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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种子

发布时间:2022-01-25 15:11:38

❶ 隆平高科种子事件是假的吗

这是个骗人公司,搞的是虚假宣传那一套2015年安徽几个县的农民买了他们的种子,颗粒无收,农民们都绝望了!他们每到一地不是靠种子的质量取胜而是靠拉拢行贿的办法去找农业主管部门,如农业厅、农业局的领导!安徽的农民恨死了这家骗子公司。

❷ 违法广告怎么处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行为,不仅需要负担行政处罚的后果,还要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2018年实施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了修改。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及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❸ 商品房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

法律分析: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

(三)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布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布酒类广告的;

(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

(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

(九)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的;

(十)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一)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二)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

(十三)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

(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

❹ 新《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出台后,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新《种子法》其实就是在之前法律之规定执行过程过,遇到的一些问题来进行进一步完善,主要的点帮你归结了下,你可以看看:
1、同一生态区引种,农业主管部门不给备案,能否销售?
可以。 对于同一生态区引种备案的,申请者按规定申请备案,但由于农业主管部门不作为而未能备案的,可以销售。同时,建议大家保留好申请备案的证据,并将主管部门不作为上报当地政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8月15日之后,两证只有一个到期,另一个未到期,是否需要重新办证?
需要。 无论是种子生产许可证还是经营许可证,任何一个证件到期都需要按照新的规定及时重新办理。
3、有效期内变更生产信息是否需要重新办证?
不需要。 仅变更生产信息而不变更经营信息的,只需变更副证相关信息,种子生产经营者提请农业相关部门,当场即可办理。
4、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如何进行委托生产备案、代销?
为加强种子管理,我们依托中国种业信息网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种子信息管理平台。委托方应将委托生产、委托代销的信息输入平台,平台自动生成信息代码,委托方将信息代码交于被委托方,被委托方凭信息代码即可办理备案。
5、超过保质期的种子能否销售?
可以。 但是销售的种子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与标签标注的种子质量一致。
6、标签二维码如何制作?
企业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自行制作,农业部种子局对此不做具体安排,也不会统一指定制作二维码的单位或企业。同时,种子生产经营者要对标签真实性负责,由于生产经营者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而造成农民损失的,应由种子生产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
7、能否以粘贴方式修补标签?
不能。 此次《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中所说可以以粘贴方式制作标签的,是指不适宜包装的产品,如种苗等。对于能够包装的种子,不可以以剪贴包装的方式对包装标签进行破坏或覆盖,并且标签说明书应当外置于包装。
有不明白的可以追问

❺ 这是不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的方法的认识功能和心理功能,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特点、价格、使用方法等作令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诱发消费者产生误购的行为。你是在购买后按客户要求书写的,并没有诱导客户产生误购行为,应该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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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玉米种子虚假宣传的内容包括哪些

矮杆、大棒,深籽粒,不秃头、不烂籽,根系发达抗倒伏等反正
根据各种品种的不同,各品种之间都有一定的优劣.虚假宣传是指该产品不具备宣传所述的特征。

❼ 种子包装上有虚假内容,能否处罚销售者

种子包装上有虚假内容,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虽然虚假宣传是生产者的行为,但销售者也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因为:销售者商品展示、摆卖并销售的行为应认为是对种子进行虚假宣传的活动。种子摆在货架上,农民就会上门询问有关情况,销售该种子的过程必然形成对种子进行虚假宣传的后果,因此,销售者也构成虚假宣传的主体。

❽ 你怎么看待日本多地收到来自中国邮政的种子包裹这件事

2020年7月底,日本多地的民众都收到了来自中国邮政的快递,而快递里的物品却并不是他们本人购买的。

经过世界各地的警方调查,这些神秘快递事件很有可能是电商里商家的刷单造成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平台不规范的操作,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并被很多商家所利用,来达到自己刷单的目的。刷单本身就是影响正常市场竞争的行为,应该严厉禁止。而又是谁在暗中伪造信息,让人误以为是中国发出的快递呢?具体结果还要等待各地警方调查清楚后发布的公告了。

❾ 售卖葱种用“抗倒”二字是虚假宣传吗

我记得大葱种的时候都是斜着种呢,斜着就相当于歪倒着了吧?大葱成活后,慢慢我就直了。

至于虚假不虚假宣传,大葱种子应该也没多少钱吧?

如果大葱不抗倒,那就是虚假宣传,但是大葱基本都倒不了,也就说不上虚假宣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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