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清明防火小知识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汝城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近几年该县清明祭祖频频发生森林火灾的情况和贯彻落实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各乡镇开展以“文明祭祖,创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全面普及森林防火法律知识。
4月30日上午,该院林业检察科全体干警赴春季防火的3个重点村,4个重点乡镇,2个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为了让更多的群众受益,林检干警还联合当地村委会在村路口设宣传点,与当地群众进行面对面地交流及时为群众答疑解难。 发放传单2000份,倡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祖、居家祭祀、网上祭扫等文明、环保、安全的清明祭祖形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以图片展的形式开展预防火灾宣传教育,从法律的角度宣传《森林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从广度上宣传传统祭祖方式存在的安全隐患。与乡政府工作人员合作,深入每家每户分发森林防火法律知识小卡片,向当地群众讲解了造成火灾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告诫群众做好防火工作。充分引起他们的关注和重视。此次宣传内容新颖,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观看,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
Ⅱ 如何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Ⅲ 有没有那部法律规定清明节不可以带火种进山
消防法和森林管理规定都有清明节期间,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期和敏感期,市林业部门和相关区县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防火人员责任到位,防火器械配备到位,并且要注意防火设施保养,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随时做好应对火灾的各项准备。防火检查站要对进山人员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火意识,严禁任何人带火种进山,确保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安全。
Ⅳ 清明的宣传语有哪些
1、清明时节寄哀思,花香袅袅故人知,烧纸旧习莫仿效,文明上坟好风气。
2、文明祭祖、保护环境、自带火盆、随手清理。
3、倡导文明祭祀、保护生活环境。
4、文明祭扫,为创建山水生态园林城尽一份微薄之力。
5、破祭奠陋习,树文明新风。
6、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
7、文明祭扫、鲜花祭祀。
8、厚养薄葬,文明祭奠。
9、告别丧葬陋习,崇尚文明治丧。
10、鲜花献故人,植树绿祖玟。
11、祭祖毋忘文明,扫墓注意防火。
12、祭而丰不如养之厚。
13、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14、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15、倡导绿色殡葬,推行文明祭祀。
Ⅳ 清明将至文明祭扫,拒绝买卖违法冥币,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祭扫先人寄哀思。清明节既是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疫情防控、预防火灾、移风易俗的重要时段。为从严从紧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祭扫带来的人员扎推聚集现象,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祭扫活动重于心不拘于形。新时代的文明晋城人,既重情守礼,更崇尚新风。我们倡议通过踏青遥寄、经典诵读、网上祭扫、举办家庭追思会等方式慎终追远、缅怀先辈,以绿色祭扫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不组织聚集性祭扫活动。
文明祭扫,有你有我;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在这特殊的时期里,所有人都要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健康、文明、平安、环保的祭祀观念,告别传统祭祀陋习,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文明祭奠、安全祭奠,不燃放产生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烟花爆竹及纸扎冥币。
Ⅵ 如何抓好清明前后的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和督促检查的职责。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开辟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知识和防火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市电视台信息频道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语,手机发送森林防火短信,交通要道、林缘、景区、居民点附近制作醒目防标火标语等形式加强对进山游玩、传统祭祀人员的教育。
三是强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依法打击火灾肇事者。
四是细化防火责任。把具体的村组、山头、地块落实到乡镇领导干部身上,构筑严密的防火巡护、责任、扑救和查处网络。
五是严格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上传下达顺畅,处置及时妥当。
Ⅶ 东安县不准清明挂扫吗
可以祭奠先祖。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引导辖区群众文明祭扫,确保祭扫安全,减少森林火患,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湖南东安县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加快绿色东安建设》宣传挂历,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严防清明期间发生火灾。还在各乡镇悬挂横幅、村组张贴标语,清明期间不能以坟山争水利。
Ⅷ 宣传清明节的方案
为认真做好清明节宣传工作,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作用,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祭扫,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文明、和谐的清明节,通过宣传,扩大殡葬改革的社会影响,推动全省殡葬改革工作深入健康发展,特制定清明节宣传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殡葬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清明节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文明祭祀的意识,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及“厚养薄葬”新风,确保清明节群众扫墓活动安全,促进全省殡葬改革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清明节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省民政厅王树芬厅长、刘智副厅长担任,成员由各州(市)民政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董亚美任办公室主任,副处长和向群、省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陈永任副主任,并成立两个工作组:宣传组,由和向群任组长,工作人员有丁伟鸿、张靖、蔡苓;督导组,由陈永任组长,工作人员有彭先华、瞿勤、杨杰。
(二)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清明节殡葬改革宣传及安全文明祭祀工作,收集汇总通报各地工作信息,联系新闻单位,做好专题报道宣传工作。各州(市)民政部门要根据省民政厅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相应成立清明节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宣传工作方案,确定宣传活动责任人和联系人,在节日活动期间安排值班人员,同省厅保持24小时联系,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三、宣传时间
2009年3月20日一4月15日
四、宣传主题
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五、宣传内容
(一)殡葬改革的成就,殡葬事业的发展;
(二)殡葬法规和政策,以及土地、林业、环保等方面的法规;
(三) 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
(四) 宣传科学、文明祭祀的理念,提高防火防事故的意识,引导群众避开集中祭扫高峰,倡导和推广“家庭追思会”、“网上祭祀”等安全、环保、健康祭祀形式;
(五)整治乱埋乱葬,加强植树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六)积极回应媒体和公众对殡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宣传形式和工作职责
(一)宣传形式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采取主会场和分会场同时进行的方式,即:在昆明市东风广场设立主会场,各州市在城市主要区域、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设立分会场,各殡仪服务单位在各自服务区举办宣传活动,并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追踪报道;各地以宣传展板、宣传册、宣传单、公益广告短信,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对省民政厅领导进行现场采访及专访等形式,解答群众关心的殡葬问题。
(二)各组工作职责
1.宣传组:(1)组织一次中等规模的坟山墓地志愿者义务植树活动,具体活动方案附后。(2)筹备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各大新闻媒体,介绍开展此次清明节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启动应急突发事件预案处置的情况;介绍殡葬改革的总体情况,以及此次清明节殡葬改革宣传和安全工作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近年来新闻媒体和广大民众普遍关注殡葬的热点问题。时间:2009年3月18日下午2:30分,地点:省民政厅。(3)组织策划新闻专题节目或栏目。请省民政厅领导接受电视媒体专题访谈,在报刊上刊登署名文章等,具体安排附后。
2.督导组:负责监督、检查各州(市)启动应急预案,以及防火防事故、文明祭祀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指导各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督导组设专人值班,负责收集各州(市)和殡葬服务单位落实宣传和安全工作及进展情况,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各州(市)设专人联系,每日17时前将当天情况向督导组报告。督导组通过认真整理,每日按时将信息报告厅领导。
(三)各州(市)民政部门工作职责
1.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清明节宣传工作方案,启动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2009年3月15日前报省清明节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组织开展各种贴近实际、具有良好引导作用的宣传活动。
2.引导、督促本辖区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清明节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3.设置应急值班,明确值班地点、工作职责。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四)各殡仪服务单位工作职责
1.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要根据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和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已有应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要进一步完善),于2009年3月15日前报本辖区民政部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实地开展“传承文明,和谐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创新祭祀形式,并严格管理用火,防止火灾的发生,同时,做好交通疏导工作,防止踩踏和交通事故的发生,邀请媒体做相关报道。
2.各殡仪服务单位要公开服务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承诺办理事项、时限,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使殡葬服务更加透明阳光。
3.设置应急值班,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在可能发生事故地区进行严密防控,每日定时向辖区民政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
七、宣传工作具体安排
1.准备阶段
2009年3月15日前做好活动的准备工作,包括制作宣传册,落实活动地点,联系新闻单位,安排活动程序等。各地通报交流活动筹备情况,对活动安排做出统一部署。
2.具体实施阶段
(1)主会场:2009年3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在东风广场举行“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大型联动宣传月启动仪式,请省民政厅、昆明市有关领导参加。
(2)分会场:2009年3月20日各州(市)在各自区域内同时举行宣传活动;
(3)从3月21日至4月15日由各州(市)组织深入到县(市、区)、乡(镇)、办事处,社区和村委会进行广泛宣传,与此同时各公墓、殡仪馆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宣传活动。
八、工作要求
(一)由于今春以来连续干旱,气温较高,风干物燥,时时处在高火险警戒线,全省已发生多处火灾,务必要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各地要对清明节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提前安排,认真组织,及早确定宣传活动组织机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宣传工作方案,同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宣传工作方案和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方案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施,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
(二)各级民政部门和殡仪服务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既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又要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同时,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统一策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
(三)组织宣传活动要通过发动社区组织、农村红白事理事会等社会力量,调动各方力量,主动与新闻媒体加强联系沟通,取得积极配合,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吸引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Ⅸ 关于清明节扫墓的演讲稿 急求
清明节的感受
走进阳光的四月,一切都是那么新绿,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严冬在春风中消退,岁月在奋斗中远去,不知不觉中又一年清明节到了,其中令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扫墓了。
我们敬爱的毛爷爷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成千上万的先烈们,为了人民的利益,在我们的前头英勇地牺牲了。让我们高举起他们的旗帜,踏着他们的血迹,根溯他们的脚步勇往直前吧
恢宏的时代造就了先烈们不朽的传奇。你可以感叹,张扬的民族精神是他们慷慨赴死的力量源泉,在民族危亡、国家兴亡系于一线的紧急关口,做了自己该做的事。可是今天在历史和它的主人翁渐行渐远之时,作为先烈们伟岸功绩的受益者,生活幸福的我们记住了我们应该记住的吗?同学们:先辈们在艰难困苦中,用青春和生命塑造的民族魂;我们没有理由遗忘!且不说拍案而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俯首甘为孺子牛,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的闻一多先生;且不说双手高举这炸药包,高声喊着“为新中国前进”的董存瑞;且不说像朗朗夜空中闪烁着灿烂光辉的无数星星一样众多的英雄先烈们。就说说和平时期我们无比清晰的英雄雷锋。他有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他有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他有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他有从不懈怠的学习精神;他更有助人为乐的精神,他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却是永恒的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从他身上,使我们明白了一个朴素的道理:每个人都有青春年华,但青春年华只有服务人民才能美丽;每个人都有美好的理想,但美好理想只有为了祖国才有光辉。
我觉得我们都是幸运的,我们生长在先进时代,拥有富足的生活,接触着最新的信息资源,网络和游戏成为我们的热门话题。也许这个时代给予我们太多的是享乐与自在的生活,我们不屑于谈革命、论精神,甚至常常对此嗤之以鼻。甚至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以至于常常忘了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虽然我们不需要像先烈们那样抛头颅、洒热血,用身躯筑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铁血长城,但是我觉得,我们是有责任做好自己的事,那就是:珍惜美好的青春年华,记住我们的青春誓言,努力学习,知荣明耻,追求真知,掌握本领,报效祖国,不要辜负家长的期望,不要辜负老师的期望,不要辜负祖国和人民的期望。向老师和同学交一份完美的答卷!
谢谢大家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Ⅹ 又没有关于清明节清明节小知识的
清明节的习俗是丰富有趣的,除了讲究禁火、扫墓,还有踏青、荡秋千、蹴鞠、打马球、插柳等一系列风俗体育活动。相传这是因为清明节要寒食禁火,为了防止寒食冷餐伤身,所以大家来参加一些体育活动,以锻炼身体。因此,这个节日中既有祭扫新坟生别死离的悲酸泪,又有踏青游玩的欢笑声,是一个富有特色的节日。
[扫墓]清明扫墓,谓之对祖先的“思时之敬”。其习俗由来已久。明《帝京景物略》载:“三月清明日,男女扫墓,担提尊□,轿马后挂楮锭,粲粲然满道也。拜者、酹者、哭者、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锭次,以纸钱置坟头。望中无纸钱,则孤坟矣。哭罢,不归也,趋芳树,择园圃,列坐尽醉。”其实,扫墓在秦以前就有了,但不一定是在清明之际,清明扫墓则是秦以后的事。到唐朝才开始盛行。《清通礼》云:“岁,寒食及霜降节,拜扫圹茔,届期素服诣墓,具酒馔及芟剪草木之器,周胝封树,剪除荆草,故称扫墓。”并相传至今。
按长期形成的风俗习惯,旧时,北京人多在清明扫墓,但祭扫仪式并不在清明的当天,而是在临近清明的“单”日举行。据说,只有僧人才在清明当天祭扫坟茔。
清明祭扫仪式本应亲自到茔地去举行,但由于每家经济条件和其它条件不一样,所以祭扫的方式也就有所区别。
“烧包袱”是祭奠祖先的主要形式。所谓“包袱”,亦作“包裹”是指孝属从阳世寄往“阴间”的邮包。过去,南纸店有卖所谓“包袱皮”,即用白纸糊一大口袋。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用木刻版,把周围印上梵文音译的《往生咒》,中间印一莲座牌位,用来写上收钱亡人的名讳,如:“已故张府君讳云山老大人”字样,既是邮包又是牌位。另一种是素包袱皮,不印任何图案,中间只贴一蓝签,写上亡人名讳即可。亦做主牌用。
关于包袱里的冥钱,种类很多。一、大烧纸,九K白纸,砸上四行圆钱,每行五枚;二、冥钞,这是人间有了洋钱票之后仿制的,上书“天堂银行”、“冥国银行”、“地府阴曹银行”等字样,并有□都城的图案,多系巨额票面,背后印有佛教《往生咒》;三、假洋钱,用硬纸作心,外包银箔,压上与当时通行的银元一样的图案;四、用红色印在黄表纸上的《往生咒》,成一圆钱状,故又叫“往生钱”;五、用金银箔叠成的元宝、锞子,有的还要用线穿成串,下边缀一彩纸穗。
旧时,不拘贫富均有烧包袱的举动。是日,在祠堂或家宅正屋设供案,将包袱放于正中,前设水饺、糕点、水果等供品,烧香秉烛。全家依尊卑长幼行礼后,即可于门外焚化。焚化时,划一大圈,按坟地方向留一缺口。在圈外烧三五张纸,谓之“打发外祟”。
有的富户要携家带眷乘车坐轿,亲到坟茔去祭扫。届时要修整坟墓,或象征性地给坟头上添添土,还要在上边压些纸钱,让他人看了,知道此坟尚有后人。祭罢,有的围坐聚餐饮酒;有的则放起风筝,甚至互相比赛,进行娱乐活动。妇女和小孩们还要就近折些杨柳枝,将撤下的蒸食供品用柳条穿起来。有的则把柳条编成箩圈状,戴在头上,谓“清明不戴柳,来生变黄狗”。此即是扫墓又是郊游,兴尽方归。
[插柳]据说,插柳的风俗,也是为了纪念“教民稼穑”的农事祖师神农氏的。有的地方,人们把柳枝插在屋檐下,以预报天气,古谚有“柳条青,雨蒙蒙;柳条干,晴了天”的说法。黄巢起义时规定,以“清明为期,戴柳为号”。起义失败后,戴柳的习俗渐被淘汰,只有插柳盛行不衰。杨柳有强大的生命力,俗话说:“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柳条插土就活,插到哪里,活到哪里,年年插柳,处处成阴。
清明插柳戴柳还有一种说法:原来中国人以清明、七月半和十月朔为三大鬼节,是百鬼出没讨索之时。人们为防止鬼的侵扰迫害,而插柳戴柳。柳在人们的心目中有辟邪的功用。受佛教的影响,人们认为柳可以却鬼,而称之为“鬼怖木”,观世音以柳枝沾水济度众生。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里说:“取柳枝著户上,百鬼不入家。”清明既是鬼节,值此柳条发芽时节,人们自然纷纷插柳戴柳以辟邪了。
汉人有“折柳赠别”的风俗:灞桥在长安东,跨水作桥,汉人送客至此桥,折柳赠别。李白有词云:“年年柳色,灞陵伤别。”古代长安灞桥两岸,堤长十里,一步一柳,由长安东去的人多到此地惜别,折柳枝赠别亲人,因“柳”与“留”谐音,以表示挽留之意。这种习俗最早起源于《诗经。小雅。采薇》里“昔我往矣,杨柳依依”。用离别赠柳来表示难分难离,不忍相别,恋恋不舍的心意。杨柳是春天的标志,在春天中摇曳的杨柳,总是给人以欣欣向荣之感。“折柳赠别”就蕴含着“春常在”的祝愿。古人送行折柳相送,也喻意亲人离别去乡正如离枝的柳条,希望他到新的地方,能很快地生根发芽,好像柳枝之随处可活。它是一种对友人的美好祝愿。古人的诗词中也大量提及折柳赠别之事。唐代权德舆诗:“新知折柳赠”,宋代姜白石诗:“别路恐无青柳枝”,明代郭登诗:“年年长自送行人,折尽边城路旁柳。”清代陈维崧词:“柳条今剩几?待折赠。”人们不但见了杨柳会引起别愁,连听到《折杨柳》曲,也会触动离绪。李白《春夜洛城闻笛》:“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其实,柳树可以有多方面的象征意义,古人又赋予柳树种种感情,于是借柳寄情便是情理中之事了。
[戴柳]清明戴柳,有将柳枝编成圆圈戴在头上者,也有将嫩柳枝刮结成花朵而插于头髻者,还有直接将柳枝插于头髻者。明朝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清明,“家家插柳满檐,青茜可爱,男女或戴之”。
今人《芜湖古今》:清明,“清晨,街市叫卖杨柳,家家折一枝绿柳蘸上清水,插上门楣,妇女则结杨柳球,戴在鬓边”。
今朝,听得沿街卖柳条。相约毗邻诸姐妹,一株斜插绿云翘。”民间谚语说:“清明不戴柳,红颜成皓首。”“清明不戴柳,死后变黄狗。”“清明不戴柳,来世变猪狗。”说明戴柳有辟邪功用。清明戴柳之俗遍见各地。
清光绪二年《怀安县志》:清明,“插柳于门,男女亦各戴之。谚云:‘清明不戴柳,红颜成白首’”。清朝插柳戴柳,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是为辟邪之用,但在一些地方有纪年华之义,有所谓清明插柳“纪年华”,“清明不戴柳,红颜成皓首”之说。这种习俗是宋代“寒食”冠礼的遗存。宋代将男女成年行冠礼的时间统一定在“寒食”节,而不论生时年月,“凡官民不论大、小家,子女未冠笄者,以此日上头。”(《梦梁录》)戴柳即为成年标志。据此,后世便有“纪年华”之遗俗,并演化成妇女戴柳球于鬓畔以祈红颜永驻的习俗。在此,青青春柳,又有象征青春之义。时值春季妇女戴柳,则表现出对青春年华的珍惜与留恋。
[荡秋千]古代,清明节有荡秋千的习俗。秋千,古字两字均有“革”字旁,千字还带走字,意思是揪着皮绳而迁移。早在远古时代,人们为了获得高处的食物,在攀登中创造了荡秋千的活动。最早称之为“千秋”。传说为春秋时代北方的山戎民族所创。开始仅是一根绳子,双手抓绳而荡。后来,齐恒公北征山戎族,把“千秋”带入中原。至汉武帝时,宫中以“千秋”为祝寿之词,取“千秋万寿”之意,以后为避忌讳,将“千秋”两字倒转为“秋千”。以后逐渐演化成用两根绳加踏板的秋千。到了唐宋时代,秋千成为专供妇女玩耍的游戏,以练习轻捷、矫健。打秋千时,人在空中荡来荡去,翩翩若飞,很有趣味。《开元天宝遗事》记载:“宫中至寒食节,竞竖秋千,令宫嫔辈笑以为宴乐,帝呼之为半仙之戏。”
它的历史很古老,最早叫千秋,后为了避忌讳,改为秋千。古时的秋千多用树桠枝为架,再栓上彩带做成。后来逐步发展为用两根绳索加上踏板的秋千。打秋千不仅可以增进健康,而且可以培养勇敢精神,至今为人们特别是儿童所喜爱。
[放风筝]放风筝也是清明时节人们所喜爱的活动。每逢清明时节,人们不仅白天放,夜间也放。夜里在风筝下或风稳拉线上挂上一串串彩色的小灯笼,象闪烁的明星,被称为“神灯”。过去,有的人把风筝放上蓝天后,便剪断牵线,任凭清风把它们送往天涯海角,据说这样能除病消灾,给自己带来好运。也有人在放风筝时,把所有的烦恼写在纸上,让它随风筝飞上蓝天,认为一切烦恼都会随风而去。
[踏青]又叫春游。古时叫探春、寻春等。三月清明,春回大地,自然界到处呈现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正是郊游的大好时光。我国民间长期保持着清明踏青的习俗。据宋朝史籍记载:“清明前后十日,城中士女艳妆饰,金翠琛缡,接踵联肩,翩翩游赏,画船箫鼓,终日不绝。”人们带着食物,来到郊野,投向大自然。宋代踏青之风盛行,著名画家张择端的风俗画《清明上河图》,就极其生动地描绘了宋代清明时节京都人民踏青远足的热闹情景。
[植树]清明前后,春阳照临,春阳照临,春雨飞洒,种植树苗成活率高,成长快。因此,自古以来,我国就有清明植树的习惯。有人还把清明节叫作“植树节”。植树风俗一直流传至今。1979年,人大常委会规定,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我国植树节。这对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开展绿化祖国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蹴鞠]“鞠”是一种皮球。“蹴鞠”为用足去踢球,是古代清明节时人们喜爱的一种游戏。据《说苑》记载,相传为黄帝发明,目的是用来训练武士。
“鞠”在战国时代已开始流行。其时的鞠“以皮为之,中实以毛”。唐代用动物的膀胱为球胆,内中充气,增加了球的弹性,可拳打脚踢。
大约在汉代有了蹴鞠的专著《蹴鞠经》。唐宋时出现蹴鞠的专门组织球会“圆社”。杜甫“十年蹴鞠将雏运,万里秋千习俗同”的诗句说明在唐朝时,清明蹴鞠已十分兴盛。
唐人仲无颜在《气球赋》中描写了时人足球赛的情景“寒食景妍,交争竞逐,弛突喧闹,或略地以丸走,乍陵空似月圆”。当时的球赛有两人对踢的“白打”,即以踢的花样和次数多少决定胜负;亦有三人踢的“官场”。到了宋代,开始使用球门,同时有了评判胜负的裁判员,此为现代足球的前身。蹴鞠不仅在民间十分流行,在宫内亦然。韦庄在《长安清明》中说:“内宫初赐清明火,上相闲分白打钱”。王建在《宫词》中亦说:“殿前铺设两边楼,寒食宫人步打球。”
韦应物《寒食后北楼作》中“遥闻击鼓声,蹴鞠军中乐”的诗句,说明除了民间和宫延,军队中亦开展踢球活动。
据说唐僖宗非常喜欢踢球,他曾对俳优石野猪夸口说:“腾若步打进士,当得状元”。宋徽宗也非常喜欢蹴鞠,高俅之所以深得徽宗宠信,并被封为太慰,就是因为他“踢得好脚气球”。
[斗鸡]斗鸡作为一种娱乐活动,早在春秋时就相当流行,传承至唐代,风靡一时,并形成了主要于清明时斗鸡的习俗。
唐玄宗在即位前就十分喜爱斗鸡活动,待他即位以后,在宫中专门修建了鸡坊,选养了千余只“金毫铁距、高冠昂尾”的雄鸡,并派五百小儿专门负责训养。皇帝如此,达官显贵争先效仿。许多人为此不惜重金,以至倾家荡产。由于斗鸡之风大兴,城中男女均事斗鸡,贫寒者无资购鸡,便以玩假鸡为乐。
传说唐玄宗在一次出游途中,遇一小儿贾昌玩木鸡。玄宗将小儿召入宫中,使其在鸡坊训养雄鸡。因贾昌训养有方,深得玄宗赏识,遂“金帛之赐,日到其家”。贾昌在当时号称“神鸡童”,社会地位日变。他的父亲去世时,唐玄宗下令“县令为葬器丧车”。时人有诗讽刺说:“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
关于斗鸡的记载,早期可见于《战国策.齐策》、《左传》、《史记》等书。《三辅黄图》记载汉长乐宫有斗鸡台。汉画像石、画像砖有屡见不鲜的斗鸡图。唐杜淹在《吟寒食斗鸡应秦王教》中对斗鸡的场面作了淋漓尽致的描写:“寒食东郊道,扬鞴竞出笼。花冠初照日,芥羽正生风。顾敌知心勇,先鸣觉气雄。长翘频扫阵,利爪屡通中。飞毛遍绿野,洒血渍芳丛。虽然百战胜,会自不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