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薇娅李子柒当选全国青联委员,对此你有何看法或评价
对于薇娅和李子柒当选全国青联委员,我个人觉得实至名归。
先来说说作为TOP级电商主播的薇娅,认识薇娅是从淘宝直播带货开始。也许有很多人对直播带货这个行业存在一定的误解,认为是一个很low,没有技术含量,人人都能做的行业!而薇娅就是通过这个很多人都存在误解的行业里面,做到了一年27亿的销售额,展现了自己的带货能力,并且通过自己的影响力投身到公益事业,为国内的公益事业做出来了不少的贡献,并且还结合直播助农扶贫,带动贫困地区农产品销量,据统计她通过直播的方式助农的成交额高达4.87亿!
如今的李子柒凭借着短视频成为了千万级别的网红博主,全球的粉丝甚至过亿,在油管上的粉丝也破了千万,她不仅通过短视频所有人传递传统美食和田园美好生活之外,还向世界传播着中国的文化,将为中国的文化输出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⑵ 申请加入全国青联的意愿和理由怎么写
摘要 例一: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申请书梦想着有一天加入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但现在我认真地写了我的入团申请书。 青年志愿者是光荣的称号,也是光荣的团体,每个志愿者都在不断地为社会贡献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 我们的社会为所有人创造了环境,所有人都在这个环境中生存发展。 我想作为志愿者一边享受这个环境,一边作为对社会的回报,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人为我,人人为我”,让我在每次享受别人为我创造的劳动成果时,都加强了加入志愿者队伍的决心。 一个人的力量虽小,但十人、百人、乃至千人的力量却很大。 因为每个有志青年都这样组合在一起,形成巨大的力量,在正确有序的指导下,为社会贡献着爱和力量。 这可能就是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意义! 社会上有很多需要别人的爱和援助的人。 我加入了志愿者队伍,可以更好地散布我的爱心。 这样,有困难的人增加,需要关心和援助的人增加,就能体会到生活的美好、社会的关心、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的真相。 我是学生,学习很紧张,但加入了志愿者队伍。 腾出空闲时间和团队成员们一起活动,不求一点回报,做自己能做的工作。 我有一个愿望。 那就是,希望有一天世界充满爱,痛苦、灾害、战争消失的时候,人类就会变成天堂。
⑶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青年的最高荣誉称号是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共同授予中国青年的最高荣誉 。
原则上每年“五四”青年节授予,有特殊贡献者,可以随时授予。
从2007年开始,颁发“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主要授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青年,每年表彰人数在10人左右;
不定期颁发“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主要授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广泛、典型示范作用强、以青年为主要成员的先进集体。
设立“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目的:“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来自各行各业,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典型。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当代青年报效祖国、热爱人民的崇高理想,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锐意进取、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不畏艰难、不折不挠的坚韧品格,爱岗敬业、脚踏实地的实干作风。他们的事迹充分反映了党和人民对青年一代的期望和要求,集中体现了当代青年崭新的时代风貌,昭示了在新世纪的伟大征程中当代青年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他们是全国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设立“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系列奖项,目的是树立和宣传当代青年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健康成长。
⑷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青年的最高荣誉称号是什么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青年的最高荣誉称号是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⑸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的组织通则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组织通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组织通则。
第二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JILIN PROVINCIAL YOUTH FEDERATION)简称为吉林省青联或吉林青联(JPYF),为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团体会员,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吉林省基本人民团体之一,是以吉林共青团为核心力量的吉林省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团结和凝聚各行各业杰出青年人才的组织,是代表吉林青年对外交往的主要团体。
第四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的基本任务:
(一)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最广泛地团结联络各族各界青年,巩固和发展青年爱国统一战线;
(二)凝聚青年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三)引导和服务青年,鼓励青年积极健康地参与社会生活,努力为各族各界青年健康成长、奋发成才服务;
(四)代表青年利益,反映青年意见和要求,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五)联系、团结港澳青年、台湾青年、海外青年侨胞;
(六)发展与各国青年的交往与合作。
第五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由团体会员、个人委员组成。
第六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团体会员
第七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团体会员是指全省性的青年组织、青年社团、市(州)青年联合会、系统(行业)青年联合会等青年团体。凡依法成立、承认《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及本会组织通则并自愿申请加入吉林省青年联合会的青年团体,经本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目前共有共青团吉林省委、吉林省学生联合会、吉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吉林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吉林省青年星火带头人协会、吉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吉林省青年音乐家协会、吉林省青年摄影家协会、吉林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中国银行吉林分行青联及9个市(州)青联19个团体会员。
第八条 团体会员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经本会确认后为吉林省青年联合会指定席位委员。团体会员通过指定席位委员行使在本会享有的各项权利。团体会员的指定席位委员因特殊情况无法行使权利时,经其所在团体同意,可授权或委托他人代为行使其权利。
第九条 团体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内部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
(五)向本会推荐个人委员;
(六)自主开展本团体工作。
第十条 团体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组织通则;
(二)遵守本会规章制度;
(三)执行本会决议;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六)反映其所代表青年群体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团体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团体会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经常务委员会决定可取消其团体会员资格。
(一)不缴纳会费;
(二)不履行本会规定义务;
(三)其他应当取消团体会员资格的情形。
第十二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对团体会员作出取消其团体会员资格决定前,应向该团体会员说明理由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第十三条 团体会员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会前应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 个人委员
第十四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个人委员,由各团体会员推荐的代表、与各有关单位协商产生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青年代表出任。
第十五条 个人委员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承认《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承认本会组织通则;
(二)具有一定影响的青年代表人士或杰出青年人才;
(三)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代表青年在本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四)本会每届个人委员出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常务委员当选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第十六条 个人委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内部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通过本会反映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个人委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组织通则;
(二)遵守本会规章制度;
(三)执行本会决议;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了解和反映青年意见和要求,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六)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担任代表和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中担任委员的本会委员,受本会委托,反映本会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八条 个人委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经常务委员会决定可取消其委员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
(二)不履行本会规定义务;
(三)其他应当取消个人委员资格的情形。
第十九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对个人委员作出取消其个人委员资格决定前,应向该个人委员说明理由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第二十条 个人委员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会前应提出书面申请。
第四章 全体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吉林省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全体委员会的职权:
(一) 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本会年度工作报告;
(三)选举、罢免本会常务委员、副主席、主席;
(四)有必要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三条 全体委员会由团体会员指定席位委员和个人委员组成。每届委员会组成方案及推荐办法由上届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决定。每届任期内有必要变更委员名额及相关事宜,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四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每届委员会任期五年,特殊情况下,经常务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
每届委员会任期内,团体会员在本会指定席位的人选工作变更后,由接任人选替补并经常务委员会确认;
团体会员认为有必要变更本团体指定席位委员时,可提出申请并经常务委员会确认;
第二十五条 全体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届举行两次,会期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六条 全体委员会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全体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五章 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是全体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对全体委员会负责。在全体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全体委员会的职权。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二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制定、修改本会组织通则;
(二)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会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由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提出本会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常务委员、副主席和主席提出的辞呈,决定常务委员、副主席、主席的增补和罢免;
(五)根据主席提名,决定本会秘书长;
(六)执行全体委员会决议;
(七)决定本会工作机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负责人;
(八)行使全体委员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会期由主席办公会议决定。
第三十条 常务委员会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召集和主持,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由主席指定的副主席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二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由全体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三十三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办公会议。
第三十四条 主席办公会议的职权:
(一)执行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处理常务委员会重要日常工作;
(三)决定主席、副主席分工;
(四)根据秘书长提名,决定本会副秘书长;
(五)研究决定提交常务委员会讨论的重大事项;
(六)听取秘书处工作汇报;
(七)研究决定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 主席因故暂时无法履行职责时,应由主席指定一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因故长期无法履行职责时,应自动辞职或由常务委员会建议罢免。
第六章 年度执行主席
第三十六条 年度执行主席的产生。吉林省青年联合会年度执行主席在副主席中产生,年度执行主席可以自荐、委员联名或主席办公会议推荐,由常委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原则上不得连任。
第三十七条 年度执行主席工作职责:
(一)接受主席、常务副主席领导;
(二)负责年度内省青联日常事务;
(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召集并主持主席办公会议;
(五)组织开展青联有关活动;
(六)指派驻会专职副秘书长1人。
第七章 秘书处
第三十八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设秘书处。秘书处是本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
第三十九条 秘书处的职权:
(一)执行全体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的决议、决定;
(二)负责协调各界别组和其他工作机构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协调委员相关事务;
(四)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工作;
(五)完成常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主席交办的工作;
(六)负责协调其他有关事务。
第四十条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主席提名,常务委员会决定。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主席办公会议决定。
第四十一条 秘书长的职权:
(一)执行全体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的决议、决定;
(二)负责秘书处日常工作;
(三)制定、实施秘书处各项规章制度;
(四)列席主席办公会议;
(五)完成常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主席交办的工作;
(六)负责协调其他相关事务。
第四十一条 驻会专职副秘书长工作职责:
(一)执行落实主席办公会议、常委会、委员大会、秘书处的决定和交办事项;
(二)协助秘书长做好秘书处日常工作;
(三)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青联活动;
(四)负责《吉林青联》杂志编印和网站有关信息收集和协调工作;
(五)负责与委员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委员情况。
第八章 界别组
第四十二条 界别组是在常委会和主席办公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由省青联委员组成,按照有利于联系、便于经常组织活动和自愿、协商、统筹安排的原则建立。界别组的设置和变动,由常委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界别组的工作是省青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界别组负责联络本界别的青联委员,活跃本界别的工作,贯彻落实省青联秘书处的工作任务,开展有益于社会和青联事业发展的各项活动。
第四十四条 界别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组长、副组长的人选由常委会决定,每届任期5年。秘书长负责界别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人选、任期由界别组推报省青联秘书处决定。
第四十五条省青联每年定期召开界别组工作会议,由界别组负责人、秘书长参加,研究、交流界别工作。界别组根据常委会议的精神,部署和安排本界别组的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向常委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第四十六条各界别组每年至少开展三次活动,一次主题性活动,两次联谊性活动。主题性活动要着眼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于共青团工作和青联事业的整体发展,充分发挥界别优势,结合本行业业务特点服务社会、服务青年、服务委员。联谊性活动要着眼于加深委员之间的了解,增进委员之间的友谊,促进委员的身心健康。
第四十七条根据工作需要,各界别组可以相互开展跨界别、跨区域横向联谊交流活动,也可邀请其他界别委员参加本界别组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各界别组开展活动前要将方案报界别组长审批后,与省青联秘书处沟通、协商。在活动过程中,省青联秘书处予以协调和配合。各界别组联合社会有关方面开展活动时,需提前与省青联秘书处沟通、协商,经吉林省青联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九条 各界别组以开展公益性活动为主,原则不能从事有偿性经营活动。界别组的活动经费原则上以自筹为主,各界别组秘书长在界别组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筹措本年度界别组工作经费。
第五十条 各界别组要加强活动的信息反馈工作。省青联秘书处将通过相关载体向全体委员通报各界别组的工作情况,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界别组给予奖励。
第五十一条 省青联秘书处负责与各界别组秘书长的日常联系和沟通。
第九章 市(州)、系统(行业)青年联合会
第五十二条各市(州)、系统(行业)均可依据《中华青年联合会章程》和本会组织通则,按照吉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参照吉林省青年联合会的组成办法,建立市(州)、系统(行业)青年联合会。
第五十三条 各市(州)、系统(行业)青年联合会可依据本会组织通则制定市(州)、系统(行业)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和工作细则,并报本会备案。
第五十四条 本会与各市(州)、系统(行业)青年联合会的关系为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第十章 经费
第五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
(一)财政经费和专项拨款;
(二)会费;
(三)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组织通则经本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后生效。
第五十七条 本会组织通则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⑹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团体章程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
(2010年8月24日全国青联十一届全委会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基本的人民团体之一,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国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第二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团结、教育各族各界青年;鼓励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现代科学技术、文化和法律知识;最广泛地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青年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年积极健康地参与社会生活,努力为各族各界青年健康成长、奋发成才服务;加强同台湾青年、港澳青年及国外青年侨胞的联系和团结,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的联系和友谊;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第三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第四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 会员和委员第五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由全国性的各青年团体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联合会等联合组成。凡依法成立、赞成本章程、并自愿申请加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青年团体,经本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即取得本会团体会员资格。第六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委员,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本会特别邀请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第七条会员团体的权利一、会员团体有向本会推荐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委员的权利;二、会员团体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三、会员团体有根据本会的决议精神,独立开展本团体会务工作的权利。第八条会员团体的义务一、会员团体有遵守本会章程和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在执行的前提下,可予保留;二、会员团体有向本会交纳会费、报告团体会务的义务;三、会员团体有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反映各族各界青年意见和要求的义务。第九条会员团体如果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由本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其团体会员资格处分;受处分者有请求本会全体委员复审议一次的权利。第十条委员的条件一、本会委员必须承认本章程,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二、本会委员应是在青年中有一定影响的各族各界青年杰出人才或代表人物;三、本会委员应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代表各族各界青年在本会中认真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四、除指定席位外,本会每届委员出任时,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常务委员当选时,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第十一条委员的权利一、委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委员有对本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三、委员有参加本会和当地青年联合会举办的活动,要求本会维护委员合法权益的权利。第十二条委员的义务一、委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二、委员有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了解和反映各族各界青年意见和要求的义务;三、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担任代表和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中担任委员的本会委员有反映本会意见和建议的义务。第十三条委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由本会常务委员会撤销其委员资格。第十四条会员团体和委员都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会前应提出书面申请。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第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委员会。第十六条全国委员会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委员和本会特别邀请的委员组成。每届全国委员会名额、名额分配方案,由上届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决定。每届任期内有必要变更委员名额及相关事宜,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决定。第十七条本会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遇特殊情况,经常务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第十八条会员团体在本会指定席位的人选工作变更后,由新任人选替补。第十九条确需变更、增补委员时,由所在会员团体或推荐单位提出变更、增补理由和人选,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会员团体认为有必要变更本团体参加全国委员会的指定席位委员时,可按规定替补,并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因工作需要,由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增补的常务委员会委员需通报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二十条全国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副主席由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委员会予以调整和增选。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同是常务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第二十一条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一般举行两次,会期由常务委员会确定。第二十二条全国委员会的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三、修改本会章程;四、选举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五、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它重要事务。第二十三条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第二十四条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期由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决定。第二十五条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会务。秘书长由主席提名,常务委员会决定。副秘书长及工作机构负责人由主席会议决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工作机构或派出办事处,承办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有关日常工作。第二十六条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一、召集并主持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二、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任务;三、执行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四、决定全国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五、行使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授予的其它职权。第二十七条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第二十八条全国委员会根据委员不同的界别,成立界别工作委员会。界别工作委员会组织本界别委员开展有益于本会事业和界别工作的活动。界别工作委员会的组成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第四章 地方青年联合会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地级市,以及其它有条件的城市,均可依据本章程,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参照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组成办法,建立地方青年联合会。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特殊情况下,经该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每届委员会召开的会议次数由该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第三十一条地方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的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并决定本地青年联合会的重要工作;三、选举本地青年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及常务委员会委员;四、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它重要事务。第三十二条地方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一、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负责领导会务;二、召集并主持本地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主持;三、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任务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作出的全国性决议以及上级地方青年联合会作出的全地区性决议;四、执行本地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的决议;五、决定本地青年联合会工作机构设置和变动,并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第三十三条 上一级青年联合会与下一级青年联合会的关系为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第五章 经 费第三十四条本会经费来源为:会员团体的会费、事业收入和其它资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为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地方青年联合会统一章程。地方青年联合会还可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制定本地的组织和工作细则,并报上一级青年联合会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通过后实行。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⑺ 薇娅李子柒当选全国青联委员,你怎么看
薇娅李子柒作为新兴行业的代表当选全国青联委员,我认为是可行的,也是支持的。对于全国青联委员,除了年纪属于青年以外,这两位的入选应该也考量了以下几点因素:
作为网络新兴行业,从业人数众多,虽然水平有高有低,但不可否认的是同样优秀的人才辈出,在跨入第四次工业化革命之际,我们理应发现和接受更多的新兴行业,鼓励健康发展、壮大,成为优质就业资源的一支。
⑻ 全国青联何时换届选举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 2005年7月22日,全国青联十届一次全委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下次换届应该就在2015年,具体时间不清楚。
全国青联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全国青联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
(8)全国青联二十七大宣传扩展阅读:
全国青联成立至2020年8月已历经十三届。十三届全国青联委员1375名,他们是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的。现任主席由汪鸿雁担任。
2020年8月17日上午,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在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各族各界青年和青年学生、向广大海外中华青年致以诚挚的问候。
⑼ 学联二十七大成功召开,有什么有意义的内容
学联二十七大成功召开,我个人认为比较有意义的内容就是在讲到关于疫情的时候,因为今年2020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在今年临近春节的时候,我们国家也是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疫情,所以说这个春节也是对于我们苏有人来说也都是终生难忘。因为在今年我们全国人民共同去面对这个困难,大家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我们国家医护人员也更是如此,大家也都为疫情付出了自己所有的努力,尤其是医护人员,他们在春节也是放弃了陪伴家人,陪伴孩子的时间,全部请战到武汉,帮助武汉度过难关。
因此,综上所述,学联二十七大成功召开,我个人认为比较有意义的内容就是在讲到关于疫情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