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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公安宣传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28 08:34:01

⑴ 吉林省公安厅举报电话是多少

吉林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431-82098251或12389

吉林省公安厅举报分为网页案件线索有奖举报、电话举报和网上信访举报。

(1)吉林省公安厅公安宣传网站扩展阅读:

电话举报流程:

1、登陆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投诉中心,点击12389举报中心。

电话举报须知:

1、本网站仅受理对公安机关及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违反队伍内部管理规定的;其他与警风警纪及警务活动有关问题的检举、控告。

2、填写举报信息时,需据实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违法违纪的具体线索,如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后果及主要证据等,带“*”的项目为必填内容。本网站只收集文字信息,字数上限为1500字。为了保证您能成功提交举报信息,请您在本地将举报内容编辑好后再将其粘贴到“主要问题”文本框内。

3、本网站仅受理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惩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4、每位举报人24小时内至多进行2次举报,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举报。

5、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网上举报只是我们受理有关问题的途径之一,举报人还可通过信件或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吉林省公安厅12389举报中心;邮政编码130051;举报电话:12389。

网上信访须知:

公安机关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平台24小时提供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提出网上投诉和建议的渠道。请信访人认真阅读如下须知:

一、填写去向单位

写信人在互联网信访平台上反映诉求,省厅将根据诉求转交给事涉地公安机关办理,由事涉地公安机关负责告知答复;责任单位不明时,吉林省公安厅将直接办理写信人反映的诉求。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或处理:

1、举报各种违法犯罪,反映社会治安问题;

2、要求解决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各种问题,对有关法规、政策咨询;

3、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4、认为公安机关对所管辖的案件拒绝受理或拖延不办的;

5、认为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对依法提出的复议申请拒绝受理或不予答复的;

6、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超过法定申诉期限)或检验鉴定结论违背事实或违反法律规定的;

7、认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其它违法失职行为的;

8、其它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三、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访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1、控告公安民警有涉嫌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报复陷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或涉嫌渎职犯罪,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安机关做出的不立案侦查复议、复核决定不服,或信访人直接要求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

3、针对《刑事诉讼法》第115条规定的公安机关违法侦查活动或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信访人向公安机关申诉、控告后,对处理决定仍不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的;

4、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已提出公诉或做出不起诉决定,信访人对案件事实、证据提出异议的;

5、其他属于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的事项。

四、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访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

1、对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等不服,信访人不愿申请行政复议的;

2、对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决定,信访人对结论仍不服提出诉求的;

3、公安机关对造成损害赔偿纠纷的火灾、交通事故已做出责任认定,或是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调解不成,信访人要求获得民事赔偿的;

4、属于公安机关和其内部工作人员民事侵权、劳动合同纠纷等问题的;

5、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正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或人民法院已做出判决、裁定的;

6、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的;

7、其他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事项。

五、公安机关受理网上诉求后,在60天内进行处理,并出具答复意见书。特殊情况可延期不超过30天,并及时出具延期受理告知文件给写信人。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针对表述不清、恶意言语和无实质内容的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保留追究恶意写信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信访诉求在告知、答复的同时会发送手机短信通知信访人,信访人可凭用户账号和密码登陆本平台访问;查看信件情况;了解详细信息,下载和打印告知、答复文件。

3、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对于同一账号大量多次重复向同一单位写信反映相同问题,属不予受理范围的,办理人员有权直接对重复信件不予受理并不再出具具体告知文件和进行短信提醒。

4、写信内容应简明扼要,写明所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建议方)、投诉或建议要求。并尽可能附相关证据说明,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2M,最多上传5个附件。

5、本须知对投诉和建议办理期限和其他业务相关规定参照《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执行,具体诉求处理时效根据复杂情况有所区别,但最长不超过以上所述时限。

⑵ 吉林省公安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省公安厅主要包括以下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指挥中心)
职能: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处置下级公安机关报告的紧急情况;审核并起草文件和会议报告;承担文电收发等工作;检查指导下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工作。
(二)政治部
职能:负责组织全省公安政治工作综合性调研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公安英烈抚恤基金的管理工作。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市州管理市州公安局领导班子;负责全省公安机关机构编制、民警录用及警衔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全省公安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省公安专科学校,指导全省公安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警体训练及大型警体活动的开展。
负责全省公安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公安系统民警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警营文化活动;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报刊、影视宣传工作。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三)纪委
职能:监察室:组织开展厅直机关行政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开展监察工作;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规定,调查公安民警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组织开展公安机关行风建设,抓好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民主评议政行风,警务公开,组织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治理公路“三乱”,违法罚没,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
案件检查室: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规定,调查处理公安民警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做好案件情况统计报表,综合分析,案例收集工作;对基层公安机关案件检查工作进行指导督办;受理信访举报工作;抓好“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
案件审理室: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规定审理违法违纪案件,提出审理报告,办理呈报、决定和批复等手续;受理厅经委批准处分的公安民警对处分不服的申斥案件;抓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承担厅机关纪委的工作。
审计室:对全省公安机关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业务培训;对公安机关掩护性、服务性、保障性企业经营活动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上缴、退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及经济合同签订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掌握全省经侦工作情况和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及时提出打防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基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侦办跨省市的经济犯罪案件;直接侦办或参与侦办经济犯罪案件;为基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提供信息法律政策及业务培训;配合基层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抓好经侦队伍,规范执法行为。
(五)治安巡逻警察总队
负责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查办“黄赌娼”等治安案件;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75种刑事案件;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规范保安服务行业管理;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巡警巡逻防控工作;巡警110处警工作。
(六)禁毒总队
负责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以及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协调省内各地区及跨省区市禁毒协作;在公安部的统一协调下,开展禁毒国际合作。
(七)派出所工作指导处
贯彻执行户政管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指定全省户政管理的规章,并指导、检查、落实;负责人口统计,指导人口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省人口基本信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指导基层的防范工作。
(八)监所管理总队
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建设工作。
(九)经济文化保卫总队
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网络警察总队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依法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依法查处发生在信息网络中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宣传、培训。
(十一)出入境管理局
贯彻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指导全省出入境管理的政策规定;传达贯彻上级的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全省出入境管理部门全面落实;指导、管理全省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申请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加强对外国人管理,组织指挥重特大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事)件的查处;负责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制作签发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审批和管理以及特殊事项的出入境证件审批等实战任务;组织公安外事活动,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法制处研究有关公安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协调起草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专项调查、专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指导、承办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参与刑事司法协助、引渡条约、国际警务合作和重大涉外案件处置等法律事务;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
(十三)信息通信处
研究制定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建立公安业务数据库;研究制定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和管理有关技术建设工作;管理公安通信资源。
(十四)科技处
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有关公安科研课题的研究;组织、管理有关公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对重大公安科技建设项目的技术论证、立项、招标、监理及工程验收等工作;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技防产品生产、销售进行审查、登记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技防行业从业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归口管理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技防设施安装和技防工程立项的审批、设计方案的审查论证、竣工的验收;归口管理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在公安部、技术监督局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对行业产品实施技术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技防产品的检测、鉴定工作及生产登记批准书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必须采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部门、场所、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基础防范设施建设提出要求;发挥吉林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社会上的科技力量,服务于全省的经济建设。
(十五)控告申诉处
接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控告和申诉案件,并对控告、申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十六)警务督察总队
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
(十七)交管局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省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负责指导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省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警用车辆及公安专段号牌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高速公路治安秩序;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重大科技项目;负责指导全省交警系统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
(十八)刑侦局
掌握全省刑事犯罪动态,分析刑事犯罪活动规律特点,预测刑事犯罪发展趋势,研究制定打防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办案工作;直接侦办部分重特大疑难案件;制定全省刑侦信息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刑侦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专家和信息支援;与外省(市、区)协调办案。

⑶ 现任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都叫什么

韩英俊(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负责公安厅常务工作,分管消防局、办公室(指挥中心)、机关党委、研究室、法制总队、反恐总队、档案室)

史历(党委委员、副厅长)分管刑侦局、禁毒总队、行动技术总队、网络警察总队、安康医院、联系长春铁路公安处、省民航公安局。

刘培柱(党委委员、副厅长)分管警卫局、治安总队、户政管理总队、经文保、控申处、直属公安局一分局(电业特派室)、直属公安局二分局(邮电特派室)、直属公安局三分局(烟草特派室)、地方铁路公安局,监督管理省保安押运公司。

李祥(党委委员、副厅长)分管边防局、国保局、经侦总队、出入境管理局、长白山公安局,联系省森林公安局。

张永禄(厅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厅长级)分管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监所管理总队、公共安全研究所、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

胡秋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察厅驻省公安厅监察专员、督察长) 主持纪委工作,分管监察、警务督察、审计等项工作。

贺电(党委委员、副厅长)分管交通、信息通信、装备财务处、公安科技等工作。

韩沐恩(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主持政治部工作。

⑷ 吉林省公安厅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起草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检查和监督全省公安工作。(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提供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侦察危害国内安全的犯罪案件。
(三)组织、指导全省公安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全省经济犯罪、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侦查、协调处置重大经济犯罪和各种刑事犯罪案件。
(四)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
(五)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侦查各种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刑事犯罪案件。
(八)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建设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法制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依法管理出入境工作和口岸边防检查以及边防治安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省消防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我省视察以及来访的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建设工作。
(十四)规划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并提供服务。
(十五)统一领导全省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工作。
(十六)制定全省公安机关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七)制定全省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全省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联系省内铁路、民航部门的公安工作,指导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

⑸ 吉林省公安网警长是怎么回事

改革公安局

“公安局”改叫“警察署”,公安干警改叫“探长”、“巡长”、“警长”,变化的不仅仅是名称。
过去两年里,吉林省辽源市两个区的公安分局被撤销,全市1447名警察中的42%从机关走向新成立的“警察署”,成为第一线的基层民警。这使得该市在编90%的警察直接面对公众。
这场历时两年的警务改革,引发了公安系统内部和学界的广泛讨论,已被视为中国警务改革的先声。2005年春,这项改革成果在吉林省大面积推广。
基层派出所的警力不足与机关的人员臃肿相映成趣。辽源市公安局下设部门多达47个,所属西安、龙山分局各下设十几个科室。“警员全坐在办公室,大街上见不到警察,”市局政治部主任李万华说,“全市在编警员1447人,算下来,实战警力只占48%,就是说,一半以上的警力都在办公室呆着,一句话,当官的太多了。”这样的警察自然招致群众的不满。
名正则言顺,这场看似十分具有理想主义的改革,从“削官”开始。
市公安局47个处室,缩编为17个。最重要的改革手段是成立了两个部门。一是警务指挥部,行使指挥调度、信息综合、机要通信、技术防范、档案管理、统计工作、控告申诉等职能。二是公安行政审批中心,行使户籍、身份证、消防、治安管理审批工作等职能。
另外迈出的一大步是,交巡警合一。在市局设立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以前这两个警种互不统属。市局政治部副主任刘助说,巡警不管交通,哪怕有人在面前闯灯,也只当没看见;交警不管治安,哪怕眼皮底下有人打得头破血流,最多是给巡警打个电话。
在次级管理上,撤销龙山、西安两个分局及所属19个派出所,因地制宜建立8个警察署。基本上每个警署由辖区内的2至3个派出所合并而成。
改革中最惹人注意的警署结构是这样的:署长一名,总揽全局。政委一名,同时兼综合保障组组长,负责保障、内勤、内务管理、党建工作、窗口建设等。副署长三名,分别负责刑事侦查、治安巡逻、社区国保,对内分别称为探长、巡长、警长。
在2003年底召开的第22次全国公安会议上,辽源改革的经验分别被写进《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
但是,鸡年春节后,辽源市区八个警署的牌子就要被摘下来,将换成“分局”,据悉文件已经下达。与此类似的是,辽宁朝阳市去年7月警务改革的时候,基层公安机关称谓是“人民警察署”。但是尚未挂牌,就被辽宁省公安厅的明传电报指令改为公安分局。
而从吉林省公安厅宣传处传来的消息则称,2005年春天,整个吉林省,除了省会长春、吉林市还有延边自治州以外,地级市的公安机关一律由三级变为两级

⑹ 吉林公安网站

吉林省公安厅网址:http://gat.jl.gov.cn/

⑺ 吉林省公安厅的介绍

吉林省公安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⑻ 吉林省公安厅网站可以办理无犯罪证明吗

一般都是区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的 很少再网上办理。

⑼ 吉林省公安厅的厅长致辞

广大网民朋友们:
你们好。
很高兴能借助这个平台与大家交流。
近年来,吉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网络社情民意,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网络问政的新途径,依托公安网站搭建服务群众新平台,建立以民意为导向的群众工作新机制,着力提高公安机关网上群众工作能力。吉林省公安厅网站开通以来,始终坚持“知民情、汇民智、重民生、解民忧”的功能定位,通过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建立了与广大群众密切联系的渠道,推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信息化社会的飞速发展,使互联网日益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作为信息量最大、传播速度最快和交互性最便捷的传媒载体,互联网的影响、作用和效果越来越被各级党政机关所重视。我们坚信,有广大网民朋友的鼎力支持,有社会各界的热情关注,我们一定会继续加倍努力,将网站建设成为便民服务的窗口、阳光警务的平台、展示形象的媒介、开门纳谏的渠道、沟通交流的桥梁,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副省长、公安厅长:胡家福

⑽ 吉林省公安厅户证大厅

吉林省户政大厅(吉林省公安厅证照办理中心)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058号与万宝街交汇处,(大概是在建设广场附近)8209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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