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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职宣传

发布时间:2022-04-04 22:53:50

❶ 检察院的公务员那么多类都是干啥的啊

负责全区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工作,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2、公诉科
负责全区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承办应当由本院抗诉的案件,并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3、反贪污贿赂局
负责全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工作;研究分析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贯彻执行反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4、反渎职侵权局
负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工作;研究分析全国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贯彻执行反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5、预防科
研究、分析全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发现和处置预防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管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受理社会查询;贯彻执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细则、规定;承办其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事项。
6、民事行政检察科
负责对本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研究分析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贯彻执行民事、行政监督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7、控告申诉检察科
负责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和控告;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综合反映控告和举报情况;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依法查处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贯彻执行控告、举报、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细则、规定。近年来,控申科以创建“文明接待室”为载体,强化“窗口”建设,完善信访案件办理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多次被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全国文明接待室”。
8、监所检察科
负责对省看守所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对省看守所内超期羁押、刑罚执行和监督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的侦查工作和其他自侦案件立案前调查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院监所检察工作细则、规定。近年来,我院通过监所检察加强对超期羁押的监督,保持了省看守所和我院管辖案件的“零超期”;对省看守所的监督检查,确保省看守所的安定稳定,被评为“三级达标驻所检察室”;同时积极开展各项专项监督活动,强化刑罚执行监督。
9、监察科
内设监察科与区纪委驻鼓楼区检察院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检查内设机构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受理对检察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办检察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检察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多年来,我院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事件,群众满意度高。
10、法警大队
负责组织实施司法警察工作条例、规定、办法;负责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负责审讯场所的安全;执行传唤;参与搜查、侦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和追捕逃犯;提讯、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维护警务区的秩序和安全,负责重大检务活动的警卫工作,参与处置检察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综合科室职能:
1、研究室
负责组织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调况的调研工作,负责对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组织撰写检察调研文稿,负责收集管理图书资料;编辑检察工作应用法律、法规文件和检察工作年签;负责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2、行政装备科
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察技术装备、交通通信装备、武器弹药、服装的统筹计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业务和事业人员经费及基本建设等各种经费的申请、核算和管理及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值班、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工作。
3、政治处
在院党组直接领导下,开展有检察机关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学习教育工作;负责本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任免、调配、奖惩、检察官等级评定、年度考核、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对本院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负责本院机关宣传工作,组织新闻报道、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负责组织检察干部学历教育和各类岗位职务培训工作。
4、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机要文电;编发检察信息、工作简报;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检察统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

❷ 检察院有哪些岗位

根据不同的职能分科室 :
政工科、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办公厅、政治部、侦查监督厅、公诉厅、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监所检察厅、民事行政检察厅、控告检察厅、刑事申诉检察厅、铁路运输检察厅、职务犯罪预防厅、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局、国际合作局、计划财务装备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等内设机构。

(2)反渎职宣传扩展阅读:

世检察院是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及其集中统一的特点,这与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有显著不同。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检察机关必须一体化,必须具有很强的集中统一性。[1]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

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是与各级人民法院相对应而设置的,以便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案。同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一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职能: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立若干业务机构。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反贪污贿赂部门

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检察院的内设机构、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反渎职侵权部门

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7]

侦查监督机关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公诉部门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审查办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监所检察部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工作。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立案侦查等工作。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负责研究分析典型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并协助有关单位落实;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管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受理查询等工作。

案件管理部门

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服务、参谋、监督职能,具体职责为: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检察技术部门

负责人民检察院有关业务部门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承办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负责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

负责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通过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等工作。

资料来源:网页链接

中华人名和国最高检察院官网:网页链接

❸ 检察院各科室职能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

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反渎职侵权部门

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侦查监督机关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5、公诉部门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审查办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立案侦查等工作。

8、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负责研究分析典型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并协助有关单位落实;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管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受理查询等工作。

9、案件管理部门

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服务、参谋、监督职能,具体职责为: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10、检察技术部门

负责人民检察院有关业务部门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承办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负责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3)反渎职宣传扩展阅读:

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起诉讼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人身、民主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实行群众路线,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进行调查研究,重视证据而不是轻视口供。严格禁止逼供,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矛盾。

各级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必须忠于真理,忠于法律,忠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公民平等适用法律,不享有特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需要起诉的案件,决定是否起诉、免予起诉。主要犯罪事实不明确,证据不足的,可以送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的调查活动违法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纠正。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不予逮捕、不予起诉、免予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重新考虑决定。并可以要求上级人民检察院重新审议。

❹ 廉政监督员是做什么的

1: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分析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形势,组织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2: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了解掌握本部门人员思想动态,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司法教育;

4: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本部门的廉政制度;

5:协助本院监察部门受理人民群众对所在部门及其人员纪律作风问题的举报;

6:向所在部门人员提供廉政指导和廉政咨询,对所在部门人员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

7:完成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本院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4)反渎职宣传扩展阅读:

廉政监察员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方式:

1:出席所在部门召开的庭(局)务会议等部门会议;

2: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本院监察部门同意,查阅有关案卷、文件、资料;

3:协助本院有关部门或者根据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安排组织开展案件评查等工作;

4:根据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本院监察部门的安排,听取案件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反映,向案件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5: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本院监察部门的同意,要求本部门工作人员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者说明;

6:法律、法规和人民法院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

❺ 基层检察院的科室有什么用途:办公室、政治处、侦监科、公诉科、控申科、反贪局、反渎局、监所科、民行科

办公室是后勤和接待部门。
政治处是人事部门。
侦监科是负责公安机关的侦查的监督,对于公安不立案的情形,就由他们管。
公诉科就是起诉部门,在法庭上代表国家,作为原告,控告犯罪分子。
控申科负责对本辖区检察机关控告工作;受理公民的控告;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反贪局就是反贪污贿赂局。
反渎局就是反渎职和职务侵权。
监所科是监督监狱和看守所的工作,并对里面的犯人再犯罪进行起诉。
民行科是对法院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审查,提出再审。

❻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所获荣誉

(2009--2010年度)
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先进检察院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
基层院
1、二等功: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2、三等功: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3、嘉奖: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内设机构
1、二等功: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驻北新泾监狱检察室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
2、三等功: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工作)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信息化工作)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监察科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法警队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信息化工作)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法警队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监察科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崇明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污贿赂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污贿赂局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公诉处
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监所检察科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科
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驻青浦监狱检察室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嘉奖: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
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
卢湾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法警队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工作)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信息化工作)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监察科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
崇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二审案件检察处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办公室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政治处
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研究工作)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监所检察科
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技术科
军天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室
四岔河农场区人民检察院驻第一劳教所检察室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上海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1、个人二等功:
蔡雪岩(女)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
杨 璎(女)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程 翌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员
成学松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副科长
李国仕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张 榕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三科科长
葛海英(女)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陈伟东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李伯华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驻北新泾监狱检察室主任
唐秀德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
胡海文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员
胡元强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徐海涛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科科长
施净岚(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助理检察员
2、个人三等功:
钱静怡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书记员
张 宇(女)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第一负责人
林 敏(女)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助理检察员
杨永勤(女)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员
沈爱国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检察员
施峻睿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检察员
叶 梅(女)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检察员
曹志兰(女)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员
崔现伟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张江院助理检察员
张国宝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第一负责人
陈 伟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科副科长
俞国花(女)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检察员
张涵平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助理检察员
黄兴旺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
全新高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科长
汤玮瑜(女) 卢湾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陈永灏 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
顾 佳 卢湾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徐震辉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
李 骏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马 佳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检察员
王淮海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副科长
任运芳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员
归仪明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助理检察员
王 戎(女)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刘伯嵩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
杨 烨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副科长
顾文虎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董学华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薛明坚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
阙立群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科长
潘 瀚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副科长
唐思芸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书记员
潘文磊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陈 加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王志祥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检察员
胡效平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助理检察员
洪 诚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
程 军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助理检察员
陈军标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
任 斌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助理检察员
颜 蔚(女)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副科长
寿志坚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周保荣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法警队队长
吴 波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李 雷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助理检察员
程 喆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助理检察员
朱国珍(女)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综合科检察员
薛玉清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书记员
胡智强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
阮文杰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周罕明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检察员
孙韶平(女)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监察科科长
须洁慧(女)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陆 亮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书记员
张争辉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高 菲(女)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员
林韩辉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检察员
戈 证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助理检察员
顾春峰(女)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监察科副科长
袁腊梅(女)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助理检察员
郑传清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助理检察员
庄向彪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书记员
施 红(女)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科长
余 莉(女)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
王振虎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科助理检察员
胡 斌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李 健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孙 红(女)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
黄新平 崇明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检察员
吴曦红(女) 崇明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
谢 惠 崇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检察员
董娅萍(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员
贺 卫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处长
张军英(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助理检察员
俞 芳(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助理检察员
万大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二审案件检察处助理检察员
徐叶枫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吴卫军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侦查监督处四办案科科长
李 磊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侦查监督处办案四科副科长
张申杰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检察员
张爱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三科科长
张诚良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监所检察处驻市提篮桥监狱检察室主任
束 婷(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助理检察员
刘 闻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助理检察员
周春燕(女)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公诉处检察员
孙秀丽(女)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徐 辉(女)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反贪污贿赂局检察员
钟 帅 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
李 煜 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
赵勇林 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员
刘树彬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刘 伟 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
傅贤和 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室主任
叶 敏(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综合科科长
王洪兵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综合科科长
金为群(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员
陈 振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办案联络一科科长
苏国彬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员
张树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助理检察员
方 全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
施 俊(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综合科科长
唐文广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监狱劳教检察科科长
张爱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举报科科长
黄 洵(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金融和知识产权检察科副科长
王喜娟(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研究科副科长
翁美华(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应用指导科科长
丁 峰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机要科副科长
杨晓峰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处培训科科长

❼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继往开来

2010年,省人民检察院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按照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的要求,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履行法律职责
◆坚决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和重点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9942人,其中职务犯罪嫌疑人800人;提起公诉44433人,其中职务犯罪被告人1284人(大要案804人,厅级10人)。及时批捕、起诉了湘西涉枪涉毒案、黄花机场高速大巴放火案、长沙“7·30”爆炸案、“8·10”电信诈骗案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
◆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3634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其中职务犯罪嫌疑人68人),对情节轻微的4154人决定不起诉。运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820件2249人。安化县滔溪镇村民李苏明失火烧毁他人承包的林地4.93公顷。办案检察官实地复核,了解到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愿意尽力赔偿并承担被毁林地植树造林的责任。县检察院配合当地基层组织引导双方达成和解,依法决定不起诉。既促进了林地的恢复,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同。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贯彻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坚持省市两级检察院带头办案,坚持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坚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81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256人,渎职侵权犯罪556人,大案911人,要案102人(厅级10人)。对危害新农村建设,破坏环境、能源资源和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大侦办力度。如桑植县检察院查办的县新农合医疗管理办公室会计杨小琼等二人贪污新农合医疗资金267万余元案,杨小琼被判处无期徒刑。把查处司法腐败案件作为侦办工作的重点,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18人,已起诉106人,法院已判决103人。
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更加注重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调查696件、犯罪分析1041篇、警示教育1750次,完成个案预防、重点预防、预防建议1361件。注重惠农政策实施进程中的职务犯罪研究,发现倾向性的问题向党委和政府专题报告,引起了相关地区和部门领导的重视。
◆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对不构成犯罪的1330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法定不究的184人、证据不足的318人决定不起诉。监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345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604件。对应当提请逮捕、移送起诉而未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追加逮捕1632人,追加起诉111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抗诉174件,法院已改判55件84人、发回重审55件。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2054件,和解息诉1400件,提出抗诉29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5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206件。针对执行等环节提出检察建议312件。
◆依法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发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852人,已督促纠正1837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展清理监狱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看守所监管安全大检查、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等专项活动,对发现的违法情况提出了纠正意见。
落实三项工作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把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落实到检察执法的各个具体环节是全年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们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方向。为此,我们作了如下努力。
◆改进执法办案引导和评价机制。“两会”后,我们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围绕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制定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二十四条指导意见,为全年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价值引导,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把执法办案化解矛盾、规范执法防范矛盾、解决涉检诉求消除矛盾作为执法考核的硬指标。根据基层院的客观差异实行分类考核,防止盲目攀比带来执法躁动。开展优秀案件评选,在评选的过程中培养正确的业绩观。总结推介宁乡县检察院“双查双建”等十个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典型经验,形成示范效应。
◆改进法律监督的方式方法。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切入点。通过开展专项工作,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工作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关切。加强对社会治安和反腐败形势的分析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调研,把决策建立在对情况准确把握的基础上。把改进监督方式作为提高法律监督效果的着力点。注意法律监督与有关执法司法工作的衔接,营造共识,寓监督于支持、维护之中,形成工作合力。注意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工作瑕疵、矛盾隐患、管理漏洞,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启动内部纠错机制,消除隐患、加强管理。对复杂敏感案件,加强向党委、人大请示报告,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稳妥处理。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注重化解案中案外的矛盾,着力解决“案结事不了”的问题。着眼于最大限度化解消极因素,通过刑事和解、检调对接、不批捕说理、不起诉答疑、被害人救助等方式,使当事人消除疑惑、化解积怨。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加大检察改革的推进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改革项目,加强督促检查,防止执行不力。对问题多发的扣押、冻结、追缴涉案款物等执法环节,制订操作细则,加强内部制约和检务督察。完善机关科学化管理与考核,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明晰干警的岗位责任;建立部门工作月讲评制度,使各项工作日清、月结;建立干警执法档案,把个人执法状况作为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依托检察专网,实行网上办案、动态管理。加强调研指导,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带着课题下基层调研,与第一线的同志共同探索提高执法水平的途径和方法,帮助下级院研究和解决问题;省检察院各职能部门跟踪指导市、县两级院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61件。
◆加强执法技能培训。坚持把干警的教育培训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省检察院举办各类培训班15期3047人,受训接近全员的三分之一。组织不具有检察官资格的498名检察人员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通过率为45.38%。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重视培养专家型人才和业务标兵,我省又有两人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四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能手。开展了全省首届检察业务专家评选活动,授予五名检察官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对下级院办案人员在实战中进行“传帮带”。加强检察理论研讨,完成本省理论调研课题40余项,承担国家、省重点课题9项,在核心、知名期刊发表研究成果135篇。
◆加强执法作风建设。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和创先争优三项活动,举办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展览,着力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共评查案件2333件,其中省检察院自查20件,抽查下级院评查的案件200件,对案件中的瑕疵和问题逐件进行面对面讲评,在评查中纠正错误。办结涉检信访案件427件,息诉401件。清理排查积案142件,办结息诉130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00件,改变原决定39件。办结刑事赔偿案件43件,给予赔偿37件,支付赔偿金70.38万元。加大对突出问题的调研督察力度,省检察院直接督察案件33件,发现和纠正违法问题15起,依法返还当事人财物315万余元。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18人。
强化监督意识
◆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本届以来,我院在“两会”后都举办“两会”精神学习班,强化宪法意识和根本政治制度意识教育,促进牢固树立依法履职意识。在“两会”精神学习班上,全面学习“两会”文件,吸纳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将改进的责任明确到各职能部门。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推动检察工作,遵照省人大常委会听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题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了整改措施;积极配合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在门户网站开设征询代表意见专栏,省检察院领导到基层调研都要走访代表。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办理省人大交办、转办件3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件。
◆加大司法民主推进力度。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邀请部分全国、省政协委员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办理政协提案1件,及时报告了办理情况。坚持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定期通报情况。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进选任方式,落实监督权力,共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监督职务犯罪案件336件。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向刑事和解、社会敏感案件、涉检信访处理等方面拓展。听取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对检察决策事项的意见,邀请他们列席检察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探索深化检务公开和接受公众监督的新途径。从执法信息查询、门户网站建设、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加强检察宣传四个方面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在邵阳市检察院、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长沙县检察院等单位试点,探索执法状态和执法过程公开的路子,取得了一些值得推广的经验。开通12309举报专线电话,在门户网站设置检察长邮箱和举报投诉专栏,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建立涉检舆情回应处理机制,重视网络舆情,省检察院领导共批示办理涉检舆情152件,使一些问题在萌芽阶段就得到查处和纠正。运用民调机制测评检察工作, 把公众评价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位代表,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省的“四化两型”建设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如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定的治安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是检察工作面临的现实课题和新的考验。我们将认真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本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四化两型”和“法治湖南”建设,为全省“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律监督的首要任务,在检察执法各环节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切身利益的犯罪问题,加大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破坏市场秩序、危害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经济犯罪打击力度;加大对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易发多发腐败犯罪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中的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特别是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背后的职务犯罪;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及地方换届选举中的破坏选举、买官卖官等犯罪案件;坚持惩防并举,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化工程建设、国土资源等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紧紧抓住检察环节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刑事和解机制,建立健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水平;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尤其高度关注民生领域特别是弱势群体的诉求,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管理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协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强化诉讼监督和内部制约,加大监督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和监管场所执法情况的监督,改进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切实纠正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办司法腐败案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以落实检察改革为动力,切实完善工作机制。检察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经中央批准,人民监督员制度全面推行,林业检察、铁路检察体制回归司法建制正在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或协办的改革项目已经出台了48个文件。落实检察改革要求,是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对已经出台的检察改革项目,强化责任,加强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大推进和执行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引导评价、强化诉讼监督、防范执法风险、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涉检信访处理、涉检舆情处置、基层检务保障、队伍教育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破解影响三项重点工作深化的机制性障碍。
◆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证,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的全面落实。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执法监督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关键,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应知应会的基本执法技能培训,特别是加强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的专门训练。大力培养“类案”专家和业务能手,努力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强化宪法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及时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依法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制度。深入推进执法过程公开。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结合检察职能,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把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第一需要;依法保障民生民利,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第一选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的批评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基本依据;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把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作为必备的执法技能。
◆切实提高省检察院领导、指导、示范水平,引领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进一步完善省检察院党组和检察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努力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执法观、权力观。进一步强化机关科学化管理,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协助党委加强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加大支持和指导力度,进一步改进引导和评价机制,发挥基层检察院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❽ 公考报名人数最多的十大职位是什么为什么

2022国考报名已于10月24日18时落下帷幕。截至10月24日17:30时,2022国考共有2026060人报名,较去年同期增长51.4万人;有1837759人过审,较去年同期增长43.5万。2022国考平均竞争比为59:1,略高于去年同期的54.5:1。最热职位为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阿里地区邮政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300110008001)一职,竞争比为20813:1,成为唯一一个“两万里挑一”的职位。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 报名人数最多的十大岗位:

第1,部门名称: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用人司局:阿里地区邮政管理局,职位名称: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招录人数:1,报名人数:20602


第2,部门名称:全国总工会,用人司局: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职位名称: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招录人数:1,报名人数:4775


第3,部门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用人司局:国家税务总局得荣县税务局,职位名称:一级行政执法员(二),招录人数:1,报名人数:4069


第4,部门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用人司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职位名称:一级行政执法员(二),招录人数:4,报名人数:3220


第5,部门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用人司局: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 ,职位名称:一级行政执法员(四),招录人数:2,报名人数:3104


第6,部门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用人司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职位名称: 一级行政执法员(八),招录人数:7,报名人数:2954


第7,部门名称: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用人司局: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职位名称:边检站一级警长及以下(五),招录人数:9,报名人数:2926


第8,部门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用人司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税务局,职位名称:一级行政执法员(二),招录人数:2,报名人数:2883


第9,部门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用人司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 ,职位名称:一级行政执法员(一),招录人数:4,报名人数:2788


第10,部门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用人司局:国家税务总局巩义市税务局,职位名称:一级行政执法员(四),招录人数:4,报名人数:2752

报考人数多的职位,主要原因是职位设置的资格条件较宽,限制条件少,门槛低。比如,没有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身份等方面的限制,学历要求也不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考,结果导致很多人竞争。

以上就是公考报名人数最多的十大职位以及原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❾ 公考竞争最激烈的十大职位是什么为什么

2022国考报名进入第三天,截至10月17日16时,2022国考报名共有263912人报名,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9681人,其中158566人通过。竞争激烈下面是公考竞争最激烈的十大职位以及原因。

NO.1 纪委监委

工作职责:

属于党委的纪检监察机关,不属于党委组成或者工作部门。主要工作是行使纪检监督职能,融合以前检察院的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职能。

内设机构一般为办公室、组织、宣传、党风廉政、案件监督管理、信访室、监察室、派出监察组等。

原因:

领导职数非常多,领导职位数较多,超过党委办,但是工作比较辛苦,同时一定要有自制力,不受外部诱惑。

NO.2 党委办

工作职责:

党委组成部门,中枢机关。承担党委日常性事物,上传下达,涉及的面非常广。日常工作有办文办会、督查检查、报送信息和值班工作等等,内设部门有秘书、法规、机要保密、信息、总值班,有些归口管理政研、机关事务、档案馆、接待等等。

党委办非常锻炼人,因为工作围绕的是党委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以及做好决策的贯彻落实,实实在在的磨炼单位。

原因:

工作比纪委监委可能还要辛苦,而且因为没有审批权,是中枢机构,非常锻炼人,尤其是秘书,升职也比较快。

NO.3 组织部

工作职责:

组织部是党委的工作部门。总的来说就是负责党员和党组织的日常运作,主要体现在对干部的选拔、培养、任免上。

内设机构多为干部一科(处);二科(二处);办公室等等之类的,一般代管党校、老干部局等,人社局局长一般兼任组织部副部长。

原因:

因为组工干部就是负责干部管理,只要你干的好,职位变化还是很频繁的,很容易外调升半级。

NO.4 宣传部

工作职责:

宣传部也是党委的工作部门。宣传部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管控好社会舆论和文化方面工作。

用通俗的话语来说就是关于宣传、关于文化、关于网络舆论等等。宣传部和组织部一样,属于专一型的部门,职责单一。内设机构多为职能科室。

原因:

宣传部部长和组织部部长一样都是班子成员,宣传部工作相对来说比较轻松,工作比较规律,高强度的加班比较少。

NO.5 统战部

工作职责:

统战部是一个统一战线的工作部门。说得通俗点就是负责统一和团结各个战线的同胞,一般是无党派、海外华侨、工商人士、宗教等等。

各个职能科室(处)也就是对应负责各个统一战线,一般而言民宗局也是挂靠在统战部。

原因:

统战部牵头协调民主党派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港澳工作、对台工作,工作会接触很多无党派、海外华侨、工商人士等。

NO.6 政法委

工作职责:

政法委一方面它不比法院和检察院负责具体的司法业务,另外一方面又不和司法局一样有相应的司法行政权,它的职能更多的是负责全局和大局,协调公检法司的关系,起到一个协调作用。

政法委还负责信访维稳(全国两会期间是这个部门很忙的时候,要负责控稳)和社会工作。

原因:

主要负责协调和统一公检法司,而且政法委的干部还有政法专项补贴。

NO.7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党委组成部门。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县、省)直工委。主要负责的是机关的建设,基层党组织的机关建设,包括党的建设,组织建设等等。

原因:

部门里面的多数为中老年同志,对于年轻人来说竞争较小。但编制本身不多,需要抓住机会。

NO.8 党校(行政学院)

工作职责:

党校的职责各个地方不相同,而且省、地、县的情况不一样。总的来说,党校主要负责公务员培训和研究、宣传马列主义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及公务员培训比较多,一般情况下市管干部就在就是该市党校培训。可以看出,党校的工作相对来说比较轻松。

原因:

从职能就可以看出党校更适合理论研究的人员报考,而且党校里面也有很多教授、副教授职称,想更多的从事理论研究方向,可以考虑这个单位。

NO.9 老干部局

工作职责:

老干部局和党校的情况是类似的,一般老干部局的局长是兼任党委组织部的副部长的(各地情况不一样)。主要负责的是退休的老干部、老领导的联系和后勤工作。

类似负责老干部们的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娱乐保障以及节假日的慰问和将党的理论和政策的传达等等。所以面向的对象都是和退休后的老干部们相关。

原因:

因为主要负责的是退休的老干部、老领导的联系和后勤工作,工作的对象更多的是退休的老干部、老领导,要求足够的爱心以及耐心。

NO.10 接待办

工作职责:

一般是参公单位。主要负责的是机关饭堂以及相应的接待、后勤工作,常见的有领导来访、公务接待、考察调研等等的来人来员的食住问题。

原因:

所以在接待办能够在礼仪修养方面得到很大的提高,而且因为经常在领导面前露脸,表现的机会较多。

以上是公考竞争最激烈的十大职位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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