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贯彻落实涉军维稳工作会议精神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转轨、体制转型速度的加快,利益分配多样化、社会矛盾复杂化、价值取向多元化日渐突出,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持续上升趋势。其中,涉军群体性事件由于政治敏感性强、成因复杂,积极面对涉军群体的各种诉求,妥善化解涉军群体性事件,成为当前各级党委、政府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自治区党校2014年春季主体班教学计划安排,笔者就如何做好当前我区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作了如下调研和思考。一、广西涉军群体信访维稳的现状由于在单位分工负责联系政法、信访工作,联系对象主要是涉军人员,因此笔者非常留意收集有关涉军群体的相关资料,笔者还曾经采取现场调研、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桂林市民政局、信访局和桂林市的灵川县、龙胜县、阳朔县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走访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到当前我区涉军群体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一是“一次入伍”退役人员。此类人员主要由两部分人群组成,第一部分是实行义务兵役制之后入伍只当过一次兵的所有退役人员;第二部分是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期间入伍的退伍战士,亦称对越自卫还击战一次入伍人员。二是“二次入伍”退役人员。主要指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期间根据中央军委命令临时动员入伍的退伍战士、复员、转业干部。三是支前民兵。指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武装部动员执行参战支前任务的民兵。长期以来,我区广大涉军人员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满腔热情地投身富民强桂新跨越的伟大实践,为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们不愧于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我区涉军群体也出现了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上访的不稳定因素,特别是近年来,涉军信访问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由于涉军群体人数多、分布广、网络密、联动强,其信访表现出四大特点:一是规模较大。涉军群体包含上述三大类人员,他们上访反映诉求动辄以县、市为单位,人数成百上千,如全区统一采取行动则人数、规模更大。二是组织严密。目前,我区涉军群体以联谊会的形式成立有区、市、县、乡的四级组织机构,并明确了各级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他们分工明确,联系紧密,一遇到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便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组织各地人员打着横幅、标语到党委、政府所在地和敏感地带上访。三是期望较高。涉军群体的各类人员虽然诉求各有不同,但他们的相同之处都是期望通过群体性上访给各级党委、政府施加压力,进而突破政策规定增加自己的经济、福利待遇。四是社会关注。涉军群体在反映诉求时,往往身穿旧军装,打着博取市民同情的横幅,甚至在广场等人员密集地区拍卖军功章,容易引起民众和媒体的关注。加上涉军群体战友遍布全国各地,其上访容易引起效仿甚至更大规模的串联,因而社会影响较大。二、广西涉军群体反映的主要诉求我区各类涉军人员的诉求各有侧重,按照三类人员来划分,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一次入伍”退役人员的主要诉求:1、要求确定入伍性质为战时入伍,享受战时入伍待遇。对于这个问题,2008年4月22日,解放军总政治部信访局接访桂林市32名对越反击战期间一次入伍的退伍战士时,已经明确答复:1979年2月之前入伍的战士从入伍当天起,就已经确定了入伍性质为正常入伍,不属于战时入伍。2、要求享受战时工分待遇,并补发战时工分。对于这个问题,国务院、中央军委在1979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战时临时动员入伍人员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中已经明确,享受战时工分待遇主要是针对临时动员入伍的退伍战士、复员、转业干部和其他从地方借调的专业技术人员,而一次入伍人员并不属于上述人员之列,不能按照文件享受战时工分报酬待遇。3、要求享受与二次入伍人员相同的待遇,由政府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目前信访部门的答复是:因二次入伍人员已经尽了第一次服兵役的义务,并退伍回乡,但在国家需要的时候再次入伍,到部队担任班长等骨干职务,与正常入伍的战士是有所区别的,所以一次入伍人员与二次入伍人员在所享受的待遇上不具备攀比基础。4、要求在行政事业单位安置工作或按照已安置的二次入伍人员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1958年3月1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七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对义务兵退伍以后的有关问题明确规定:对于退伍的义务兵,应当本着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进行处理;城镇的退伍军人回城后由政府尽量安排工作,农村的退伍军人回乡后从事农业生产。因此,无论是临战入伍,还是正常入伍,在对一次入伍义务兵的安置上没有特殊政策,“一次入伍”退役人员要求安置工作或按照已安置的二次入伍人员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的诉求没有相应的政策依据。5、要求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待遇适当提高荣立战功人员,伤残人员及烈士家属待遇。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待遇提高荣立战功人员、伤残人员及烈士家属待遇的相关政策,要求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待遇适当提高荣立战功人员,伤残人员及烈士家属待遇的诉求也没有政策依据。(二)“二次入伍”退役人员的主要诉求:1、要求享受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民发[2008]74号)规定精神:关于“二次入伍”退役人员能否享受定补问题,民政部民发[2007]99号文规定:“对于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据查,广西的“二次入伍”人员退役后,除极个别自愿返乡等没有安排工作外,其他都安排了工作,不存在没有工作单位的问题,因此,“二次入伍”退役人员不具备享受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的客观条件。2、要求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退休。实际情况为:“二次入伍”人员当初安排到企业工作时就已经成为企业职工,他们的待遇与企业其他职工实际上是一致的,他们的退休理所当然属于企业退休的范畴,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退休没有任何的政策依据。3、要求按桂革[1970]40号文件补发生活待遇。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广西军区《关于动员入伍参战人员生活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桂革[1970]40号)规定,临时动员入伍的退伍战士、复员转业干部的生活待遇:原人民公社人员的,由生产队按劳动力代记劳动工分,并按分值计酬,日分值低于五角的,按五角计发。此项开支,由县、市民政部门按季发给家属,列支前经费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销。在文件下达后,我区各市、县都已经按文件规定执行了,基本都是按照每日五角的标准计发,这在各市、县均有据可查。(三)支前民兵的主要诉求:1、要求认定参战民兵的身份。2007年7月,自治区民政厅下发文件,对参战民兵作出了明确界定,参战民兵是指在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根据广州军区或广西军区下达的战斗动员令进行组建,成建制配给参战部队,随部队出国作战或在边境一线配合执行作战任务、出境侦察、战斗保障的民兵。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三个缺一不可的民兵才可认定为参战民兵。2008年11月,自治区民政厅再次下发文件,对参战民兵的界定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凡是由地方政府组织、指挥,到边境承担修建边防公路和从事其他后勤保障等任务的民兵、民工,没有配属给具体的作战部队,也没有直接投入战斗,即使是成建制组建也不能认定为参战民兵,不能享受参战民兵生活补助待遇。2、要求认定为“两次扛枪,重返前线”。这类人员主要是参加支前修路的民兵身份人员,他们大多是1976年、1977年、1978年相继退伍的军人,退伍后又于1979年对越还击战期间,响应号召支前到边防修建国防公路,但因未配属部队参加战斗,自治区民政厅认为他们不属于参战民兵,不能享受生活补助。他们提出的认定他们为“两次扛枪,重返前线”的要求,不符合政策规定,也没有这样的称谓,不予支持,无法认定。三、我区涉军群体信访的原因分析通过分析上述涉军群体的诉求,我们不难发现涉军群体的大部分诉求目前都缺乏政策依据支撑,但他们却为何仍然对这些诉求锲而不舍地进行追求乃至不惜走上漫漫上访之路呢?除了因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利益最大化追求与国家现行政策的矛盾冲突这个基本诱因外,笔者认为引发涉军群体信访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的原因:(一)国家相关政策、体制有待完善。一方面,国家现行的城乡退伍军人安置方式差异引发了农村退伍军人的严重“不公”心理。广大的农村退役军人普遍认为,同样是当兵保家卫国,城镇退伍军人退役后要么有工作安置,要么能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安置金,而他们却直接回农村没有享受党和政府的任何关怀。特别是参战农村退伍军人,他们认为同样在服役期间参战,退役后以非农户口入伍的不但可以安排工作,就算下岗,还可以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享受政府的岗位补贴,而他们这一群体却没有任何就业政策出台,有一种被党和政府遗忘的感觉。另一方面,我国实行多年的维稳体制和维稳观是“稳定压倒一切”,虽然信访体制改革后不再进行信访排名,但仍实行信访情况通报和党政主官约谈。因此,涉军群体往往选择敏感时间段以组织大规模进京赴邕上访方式向各级党委、政府施压。加上有的上级部门踢皮球,对越级上访人员没有肯定的政策答复和解释,只要求属地党委、政府将上访人员接回。一些地方为将上访人员接回,在没有政策支持的情况下乱开口子和承诺,给上访人员留下想象空间和侥幸心理,认为“大闹大得、小闹小得、不闹不得”,只要不停上访能解决他们的反应诉求。(二)理解政策偏差、从众心里严重。近年来,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减员增效,原计划模式下的指令性安置方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市场导向配置人力资源,直接冲击到了城镇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虽然政府克服困难每年拿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指标,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安排城镇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但依然僧多粥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别是在部队服役十年以上,知识文化较低而年龄偏大、一心指望回乡后有“铁饭碗”的转业士官对此政策很难接受,无法理解。而一些早已退役的涉军人员对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一知半解,甚至道听途说,相信网络谣言,总认为现在国家发展了,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提高了,自己的所享受的待遇也应水涨船高,往往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去理解和解读政策,提出一些超越政策法规之外的诉求。在诉求得不到满足之后,心理发生失衡和扭曲,进而采取对抗和报复社会的方式无理闹访、缠访。当然,这其中有许多涉军人员碍于老战友的情面,或抱着别人去得我也去得,不去以后会吃亏的心态,对于群体性聚集和上访随波逐流,盲目跟从。(三)国防观念淡薄、追求利益至上。和平时期,我国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日趋淡薄,“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传统被逐渐遗忘,在军人的社会地位被矮化的情况下,涉军群体往往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总认为自己在部队奉献多年,国家应该对他们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对于国家优抚政策的不断扩面提标,他们不但不感怀党恩,反之认为是他们不断上访的结果。而少部分有创业意向的农村籍退伍军人,对不能与城镇籍自谋职业对象同等享受国家政策方面的优惠和扶持更是深感不公,他们认为,无论从哪个层面来讲,农村人创业比城镇人更为艰难,更应得到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四、关于做好广西当前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的思考化解涉军群体的不稳定因素,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笔者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可做好我区当前涉军群体的信访维稳工作。(一)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优势,激发涉军对象的荣誉感。各级党委、政府要注意发挥我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把涉军对象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财富,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尊重和关心涉军对象的氛围。同时帮助涉军对象正确认识新形势下遇到的暂时困难,引导他们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凡是涉军对象应该享受国家定期生活补助的要做到应补尽补,并及时发放,做到不漏补、不重补;对涉军人员的困难,给予及时解决,重点解决他们在医疗、住房和生产生活上的问题;并经常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使一年两次慰问成为一种常态。(二)加强法规政策宣传,营造尊重涉军对象的社会氛围。针对涉军群体的上访主要是他们对现行政策缺乏了解、互相攀比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优抚对象关注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他们广泛宣传政策法规,让他们清楚自身权益,加深对现行政策的了解。对于来访的涉军人员,要认真耐心地做好政策宣传和解惑析疑工作,只要是上级已颁发的文件,就把文件复印交给他们,消除他们的疑虑。对登门上访者要采取“一声问候、一声请坐、一杯热茶”的“三个一”法,与他们进行心贴心的思想交流。同时,要通过各种传统和新兴媒体,在全社会宣扬和营造关心、帮助涉军群体的良好氛围。(三)重视涉军群体的合理诉求和呼声,切实解决涉军群体的后顾之忧。一是要及时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建立惠及全体优抚对象的扶贫帮困制度,对确有实际困难的优抚对象,按照社会救助、扶贫帮困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给予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关心和救助。对一些年老、患病和遭遇灾害的涉军对象,要及时进行救助。二是要开展好拥军优属活动,大力宣传优抚安置对象的先进事迹和优安工作的新政策、新趋势,努力帮助部分涉军群体摆脱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种困难,切实维护好涉军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要由政府出面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落实好涉军群体的各项优惠政策,使涉军群体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四)加强涉军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解决涉军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重视涉军群体服务机构的建设,克服机构精简矛盾困难,加强工作人员的配置,真正做到有人服务、有职事、职权统一。二是要加强对涉军干部的政策和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涉军干部对法规政策和工作业务的了解,提升涉军干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要不断提升涉军干部的责任意识,对待涉军上访问题,要做到不推诿,不上交,对政策内的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家门口,有效遏制涉军群体的越级上访的发生。四是要善于观察和把握涉军信访事件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因时因人因事采取息访措施,不搞一刀切。(五)建立服务平台,开展好退伍军人的转型培训工作。市场经济条件下,帮助的退役士兵提升市场就业能力,提供就业机会,拓展就业平台是涉军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应将退役士兵就业工作纳入年度民生工作目标,所需经费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鼓励退役士兵参加职能培训,让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如此,方能让涉军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高度重视,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更好的实现军地转型。(六)创新体制机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在中共中央公厅、国务院公厅出台《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科学有效、有章可循的信访处理法。二是要落实和强化“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信访责任包干制。三要做好涉军群体上访的预案,坚持做到热点滚动排查、超前介入预警、快速处理化解。四要积极推行领导接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增强接访工作的透明度。五要抓好法制宣传,引导涉军群体采取合法的方式和程序反映诉求,对合理的正当要求尽量解决,对非法集会、扰乱正常信访秩序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厉打击。
Ⅱ 如何做好藏区维稳工作
一、发挥各级机关职能作用,保持藏区维稳常态机制
继续密切关注有关动态,准确研判维稳形势,坚持“处早、处孝处了”的指导思想,保持藏区维稳常态化。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利用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机构职能作用,严密做好外部渗透防范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源头、解决在基层。二是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建立健全情报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机制,在情报搜集上抢占第一制高点,打好主动仗。三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管理,加强对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协调解决,及时调处宗教领域的各种矛盾纠纷。
二、切实加强维稳工作力量,提高处突防范能力
整合统-战、政法、民宗、公安等部门的力量,认真落实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三级管控措施,严密做好外部渗透的防范工作,强化工作部署,完善细化应急预案,确保出现问题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平息。加强互联网和手机信息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果断处置,确保不漏管失控。加大对街面和重点领域的巡查力度,确保社会面治安稳定。组织警力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巡逻,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实履行工作组职责,深入寺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在宗教界人士、僧尼和信教群众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三增强、四热爱”教育活动,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积极加强与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鼓励和支持他们在维护寺院正常秩序、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佛学造诣、带头守法持戒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寺管会的作用,教育引导僧尼和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类非法宗教活动。
Ⅲ 根据《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的规定,边境管理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根据《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的规定,边境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严守国界、维护稳定、服务开放、促进发展、便民利民的原则。
Ⅳ 8月31号和田地区稳定工作会议内容9个方面的维稳措施
九个方面的维稳措施:
①继续保持全区严打高压态势;
②继续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
③继续加强和创新对清真寺的教育管理服务;
④继续推行城镇网格化管理;
⑤继续强化重点区域防控;
⑥继续加强边境管控;
⑦继续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⑧继续加强情报信息工作;
⑨继续健全社会面防控体系,掌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
Ⅳ 中国治疆方略
坚持把开展反分裂斗争和反恐维稳斗争作为头等大事,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推动境内境外、疆内疆外、网上网下“三个联动”,坚决打好严打斗争、群众工作、社会面防控“三场硬仗”、打赢边境管控的“一场人民战争”,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稳定工作,全力确保新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同时抓住有利时机,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基层基础、意识形态、宗教和谐等治本之策,把事关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做起来。
积小胜为大胜,图近功至恒远,一环扣一环解决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新疆社会大局持续向好。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就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装满群众的“钱袋子”,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增加群众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2017年,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30775元、11045元,分别增长7.8%、8%。着力找准脱贫攻坚的“好路子”。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因地制宜、一户一策、精准到人,着力推进“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攻难点、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到2020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着力抓住民生改善的“牛鼻子”,扎实开展以免费健康体检、双语教育、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等为重点的惠民工程,努力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新进展,不断满足全区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
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就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装满群众的“钱袋子”,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增加群众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2017年,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30775元、11045元,分别增长7.8%、8%。着力找准脱贫攻坚的“好路子”,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因地制宜、一户一策、精准到人,着力推进“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攻难点、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到2020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着力抓住民生改善的“牛鼻子”,扎实开展以免费健康体检、双语教育、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等为重点的惠民工程,努力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新进展,不断满足全区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5)边境维稳宣传扩展阅读
我们时刻牢记总书记“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生命线”的重要指示,始终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广泛开展“学习库尔班大叔先进事迹、争做民族团结模范”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评选表彰活动。
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
在民族团结“结亲周”活动中,全疆百万干部职工与结对认亲户同吃同住同劳动、一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冬至那天,从村庄到社区,各族干部群众一起包饺子、吃饺子,亲如一家、其乐融融,民族团结之花开遍天山南北。
Ⅵ 新疆维稳工作中,“防回流,打派遣”是什么意思
按照管住源头、管住口岸、管住边贸区、管住出入境的要求,开展“回流”源头整治工作和人户分离“百日会战”活动,加大入户走访清查,切实摸清摸实辖区动态。对辖区持有护照人员及出国未归人员,翔实掌握底数,逐个了解动向,逐一登记造册。启动边境通行前置准入制度,严格抵边人员管理,采取固定与流动结合的模式,加大边境检查站查缉,加大边境通外山口、通边要道、牧业小道的设卡查缉,加大对进入前沿区域人、车检查验证,及时发现和堵控可疑人员。
同时,通过前沿设防、街面巡防、群众联防、震慑预防的“四防”举措,协调和发动驻地综治办、治保会、群众护边员、协警、民兵等群防群治力量,以边境前沿重要通外山口、要道为中心,辐射周边重点区域,采取驻勤、巡逻、潜伏、堵截交错并用的方法,对重要路口、重点单位为“必巡点”进行守点控段,切实筑起密不透风的“封控墙”。
【目的】:
“要立足单位实情,敢于打破常规,出实招、见实效,形成长效管控机制,确保边境工作万无一失。”5月2日,新疆边防总队召开“防回流、打派遣”攻坚部署会,要求各级坚决落实好自治区各项边境维稳管控措施,忠实履行好“边防打头阵”职责使命,抓好重大活动边防安保、重点方向维稳管控、反恐防回流工作和辖区专项治安治理,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边防环境。
【结果】:
借鉴空港API系统预查机制,这个总队各口岸边检站与客运公司、涉外企业建立出入境人员车辆信息预报传送机制,实现对出境人员及入境重点人员预检信息100%筛查。同时,将信息技术与实战查缉紧密衔接,制定出台集“视频监控、情报导侦、口岸查缉、联防联控、国际合作”等为一体的5大类18项全时空网络化勤务流程,涉及出入境行为“事前预警筛查、事中查控核查、事后跟踪追查”等全过程,实现网内网外联网联动,形成了联管联防打击闭合圈。
Ⅶ 2.09中缅边境维稳工作心得体会
专心写把,把你所见所感写出来就行了。
Ⅷ 如何加强边境地区治安管理
一是要继续保持对“黄、赌、毒”等涉丑违法活动打击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进行大力整治,掐苗头、压势头,使之不成为难点、热点问题;
加强情报研判,准确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要组织调研人员,认真分析和研究境内外毒情,多渠道、多元化挖掘更多、更深、更精的情报线索,准确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打零禁吸,遏制吸毒人员嚣张气焰。积极组织人员摸清辖区吸毒、零星贩毒人员的状况,掌握他们的活动规律,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联合民兵、卫生、禁毒防艾队等部门集中警力对辖区重点村寨进行有效整治,集中收戒吸毒人员,打击零星贩毒活动。四是加强治安整治力度。要对大型商场、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场所、网吧等人员密集、聚集场所开展治安、消防隐患排查、整改,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特别是要加大对网吧的检查监督处罚力度,严格落实实名制上网制度,杜绝未成年人进网吧上网,消除网吧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五是加强案件梳理,提高案件侦破力度。加大对所办理的案件的梳理、分析和研判工作,力争发现其活动轨迹,增强打击处理的精确度,提高案件的破案率,以遏制辖区益窃、抢夺抢劫案件的高发态势。六是切实加强社会面控制,加大民警的街面巡逻力度和密度,对案件的高发地段、重点场所、重点时段要进行重点巡逻。继续做好夜间治安卡点的盘查工作,广泛的开展不定点、不定时的路面盘查,在辖区范围内形成治安严管严控高压态势,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为全县群众的安居乐业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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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
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毒、防邪教、防治安灾害等知识宣传,不断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治安部门及各派出所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宾馆旅社业主座谈会、特种行业管理分析会等形式,积极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同时,要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联合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宾馆旅社、出租房、废品收购站点、游戏室、网吧、修理店、零售店等行业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完善群防群治体系,确保基层工作保障。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变化,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组织体系、特别是群防群治体系和工作机制受到一些影响,很多同志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也非常茫然。推动街道办事处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充分发挥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办事处的职能优势,把大量矛盾化解在了基层和萌芽状态。健全和完善农村综合治理基层组织体系、农村社会治安群防群治体系、还有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和这些方面的工作机制。关键就是经费的问题,经费保障是一切新体制和新机制的生命保障,也是检验领导是否重视平安工作的关键条款。公安机关应在正在开展的“平安创建全覆盖”工作中,尽力推动政府把农村社会治安管理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争取专款专用。目的就是要保证起码的两条:保证基层有人管平安,保证基层有钱创平安。这也是确保农村社会平安稳定的两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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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维稳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上报;及时发现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及上诉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恶化或升缎,全力确保辖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努力为辖区企业单位创建一个安全、稳定、长周期生产和发展,为社区居民创建一个平安、和谐和快乐生活的社会治安环境。
(五)加大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
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权益保护,提高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待遇和认同感。在全县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大与相关部门联系配合,拓展延伸《居住证》功能,争取使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子女入托、入学、劳动就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及办理机动车落户等方面逐步享受德宏户籍人口待遇
,最大限度地将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到德宏经济建设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办证积极性。
(六)完善缅甸籍边民管理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公安外国人管理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缅甸籍边民的管理力度,整合公安机关内部资源,严格执行《德宏州公安机关侦办缅甸等外籍人员非法入境案件“8+3”工作机制》,将具有合法手续的境外人员纳入实有人口管理范畴,将中缅边民通婚流入人员纳入实有人口管理,持续开展缅籍“三非”人员清遣工作,有效改善缅籍“三非”人员对我县治安环境的影响和冲击。同时积极推动公安机关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外国人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维护边境地区的稳定。二是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派出所出入境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与派出所的联系,定期不定期的到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认真听取派出所在出入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根上改变对缅甸籍边民的管理是出入境管理部门的事的认识,改变派出所对缅甸籍边民管理工作不会管、不敢管的局面。同时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彩取多种形式的、结合实际的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提高派出所出入境管理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发挥派出所主力军的作用,派出所切实将辖区内的缅甸籍边民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将管理任务细化到每一位社区民警,严格落实缅甸籍边民申办《云南省边境地区境外边民临时居留证》需经临时居留地派出所领导审核制,使每一位社区民警对临时居留的缅甸籍边民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和完善缅甸籍边民管理台帐。协调治安部门将出入境业务工作纳入派出所年终考核项目进行考核,建立年终考评制度,进一步调动派出所对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四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以公安机关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警营开放日”等活动为起契机,深入社区、深入涉边村寨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国门意识、边境意识,自觉维护出入境管理秩序。公安、外事、边防、武装部、检验检疫、海关、商务、驻军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开展出入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以拉影开发区、县内涉及雇佣缅籍边民的公司企业、宾馆旅店、经商务工人员、境内外边民为重点区域和对象,采取集中培训、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开展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取得企业、雇主、群众等的支特,主动配合和参与公安机关对缅甸籍边民的管理工作。五是加强与缅甸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积极开展与缅方的会晤工作,通报出入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出入境管理工作方法,促进双方加强边民出入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合作,达成共识,进一步规范出入境管理秩序,维护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
Ⅸ 浅谈如何提高党员党性修养
随着边境地区经济社会深入发展,各种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边境地区社会的新矛盾、新问题,严峻考验党员党性修养,对党员党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是当前部队党建的重要内容,本人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 一、在理论学习中提高官兵党性修养。理论学习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胜任工作的一个基本环节。党员应当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健全理论结构,完善理论体系,使自身理论知识与部队建设同步,与边境维稳同步,与时代要求同步。 胡锦涛同志指出:“加强理论学习是确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思想基础,不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就不能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信仰就不可能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因而也不可能是牢固的,就会在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生活方式的冲击下丧失抵御能力。”因此,只有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入学习和刻苦钻研,才能积累丰富的理论知识,形成正确的思维方式,提高自己的觉悟水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就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从根本上认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进程及其基本理论与创新理论的相互关系,做到在继承中坚持、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增强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武装思想和指导实践两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 当今时代,知识地位越来越凸显,党员官兵如不努力学习、不终身学习就要落后,就会逐渐失去其先进性。在新的形势下,作为用人类最先进文明成果武装起来的先进分子共产党员,就是要站在时代的前列,刻苦学习,终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增强能力和本领,使自己真正成为行家里手,不断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 二、在工作实践中强化官兵党性修养。古人讲,“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毛泽东强调读书是学习,实践也是学习,而且是更主要的学习。一切真知来源于实践,并由实践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党性必须以实践为基础。检验党员官兵是否有党性、党性观念强不强,不是听他自我标榜,自称是无产阶级先锋战士,唯一靠得住的是看其在实际社会生活、工作及组织中的所言所行,所作所为。党员官兵只有不断参加实践锻炼,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强大的战斗力、创造力,才能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活动中改造主观世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得到检验。正如刘少奇同志所指出的: “这应该是我们共产党员修养的方法。这种马克思列宁主义修养方法,和其他唯心主义的脱离人民群众的革命实践的修养方法,是完全不同的。”我们的实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实践。邓小平曾讲,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目标。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只有心系人民,服务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被人民群众所接受和信任。因此,每个党员官兵都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坚信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 三、在自我剖析中夯实党员官兵党性修养。所谓自我解剖,是指党员官兵要经常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责任和义务进行检查,“自省、自重、自警、自励”。能否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是否自觉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做到从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一是严于律己。严于律己既是党的纪律要求,又是党的历史方位变化的要求。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革命党变成为执政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的历史方位的这种变化,要求每名党员官兵在提高履行能力的同时,务必从严要求自己,严守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守党纪需做到:①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站稳政治立场,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百折不扣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②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反对自由主义。③遵守群众纪律和廉洁勤政纪律,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时刻保持高风亮节。④遵守保密纪律时,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二是自省。自省就是通过独立思考,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自我觉醒、自我校正,使思想得以升华,正如毛泽东指出的,时时批评自己的缺点,好像天天要洗脸,天天要扫地一样。俗话说:“人非圣贤,熟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任何人都难免会犯错误,党员官兵也是如此,重要的是对待缺点错误的态度。如果能经常自省,就能及时发现自己的过失,不致铸成大的过错。如果刚愎自用,敝帚自珍,抱残守缺,不能自省,就容易错过纠错时机,甚至会病入膏肓,积重难返。 四、在接受监督中巩固党员官兵党性修养。党内监督条例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入手,将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有机相结合;党员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广大官兵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党内监督能否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关系到党内民主的发扬和党的自身建设的发展,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党性修养的成败。所以,党员不仅要有接受监督的意识、愿望和勇气,更要有接受监督的行动,做到在遵守民主监督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积极、主动、认真地参加党内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严格管理和其他党员的监督,也勇于监督其他官兵,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而增强党性,实现我党的自我完善。 中国共产党是直接掌握国家权力的执政党,边防部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维护边境和谐稳定的武装力量,边防部队权力来自人民,理应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失去监督必然造成腐败,党员官兵失去监督有可能脱离群众,失去民心。只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才能更好地推进边防部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推进我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党员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忌讳群众的批评和指责,虚心做群众的学生,认真听取群众对边防部队建设建议,听取群众对边防工作意见,不断推进部队建设,提高业务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