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湖南教育局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湖南省教育局电话是0731-84714899和0731-84714930,如果是本地拨打就不需要加前面的0731了,这是长沙的电话区号。长沙本地拨打可以直接打84714899或84714930。长沙以外地区拨打的话则加区号即可。
湖南省教育局办公室的电话是0731-84714924。主要负责厅委机关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与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阳光服务、督查督办、机要保密、计划生育等工作。
(1)湖南教育工委宣传部扩展阅读:
日常工作
1、负责厅委机关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与管理工作;
2、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阳光服务、督查督办、机要保密、计划生育等工作;
3、统筹协调省级教育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并指导各类学校成立的社会组织(不含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
4、指导、协调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协调厅委领导会议、活动安排等事项;
6.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工作;
7.完成厅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贰』 省委宣传部
省委宣传部为省里的重要机关单位,省委宣传部部长为副省级领导,同时还是省委常委.其职能如下:
一、主要职责
省委宣传部是省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中宣部和省委的部署,制订全省宣传工作的任务、政策和措施,协调、指导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全省各级党委宣传部的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省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指导规划理论研究工作。管理省委讲师团、省社科院、省社科联和《学习导报)、《**共产党人》杂志社。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工作以及对外宣传和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联系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厅、**日报社和新华社**分社,代管《光明日报)驻**记者站,指导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学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联系省文化厅、省文联和省作协,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上实施领导。
(五)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领导相关社团工作。
(六)协同省委组织部考察省直宣传文化系统省委管理的干部,负责管理省直新闻、文化、出版和社会科学研究部门和单位中未列入省委管理的一些重要岗位、重要宣传舆论阵地的主要领导干部;配合省委组织部制订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规划,并做好有关调训工作。
(七)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指导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经常性的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省新闻系列和企业政工干部的职称评定的有关工作。
(八)根据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原则,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和社会发展。
(九)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委宣传部设9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负责了解、掌握全省宣传工作动态,调查研究全省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法规建设情况,为部领导提供有关情况和决策依据;做好信息选编工作,参与起草领导讲话和部里的重要文件。做好机关文秘、行政和后勤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理论教育处
负责规划、部署、检查全省各级干部主要是县以上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指导、协调、管理全省理论研究工作;负责省委常委和部务会中心组学习的秘书工作;指导大中专院校马列主义课教学;负责联系有关理论部门和理论工作者,搞好全省理论队伍建设。
(三)新闻出版处
负责抓好新闻舆论导向、新闻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组织好重大的新闻出版活动;负责与有关新闻单位的业务联系包括新闻系列技术职务考评的指导、协调工作。
(四)文化艺术处
负责对全省文化艺术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宏观指导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参与组织重大的文艺创作、文艺生产和全省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与省政府有关文化文物艺术部门和省文联、省作协的业务联系。
(五)宣传处
负责规划、部署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围绕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在全省进行国内外形势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六)企业宣传处
负责规划、部署全省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政工人员的职称评定和高级政工师的培训等有关方面工作。
(七)文明单位建设指导处(对外加挂文明单位建设办公室牌子)
负责分阶段制定全省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规划;组织指导全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城市、文明小区、文明村镇等活动和其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组织推行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配合省军区抓好军民共建活动。
(八)党员教育处
负责调查了解、分析研究全省党建与党员思想动态,组织编写党员教育教材;协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制定党员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措施;指导全省基层党校建设。
(九)干部处
协同省委组织部考察省直宣传文化系统省委管理的干部;负责未列入省委管理的省直宣传文化系统重要岗位、重要舆论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考核、审批工作;负责有关知识分子工作和干部培训、新闻系列职称评定等有关工作;负责部机关和省委《学习导报》、《**共产党人》杂志社干部及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省委外宣办及本部所属各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负责部务会中心组学习的秘书工作。
省委只有一个总的网站 宣传部没有单独的网站,但是可以在省委网站上找到宣传部页面
这类党政机关一般不会有专设的主页,但是该地区的门户站,比如海南人民网就是一个总的网站,可以在上面找到宣传部的页面
觉得答的好的话请采纳,还有不懂的可以继续单M我,我和你一起探讨
『叁』 长沙南到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怎么坐车
公交线路:212路 → 20路,全程约11.5公里
1、从长沙火车南站步行约780米,到达香樟东路口站
2、乘坐212路,经过7站, 到达天际岭隧道南站
3、步行约390米,到达万家丽路口站
4、乘坐20路,经过6站, 到达同升路绕城高速口站
5、步行约120米,到达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
『肆』 湖南省教育局的举报电话是多少
湖常省教育的领导同志:多次提长沙市十五中学教学大楼下课后电灯从没人关,最近5年我找过校长,教导处无用,深夜影响我们居民户的休息
『伍』 湖南教育局举报电话多少
湖南省教育局电话是0731-84714899和0731-84714930,如果是本地拨打就不需要加前面的0731了,这是长沙的电话区号。长沙本地拨打可以直接打84714899或84714930。长沙以外地区拨打的话则加区号即可。
湖南省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731-84714924主要负责部委会文件、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机构的日常运作和管理。负责政务宣传、新闻宣传、信访、阳光服务、监督监察、保密信息、计划生育等工作。
注意事项:
湖南省教育厅高教厅电话:0731-84720854主要负责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规划、指导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以及校内外实验室、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实践基地的规划与建设。
指导普通高等学校教学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文件和评价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籍、升学等管理工作。指导普通本科学校成人函授和业余教育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普通本科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高等教育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教材的统一管理。完成办公室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陆』 教育局属宣传部管吗
不属于。主管部门: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
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教育局的设置机构:
(一)办公室。
(二)发展规划处。
(三)财务基建处。
(四)基础教育处(挂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六)高等教育处。
(七)民办教育处。
(八)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
(九)政策法规处(与安全保卫处合署)。
(十)科研处。
(十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十二)师资工作处。
(十三)组织人事处。
(十四)综合处(与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十五)教育督导室(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
(八)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九)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设。
(十)指导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组织和指导全国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学会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国家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十三)负责全国教育系统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四)承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国家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柒』 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是谁
你要问的是主管或协管的哪个副厅长?以下是所有的:
· 张放平 省政府党组成员、厅长、党组书记、工委书记
主持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 李 红 党组副书记、工委副书记
协助工委书记主持工委日常工作,分管人事处、工委组织部。
· 李 丽 党组成员、主任督学
主持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分管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 陈最华 党组成员、工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主持省教育考试院工作。
· 申纪云 党组成员、工委委员、副厅长、省广播电视大学正校级督导员
分管高教处、科技处、学生处、学位办。
· 陈曙光 党组成员、工委副书记
分管维稳办、机关党委。
· 陈湘生 党组成员、工委委员、副厅长
分管计划处、法规处、国际交流处、离退休办。
· 王 键 副厅长
分管职成处、体卫艺处、语委办。
· 杨定忠 党组成员、工委委员、副厅长
分管财建处(外资利用办)、民办教育处。
· 葛建中 党组成员、工委委员、副厅长
分管基教处、教师处、民族教育处。
· 汤汉文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主持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室。
· 夏智伦 党组成员、工委委员
分管工委宣传部。 协助李红同志联系组织、人事工作。
· 姜正国 党组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主持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工作。
· 聂荣华 工委委员、副主任督学
协助主持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协助分管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 周德义 副主任督学
协助主持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协助分管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 邹卓鹏 巡视员
· 廖湘生 副巡视员
协助葛建中同志联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及师范教育与教师工作。
· 陈飞跃 副巡视员
协助张放平同志联系办公室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 唐亚武 副巡视员
协助李丽同志联系督导工作;协助杨定忠同志联系财务建设工作。督导评估期间以督导工作为主。
『捌』 宣传部与宣教部之间是什么关系
政府的宣传部一般是做到以下几点: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按照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的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和部署全市宣传工作。指导市直宣口单位和市辖县(区)党委宣传部制定政策、法规。按照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市直宣口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市社联(市委讲师团),对其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负责引导社会舆论,管理市直各新闻、出版单位的工作;
3、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的生产,组织实施精神产品生产的“五个一工程”。对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文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4、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承担市委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领导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5、协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指导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6、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宣传思想文化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协调推进文化强市和文化产业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管理工作。
受市委委托,配合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口各单位领导干部,指导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组织建设。根据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对县、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对全市各级宣传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政工和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口的知识分子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玖』 湖南省教育厅电话号码是多少啊急用
湖南省教育局电话是:0731-8471492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410016。
湖南省教育局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
湖南省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和受委托的国家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统筹指导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各类高等教育办学标准、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承办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湖南省教育厅官网-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