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原阳县国土资源局
原阳县隶属新乡市管辖,被称为“郑州市的后花园,新乡市的南大门”。东临封丘县,西依市平原新区,北接新乡县、延津县,南临黄河,与开封市、郑州市隔河相望。京港澳高速、石武客运专线、省道310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全县辖城关镇、师寨镇、太平镇、齐街镇、福宁集镇、葛埠口乡、蒋庄乡、官厂乡、大宾乡、陡门乡、阳阿乡、路寨乡、韩董庄乡、靳堂乡5个镇9个乡。
张国新 党组书记
吴焕敏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长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
李建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永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玉庄 副主任科员
张传文 副主任科员
买福利 副主任科员
张国新简介:河南省浚县新镇人,1960年4月出生,汉族,1978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2002年3月~2006年6月任国土资源局局长,2006年7月任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08年8月任党组书记。
【机构设置】原阳县国土资源局的前身是原阳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于1988年4月,2002年5月改组为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共有干部职工255人,其中干部(含聘用制干部)97人,工人158人,本科学历37人,大专学历52人,中专(含高中)学历166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用地审批管理科、地籍与测绘管理科、土地利用科、规划与耕地保护科、法规监察科、信访科、国有土地管理所等10个科室。因区划调整,现辖城关镇、靳堂乡、蒋庄乡、福宁集镇、韩董庄乡、师寨镇、葛埠口乡、齐街镇、大宾乡、陡门乡、太平镇、路寨乡、阳阿乡、官厂乡等1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全县行政区总面积131171.07公顷,其中耕地81370.83公顷、林地3635.20公顷、园地540.62公顷、草地107.3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773.1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218.61公顷、水利及水利设施用地23044.72公顷、其他用地1480.62公顷。
【耕地保护】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对政府履行耕地保护目标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原阳县对全县耕地保护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对交通干道大型标志牌、补划标志牌进行了更新,对耕地保护责任状进行了完善,并制作了耕地保护宣传册,刷写了固定标语等。通过自查,进一步强化了耕地保护责任和各项管护措施,使全县耕地总面积达到81370公顷,实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基本农田面积65797公顷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障了全县粮食生产安全。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2010年,原阳县国土资源局不断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继续做好原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原阳县17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在县、乡两级规划获得批准后,积极完善县、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备案工作;按照《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豫政办〔2009〕124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新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挂钩规划工作,30个计划启动的重点社区已向市局上报19个(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社区两个),其他已按照上级要求修改文本材料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专项整治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通知》要求,原阳县下半年集中推进了已启动社区的旧村拆除复垦工作,实现了“拆旧村、换指标、建新村、促发展”的目标。新乡市定闲散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任务目标1013亩,现已累计完成863.2亩,完成任务量的85%。
【土地利用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坚决控制国家禁止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入驻,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努力加大对建设用地的依法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完善土地交易手续,严把土地一级市场关。2010年1月以来,先后对原物资局办公院附近、浙江万向集团等23宗国有土地进行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出让面积370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41亿元。二是正确引导企业向工业聚集区和产业园区集中,加大标准化厂房建设力度,努力使各项用地更趋节约集约化。
【地籍管理】根据《关于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核实分析和全面检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成果的紧急通知》(豫国土调查办明电〔2010〕4号)的相关要求,原阳县国土资源局重点做好了全县农村调查成果上报工作,原阳县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已于3月上报省厅。7月上旬,原武镇、桥北乡、师寨镇三个建制土地调整外业成果通过市国土资源局检查验收。按照上级测管部门要求,将国家测绘局测绘统计网络直报系统转发给全县各个测绘单位,各测绘单位已将成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除了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外,原阳县国土资源局不断完善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尤其是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登记方面,认真把关,细致审核,严格按照“五不登记”原则进行,杜绝了错证、重证现象发生。
【建设用地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用地管理,积极主动为重点项目搞好服务,保证了全县重点项目依法、及时用地。一是按照市国土资源局统一部署,补充完善了2009年乡镇二批、三批报件的报送。二是拨付石家庄至武汉铁路客运专线拆迁补偿费58.3662万元,将补偿款全额及时拨付给被征地群众。三是按照上级要求,逐宗上报2007~2009年度经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建设用地。四是完成卫片执法检查报批面积1413.144亩,其中:一批城市103.83亩、二批城市423.432亩、一批乡镇192.852亩、二批乡镇247.4595亩、三批乡镇86.754亩、京港澳高速公路原阳服务区扩建项目163.239亩、原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119.733亩、桥北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45.87亩、原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29.988亩。五是已上报到市局6个批次用地报件,土地面积共计2954.6625亩,其中2010年度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乡(镇)建设用地报件,共涉及18宗土地,土地面积共计1464.1965亩;2010年度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城市批次报件,共涉及21宗土地,土地面积1490.466亩。六是已上报到市国土资源局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共4个报件,其中河务局防浪林项目用地536.739亩,黄河堤防加固工程项目用地83.6505亩,1999~2004年河务局黄河水利工程项目用地7816.0125亩,河南省农科院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畜牧养殖基地项目用地271.623亩。
【土地开发整理】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协调配合完成了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规划设计的编制与上报工作,并得到上级批准实施,该重大项目于2010年10月进入开工建设阶段。路寨乡王村等15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经过前期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努力,紧张施工,已完成工程量的90%。该项目总规模1579.58公顷,净增耕地110.06公顷,总投资2498.32万元。原阳县太平镇等4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目前正在组织报验,该项目总规模2287.21公顷,净增耕地161.82公顷,总投资3002.6万;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中的路寨乡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总规模987.82公顷,净增耕地面积110.46公顷,总投资1046.6万元;陡门乡赵张庄村土地开发项目,总规模36.45公顷,净增耕地24.78公顷,总投资48.95万元;陡门乡大三李村土地开发项目,总规模78.27公顷,净增耕地73.78公顷,总投资106.1万元;官厂乡滩涂开发项目,总规模337.43公顷,净增耕地315.02公顷,总投资845万元。完成蒋庄乡滩涂开发项目Ⅰ总规模179.05公顷,总投资460.79万元,新增耕地174.98公顷,涉及乔连山庄、王村。完成蒋庄乡滩涂开发项目Ⅱ总规模215.45公顷,总投资684.59万元,新增耕地208.76公顷,涉及乔连山、杜屋、靳屋等。完成太平镇郑皋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规模145.07公顷,总投资271.30万元,净增耕地59.87公顷。
【信息化建设】按照新乡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先后投资40余万元,完善了信息化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建立了建设用地的监管系统,实现了建设用地无纸化网上报批。另外按照办公外网和办公内网物理隔离、分开构建的要求,对已有的局域网加以补充完善,实现网络横向互联、上下贯通;另外,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已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于7月底完成了与市国土资源局的对接,同时,根据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完成了门户网站的升级改造,完全满足政务公开、信息共享的各项要求。
【执法监察】认真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追究和奖励暂行办法》,强化六级巡查,建立动态巡查台账,巡查人员巡查时都有翔实的巡查记录,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特别是在黄河滩区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中,配合和参与拆除窑厂104座,基本完成了治理整顿工作任务。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工作方案。原阳县共涉及图斑127个,面积3888.7亩,其中合法图斑86个,面积2761.57亩;违法图斑5个,面积130.1亩;实地伪变化图斑36个,面积997.03亩;已拆除图斑17个(拟拆除20个),面积197.3亩;占应拆除面积的89.23%;已复耕图斑15个,面积185亩,占应复耕面积的83.67%;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32%。2010年,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共立案查处90起,提出处分建议5人次。
【信访工作】2010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35人次,受理信访案件46起,其中省国土资源厅交办7起,新乡市国土资源局交办10起,现已查结42起,按期结案率达95%以上,为全县的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孟卫军 马庆智)
❷ 台前县国土资源局
台前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行政隶属濮阳市。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5°39′~116°06′,北纬35°49~′36°07′,高程41m~43m。面积392.92平方公里,人口35.21万人,辖7乡2镇和2个独立工矿区。全县共有372个行政村。台前县处在黄河与北金堤河相交的斜长三角顶部,呈犀牛角状伸入山东境内。北依金堤与山东省阳谷县接壤,南与郓城、梁山县邻,东与东平县隔黄河相望;西毗范县。京九铁路纵穿南北与濮(阳)台(前)铁路在此交汇。
张传玉 局长
赵兰正 副局长
刘庆智 副局长
周民 副局长
张栋 纪检组长
张传玉简介:1962年2月出生,河南省台前县马楼乡大寺张村,大学毕业,1978年参加工作,1984年入党。1991年~1997年,在吴坝乡政府、清水河乡政府工作,担任乡党委副书记;1997年~2003年,在吴坝乡政府工作,担任乡长、乡党委书记;2003年至今,在台前县国土资源局工作,担任局长、党组书记。
【机构设置】1988年3月23日,台前县编制委员会发文,明确台前县土地管理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仍隶属于县计划委员会。1988年11月16日,撤销台前县土地管理办公室,成立台前县土地管理局,为科级单位,属县政府职能部门。2002年5月更名为台前县国土资源局。台前县国土资源系统共有82人,其中局机关共有干部职工69人。台前县国土资源局内设办公室、国土规划股、用地审批管理股、地质矿产管理股、地籍管理股、政策法规监察股6个行政股室。下属土地评估事务所、土地执法监察队、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土地勘测规划站四个局属事业单位。下设夹河、孙口、后方、马楼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4个中心所为事业性质,股级规格,是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土地资源】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显示:台前县控制土地面积为672727.8亩,其中耕地为416761.65亩,占总面积的62%;园地772.65亩,林地29578.65亩,草地42.9亩,园地、林地、草地共占总面积的4.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7197.95亩,占总面积的15.9%;交通运输用地16774.8亩,占总面积的2.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9571.5亩,占总面积的14.8%;其他土地2027.7亩,占总面积的0.3%。全县控制面积内有范县飞入地1220.25亩,耕地为78.09亩;山东飞入地77066.25亩,耕地4680.81亩;全县飞出地为16150.2亩。全县土地实际权属面积为500636.4亩,耕地数为345329.25亩。从各项调查变更数据来看,全县人均耕地不足1亩,耕地少、后备资源十分匮乏是客观存在的土地县情,2.05万公顷耕地是台前县必守的一条“红线”。
【耕地保护】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到县政府目标考核中,制订了《台前县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加强考核,把政府一把手列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国土、农业、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召开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了耕地保护工作,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了责任、任务、人员、经费四落实。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民的耕地保护意识,制作大型耕地保护标语及宣传牌。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时间,印发宣传册,发动宣传车,制作大幅标语,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耕地保护有关政策法规,并在天气预报黄金时间插播耕地保护宣传口号。同时,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到村1460份,到组3152份,到户134072份,通过责任书的逐级签订明确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人。在重要交通沿线醒目位置制作大型钢架结构宣传牌5个,重新更换了9个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牌,新立160块基本农田保护块石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耕地储备工作。2010年共投资1198.82万元,储备耕地322.642公顷,做到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先补后占。完成了投资为2026万元的侯庙镇等两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整理规模为1638.95公顷,实现了全县耕地的动态平衡。年内全县耕地面积达23028.31公顷,远高于濮阳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达到濮阳市政府下达台前县的20500公顷保有量。
【建设用地管理】一是积极服务县产业集聚区建设,为产业集聚区30多家企业和6条道路进行了勘测定界,为乡镇8家企业和单位进行勘测定界。为产业集聚区30多家企业共上报建设用地1500余亩,其中已经河南省政府批复700余亩。台前县国土资源局测绘人员不论是星期天还是节假日,随叫随到及时勘测,为办理用地手续做好了前期基础性工作;二是为支持台前县、乡(镇)企业的发展,共报批乡(镇)建设用地5个批次,总面积28.6917公顷,其中,已批复13.4053公顷,为台前县乡镇企业用地提供了保障;三是为台前县黄河防汛工程建设完善用地手续,该项目用地238.7972公顷,并报市政府,待报省政府审批;四是为山西省中南部铁路通道建设搞好服务。该项目涉及台前县6个乡(镇),43个行政村,用地面积120.3933公顷。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台前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采取边丈量土地,边清点附送物的方式,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铁路丈量和附着物清点工作。已拨付征地补偿费用3000余万,为铁路按时开建设工提供了用地保障;五是积极服务于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为支持城关镇、孙口乡城中村改造建设,向省政府报批用地47.4462公顷。
【土地利用】一是严格对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制度,进一步加大盘活力度,积极为台前县财政创取土地收益。认真勘查现场,仔细查阅资料,全面掌握情况,慎重制订方案。对因单位搬迁而停止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坚持由县政府依法收回后,按照新的规划条件进行土地拍卖。对已批未供的土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城建规划部门认真研究切合可行的供地方案,同时做好被征地群众工作,从而盘活存量土地。2010年,共拍卖存量建设用地5宗,新增建设用地5宗,为县政府创取土地收益9920.5974万元。二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加大了对土地转让、抵押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布土地出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私自交易土地行为,特别是与县房产部门共同研究办法,尽可能避免私自交易房地产行为。全年补办出让手续31宗,补缴土地出让金108.7186万元,同时,加强对改变土地用途的监督管理,凡是符和县城总体规划,可以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项目,坚持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差价,共批准3宗土地改变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189.68万元,以上两项共为政府创取土地收益过亿元。
【土地规划】县级土地利用规划(2006~2010年)已于2010年年初编制完成,通过省政府审批实施,新规划确定台前县耕地保有量2190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2037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761.42公顷。同时,台前县县辖7乡两镇的乡乡规划也于2010年6月份通过市级审查批准实施。
新《台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10年)全面分析了台前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制定了各业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的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以合理引导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地籍地政】第二次土地农村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建立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控制面积448.48平方公里。完成了基本农田的上图工作,编制了各类图件,其中标准分幅图32幅,县、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一套,县、乡级基本农田图一套,已通过省、市两级预检。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外业已全部完成,包括县城、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尚庄、孙口工贸区在内的31平方公里,形成了调查区地籍图、宗地图及地籍调查表等,调查宗地共计1526宗。该项工作的外业已通过省、市两级的预检,数据库正在建设中。颁发各类土地登记证书135宗。
【土地整理】一是台前县侯庙等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已经完成验收工作,该项目为2007年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重点项目,总投资2026万元,建设规模1638.95公顷,完工后新增耕地面积137.97公顷。二是台前县2010年第一批耕地储备项目已完成验收工作,项目区建设规模205.946公顷,其中滩涂面积205.5691公顷,预算总投资615.26万元,该项目为吸收社会投资土地开发项目。项目区共分为3片,均分布在马楼乡内,涉及刘心实村、河西赵村、河西王、后李楼村、张集村、武楼村滩地。通过开发整理可新增耕地201.8354公顷,新增耕地率为98%。三是台前县马楼乡2010年土地整理项目预算总投资875.16万元,项目区总规模453.21公顷,涉及马楼乡的马楼、大寺张、陈楼、前秦(飞地)、王谭(飞地)、后赵、斐城寺、前赵、闫霍、闫庄、后秦、孙占12行政村的集体土地。项目区北到临黄堤,南至莺歌路,西起马韩路,东到阎庄村界,项目区主要工程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防护林工程。该项目利用2009年中央补助河南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500万元(土地整理项目奖励资金)和2010年省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预算指标375.16万元,2010年底完成招标准备工作。四是完成了马楼乡2010年第二期耕地储备项目的施工和验收工作,该项目位于台前县马楼乡武楼村南,涉及武楼、后李楼等村,属黄河滩地,项目总投资583.56万元,总规模124.37公顷,完成后预计为台前县新增耕地120.81公顷,可保障台前县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执法监察】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全年共发现违法占地120宗,其中制止30宗,立案90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3宗。通过“12336”电话举报土地违法案件6宗,均进行了调查处理,结案达到了100%,有效地保护了国土资源,同时,编发巡查信息9期,分发到各乡镇,以引起乡镇政府领导对土地工作的重视,对遏制违法用地起到了良好效果。
【土地卫片执法】2010年2月21日,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迅速开展2009年度(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卫片影像共涉及台前县17个图斑,26宗土地,面积235.8亩。
根据国家对台前县提出的17个疑问图斑,台前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逐个进行实地勘查,并区别不同情况,向县政府提出了整改意见。为三宗地办理了农转用手续,对四宗地违法建筑物进行了强行拆除,对3个遗漏图斑进行补报,违法占地比例由原来的28%降到了9%以下,使台前县政府脱离了被问责的被动境地。
【国土资源所建设】2010年,投资近140万元,新建了4个乡所办公用房,行政大厅、所长室、档案室、会议室、职工伙房等一应俱全。新的办公场所已投入使用,同时配备了空调、电脑、打印机以及执法用车,实现了环境美化、院内绿化、夜间亮化、办事程序化、巡查制度化。新建设起来的国土资源所窗几明亮,干净利索,整体统一,彻底改变了以前租房办公的窘状,进一步提高了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信访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根据《全市国资源系统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方案》的要求,台前县国土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展开了全县拉网式矛盾大排查,对群众反映和排查出的问题,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事件。二是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按规定公开公布的信访事项,按承诺兑现举报电话随时保证畅通,局所有股、室、中心、站、队都把调处和解答群众诉求作为本职业务工作来对待,加强与县信访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调处信访问题的整体合力。三是认真开展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工作,凡是涉及到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转让、项目建设和村镇规划中的农民土地征用、补偿及安置等重大决策性问题的同时,要对决策事项本着“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信访评估,并对信访评估的全面性、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确保信访评估工作在各项决策中正确运用。四是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信访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掌握和理解,熟练运用法律政策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对待群众诉求冷漠、拖拉等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2010年,台前县国土资源局共受理14宗信访案件,全部结案,结案率达到100%,为台前县的稳定和发展做好了基础性工作。
(张彩云)
❸ 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
一、党风廉政建设
“十五”期间,按照自治区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和惩处五方面工作,结合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1)抓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二抓廉洁自律教育,编印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85 个不准》手册;三抓主题教育,积极开展教育月活动;四抓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风建设;五抓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六是抓好经常性的教育。
(2)落实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内部会审、公示、报件审批实行接办分离,完善窗口办文制度。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建立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出让制度,制约暗箱操作。加强财务监管,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大对国土资源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
(3)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2003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检委党风廉政建设年组织考核中,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好的厅(局)。
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五”期间,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求实创新,以提高人的素质、促进机关建设、提升文明程度为目的,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努力抓好环境美化、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保障。
(1)国土资源厅连续5年保持“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2)截至2005年底,国土资源厅事业单位中具备独立创建文明单位的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5个单位全部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3)截至2005 年底,全区13 个地(州、市)国土资源局进入“文明单位”行列。其中,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博尔塔拉州国土资源局、喀什地区国土资源局、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4个单位被评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吐鲁番地区国土资源局、巴音郭楞州国土资源局、克孜勒苏州国土资源局、阿克苏地区国土资源局、塔城地区国土资源局6个单位被评为地州级文明单位;伊犁州国土资源局、哈密地区国土资源局、和田地区国土资源局3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三、行业作风建设
“十五”期间,狠抓国土资源行业作风建设,在政务公开、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二是公布举报电话;三是设置举报箱;四是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大厅窗口式”服务;五是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六是积极参与自治区人民广播电台的“新广行风热线”节目活动;七是不间断地开展行业行风评议活动。通过上述这些措施,国土资源行业行风年年有明显好转。在2004年自治区行业作风评议中,国土资源厅在自治区8 个被评议的厅(局)中被评为第一名,社会群众满意率达到90%。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授予伊宁县国土资源局、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沙区分局、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独山子分局、石河子土地管理局、库尔勒市国土资源局、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和田市国土资源局7 个单位“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称号。
四、信访工作
“十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信访条例》,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访工作规定》。厅机关实行各处室轮流值班制度、厅长接待日制度。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教育干部依法行政、指导基层组织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切实把信访问题的受理、交办、转送、催办、督办和办结反馈等环节,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作出了努力。
“十五”期间,共受理群众来信1452 件,接待群众1920 起,6485人次。其中涉及违法占地的518 件,权属争议的260 件,征地纠纷的752件,探矿权采矿权纠纷的39件,举报有关违法批地、用地的101件,咨询建议172件,其他75件。见表9-1及图9-1。
五、工会工作
依照“工会法”、“工会章程”,逐步建立健全了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工会组建率、职工入会率达到100%;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厅工会连续5年被自治区区直机关工会命名为“模范职工之家”;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工会、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工会、自治区征地事物中心工会3个单位分别被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区直机关工会命名为“模范职工之家”。
表9-1“十五”期间国土资源厅接待来信来访情况表
图9-1“十五”期间国土资源厅接待来信来访事项构成图
厅工会工作委员会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各直属事业单位的党政领导积极支持工会的工作。“十五”期间,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自治区征地事物中心5个单位,全部建立健全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定期将工会工作和活动的情况进行公开。
厅工会工作委员会成立5 年来,每年举办一次机关职工运动会,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并每隔1年举办一次国土资源行业职工迎春联欢会,所演出的节目被新疆电视台、乌鲁木齐市电视台转播;2003年举办了国土资源行业首届“新疆国土资源杯”职工篮球赛和厅系统职工篮球赛。这些活动既丰富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增强了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5年来,组织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近百名干部职工自愿捐款资助乌鲁木齐市23中学宏志班等多名来自南北疆家庭困难的中小学生;500余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自愿为受灾地区、困难群体、红十字会、见义勇为基金会捐款10 余万元,捐赠衣物1 万余件。
六、宣传工作
“十五”期间,围绕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新闻发布、记者座谈、现场采访、人物专访、新闻稿件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1)在《中国国土资源报》、《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华社新华分社、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和省部级新闻媒体刊登(播)反映我区国土资源工作的各类新闻稿件约1500 余篇,推动了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关注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局面。
(2)为系统、全面反映年度自治区国土资源概况和管理情况,每年编制《自治区国土资源公报》,除送自治区各级党委、人民政府、人大、政协、有关厅局(部门)参阅外,还在《新疆日报》或《新疆经济报》上刊登,使社会各阶层通过阅读,进一步了解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
(3)每年“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前后在新疆电视台和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维、汉、哈语)播报公益性广告,并设立宣传咨询点,向社会工众宣传、解答有关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具体办事程序等。
(4)抓好日常社会宣传工作,为国土资源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印发各类宣传资料约50 万册,发放国土资源方面的宣传手册30万册;2005年5月,在《新疆日报》的配合下,成功举办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百题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共收到有效答卷5 600余分。
七、学会工作情况
“十五”期间,自治区土地学会、地质学会、矿业联合会和土地估价师协会坚持办会宗旨和“加强联合、突出服务、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国土资源科普行动纲要》精神,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学术交流活动,研究国土资源管理中有关政策性和战略性问题,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服务社会、服务行业以及自身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学术交流
2001年2月,自治区地质学会举办了以《发挥新疆资源优势、坚持高效持续发展》为主题的西部学术论坛;2002 年2 月,自治区地质学会、自治区矿业联合会与自治区专家顾问团矿能组联合举办了新疆固体矿产优选勘查靶区咨询研讨会;自治区土地学会举办了2003 年“中国土地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暨2003 年学术年会”,协助中国土地学会举办了“2005年海峡两岸土地学术研讨会”;自治区土地学会和地质学会协助中国科协举办了“中国科协2005 年学术年会”第8和第38 分会场学术交流会;2005 年10 月,自治区地质学会召开了《第五届天山地质、矿产、资源学术讨论会》。2004年以来,自治区矿业联合会先后组织全疆20 多个矿业企事业单位两次赴京参加由国土资源部主办的“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和“矿业论坛及博览会”使企业拓展了思路,加强了对外交往与合作,在会议期间部分矿业企业与国外矿业公司签订了矿业开发协议。2004年以来,矿业联合会开展了全区矿业权人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共举办培训班11期,接受培训人数近1 400人次。
(二)学术成果
自治区土地学会2005 年完成了《新疆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研究》的编写;编辑出版了8期《新疆土地学会通讯》,其中刊登了各类通讯、专业论文、学术交流、土地管理经验等文章近 300余篇。
自治区地质学会学会共编辑印刷会讯8 期;编印了《庆祝新疆地质学会成立40 周年论文集》;与自治区专家顾问团矿产与能源组联合出版了《决策研究咨询文集》;与《新疆地质》编辑部联合;出版了“第二届新疆青年优秀地质科技论文专辑”;2005年编印出版了《第五届天山地质、矿产、资源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出版《新疆地质》20期。为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完成了《塔里木盆地及周边地层研究》;为河南油田完成了《焉耆盆地1∶20 万数字地质图》;完成了《新疆矿产开发简明图集》的编辑。
自治区矿业联合会2004 年开展了全区铁矿企业税费调研。对全区主要铁矿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影响铁矿企业经济技术指标的主要因素,并对政府如何为企业减负提出了合理的税费改革建议。2005 年提交的《新疆黄金开发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提出了今后黄金工业发展思路和对策建议;出版《新疆矿业》15 期,提供矿业信息约1 000 条;自2002 年起,组织实施了全区地(州、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截至2004年底,全部完成了地(州、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2004年起,开展了县(市、区)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审批完成15个县(市)的矿产资源规划。
自治区土地估价师协会成立于2003 年8 月。协会成立以来,制定出台了协会章程、土地评估机构与土地估价师注册办法、注册土地估价师自律守则等一系列规范管理的行业自律制度。协助行政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管理的通知》(新国土资发 〔2005〕 123 号)。2004 年6 月建立了自治区土地估价师协会乌鲁木齐市土地出让、土地资产处置地价评审专家库。
(三)获得表彰情况
自治区土地学会 2002 年被自治区科协评为“先进学会”;2005年获自治区科协、教育厅、科技厅联合颁发的“2005 年自治区青少年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奖;2005 年获自治区民政厅颁发的“自治区先进社会团体”奖及“全国省级学会之星”荣誉称号。
自治区地质学会2002年获自治区科协授予的“自治区优秀学会”称号,获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技厅授予的“科普先进集体”称号;2004 年获民政部授予的“优秀社会团体”称号;2005 年获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教委、自治区科技厅授予的“青少年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自治区矿业联合会2003 年和2004 年被中国矿业联合会评为“先进会员单位”。由矿业联合会组织专家编写的阿克苏地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矿产资源规划,分别获得国土资源部表彰的“矿产资源规划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
八、国土资源工作受获表彰情况
200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伊犁地区、喀什地区、巴音郭楞州、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局),昌吉市、乌苏市、霍城县、富蕴县、鄯善县、和硕县、阿克陶县、泽普县、洛浦县被国土资源部表彰为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伊宁市、阜康市、喀什市土地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土地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吉木萨尔县、焉耆县、博湖县、阜康市、玛纳斯县、英吉沙县、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自治区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称号,其中,吉木萨尔县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土地执法模范县”称号。
2003年,国土资源部授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全国土地登记和土地调查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国土资源部授予奎屯市、沙湾县获“全国地籍管理百强县”称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新源县国土资源局、巩留县国土资源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石河子市、伊宁市、伊宁县、新源县、霍城县、沙湾县、温宿县、乌什县、泽普县、莎车县、麦盖提县11 个县(市)“自治区土地执法模范县”称号。
2004年,在全国首次国土资源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中,国土资源部、人事部授予我区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地区、哈密市、泽普县、新源县5个地(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全国国土资源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共青团中央授予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数字化所“2004 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自治区行业作风评议第一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被评为自治区2004年财务预算先进单位和政府采购先进单位。
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新疆军区授予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国土资源部授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全国地质资料管理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塔城地区国土资源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全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石河子市土地局、库勒市国土资源局、博乐市国土资源局,被被国土资源部评为2001~2005 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自治区测绘局、阿克苏地区国土资源局、库尔勒市国土资源局获得全国测绘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2005年度自治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被评为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十五”以来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35 个单位获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54 人获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获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伊宁市国土资源局、伊宁县墩麻扎中心国土资源所、塔城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沙湾县城镇国土资源所、乌苏市八十四户乡国土资源所、阿勒泰地区土地勘测院、布尔津县国土资源局、富蕴县国土资源局、精河县国土资源局、阜康市国土资源局、米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综合业务股、木垒县西吉尔国土资源所、吐鲁番市国土资源局、伊吾县国土资源局、巴音郭愣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库尔勒市国土资源局、若羌县国土资源局、乌什县国土资源局、阿瓦提县国土资源局、温宿县国土资源局、阿图什市国土资源局、喀什市国土资源局、疏附县国土资源局、巴楚县国土资源局、洛浦县国土资源局、墨玉县国土资源局扎瓦乡国土资源所、于田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独山子区分局、石河子市土地管理局、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哈尼巴提·沙布开被评为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十五”期间,有50 余人分别获自治区和国土资源部授予的“国土资源管理先进个人”、“国土资源系统‘十五’先进科技工作者”、“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先进个人”、“自治区先进会计工作者”等称号。
九、《新疆通志·土地志》、《新疆通志·地质矿产志》编制
(一)完成了《新疆通志·土地志》的编制
组织编撰的《新疆通志·土地志》,经过编制人员3 年半的努力,于2005 年底完成。《土地志》较全面、系统地涵盖了新疆土地资源的历史和现状,填补了自治区有史以来没有反映土地管理志书的空白。被自治区地方志编制委员会评为“自治区第四次地方志、年鉴优秀成果”一等奖。
(二)出版了《新疆通志·地质矿产志(1986~2000年)》
在前志的基础上,国土资源厅组织编制人员,在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支持下,于2001 年底顺利完成编制工作,并于2002年底前印刷出版。《新疆通志·地质矿产志(1986~2000年)》是《新疆通志·地质矿产志(前志)》的续卷,较全面地记录了国民经济“七五”、“八五”、“九五”3 个5 年计划期间,蓬勃发展的自治区地质事业和矿产勘查、科技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❹ 国土资源局如何支持教育工作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情况,对学前教育建设所需用地进行规划调整,积极提供建设用地预审,加快用地报批速度,快速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全力保障学前教育工程项目用地需求。
一是科学布置学前教育工程用地空间。在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科学预留学前教育工程用地空间,合理安排学校建设用地布局。在增减挂钩项目申报中,将学前教育建设纳入新村社区安置区建设范围内,通过挂钩项目解决学前教育改造用地,拓展用地空间,保障项目用地,2009年以来累计安排包括学前教育用地在内的各类教育建设用地280亩。
二是做好学前教育工程用地的规划选址和报批。为了推进学前教育建设,加快校舍和校园配套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和提高教育教学环境,我局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系配合,积极参与学校建设的规划选址工作。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具体办学标准,尽可能地将学校选址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无污染的地方。在项目选址、调研阶段先期介入,主动参与项目用地的实地踏勘和论证,及时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受理用地申请后,及时开展土地权属调查等工作;对符合供地条件的,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及时交付土地。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专人负责,跟踪服务,深入了解项目的建设进度、用地需求及存在问题,缩短报批周期,提高办事效率,满足项目用地需求。
三是加强学前教育用地项目的管理和服务。把学前教育校舍土地登记发证作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为最大限度支持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对学校用地进行权属登记,对符合发证条件的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做到产权明晰,维护教育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其次,通过资产处置,盘活闲置教育用地,维护学校土地权益。根据学前教育工程建设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对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用地,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免了勘界费、登记费等相关费用,为工程建设节约了建设资金。
三、发挥优势,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好学前教育校舍地质灾害排查防治工作
坚持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根据辖区内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及诱发因素,加强校舍清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及检测,针对各种灾害,建立健全各项汛期预警体系和制定防灾预案,预防突发事件,确保师生安全。
一是开展新建和在建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鉴定。将校舍地质灾害排查和鉴定作为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有地勘资质的人员和单位对在建及计划建设的学前教育校舍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鉴定,并将排查鉴定成果作为校舍布局规划的依据,为全市学前教育校舍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加强对全市学前教育校舍地质灾害摸底排查。按照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原则,结合已有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在汛期来临前,全面开展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前教育校舍摸底调查工作,确保不漏过一所学校、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威胁学前教育校舍安全的地灾隐患点,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汇报和沟通,为日后校舍针对性规避地质灾害及重新选址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宣传。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将全市有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学前教育校舍纳入日常巡查范围,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威胁学前教育校舍安全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重点防范。发放《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建立了汛期值班、防灾预案、灾情速报等制度,确保一旦出现临灾前兆,能够迅速转移避让学校师生。同时,加强对学校地质灾害应对针对性宣传教育,通过张贴宣传画、分发防灾宣传册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提高广大教师和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积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转变职能,强化管理,主动服务,进一步推动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新发展。
❺ 请专业人士过来帮个忙,谢谢!
如:地方的各级国土局,矿产局,测绘院,设计院,建筑公司,地质队,广告公司一类单位。
一看就知道你进的是地矿部门的公司,你这样瞎跑是没用的,业务方面有很大的局限性,现在都讲求关系户。得有针对性,以一个为主方向其它为辅方向,和你的业务领导搞好关系,让前辈给你提供资料,1楼说的三勤是很有用的。在加一条,心眼一定要转得快。多发名片,多做宣传。
❻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龙门分局
洛阳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位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十三朝古都洛阳市南郊,距市区13公里。龙门石窟同敦煌莫高窟、大同云冈石窟并称为中国三大佛教艺术宝库,为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核心景区,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0年11月,龙门石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5月,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首批5A级景区。园区东邻伊滨区,南接伊川县,北面和西面与洛龙区衔接。辖龙门石窟1个办事处,河东、河西两个社区,龙门村、张沟村、郜庄村、寺沟村、郭寨村、魏湾村、东草店村和西草店村8个行政村,人口约3.52万人。园区是集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旅游经济园区。园区对外交通发达,北接龙门大道,东邻二广高速和焦枝铁路,西接王城大道,南邻郑少洛高速。
王跃平 党支部书记、局长
王建民 副局长
王晓宇 副局长
王跃平简介:河南省洛阳市人,汉族,196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龙门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1981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1月~1998年10月在部队服役,历任战士、班长、司务长、指导员、生活服务中心主任、军需股长;1998年10月~2005年12月,在洛阳市土地规划管理局监察大队工作;2005年12月~2010年1月,在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工分局任副局长;2010年1月起任现职。
【机构设置】龙门分局主要负责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内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土地、矿产规划编制的实施工作,经授权负责园区内国土资源的管理,完成市国土资源局和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2009年3月8日,依据洛市编〔2008〕147号文件精神,龙门分局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由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委会协助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现有1名局长、2名副局长,5位工作人员。
【土地资源】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土地总面积3109.9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08.36公顷,园地面积83.71公顷,林地面积731.6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22.2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77.08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26.89公顷。
【地籍管理】积极协调市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为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龙门投资公司在龙门东山、龙门西山办理两宗国有土地使用证。采取多种服务措施和工作方法,积极为中航光电(六一三所)、登封至洛阳城际铁路建设用地预审,洛阳市公交公司、新区至龙门煤气管道、伊滨公园、伊河湿地、城乡一体化、玉隆园建设项目用地提供服务。
【矿产管理】对辖区内地热及矿泉水企业进行了初步调查,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中3家符合国土资源部、省政府有关矿泉水开采的管理规定的矿泉水企业,进行了矿泉水注册登记备案。严格按照市政府对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协助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园区内唯一一家已停产的郑州三帆实业有限公司洛阳鹏程煤矿定期检查。同时,协助洛龙区与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对鹏程煤矿实施交接管理。
【法律法规宣传】在第41个“地球日”宣传活动中,对龙门第一小学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知识”专题宣讲活动,发放《地球知识宣传册》300余份,播放了《国土的隐患》专题片。“6·25”全国土地日,配合新区国土环保局第一次在龙门石窟世界遗产标志广场开展庆祝活动,出动工作人员20人,大力宣传土地、矿产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解答群众反映问题16件40人次,增强了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执法监察】依法对园区内涉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和制止。2010年,根据园区的地理位置把园区的执法检查巡查区域划分为4块,把辖区内主要公路和乡级道路作为动态巡查的必到之处,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随机暗访相结合,坚持每周巡查一次以上,全年巡查次数达110多次。共发现违法行为12宗,依法处理8宗,强制拆除2宗,督促自拆2宗,结案率达到100%。
【卫片检查】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园区内7个图斑,监测面积301.9亩进行了内业核查和外业调查落实,涉及地块15宗,实际占地面积296.68亩。经调查落实,合法用地4宗,实地伪变化7宗,依法查处违法用地4宗并结案归档,按照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统计上报、处理到位、资料归档等工作。
【来信来访】全年接到“连线政府”1宗,“市长热线”1起、“12336”1起、“领导批转”1宗、网络“百姓呼声”2宗、“局长信箱”1封、群众来信4封,采用直接面对当事人调查并及时落实和反馈情况,全部取得诉求人满意,未出现重复事项。全年妥善接访园区内8个行政村涉及宅基地纠纷等群众信访事件5批23人次,全部妥善处理,未出现重复上访事项,全年越级上访为0。
【廉政建设】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入手,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岗位职责,全面查找“批、供、用、管、查”等方面存在的廉政监管风险,重点从规划修编、土地审批、土地登记、土地收益金、国土资源执法、办公室综合管理、物资采购、党建工作8个方面入手,排查出风险点15个,并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同时填写《个人廉政风险点和自我防控承诺表》及《分局廉政风险和防控承诺表》。
(田家强)
❼ 浚县国土资源局
浚县商代称黎,西汉置县,明初改称浚县至今,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境内名胜古迹300多处,国家级保护单位1处10项,省级保护单位6处14项。大伾山景区是国家4A景区、省文明景区。浚县大石佛,全国最早、北方最大。辖1乡8镇,452个行政村,12个居委会,66.5万人(农业人口48.5万)。浚县城乡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城区框架1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4平方公里,人口13万,全县小城镇建成区面积28平方公里,人口13.9万,城镇化率30.7%。
张庆民 党组书记、局长
刘福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金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丽捷 党组成员、副局长
乔学民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高华彬 副主任科员
黄书耀 副主任科员
张庆民简介:河南省长垣县人,1961年1月出生,汉族。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2007年9月至今,任浚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浚县第九届政协委员。
【机构设置】浚县国土资源局由原浚县土地管理局和浚县地矿管理局于2001年11月合并组建,2002年成立局党组,建有局党总支部,下设四个党支部。内设12个股室、8个二级机构、8个国土资源所和2个矿管站。
【土地资源】浚县县域面积955.4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72435.8公顷,园地767.23公顷,林地2860.79公顷,草地45.7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589.91公顷,交通运输2433.63公顷,水利及水域用地3592.13公顷,其他土地824.65公顷。浚县耕地保有量为61524.32公顷。耕地分水浇地、旱地两个二级类型,分别占耕地面积的89.96%和10.04%。从耕地面积总数上看,以屯子镇最多,城关镇最少。各乡镇耕地面积分别为:城关镇511.71公顷,黎阳镇7953.67公顷,善堂镇11646.07公顷,王庄乡8532.36公顷,屯子镇10190.49公顷,白寺乡9698.84公顷,卫贤镇6454.37公顷,新镇镇9739.26公顷,小河镇8219.95公顷。全县基本农田保有量为55698.20公顷,其中:城关镇19.90公顷,黎阳镇3915.61公顷,善堂镇9382.30公顷,王庄乡6340.67公顷,屯子镇8223.22公顷,白寺乡8207.45公顷,卫贤镇5018.38公顷,新镇镇7875.13公顷,小河镇6719.94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县域内耕地保有量稳定在922846.8亩,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835473亩以上。加大项目的申报力度,全年申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个,其中,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两个、村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两个,上级下达投资计划2350万元。加大项目的建设力度,总投资2502万元、总规模2.86万亩的浚县王庄等两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总投资1502万元、总规模1.5万亩的新镇、卫贤2个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和总投资160余万元、总规模1187亩的黎阳镇朱庄村土地整理项目竣工;总规模5346亩、投资600余万元实施的新镇杜行、黎阳张宋庄、善堂陈村3个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竣工验收。全年实现补充耕地5326.5亩,确保了辖区连续12年耕地占补平衡有余。7月15日,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胡存智一行,在省厅厅长张启生、市委书记郭迎光等领导的陪同下莅临浚县,视察王庄镇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情况,对浚县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表示肯定。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完成了全县9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于2010年2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加强规划管理,完成了浚县2010年3个城市批次、2个乡镇批次、4个城市补办批次,共计土地3806亩,保障了产业集聚区、中鹤集团、教育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继续健全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全年储备土地1059亩,切实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土地能力。同时,继续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精神,对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辖区内经营性用地出让比例达100%。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交易机制,实施预约供地方式,扩大公开出让信息发布范围,提升土地市场的竞争力,全年出让土地23宗、面积1361亩,征收出让金2.68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地籍管理】全年登记发证172宗,其中国有土地证书140宗、集体土地证书6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26宗,为企业解决融资1.27亿元。积极做好土地评估工作,全年评估土地50余宗。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按期完成了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各项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厅检查验收。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共报批城市批次7个、乡镇批次2个、增减挂钩项目批次4个,土地总面积5229亩。切实做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成立了双盈工业园区项目土地报批工作小组,确保土地报批手续按时上报。采取班子成员对重点项目“一对一”服务,加强与重点项目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动态,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开展“零距离”服务活动,3月,组成用地服务调研组,深入中鹤粉业、恒瑞橡塑、黎阳产业集聚区等10余个重点项目,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帮助用地单位解决有关用地问题。同时,继续坚持实行“白加黑、5加2”工作机制,采取专人包干服务,全程跟踪服务等措施,做到特事特办、快事快办,以超常规的思维和工作精神,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
【矿产资源概况】浚县地处太行山与华北平原过渡地带,地形地貌特点是“6架山,3条河,大小32个坡,西有火龙岗,东有大沙窝”。平原面积占82%,丘陵面积占18%。总体地势为西南高,东北低。县城处于西部正断层和东部逆断层中间,东南部受长垣大断裂带影响;县城南有两座岛状丘陵,县城属冲积平原,浚县物阜源丰,阡陌生金。石灰岩、大理石、页岩、型砂、钙基膨润土等矿产资源储量大,品位高,开发前景广阔。卫河、淇河、共产主义渠流经县境,水资源丰富。
【采矿权出让】继续做好采矿权出让工作。全年出让采矿权3宗,换发采矿许可证3份,采矿持证率达100%。
【地质灾害防治】协助县政府制定了《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浚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浚政文〔2010〕29号)和《2010年浚县地灾防治方案》(浚政办〔2010〕48号)。进一步健全了群测群防和县、乡、村、企业四级防治网络体系,日常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巡查和排查,坚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和“月报告、零上报”制度,对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设立警示牌9块,刷写警示标语20余条,发放地质灾害宣传册、防灾明白卡、避灾明白卡200余份;同时,充分利用“5·12减灾防灾日”、世界地球日进行集中宣传,极大地提高广大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增强避险能力,全年该县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加强地质环境治理,争取白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项目资金1120余万元。
【非煤矿产资源整合】按要求成立了浚县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领导小组,制定了《浚县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将企业数量由原来的55家整合为29家,顺利通过了鹤壁市检查督导。
【执法监察】2010年,协助县政府与相关乡镇、有关责任单位和黎阳产业聚集区等14家单位签订了新型墙材企业监管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对新型墙材企业的监管责任。印发了《浚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用地监管的通知》,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对全县29家新型墙材企业用地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和治理整顿,组织开展了粘土砖生产反弹春季集中整治行动等,12月15日,顺利通过省治理砖瓦窑联席会议检查验收。
做好迎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200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卫星遥感监测影像的50个图斑,通过实地勘测、绘图、审核,并分类汇总,违法比例为45%,问责比例为46%。通过拆除复耕以及按要求增补未提取图斑等工作,违法比例下降到14.8%,问责比例为9.3%,11月份通过了省卫片执法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强化执法巡查工作,继续采取班子成员包乡镇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巡查预防制度,实行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执法巡查考核指标,实行三级预防机制等措施,强化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并继续加强与法院、公安及各乡镇政府的配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相结合的方法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2起,其中立案22起,结案22起,结案率达100%。
继续加大矿政巡查力度,对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给予坚决查处,共取缔违法采矿3家,调解矿界纠纷1起,查处无证采矿3起,结案3起,结案率100%,维护了全县矿产开发秩序的稳定。
❽ 土地确权宣传手册有法律效力吗
土地确权宣传手册属于一种政府工作推广的广告资料,作为宣传资料而言,它本身不存在法律约束效力,但是宣传资料上的文字确实对普通民众的决策会有引导或者影响作用。
对于土地确权工作而言,是政府的决策,是强制执行的,民众不能拒绝土地确权;宣传资料的作用主要在于广而告之,是大家都了解土地确权到底是怎么回事,从而更好的配合确权颁证工作的推行。如在此过程中产生纠纷则可以通过各级主管部门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进行反馈或者上诉。
❾ 不辱使命 不负重托 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2006年10月26日)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新疆国土资源系统以加快地方立法为基础,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以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为核心,以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为目的,从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利用方式根本性转变和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需要出发,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切实做到“五个狠抓”和坚持“三个结合”。
一、狠抓普法领导机构建设,为全面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组织保证
根据新疆国土资源工作实际,一是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工程,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了各级学法用法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狠抓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贯彻落实,对阶段性工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在为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四是为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确保普法教材、普法设备的及时到位。五是抓好“四五”普法工作的年终和规划期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制度保证
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管理,从严治政,关键是要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前提就是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了使制定的法规、规章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新疆实际,我们在起草制定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时,都要提前介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把好每一道关口。几年来,按照有法可依的要求,不断完善了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按照科学、民主、法制的要求,建立了依法决策制度;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要求,建立了现代行政程序和办文制度;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建立了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内部会审制度;按照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新机制;按照严格检查、狠抓落实的要求,建立了认真做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已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1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5件,制定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68件,基本建立起自治区地方性国土资源法规框架体系。
2005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结合新疆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性文件;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中,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矿权评估委托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16个规范性文件。这些管理办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评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对中介机构的管理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狠抓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争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带头人
通过多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领导干部掌握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就会使自己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相应提高,使日常领导和管理工作更加举重若轻,得心应手。因此,无论工作再忙、任务再重,我们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挤出时间看书学习,基本形成了结合工作学、遇到问题学、作出决策前学的工作习惯。目前,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能够熟悉掌握,并运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中。
为了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一是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汇报,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的干部培训内容,自治区党委专门下文,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实现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进各级党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为党校学员义务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宣讲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讲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规定,宣讲国土资源发展形势。通过努力,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加深了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提高,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制度,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纳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将学习任务、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标准。三是结合开展“完善体质、提高素质”活动,加大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使干部培训工作做到“计划落实、经费落实、师资落实”,并要求厅级领导干部,每年必须为参加培训的同志讲授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国土资源工作形势任务等。四是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每年除完成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公共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外,我们还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全系统干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并对考试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有效地提高了各族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狠抓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法制氛围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与集中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我们抓住“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借助大众传媒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围绕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广场和繁华街区设置固定宣传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等主流媒体开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专版;在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黄金时间段播出法制宣传的公益口号,印刷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送到县、乡、村各族群众手中;充分利用新疆国土资源杂志维、汉、哈三种文字,开展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的宣传教育。厅领导还亲自撰写宣传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无论再忙,每逢宣传日的时候,厅领导都兵分几路到宣传点为各族群众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我们还多次走进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广行风热线”节目,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国土资源“热点、难点”问题。在地(州、市)等基层出差时,厅领导都要亲自过问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宣传工作的情况。结合新疆实际,我们还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实用手册》、《国土资源管理实务》、《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等翻译、印制成少数民族文字版本2.8万余册,供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和培训使用。据统计,我厅每年在宣传经费上的投入都在200万元左右。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节约资源、人人保护资源、人人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出力的良好风尚。
五、狠抓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几年来,我们领导班子坚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服务于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自治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为出发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的模式和途径。一是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以强化管理、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园区),推进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为重点内容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在整顿阶段,全区共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486起,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2人,对7起典型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在全面清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取缔无证非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整顿乱采滥挖,规范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强化对各类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全区共清理勘查许可证1270个、采矿许可证1264个,全面完成了我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的目标和任务。
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阳光工程”建设相结合,全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抓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窗口办文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在厅办公楼一层设立了窗口办文大厅,实行了“窗口式”办文,文件办理与受理分开。二是抓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落实,将26项与群众利益相关、便于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政务事项输入电子触摸查询系统。三是抓了《政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充分利用《中国国土资源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公开披露建设用地批准信息和矿业权设立、变动、评估信息以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等信息。四是设立了政务公开电子滚动屏,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置了举报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五是抓了国土资源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编印了《自治区国土资源收费项目和标准》宣传册,放置在窗口办文大厅,供前来办事人员随时查阅,方便了各族群众。
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相结合,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监督,建立向人大汇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制度,积极参与人大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2003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对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04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2005年,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开展了“天山环保世纪行”的活动,受到自治区人大的好评。二是建立了行风评议制度。专门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评议员,长期对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进行全面的评议和监督。2004年,在自治区开展对8个部门进行行风评议中,我厅名列第一。三是自觉接受各族群众的监督。办理群众来信373件,接待群众来访394件、2334人(次),妥善处理了中央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工作组和自治区交办的40多起集体访、个体重复访案件。
八、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促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衡量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标准,与公民道德建设、与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综合考察、综合部署、综合评比,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职工五好家庭”活动等精神文明创建和思想道德建设活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蔚然成风,追求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成为时尚。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全部进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行列,厅机关连续5年保持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全国国土资源普法工作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6年第6期)
❿ 国土资源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自查总结报告
自贡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
2006-2010年,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在省国土资源厅、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实施省国土资源厅、自贡市《五五普法规划》和《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紧密围绕全市和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了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自贡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电发〔2010〕44号)的要求,我局经过认真自查,自查得分为{ }分。现将有关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确保“五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局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建立了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及时成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一把手”局党委书记、局长常玉华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县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人员变化的情况两次进行调整),将局办公室确定为“五五”普法工作专门办公室,选择优秀干部全面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相应成立了调解工作小组、矛盾纠纷排查小组、信息小组等组织,为“五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规划落实到位。“五五”普法启动之初,我局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就如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研。结合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明确了我局“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五五”时期普法工作。在此基础上,每年还根据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制定了年度工作规划,还做到普法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 “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得到具体落实,有效的促进了整体普法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三)制度建设到位。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根据“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制度。我局于2006年制定并印发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普法学习、检查、督促、考核、总结制度》,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五五”普法工作。在各个年份我局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四)夯实基础到位。一是及时征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和报刊,为大家“充电”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粮”。二是设立并公布“12336”咨询电话,对外提供国土资源法律咨询,并建立了网站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畅通与群众交流的渠道。三是购置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宣传车辆,为普法宣传提供物质保障。
(五)经费保障到位。我局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确保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了普法宣传资料征订、网站正常运营、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五五”普法期间,共投入经费近40万元,仅2009年6月25日举办“大地颂歌”第19个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晚会就投入经费10万元。
二、突出地方特色,狠抓普法宣传,注重“五个结合”
为加大国土资源普法宣传,使全社会理解、关注和监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我局在坚持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三大国土资源宣传平台,突出自贡市作为“龙之乡”、“灯之城”、“盐之都”的特点,扎实开展特色宣传,积极开展“送法工程”,积极推广普法先进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五个结合”:
(一)结合依法行政,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我局领导在坚持集中有计划地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物权法、拍卖法、公证法、公务员法等相关行政法规作为普法教育培训重点同时,做到了普法从领导开始。局党委书记、局长常玉华多次亲自上门为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政府市长、市政府主席、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秘书长等及时送去整套国土资源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同时,组织编印国土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小册子,深入农村和矿山企业,把法律送到企业主和农民手中。编制国土普法小人书和宣传手册送法进学校进课堂,普法工作从娃娃抓起。
(二)结合“阳光政务”和“行风热线”,开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人员收省厅举办的“阳光政务”,局领导亲自带队到市广播电台直播室,与全市听众进行交流。以此为契机,以听众咨询和反应的问题为载体,加强了国土资源法律的宣传,社会反响较好,宣传效果明显。
(三)结合全国土地日,普法宣传有声有色。我局把2006年至2009年中的第16、17、18、19个全国土地日作为普法宣传时段的重中之重,围绕宣传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田间地头、大街小巷,做到了 “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版,村村有标语,乡乡有展版”,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009年6月25日第19个全国土地日之际,我局投资近10万元,在春华广场独立举办了“大地颂歌”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晚会,数千群众观看晚会,并参与有奖知识问答,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把普法宣传融入到节目当中。
(四)结合乡(镇)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开展集中宣传。我局根据省厅的部署,制定了专门的培训计划,并将普法宣传作为课程内容之一。共举办培训班4期,向镇村干部发放《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共计2000余本,参培2000余人,极大地提高了镇村干部的法制意识。
(五)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三下乡”活动。组织编写以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小品、川剧等送戏下乡,以自编自演的形式在乡镇进行宣传演出;面向社会、深入基层,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征文、摄影、书画比赛,设立国土法规宣传月、建“宣传长廊”,将宣讲阵地开进了“新农村”,在新农村建设醒目位置设立高质量的宣传牌,组织干群观看国土执法纪实片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了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
三、强化学习教育,着重培训提高,做到“双化”
(一)学习教育制度化。我局在普法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坚持与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学习制度化,充分利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职工大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物权法》等必学教材。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特别是领导领导干部积极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国土资源政策及其配套文件,同时,积极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开展的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都达到了100%。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还举办了《行政诉讼法》、《物权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并邀请市委党校和市有关单位的同志进行具体辅导和讲解。
(二)培训提高经常化。一是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部、省和市级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并做到领导带头。特别注重新进公务员、初任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把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一个任职或上岗的一个前置条件。自2006年以来,送培达{ }人次。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培训工作。2006年以来,重点加强了对《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公务员法》、《廉政准则》、《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征地拆迁、建设用地征收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的培训,共举办培训班{ }期,参培{ }人次。通过普法培训,既增强了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又扩大了普法宣传员队伍,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能随时随地在工作中、在协调纠纷中得到广泛持久地宣传教育。
四、严格规范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做到“六个实现”
(一)依法制定范性文件,实现制度管事。强化了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规范文件制定取得丰硕成果。“五五”普法期间,制定并以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的名义出台了《自贡市建设征收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办法》(自贡市人民政府第65号令)、《自贡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共{ }个。
(二)实行窗口办文制度,实现政务公开。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国土资源服务窗口,把素质高、业务强的骨干选派到窗口工作。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务实便民的原则,健全了《首问责任制》、《业务工作办事流程》、《为民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对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开行政事项的具体内容、办事程序,及时将行政收费、罚款标准和依据、收缴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内部会审制度,实现民主决策。建立和加强对局领导班子的制约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实行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公开。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委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对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全局重大事项都建立了内部会审制度,在组织人事、职称评聘、工资调整、重大业务事项、重大业务开支、重要的基建项目、设备购置及用地审批、规划审批、土地登记发证、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大额经费使用等一律进行会审,实行集体决策,不搞“一言堂”。同时,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情况和机关管理中的敏感问题,及时向全系统干部通报或公布。
(四)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依法决策。聘请我市知名律师担任常期法律顾问,遇到重大事项,特别是程序性很强的具体事项,都及时召开了联席会议,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在发挥集体智慧实行民主决定的基础上,坚持实体和程序“两手抓”,促进具体事项运作的实体和程序“双合规”。
(五)开展作风行风建设,实现优质服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作风和行风建设,坚持作风行风建设长抓不懈,建立健全加强作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局领导到中层领导都能带领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注重程序性法规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服务意识。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2009年4月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启动了为期6个月的“强服务提效率树形象”活动,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现依法行政。制定、完善了《自贡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执法责任检查考评制度》等相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做到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将执法工作量化到岗、责任到人的标准,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积极完善了社会监督机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视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贯彻情况,主动接受的监督,在近几年的民主评议行风中都得到了好评。
五、“五五”普法成效显著,体现出“五个明显”
(一)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依法用地、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水平明显提高,形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社会公众大力支持我局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良好局面。
(二)行政执法明显规范。“五五”普法期间,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注重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注重搞好内部执法监察,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2006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 }件,查处率100%。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根据国土资源信访问题的特点制定完善了《信访案件查办制度》、《群众来访接待制度》、《人民来信办理制度》、《信访工作人员守则》、《信访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处置,对批转到各相关镇、各相关股室处理的信访问题,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将办结情况限期向分管领导作汇报,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2006年以来,共接待法律咨询达{ }人次,群众来访{ }起、来信{ }件,办结率100%,比“四五”普法减少{ %}。
(四)资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五五”普法期间,我局按省市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土地和矿产市场秩序进行了整治和规范。一是查找自身问题,认真加以分析和整改;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层层抓落实;三是依法处理,严格规范土地矿产市场;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整治,使土地矿产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产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
(五)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为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并按照省市的要求,开展了废、改、立工作,审批事项和程序明显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建设。制定了《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对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了明确。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国土资源办事窗口,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对所有业务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套资料内部流通的一条龙服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
“五五”普法期间,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五”普法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二是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三是在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下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国土资源听证制度》、《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用法律法规武装广大干部职工的头脑。
二是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严格土地征用程序,严格保护有限的矿产资源。
三是进一步抓好土地矿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依法查处,加大对非法占地、非法交易、擅自圈地、无证开采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四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正把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全面推向一个新台阶,为积极。
五是及时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积极谋划“六五”普法规划。对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全面总结五年普法的经验、教训,把这次检查验收作为推进工作、务实创新的契机,理清工作思路,超前思考“六五”普法规划,为“六五”普法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自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