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卫健委有没有在公开招协同宣传专员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08
Ⅱ 卫健委有没有在公开招协同宣传专员近来有说是卫健委的一个健康中国百年计划办公室找微信群协同科普知识宣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4
Ⅲ 卫健委是什么机构
卫健委是国务院下设机构,是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基础,整合了原其它部门承担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而设立部级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代管中国老龄协会,指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3)卫健委宣传语扩展阅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司。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
(四)财务司。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法规司。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体制改革司。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局。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八)医政医管局。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九)基层卫生健康司。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十)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一)科技教育司。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十二)综合监督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三)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十四)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十五)老龄健康司。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妇幼健康司。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七)职业健康司。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九)宣传司。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十)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二十一)保健局。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中央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党和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Ⅳ 卫健委有哪些职能部门
【法律分析】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处。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省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参与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四)财务处。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
(五)法规处。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处。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处。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八)医政医管处。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基层卫生健康处。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十)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一)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十二)综合监督处。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三)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处。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省有关部门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参与拟订药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十四)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十五)老龄健康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妇幼健康处。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七)职业健康处。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九)宣传处。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十)健康指导处(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健康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康建设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健康建设任务监测评估办法,并组织考核评估。拟订全省爱国卫生运动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承担健康领导小组和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保健局。负责省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省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二十三)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Ⅳ 卫生局和卫健委是什么关系
卫健委现在包含了原卫生局的职能,机构改革以后,卫生局就被撤销了,卫健委包括原来的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健委员会等。
卫健委其实就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个部门主要是组织并拟订中国国民的健康政策,以及预防和控制国民重大疾病的,并且也负责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负责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的发展,争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而卫生局只是国家地方的各级医院的一个主管部门,平时主要负责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治疗,以及当地的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西医结合的发展工作。
卫健委与卫生局区别:
在于权力的不同,卫健委其实就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个部门主要是组织并拟订中国国民的健康政策.卫生局只是国家地方的各级医院的一个主管部门,平时主要负责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治疗等工作,公共卫生是关系到一国或一个地区人民大众健康的公共事业。
公共卫生具体包括对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如结核、艾滋病、SARS等)的预防、监控和治疗;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等.例如对SARS的控制预防治疗属于典型的公共卫生职能范畴。
Ⅵ 社区回应打疫苗标语走红,你的社区打疫苗标语有哪些
我的社区有这些标语:
1.2021年头等大事,接种新冠疫苗
2.建立全民免疫,需要你的一“臂”之力
3.每个人的身上都有苗苗,让我为你打苗苗
Ⅶ 国家卫健委领导班子是哪些
国家卫健委领导班子:
1、马晓伟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马晓伟,男,汉族,1959年12月出生,山西省五台县人。
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8月参加工作。中华医学会会长、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18年3月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7)卫健委宣传语扩展阅读:
职责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领导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面工作,负责人事、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工作。分管人事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干部培训中心(党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含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中心)、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含南京人口国际培训中心)。联系中华医学会。
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政医管、宣传等方面工作。分管体制改革司、医政医管局、宣传司,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院管理研究所、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国家癌症中心、人口文化发展中心、健康报社、中国人口报社、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人口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
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负责财务审计、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职业健康等方面工作。分管财务司、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监督局、职业健康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机关服务局(中心)、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煤炭工业职业医学研究中心)。联系中华预防医学会。
Ⅷ 深圳街头一条自带BGM的标语火了!为何有的广告标语能如此上头
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目前,我国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指南提到以下几个关键点:①60岁以上人群,建议接种;②既往新冠感染者可在半年后接种1剂疫苗;③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新冠疫苗;④其他疫苗与新冠疫苗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⑤女性不必仅因接种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⑥哺乳期女性接种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深圳街头一条自带BGM的标语火了,看到它,您可能也会和我一样忍不住唱起来。它很“上头”,但还挺有用的,我看到有不少网友补充了各种带着语音效果的留言,互相鼓励尽快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Ⅸ 市卫健委是干嘛的
卫健委是国务院下设机构,是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基础,整合了原其它部门承担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而设立部级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代管中国老龄协会,指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9)卫健委宣传语扩展阅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司。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
(四)财务司。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法规司。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体制改革司。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局。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八)医政医管局。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九)基层卫生健康司。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十)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一)科技教育司。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十二)综合监督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三)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十四)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十五)老龄健康司。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妇幼健康司。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七)职业健康司。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九)宣传司。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十)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二十一)保健局。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中央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党和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