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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保护策划书

发布时间:2022-04-19 02:04:14

A.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及措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66号)

《徐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市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 于广洲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徐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古树名木,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徐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其中,树龄在三百年以上的为一级古树,其余的为二级古树。
本办法所称名木,是指珍贵、稀有、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本市古树名木,由市园林行政部门确认和公布。
第三条 市、县(市)、贾汪区园林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园林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和组织养护工作。
第四条 市园林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全市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编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市、县(市)、贾汪区园林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设立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养护责任者;定期检查古树名木的生长、养护情况,并对古树名木的养护进行技术指导。对长势濒危的提出抢救措施,对确需迁移的提出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县(市)、贾汪区园林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措施及相关情况向市园林部门备案。
第五条 古树名木应当标明树种、学名、科属、树龄、级别以及养护单位或者责任人;有特殊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还应当在古树名木生长处树立说明牌作介绍。
第六条 古树名木实行养护责任制。每一株古树名木都必须按下列规定明确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
(一)生长在公园、绿地、城市道路、街巷的,由所在的园林养护单位负责养护;
(二)生长在林地、风景名胜区的,由林地、风景名胜区管理单位负责养护;
(三)生长在机关、部队、学校、团体、寺庙、教堂、企事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养护;
(四)生长在铁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由所在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养护;
(五)生长在居民小区的,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
(六)生长在居民庭院的,由该居民负责养护;
(七)其他古树名木,由古树名木生存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养护。
第七条 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应当按照市园林部门制定的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技术规范,管护好古树名木;古树名木受害或者长势衰弱,养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报告园林部门,必要时,按照园林部门的要求进行抢救、治理、复壮。
古树名木的养护费用由其权属所有者承担。抢救、复壮古树名木的费用,园林部门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园林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定期洒药灭虫。
第八条 古树名木所有权人对该古树名木依法享有所有权和收益权,负有保护、养护义务。
第九条 已死亡的古树名木,必须经园林部门确认,并经查明原因和责任后,方可对其处理。县(市)、贾汪区园林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死亡的情况报告市园林部门。
第十条 禁止下列损害古树名木行为:
(一)就树盖房、围圈树木或者利用树木作支撑物;
(二)在树体上刻划、张贴、缠绕绳索、悬挂物品;
(三)攀树、折枝、挖根、剥损树皮、采摘果实和种籽;
(四)在树干外缘五米范围内堆积物料、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放废气、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兴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五)擅自砍伐、移植古树名木。
因建设等需要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应当在移植树木技术标准允许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生长在市区的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生长在市区外的,由生长地的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批准;树龄在三百年以上的,由生长地的县(市)、区园林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应当按照规定向上级园林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园林部门的要求制定避让和保护措施,报园林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二条 古树名木保护措施与其他文物保护措施相矛盾的,由市园林部门和市文物管理部门共同制定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对损害古树名木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各级人民政府对保护古树名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部门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市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实施养护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责令停止侵害,限期改正,并处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处理死亡古树名木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砍伐、移植古树名木或者因违反本办法规定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造成古树名木损伤、死亡的,园林部门除依法处罚外,还应责令责任者按照规定标准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 破坏古树名木和古树名木标志,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园林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古树名木损伤或者死亡的,由有权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主管领导人和直接责任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园林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

(1998年6月5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维护古都风貌,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凡树龄在三百年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其余的为二级古树。本条例所称名木,是指珍贵、稀有的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
本市古树名木由市园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和公布。

第三条 市和区、县园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资助古树名木的管护。

第五条 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管护古树名木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对损伤、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有权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学研究成果,普及保护知识,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 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登记、鉴定分级、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制定保护措施、确定管护责任者。

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长势濒危的古树名木提出抢救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按下列规定承担:
(一)生长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坛庙寺院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管护;
(二)生长在铁路、公路、水库和河道用地管理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分别由铁路、公路和水利部门管护;
(三)生长在城市道路、街巷、绿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单位管护;
(四)生长在居住小区内或者城镇居民院内的古树名木,由物业管理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指定专人管护;
(五)生长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古树名木,由村经济合作社管护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专人管护。
个人所有的古树名木,由个人管护。
变更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管护责任转移手续。

第十条 古树名木管护费用由管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负担;抢救、复壮费用,管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确有困难的,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问给予补贴。

第十一条 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养护管理,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古树名木受害或者长势衰弱,管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报告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治理、复壮。
古树名木死亡,应当报经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查明原因、责任,方可处理。

第十二条 禁止下列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一)刻划钉钉、缠绕绳索、攀树折枝、剥损树皮;
(二)借用树干做支撑物;
(三)擅自采摘果实;
(四)在树冠外缘三米内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放烟气、倾倒污水污物、堆放危害树木生长的物料、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五)擅自移植;
(六)砍伐;
(七)其他损害行为。

第十三条 对影响和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生产、生活设施,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和危害。

第十四条 制定城乡建设详细规划,应当在古树群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保护古树群的生长环境和风貌。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安装中,应当采取避让保护措施。避让保护措施由建设单位报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因特殊情况确需迁移古树名木的,应当经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移植许可证,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移植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古树名木保护措施与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相关时,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保护措施。

第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损坏古树名木标志和其他附属设施的,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貌,赔偿损失,并可处以损失额1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不按技术规范养护管理或者不按要求治理、复壮的,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古树名木损伤的,每株可以处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造成死亡的,每株可以处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未经确认擅自处理死亡古树名木的,每株处以2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损害古树名木的,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对古树名木损害较轻的,每株处以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二)损害枝干或者根系的,处以损失额1 倍至2倍的罚款;
(三)造成死亡的,处以损失额2倍至3倍的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规定,砍伐古树名木的,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闪处以损失额3倍至5倍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采取避让保护措施的,避让保护措施未经批准或者不按批准的避让保护措施施工的,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施工,造成古树名木损害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五)项和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损失额:倍至2倍的罚款;造成死亡的,处以损失额2倍至3倍的罚款。原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不得擅自作为建设用地。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古树名木的,应当向所有者赔偿损失。
古树名木损失鉴定办法由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砍伐、毁坏古树名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缴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1986年5月14日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B. 如何保护古樟树

[方法一]立法保护一些群众还未养成爱惜古树名木习惯,在大树上乱刻乱划、拴绳挂物、剥皮取材、乱搭建筑物等,使得一些古树名木生长环境较为恶劣。同时,一些地方在修路、架桥时,遇到古树名木,没有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

当前,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古树名木,首要工作是尽快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及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形成一个完整法制体系。严厉打击盗挖、非法移栽、收购倒卖等破坏古树名木行为,使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方法二]资金保障据了解,除城市园林部门管护的古树名木资金相对有保障外,多数地方无正常资金渠道和来源。古树名木保护是公益性事业,保护应以各部门、单位投入为主,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为辅。各级政府应将古树名木保护,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中,建立“古树名木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开展古树认养活动,设立古树名木保护基金,接受国内外资助、捐赠和馈赠。

方法三]丰富后备资源在保护好现有古树名木同时,要大力培育后备资源。可划定部分50年以上珍贵树种、稀有植物,或树形奇特、有科学价值和纪念价值的大树或树群作为后备资源,有意识地进行培育,并在古树名木资源贫乏的地方,选择生长旺盛、寿命长、价值高的优良树木,发动群众栽植长生树。另外,对一部分濒危古树名木采用组织培养技术,对原古树名木进行复制,培育出新一代古树名木。

C. 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应当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志,规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

并严格强调“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对“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管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国家建设部于2000年颁发《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1年春天,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在京组织长期从事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有关专家,共同研究拟订了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

(3)古树保护策划书扩展阅读: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行专业养护部门保护管理和单位、个人保护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古树名木分为一级和二级。

凡树龄在300年以上,或者特别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的古树名木,为一级古树名木;其余为二级古树名木。

生长在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养护管理部门管理的绿地、公园等的古树名木,由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养护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生长在铁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生长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散生在各单位管界内及个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保护管理。

变更古树名木养护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养护责任转移手续。

D. 古树养护

古树是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生长的结果,一旦死亡则无法再现,因此我们应该非常重视古树的复壮与养护管理。

(一)古树的复壮措施

1、埋条法:分放射沟埋条和长沟埋条:前者在树冠投影外侧挖放射沟4~12条,每条沟长12cm左右,宽为40~70cm,深80cm。沟内先垫放10cm厚的松土,再把剪好的苹果、海棠、紫穗槐等树枝缚成捆,平铺一层,每捆直径20cm左右,上撒少量松土,同时施入粉碎的麻酱渣和尿素,每沟施麻酱渣1Kg、尿素50g,为了补充磷肥可放少量动物骨头和贝壳等物,覆土10cm后放第二层树枝捆,最后覆土踏平。

如果株行距大,也可以采用长沟埋条。沟宽70~80cm,深80cm,长200cm左右,然后分层埋树条施肥、覆盖踏平。

应注意埋条的地方不能低,以免积水。

2、地面铺梯形砖和草皮:下层作法与上述措施相同,在地面上铺置上大下小的特制梯形砖,砖与砖之间不勾缝,留有通气道,下面用石灰砂浆衬砌,砂浆用石灰、砂子、锯末配制比例为1:1:0.5。同时还可以在埋树条的上面种上花草,并围栏杆禁止游人践踏,或在其上铺带孔的或有空花条纹的水泥砖或铺铁筛盖。此法对古树复壮都有良好的作用。

3、换土:古树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生长在一个地方,土壤里肥分有限,常呈现缺肥症状,再加上人为踩实,通气不良,排水也不好,对根系生长极为不利。因此造成古树地上部分曰益萎缩的状态。北京故宫园林科从1962年起开始用换土的办法抢救古树,使老树复壮。如1962年在皇极门内宁寿门外有一古松,幼芽萎缩,叶子枯黄,好似被火烧焦一般。职工们在树冠投影范围内,对大的主根部分进行换土。换土时深挖半米(随时将暴露出来的根用浸湿的草袋子盖上),以原来的旧土与沙土、腐叶土、大粪、锯末、少量化肥混合均匀之后填埋其上。换土半年之后,这株古松重新长出新梢,地下部分长出2~3cm的须根,于死而复生。以后他们又换过几株,效果都很好。如1975年又将一部株趋于死亡的古松救活,这棵树换土时深达一米半,面积也超出了树冠投影部分。同时挖深达4米的排水沟,下层填以大卵石,中层填以碎石和粗砂,上面以细砂和园土填平,使排水顺畅。目前,故宫里凡是经过换土的古松,均已返老还童,郁郁葱葱,很有生气。此法很值得学习推广。

(二)养护管理措施
1、补充营养: “竹鲜素”对于名木古树是一种能易于吸收的营养元素。可用于补充古树衰弱,营养不良症状。

2、 支架支撑:古树由于年代久远,主干或有中空,主枝常有死亡,造成树冠失去均衡,树体容易倾斜;又因树体衰老,枝条容易下垂,因而需用他物支撑。如北京故宫御花园的龙爪槐,皇极门内的古松均用棚架式支撑。

3、 堵树洞:

4、 设避雷针:据调查千年古树银杏大部分曾遭过雷击,有的在雷击后因未采取补救措施甚至很快死亡。所以,高大的古树应加避雷针。如果遭受雷击,就立即将伤口刮平,涂上保护剂,并堵好树洞。

5、 防治病虫害:古树衰老,容易招虫致病,加速死亡。北京天坛公署因抓紧防治天牛,保护了古柏。他们的经验是:掌握天牛每年三月中旬左右要从树内到树皮上产卵的时机,往古柏上打223乳剂,工人称为“封闭”。

6、 灌水、松土、施肥:春季、夏季灌水防旱,秋季、冬季浇水防冻,灌水后应松土,一方面保墒,同时增加通透性。古树的施肥方法各异,可以在树冠投影部分开沟(深)0.3m,宽0.7m,长2m或者深0.7m、宽1m,长2m),沟内施腐殖土加粪稀,有的施化肥,有的在沟内施马蹄掌或酱渣(油粕饼)。

7、 树体喷水:由于城市空气浮尘污染,古树树体截留灰尘极多,影响观赏效果和光合作用,北京市北海公园和中山公园常用喷水方法加以清洗。此项措施费工费水,只在重点区采用。

E. 古树怎么保护

1、清除竞争植物植物群落中,不同植物之间以及不同的植物群落间要争夺光、水、养分以及地上、地下空间,因此,要清除古树树冠投影下生长的乔、灌木和杂草,以保证古树生长所需的营养空间。2、改善土壤环境(1)打孔。对板结的地面打孔,或树冠投影下的地面覆盖由植物材料组成的碎木屑,增加土壤的透气、透水、蓄水能力,碎木屑自然降解后持续供给古树养分,并有利于土壤微生物的生存和活动。(2)换土。深挖0.5m(注意随时将暴露出来的根用浸湿的草袋子盖上),把原来的旧土与沙土、腐叶土、大粪、锯末、少量化肥混合均匀之后再填埋其中。3、加强古树名木的水肥管理(1)灌水。每年春季4~5月份灌2~3次透水,11月末或12月初进行冬灌,对生长在地势低洼地段的古树,修建排水沟及地下渗水管网。(2)施肥。通过对古树周围土壤的分析结果确定施肥种类,根据古树名木的生长需要进行施肥,对于生长较健康的古树,在根际周围以施厩肥为主,对树势较弱的古树,以树干滴注液态肥为主。(3)种植固氮植物。在人流量较少的古树地表种植豆科植物,如苜蓿、白三叶等,为古树扶壮创造具有丰富营养物质、适宜的土壤含水量及土壤通气性能良好的立地条件。4、开展古树的病虫害防治古树易受病虫侵害,由于先期害虫(如叶部害虫)等的危害,消耗水分和养分,易使树势衰弱。古树一旦衰弱后,蛀干害虫如小蠹虫、天牛等次期害虫乘虚而入,破坏树木的输导系统,容易造成树木死亡。因此,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推广和采用以低毒无公害的生物农药为主,定期检查,适时防治,合理使用农药,注意保护天敌,减少环境污染等措施,开展古树的病虫害防治工作,增强树势。二、保护古树名木的管理措施1、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全面系统地查清古树名木的资源分布和生长状况,对确认的古树名木,要设置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对古树的生态环境、生长发育状况和保护现状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2、加强地方立法,依法保护古树名木目前,我国古树名木保护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规则,地方各级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保护古树名木的地方性条例,实行专业养护部门和单位、个人共同保护管理的措施。3、广开渠道,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的资金投入当前,古树名木的保护资金尚未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资金的不足使古树的日常管理、防虫、施肥等措施不能及时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是公益性事业,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的意识古树名木保护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增强全民的保护意识,让公民了解古树名木的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才能使古树得到有效的保护。5、其他措施定期用高空打药车喷水淋洗叶面,清洗树冠,保证树木叶片正常的呼吸功能。视具体情况对古树设围栏保护、堵洞、修补、支撑、安装避雷装置。

F. 学校要弄社团,叫我写一份策划,该怎么写

我这有个范文,你参考下,希望能帮到你。协会成立策划书一、 协会成立背景。1、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乡生态绿化日益受到重视,而园林美化更是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植物是环境建设的重要材料,掌握植物的识别是植物运用的基础。同时,观赏植物更是一种美的享受。在这个生活水平不段提高的社会,人们的审美观也随着提高,而欣赏各类植物,会一定程度提高审美水平,同时也带来美的感受。2、植物知识是风景园林、城市规划、生态学、环境艺术设计、森林旅游、园艺、植物保护等专业的重要基础。而且,从美学的角度去学习植物会有更好的效果。3、同学们植物学的学习往往只限于课堂上而缺少实践,而在此时,我们植物观赏协会将会为会员提供一个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平台。二、协会的宗旨。协会的宗旨:开展园林植物观赏的学习交流,提高审美能力,增强保护大自然的意识。协会文化:1、引导会员树立正确的个人价值观,树立理想,积极进取,服务大众,加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2、协会作为一个平台,让会员在此认识自我,学到更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展示自我。3、引导会员对自身的职业发展规划,做一个属于自己,有利于社会的人。4、掌握好植物学科知识,倡导协会与会员共同成长。三、协会的发展规划。 以一腔热情踏实肯干的学员为基础,强大的师资队伍为后盾,高效的团队为依托,协会致力于提供一个良好的会员信息与资源的交流平台,会员能力提升重要站点,校园文化建设的领头羊,一群植物运用、开发的后备力量。协会成立后的一年发展规划:09年上半年完成学校植物挂牌活动,协会宣传,09年下半年会员、干部干事工作培训,技术部专门培训,兰花专题讲座,第一届植物配置设计大赛,会员分享图片或文稿形式,协会总结表彰大会。数年后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以内部学习交流为主,举办以植物观赏为主题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植物配置设计大赛为协会特色,逐渐形成协会的文化特色,为学校的环境建设建言献策,致力于创造美的生活环境。协会的最终目标:作为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通过各种形式多样的植物观赏相关的活动和交流,在学习知识的同时致力于提高会员乃至公众的植物审美水平和创造美的生活环境的能力。以植物学科为基础,立足华农,面向广东,建设成具有植物学科特色全省性优秀社团。四、协会的职能。1、给会员提供各种学习机会,包括技能培训、理论培训等。通过这些培训切实的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2、提供外出实习认识了解植物的机会、植物专项调查的机会、组织各种比赛以提高学员的竞争意识和操作能力。3、完善自身建设,通过内部交流,对外交流,内部培训等各种方式提高组织者的组织能力,活动策划能力,服务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及能力。4、联系好校团委、社联,做好工作汇报,严格执行校团委、社联的各项任务。五、协会的团队。以高效型,规范型,紧密型的体制为目标。内部运作机制。组织架构的建立。奖罚体制建立。活动负责人责任制度。活动流程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协会内部架构图: 会员大会会 专家团 会长 团支书 副会长 技术部 秘书部 宣传部 会员部部 公关部 财务部 六、协会活动开展方式。主要有:1、植物科属种,生长习性,适应的气候土壤条件的介绍及分析。通过校园植物观赏实习,指导老师或者技术部将对植物的这些特性进行讲解,也可以通过会员亲自种植来检验植物的生长习性,适应的气候土壤条件,2、探究常见庭院植物种植需要注意的问题,办公室植物种植需要注意的问题,培栽要点及植物之间的搭配技巧,通过学习,了解一定的植物知识基础后就可以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究,也可以以此作为科技创新的课题,由会员组队进行探究。3、对新外来引进植物的调查,是否适应性强,有无危害性,什么条件最适合等,学校有时会引进一些外来物种以丰富植物资源,而协会可以通过对该物种进行分析探究。以确认该物种是否具有危害性。4、组织同学参加植物配置设计大赛,在一定的大小规格内,运用多种植物一起配置一个园林环境,作品里可以加入一些环境设计要素和工艺品。以增加作品的美感同时要符合生态学原理。5、邀请学院专门的兰花研究指导老师给会员或全体师生开兰花的种植培栽专题讲座。6、给校园的植物贴上标签,最近我们与崔大方教授一起做校园植物挂牌活动,以迎接学校百年校庆。7、校园的名木古树宣传与保护,学校内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如:董棕、蚬木,国家濒危植物,如:蝴蝶果、长叶竹柏。学校的很多古树名木缺乏宣传以致很少人认识了解。8、考察校园,对种植不合理的植物种植提出合理性建议,通过图片展让师生们评出最好和最差的环境,协会将最差的环境地点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提出相对应的修改措施,给师生们一个更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9、组织会员联谊,共同探讨植物相关的话题,也可以将拍摄图片进行展览,分享自己对植物的独特体会,提高会员的知识和理论水平。增进相互了解,广交好友。10、学习植物标本的采集和制作,也可以组织标本压制比赛,也可以提供给校植物标本馆。七、协会资金来源。1、社团会员会费。2、赞助费。 3、其他合法收入。八、现状分析。优势:1、丰富的资源:以林学院副院长庄雪影教授为指导老师,学院多位老师支持和相关公司的项目经理做市场顾问;2、常委由卸任的会长,副会长及学生会干部组成,有着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团队协作能力强。不足之处:1、 协会刚刚起步,有些方面的经验比较少;2、可能会遇到很多社团都有的会员活动积极性不强的问题;3、协会组织专业素质还不够高。改进方法:1、我们会向其他优秀的社团学习借鉴经验;2、沟通是交流的最主要的手段,也是解决会员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方法,我们将建立起一独立的沟通体制;3、协会组织者通过各种途径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来为会员解决专业难题,或多请各方面的专家学者来给会员解决疑难问题。九、协会成立的好处。学校:学生学习气氛更浓,丰富学生课外生活,活跃校园气氛,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继承发展我校的植物优势提供后备力量。社联:扩大社联的影响力。将社联文化更深入的植入学生心中。社团:给干事干部提供一个平台,锻炼了其组织者的组织,策划,管理能力,为以后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会员:获得更多的知识理论与实践经验

G. 如何保护古树名木

保护古树名木的措施

1.保护生态环境
古树一般在某一环境生活了千百年,适应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因此,不要随便搬迁,也不应在古树周围修建房屋、挖土、倾倒垃圾、污水等。
2.抵御自然灾害
古树一般树身高大,雷雨时极易遭雷击,因此,在较高大的古树上要安装避雷针,以免雷电击伤树木。对树木空朽、树冠生长不均衡、有偏重现象的树木,应在树干一定部位撑三角架进行保护。此外,应定期检查树木的生长情况,及时截去枯枝,保持树冠的完整性。
3. 广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
由于古树名木分布广泛、树种多,光靠业务部门的保护和管理是不够的,应大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古树名木的生态、科研、、观赏和价值,提高公众爱护、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依靠全的力量对古树名木进行监管和保护。提高广大群众对古树名木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保护权,使保护古树、珍爱绿色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4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古树名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及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等、法规和文件规定,因地制宜制定本地的有关古树名木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活动,使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5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
保护古树名木是一项社会性公益事业,各级应当把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或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基金,吸纳民间和社会公众资金,作为保护古树名木的有关费用。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古树名木和资助古树名木的养护以及开展冠名保护等活动。
6 .普查建档 管理部门要查清当地的古树名木,实行编号挂牌,时时对号巡查古树名木的有关情况。
7 .设立栅栏 为了防止人为撞伤和刻伤树皮,保持土壤的疏松透气性,在古树周围应设立栅栏隔离游人,避免践踏,同时在古树周围一定范围内不得铺水泥路面。

H. 广东1100岁的古榕树轰然倒塌,我们该如何保护古树呢

广东1100岁的古榕树轰然倒塌,需要有关部门派出植物种植和预防害虫的专业人员,对古树进行一定的测量生长数值和生长环境。社会人员也要共同爱护,不要随意破坏。严防坏人有可趁之机,防止随意买卖。大家都知道古树存活上千年。能保存实属不易,所以不要随意破坏和买卖,已经发现,还请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和共同维护。

一、需要有关部门派出植物种植和预防害虫的专业人员,对古树进行一定的测量生长数值和生长环境

社会上有不少想赚钱,但是懂了歪心思,没有走正确的路,买卖古树,这一行为非常痛恨,非常没有道德底线,所以如果发现一定及时举报。

最后保护古树人人有责,希望大家都能够实际行动起来。

I. 为什么要保护古树

古树名木是活文物,历史的见证,具有很高的生态/科学/历史和观赏价值,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古树名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它既有生物学价值,又具有活的历史文化价值。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关系到我国生物资源和历史遗产保护的双重意义。

古树名木是历史的见证,阅尽了世间风云,经历了沧桑巨变,以其特有的风姿体现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以其丰厚的内涵展示了古都灿烂的文化。

古树是城市的“活文物”,“绿色文物”,北京作为六朝古都有六千年文明史,北京的古树,以其悠久的历史,磅礴雍容,奇绝苍健的形态闻名于世。古树作为活的文物,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巧妙地融为一体,以顽强的生命传达着古老的气息。

古树名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它既有生物学价值,又具有活的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关系到我国生物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双重意义。

古树名木具有很多方面的价值。

1.历史价值:百年以上的和稀有的/珍贵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都要受到严格的保护。

2.文物价值:古树作为活的文物,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巧妙地融为一体,以顽强的生命传达着古老的信息,记录了古都的文明发展史,城市建设史及政治兴衰史,并为继承和发扬古都风貌提供了活的依据。

3.生物学价值:经受无数次劫掠而顽强生存下来的古树名木,古树的一生是与周围环境不断地进行物质交换和建设自身的过程,在地球上现存的生物个体中,可称得上“世界冠军”了,在它们有无比的抗逆性,它们的基因是生物物种中最优秀的基因。

4.生态价值:古树是人们探索大自然奥秘的桥梁和依据,它那精巧/生动的年轮结构,就象一面历史的明镜,给人们展示着它所经历那些漫长岁月的气候/水文/地质/地理/生物/生态等变化情况和人类活动的史实。

5.观赏价值:千姿百态的古树,不仅为众多的名胜古迹增辉,还以古/怪/奇/俊的特点形成自己特有的景观。古树名木是活着的画/凝固的诗。它遒劲挺拔的躯干,婆娑如盖的枝叶,总让人感觉到它的坚韧/顽强/催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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