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谁以前考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人事单位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考试题型是什么
填空题、选择题、分析推理题,不外乎这几种题型。只要你的专业知识掌握好了,任何题型都是没问题的。祝你考试通过,成功!
『贰』 关于河南省畜牧局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0日
河南省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4〕7号),设立河南省畜牧局,为省农业厅管理的主管全省畜牧业的部门管理机构。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职责。
2.取消畜禽遗传资源引进、输出或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核职责。
3.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动物诊疗机构许可职责下放到市、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2.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职责下放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
3.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职责下放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4.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职责下放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三)整合的职责。将省商务厅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畜牧局。
(四)承接的职责。
1.草种进出口审批职责。
2.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职责。
3.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审批职责。
4.执业兽医资格认定职责。
5.设立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职责。
6.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70公顷以上草原审批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组织制定全省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省有关畜牧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牧草种子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全省涉牧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指导全省畜牧业生产,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产业化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畜牧业统计分析、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省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省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
(五)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药、饲料、牧草种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相关行政许可。
(六)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七)负责全省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培育和推广畜禽新品种。
(九)负责饲草饲料资源开发利用及草地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
(十)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制定全省畜牧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组织畜牧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全省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指导推动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畜牧业环保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指导全省畜牧业技术服务、监测检验、监督执法等体系建设。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畜牧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和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全省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组织畜牧业重大问题调研,提出畜牧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等政策建议;承担畜牧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省畜牧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拟订并实施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扶持畜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有关政策建
议;承担畜牧业投资和项目的计划与监督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组
织开展内部审计和行业审计;承担畜牧业外资项目管理工作。
(四)畜牧处。指导全省畜牧业发展;负责畜牧业发展有关规划实施工作;参与扶持全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并组织落实;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
化养殖和产业化发展;拟订畜禽改良规划,组织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登记、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畜禽新品种培育和推广工作;依法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
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畜牧业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负责畜禽规模养殖废弃污染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省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和行业统计工作。
(五)防疫检疫处。拟订动物防疫、检疫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防疫检
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与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机构。
(六)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拟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落实;负责从畜禽养殖环节及食用畜禽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
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和质量监测检验计划;组织开展全省畜牧、兽医、饲料行业标准化工
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协调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整治规范工作;负责
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医政药政处。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兽药发展规划,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
作,拟订兽药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兽药广告审查及新兽药临床试验等审批工作并承担相
应责任,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八)饲料处。组织制定饲料工业发展和草原保护建设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负责饲料行业质量监督管理
工作;负责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饲料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负责草场建设、保护和监理工作;负责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生产企业及草种进出口审批,草种质量检验机构及检验员资格认定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负责饲料中添加
“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管工作;负责制定饲料产品和牧草种子监测抽检计划;指导饲料企业执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饲料工业统计工作。
(九)奶业管理办公室。拟订奶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和奶畜养殖管理;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
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指导建立养殖档案和生鲜
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
(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拟订并组织落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定突发重
大动物疫情、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应急管理预案、应急处置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全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具体组织河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信
息化指挥系统建设,负责省级重大疫情应急指挥平台运行和管理工作;组织省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负责应急储备资金和物资管理和调度工作;负责
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日常应急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组织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伍和技术专家组建设管理;承担
省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拟订畜禽屠宰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活动。
(十二)人事科技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实施畜牧业科技项目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畜牧业智力引进和成果转化,组
织开展畜牧业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畜牧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总畜牧师、总兽医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8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省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屠宰和生鲜乳收购环节,以及食用畜禽产品、生鲜乳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
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畜禽产品和生鲜乳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
后,按食品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叁』 河南省政府药监局局长的个人资料谁有,能分享下吗
李广胜
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河南临颍县人,1981年3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郑州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文化。现任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履历
1979.04——1981.03,河南省洛阳林校果林专业学习
1981.03——1983.08,河南省临颍县林业局工作
1983.08——1985.12,河南省许昌县林业局副局长
1985.12——1988.08,河南省许昌县尚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88.08——1989.11,河南省许昌县尚集镇党委书记
1989.11——1992.10,河南省长葛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92.10——1994.10,河南省长葛县(市)委副书记(其间:1991.09—1994.07在河南省委党校函授大专班学习)
1994.10——1995.08,河南省长葛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其间:1993.09—1995.07在郑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半脱产学习)
1995.08——1995.11,河南省长葛市委书记、市长
1995.11——1998.03,河南省长葛市委书记、许昌市委委员
1998.03——1998.09,河南省信阳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党组成员
1998.09——2003.06,河南省信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3.06——2003.07,河南省信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3.07——2006.12,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6.12——2007.01,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7.01——2010.11,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0.11——,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相关
2011年3月9日至11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广胜先后到安阳、鹤壁等地,调研了解系统基本建设、队伍建设、食品药品检验设施和仪器装备等工作,并看望基层干部职工。
在与当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沟通交流时,他强调,食品药品安全事关民生,责任重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切实提高监管能力,扎实开展监管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
『肆』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的公司架构
省局培训中心内设办公室和培训科两个科室,规格为正科级。 负责干部培训的组织实施和课程开发工作;负责全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学历、学位教育;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网络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动态师资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学培训电子文档化及教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培训教材编写、教材建设中相关问题的研究、论证等工作;负责承办上级机关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伍』 如何加强食品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国家实施食品药品监管的前沿阵地。第一线的工作使它具体直接应对各种情况,解决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代表国家机关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尽责,对于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提高政府公信力,实施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依法行政是项系统工程,是篇大文章。内容方面包括决策、立法、执法、监督等;具体工作实施(或工作方法)方面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政策制度、队伍建设、监督保证、技术设施等等,这些既是方法又是内容,相互联系渗透,不可或缺。无论从整体还是侧面都大有文章可作。有鉴于此,我们仅从实践工作出发,就如何提高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谈点个人看法。与大家交流、商榷。
一、依法行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科学发展观内涵丰富,思想理论深厚,究其实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就是要以人为本,关注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首先,要牢牢地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监管部门的中心任务,作为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特别是当前,食品药品市场尚待规范,对外开放加快,管理相对滞后,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等,致使各种问题种类矛盾层出,也给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理论和方法分析、处理,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着力解决人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化解矛盾。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查处违法行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人民群众撑起法律保护伞,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其次,要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行政其根本含义是用法管理社会。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政府的执法机关,社会的有机组成,肩负着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职能,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密不可分,必须要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切切实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权利,切切实实履行职责,做到权利、责任、义务统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正确处理和把握依法行政与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与服务,服务与各种社会利益的关系,创新和完善人性化的、公平理性的管理制度和方式。规范、诚信、文明地实施监管执法,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全过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执法效果,进而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再次,要建立高效、规范、有序的内部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效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涉及面广,事情繁杂,政策性、法律性强,工作环环相扣。必须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决策、约束、监督等机制,使工作有序开展,顺畅运作。用法律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避免和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越权执法、徇情违法等违法现象。要坚持城乡统筹兼顾。乡村人口多,食品药品市场隐患多,管理也相对薄弱,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要突出抓好乡村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消灭盲区,消灭空白。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端窝点,抓源头,严厉查处大案要案。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食品药品监管涉及的工作部门比较多,因此要坚持搞好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推进人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依法行政要以加强宣传教育为保证
加强法制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基础和必要保证。尤其是在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已为社会普遍关注的新形势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显得极其重要。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讲的“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当前,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法律意识已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如何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收到预期的效果,进而推动依法行政,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研究常解常新的课题。从工作实践中,我们认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应该突出重点对象,明确宣传内容,方式灵活多样。
(一)突出重点对象。在普遍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重点群体进行更深入地宣传教育。一是各级领导干部。主要是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关的部门单位领导,特别是当地政府领导。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会带领职工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由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较高,对法律领会的快,领会的深,收到的宣传教育效果更好。这些人了解应用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规定,对食品药品监管的依法行政是极大地促进、推动。二是行政相对人。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受利益驱动这部分人有意无意地会出现违法经营现象。主要是宣传教育守法经营,用法律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既是法律的宣传者,也是执行者。必须要强化法律意识,深刻认识到,依法行政不仅是要求相对人,更是针对执法人员自身的行为要合法。法律是“双刃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执法人员要依法开展工作,正确执法,为民执法,自觉接受法律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宣传教育群众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二)明确宣传内容。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工作宣传教育内容要有侧重点。重点宣传《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特别是《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使宣传内容更突出,宣传更深入,效果更明显。
(三)方式灵活多样。除了利用新闻媒体印发宣传单、举办讲座等开展宣传活动外,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送法下乡。乡村是法治宣传的薄弱环节,法律意识也相对淡薄。要利用农村集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乡村广大群众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二是在重点场所宣传。比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场所,常年设立宣传广告,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三是以案说法。收集整理带有警示作用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特别是中央电视台、国家、省局查处的一些重大案例,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对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四是结合相关执法部门的宣传活动进行法治宣传。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依法行政的不断深入,法治社会的逐步建立,将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要不断探讨研究,常抓不懈,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适应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的需要。
三、依法行政要以严格行政执法为关键
依法行政的关键是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执法部门对行政相对人直接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处理结果的行为,是依法行政最直观,最有影响的实践体现。人民最关心,社会最关注。
当前,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深恶痛绝,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对查处违法行为的期望值很高。这种氛围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是推动,是激励。如何做到严格执法、查处有力,把案件办成“铁案”,取得最大的执法效果,是对行政执法部门综合执法能力水平的检验。实践中我们认为,应坚持做到:
(一)坚持依法办案。每个案件都要违法事实清楚准确,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充分,并经“三级审核”,即:办案科(室、分局)、法规科、局领导审核。严格把好“五关”,即: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量罚关。并且落实层级责任制,明确局领导、科(室、分局)、执法人员的责任,确保案件无差错,提高办案质量。
(二)坚持实体法、程序法并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仅要严格遵守、依据实体法,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实体法是执法行为的目的和结果,程序法是执法行为的过程和步骤。没有无程序的实体,也没有无实体的程序。特别要解决通常认为在执行实体法上没有错误就是正确执法,而忽视程序法的错误认识。
(三)坚持政务公开,阳光办理。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公开行政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公开处罚决定。不仅要对行政相对人公开,还要向社会公开,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防止暗箱操作,防止执法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使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四)坚持监督约束机制。一是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如“案件受理”、“案件调查”、“案件合议”、“案件听证”、“集体讨论”、“错案追纠”等各项制度,减少办案过程中的随意性,维护执法的严肃性。二是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的监督。做到“五坚持”,即:坚持开展问卷调查制度、坚持聘请社会监督员制度,坚持执法反馈制度,坚持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制度,坚持办结案件回访制度。
除此,在行政执法中重点抓好6个环节:
1.准确认定违法事实。当事人必须有客观存在的违法行为,主观出于故意或过失,并且有法定的责任能力。
2.证据确凿。围绕法律责任条款全面收集证据,真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掌握行政相对人的违法时限。
3.正确适用法律。对案件准确定性,正确完整地引用法律法规,具体到条、款、项、目。
4.程序必须合法。从案件管辖、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等步步遵循程序。
5.处罚内容适当。依据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特别要公平、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
6.严格案卷审理。每个案件的具体行政行为,都要经法规科把关签署意见,报局领导审批后执行。对较大的行政行为进行合议,对情况复杂、重大行政行为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同时,做好结案案件的卷宗整理归档保管,并将大案、要案向上级局备案。
实践证明,行政执法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最主要的工作,是对整个部门及每个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执法能力、社会形象,公信力的检验测评。在一定意义上,行政执法水平,也代表了依法行政水平。
四、依法行政要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
执法队伍是依法行政的主体。其素质高低决定依法行政水平,其形象代表着部门形象,也可以说代表国家机关形象。抓住队伍建设就是抓住根本。由于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组建时间短,人员新,且来自不同部门,因此,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是一项十分紧迫十分重要的任务。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论述,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权依法用。切实肩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综合业务能力培训。一要抓好业务知识学习。学习立案、办案、案卷管理、规范执法、法律用语等方面的知识,学以致用,用以促长。要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知识。做到熟知、掌握、用准法律,特别是要深刻理解依法行政的本质,不是用法统治行政相对人,而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执法人、行政执法机关都应在法律管理规范之中,越权执法、以权压法、行为不作为都是违法行为。还要学习领导组织、协调管理等知识,丰富知识面。不断改善执法队伍、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适应工作需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参加培训、聘请法律人员讲课、以案代训、考察交流等方法,提高学习成效。二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开创食品药品监管新局面的能力。三要建立激励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提高。定期组织知识竞赛、学习测评,开展优秀案件评选、执法优胜单位和优秀个人评比等活动,并与执法队伍、执法人员的工作业绩考评挂钩,激励工作学习的积极性。
(三)加强作风建设。要坚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了解食品药品市场情况,及时发现、处理、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工作重心沉到基层,监督管理移到一线。克服坐在办公室听情况、等举报的官衙作风,克服办事拖拉、推诿、相互扯皮等不良倾向。要坚持文明服务、承诺服务。在执法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监管。为行政相对人排忧解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活动,树立文明执法形象,建设文明执法队伍。
(四)加强监督约束。一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使监督制度化、法制化。既有局、科、岗位的工作目标,也有具体职责要求,既有执法人员执法科(室)的工作规则,也有惩戒处罚制度,特别是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作为监督约束的重点。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使制度管用,发挥作用。二是利用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典型是旗帜,是标杆,是带动。深入开展向高志权、吴艳学习活动,同时发现培养树立身边的典型,使学习典型看得见、摸得着,有目标。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不正之风的侵蚀,在思想上筑起防线,不为五光十色所迷惑,不为金钱所动摇,做到警钟长鸣。
执法队伍的建设、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去抓,才能打造出一个过硬的执法队伍,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
『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主要是做什么工作的
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主要负责起草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医学(包括中医、民间医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措施并监督实施行政许可的食品,如组织、颁布国家药典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生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审计制度,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6)河南省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全面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餐饮等领域的食品安全。2018年3月,根据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整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不再保留。
职能转变:取消的职责
1、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2、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3、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4、取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工作由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承担。
5、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下放的职责
1、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将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将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将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整合的职责
1、将原卫生部组织制定药品法典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将原卫生部确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制定检验规范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4、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
5、整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食品安全检查和测试机构隶属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促进行政办公室的分离,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一个统一的技术支持系统对食品安全检验和测试。
加强的职责。
1、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2、加强食品安全体系的构建和综合协调,提高药品标准和质量管理水平,优化药品注册及相关行政许可程序,改善食品和药品风险的预警机制和当地的监督检查机制,并建立一个机制来防止区域性和系统性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3、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4、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柒』 国家食药监局网站官网
国家食药监局网站官网:cf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国务院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7)河南省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系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而成,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CFDA于2013年3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 一般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其是国家政府设置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我国药品行政监督管理组织体系一部分,属于国家药事管理组织体系范畴。
参考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捌』 2019河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应该选择哪个机构
首先告诉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全国通用无论在哪里修出来的都可以用。
另外修学分社会上的培训机构是没有资格的,一般是协会具体负责。
带上身份证和money去就行了,有人会教你怎么弄的。
『玖』 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分别什么性质的单位其下属单位有哪些,又是什么性质的请大神详解,谢谢!
1.省、市、县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省、市、县各级政府的直属职能部门,属于政府单位性质,负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例)的下属单位包括:稽查局、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山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以及药品审评认证中心(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机构。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包括其下辖的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品检验所以及其下属的培养医药类专门人才的学校等机构。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主要包含其直属乡镇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及县药品检验所等机构。
各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有的是政府组成部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务员单位,有的是学校类的事业单位。
(9)河南省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扩展阅读: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下属单位包括:稽查局、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山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以及药品审评认证中心(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主管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包括下辖各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市药品检验所等机构。
『拾』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什么
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10)河南省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扩展阅读:
1998年3月份,根据人大决议,组建新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原国家医药管理局行使的药品流通监管职能、卫生部行使的药政药检职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使的中药流通监管职能统一交由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
2003年,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 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品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