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安泽公安交警大队深入社区开展“复工复产”交通安全宣传 工作
安泽公安交警大队深入社区开展“复工复产”交通安全宣传 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版辖区权疫情防控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近日,安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城墙岭社区、文欣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民警与社区工作人员走进饭店、理发店,通过“面对面”的宣传,向群众讲解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性,提醒社区居民吸取经验教训,不抱侥幸心理。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酒驾、不做低头族。同时,向广大群众宣传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安全防护知识,引导群众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使广大居民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参与者、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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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宣传岗民警主要是做什么工作
宣传岗民警就是专门针对当前的工作形势,采取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从事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便民服务举措、向提广大市民进行安全防范提示等活动的警察。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⑶ 市公安局宣传处(科)长职责
职责如下:
1、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局公安宣传工作,制定全局宣传工作规划;承担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职责,审批全局性新闻宣传稿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2、对外发布新闻通稿及协调指导全局对外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社会宣传、新闻发布、文化建设和公安影视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协调、发展与新闻媒体良好的联谊关系。
3、通报阶段性公安中心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了解、理解、支持和关心。策划、组织好先进典型的宣传,用正面宣传占领新闻主渠道,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4、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警营文化活动,丰富民警文化生活,推进文化育警、文化强警工作。积极向局党委提供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参谋作用。
5、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局机关新闻发布、新闻媒体采访、突发事件应急宣传和舆情监测分析工作;负责相关刊物管理工作。
(3)公安交通宣传工作扩展阅读:
公安局机关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各类公安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公安统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向市党委、政府和州公安局报告,全市治安情况,重大敌情动态和公安重大动态信息。
2、政工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警衔管理、工资、人事和奖惩工作,研究拟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行政装备科,负责本局的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负责全市公安业务和专项拨款计划、申报和分配,负责本局公安装备的供应、管理和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和供应;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
4、纪检委 依照党章和行政监督的规定,行使党内监督监察的职权;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调查处理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民警的控告、申诉。
5、法制科 开展本局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法制调研,编制本局公安法制建设规划,审理本局管辖的公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受局长委托参与诉讼活动;对本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本局的普法工作,开展公安法制宣传,开展错案追究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6、户政科 负责人口管理,居民户口的迁移、迁入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负责定制和编排全市的门牌号码;负责流动人口统计分析和人口资料的整理编辑工作。
7、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科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人出入境管理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活动,负责管理公安外事工作和对外警务合作事宜;负责发展与外国警方联系与交往;配合有关侦察部门对涉外案件开展工作。
8、指挥中心,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处置;负责组织管理全局通讯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系统、网络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市计算机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计算机违法案件;负责“110”报警台和监督电话的值机,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批评投诉。
9、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掌握全市敌情、社情和社会政治动向,为上级党委政府提供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及对策;负责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民族分裂活动、反动组织、反动团体、反动会道门、非法宗教活动)的侦破工作;
⑷ 惠州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五个一”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驾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驾校教练员、学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惠州支队先后深入各辖区内经协驾校、荣华驾校、易达驾校、现代驾校、麒麟驾校等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向在场的每一位学员讲述了无证驾驶、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支队民警还组织学员到管辖区域主要交通路口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进行了安全劝导活动,为他们在即将开始的驾驶工作中,行经斑马线时自觉礼让行人在思想上有个提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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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如何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作为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之一的机动车,快速走进千家万户,已经由昔日王谢堂前燕,走进寻常百姓家。同时,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和驾驶员数量的不断增加,使人、车、路、交通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激烈,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在人、车、路、交通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要想缓解这四者之间的矛盾,最主要的是提高驾驶人的素质,那么,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细致地向驾驶人普及交通安全法律常识,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已成为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如人意。由于宣传教育工作资金投入大,效果产出慢,因此一些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从社会上看,由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是全体交通参与者,分布于社会各行各业,因此在开展工作时为了扩大宣传教育面,需要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这一点上,相关部门支持与否对宣传教育的效果有着直接的联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的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不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即便是上级号召的宣传教育活动,往往也只停留在“三到位——开会到位、计划到位、总结到位”上。而实际的宣传工作操作仍落在交警身上,依然陷入“单打一”的状态,影响了效果。或者是能参与交警组织的宣传活动,但一旦要涉及到资金、时间、人员保证,就打起了退堂鼓。从交警内部看,个别部门领导在主观上存在着“重自身业务、轻法规宣传”的错误认识。在这种认识的作用下,只看到短期内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在警力和时间利用上的冲突,而没有看到宣传教育是改变人们不良交通习惯的源头管理、源头教育工作。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对于宣传教育只是带过而已。
(二)交通参与者认识上存在误区。有一些交通参与者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有着错误的认识,认为走自己的路、开自己的车,只要小心一点就不会出问题。再者,抱着“法不责众”的观念,对一些社会上常见的违章行为屡教不改。在这种心态下他们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不学习、不遵守、不运用。存在这种认识的人以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农民居多。另有一部分交通参与者对法规所要求的内容比较了解,但思想上重视不够,不能自觉遵守。这类人行车走路时缺乏谦让精神,只顾及自己的方便而忽视了对他人的影响,以至社会上出现“法规我知道、违章我照样”的怪异现象。存在这样的认识的人以机动车驾驶员居多。这一情况在对市民的调查中,从“法规知晓率”高于“交通遵章率”上可以体现。
(三)宣传工作缺乏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专业队伍。在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由于宣传工作者是从其他工作岗位上抽调过来的,或是兼职担任宣传员的角色,没有经过专业的业务培训,因此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水平。在开展工作时,往往是边工作边摸索,影响了效果的正常发挥。此外,人员不足也是一个限制了宣传范围、效果的重要因素。宣传教育是一项信息传递工作,无论是通过媒体还是直接走上街头、走进公司、学校,都需要一批宣传员进行策划、组织、实施。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员缺乏,使得宣传教育很难覆盖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1、领导重视程度不高。有的地方没有把公安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局管理,仍然认为公安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是交警单个部门的事,因此存在交警一个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有的地方虽然纳入全局考虑,但在人员上、经费上仍然给公安交通宣传工作设置了很大的瓶颈,因此,公安交通宣传管理工作仍然没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2、宣传资金不足。当前,基层公安交警部门资金不足,很多开展正常工作的硬件建设都需要达到上级标准,因此,在本来经费就不足的情况下,只能把资金投入到硬件建设上,以维持正常工作。而公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投资大、见效慢,各级交警部门没有更多的经费投入到宣传教育上来,导致公安交通宣传教育工作不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长久开展。
3、宣传对象素质参差不齐。交通安全宣传的对象,从年龄层次上划分,应分为老年、中年、青年、少年和儿童这五个年龄段的群体;从职业人群划分,应分为机关干部、个体经营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说,这些宣传对象有的个人综合素质好,有的个人综合素质差,有的接受能力好,有的接受能力差。有的应该采取这种宣传教育形式,有的应该采取那种宣传教育形式,有的对宣传教育工作能够接受,有的对宣传教育工作不以为然。
三、如何提高宣传效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形式多样性、经常性。交管部门领导要将宣教工作作为职责范围内的一项重点工作,要亲自抓、靠上抓、负总责,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强化宣传形式的多样性是保证宣教效果的根本。除用常采取的基本方法外,还应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
1、要和日常工作结合。利用走访这种机会,不要单纯的走访,要边走访边宣传,认识到这是好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的好机会。充分利用路面执勤优势,路面执勤交警常年累月奋战在交通安全管理第一线,与交通参与者关系最密切,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体会最深。执勤民警要充分发挥自己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优势,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纠正违法,处理违法的全过程,要及时把对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了解到的辖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采取面对面解说的形式,及时把这些信息传递到群众心中,突出宣传教育中的人性化、亲情化,使交通安全宣传真正深入人心。
2、要充分发挥好载体宣传。重视利用路牌、霓虹灯、公共交通类、灯箱等宣传体,采取在客运场所利用大屏幕播放交通事故案例的宣传方式,可以时刻提醒出行群众和驾驶人不乘超员车、不开超速车;在城区内人流最多的路口设立LED大屏幕宣传,让交通法规深入人心;定期启动宣传“大篷车”,深入到农村、集市,开展形象性、趣味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群众的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宣传教育的直观性;进入校园,推广小交警韵律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当一天协勤员”活动等方式,激发小学生对交通安全的浓厚兴趣;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农村村委会、学校的小黑板、橱窗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阵地,由民警和安全宣传员书写漫画、口号和安全行车知识。
3、重点加强整体设计谋划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现在我国宣传文明交通类的广告屈指可数,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公益广告的宣传效果,认识到文明公益广告宣传是一项长期任务,认识到它能引起群众的广泛关注,形成更加深刻的影响,各相关部门要开展交通安全类公益广告的设计及发布工作。一是结合主题设计多种版式。进行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二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各类媒体媒介结合各自特点,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精心制作刊播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内涵丰富、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作品,多层次、全方位覆盖,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熏陶,激发对真善美的渴望和追求,形成广泛社会影响。在重点街道、医院、学校、餐馆和银行等公共场所开辟宣传阵地,利用橱窗、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设置公益广告,长期集中宣传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三是利用各种阵地进行宣传。集中印制公益广告招贴画进行张贴,利用工地围挡、户外广告载体发布公益广告,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教育潜在意识和隐形作用的特性决定了它的功效、目的不可能在短期内很快完成,而是需要一个认识、积累、再认识的过程。全社会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水平的整体提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就要求我们交通管理部门,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普及性的任务常抓不懈。
(二)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应适时、合景、宜人、忌老套生硬。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随时随地都能在道路上、建筑物的墙上、各种媒体上见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它们对广大交通参与者起到了一定的教育和警醒作用,一条好的标语往往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应适时、合景、宜人、忌老套生硬。
1、要在国家法定假日和各种传统节日时制作不同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这些日子是人流、车流的高峰期,各种违法现象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大幅度上升,这时的交通宣传标语一方面烘托了节日气氛,更能吸引交通参与者的注意,取得更好的效果。如在“中秋”、“十一”、“五一”“清明”前夕,打出“中秋月圆人团圆,行车走路讲安全”、“黄金周里潇洒渡假,亲人盼您平安回家”等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能使交通参与者在感到温馨的同时,深深体会到交警部门人文主义的关怀,从而在思想上提高了对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视。
2、要在不同的道路环境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设置相应交通宣传标语。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对症下药”的效果,如“酒后驾车害人害已害家人”这类提醒驾驶人不要酒后开车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应设置在各酒店、娱乐城旁边,而“超速抢行危害大,超载超高更危险”则应该设置在路况平直,车辆较少,较容易出现超速行驶违法行为的高速公路路旁。如有的地方将“酒后驾车害人害已害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设置在学校旁边,却将“超速抢行危害大,超载超高更危险”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设置在市内较拥堵,车速较慢的路段,这样就难以引起读者的共鸣,难以起到宣传效果。
3、要根据交通参与者的人群年龄层次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设置宣传标语。对于设置在小学周围的交通安全标语,主要的宣传对象是年龄不大,理解能力有限的小学生。因此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应以童谣的形式出现,才能让小学生们在琅琅上口的同时,记住交通安全应注意的内容。如交警部门在校园周围张贴“小朋友,手拉手,沿人行道慢慢走”“红灯停,绿灯行,交通规则要记清”等童谣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就在很大程度上起到对小朋友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因此,在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时更应注重语言通俗易懂,避免冷僻字的出现,也可宣传言语上适当应用乡音,使群众感到更有亲切感、更有人情味。
4、要更多的使用体贴、新颖、容易接受的宣传标语。虽然随着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日益成熟,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也日益多元化,但 “严禁酒后驾驶”、“严禁乱停车”等公式化、硬梆梆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作为主要的宣传口号来使用,虽然起到了一些警醒的作用,但这种“执法者”命令式的口气却容易引起驾驶人的反感,难以打动驾驶人,起不到教育作用。用体贴的语气,在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中,加入人文的关怀,这种温馨型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相对一般交通安全宣传语而言,更能得到人们的信赖和认同。如“我最讨厌无证驾驶,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酒后驾驶请留意拨打120”等诙谐型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使大家在付之一笑的同时,深刻体会到了交通安全的寓意,也使人感到十分亲切。
(三)采取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宣教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情况,采取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宣传措施。可以将人群分成四种群体: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农村群众、驾驶人四大类。
1、在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我们公安交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交警部门要积极建立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长远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形成完整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从根本上改变交通安全意识较低的现状。通过大量宣传讲座、互动游戏、模拟情景课堂等,培养学生从小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
2、农村群众。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迅速,道路建设突飞猛进,机动车和驾驶人大量增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如何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将成为当前交巡警部门的重要问题。结合当前农忙季节,充分利用村内广播讲解交通安全教育知识,推进和深化执法为民,改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加强和巩固了警民关系。
3、城镇居民。城镇居民的经济能力、文化素质相对农村较高,参与交通的机会更加频繁。交巡警部门要联合电台、广播台等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等。
4、机动车驾驶人。加强驾驶人思想认识。申领驾驶证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交通管理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抓好驾驶人培训输出的源头管理,才能最大限度提高驾驶人的素质,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⑹ 翼城公安交警大队紧抓“三条主线”加强春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翼城公安交警大队紧抓“三条主线”加强春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翼城公安交警大队紧抓“三条主线”,加强春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
一是以客运站点为主线,强化重点宣传教育。大队结合春季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组织民警辅警到辖区客运站点、出租客运摆放展板,向乘客、出租车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广泛宣传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危害性和集中整治的目的。同时,嘱咐客运、出租车驾驶人一定要安全行车,切勿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提高交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安全,营造声势浩大的宣传氛围。
二是以农村地区为主线,强化农村驾驶人的宣传。大队有针对性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示机动车驾驶人严禁超速超载、超员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提醒村民不乘低速载货汽车等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在农村群众出行的主要道路,通过悬挂横幅,让村民出门就能看到通俗易懂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防患于未然。
三是以网络媒体为主线,强化日常教育宣传。大队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春季行车注意事项,宣传农村地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和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不文明驾驶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发动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增大社会知晓率。依托手机、大队“双微”平台,向农村驾驶人、车主发放交通安全提示、警示,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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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如何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如何加强全民交通安全教育,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摆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首要任务。笔者认为,做好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应注重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化宣传形式的多样性
开展多种多样的宣教形式是保证宣教效果的根本。利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开展安全日活动、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等传统的宣传教育法,不失为搞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基本方法。但是如果将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起来,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会更为显著。如今,可以充分利用媒体的开放性,采取交管部门领导走进录音室、直播间的方法与市民和驾驶人进行直接的交流:也可以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强大的宣传功能和快捷的传播速度,适时积极开展教育宣传;还可以与阶段性工作任务相结合抓好宣传教育。例如,近一段时间内公安系统开展的“大走访”活动,这就给深入到千家万户作好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提供了机会;采取在客运场所利用大屏幕播放交通事故案例的宣传方式,可以时刻提醒出行群众和驾驶人不乘超员 车、不开超速车;在城区内循环开动交通安全宣传车,让交通法规深入人心;定期启动宣传“大篷车”,深入到农村、集市,开展形象性、趣味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群众的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宣传教育的直观性;进入校园,推广小交警韵律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当一天协勤员”活动等方式,激发小学生对交通安全的浓厚兴趣;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农村村委会、学校的小黑板、橱窗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阵地,由民警和安全宣传员书写漫画、口号和安全行车知识。
二、坚持宣传教育的经常性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潜在意识和隐形作用的特性决定了它的功效、目的不可能在短期内很快完成,而是需要一个认识、积累、再认识的过程。全社会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水平的整体提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就要求我们交通管理部门,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普及性的任务常抓不懈。要把它有机的贯穿于年度和阶段性工作中去。路面执勤交警可以利用常年累月奋战在交通安全管理第一线执勤的优势,推动宣传教育工作,始终与交通参与者保持密切的联系,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纠正违法,处理违法的全过程,当好交通安全宣传员。
⑻ 交通安全宣传内容是什么
交通安全宣传内容是:
1、驾驶公路客运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处50元罚款,扣2分。超过核定人数达20%的,处100元罚款,扣2分,每增加1人,增加罚款50元。货运机动车辆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扣2分。摩托车后乘坐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处50元罚款。
3、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在于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拘役,并处罚金。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5、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6、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
⑼ 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宣传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哪些
车辆管理和交通规则方面。
⑽ 交通安全宣传的内容简介
《交通安全宣传》内容简介:目前,在部分公安院校进行的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安部印发了公政治[2008]355号文件《关于制定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以下简称《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试点专业(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办学层次、课程设置、培养模式、考核办法等教学要求,为组织教学活动、规范教学内容,提供了重要的基本依据。
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公安院校推进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需要,由公安部群众出版社组织,邀请了浙江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江苏警官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等18所试点公安院校,联合编写了“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系列教材”,现已正式出版发行,供各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学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