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市农民工生活状况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我国城市化进城中不可逆转的潮流。在城市中正在或者试图打工谋生拥有农村户籍的群体,我们称之为“农民工”。尽管从严格意义上讲,土地作为其安身立命最后保障的农民工不同于产业革命时期的“一无所有”仅靠劳动力为生的产业工人,但中国地少人多,严重的农村劳动力富余,他们通过各种渠道以被他人雇佣或自我雇佣的方式在城市中生存,甚至以工养农,也成为不争的事实,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工就业市场已悄然形成。
在西方经济学与社会学理论中,关于劳动力市场有多种理论观点,其中影响较大的是新功能主义社会学家皮奥里(Michael J.Piore)的劳动力市场的二元结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存在着第一(首届)和第二(次属)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前者特点是工资高、劳动条件好、工作有保障、福利优越,后者特点是工资低、工作条件差、就业不稳定。这两个劳动力市场之所以是“二元”的,是因为两者之间是相互隔绝的,首属市场的求职者宁愿等待就业机会也不会到次属市场中谋职,而次属市场的失业者也根本不可能进入首属劳动力市场。该理论比较准确地揭示了当前工业社会中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状况,为分析我国城市社会中的劳动力市场问题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理论视角。
在我国,一般来说,城市人口特别是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更容易进入首属劳动力市场,而农村人口更易于进入次属劳动力市场。就目前情况看,我国次属劳动力市场上主要包括两类人群:第一类是伴随国企改革而不断涌现的下岗再就业人员;第二类是流入城市的农民工。他们是当前我国次属、非正规劳动力市场的主体。本文主要是对农民工就业的现状以及其在劳动力市场的状况成因进行探讨。
1农民工就业的现状和文献综述
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在社会上总体地位不高,工作和收入不稳定困扰着他们中的许多人。具体来说其就业面临如下问题:
首先,从总体上看,农民工人数庞大,中国农村低技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目前全国有约4.89亿农村劳动力,除去从事农副业者及在乡镇企业工作者外,仍有1.5亿剩余劳动力,他们中大部分转向了城市[1]。
其次,农民工个人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
(1)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农民工大多为初中文化程度,受教育年限为8.64年,接近初中毕业,比未外出者高1.74年[2],但远低于城市中10.2的教育年限①。
(2)求职手段低:农民工就业利用初始的社会网络,有调查表明,有68.2%的人是以亲戚、朋友介绍的方式进入城市打工,而不是通过正规的劳动力市场[5]。
(3)职业选择面窄:农民工大都从事城市居民不愿从事的“脏、累、苦、险”等职业,如清洁工、建筑工、保姆、服务员等工作。
(4)工资待遇差:次属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超时间工作、超强度劳动,而工资却极低,又没有什么福利待遇,不享有城市居民所拥有的住房、医疗、失业、义务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社会福利,也没有被纳入“三条保障线”内。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十多年来基本停留在400-500元/月的水平上。
(5)农民工讨薪难:农民工大部分没有和企业签订合同,不能加入工会,更没有自己的农民工组织,工资被人为地压低,并且被拖欠,农民工讨薪成本高昂,至少收益的三倍[4]。
再次,对农民工的管理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如在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当地政府城市发展规划和社会各种公共服务规划并没有考虑到这部分人的存在和需要,对这些人的社会管理费用也没有包括在政府的正常财政预算中。同时,一些政策和法规也有不完善之处,如《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一些企业经常在试用农民工一至两个月后,以不合格为由将他们辞退。
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农民工就业现状进行了分析,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观点:
从制度障碍的角度。许多学者把农民工的不公正待遇认为是以户籍为代表的人为造成种种限制,如蔡昉等通过分析测算得出,农村迁移劳动力和城市本地劳动力的工资差异中,只有24%能够被个人特征的差异所解释,而剩余的76%是被户籍制度和其他一系列城市偏向福利体制所造成的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政策带来的[5]此提出政府应发挥积极作用,打破这些壁垒,减少劳动力市场的扭曲,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在21世纪之初,一些省市(如浙江省、宁波市、石家庄市等)颁布了硬性条件,解除农民工的种种限制,农民工的近况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6]。放开限制和降低留城市户口的门槛并不必然带来经济门槛和素质门槛的降低,反而由以前单纯的户籍有形壁垒,转变成了学历、技能、高昂住房费用等的无形成本。因此,是否笼统的提出户籍改革、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就能根本解决这一难题值得商榷。
从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角度。有研究表明在非正视劳动力市场中,进城农民工的教育回报并不十分明显,工作年限不仅失去人力资本积累的意义,甚至还影响了收入的增加[7]。人力资本缺失不是农民工处于劣势的唯一原因,社会资本的匮乏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如果把社会资本定义为社会网络,认为表现为血缘、亲缘、地缘形式原始的“强关系”在低级的劳务市场上发挥重要作用,而利用业缘等“弱关系”在首属劳动力市场更容易发挥作用。研究表明,人力资本越高则拥有和获取社会资本的能力越强,对于初次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来说,社会资本的作用远远大于人力资本[8]。因此提出加快培养人力资本和提升社会资本的建议。
从信息不对称角度。有研究表明农民工能力弱势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信息能力弱势,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民工在劳动力价格、社会保障、公共产品享用、文化娱乐消费上表现出来的弱势很大程度上与其弱信息能力有关,提出增强农民工信息能力,特别是准产业工人地位和市场结构交换能力。[9]
认为缺乏相关利益集团的推动。新制度经济学的利益集团相关理论表明,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宏观环境中,农民工的分散化和普遍存在的搭便车的行为,以及一些政策上的失误,使得当前中国社会难以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利益集团,农民工无法形成有效的组织,产生自发自觉的集体行动改善自身的处境[10]。为此,建议组建农业利益集团来解决三农问题。
认为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对于农民工的种种不公平待遇,很多研究都提出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如由政府加强教育、提供中介服务来减少信息不对称、甚至提出对企业工资的确定、合同的签订和社会保障进行强制性的管制,将农民工纳入工会组织来推动农民工的发展,增进农民工的权益。
从不同文化特质和生活方式的角度。社会学家认为城市具有别于乡村的一整套社会与文化特质。农村生活体验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心理的、思维的、人格的特点是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生活。农民工进入城市,不仅体现为地域空间的迁移、社会角色的转变,更体现为一种精神空间的迁移。这种城乡之间的“文化震荡”让农民工不知所措,而又无法抗拒,[11]农民工在城市中无法获得相应的归属感,依然是城市中的边缘人[12]。
以上研究均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侧面对农民工就业现状进行描述和分析,具有非常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但是人力资本的提升和社会资本的积累以及文化演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信息不对称也是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常态。政府对农民工就业的各项措施,是否存在政府失灵,即是否存在矫枉过正或者无法达到预期良好目标,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与前面的研究不同,本文认为,与其它市场一样,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也是由市场交易双方、市场中介、市场交易规则、市场交易过程几个方面构成的。本文将通过对劳动力市场各个主体和各个环节进行经济学分析,以期对农民工就业研究能够有所裨益。
2农民工就业市场的经济学分析 「观点一」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国狭义农民工的数量为1.2亿人左右,广义农民工的数量大约为2亿人。
「观点二」
即农民工人,他们是农业户口,但从事着非农业的工作;他们生活工作在城市,为城市的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在某些人心中农民工是贬义的,其实农民工并不一定是户籍在农村但到城市做工的一类人群特殊的群体。拥有农村户籍而在城市打工的人员,包括大中专院校毕业后户口在农村而在城市工作的中高学历人员,随着中国户籍制度的完善,将不再拥有城镇和农村户口的差别。农民工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同义词,城市发展经济的主力军。
「观点三」
人们普遍认为指的就是农民工人,这当然是中国人的说法。在美国没有农民这个称谓,统称为农场工人。从字面上分析,农民工人和农场工人好像差别不大,但是深究起来却是两个千差万别的词语。首先在身份上,农民工人的身份是农民而农场工人的身份是工人;其次在工作上,农民工人做的是城市里的工作而农场工人干的是农场里的活计。社会学家、三农问题评论家艾君认为,在我国实施多年的实行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下,我们所说的“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1] [编辑本段]农民工问题农民工问题是指中国大陆由于农民进入城市参与经济活动后涉及的一系列权益保障的总称。
针对农民工问题,现在在政策研究界、学术界有几种观点:一是部分学者的观点,让农民工在城市住下来,“三农”问题将不存在。二是国研中心研究报告的观点,创造将农民工转化为稳定的城市产业工人和市民的制度环境。
农民工问题在建国后三四十年前表现得尚不明显,但到了改革开放以及建立市场经济的今天,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就日渐突出。当致富成为人们第一需求和追求目标时,城市人占有各种政策的抉择领导地位、占有意识领先的统治地位、占有生产资料转化成货币的掌控权等等,当处在两眼墨黑最封闭的乡村的农民进城务工时,自然会对他们制造出许多政策的限制,强加给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赋予一些带有歧视性的概念、名词。
再说农民工在就业方面,城市制定外来劳动力分类目录,把脏乱差工作留给民工。农民工从事行业的基本特点是:体力要求较高的房地建筑工、城市清洁和环境保护的操作工种、绿化养护的苗木工、居民家中的钟点工或保姆、厨师、服务员等脏、累、险、差工种。出现这些限制和歧视的主要原因是意识问题。因为意识的误区,导致制定政策的错位。
其一,在决策者眼里,因为存在城市居民与农民工的利益之争,即农民工进城就业,加剧城市居民的就业矛盾,因此城市政府的政策趋向与城市居民的利益趋向一致。
其二,政府害怕“城市病”,从而试图将农民圈在农村。
其三,我国各大城市存在“隐性超城市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入必然使城市的“超城市化”进一步加剧,城市治理成本大幅加大。
其四,城市劳动力失业给城市政府带来的成本十分巨大,而农村劳动力找不到工作最多也只是回家种田,政府反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入。
其五,城里人对农民工的歧视一方面源自文化差异、生活习惯等由于出身形成的尊卑贵贱观念;另一方面则是一部分城里人认为农民工抢他们的饭碗而产生的反感和仇视。
这些原因虽是城市限制农民工进入数量、工种限制等歧视性政策的直接理由,当然农民工就业歧视也有一些其他深层的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
农民工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文化派生出来的对乡村的政治、文化、经济的排斥而产生的人的等级观念的歧视。这就是有的学者所说的农民属于“草根”底层,城市人属于“花草”上层。因此,解决了农民工进城问题,即便让他们在城里住下来,并不能从根本解决所有农民问题,更不可能出口狂言“三农问题将不存在”。这种理论观点,实际属于修修补补,治标不治本,形而上学、纸上谈兵。
农民工保障问题
农民工保障问题与我国二元社会结构高度相关,关系到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期出现的“ 民工荒”已为我国农民工问题敲响了警钟。笔者认为,农民工保障的缺位是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的必然产物,解决农民工保障问题是顺应我国社会转型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形式,也是解决“ 三农”问题的内在要求,应将为农民工提供保障作为解决目前“ 民工荒”的应对之策。解决农民工保障问题必须消除目前存在的认识上的误区,同时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也不能操之过急。 [编辑本段]解决农民工问题策略社会学家、三农问题评论家艾君近几年年针对农民工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和实施策略。他认为,要界定农民工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农民是什么?农民如果是一种职业而非身份,该按照职业,也就是从事农业生产工作的人来界定农民。如果界定农民是一种职业,那么“农民工”又是什么呢?是种职业?是农民职业转工人职业?是既做工人又做农民?那么那些长期从事非农业劳动的农村人还是农民工吗?他认为,如果说农民是一种职业,眼下提出农民工概念的本身就存在概念不清和语法的误区。如果承认农民是种身份,那么提出“农民工”的概念是成立的。
到底何谓农民工呢?人们普遍认为指的就是农民工人,这当然是中国人的说法。在美国没有农民这个称谓,统称为农场工人。
从字面上分析,农民工人和农场工人好像差别不大,但是深究起来却是两个千差万别的词语。首先在身份上,农民工人的身份是农民而农场工人的身份是工人;其次在工作上,农民工人做的是城市里的工作而农场工人干的是农场里的活计。在我国实施多年的人口管理制度人为地将农民划入了二等公民,农民相对于城里人似乎与生俱来就要低人一等;而在美国,没有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说法,只有行业不同。他说,可见我们所说的“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既然是工人了,享受工人所有应该享受的权利和义务,享受工人一视同仁的地位是合情合理和法律所不容忽视的。
他强调,首先,“农民工”的概念就变成一个错误的提法。农民是职业,那就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了,那么农民工,不就成了“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人”了吗?可事实上,社会上把农民工指的是农业户口,但从事着非农业工作的劳动者。从“农民工”一词的盲目出笼,已经把“农民”给界定为一种身份了。也许“农民工”一词的出台就缺少科学性合理性,也走入了概念的误区。艾君认为,农民工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文化派生出来的对乡村的政治、文化、经济的排斥而产生的人的等级观念的歧视。这就是有的学者所说的农民属于“草根”底层,城市人属于“花草”上层。因此,解决了农民工进城问题,即便让他们在城里住下来,并不能从根本解决所有农民问题,更不可能出口狂言“三农问题将不存在”。这种理论观点,实际属于修修补补,治标不治本,形而上学、纸上谈兵。
他认为,户籍制度是引发城乡差别的原因之一。即使在城市里工作,身为农民户籍身份的农民工也无法享有城市人的“补贴”。城市化的实质是转化农民为居民,转化小生产的主体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户籍制度是农民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三农问题的产生的一大原因,是农民受到歧视、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主要因素,是其他诸如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一切公平制度之所以存在并得以执行的前提!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和城乡统一户籍制度的实施,伴随农村医疗、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福利的实施,农民工必成历史。
他提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认为应该有步骤、有规划、分阶段、有深度地进行城乡改革,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其一,首先要从户口制度入手,在2年内彻底取消其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 “ 居民户口 ”,打破多元体制向一元体制转化。消除城乡户籍差别是第一步。其二,在消除城乡户籍差别之后,新的制度安排必须要迅速跟进,利用2-3年时间建立起城乡社会福利、医疗、养老、就业等保障一体化的制度。其三,从户口入手,福利、医疗、养老、就业等保障一体化的制跟进,然后就要着手解决好农村人土地归属问题。农村解决好了以上三点,接下来就是在城市、农村,实行“以房定户”制度。即,人出生后,就注册永久性公民出生地户口,户口的迁移实行像婚姻登记一样注册登记制,登记注册的基础是有住房作为唯一的条件。眼下“农民工”一词的出笼是个值得思考的社会问题。由此看来,那么我们城里的工人下乡种田是否该叫“工人农”了,岂不贻笑大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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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显示,在农民工较为密集的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农民工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加工制造业和建筑业,分别占30.6%、29.6%和14.2%,累计占74.4%。2006年2月至2007年1月,农民工平均收入9414元,同期我省农民人均收入为1985元。外出务工收入是务农收入的近5倍。
调查显示,影响农民工收入的主要因素有性别、文化程度、务工地点、行业以及工作是否稳定(以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来衡量)等。高中、中专或技校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收入比初中文化程度的多1892元,高出20.9%。同一时期,本地农民工平均收入7681元,而在广东、上海和浙江等地的农民工收入则比本地高出67.3%、70.7%和34.1%。
日均工作10小时以上,50.6%对从事的工作不满意
调查发现,农民工每年工作240天以上的占76.6%,181-240天的占14%,平均269天;平均每天工作10.34小时,工作12小时以上的占19%,10-12小时占43%,8-10小时占26%,8小时及其以下的仅占12%。
从居住条件看,农民工自己租房子住的占48.2%,住集体宿舍的占42.2%,自己有住房或住亲戚朋友家的占9.6%。30%的农民工对饮食不满意。50.6%的对所从事的工作不满意,对收入感到满意的只有42%。
八成多农民工未参加任何保险
数据显示,84.4%的农民工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仅占15.6%。参保类型排名前三位的是:医疗保险6.2%、工伤保险2.8%、意外伤害保险2.2%,三项合计仅为11.2%。同时参加两种以上保险的仅占总人数的2.6%。
调查发现,农民工比较关心就业服务、子女教育、医疗和社会治安等问题,尤其是能否及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工伤和医疗保险等。农民工希望政府要做的第一件大事是简化进城务工手续、降低或取消各类收费。农民工最大的愿望是身体健康不生病。其他比较普遍的愿望依次为:家人平安、多挣钱、学到手艺、工作稳定、保障合法权益、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等。
92.2%为自发外出,签订合同率仅占17.8
报告称,贵州省农民工外出务工最主要的信息来源是“依靠家人亲戚介绍”,其次是“老乡介绍”和“工友介绍”。依靠政府组织外出务工的仅占1.4%,自发外出者高达92.2%。
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低、缺乏劳动技能是影响他们就业的最主要因素。绝大多数农民工非常渴望参加技能培训。40.8%的农民工希望政府能够提供免费技能培训。
数据显示,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仅占受调查总人数的17.8%。造成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较差的成因主要有:多数用人单位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意辞退员工,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于求职心切,有的农民工担心提出签订合同而会失去工作机会;有的农民工对劳动合同签订的认识不够,认为合同就是一张纸,签了并不等于有了保障;还有的人认为签了合同不自由,对今后跳槽流动不利。
通过调查,课题组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待遇普遍缺失,农民工基本享受不到城市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农民工维权工作困难重重等三个方面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高度重视农民工及其子女教育、培训等问题。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尤其是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农村地区的青壮年劳动力的教育和技能培训等要高度重视。要把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与农村寄宿学校建设结合起来,在乡镇改建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满足留守儿童和其他农民子女寄宿学习的需求。各级农业、劳动和教育等部门要能够充分利用技校、中专等已有设施,并积极开拓其他渠道,分析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信息,为农村劳动者提供适用的技能培训。
第二,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农民工的组织、管理、服务等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工青妇女组织、司法等部门应共同协作,提高办事效率,及时提供法律和生活援助。
第三,近期内仍然要积极组织农民工到发达地区务工,从长远来看,解决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更主要还得依靠改善投资环境,积极招商引资,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尽量争取在本地解决。
③ 我想做一个“城市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与思考”的社会调研。现在想设计一份问卷。
1.打工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干什么工作:2.来自哪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经济来源。3.工作转换频率,工作成绩(履历),收入状况;4.有什么不容易的事,子女问题,婚姻问题。……
④ 农民工现状调查-调查报告格式要求规范,
农民工现状调查 国家统计局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专项调查结果表明: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工资收入比较低,生活质量比较差,居住、医疗条件得不到保障,休闲方式比较单调,劳动技能普遍偏低,子女教育问题比较突出。据调查,进城务工农民的收入,普遍比在家务农收入高出很多,外出务工是其家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许多农民工在城里工作生活,除了维持日常开支外,其余的基本上寄(带)钱回家乡,成为留守孩子、老人的基本生活来源。 城市农民工劳动就业情况 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乡介绍找到工作。据调查,由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介绍的占28.20%,由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的占25.99 %,自荐到用工单位工作,占10.51%。另外,还有部分农民工是通过自主就业,招工广告,包工头、老板招募。 农民工的待遇 农民工在城市打工大多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据调查,有29.19%的农民工居住在集体宿舍里,有20.14%的人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7.88%的人居住在工作地点,6.45%的人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还有12.54%的农民工在城里没有住所,只能往返于城郊之间,或回农家居住。 农民工子女教育 农民工子女教育难,虽然逐步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教育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不够协调,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农民工子女就学都只能选择价格稍低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弱,流动性大,办学合法化问题很难解决。 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 国务院文件 国发[2006]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或在乡镇企业就业,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 二、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 四、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 五、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 六、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七、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 八、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 九、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十、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 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几点建议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是施工企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交纳职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专款专用。二是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将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是施工企业招收农民工,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依法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保险福利的权利,并在规定期限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四是施工企业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工程期限小于一个月的或者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一个月的,另其约定。五是在工程建设期间及工程竣工后60日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严格规范新建项目的审批手续。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办理项目审批,不予立项、不予开工建设,做到新帐不欠,老帐限期付清。 3、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清欠不力,没有及时完成清欠任务的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将向社会公布进行曝光。 4、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设立拖欠举报投诉电话,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的监管,促使每个建设领域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清欠责任,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5、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其主要由政府财政出一部分资金,组成欠薪保障应急基金,专门用于应付突发性、群体性的欠薪纠纷。目前,浙江省嘉兴、温州已经建立这一制度。其主要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抗市场风险能力比较弱,在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存在时间成本和程序复杂难以让农民工接受的情况下,有效地保证农民工群体临时性的生活救济。 6、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有关部门应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举报电话,一旦发现有工程款拖欠的,农民朋友能及时向政府反映。 7、国家应继续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抑制不合理的投资行为发生,以切实防止新的拖欠现象发生。
⑤ 求一篇关于“农民生活质量状况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
《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报告》第三篇
农村人口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是我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必然结果。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可或缺的力量。当前,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之一,他们对城市生活适应程度如何,对工作环境、生活条件满意程度如何,对有关部门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
一、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评价
(一)近七成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感觉比较适应
被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的占39.94%,比较适应的占28.40%,认为一般的占26.60% ,表示不太适应的占4.06%,根本不适应的只占1.00%。
从受教育水平来看,农民工文化程度越高,适应性越强,调查结果表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和比较适应的占78.40%,高中、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和比较适应的分别占73.19%、66.96%和60.77%。
(二)四成多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好
与前几年相比,42.67%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好,36.96%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与过去差不多,11.78%的农民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还有8.59%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差了。
(三)有四成的农民工认为外出务工经商最大的障碍和困难是城市生活开销大,自身缺乏专业技术
据调查,有22.40%的农民工认为外出务工经商最大的障碍和困难是城市生活开销大,有22.20%的农民工认为是缺乏专业技术,10.64%的农民工认为是缺乏外出经验,还有10.12%的农民工是担心出来后家人无法照料。其他如找不到工作、生病无人照料、安全无法保障等也是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时担心的问题。
(四)有近二成的农民工最希望政府在住房和医疗保障方面给予帮助
调查结果表明,有19.62%的农民工目前最希望政府在住房和医疗保障方面给予帮助,有13.60%的农民工目前最希望政府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方面给予帮助,有13.53%的农民工目前最希望政府能降低各种费用,有12.56% 的农民工希望政府能提供劳动技能培训,还有11.79%的农民工期盼能和本地人享有同样户口,还有21.22%的农民工希望政府能加大对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组织力度、解决好子女就学难、提供招工信息和统一的劳务市场等等。
(五)一半以上的农民工希望能在城市发展、定居
据调查,有55.14%的农民工设想未来在城市发展、定居,有28.55%的农民工想赚钱或学到技术后回家乡生活。在城市发展、定居和赚钱或学到技术后回家乡生活对男性农民工而言分别占了50.04%和32.81%,而对女性农民工而言却分别占了64.48%和20.76%。
二、农民工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评价
(一)一半以上的农民工对自己在城市生活工作环境比较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对工作条件表示满意的为51.97%,对收入水平表示满意的为33.65%,对生活质量表示满意的为30.70%,对社会地位表示满意的为24.53%。
(二)有三成以上的农民工对自己所处环境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太低
据调查,农民工个人对自己所处环境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太少、收入不稳定、劳动强度大、简单劳动学不到技术、受到不公正待遇、工作环境恶劣,分别占了32.94%、14.24%、11.43%、7.41%、5.78%和3.24%。
(三)近七成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务工经商期间的生活条件一般
调查显示,有21.32%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务工经商期间的生活条件非常好和比较好,有66.46%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务工经商期间生活条件一般,有12.22%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务工经商期间的生活条件比较差和非常差。
(四)在对工作生活各方面的评价中,农民工最不满意的是医疗卫生、住宿和饮食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有33.06%的农民工对医疗卫生方面最不满意,有14.29%的农民工对住宿方面最不满意,有10 .48%的农民工对饮食方面最不满意。
(五)当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农民工首先会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调查了解到,当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首先会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其次是寻求法律援助,然后是找亲友帮忙,此三项分别占了农民工数的24.73%、18.34%、12.26%。而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则先找亲友帮忙,其次才寻求法律援助,而后再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此三项分别占了农民工数的18.88%、16 .92%、16.84%。有部分农民工还选择了自己忍了或是向有关部门举报等。
(六)六成的农民工认为职业技能培训对找工作有一定帮助
在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14771名农民工调查中了解到,60.14%的农民工认为职业技能培训对找工作有一定帮助,27.99%的农民工认为职业技能培训对找工作非常有帮助。
针对14654名没有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调查了解其原因时,有23.28%的农民工表示想参加,但没钱, 22.15%的农民工认为培训费用太高,参加培训不划算,18.33%的农民工认为没必要参加,16.51%的农民工不知道哪里有职业技能培训。
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表示免费就愿意参加的占40.74%,对工作有帮助就愿意参加的占16.01%,能保证就业就愿意参加的占15.37%,还有9.69%的农民工表示收费低就愿意参加。
针对目前有一些比较适合农民工但需要自费参加的技能培训,有40.97%农民工表示若费用合理,就参加。
(七)一半的农民工对子女受教育情况表示比较满意
调查的农民工中对子女受教育情况表示很满意的占6.48%,比较满意的占43.57%,认为一般的占25.94%,不大满意的占19.59%,非常不满意的占4.42%。
24.01%的农民工对子女受教育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是收费过高、生活费用高、教学质量不高,分别占29.80%、 21.73%和15.87%,还有的认为教学设施差、校风差等。
⑥ 城市农民工的工作与生活状况调研 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小朋友,社会风气“教育”我们:这种东西要逢场作戏,多写点大道理就行了,文章是要吹出来的。什么农民工生活状况,你说在我国现今的社会体制下农民工能好吗?君岂不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⑦ 关于城市农民工生活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现在城市的很多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大多自小跟随父母移居城市,或者中学、大学一毕业就到城市谋出路;他们对城市生活环境对比农村生活环境更熟悉;他们较之父辈,生活条件优越,温饱问题在他们头脑里没有什么概念;他们思维处在不断变化的阶段;他们即将面临结婚、生子等问题,会遇见许多人生经历和变化;他们在城市务工,重视劳动关系、工作环境,看重劳动付出与报酬,已具有工人的特征,但户籍还是农村;他们虽然在城市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难以融入城市的主流,但基本不想回农村当农民了;他们希望能到城市体验生活,追求梦想,也想寻找发展机会,期盼情感生活得到满足
⑧ 求一篇1500字论文,以农民工生存状况的调查与分析作为课题,
厦门市农民工生活与工作状况调查分析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9-12-22 16:06:00 ] 作者:李莹杰 编辑:studa20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工作。作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工对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影响不可忽视。本文主要利用调查问卷对厦门市的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做了深入了解并运用统计方法对其展开分析。最后,根据农民工的现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农民工 调查问卷 生活状况 工作状况
一、导言
农民工是指那些户籍在农村,工作在城市,兼有农民身份和工人职业身份的劳动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农业科学技术的进一步推广,使单位面积耕地上所需劳动力的数量急剧减少,每个农业劳动力耗费在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上的劳动时间越来越短,在农村的农业劳动力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时间。这就使大批农民离开土地和家园进城务工,产生了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大军,潮水一般涌向城市、涌向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他们成为推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对历史的推动作用和对中国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影响,都是十分巨大的。但是目前由于存在许多体制性的矛盾,无法充分吸收富余转移的农民工,就出现了许多农民工问题,如工资拖欠、权益受损等等。作为城市中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农民工现已成为社会关注一大热点问题。
因此,有必要及时有效地反映农民工的生活工作现状。本次调查就是应时所需,针对城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生活状况、工作状况、个人需求等四个方面进行调查,以问卷的形式发放。调查对象主要是福建省的农民工,其中又以厦门地区为主,因为该地区经济比较发达,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数量多、农民工人数比较集中。这样研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对研究和解决我国的农民工问题也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实发问卷176份,其中收回有效问卷169份,有效率为96.02%。
二、调查问卷分析
1.基本情况
在此次调查中,以性别来看,男性农民工115人,女性农民工54人,分别占68.05%和31.95%。以年龄来看,18岁以下的农民工有4人,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2.37%;18岁~30岁的农民工有82人,占48.52%;30~45岁的农民工有69人,占40.82%;45岁~60岁的农民工有14人,占8.28%。以文化程度来看,初中水平的最多,有81人,占47.93%;其次是高中或中专的41人,占24.26%;小学的占16.57%,而较少是大专以上和识字不多或文盲。
由此得出以下有关农民工结构的结论: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男性多于女性,但女性在增加;有文化的人去务工,没文化的人去务农;大部分农民工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职业流动经历。由调查结论不难看出现阶段农民工的基本特征:
一是女性农民工的比例有增加的趋势,说明在城镇发展的带动下,农村中的一些观念也发现了变化,一些“女在家织布男在外干活”的想法已不再固不可破,越来越多的女性也开始走出农村,走进城市打工。二是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三是农民工相对农业劳动者来讲是文化较高者,相对城市劳动者来讲是文化较低者,这一高一低使农民工的素质提高存在动力和空间。农民工的年龄和文化特征表明他们是农村劳动力中最富竞争力的部分,也使留守农村的农业劳动者整体素质降低。这种情况的存在,短期内会使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受到影响。但长期来看,农民工大部分将回到农村,务工生涯对他们的锻炼和提高将变为农村建设的强大动力,推动农村建设的发展。从更高的层面来看,这么大规模的人口素质的提高,对中华民族素质提高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民工的流动,为农村的建设不断注入新的活力,锻造和提高着我们民族的人口素质。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农民工是农村的现在和未来,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
另外,调查中还观察到,一般来城市的都是一个人,较少是家庭成员一起来;这说明农民工进城打工并没有打算长期居住,并没有想将全家迁到城镇,而家庭重心仍在农村,这也是农民工流动性大的一个原因。而在工作单位方面,有46.15%的农民工是在个体企业打工,其次是国有和外企,工作性质也是以服务生和建筑工业的居多。正是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单位使得农民工权益没有受到很好的保护。
2.生活状况
农民工月收入与福建省和厦门市人均月收入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