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搞好农村用电检查,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指导客户(),维护农村供电秩序。
做好农村安全用电的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做好漏电保护器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㈡ 如何抓好农村基层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
农村基层供电所是县级供电企业的一线生产单位,其人员分布于全县各乡镇,占公司职工总数的70%以上。我们常说:“麻雀虽小,五脏齐全”,作为农村基层供电所来讲,就象“麻雀”一样,尽管体态小,但职能齐全,责任重大,在“新农村,新电力”建设中承担了相当重的生产任务,是公司发展壮大的脊梁。然而,基层供电所其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对企业的全面发展起决定性作用。就目前情况来看,由于存在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和管理工作的欠位,往往凭经验工作的现象比较严重,因而导致出了这样或那样的安全生产事故。那么,如何抓好农村基层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值得县级供电企业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全面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从制度和组织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基层供电所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首先表现在思想认识上。员工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的前提保证。因此,基层供电所必须引导员工深刻认识确保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做到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对安全生产工作都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麻痹大意。要引导员工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的思想,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加大对各项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的执行力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三到位。 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要从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抓起,注重“两票三制”工作的管理。“两票三制”是电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几项工作内容中的最基本的工作制度,是电力企业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任何人为的责任事故,均可在其“两票三制”的执行上找到原因。所以,加强对“两票三制”的管理与监督,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供电所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的执行力度。抓好“两票三制”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的工作细则;二是要加强全员、特别是对应管理岗位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做到定期并严格理论考试;三是要加大绩效考核工作力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实施奖罚,从而激励员工自觉做好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例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档案、台帐和记录,依照电力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二、强化员工业务训练、杜绝工作中的习惯性违章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养成良好的习惯非常重要。然而,施工现场的习惯性违章现象是供电所安全生产中的一种通病,某些员工做事凭经验,时间一长便成习惯,不良的习惯就导致违章,最后出现事故。比如,员工外线登杆作业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设备检修不认真执行“两票”制度;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流于形式。例如,设备或线路检修,为了省事,不验电、不挂接地线、不设安全遮拦等等。这些在实际工作中,养成的违章违纪恶习和不良的工作方式将严重威胁着电网安全生产,酿成事故。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风险可以防范、失误应该避免、事故能够控制”的理念,时时、处处牢记电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时刻警钟长鸣。一要培训到人,培训到现场,改变凭经验做事的坏习惯;二要加强监管力度,对习惯性违章要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不讲人情、不讲面子,严格管理,加重处罚。三要端正员工思想态度、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对照《安规》,做到时时刻刻查漏洞、找差距。四要以“百问百查”活动为契机,通过对员工问、查的形式,不断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从而,积极有效地促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改善,切实提高基层供电所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三、 围绕大局工作目标 把好安全生产管理细节关 安全生产是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基层供电所只有将各项具体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才能确保整个企业电网的运行安全。因此,要抓好农村基层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把好安全生产管理细节关。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到实现安全目标的过程中去,确保安全;要和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工作;要加强安全措施和加强对现场监督的管理,确保班组作业安全,就是要狠抓班组机构建设,强化组织领导,要狠抓制度的执行,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狠抓工作检查与考核,从而把准安全脉搏、严把安全关口;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业务培训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对员工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的强化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意识,从而杜绝高空坠落,人身触电,倒杆砸伤等事故的发生。要结合农村电网台区分散、点多、面广,供电半径长、负荷小和设备整改难以到位的特殊情况,采取灵活机动的形式落实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农村基层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环节。抓好农村基层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定要以人为本,以设备为载体,以管理为手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强化安全工作计划,细化安全责任,确保规范管理,做到先防、早防、提前防,防范于未然。
㈢ 如何加强农村电网安全管理
1 农村电网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阻碍
1.1 电线老化问题严重
农村电网由于使用年限较长,电线存在老化现象。加上农村人口在用电安全方面接受到的教育并不多,家用电线线路更换频率较低,有些村民使用年限甚至达到了十年以上。电线在使用过程中虽然有胶皮保护,但难免会受到摩擦影响。且在风力作用下,电线可能出现裸露情况,当内部金属线露出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无论是人畜碰触还是雨水接触都可能出现用电危险。再者,电线保护层同样会老化,一些电线在架设时长度未设定规范,多出部分通常是卷成电线圈挂在电线杆上,多条电线同时悬挂出现类似“蜘蛛网”情况在农村地区屡见不鲜。且这种情况还可能造成电线拖地现象,易引起儿童、牲畜触电。因此电网管理者应注意对村民的宣传,提升电线更换频率并及时对拖地、裸露的电线展开维修,确保使用安全性。
1.2 线路架设随意性较强
农村地区由于规范性较城市地区而言偏弱,在规划方面没有太多硬性规定,因此在线路架设上可能并没有制定出完善电线行走线路就开始铺设电线,造成布局混乱。不清晰的电线布局不仅在实际架设操作上较繁琐,在日后更换、修理上也存在困难。
另外,由于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一些电线行走路线中还会包含树枝、墙洞等,严重影响电网安全性。农村地区儿童喜欢爬树,架设在树枝上的电线是一项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在树皮摩擦下金属线路露出,在下雨天极易出现危险。墙洞中穿过的电线问题主要在于缺乏保护上,调查发现,农村地区电线穿过墙洞情况并不少见,且墙洞周围大多缺乏保护设施,在没有加设其它隔离绝缘物时易出现触电、漏电情况。
1.3 用电安全意识不强
用电安全意识应由村委会或乡政府统一进行宣传教育,确保村民在日常接触到电线时存在基本自我保护技能。但就目前村民用电意识而言,尚存在较严重问题。例如村民在抽水时,直接用手拖行电线,将电线由一片田拖行至另一片田。另外,村民还可能为了方便只在田间树立一个树桩用来安装电闸刀,但电闸刀的安装并非只处于短时间,在夜间可能造成行走人员绊倒或触电。
2 对农村电网的管理与检查要点
2.1 电网管理安全控制要点
2.1.1 对保护设备的管理
电网管理保护设备是在出现安全问题后应急方案有效实施的保障,保护设备需根据单元差异性使用明显区分,保障显示区域中能够完全有效将编号、标识牌等信息显示出来。需注意的是,信号刀闸、端子排需有两个编号,继电器除了要有双编号之外还应将出口标明。这种详细标注方式目的在于标识牌在运行过程中仍能够展开检查,不需要断电处理。
2.1.2 对压板设备的管理
编制压板图或压板投切表,保障每个值班班次都对压板做好核对工作以及投切记录。记录工作由站长实施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对于工作不合格、偷懒情况需严厉提出批评并从物质层面予以惩罚,减少核对不合格情况出现几率。投切压板不仅需要记录,还应在操作票上写明。在操作中若出现由于异常情况或保护校验造成必须退出之后再次投入情况,应注意测量压板两端电压值,以免投入时误动压板。
2.1.3 对分支保险的保护
对储能元件以及直系电流应定期查看,了解其工作状况是否存在异常之处,对于出现异常的元件或电流应做好维护,确保不会产生漏电。对所有保险都应以双编号形式出现,并核对好定值表以及编号,查验保险之后直流电压运转状态。
2.2 电网检查安全控制要点
2.2.1 跳闸检查
在电路出现跳闸情况时,应注意对村民相关知识的宣传,如何搬动闸开关以及查看跳闸原因是宣教重点。通常而言,在出现跳闸时村民一般都会检查断路器,并尝试自行解决,实际上,除了查看断路器之外,还应检查出口继电器接点、信号继电器以及保险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查看保护动作出示信号。在必要情况下,应查看辅助接点是否被切断。
2.2.2 停电检查
在停电状态下,对电网的检查除了查看断路器管理项目之外,还应检查位置灯,保障其处于绿色状态。正常停电下信号的瞬时动作会出现延时情况。
2.2.3 送电检查
送电检查工作是在停电或跳闸后为村民送电时实施的检查项目,需查看电流表、断路器、位置灯等。具体而言,电流表应能够检测到电流,指针有指示;断路器需处于闭合状态;位置灯由绿色变为红色。同时,正常送电信号会延时复位。
3 农村电网管理优化策略
3.1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安全意识
对农村地区的电网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原则,保障用电安全性。在用电方面的安全宣传需要紧紧抓住农村地区特点(包含地形特点、房屋特点、人口特点等),以“村民”与“设备”这两个因素为着重点强化宣传。
宣传方式方面,可利用农村地区房屋特点,在围墙上张贴宣传标语,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也可开展文娱活动,将用电安全知识融入其中。宣传教育目的在于让村民了解用电常识,避免生活中出现由于自身行为不当造成触电情况。例如在发现他人触电时不能直接用手拉扯,而是应该使用木棍方式;或减少电线随意穿行现象等。同时加强电力法规宣传,帮助村民安全用电。
3.2 加强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电网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农村用电状况,严格按照缺陷管理制度执行检查,将隐患逐一消除。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上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严禁出现遇到问题消极对待情况,应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例如在看到电线由于过长出现拖地情况,需立即安排人员解决,避免电线与地面发生过度摩擦造成保护层开裂引发漏电危险。
3.3 明确职责范围,联合村民管理
电力设施应加强保护,以属地化管理为原则,设置明确负责人与责任承担者,杜绝出了事故相互推卸责任现象。在这种工作模式下,电网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将更高,在高度护线热情下完成本职工作。另外,管理者可与村民签订电网设施保护合同,让村民明确自己对电网的保护职责,减少恶意破坏电网设施现象。电网管理本就是两个主体共同完成事项,只有在双方面协调状态下才能够保障电网管理有效性,从而减少危险因素,提升农村用电安全。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电网管理首先应将村民潜意识中对电网的不重视、管理的不规范等思想漏洞与行为缺陷消除,通过宣传、检查、管理等方面的联合部署加强对电网管理力度,让村民了解到电网管理重要性以及必要性,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管理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将用电危险降至最低。总之,电网管理应从管理者与村民两方面展开,在检查与管理要点的严格掌控下通过各方面优化达到安全运行效果,让农村用电安全性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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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乡(镇)供电所农电安全管理水平
摘要:本文对目前农村乡镇供电所的“三农”(农村电网、农村电工、农村居民用电)安全管理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采取措施。
关键词: “三农”安全 管理措施
从党的十六大到十六届三中全会,从去年中央的一号文件到“两会”,“三农”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前所未有的重视。电力部门从“三为”服务到“电力扶贫共富”工程,再到“两改一同价”也始终把“三农”服务放在突出位置。农电体制改革后,打破了原有的县级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农电安全管理范围扩大,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和风险加大,抓好农电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健全和完善农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刻不容缓。这里提出的“三农”安全是:农村电网安全、农村电工安全、农村居民用电安全,前者是“大三农”,后者是“小三农”,作为农村乡(镇)供电所只有切实搞好“小三农”的各项安全管理,才能更好地为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如何加强“小三农”安全管理,提升乡(镇)供电所安全管理水平,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 农村电网安全
乡(镇)供电所管理范围内的农村电网应为:10kV线路、配电变压器、380/220V线路、低压配电装置等的供电设施。农村电网应从规划设计、施工架设、运行、维护、检修等方面着手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稳步推行现场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作业。
1.对农村电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以及检修、变更、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2.农村电网在规划设计中一定要按照《安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相关规程为原则,搜集有关设计资料,写出初步设计说明书、投资概算、动工图纸、负荷预测、施工方案等。
3.农村电网在施工中,一定要按照《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409-91)、《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认真组织,精心施工,严格执行“二票三制”,强化安全管理,完善施工监理,通过制定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规范施工现场人员行为,加大违章考核力度,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4.农村电网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对所施工的设施要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特别是电力线路的线间距离、交跨距离、对地距离要符合规定。
5.在从事农村电网运行、维护、检修的工作中,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和高空跌落事故,实行“五步作业法”,能够推动全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新局面,提高农电安全管理水平。
6.加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乡(镇)政府的支持,建立健全乡、村、户三级电力设施保护组织,达到保护电力设施的目的。
管理好农村电网,是农村供电所现场安全工作的重头戏,网上设备的运行缺陷,严重威协着农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它是安全生产活动中最大的拦路虎,为止,要打掉这只拦路虎,首先必须舍得投入资金,做好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并及时消除设备的运行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其次严把新建设施的质量关,建立严格的交接验收制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农村电网建设的初期。
二、 农村电工安全
在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体系中,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人(农村电工)是第一要素,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由于农村用电量占县(市)级用电量的比重逐年增大,且农村电网线长面广,点多量大,农村电工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肩负着农村高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和农村用电安全检查等任务,他们的安全知识与技能关系着农电工作的发展,责任十分重大。因此,做好各个乡(镇)供电所的安全用电工作,就需要依靠全体农电人员严格的管理和尽责的工作,就必须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1.乡(镇)供电所所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首先要发挥供电所所长在农村供用电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所长的安全意识是农村供用电安全的首要因素,落实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抓好农村用电安全的关键所在,发挥所长基层领导作用是农村用电安全的重要保证。所长是一个供电所的核心,其能力的大小、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供电所的管理水平。要求所长在开展工作中,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确保不违章指挥,精心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2.农村电工直接在供电所所长的领导之下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他们处在农村用电管理工作的第一线,是整个农电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目前,农村电工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差、管理水平低的问题,虽然这几年来我们公司也经过多次培训、考核、择优录取,但是这不过是在“矮子里选将军”,大部分农村电工综合素质距规范化管理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从而限制了整体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水平的提高。
3.目前,乡(镇)供电所管理的首要工作应放在农村电工的培训上,包括业务理论、生产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地进行严格的教育培训,经常组织农村电工进行技术比武活动,如我公司2003年11月份在白米供电所组织的全市农村电工技能操作竟赛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技术能手,激发了广大农村电工好学上进的精神。但是,从这次比赛的最后成绩来看,在理论考试中取得第一名的,技能操作并没有取得第一名,在技能操作中取得第一名的,理论考试也没有取得第一名。还有一个问题:这次比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前五名里,却没有一个生产班长、或营业班长。所以,乡(镇)供电所的培训工作首先要从所长、生产班长、营业班长开始,让他们做好一个领头羊,才能更好地打开一个农电管理的新局面。
4.建立健全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依照《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及市供电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结合乡(镇)供电所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个人,做到“三不伤害”。一旦发现有违章作业或不安全行为从严考核,对已经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处理,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坚决不允许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农村居民用电安全
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每年农村触电死亡的人数高达1万人左右,发生在6kV以上高压系统(含雷击电压触电)中的约占事故总数的18%,而发生在380/220V低压电网的约为82%。农村居民由于文化素质结构的差异,安全用电的意识比较薄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私拉乱接的现象比较严重,供电企业要广泛深入开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活动,如采用宣传车在全市或全镇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在电视台播放电力安全警示片,在交通要道口设置安全用电标语灯箱广告,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讲解等,不拘形式地宣传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达到提高全民安全用电的意识,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1.加强农村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管理 防止发生农村居民间接触电事故
经过农网改造后的低压电网380/220V,由于产权的变更,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也随产权延伸到农村居民用户的电能表,使得安全供电的法律责任更直接、更具体,因此在农村低压电网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作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重要后备保护就显得更加必要,同时也必须告之农村居民用户:安装在农村配电台区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不是任何形式的触电都能保护的,用户必须安装家用剩余电流断路器,防止家庭中可能发生的直接接触触电造成伤亡事故,用电户应具有自我保护意识。从而形成农村低压电网的剩余电流保护二级、三级系统,使各级之间相互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2.提供优质服务 增强农村居民安全用电意识
农民在抗旱、排涝、浇灌、四夏农忙季节,发生用电故障或遇到困难时,供电所抢修小分队要迅速赶到现场,解决用电上的实际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大量家用电器进入寻常百姓家,由于多数农民对这些电器的使用和维护知识知之甚少,农村电工要能提供家用电器的选用、使用、维修方面的知识。对电能计量装置出线侧(产权分界点),农村居民用户室内的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维修,要做到耐心解释:以产权分界点为限,产权属于谁,谁就是该产权的安全责任人。针对前期我市发生的几起农村触电死亡案例,迁扯了供电部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违章建筑,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或拆除,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负。
四、 结束语
农村供电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和“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方针,严格履行供电服务各项承诺。相信通过对农村电网的安全管理、农村电工的安全管理、农村居民用电的安全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定能为农村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用电的环境。
㈤ 急需一篇用电常识实践报告啊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用电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重要,目的在于给大家提供一种自主的、开放的、研究性学习的机会,使大家了解生活,了解社会,受到科学态度、科学观念的熏陶,培养他们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养成良好的个性,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活动过程一般包括:选择课题、制订方案、实施、总结、交流五个阶段。一、活动主题的确定从历年农村发生的触电死亡事故来看,不懂用电知识,发生的触电死亡事故占二分之一。因此当前农村安全用电的宣传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认为安全用电应从学生抓起,因为各家各户都有学生,可以依靠学生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因此我们设计了“安全用电与家庭电路”的综合实践活动。二、活动目标通过调查收集资料和讨论,让学生列举家庭用电与农业用电的事实:列举常见的触电现象,并加以归纳分类;寻找农村用电中的安全隐患;总结归纳出当前农村安全用电的注意事项。教育学生要珍惜生命,培养学生自觉的安全用电的意识和行为习惯。通过小组活动,培养学生合作、交流的能力,分享学习成果的态度。鼓励学生利用多种手段、多种途径来获取知识和信息,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鼓励学生大胆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新方法、新思路,激发他们探究与创新的欲望。三、活动准备──制订方案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之初,一般由教师设计撰写活动方案,但随着活动的展开,就要指导学生撰写方案、计划。“安全用电与家庭电路”的综合实践活动方案如下:1.统计自己家及邻居家所用的电器种类2.调查家庭配电线路结构3.以小组为单位统计本村农业上所用的电器的种类4.以小组为单位调查农村安全用电隐患5.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深入工厂调查各类开关6.通过多种途径学习安全用电知识7.通过实验探究为何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8.学生之间交流,成果共享9.各组写出调查报告10.全班集中,各组交流11.总结出农村安全用电注意事项,给当地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活动实施活动形式为小组活动与班级活动相结合。按照计划开展活动,主要活动过程如下。1.调查收集资料阶段利用一周的时间,统计自己家及邻居家所用的电器种类,调查家庭配电线路结构;利用一周的时间,以小组为单位统计本村农业上所用的电器的种类;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以小组为单位调查农村安全用电隐患;利用两节课的时间,学生之间交流,成果共享。如果该课题放在综合实践活动之初,在活动内容方面,可以范围窄一些,问题更具体一些,例如限制在如下三方面。(1)调查家庭配电线路结构是单回路,还是多回路。旧的配电线路,负载功率小,所有插座和灯具均接在同一回路中,称为单回路配电线路,在建筑工程图中常用图1表示。这种简单的配电线路常明敷在墙面上。目前各种家用电器大量涌入家庭,负载功率大增,单回路小负载功率配电线路已不合实用。现已采用较大负载功率的多回路配电线路,如图2所示。图2中有两个分支回路,一个分支回路供照明用电,由一个断路器单独控制;另一个分支回路供插座用电。接插座的用电设备发生故障,不会影响照明用电。还有的空调机和洗手间插座分别单独成一回路,形成多回路(四回路或更多)配电线路,所有户内配电线路已不再采用明敷,而采用钢管或塑料管在墙、地、天花板内暗敷。可以让学生调查了解自己家里以及邻居、亲友家里的电路属于哪一种。(2)调查家庭配电线路中的电能表、控制电器和保护电器。现在家庭电路中用的电能表大体上有三种型式:a.传统的感应式电能表,b.预付费电能表,c.电子式电能表。控制电器和保护电器有老式的闸刀开关和熔断器(俗称保险盒),还有新式的小型断路器(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对以上两项调查还可以做些分析,分析新旧的比例,以及城乡的差异。(3)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深人工厂调查生产的各类开关保定市是有名的生产开关的城市,大小开关厂有许许多多,有生产大型开关的,也有生产小型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的。从调查中可以了解各种开关的结构和原理,从而了解物理知识在其中的应用。2.通过多种途径学习安全用电知识阶段通过教师讲解、查阅图书资料、上网查询、请教专家、请教电工师傅等途径学习安全用电知识。初步了解:家庭电路的组成,其中包括电能表,控制电器和保护电器,保护措施,如闸刀开关和断路器(空气开关)、熔断器(保险盒)、漏电保护器;保护接地措施的应用及其作用。(参考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王绍符编著《安全用电与家庭电路》一书)3.探究阶段通过实验,探究为何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我们可以通过万用表、装有水的茶杯来进行实验探究,首先将万用表拨到R×10k挡,测你手指的电阻(两表笔相距3cm);然后将手指沾水浸湿,稍微擦拭以后,再测手指电阻;最后用万用表测茶杯中水的电阻。边实验边把数据记录在事先设计好的表格中。实验完毕,对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论。五、总结交流1.各组写出实验报告和调查报告2.全班集中,各组交流3.总结出农村安全用电注意事项,给当地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4.把农村安全用电注意事项印成宣传材料发放给当地农民,并且为村里出一期宣传“安全用电”的板报六、收获与体会这次活动,较好地达成了预期的目标,同学们的收获很大,主要表现在:首先,学生们在活动中通过主动的探索,系统地了解了“家庭电路与农村安全用电”的知识,还培养了学生探索科学知识的兴趣。其次,通过活动,同学们亲历了查阅文献,上网查询和实地调查,以及数据整理和统计等工作,培养了学生们开展科学研究和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提高了学生们从事科技实践活动的兴趣。最后,通过这次活动让同学们更深刻地了解了“农村安全用电”问题的重要性。活动总结时让同学们谈谈体会,同学们纷纷说:一定要把安全用电问题放在首位,不仅自己注意,而且要做好宣传工作,为提高全民的安全用电意识做出自己的贡献。七、活动反思把综合实践活动规定为基础教育的必修课,这是一个“新事物”。如何认识、对待和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直接关系到新课程的实施质量。我们一定要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学科课程区别开来。综合实践活动并不着眼于使学生获取系统知识,不是追求严密的知识体系,它立足于学生的自身生活和社会实践,让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从事有益的活动,研究和解决问题。在上述活动中,教师始终以一个平等的参与者、交流者的身份加以引导。从而促进大家提高安全用电的目的。
㈥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 DL 493-92
1 总则
1.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 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使电力更有效地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管理农村安全用电的各级电力部门和用户(含区、乡、镇及以下企 事业单位和生产、生活用电户,以下简称为用户)。
1.3 从事农电管理的工作人员、用户均应熟悉并必须执行本规程。
1.4 任何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均有权制止;对 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和规定,工作人员和用户应拒绝执行或向上级电力部门报告。
1.5 对贯彻执行本规程有显著成绩者,应受到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造成事故 的责任者,应分别情况予以处理,构成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触犯刑 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安全用电管理组织和职责
2.1 凡用电的乡(区、镇,下同),均应建立乡电力管理站(简称乡电管站)。乡电管站 是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在业务上接受县电力部门的归口管理。
2.2 乡电管站要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制。
2.3 乡电管站在安全用电方面的管理职责:
2.3.1 负责乡村电工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培训及县电力部门委托的考核工作。
2.3.2 负责辖区内用电设施的安装、验收、维护和安全运行等管理工作。
2.3.3 负责组织辖区内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2.3.4 负责辖区内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3.5 制定年、季、月的反事故措施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2.3.6 认真执行《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 保护电力设施。
2.3.7 认真执行部颁《农电安全报表的规定》,按时上报事故报告和报表。
2.3.8 认真执行国家及电力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和预防事故的各项措施,努力 完成县电力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2.3.9 按上级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基础资料与工作制度。
2.3.10 定期向县电力部门和乡政府请示报告安全工作。
3 乡村电工和安全工作职责
3.1 凡用电的乡、村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以下称乡村电工)。乡 村电工在乡电管站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农村安全用电工作。
3.2 乡村电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3.2.1 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事业心强,服从领导,不谋私利,群众拥 护。
3.2.2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中青年。
3.2.3 熟悉有关电力安全、技术法规,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熟练掌握《人身触电紧 急救护法》。
3.2.4 必须经县级电力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电工证》,方能从事电气工作。
3.3 乡村电工是乡村安全用电管理的基层责任者,负责辖区内的设备运行维护和安 全用电工作。
3.4 乡村电工必须遵守《农村电工服务守则》,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专业 技术,接受培训和年度考核。工作成绩突出者,电力部门和乡(镇)政府予以奖励, 对严重违章违纪者给予批评教育、处分直至辞退。
4 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4.1 用电设施,系指产权属用户的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室(箱)、低压线路、接户 线、套户线、进户线、室内配线和动力设备、用电器具及其相应的保护、控制等电 气装置。
4.2 新建(新增)或改建用电设施,必须按能源部颁《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等有 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接电。
4.3 乡电管站应建立低压电网平面布置图、用电设备登记簿、巡视记录、检修记录、 设备缺陷记录、事故记录和安全活动记录,配电室(箱)应有一次接线图、二次保护 控制图和设备档案。具体要求与格式,可由县电力部门统一印制。
4.4 用电设施必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
4.4.1 用电设施的定期巡视检查工作:
4.4.1.1 配电变压器,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检查变压器台(架)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变压器有无渗漏油;油位、声音是否正 常;一、二次接线端子及熔断器和熔体有无异常情况;绝缘瓷件与接地装置有无松 脱、破损、丢失等。
4.4.1.2 配电室(箱),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检查屋顶是否漏雨,门、窗是否完整,有无损坏;检查开关、仪表及保护等电 气装置的运行状况;配线及各部接线端子有无过热、松动等现象。
4.4.1.3 各级漏电保护器每月至少巡视检查、试跳一次。按照《农村低压电力技术 规程》的规定做好运行维护和检查试验记录。
4.4.1.4 低压电力线路每月巡视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a.架空电力线路下面有无盖房和堆放谷物、柴草等易燃物;
b.架空线、电力电缆、地埋线路附近有无打井、修渠、整地、挖坑取土、开山 放炮、雨水冲刷等威胁安全运行的情况,地埋线路标志有无损坏或遗失;
c.架空电力线路的弧垂与地面及相邻建筑物(或树木)的垂直距离和水平距离是 否合格;
d.架空电力线路与通信线和广播线交叉跨越的距离是否合格;
e.导线是否有损伤、断股,导线或杆上有无悬挂物;
f.过引线或引下线与电杆、横担、拉线的距离是否合格;
g.导线、过引线、引下线的接头是否良好;
h.绝缘子、瓷横担是否有脏污、裂纹、破损,绝缘子铁脚和瓷横担穿钉有无歪 斜和松动,绑线有无松脱;
i.铁附件有无锈蚀、螺栓脱落松动,横担是否严重腐蚀(朽)或歪斜;
j.电杆埋深是否符合规定,杆身有无倾斜、基础下沉,水泥杆有无严重裂纹、 露筋,木杆有无腐朽现象;
k.拉线有无松弛、断股、锈蚀、底把上拔、受力不均、拉线绝缘子损伤等现象。
4.4.1.5 接户线、套户线、进户线、室内配线每季至少巡视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a.用户有无私拉乱接现象,计费电表有无异常或损坏,接线端子有无松脱现 象;
b.接户线、套户线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c.绝缘导线有无过载现象,绝缘层有无破损,接头是否合格,绝缘包扎是否良 好,导线固定是否牢固;
d.进户线开关、熔断器是否完整,熔体是否合格;
e.接户线、套户线、进户线与广播线或金属晾衣线在晃动最大时的安全距离是 否符合规定;
f.照明装置是否完整,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g.家用电器具安装及使用是否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完善,电源线及插座、开关 是否安全可靠。
4.4.1.6 电动机及附属设备运行时,要每天巡视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a.导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有无过热现象,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接地或接 零是否牢固可靠,地脚螺栓是否松动;
b.开关触头及各部接点接触是否良好,熔体是否齐全合格;
c.起动器的机构、接点是否良好,油位油质是否合格;
d.转子转动是否灵活,轴承润滑油是否适中,有无摩擦的杂音;
e.运行中的电动机最大允许温升是否超过铭牌规定;
f.运行中的电动机有无振动和杂音;
g.运行中的电动机有无过负荷,三相不平衡度是否超过规程规定;
h.电动机拖动的转动部件对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是否完善;
j.停止运行的电动机及附属设备要妥善保管。
4.4.2 用电设施的不定期巡视检查工作:
4.4.2.1 在农业生产用电高峰季节和重要节日,应增加巡视检查次数和夜巡次数。
4.4.2.2 遇大风、雨、雪、雾、冰雹、洪水等恶劣天气,必须进行特殊巡视。对危 及安全的线路和设备应采取暂停供电的应急措施。
4.4.2.3 在事故停电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必须立即进行巡视检查,排除故障后方 可恢复送电。
4.4.2.4 在人身触电事故频发的季节、夏秋大忙季节和冬春两季,要有组织地开展 安全大检查工作。
事故频发季节和夏秋大忙季节,一般为5、6、7、8、9月,应以开展群众 性的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教育为主,并开展百日安全活动。
春季以排灌用电线路、设备检查和设备缺陷处理为主。
冬季以防寒、防冻和设备大修改造以及设备检查评级为主。
4.4.2.5 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生产情况、安全情况确定进行安全大检查 的时间。
4.5 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做好记录。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 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暂停使用,并向用户下达书面停电通知,未经修复 严禁私自送电。一般缺陷列入检修计划,限定时间修复。
4.6 漏电保护器的运行管理:
4.6.1 用户应按《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4.6.2 漏电保护器应建立运行记录和测试记录。运行记录的主要内容应有:投运日 期、投运时的验收测试记录及负责人、运行天数、正确动作次数、拒动次数、动作 和拒动的原因分析等。测试记录的主要内容应有:动作电流、动作时间和线路漏泄 电流值等。具体格式由县电力部门统一印制。
4.6.3 县电力部门每年应统计上报漏电总保护器的安装率、运行率、正确动作次数、 拒动次数、误动作次数,以及安装、运行情况分析。
4.6.4 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立即查找动作原因,如无异常情况,可以试送电一次, 试送电后再次跳闸,必须找出故障点并处理后才能送电。
4.6.5 在漏电保护器保护范围内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应检查保护器的动作情 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并向上级电力主管部门报告,上一级电力主管 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派人检查,确因保护器质量问题,应重新更换保护器后再送电。
4.6.6 发现漏电保护器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好或更换保护器后再送电。凡有故 意使保护器拒动或误动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仍不改者,根据情节给予处 罚或停止供电。
4.6.7 县电力部门应建立漏电保护器检修点,乡电管站应备有常用的测试仪器和一 定数量的备用漏电保护器。
4.6.8 漏电保护器的定期检查和测试:
4.6.8.1 总保护每年至少测试一次,每季度至少检查试跳一次;
4.6.8.2 末级家用(或单机)保护,每月至少试跳一次。
检查测试要按4.6.2条规定内容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具体检查测试的时间, 由县电力部门确定。
4.6.9 漏电保护器的不定期检查和测试:
4.6.9.1 县、乡两级应在用电高峰或雷雨季节前结合安全大检查和百日安全活动, 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抽查测试。
4.6.9.2 对末级单相保护器应视产品质量、型号、运行情况进行抽样测试。
4.6.9.3 停用的漏电保护器启用前,应按《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规定,试验 合格后才能再投入运行。
4.7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保护电力设施。 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当地电力、公安部门报告。
5 用电设施的检修与试验
5.1 农村低压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按《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和有关规程的要 求进行定期检修和试验。每年编制设备检修、试验及设备升级改造的年度计划。提 高设备的健康水平,消灭三类设备,实现配电台区标准化。
5.2 配电室(箱)的主要检修内容:
a.修理漏雨的配电室(箱)和损坏的门窗;
b.清扫配电盘,修理损坏的设备和仪表;
c.更换或紧固各部接线端子;
d.修理或更换损坏的绝缘引线和接地线。
5.3 电力线和接户线、套户线、进户线的主要检修内容:
a.更换和补强断股的导线,处理接触不良接头,更换松脱的绑线;
b.调整导线弧垂,调整过引线、引下线对地面和相邻部件的距离;
c.清扫和更换不合格的绝缘子及金具;
d.调整或更换拉线,紧固各部件的螺母;
e.补强和更换电杆、横担及接户线支架;
f.调整倾斜的电杆和横担,对杆根进行培土、夯实和木杆杆根的防腐处理;
g.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有关规定,修剪小 于线路保护范围的树枝、竹子;
h.修补和更换绝缘损坏的接户线、套户线、进户线及穿墙套管。
5.4 室内线和照明装置及家用电器的检修内容:
a.修补或更换破损的绝缘线和用电器具;
b.紧固或更换破损的绝缘件;
c.按国家标准GB2099规定,测量家用电器的绝缘;
d.修补不合格的保护接地装置或接零线。
5.5 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的检修内容:
a.清扫各部灰尘;
b.更换磨损的轴承或加润滑油;
c.检修起动设备的触头和各部件的连接点;
d.电机检修后,要用500V兆欧表摇测线圈间及线圈对地的绝缘电阻,其值不 小于0.5MΩ。
5.6 主要用电设施的试验周期:
a.配电变压器油质检验,每三年一次;
b.配电变压器绝缘电阻测试,每年一次;
c.电动机的绝缘测试,半年一次;
d.避雷器绝缘测试,每年一次,接地体的接地电阻每年测试一次;
e.主要用电设备的试验标准执行电力行业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5.7 设备评级,按本规程附录B的要求执行。
6 安全用电
6.1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6.2 用电要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6.3 临时用电,要向乡电管站申请。用电设备安装应符合规程要求,验收合格后方 可接电。用电期间应有专人看管,用完及时拆除,不准长期带电。需要配电变压器 增容、单独计量者,须经县电力部门审批。
6.4 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利用低压线路输送广播或通信信号以及采用 “一相一地”等方式用电。
6.5 严禁私设电网防盗、捕鼠、狩猎和用电捕鱼。
6.6 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6.7 严禁攀登、跨越电力设施的保护围墙或遮栏。
6.8 严禁往电力线、变压器上扔东西。
6.9 不准在电力线附近放炮采石。
6.10 不准靠近电杆挖坑或取土,不准在电杆上拴牲口,不准破坏拉线,以防倒杆 断线。
6.11 不准在电力线上挂晒衣物。晒衣线(绳)与电力线要保持1.25m以上的水平距 离。
6.12 不准通信线、广播线和电力线同杆架设。通信线、广播线、电力线进户时要 明显分开,发现电力线与其它线搭接时,要立即找电工处理。
6.13 不得在高压电力线路底下盖房子、打井、打场、堆柴草、栽树和竹子。
6.14 在电力线附近立井架、修理房屋和砍伐树木时,必须经电力部门同意,采取 防范措施。
6.15 演戏、放电影和集会等活动要远离架空电力线路和其它带电设备,防止触电 伤人。
6.16 船只通过跨河线时,应及早放下桅杆。马车通过电力线时,不要扬鞭。机动 车辆行驶或田间作业时,不要碰电杆和拉线。
6.17 教育儿童不玩弄电气设备、不爬电杆、不摇晃拉线、不爬变压器台,不要在 电力线附近打鸟、放风筝和有其它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
6.18 发现电力线断落时,不要靠近。要离开导线的落地点8m以外,并看守现场, 立即找电工处理。
6.19 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去拉触电人的裸露部位。应尽快断开电源,并按《紧 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6.20 必须跨房的低压电力线与房顶的垂直距离应保持2.5m及以上,对建筑物的水 平距离应保持1.25m及以上。
6.21 架设电视天线时应远离电力线路。天线杆与高低压电力线路最近处的最小距 离应大于杆高的3.0m及以上,天线拉线与上述电力线的净空距离应大于3.0m以 上。
6.22 农村用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6.23 家庭用电禁止拉临时线和使用带插座的灯头。
6.24 用户发现广播喇叭发出怪叫时,不准乱动设备。要先断开广播开关,再找电 工处理。
6.25 擦拭灯头、开关、电器时,要断开电源开关后进行。更换灯泡时,要站在干 燥木凳等绝缘物上。
6.26 用电器具出现异常,如电灯不亮,电视机无影或无声,电冰箱、洗衣机不启 动等情况时,要先断开电源开关,再做修理,如果用电器具同时出现冒烟、起火或爆 炸的情况,不要赤手去断电源,应尽快找电工处理。
6.27 用电器具的外壳、手柄开关、机械防护有破损、失灵等有碍安全时,应及时 修理,未经修复不得使用。
6.28 一类用电器具及其启动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按照低压电力系统运行方 式的要求装设保护线。
6.29 新购置和长时间停用的用电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情况。
6.30 凡有自备电源或备用电源的用户,在投入运行前要向电力部门提出申请并签 订协议,必须装设在电网停电时防止向电网返送电的安全装置(如联锁、闭锁装置 等)。
6.31 为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用户应遵守下列规定:
6.31.1 用电负荷不得超过导线的允许载流量,发现导线有过热的情况,必须立即停 止用电,并报告电工检查处理。
6.31.2 熔断器的熔体等各种过流保护器、漏电保护装置,必须按规程规定装配,保 持其动作可靠。
6.31.3 使用电热器具,应与可燃物体保持安全距离,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人离 去时应断开电源。
6.31.4 防火检查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6.31.5 发生电气火灾时,要先断开电源再行灭火,不能切断电源时要使用专用灭火 器。
6.32 有爆炸危险场所、严重腐蚀场所、高温场所的安全检查应按《安全用电导则》 及有关规定执行。
6.33 节日彩灯的安装除满足《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 列要求:
6.33.1 节日彩灯应采用绝缘电线。干线和分支线的最小截面除满足安全电流外,不 应小于2.5mm2,灯头线不应小于1.0mm2。每个支路负荷电流不应超过10A。导 线不能直接承力,导线支持物应安装牢固。彩灯应采用防水灯头。
6.33.2 供节日彩灯的电源,除总保护控制外,每个支路应有单独过流保护装置并加 装漏电保护器。
6.33.3 节日彩灯的导线在人能接触的场所,应有“电气危险”的警告牌。
6.33.4 节日彩灯对地面距离小于2.5m时,应采用安全电压。
6.34 用电设备采用安全电压(交流有效值50V以下)供电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34.1 安全电压要采用隔离变压器提供电源。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分压器、半导 体整流装置提供电源。
安全隔离变压器不允许放在金属容器内使用,不应与热体接触,也不要放在潮 湿地方。
在特别潮湿地方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二次电压不应超过12V。
6.34.2 使用安全电压的插座与插头必须配套装设,具备其它电压系统不能插入的性 能。
6.34.3 工作在安全电压下的电路,必须与其它电气系统和任何无关的可导电部分实 行电气上的隔离。
6.34.4 当采用24V以上的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7 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调查、报告和统计
7.1 凡触及农村电力设施或用电设施所造成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均需遵循“三不 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
7.2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 采取防范措施,开展反事故斗争。
7.3 事故发生后,乡村电工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和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告当地电力 部门。乡电管站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派人赶到现场,协助乡村电工进行紧急救护, 并向县电力部门报告。
7.4 县电力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快派人赶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事 故原因未查清、又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破坏现场,不能盲目送电。
发生农村触电死亡事故,县电力部门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应向县劳动、公安、检 察等有关部门报告,并按下列要求用电话或电报逐级报告上级农电主管部门:
死亡事故,报至市(地、盟)级;
群伤亡事故,报至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能源部。
7.5 发生农村触电死亡事故,县电力部门应派负责人会同县劳动、公安、检察等有 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
群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市(地、盟)电力部门要派人参加,协助调查处理。特 别重大事故,由省农电主管部门和省劳动、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调查组的任务是: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事故责任及责任者,按有关规定 提出处理意见;调查终结,填写《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报告》;按7.4条的规定 上报有关部门。
7.6 发生农村触电死亡事故和农村用电事故,各级农电主管部门要按能源部农电电 (1989)35号《农电安全报表的规定》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
7.7 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分为:
7.7.1 轻伤。
7.7.2 重伤(按劳动部〔60〕中劳护人字第56号文)。
7.7.3 死亡。
7.7.4 群伤亡事故:指一次重伤和死亡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7.7.5 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重伤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7.7.6 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7.8 农村触电伤亡事故按原因分类为:
7.8.1 设备安装不合格——指触及安装不合格的电力设备或用电器具所造成的事 故。
7.8.2 设备失修——指触及有缺陷的电力设备或用电器具所造成的事故。
7.8.3 违章作业——指从事电气工作的专业人员违反有关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在 企业生产或指挥作业过程中所造成的事故。
7.8.4 缺乏安全用电常识——指伤害者不懂或不完全懂安全用电常识触及电力设备 或用电器具所造成的事故。
7.8.5 私拉乱接——指私自安装、拆卸、移动用电设备所造成的事故。
7.8.6 其它——指以上五种原因以外的事故。
7.9 事故责任划分:
7.9.1 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产权所属单位负主要责 任:
a.安装不符合规程要求;
b.设备失修或管理不善。
7.9.2 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电力部门负主要责任:
a.由于设备失修造成的事故,产权虽属用户,但电力部门已承担代管义务
b.对新建或改建的电力设备,电力部门错误地同意不合格电力设备投入运行经 验收合格的电力设施,在没有外力破坏或其他环境变化的条件下,其验收保证期为 一年;
c.由于电力部门领导人员或工作负责人误发令,运行人员误操作、调度失误等 原因,直接造成的触电事故。
7.9.3 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其本人负主要责任:
a.私自攀登变压器台、电杆或摇动拉线造成的触电;
b.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失修造成的触电;
c.私拉乱接或其他违章用电造成的触电;
d.在电力线路下面盖房、打井和从事其他劳动,误触合格的电力设备造成的触 电;
e.违章作业造成的自身触电;
f.利用电力进行自杀而造成的触电。
7.9.4 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a.利用电力谋害他人所造成的触电;
b.盗窃或破坏电气设备、器材;盗窃或破坏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的触 电;
c.私设电网造成的触电;
d.私拉乱接用电设备造成的触电;
e.利用职权违章指挥造成他人触电;
f.电工违章指挥造成他人触电;
g.汽车、马车、拖拉机等撞击电力设备造成的触电,机动车超高、超宽致使安 全距离不够造成的触电;
h.私自向停电线路上送电造成的触电。
7.9.5 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人身触电的,不予追究责任。
7.9.6 凡属多种因素造成人身触电的伤亡事故,应根据情况分清主次责任。
7.9.7 在由单位组织的生产活动中,凡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一切事故,均由组织生 产的单位负主要责任。
7.9.8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触犯刑律致死人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电力部门和被 害者家属要向当地检察院起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强令他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触电伤亡事故;
b.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的触电伤亡事故;
c.私设电网,私拉私接用电设备造成的触电伤亡事故;
d.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或财物造成的触电伤亡事故;
e.有意用电力杀害他人或蓄意制造破坏事件造成的触电伤亡事故。
7.10 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统计范围包括:
7.10.1 本省内的农村村民(含农村个体户、联营户和村企业职工);
7.10.2 乡电管站人员(非县电力部门职工)。
7.11 通过事故调查后,由县公安、检察等部门认定,市(地、盟)农电主管部门核实, 并经省(直辖市、自治区)农电主管部门同意的下列事故,不作为农村人身触电伤亡 事故统计。
7.11.1 利用电力谋害他人或用电进行自杀者。
7.11.2 因盗窃或破坏电力器材、电力设施造成自身伤亡者。
7.11.3 因盗窃或破坏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自身触电伤亡者。
7.11.4 精神病患者触及到合格的电力设施造成自身触电伤亡者。
7.11.5 乡(镇)及以上企事业在其厂区或工作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7.11.6 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所发生的触电伤亡事故。
7.11.7 外省人员发生的触电伤亡事故。
7.11.8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超过国家规定设计标准的地震、冰雹、风雪、洪水 等灾害)造成电力设施毁坏而引起的触电伤亡事故。
7.12 农村安全报表的规定:
7.12.1 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报表分为月快报、月报和年报:
a.月快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农电主管部门,每月3日前用电话或电报上 报上月25日前(或全月)全省农电发生的“农村触电死亡人数”;
b.月报,按《农电安全报表的规定》(附录C,下同)于次月15日前报出;
c.年报,按《农电安全报表的规定》于次年1月30日前报出。
7.12.2 农村用电事故和漏电保护器安装运行情况,只统计年报,按《农电安全报表 的规定》于次年1月30日前报出。
㈦ 假如你是一名宣传员,你将如何宣传安全用电的重要性
强化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的组织领导。由供电部门主导、政府部门参如、村委会齐抓共管,形成完善的“三级”安全防护网络,并充分发挥作用,做到职责分明,责任落实。
安全用电从娃娃抓起。充分重视对中小学生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近年来,我们把中小学生安全用电宣传作为重中之中来抓,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编写了《农村中小学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讲义》。印制了中小学生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展板和挂图,并以聘书形式聘请了268名中小学校安全用电辅导员,有步骤地开展“校园安全用电宣传”活动,每年在供电区域内,进校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宣传100%,切实增强了中小学生的安全用电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深入开展农村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进村、进户”活动。在全局成立了18支安全用电宣传队,配置了宣传车辆、宣传器材等工具,每年春、秋季和“三夏”大忙期间,利用乡镇逢集设置宣传点、安全用电宣传咨询日、村电工走村串户“吆喝”等多种新式进行宣传,现场解答用户咨询,讲解农村安全用电知识、保护电力设施、节约用电等常识,达到群众“要我安全用电,我要用电安全”、“要我护电,我要护电”和“节约用电,科学用电”意识的大转变。3月15日,山阳县石头梁村与山阳供电分公司联系,正在将该村建成全国第二个“爱电村”。
开展农电特色服务进“进企业”活动。将各类工矿企业作为宣传的重点,定期组织员工深入厂矿企业,开展专项安全用电“帮扶”活动。在活动中,我们的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通过操作实例讲解、用电理论教育、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积极开展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同时还对客户设备、安全工具器等进行排查维护。
利用报刊、农村广播、电视字幕、刻制农村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光盘、画廊等宣传工具和各种有效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安全用电等知识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懂得安全用电常识,了解用电政策,自觉遵守用电法规。同时,为了确保宣传取得实效,根据农民的知识结构特点,将安全用电知识编印成“顺口溜”。如:“电线要是着了火,不能带电用水泼”、“临时用电要高挂,千万不能顺地爬”、“闸刀要用保险丝,铜铝铁丝严禁用”等等。
开展“农村安全用电知识文娱”活动。我们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用电知识有奖竞猜、专业医护人员现场触电急救演示活动,使广大农民可以把学到的安全用电知识带回到每一个村,每一个家庭,形成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的良好局面。对于这样的活动,广大群众纷纷表示,不仅让他们了解供电部门的服务事项、流程和政策,而且让他们更多的认识了安全用电、触电急救等重要知识。
在全县聘请了320名各行政村安全用电宣传协管员,每年分两次配发安全用电科普书籍,使协管员协助我们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工作。同时,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每季度召开安全用电宣传协管员座谈会,对宣传工作进行测评,认真听取他们对安全用电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便于自我整改提高。
组织收集近年来农村用电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实例,在广泛征求群众、农电员工和企业安监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历经近半年时间,制作了《农村安全用电警示教育片》,在集市、学校等地组织展播,全面提高农村安全用电水平。
㈧ 农村电工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分析:1、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2、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客户计费表计的抄表和收费工作。3、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用电客户的用电检查和低压用电报装申请的传递工作。3、负责完成供电局下达的电费回收、线损、安全、抄表率等经济技术指标,及时反映和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4、遵守《农电工服务守则》,履行服务承诺,服从统一调配,参加紧急业务处理。5、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做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6、完成供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农电工管理办法》 第五条 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第六条 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客户计费表计的抄表和收费工作。 第七条 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用电客户的用电检查和低压用电报装申请的传递工作。 第八条 负责完成供电局下达的电费回收、线损、安全、抄表率等经济技术指标,及时反映和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九条 遵守《农电工服务守则》,履行服务承诺,服从统一调配,参加紧急业务处理。 第十条 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做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第十一条 完成供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㈨ 农村安全用电注意哪些
1.禁止用手去移动运转的家用电器,如台扇、洗衣机、电视机等等。
2.禁止赤手赤脚去修理家中带电的线路或设备。
3.禁止用湿手摸、湿布擦灯具、开关等电器用具。
4.禁止随意将三眼插头改成两眼插头。
5.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6.禁止私自在原有的线路上增加用电器具。
7.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用电设备。
8.禁止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电熨斗、电吹风、电炉等电器。
9.禁止私设电网捕鱼、防盗、狩猎等。
10.禁止用铅线、铜线等替代熔线用作保险丝。等等。
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㈩ 农村安装电有哪些规定
你是安装户表吗?为了方便管理、美观等,电力部门是有规定的,并不是自己想怎么安就怎么安,就如在城市里建房子,并不是随自己心意的建还要符合城建等有关部门的规划和要求。电力部门对开关的工艺和功能都是有规定的,且安装的户表都是经过检测的,走线也是有相关要求的,安装完还要验收合格才可以使用。假如你自己去买开关也是可以的,但开关上的制造工艺和功能要达到电力部门的规定,而且你还要自己出钱去对户表进行检测,安装后还不一定能通过验收,这样弄下来你多了很多麻烦事,价格也不见得便宜好多。而且你个人是没有资质去安的(从事电力工作是要相关的资质和证书的)。说了这么多有没有晕!总的来说就是如果是个人用户最好就找电工安,避免很多麻烦和节省很多时间。如果是大用户和多用户再考虑找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