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吕余生的人物履历
1974.09——1978.02 广西全州县永岁公社慕霞小学教师、五·一高中教师、公社党委办公室干部。
1978.02——1982.01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系政治专业学习。
1982.01——1990.03 广西全州县龙水公社团干、团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龙水乡党委书记、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0.03——1992.04 广西全州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2.04——1996.03 广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理论处副处长。
1996.03——1996.10 广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调研室主任。
1996.10——1998.11 广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处处长。
1998.11——2000.07 广西自治区社科联副主席、党组成员(1998.09—1999.07 在中央党校中青年理论宣传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07——2000.08 广西北海市委常委。
2000.08——2006.10 广西北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98.09—2001.07 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2005.10—2006.01 在中央党校选调生培训班学习)。
2006.10——2008.06 广西北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8.06——2009.06 广西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试用期一年)。
2009.06——2016.02 广西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
② 曹漫之的生平
1931年,曹漫之高小毕业后,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中国革命互济会。193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任中共荣成县城里支部书记。1933年,他到寻山所县立第六小学,以教书为掩护,开展党的工作,介绍张从周等4人参加中国共产党,并成立了“六小”党支部。第二年春,由谷牧推荐,他担任中共胶东特委巡视员。同年冬,又调回荣成,恢复了城里党支部。
1935年“一一·四”暴动失败后,他被迫离开荣成,先后到威海、北平、青岛等地进行革命活动。1936年6月,他从青岛回到荣成,与李耀文一起组织了“青年剧团”,共有40多人,排演一些抗日救国的活报剧节目。
1937年,七七事变一个月后,中共荣成临时县委成立,曹漫之任书记。不久创办了《每日快报》,他和李耀文把每天从电台收听的有关抗日新闻,刻板油印1000多份,分发到各学校和部分村庄。他还参与发动了1938年1月15日的威海起义和1月18日的埠柳乡校起义,将参加起义队伍编入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
1938年2月,在雷神庙战斗中,胶东特委书记理琪牺牲。3月,胶东特委推举曹漫之继任书记兼“第三军”政治部主任。同年6月,省委派来自延安的王文任中共胶东特委书记,他改任特委委员兼宣传部长和政府工作部长。之后,他创办了胶东特委机关报——《大众报》,并于8月13日正式出版发行。
1938年8月15日,胶东北海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黄县成立,他担任专员兼黄县县长,同时任胶东北海区保安司令员兼政委。这期间,北海区行政公署在黄县县城创办了一所胶东公学,学校分设社会科、师范科、普通科,曹漫之兼任校长并亲自讲课,为抗日战争和根据地建设培养输送了大批干部。
1939年3月,日军进攻蓬(莱)、黄(县)、掖(县)抗日根据地。胶东区党政军领导机关一分为二,一部分实施战略转移,一部分由曹漫之等率领东进,到蓬(莱)、黄(县)、栖(霞)山区,建立蓬黄战区,曹漫之任党政军委员会书记、指挥部政委。同时,他还兼任新成立的中共北海特委书记,统一领导蓬莱、黄县、招远、掖县、栖霞、福山等县党的工作。日军占领招远玲珑金矿后,他领导人民开展反掠夺斗争,采取多种形式坚持黄金生产。1940年9月,他带领800多人,长途跋涉,历尽艰险,将6000两黄金安全送到山东分局驻地沂源。在8年抗战期间,胶东约有10万两黄金送到山东分局和党中央。
③ 徐贵的履历
1982.09——1985.07 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畜牧专业学习
1985.07——1987.08 广西北海市郊区党委组织部干事
1987.08——1989.05 广西北海市郊区地角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89.05——1990.10 广西北海市郊区西塘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0.10——1993.10 广西北海市郊区西塘乡乡长、党委副书记(1990.09—1993.06 在广西区党校函授大专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3.10——1997.02 共青团广西北海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7.02——1998.07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委副书记(1995.09-1997.07 在广西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脱产学习)
1998.07——1999.02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1999.02——2002.03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2.03——2002.09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北海涠洲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兼)
2002.09——2006.08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委书记(其问:2005.09-2006.01 在广西区党校第7期中青班学习)
2006.08——2006.09 广西河池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6.09——2007.08 广西河池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7.08——2008.09 广西河池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2008.09——2008.10 广西钦州市委常委
2008.10—— 广西钦州市委常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计生、卫生、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新闻办公室。
联系协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④ 李蔚的个人履历
1978.12——1981.08 广西钦州地区师范学校大专班中文专业学习;
1981.08——1984.03 北海市委宣传部干部;
1984.03——1988.07 北海市委办公室秘书、二秘科副科长、科长(1986.08定副处级);
1988.07——1991.01 北海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89.—1990.09 挂任北海市郊区西塘乡党委书记);
1991.01——1993.08 北海市委办公室主任;
1993.08——1995.03 北海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1992.09—1994.12 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5.01—1995.03 任北海市铁山港区筹建小组组长);
1995.03——1995.06 北海市铁山港区委书记,区政府筹备委员会主任;
1995.06——1998.12 北海市铁山港区委书记;
1998.12——2003.07 北海市海城区区委书记(1996.09—1997.07 在广西自治区党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毕业后接连在广西自治区党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99.01毕业);
2003.07——2006.07 中共北海市委常委、合浦县委书记;
2006.07——2006.08 中共北海市委常委;
2006.08——2008.11 中共北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1.11——2008.12 中共北海市委常委;
2008.12——2009.12 中共北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9.12——2010.01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宣传部部长 ;
2010.01—2011.09 广西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正厅长级)、党组副书记;2011.09-- 广西北海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十届市委委员
⑤ 广西北海北部湾传销大肆宣传
对于基层传销人员,他们在法律定义上属于传销受害者,没有达到量刑的级别,只能批评教育,只能被批评教育和驱散,而对于正常的执法,都被传销说成是“宏观调控”,吓唬胆小的,“防止行业发展过快”,“保持生态平衡”等等。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规定,层级达到三级,人数达到三十人,才能立案追诉。所以传销组织,规定29人上总,美其名曰“做国家项目”,其实躲避工商公安的抓捕和基层清醒的人的打击报复。
而没有达到量刑级别的传销受害者,都被洗脑,不说实话,不肯提供办案所需的证据,不肯指认上线,受害者不承认自己是受害者,给案件的破获造成很大的难度。上总之后,“揭谎”之后,已经知道是传销骗局,但是已经骑虎难下,自己不继续做下去,整个家族血本无归,也牵扯其他传销老总的利益。面对利益和威胁,只能继续骗下面的受害者。中国反传销中心的反传销专家统计北海的传销,原来更多,现在已经减少很多。可以打工商局的打传办或是公安局的经侦大队,或者直接联系中国反传销中心也行。
传销说,警察只是吓唬人,网上的报道和国家的打击是宏观调控,为了吓唬胆小的不敢从事,从而保持行业的正常发展!国家实际上正面打击,侧面扶植。打击掉浑水摸鱼的体系,吓唬胆小的不敢从事,防止行业发展过快,保持生态平衡……
不然,我们这里有n万做行业的,如果是传销,国家为什么不管?政府为什么不打击传销?为什么警察不管传销?
实际上:
1.警察有他们的难处:
法律规定,三级以上且三十人以上才能入罪!而大家都是中下层的人员,只能说服、教育、遣散没有抓捕和拘留权力,对于组织和领导传销者,也只有证据充分情况下才能拘捕,传销体系中下层,严格意义上来说都属于受害者,他们本身并不知道自己是在从事传销!只以为在做一个“国家暗中支持的项目”,对于这类人群警察只能通过说服教育为主,可悲得是传销人员把种劝解当成是“宏观调控”,从而更加事无忌惮参与传销动。
一般警察接到报警电话,只能前往驱散,往往前面刚驱散两三小时,他们后面又聚集到一起了,只要不限制人身自由,没有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久而久之警察懒得管了!
2.对于A级传销老总:
他们说在外面做大生意,其实就是一个字——“躲”去了!躲避警察和工商的打击,躲避清醒的下线的报复!其实工商公安也想抓确没有足够证据!什么叫证据?工资单、汇款单、申购单、体系图(人员机构图)、传销组织者名单、更重要的是人证!对于这些证据,底层传销人员都没有!当们参与传销组织时候,任何书面凭证都不会给留下,全凭嘴说承诺,在金钱欲望的促使下,全部陷入了传销谎言之中!
3. 哪个部门管传销:
首先,真正管辖传销的不是政府,也不是警察。工商局下面有个打传办,但是工商局没有抓捕的权利,换句话说,要抓捕,只能依靠公安局。而公安局没有职权抓捕传销分子。传销属于经济案件,归公安局下面的经济侦查大队管辖。也就是说,要抓捕传销头目,需要工商和经侦队联合执法。办传销案件很不容易的,首先要有人去举报,民不举,官不究,没有举报就不会立案。警察不会在没人举报的情况下立案。立案需要证据,如果我刚去考察发现这是传销,去派出所报案,但是我手上没有证据,警察就算好心帮我,也没法儿立案。工资单、汇款单、申购单、体系图(网络图)、传销组织者名单、加上人证!能掌握核心证据的头目,他们人性已经扭曲,难道要他们自己举报自己?通常行业经理老总、操盘手,非常狡猾和隐蔽,反侦查能力很强!破获各大传销案件,大多是有高级别传销人员举报,来配合公安工商追查,提供证据,打击传销组织!仅凭公安工商独立寻找传销组织证据,难度大需要长时间取证,消耗大量人力财力才,调动上千警力才能打掉一个传销组织!
所以很难掌握这些证据,因此警察管辖无力。抓下面那些人对警察来说不难,但是《刑法修正案七》224条的司法解释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罪要超过30人才能定罪。也就是说,要超过30份同时指正一个人,才能定罪,就需要30个人证。下面的人都是狂热的,抓下面这些人根本没有用,因为他们不够量刑条件,充其量算受害者。
在北海,很多做过传销的“传销难民”,也加入到骗子的大军中,卖传销书籍,开行业饭店,大巴车的导游,房产中介,算卦的,……
就像“中国反传销中心”的老师说的,
从来没有哪一种经济犯罪被称为“邪教”,而传销除外;
从来没有哪一个受骗群体被称为“难民”,而传销除外;
从来没有哪一场骗局,让受害者钱财散尽,众叛亲离,颜面无存,仍痴迷不悔,而传销便是如此。
传销的危害,从来就存在但不局限于经济层面。传销,是社会的毒瘤,更是一场人性深处的灾难。
传销使人倾家荡产。为了追求那永远难以实现的暴富梦想,传销参与者宁愿拿出仅有的积蓄,甚至举家借贷,直到被榨干最后一滴血。
传销使人惟利是图。无论亲人朋友,只要拿得出入门费,便可以作为自己“晋升”的垫脚石。
传销使人是非不分。所谓的“技巧”,不过是骗局的一次次复制,“善意的欺骗”是给自己的谎言,这场骗局中,参与者不但骗人,而且骗己。
打击传销这一经济邪教已是燃眉之急。这是利益与良知的较量,这是一场人性深处的战役!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⑥ 廖德全的履历
1972.12——1978.09,空军工程兵第十团战士,政治处报道员,政治处书记、组织股干事;
1978.09——1982.08,贵州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2.08——1986.04,昆明军区空军指挥所政治教导队正连职教员、政治部宣传处正连职干事、军政教导大队副政教;
1986.04——1987.09,成都军区空军政治部组织处副营职干事;
1987.09——1991.07,中共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室秘书、副处级秘书;
1991.07——1992.04,广西北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2.04——1995.01,广西北海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01——1996.02,广西北海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1996.02——2003.05,广西北海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3.05——2005.08,广西北海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市社科联副主席(兼);
2005.08——2006.09,广西北海市委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市社科联副主席(兼);
2006.09——2006.12,广西北海市委常委、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市社科联副主席(兼);
2006.12——2010.01,广西北海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社科联副主席(兼);
2010.01——2011.08,广西北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1.08——2011.09,广西北海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1.09——,广西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正厅长级)、党组副书记。
⑦ 丁方明的个人履历
丁方明,山东龙口人,1921年11月出生,1938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胶东民先总队部干事、特委民运部秘书,胶东特委青委委员、青联宣传部长,北海地委青委书记、青联办事处主任,胶东区党委机要秘书,栖霞县委书记、县大队政委。
解放战争时期,任莱东县委书记、县独立营政委。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任青岛市委宣传部科长、市委副秘书长。
1953年8月起历任山东分局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处长、副部长,省委学校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省委文教部副部长。
1962年6月起历任省级机关党委第一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监察委员会委员,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
1969年9月起先后任省革委政治部教育组组长,省革委文教办公室副主任、核心组副组长、主任、党组书记。
1979年11月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兼任省文教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1983年4月任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1998年2月离职休养。
是山东省第二、四、五次党代会代表,第二、三、四、五、六届省人大代表。 山东省世界语协会名誉会长。
⑧ 李玉婷的人物履历
1987.09--1991.07广西航运学校秘书专业学习
1991.07--1992.08广西北海市郊区人大办公室见习
1992.08--1997.08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大办公室秘书,
1992.11定为办事员 (其间:1994.09--1997.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08--1997.12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大办公室干部
1997.12--1999.08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咸田镇党委组织委员,
1998.01任妇联主席(兼)
1998.08--1999.08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咸阳镇党委委员
1999.08--2000.08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团委书记(1997.08--1999.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0.08--2001.08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团委书记
2001.08--2005.09广西北海市银海区西塘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保留正科级)、银海区纪委委
员(其间:2003.03--2003.07广西北海市委党校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学习;2003.09--2005.09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5.09--2006.08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党委副书记
2006.08--2008.12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党委书记
2008.12--2011.05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11.05--2011.06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06--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⑨ 宫维桢的履历
1935年,在北平求学时参加了 “一二·九”运动。1936年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7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七七事变后,由北平随平津流亡学生回到莱阳从事抗日活动,后被调到胶东民先总队部工作。1938年8月调黄县工作,任中共黄县特支书记、黄县县委书记。1939年3月后,任北海特委宣传部长兼蓬黄战区指挥部政治部主任,中共胶东区委党校校长,胶东区委民运部副部长,胶东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等职。1947年2月,由胶东区委调任中共胶东区东海地委副书记,后任地委书记兼东海军分区政委。1929年随军南下。后历任中共江苏省苏州地委书记兼苏州军分区政委,中共无锡市委书记兼无锡警备区政委,江苏省工业厅厅长,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部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江苏省副省长,中共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等职。1966年,调任吉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1973年后,任吉林大学革委会主任、党委书记。1977年3月,由吉林大学调任南京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1979年后,历任江苏省委科教部部长兼卫生办公室主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1982年任苏州大学名誉校长 ,1984年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 《吴中先贤谱》 苏 文 编绘
⑩ 合浦宣传部长系什么级别
副处级别
1、合浦是北海市下辖的一个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端,北部湾东北岸。。县人民政府驻廉州镇,距自治区首府南宁市176公里,距北海市28公里。属于正县处级别。
2、所以合浦县县委宣传部部长是副处级别,副县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