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年4月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什么
开展以“千万学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为主题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Ⅱ 2010年国家安全月活动主题是什么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Ⅲ 幼儿园小班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教案
教案内容为防骗、防火等自我保护能力教育的安全教育活动等。
用幼儿晨间入园期间,向幼儿园家长及周边群众发放安全教育宣传页、宣讲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宣传相关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利用周一升旗仪式,以安全教育为主题进行了国旗下讲话,向全体师幼强调了安全自护知识的重要性。
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主题教育。各年龄段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如小班的防骗、防火等自我保护能力教育;中班的防水、防火、防电等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大班的交通知识、消防知识、制作安全标志等。
(3)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计划扩展阅读: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相关内容:
1、老师们寓安全教育于幼儿一日生活之中,做到寓教于乐,为幼儿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四是开展“千万学生同上一节国家安全课”主题活动,组织幼儿观看教育平台学校版“国家安全教育片”,提升了幼儿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2、通过微信群、家园联系栏网络等形式向家长、师幼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教育知识,提高了全园师幼的安全意识,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形成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社会共识。
Ⅳ 2018年国家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
2018年安全生产月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018年国家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一带一路”主题。组织主流媒体记者赴 “一带一路”国内重点城市开展采访、调研和宣传活动,调研采访“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督促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主题。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集中报道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三)科技强安主题。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智慧用电、“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各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推动各地区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筑牢社会公众“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四)依法治安主题。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对各地区、各单位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
2018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1991年——2001年改为“安全生产周”),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从2002年开始,我国将安全生产周改为安全生产月。2002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委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确定2002年6月份开展首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延伸。
Ⅳ 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我们应当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协助。
Ⅵ 急需一份关于开展纪念国家安全法颁布十五周年宣传月活动的总结
这个怎么可能帮你写,参考下资料,自力更生吧……
保卫处举办国家安全情况报告会
2001年3月是《国家安全法》颁布8周年宣传月,为了配合芜湖市国家安全局开展好这项活动,保卫处的以多种形式加强对《国家安全法》知识的宣传,并于3月23日邀请芜湖市国家安全局陶副局长在综合楼二楼会议室,进行了一次国家安全情况报告会。院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成员,部分教职工、学生代表30余人听取了报告,报告会由保卫处副处长方华主持。 院纪委书记郑勇超在报告会结束时讲了话,他强调了《国家安全法》的重要性,并要求全院师生员工深入学习《国家安全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此次宣传月活动得到宣传部、工会、校报编辑部、摄影室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使宣传月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保卫处)
我校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月活动
为纪念《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14周年,切实落实皖国指办〔2007〕1号文件的要求,深入贯彻《国家安全法》,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员工对国家安全的意识,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巩固和发展人民防线建设,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我校保卫处、宣传部、学工部及校团委联合举办了形式多样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四周年宣传月活动。
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国家安全意识,这次《国家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活动,着重贴近我校的教学、科研、学习、生活,增强了宣传效果,开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许多学生表示,我校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是十分必要的,这样的宣传活动让我们了解到了很多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应当发扬优良的爱国主义传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责任,不断增强防范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协助专门机关共同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