉州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落户便利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进一步梳理和放宽了对各类高层次人才、创业就业人员、在泉工作和生活的人员以及有意来泉工作的人员的零门槛落户规定,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落户需求。
市中心城区以外同一县(市、区)已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如果其配偶名下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公房管理部门申请落户。可以让新入户者根据所提供的材料类型选择入户地址,有多个入户地址的,可以自由选择入户地址。
泉州公安机关将在今年继续大力推广“指尖服务”。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或“闽政通” APP,泉州市民就可以实现40项户籍服务事项“掌上办理”,让资料在线传递、内部流转审核,真正做到“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
③ 关于落户问题的解决
文号:标题:关于解决有关农村落户问题的请示的通知颁布日期:1982年12月17日实施日期:1982年12月17日终止日期:类别:公安颁布单位:公安部内容: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有关农村落户问题的请示的通知通知国务院同意《公安部关于解决有关农村落户问题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目前,全国无户口人员的数量很大,引起各方面强烈反响,影响人民生活和安定的社会秩序。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无户口人员的落户安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迁移、落户的合法权益。对待户口问题,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决不允许各自为政,滥加限制。同时,也决不许以此为借口,在城镇户口问题上违反规定,随便开口子。公安部关于解决有关农村落户问题的请示全文近几年来,农村落户问题日益突出。今年我部接待群众来访和受理人民来信要求解决户口问题继续增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农村注销户口或不给落户造成的。有的把嫁到城镇的农村妇女强行迁出,或者把户口吊销,所生子女也成了“黑人”;有的对退职回乡、外流回归、刑满释放和离婚妇女回娘家,以及被动员返乡的职工家属等,也以“地少人多”为由,拒绝落户;有的对农村社员之间正常的通婚落户也加限制;有的对一些有女无儿户招婿上门,也不给落户;还有一些地方对超计划生育的小孩做了“没有指标,不准入户”的规定,等等。这些问题,涉及到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引起了各方面强烈反响,急待解决。关于户口管理的方针政策,国家规定是明确的。现在存在的问题是,有些地区往往从局部利益出发,乱加限制,本应落户的也不准落户,既堵又挤,以致造成大量“黑人黑户”。为了维护公民居住和正当迁徙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控制城镇人口,进一步稳定社会秩序,促进安定团结,我们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是:一、要切实保证公民居住的合法权益。对因与城镇职工、居民结婚,而被当地生产队擅自注销户口的,应即恢复户口。对被遣送回乡的长期流浪乞讨人员,已经注销户口的,注销地应给予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规定而迁往城镇的农村户口,虽办了迁移手续,而不能落户的“口袋户口”,迁出地应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今后凡迁往城镇的农村户口,迁出地必须凭城镇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迁移手续;没有“准迁证”的,不得擅自将农村户口迁往城镇,更不允许找任何借口将其户口强行注销。二、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维护公民的正当迁徙。农村地区之间,因通婚引起的婚出、婚入和离婚妇女返回娘家的,子女投靠父母或父母投靠子女的,老弱病残人员投靠亲属扶养的,现役军人复员、退伍的,职工退职、退休、经批准离职和被除名、开除回乡的,学生退学、休学和被开除、被除名回乡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留场就业人员回乡的,以及有女无儿户,男到女家落户的等4凡有正当理由的m应一律准予落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落户cg三、要坚持新生婴儿随母落户的原则。农村妇女与城镇职工、居民结婚所生的子女,不论出生地在哪里,都应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凡是没有落户或随母被注销了户口的,应由其母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四、对超计划生育的小孩和非婚生婴儿,以及被弃婴儿的公民权,应予保护,对他们的户口应及时注册登记。同时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五、凡在农村地区定居的自流人口e当地社队应准予登记落户ya自流人口居住比较集中,已经形成村落的,当地政府应加以管理,纳入乡、社体制。鉴于解决上述落户问题,涉及面很广,情况复杂,既有思想问题,又有实际问题,因此,必须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重点......余下全文>>
④ 国家户口迁移政策
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节录) 市、镇人口的增长,必须与农业生产的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控制市、镇人口,是党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一项重要政策,是贯彻毛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的伟大战略方针。处理户口迁移,首先要贯彻严格控制市、镇人口增长的方针,同时要保障人民群众符合国家规定的迁移。地区之间的迁移,要从全国一盘棋出发。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现根据一九五八年一月九日毛泽东主席命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处理户口迁移重新规定如下: 一 处理户口迁移的原则 从农村迁往市、镇(含矿区、林区等,下同),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其它市迁往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要严加控制。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从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或国营农场、疏菜队、经济作物区的,应适当控制。从市、镇迁往农村,从市迁往镇,从大市迁往小市的,以及同等市之间、镇之间、农村之间的迁移,理由正当的,应准予落户。农村人口之间的通婚,对有女无儿的户,应准许男到女家落户。(一)与市、镇职工、居民结婚的农村人口(包括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应在农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得迁入市、镇,其子女也应在农村落户。对确因长期病残生活难以自理,农村又无亲属依靠的,可准在市、镇落户。(二)市、镇职工在农村的父、母,不得迁入市、镇。如确无亲属依靠,生活难以自理,必须到市、镇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户。市、镇职工寄养在农村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或原在农村无亲属照顾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镇落户。(三)符合国家规定调动的职工及随迁家属(随职工共同生活的市、镇吃商品粮人口),和按照国家规定招收、分配的职工、学生,准予落户。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和亦工亦农人员,其户口不得迁入市、镇。县及县以下集体所有制职工是农村户口的,不得转为吃商品粮人口。社队工业劳动者,不得转为吃商品粮人口。(四)按照国家规定批准退休的职工,需要回市、镇家中的,准予落户。(五)批准退学、休学人员,符合国家规定返回市、镇家中的,准予落户。(六)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因病残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符合国家规定,需要返回市、镇家中的,经市、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审查同意,准予落户。(七)调在青藏高原地区工作的职工,他们的家属因气候不适应或无法随身扶养,需迁回市、镇,农村家中,或将未成年子女寄养在亲属处的,准予落户。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女职工,生了小孩,无法随身扶养,要求送回市、镇或农村家中扶养的,准予落户。(八)复员、退伍军人,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符合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经市、县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安置在市、镇的,准予落户。(九)军队干部的家属的户口迁移,按照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十)对自由流动的人口应予劝阻,动员还乡。已从人口稠密地区流入边远人口稀少地区农村定居,并在生产队参加劳动的自流人口,应准予落户。落户前要同流出地联系,查明有关情况。落户后要通知流出地注销户口。(十一)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清理出来的就业人员,家在市、镇符合释放、清理条件的,经有关劳改单位事先同迁入地公安机关联系后,凭省、地公安机关劳改部门发给的证件,准予落户。家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放回时要从严控制。 二 审批权限和手续 (一)凡要求从农村迁往市、镇,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的,以及从一般农村迁往国营农场和疏菜队的,都必须向迁入地派出所(或公社)申请,经派出所(或公社)查实有关情况,一律报迁入地的市、县公安局审批。市,县公安局应和粮食、劳动、人事、民政、知青办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共同做好控制市、镇人口的工作。对有些疑难户口,在审批前,应主动征求粮食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二)从农村迁往市、镇,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必须严格执行《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的申报制度:新招职工凭市、县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干部、工人调动凭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调动证明;大、专院校学生凭教育部门的录取证明;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凭复退、转业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其他人员凭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申报户口。 对于私自离职的职工、离校的学生和私自离开农村的人,迁出地不得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入地不得给予入户。(三)对已经调动工作的干部、职工及随迁的家属,以及调动或复员、转业的军队干部的随军家属,他们的户口都应迁至调往地区落户。户口没有迁走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负责动员迁出,公安机关负责督促检查。对参军、出国(境)、死亡和逮捕的人,要按照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四)正在监督改造的地、富、反、坏分子在迁移户口时,必须经迁出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局批准,并征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同意。 户口迁移,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这项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向党委请示汇报;向群众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本规定的精神,充分说明严格控制市、镇人口的意义,提高群众遵守户口迁移规定的自觉性。各级领导要带头遵守并切实贯彻执行户口迁移规定。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一件户口迁移。对于不准在市、镇落户,应该返回农村的人,各有关单位要耐心细致地讲清道理,做好动员回乡工作。农村社队应欢迎他们回乡落户,并做好对他们的安置工作。公安干警和户口管理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党的户口迁移政策。对于坚持原则,按照党的政策办事的人,要给予支持和表扬;对于破坏户口迁移政策的,要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非法落户的,要注销户口,迁回原地。过去制定的有关户口迁移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各地不得另立法规。 北京现在的户口很难迁入。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⑤ 户口普及
2010年后
⑥ 入户走访主要宣传内容是什么
有以下内容:
1、普遍入,全面走。按照“访惠聚”工作要求,根据工作队实际,制定明确走访计划,逐户走访登记,及时完善更新工作台账,确保走访“全覆盖”。
2、重点入,反复走。按照放心户、一般关注户、日常管理户、重点管控户进行分类,建立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入户工作台账,采取错时走访等形式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的“重点入,反复走”。
3、联合入,共同走。按照“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的作用,组织工作队队员、村干部、村警、寺管会成员进行联合入户走访,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加大共同走访力度。
4、集中入,突击走。采取各部门联动、力量整合等措施,联合开展集中大清查工作。清查摸排流动人口、重点管控要素,坚持清查与宣教并举,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5、真情入,实意走。入户走访中,工作队按照“八必讲”的内容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八必问”的要求全面了解群众生活中的困难和亟需解决的问题,获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为下一步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⑦ 为了村主任选举安排人员落户宣传为了一件条必须选自己这样宣传是合法吗
这是不合理的是变相行贿,可向当地纪委投诉,停止该人竞选村长。
⑧ 政府为何现在宣传让老百姓可以立户
独立户 口不简单,主要就是落户的房子,你必 须自有产权。用老百 姓的话来说: 没房子就没户口。
而没户口,小孩就没法上户口本,小孩就没法读书......
中国人为啥爱买房,这是个最重要的原因,和欧美不同。
他们租房都可以活下去。中国人结婚必须有房,否则大部分活不下去了。
房价高,大的原因在此。
没办法解决的,不能消极盼望国家出台政策来解决,只能靠自己赚钱买房解决。
买不了大房子,可以买个郊区的又小又旧的二手房子,先放户口。有钱了再换房。
⑨ 天津龙头塔教育机构对外宣传可以办天津落户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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