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这些按标准纳税调整,除了这些,
并不是所有的费用只要拿到发票就不需要所得税纳税调整,其中有一部分,比如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员工福利等都需要按照比例进行调整,建议详细参考会计准的所得税一章,里面对以上的调整都有详细讲解!
B. 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的单位有哪些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C. 培训费/宣传费/咨询费/会议费的账务处理
一、培训费如果是对本企业内部职工的培训应列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业务宣传费列入“销售费用”。咨询费、会议费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
二、解释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明确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其中包括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
(1)按一定比例(所得税法规定不超过工资2.5%部分,准予扣除)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时,按职工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并确认一项负债: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2)支付培训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第6601号“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同属销售费用。一般在发生时: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第6602 号“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等。
会议费、咨询费属于由企业统一负担的管理费用,在支付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D. 党政宣传经费规定
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宣传经费开支问题规定如下:
一、宣传经费标准:
1.市和版区县财政权部门要尽力保证同级党委宣传文化经费。要努力做到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2.各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宣传经费,按本单位、本企业工资总额的1.5%控制列支。
二、宣传经费开支范围:
宣传经费主要用于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宣传干部培训,宣传思想教育活动以及宣传学习材料、宣传工具(不包括属固定资产的宣传器械)的购置等。
三、宣传经费列支问题: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由经费列支,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各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宣传经费使用中要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水平。
E.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算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调增吗还是直接算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部分不就是已经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了吗?还直接算什么0呀?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就是不在本年度税前扣除,本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自然就调增了。
F. 什么是宣教费
广告 推广 提高企业知名度所做的广播 电视 报纸 等广告宣传
教 指教育培训费用
个人理解 仅供参考
G.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区别是什么
是的,销售费用的详细划分如下:
1、职工工资:指销售部门受雇人员全部工资。包括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
2、职工福利费:指支付员工的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外地就医、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困难职工补助救济、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以及丧葬补助、抚恤费、安家费、探亲路费。(工作服)。(工资14%部分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指实际支付的销售部门员工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费用,包括培训外出期间的差旅等各项费用。(工资2.5%部分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4、工会经费:指按销售部门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下同)的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工资2%部分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5、社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
1)待业保险费 :指销售部门职工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一种统筹待业保险费用。
2)养老保险费:指销售部门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养老基金。
3)住房公积金:指销售部门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住房基金。
4)医疗保险费:指销售部门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疾病住院赔付保险金。
5)劳动保险费:指销售部门个人依据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意外伤害赔付保险金,包括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6、折旧费:是指在销售部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会计方法对资产进应的价值分摊。
7、修理费:指本部门发生的除车辆之外的 “固定资产”修理维护费。
8、物料消耗:指销售部门领用的不纳入“低值易耗品”核算,且除“办公费”核算范围外的其他领用或购买的物料消耗费用。如:购买硬盘、光盘、软盘等电脑用品,及为维修“低值易耗品”而发生的费用。
9、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本部门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工装、管理用具、包装容器以及流通企业餐具用具、玻璃器皿、纺织用品等在使用中的耗费(“低值易耗品”应按管理要求,分类设置数量金额式明细账)。
10、办公费:指销售部门发生的“文具用品费”、“书报资料费”、“外联宣传费”等,其中,“外联宣传费”指对外宣传所耗费的纸质、电子等宣传产品或企业资料费用和附带宣传标识或内容的小礼品费用。
11、差旅费:指销售部门职工因工作外出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包括:交通车费、交通机票、住宿费、伙食补贴、其他相关的费用。
12、业务招待费(交际应酬费):指销售部门发生的与销售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具体包括:餐饮费、礼品费、其他相关的费用。(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5‰部分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3、通信费:核算销售部门的办公“电话费”和按规定可报销的销售人员“手机费”。
14、车辆费:指营业部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汽油费、过桥过路费、修理装饰费、车队用车费、其他相关的开支。其中“车队用车费”指集团内部或企业内部统一车辆核算而分摊的应由本部门承担的用车费用。
15、能源费:包括本部门应分摊或支付的水费、电费、蒸汽费、天然气费等。
16、运输费:指为销售货物而发生的产品运输费用。
17、保险费:指为直接销售货物而发生的产品保险费用。
18、租赁费:是指销售或营业部门租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不动产而支付的资产租赁费用。
19、装卸费:是指销售部门为销售产品而直接发生的装卸搬运货物的费用。
20、包装费:是指为销售产品而直接发生的包装货物的费用。
21、通关费用:是指销售产品通过海关监管,经过申报、查验、放行、结关的手续产生的费用,包括:通关费、商检费、其他通关费用。
22、宣传展览费:是指销售部门为开展促销或宣传产品等举办展览、展销会所支出的各项具有公共性质的费用,包括:资料费、礼品费、及其他相关的开支。
23、仓储费:为储存或持有销售货物而支付的临时储存费用。由于租赁仓库而发生的费用,在“租赁费”子目核算。
24、调试费:指为销售企业产品而发生的直接调试费用。
25、广告费:是指为宣传公司产品或品牌,而通过各种媒体所支付的费用。具体包括:电视广告费、平面广告费、其他类型广告的费用。其中“平面广告费”包括霓虹灯、户外灯箱、纸质报纸杂志广告费。
26、业务提成/佣金(销售服务费):是指直接按销售额或生效合同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销售人员的业务包干酬金或支付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
27、投标费:指应招标人的邀请或主动申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报价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资料印刷包装和邮寄等费用,职工由于投标而发生的差旅、招待等费用不在其列。
28、售后服务费:是指产品售出后,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明确的售后条款内容应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由于产品特性,个案产品或个案合同发生的售后维修或赔偿等费用不在其列,而在“质量成本”账户中归集核算。
29、其他经营费用:指的是企业发生的除上述二级科目之外的与销售业务有关的费用。
H. 宣传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企业整体的宣传费,计入“管理费用---广告宣传费”科目。具体业务的宣传费,计入“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科目。
企业的广告费应该记入营业费用--广告费。
营业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
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而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
例如:公司宣传资料的印刷费等开具的发票。
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论。
销售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而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例如:公司宣传资料的印刷费等开具的发票。
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的区别主要是承接业务对象和取得票据方面,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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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广告费和宣传费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比例各是多少缴纳
广告业涉及的主要税种税率:
1.营业税。按照广告业务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但专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属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者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广告业适用的税率为5%。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7%(或5%、1%)交纳,具体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确定。
3.教育费附加,按照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3%交纳。
4.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3%交纳。
5.其他附加,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有关规定计算交纳。
6.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税所得(以企业会计利润为基础,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而得)的25%交纳。
个人所得税跟企业广告收入没有什么关系
J. 我想问下在地税开关于义务教育方面的劳务费、宣传费、培训费,有哪类相关优惠税点的政策吗
民办的教育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只有符合财税[2006]3号文件规定的学历教育才免征营业税及附加。请仔细阅读财税〔20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劳务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二)“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三)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考试报名费收入。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
二、关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三、关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问题
1.“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是指“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不含下属单位)。
2.“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是指: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进入学校统一账户,并作为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同时由学校对有关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开具。
进入学校下属部门自行开设账户的进修班、培训班收入,不属于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收入,不予免征营业税。
四、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五、各类学校(包括全部收入为免税收入的学校)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使用发票;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