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宣传策划 > 卫健宣传栏

卫健宣传栏

发布时间:2022-05-05 13:16:43

⑴ 回平顶山需要什么手续

不需要任何手续,因为不是疫区,所以只需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就可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市发改委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对管护区域火车站指派专人进行值守,由委领导带队,强化外来人员疫情防控。一是做细进站人员防控措施,协助火车站对进站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物资筹备等。二是把好疫情防控“输入”关,对出站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外省来平顶山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一旦发现发热人员,立刻隔离并第一时间上报平顶山卫健委处置。 三是织密疫情防控网,发改委干部认真贯彻“防、控、治”的总要求,充分发挥火车站登记“一手信息”优势,对出站人员点对点对接社区,逐个通知社区对这些人员实行有效防控无缝对接、信息共享。
【拓展资料】1坚守防疫一线 “四员”助力抗疫
“请您配合一下测量体温”“请您回家后主动与社区联系,做好报备工作”......连日来,市发改委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坚守市辖火车站和包抓社区,积极协调防疫物资,配合做好进出站体温检测等工作,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坚定信心、冲锋在前,全力投身疫情防控狙击战。
一是做好防疫值班员。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制度,制定《市发改委值班交接工作指南》,明确了委内白班、夜班、火车站、社区值守、重点防疫物品价格监测等4个方面15条工作要求,确保值班、值守人员无缝对接,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把手”不定期督查值班到岗情况,及时解决值班存在问题,切实将防疫责 任放在心上、抗在肩上。
二是做好防疫宣传员。按照中央、自治区的“五个凡是”“三个全面”“三防三控”“四个实行”等工作要求,全体党员主动作为、到岗抗疫,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录制《致广大旅客的一封信》,印制500余份防疫知识宣传册放置火车站宣传栏,协同辖区火车站利用广播、电子屏等循环播放宣传防疫知识和最新疫情,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疫知识知晓度。
三是做好防疫协调员。针对火车站专业医护人员配备不到位、防疫物资紧缺等情况,我委积极协调市卫健委为火车站 配备专业医护人员 ,指导帮助火车站做好卫生 防疫工作;协调市健康教育所为火车站配备宣传展板,加大车站宣传力度;协调军用帐篷两顶,在火车站设置爱心留观室;协调各类防疫物资,并联系爱心企业向社区捐赠医用手套,为基层一线人员送去“防护”。
四是做好防疫统计员。把好疫情防控“输入”关,对出站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出站人员实名登记,重点对外省人员进行 点对点对接,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外来人员,有效防控无缝对接、信息共享,人员信息全部提供至各社区落地查实。

⑵ 山东省住建厅: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适度降低预售条件

3月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统筹推进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将适度降低预售条件和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
《意见》提及,2020年6月30日前,已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在完成基础工程前提下,适度降低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建设进度条件。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视情增加1-2个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并适度降低各拨付节点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但一般不低于《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的留存比例10个百分点。
在地产项目的营销方式上,《意见》称,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支持售楼处、中介机构门店和住房租赁企业有序恢复营业。支持企业采用网络、电话、电视广告等方式发布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相关宣传信息,鼓励通过线上平台开展销售活动,进行“一对一”预约看房、签约。
此外,《意见》提出还将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弹性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单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疫情防控一线缴存职工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贷款处理、不计个人罚息。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按单位和个人各5%的最低标准缴存。
另外还将适度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和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
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房日期。2020年6月30日前申办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开发企业顺延3个月缴纳尚未销售房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在减免公租房租赁费用方面,《意见》规定,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租金;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疫情防控期间按其享受的住房保障标准2倍发放。自2020年1月起到疫情解除后两个月,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
对因疫情防控延误新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家庭,补发延误期间对应标准的租赁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近期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阶段性纳入保障,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住房租赁补贴。
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加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工地疫情防控。深刻吸取外省市开复工后发生聚集性疫情教训,严格落实《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条管理规定》。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精准复工要求,严格督导建设单位在工地开复工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传达到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材料、设备供货方等各相关单位,培训动员要到班组、到个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应在工地显要位置公开公示。要在工地相对独立区域设立应急区域,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先行隔离再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二)加强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城市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重新开放前要科学做好防控预案,避免出现聚集性感染。加大消毒杀菌力度,定时对公园内公厕、座椅、垃圾箱、健身器材等设施进行消毒。在公园主出入口设置疫情宣传牌,安排人员全天值守,提醒入园人员佩戴口罩。疫情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举办文化展览、科普教育、集庆展会等各类聚集性、规模性群体活动,避免近距离接触,减少人员集聚。加强城市建成区摊贩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要及时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允许符合条件的沿街店铺适度店外经营,允许街道办事处利用空旷场地、次要道路设置临时便民市场,规定经营时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强房地产经营场所管控。售楼处、房产中介门店、房屋租赁机构等经营场所,复工前要做好预案,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各项防疫措施。严格实行客户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疫情期间不得举办人员集聚性大规模现场促销活动
(四)加强环卫保洁工作。各地要在城市居民小区、党政机关、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区域,增设垃圾容器,增加收集清运频次,防止出现垃圾堆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防止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系统。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监管,防止二次污染。持续开展城市公厕、重点城市道路、垃圾收集站点、街道果壳箱等区域消毒杀菌行动,确保清洁卫生。
(五)加强物业服务保障。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调度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小区人员出入各项管理规定,在小区出入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加强对外来人员、返城返乡等人员登记,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认真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通风换气、消毒杀菌、清扫保洁等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业主群等宣传防控知识,引导业主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疫情。
(六)加强疫情防控一线住建企业运行保障。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一线住建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其正常运行,在疫情防控中发挥应有作用。对城市供水、供气、环卫保洁等市政公用企业,要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照鲁政办字〔2020〕5号文件要求,落实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各市可根据实际,允许物业服务企业参照生活服务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参与应急抢险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一线企业,各地要做好防疫物资协调、享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及工程质量验收、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核算优先办理等服务。各地要加大口罩、消毒液、手套、测温仪器等防疫物资协调力度,保障住建、城管和公积金行业各单位、项目的疫情防控需要。
三、统筹做好住建领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七)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各地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着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保持市场稳定。
二是创新房地产营销方式。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支持售楼处、中介机构门店和住房租赁企业有序恢复营业。支持企业采用网络、电话、电视广告等方式发布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相关宣传信息,鼓励通过线上平台开展销售活动,进行“一对一”预约看房、签约。
三是适度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和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2020年6月30日前,已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在完成基础工程前提下,适度降低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建设进度条件。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视情增加1-2个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并适度降低各拨付节点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但一般不低于《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的留存比例10个百分点。
四是妥善处理延期交付。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房日期。2020年6月30日前申办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开发企业顺延3个月缴纳尚未销售房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八)持续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深化建筑业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建筑业改革发展十六条意见,选取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意愿强的企业纳入重点扶持名录,提升综合竞争力,做大做强建筑业。加快推行投标、履约保证保险,制定质量和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指导意见,盘活企业流动资金,减轻企业负担。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建设,加快推动建造方式变革。持续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出台推行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全过程工程咨询配套标准,推动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提质增效。加快建筑业走出去步伐,实施建筑业外埠发展联络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山东海外工程建设发展联盟作用,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二是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开复工“绿色通道”。建立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依托投资在线审批平台,开展“不见面”远程审批服务。稳妥推行承诺制审批,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全部实行承诺制。对急需开工建设的项目可容缺受理、容缺办理。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先行开工建设,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对尽早开复工的棚改项目,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对所有企业复工复产,一律取消审批。
三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疫情防控期间增加疫情防控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列入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鼓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互帮互助,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增加的施工成本,协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加快支付进度。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允许缓交3个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地施工企业因疫情防控无法履行合同的,可经协商后转让给本地施工企业实施。
四是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开复工期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深入整治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完善第三方辅助巡查制度。严格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加快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九)全力保障改善住建领域民生
一是改进市政公用行业民生服务。加强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抓好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严格供水消毒,保障供水、供气、供暖稳定供应。同时,市政公用企业要按照“欠费不停供”的基本原则,提供正常经营服务,为居民生活和疫情防控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减免公租房租赁费用。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租金;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疫情防控期间按其享受的住房保障标准2倍发放。自2020年1月起到疫情解除后两个月,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
三是调整住房保障阶段政策。对因疫情防控延误新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家庭,补发延误期间对应标准的租赁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近期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阶段性纳入保障,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住房租赁补贴。
四是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各地要按照年初确定的改造计划,抓紧开展入户调查、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尽早开工。适当调整改造内容,加快补齐老旧小区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短板。
(十)扎实推进农村改房改厕改暖
一是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精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时将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纳入改造范围,确保按时完成3.3万户改造任务,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是切实提升农村改厕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无棣现场会精神,加快建立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年内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85%的县(市、区)实施规范升级,确保好事办好。
三是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建设。按照“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原则,尽早编制年度计划方案,有序推进气代煤、电代煤,不断加大清洁取暖比重。
(十一)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全部许可事项实行“网上申报、邮寄送达、预约咨询”办理方式,做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对未实施网上办理的地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工程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承诺疫情过后补办手续,先行开工建设。如经审查需提供补正材料,因疫情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企业可提出申请适当延长补正时限。各地住房保障部门要借助爱山东APP等融媒体,完善并公布网上申报受理审核操作流程,为住房保障对象提供网上服务。疫情期间,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得组织进行各类现场检查、督查、考核等。
二是持续改进水气暖报装服务。大力推广网上报装、不见面报装,通过山东政务网、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开通报装等业务办理模块或入口,实现表格填报、资料上传等功能。依托热线电话、网上客服、样表案例等对网上申请工作进行指导,建立网上营业厅,实现线上、线下通办。疫情期间,对需要准备投产的项目,简化水气设施验收手续,或先投入使用再完善有关手续。
三是简化优化招投标流程。疫情防控期间,对集中收治场所等应急抢险工程建设项目可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办理。引导招标人依法、合理设定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提交等时限,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通过邮寄方式提供,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允许邮寄提交。
四是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弹性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单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疫情防控一线缴存职工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贷款处理、不计个人罚息。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按单位和个人各5%的最低标准缴存。
五是对相关企业给予信用激励。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作为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在2020年底前申报各级住建部门审批的有关企业资质时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其中,参与应急抢险工程建设的企业,年度信用考核提高一个等次,在2020年申报各类资质、奖项时作为最高等级信用企业对待。
六是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效期统一顺延。各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各类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3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其中,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
(十二)抓好年度其它重点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国家和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精心开展城市设计,精致推进城市建设,精美呈现城市魅力,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生活品质和人文品质。加强城市管理体系化建设,持续提升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助力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设。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狠抓存量渗滤液消减,新建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厂,持续抓好住建领域扬尘治理,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住建力量。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三)强化组织保障。各地住建部门要紧密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实施好具体防控措施,完善疫情防控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同时,选择一批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作为应急队伍,保持待命状态,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应急抢险工程等建设、改造任务,保障全省疫情防控大局需要。
(十四)狠抓工作落实。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大力弘扬严实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住建事业发展,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尤其是要强化狠抓落实的工作导向,对住建各项重点工作实行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责任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限时清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十五)加强指导监督。各地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的监测分析和指导监督,落实监管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开复工项目的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责任。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凝聚住建领域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蓬勃力量,助力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我厅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在实施过程中,相应条款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7086968。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6日

⑶ 山东省住建厅: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适度降低预售条件

3月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统筹推进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将适度降低预售条件和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

《意见》提及,2020年6月30日前,已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在完成基础工程前提下,适度降低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建设进度条件。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视情增加1-2个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并适度降低各拨付节点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但一般不低于《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的留存比例10个百分点。
在地产项目的营销方式上,《意见》称,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支持售楼处、中介机构门店和住房租赁企业有序恢复营业。支持企业采用网络、电话、电视广告等方式发布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相关宣传信息,鼓励通过线上平台开展销售活动,进行“一对一”预约看房、签约。
此外,《意见》提出还将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弹性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单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疫情防控一线缴存职工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贷款处理、不计个人罚息。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按单位和个人各5%的最低标准缴存。
另外还将适度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和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
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房日期。2020年6月30日前申办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开发企业顺延3个月缴纳尚未销售房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在减免公租房租赁费用方面,《意见》规定,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租金;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疫情防控期间按其享受的住房保障标准2倍发放。自2020年1月起到疫情解除后两个月,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
对因疫情防控延误新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家庭,补发延误期间对应标准的租赁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近期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阶段性纳入保障,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住房租赁补贴。
以下为《关于统筹推进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着力在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上下功夫,坚持外防输入与内防扩散并举,坚持防控疫情与恢复生产并抓,坚持严管风险与服务群众并重,着力抓好建筑工地、环卫保洁、物业和房地产、公园广场、市政公用设施等重点区域和行业疫情防控,统筹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筑业转型升级、住建领域民生保障和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为全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住建系统应有的贡献。
二、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工地疫情防控。深刻吸取外省市开复工后发生聚集性疫情教训,严格落实《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条管理规定》。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精准复工要求,严格督导建设单位在工地开复工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传达到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材料、设备供货方等各相关单位,培训动员要到班组、到个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应在工地显要位置公开公示。要在工地相对独立区域设立应急区域,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先行隔离再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二)加强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城市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重新开放前要科学做好防控预案,避免出现聚集性感染。加大消毒杀菌力度,定时对公园内公厕、座椅、垃圾箱、健身器材等设施进行消毒。在公园主出入口设置疫情宣传牌,安排人员全天值守,提醒入园人员佩戴口罩。疫情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举办文化展览、科普教育、集庆展会等各类聚集性、规模性群体活动,避免近距离接触,减少人员集聚。加强城市建成区摊贩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要及时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允许符合条件的沿街店铺适度店外经营,允许街道办事处利用空旷场地、次要道路设置临时便民市场,规定经营时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强房地产经营场所管控。售楼处、房产中介门店、房屋租赁机构等经营场所,复工前要做好预案,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各项防疫措施。严格实行客户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疫情期间不得举办人员集聚性大规模现场促销活动。
(四)加强环卫保洁工作。各地要在城市居民小区、党政机关、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区域,增设垃圾容器,增加收集清运频次,防止出现垃圾堆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防止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系统。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监管,防止二次污染。持续开展城市公厕、重点城市道路、垃圾收集站点、街道果壳箱等区域消毒杀菌行动,确保清洁卫生。
(五)加强物业服务保障。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调度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小区人员出入各项管理规定,在小区出入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加强对外来人员、返城返乡等人员登记,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认真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通风换气、消毒杀菌、清扫保洁等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业主群等宣传防控知识,引导业主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疫情。
(六)加强疫情防控一线住建企业运行保障。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一线住建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其正常运行,在疫情防控中发挥应有作用。对城市供水、供气、环卫保洁等市政公用企业,要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照鲁政办字〔2020〕5号文件要求,落实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各市可根据实际,允许物业服务企业参照生活服务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参与应急抢险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一线企业,各地要做好防疫物资协调、享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及工程质量验收、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核算优先办理等服务。各地要加大口罩、消毒液、手套、测温仪器等防疫物资协调力度,保障住建、城管和公积金行业各单位、项目的疫情防控需要。
三、统筹做好住建领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七)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各地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着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保持市场稳定。
二是创新房地产营销方式。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支持售楼处、中介机构门店和住房租赁企业有序恢复营业。支持企业采用网络、电话、电视广告等方式发布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相关宣传信息,鼓励通过线上平台开展销售活动,进行“一对一”预约看房、签约。
三是适度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和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2020年6月30日前,已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在完成基础工程前提下,适度降低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建设进度条件。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视情增加1-2个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并适度降低各拨付节点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但一般不低于《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的留存比例10个百分点。
四是妥善处理延期交付。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房日期。2020年6月30日前申办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开发企业顺延3个月缴纳尚未销售房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八)持续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深化建筑业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建筑业改革发展十六条意见,选取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意愿强的企业纳入重点扶持名录,提升综合竞争力,做大做强建筑业。加快推行投标、履约保证保险,制定质量和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指导意见,盘活企业流动资金,减轻企业负担。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建设,加快推动建造方式变革。持续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出台推行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全过程工程咨询配套标准,推动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提质增效。加快建筑业走出去步伐,实施建筑业外埠发展联络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山东海外工程建设发展联盟作用,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二是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开复工“绿色通道”。建立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依托投资在线审批平台,开展“不见面”远程审批服务。稳妥推行承诺制审批,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全部实行承诺制。对急需开工建设的项目可容缺受理、容缺办理。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先行开工建设,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对尽早开复工的棚改项目,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对所有企业复工复产,一律取消审批。
三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疫情防控期间增加疫情防控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列入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鼓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互帮互助,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增加的施工成本,协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加快支付进度。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允许缓交3个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地施工企业因疫情防控无法履行合同的,可经协商后转让给本地施工企业实施。
四是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开复工期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深入整治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完善第三方辅助巡查制度。严格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加快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九)全力保障改善住建领域民生
一是改进市政公用行业民生服务。加强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抓好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严格供水消毒,保障供水、供气、供暖稳定供应。同时,市政公用企业要按照“欠费不停供”的基本原则,提供正常经营服务,为居民生活和疫情防控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减免公租房租赁费用。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租金;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疫情防控期间按其享受的住房保障标准2倍发放。自2020年1月起到疫情解除后两个月,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
三是调整住房保障阶段政策。对因疫情防控延误新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家庭,补发延误期间对应标准的租赁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近期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阶段性纳入保障,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住房租赁补贴。
四是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各地要按照年初确定的改造计划,抓紧开展入户调查、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尽早开工。适当调整改造内容,加快补齐老旧小区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短板。
(十)扎实推进农村改房改厕改暖
一是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精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时将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纳入改造范围,确保按时完成3.3万户改造任务,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是切实提升农村改厕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无棣现场会精神,加快建立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年内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85%的县(市、区)实施规范升级,确保好事办好。
三是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建设。按照“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原则,尽早编制年度计划方案,有序推进气代煤、电代煤,不断加大清洁取暖比重。
(十一)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全部许可事项实行“网上申报、邮寄送达、预约咨询”办理方式,做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对未实施网上办理的地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工程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承诺疫情过后补办手续,先行开工建设。如经审查需提供补正材料,因疫情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企业可提出申请适当延长补正时限。各地住房保障部门要借助爱山东APP等融媒体,完善并公布网上申报受理审核操作流程,为住房保障对象提供网上服务。疫情期间,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得组织进行各类现场检查、督查、考核等。
二是持续改进水气暖报装服务。大力推广网上报装、不见面报装,通过山东政务网、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开通报装等业务办理模块或入口,实现表格填报、资料上传等功能。依托热线电话、网上客服、样表案例等对网上申请工作进行指导,建立网上营业厅,实现线上、线下通办。疫情期间,对需要准备投产的项目,简化水气设施验收手续,或先投入使用再完善有关手续。
三是简化优化招投标流程。疫情防控期间,对集中收治场所等应急抢险工程建设项目可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办理。引导招标人依法、合理设定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提交等时限,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通过邮寄方式提供,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允许邮寄提交。
四是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弹性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单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疫情防控一线缴存职工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贷款处理、不计个人罚息。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按单位和个人各5%的最低标准缴存。
五是对相关企业给予信用激励。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作为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在2020年底前申报各级住建部门审批的有关企业资质时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其中,参与应急抢险工程建设的企业,年度信用考核提高一个等次,在2020年申报各类资质、奖项时作为最高等级信用企业对待。
六是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效期统一顺延。各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各类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3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其中,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
(十二)抓好年度其它重点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国家和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精心开展城市设计,精致推进城市建设,精美呈现城市魅力,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生活品质和人文品质。加强城市管理体系化建设,持续提升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助力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设。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狠抓存量渗滤液消减,新建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厂,持续抓好住建领域扬尘治理,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住建力量。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三)强化组织保障。各地住建部门要紧密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实施好具体防控措施,完善疫情防控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同时,选择一批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作为应急队伍,保持待命状态,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应急抢险工程等建设、改造任务,保障全省疫情防控大局需要。
(十四)狠抓工作落实。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大力弘扬严实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住建事业发展,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尤其是要强化狠抓落实的工作导向,对住建各项重点工作实行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责任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限时清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十五)加强指导监督。各地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的监测分析和指导监督,落实监管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开复工项目的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责任。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凝聚住建领域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蓬勃力量,助力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我厅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在实施过程中,相应条款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7086968。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6日

⑷ 如何开展社区心理服务

心理健康服务实际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因此,首先要在社区逐步建立并完善心理服务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从组织体系看,一要建立相应的各级社区心理健康工作机构,比如在区的层面,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卫生、民政、公安、发展改革、财政、教育、残联等相关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提供可用的资源与保护措施,包括政策与配套措施的提出、信息的清晰、环境的支持、跨部门的整合等。二要在社区建立相应的服务体系,如成立心理健康工作委员会,设立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开设网站、咨询热线,设置心理咨询室、活动室等。三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每一个人身处的每一社会系统都是个体的整个生态大系统(包括家庭、学校、邻里、社区等)中的子系统,因此社区心理服务要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如调动社区的各种企事业单位以及NGO和NPO(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的力量,充分利用各种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学校、私人心理诊所、生命救助热线等公益组织,共同提供社区心理服务。从运行机制来看,“政府牵头、部门合作、社会参与”是对工作机制的高度抽象概括,但需要细化,如:明确服务规则,即建立相关的职业伦理与道德守则;区内心理咨询专家社区轮流坐诊,接受开放式预约的服务;在校心理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护理等专业的大学生社区心理服务实践机制;社区内学校、图书馆、幼教机构开放机制;相关的配套补偿机制,如大学生实践计算学分,拥有心理咨询专业资质的志愿者服务社区实行补休等;以及督导、监督、评价机制等等。

⑸ 请结合食品安全的知识论述中小学生午餐如何保障食品质量

摘要 学生食品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应当是各部门的积极整治和监督,比如:强化食堂管理人员宣传教育、市场监管局强化落实责任、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适时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与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等等。

⑹ 县级疾控中心人员编制标准

1、重大及重点传染病防控
(1)结核病防治。截止6月15日结核病防治门诊共接诊结核病病人或疑似结核病患者735人次,查痰2205人次,摄胸片735人次。今年市里下发我县活动性结核病任务220例,新发现肺结核病人105例,完成全年任务的47.73%;其中阳性病人56例,阳性率为53.33%;痰培养103例,其中涂阴培养为阳性的有4例,分子生物学检测226人,其中涂阴分子生物学阳性19例。年度涂阳密切接触者筛查任务数220人,目前共筛查117人,未发现结核病患者,完成全年任务的53.19%。现场追踪及电话追踪疑似结核病患者70人。贫困结核病病人医疗救助47人,救助金额4.1497万元。
(2)性病、艾滋病防治。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工作,2021年上半年开展了艾滋病防治知识进社区、艾滋病防治知识线上有奖问答等宣传活动,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有效遏制艾滋病病毒的传播;二是高危行为干预,对暗娼、吸毒等高危人群进行行为干预,截止5月底,对暗娼、吸毒者等干预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安全套160余只;三是扩大HIV检测,截止5月底全县3个VCT点开展咨询检测163人次,羁押人员HIV检测116人次,各级医疗机构开展HIV检测16898人次,发现并确诊HIV阳性14例,梅毒阳性24例;四是免费抗病毒治疗。截止到5月底,全县累计报告病例285例,其中2021年新发艾滋病人/感染者18例,我县管理存活病例212例,接受免费抗病毒治疗201例,抗病毒治疗覆盖率94.8%。 五是持续医疗救助。截止5月底累计救助175人次,救助金额达11.42万元。
(3)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控。进一步加强蜱传疾病防控,今年上半年开展了县、乡医务人员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控培训1次,印发蜱传疾病宣传海报450份,宣传折页20000份;规范病人发现、转诊流程,严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截留疑似病人;配合上级疾控机构开展我县发热伴皮疹疾病监测工作;截至5月底,共报告我县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确诊病例5例。
(4)肠道传染病防控。4月22日,县卫健委组织各医疗机构召开了以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控会议,安排部署了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于5月1日全面启动了肠道门诊工作,截至5月底,累计监测上报感染性腹泻病例128例,监测河、库、自来水水样10份和公厕粪便样5份,均未检出霍乱弧菌。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1)传染病报告管理。截至5月底,全县法定传染病报告1277例,及时报告率与及时审核率均达到100%,其中乙类传染病620例、丙类传染病657例;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为青山中学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疫情。
(2)免疫规划工作。上半年中心在全力组织保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同时不断推动常规预防接种工作,对全县所有预防接种门诊开展了两次预防接种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疾控中心上半年共下发免疫规划疫苗27224支,非免疫规划疫苗18928支,新冠病毒疫苗356158剂次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上半年全县共报告麻疹疑似病例6例,实验室确诊麻疹病例0例,报告AEFI 51例。截止5月底,全县民生工程预防接种完成扩大免疫规划疫苗37863剂次,完成率为45.18% ,序时完成进度108.43%;4.25预防接种宣传日,在全县23个乡镇设立咨询台,对防控传染病,接种疫苗最有效知识进行了咨询及宣传。
(3)居民健康档案。截至5月底,全县已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08748人份,其中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86141人份、高血压70403人份、Ⅱ型糖尿病19498人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027人份,全县建档率达到94.03%。
(4)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年初各乡镇制定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实施方案,各乡镇在做好全民疫苗接种同时,有序开展了6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截至5月底,各乡镇均已启动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县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显示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有效信息23908条,完成年度任务41.10%。
(5)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截至5月底,县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显示,全县累计登记管理高血压70403人,规范管理高血压55329人,规范管理率为78.58%;累计登记管理Ⅱ型糖尿病19489人,规范管理Ⅱ型糖尿病14542人,规范管理率为74.61%。
查询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截至5月底,全县已建档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929人,报告患病率为5.48‰。其中,规范管理2586人,规范管理率87.19%;在册患者服药2578人,服药率为86.92%;规律服药2441人,规律服药率为82.30%;在册患者面访2184人,面访率为73.63%。
(6)健康教育。截止5月底,全县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94492份,制作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459期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498期,173555人次,其中全县开展了重点人群专题讲座43期1353人次;开展健康咨询活动63期次3637人次.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56831人次,其中开展重点人群个性化健康教育7858人次。
3、地方病防治
(1)碘缺乏病、寄生虫病监测。截止4月底,我县已经完成了碘缺乏病的检测工作。对我县5个乡镇的200名8-10岁学生和100名孕妇进行了食用盐和尿的碘含量检测并且对学生进行了甲状腺检测。
(2)麻风病防治。加强2例现症麻风病人管理,对现症病人规范开展了服药和随访管理。
4、卫生监测与检测
(1)安全饮用水水质监测。对全县29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梅山镇自来水厂枯水期的出厂水、末梢水进行了监测,共采集出厂水、末梢水样品共62份。完成了各项数据整理分析工作。同时开展乡镇、城区水龙头水第一、第二季度监测,采集出厂水2份、末梢水52份,检测结果在金寨县政府网站公示。
(2)职业病检测。完成职业健康体检机构683人体检数据的审核,发现部分数据问题及时通知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核实。
(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在卫健委的牵头下,对我县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进行业务的指导,及时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完成哨点医院上报的157例食源性疾病病例的审核上报工作。
(4)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完成全县23个乡镇医疗机构手术室空气、物体表面、使用中的消毒剂、医护人员手部卫生等样品163份采集工作。
5、肿瘤登记与死因监测
各医疗机构均能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规范使用2019版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截至5月底,全县共网报死亡个案1450例,完成年度任务36.15%,全县上报肿瘤发病报卡412例,完成年度任务41.28%。
二、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文明城市创建是常态化工作,县疾控中心结合自身优势,深入城乡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走进校园传递健康理念,开展控烟禁烟、预防艾滋病、结核病等线上健康宣传活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持续开展“三会一课”,开展党史学习和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大力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自3月份启动党史学习教育以来,中心组织职工开展六次集中党史学习教育,同时组织职工自学,通过党史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职工补足精神之“钙”,把理想信念落实到工作生活各方面,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存在问题
﹙一﹚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匮乏
一是编制严重短缺、人员数量不足。按照国家编办、财政部文件要求,基层疾控中心人员编制按常住人口每万人不得低于1.3人,我县疾控中心应设编不得低于69人,疾控中心现有编制32个,编制严重短缺。现有的32个编制中,实际在岗工作人员只有27人,存在大部分科室只有1人或1人多科现象,日常工作难以正常运转。二是现有人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中心人员年龄结构不够合理,出现30至40岁年龄段断层现象,理论知识老化,整体业务素质较低。满负荷工作量使大部分职工不能按要求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和进修学习,整体素质得不到有效提高。
﹙二﹚重大传染病防治形势严峻
一是随着我县艾滋病发现人数不断快速增加,50岁以上老年男性发病人数逐年上升,文化层次较低,管理难度加大,另外暗娼、吸毒等高危人群活动非常隐秘、大多数是线上交易,很难达到干预效果。二是很大一部分结核病人是外地报告,造成不能及时规范管理,各乡镇疑似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转诊、网报、用药评估、结案等工作存在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治发病呈明显上升趋势,部分乡村医务人员对其发病特点不能准确掌握,广大群众缺乏相应的防治知识和意识,全县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三)新冠疫苗接种压力大。
金寨县是劳务输出大县,18岁-59岁年龄段的人大部分在外求学或者务工,虽然第一阶段目标任务40%第一针剂已超额完成,但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压力依然较大。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不高
一是紧密型医共体与专业公共卫生指导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不够清晰,存在工作脱节现象;二是部分乡镇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重视不够,仍然存在“重医轻防”思想;三是从事公共卫生人员不足,具体实施人员兼职过多,乡、村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不完善,可操作性较差。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2、加大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安全有序稳步推进新冠疫苗接种进度。
3、稳步推进卫生应急、传染病与重大疾病防控、慢性病与地方病防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公众健康。

⑺ 小学生防疫情顺口溜是什么

如下:

1、测体温,入校园,佩戴口罩记心间。

2、有异常,速隔离,快速报告是第一。

3、师生多,莫团聚,你我保持两米距。

4、卫健委,120,专业处置样样行。

5、常通风,换空气,两次消毒莫忘记。

6、要咳素,打喷嚏,低下头去掩口鼻。

7、懂礼仪,讲卫生,及时洗手记得清。

8、课堂上,认真听,防疫知识要谨记。

9、食堂内,重点地,同向就坐不言语。

10、用餐时,别拥挤,分批分时密度低。

11、放学了,讲秩序,措时排队离校去。

12、废口罩,不乱弃,规定地点来收集。

13、教室内外勤清理,卫生死角无处觅。

14、人人动手同参与,坚定信心共战“疫”。

⑻ 卫生健康宣传栏的英文

卫生健康宣传栏
publicity column for hygiene and health

⑼ 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广播电视I事业编准考证在这里能找回吗

7月14日,记者从英山县卫生健康局获悉,近年来,英山县卫生健康局全面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建设健康英山为目标,以构建更加完善、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新体系为重点,团结和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合力同心、砥砺奋进、开拓创新,推动英山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小康决胜战、城乡环境治理攻坚战等战役中,英山县卫生健康局交出了一份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的历史答卷,开创了英山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召开卫生健康工作会议
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守护群众健康平安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英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英山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胜利。
疫情发生后,英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谋划,统筹全县医疗资源,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等9个工作专班,及时抢占主动权,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并对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者实行总动员,不休一天假,全力以赴,坚守岗位抗击疫情。
在抗击疫情期间,英山县卫生健康系统紧盯切断传染源和阻断传播途径两个重点环节,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加强防控,,推动流调精准化,强化监测消杀,坚持“人物地”同防,有效阻断疫情传播。
英山县卫生健康局统筹全县医疗资源,成立18人医疗专家组,积极争取湖南省永州市38人医疗团队支援英山县,及时将县人民医院确定为定点救治医院,提前启用新中医院区作为留观病区,积极向上争取物资,落实精准救治,前移治疗节点,坚持中西医结合。2020年,英山全县累计报告62个确诊病例,除1例患癌病人外,全部予以精准救治,全部治愈出院。最终,以黄冈全市确诊病例最少,治愈率最高,并在湖北全省率先实现四类人员清零,英山县卫健系统多个单位和个人先后获得国家级和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等各级表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提升医疗服务质效
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揭牌
近年来,英山县卫生健康局抢抓机遇,大力加强公共卫生补短板工程,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公共卫生项目建设大发展。
据统计,2019至2020两年内,英山县卫生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共计13个,总投资61806万元。为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加大对疾控工作投入力度,改善疾控中心办公用房,新建了P2标准的PCR核酸实验室,如今,已经湖北省卫健委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为提升紧急医疗救援能力,英山县人民医院投入2000万元对原有病区进行提升改造;英山县中医院完成整体搬迁,二期工程住院(传染病)大楼正在加快推进中;英山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一期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目前正在紧锣密鼓装修,计划于年底前搬迁;英山县精神病医院新建门诊楼一栋4层,医疗条件大为改善;英山县疾控中心新建项目公共卫生应急中心主体工程已完工,亦计划于年底前搬迁。
据了解,英山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基本功能完善,发热门诊全部完成新建或改建,全部达到省“四化”标准。2020年,杨柳、石镇2家卫生院被授予“湖北省优秀乡镇卫生院”;南河、方咀、红山、雷店4家卫生院被授予“湖北省合格乡镇卫生院”。目前,英山全县现有村卫生室250个,全部达到“五化”标准,331名乡村医生均取得执业资格,织牢公共卫生服务网底。
为做好县域医共体建设,英山县成立了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管理委员会,统筹推进医共体工作。组建后的英山县总医院,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联合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以及所有乡镇卫生院(含所辖村卫生室),形成紧密型医共体,统一建设、管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互联网+卫生健康工作,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减少患者重复检查和就医成本,县、乡、村三级联动,实施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推动大病不出县、常见病不出乡镇、家庭医生签约首诊不出“村”。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创建健康幸福家园
发放各类卫生健康资料
为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群众健康素养,近年以来,英山县卫生健康局以爱国卫生运动为抓手,推进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实施街面整治、空间整理和市容综合整治等行动,做好“三场一厕一站”建设,积极进行市政设施更新维修。据了解,英山县先后拆除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影响城市长期发展和市容市貌的建(构)筑物340多处,完成了城区16条背街小巷改造、5条道路建设和18处园林绿化工程,并全面启动创卫“三张门票”工作,开展健康宣讲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实施英山县“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截至2020年底,英山县卫生健康局共完成全县户厕建改71148座,农村公厕建改318座,塆组小公厕1751座。
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工作,仅2020年,英山县卫生健康局全年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295个,累计更换公共卫生宣传栏2125次,发放宣传资料155种共189.1万份,播放音像资料87种共2.96万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1716场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02场次;对十大网格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开展了新冠肺炎防治相关知识讲座;印发新冠肺炎防控宣传手册、宣传单共计20万份。其中,制作15种健康教育宣传册,发放健康教育手册86.8万份,张贴3.2万份健康教育公益广告,开展健康巡讲26场次,健康巡讲进校园活动35场次,主题宣传活动36场次。
实施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建设“健康小屋”,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慢病和死亡因素监测,英山县卫生健康局对20个行政村、2000名居民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调查工作;对15个行政村、750名居民进行了健康素养水平监测工作;开展“万步有约”健步赛等健康促进活动,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改善身体健康指标。
英山县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英山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协力同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奋力开启健康英山建设新征程,努力让群众享受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服务,让健康英山建设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讯员卫健)

⑽ 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通风换气的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国家卫健委提出指导意见

低风险地区工作场所可不佩戴口罩

本报讯 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南》),对低风险地区企业和企业职工如何防护提出指导意见。

《指南》要求企业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对进入企业的来访人员和工作人员无需进行体温检测。加强企业内办公区域、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和员工宿舍区的通风换气。

企业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食堂采取分餐、错峰用餐。作业岗位工作人员在通风换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对于企业职工复工复产后如何防护,《指南》建议职工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须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适度运动,保证睡眠充足。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指南》强调,职工要定期清洁工作和生活场所,工作场所可不佩戴口罩,采取错时、错峰用餐。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场所。(魏文)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做好防护,结合夏季防控特点,2020年6月1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进行了修订调整,形成《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

修改后的防护指南,适用于低风险地区,从整体上对公众日常防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防护措施提出指导意见。

类别由原来的50类增加到65类,增加了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健身运动场所、旅游景点、游泳场所、公共浴室、进口物资转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等场所,以及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KTV)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的防护要求,另增加了售货员、食品消费者、食品从业人员、伤残人士、教师的个人防护指南。

在防护措施上,根据季节、场所等差异化特点,完善了夏季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细化了合理使用空调的方法,按照不同场景、不同场所和不同人群调整了体温检测和戴口罩、戴手套等具体防护措施。

单位篇之机关事业单位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4.加强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加强对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

6.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鼓励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

7.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8.工作人员在通风换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9.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0.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阅读全文

与卫健宣传栏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旅游网络营销的策略研究 浏览:982
如何策划单位迎新春活动方案 浏览:944
中职市场营销基础授课计划 浏览:741
贵州富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浏览:7
西瓜现场营销策划方案 浏览:565
市场营销好还是运营支持好 浏览:229
人民大学市场营销专业 浏览:427
雅戈尔gy营销推广方案 浏览:862
市场营销咖啡 浏览:73
银行跨年度电话营销方案 浏览:79
市场营销理论的中心 浏览:224
中秋节重阳节活动策划方案 浏览:309
洞悉消费者的市场营销策略 浏览:778
茶具店做促销活动语言 浏览:728
试课稿市场营销 浏览:291
银行团委搞活动策划方案 浏览:948
教育培训方案实施步骤 浏览:307
病毒营销策划方案 浏览:144
北京网络营销公司有多少家 浏览:76
中国移动电子商务中心 浏览: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