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依法治州和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进“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意义目标
(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含义。“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在抓好部门、行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负责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
(二)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意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目标。通过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活动,有效地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执法领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楚雄州国土资源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有刚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 鹏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雷 鸣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赵 江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李春林 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杨惠莲 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玉学 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胡国华 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周 明
土地利用管理科长
杨 武
土地征收管理科科长
江 艳
规划信息科科长
延家明 地质环境科科长
杨榆静 测绘管理科科长
徐俊梅 耕地保护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致力维护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突出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在村庄、集镇建设中,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送到农村、机关、企业(矿山),宣传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0月最后一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特殊时段,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的、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物权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结合我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开展国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大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与土地征收(征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观念,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对象和要求
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对象。普法对象为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点是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房地产开发商、矿山企业负责人、地勘单位负责人等;地方各级政府,重点是县(市、区)及乡(镇)政府领导。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意识。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及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步骤
本方案从2013年9月29日开始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9月29日-10月8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楚雄州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相关会议,明确重点内容,全面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0月20日前)。按照《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集中宣传期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手册,进行集中宣传国资源法律法规基本内容,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和检查验收(10月25日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在10月25日前上报我局开展工作情况和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⑵ 06至10年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谁能告诉我!急急急!!!
自贡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
2006-2010年,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在省国土资源厅、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实施省国土资源厅、自贡市《五五普法规划》和《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紧密围绕全市和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了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自贡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电发〔2010〕44号)的要求,我局经过认真自查,自查得分为{ }分。现将有关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确保“五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局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建立了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及时成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一把手”局党委书记、局长常玉华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县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人员变化的情况两次进行调整),将局办公室确定为“五五”普法工作专门办公室,选择优秀干部全面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相应成立了调解工作小组、矛盾纠纷排查小组、信息小组等组织,为“五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规划落实到位。“五五”普法启动之初,我局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就如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研。结合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明确了我局“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五五”时期普法工作。在此基础上,每年还根据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制定了年度工作规划,还做到普法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 “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得到具体落实,有效的促进了整体普法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三)制度建设到位。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根据“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制度。我局于2006年制定并印发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普法学习、检查、督促、考核、总结制度》,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五五”普法工作。在各个年份我局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四)夯实基础到位。一是及时征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和报刊,为大家“充电”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粮”。二是设立并公布“12336”咨询电话,对外提供国土资源法律咨询,并建立了网站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畅通与群众交流的渠道。三是购置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宣传车辆,为普法宣传提供物质保障。
(五)经费保障到位。我局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确保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了普法宣传资料征订、网站正常运营、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五五”普法期间,共投入经费近40万元,仅2009年6月25日举办“大地颂歌”第19个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晚会就投入经费10万元。
二、突出地方特色,狠抓普法宣传,注重“五个结合”
为加大国土资源普法宣传,使全社会理解、关注和监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我局在坚持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三大国土资源宣传平台,突出自贡市作为“龙之乡”、“灯之城”、“盐之都”的特点,扎实开展特色宣传,积极开展“送法工程”,积极推广普法先进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五个结合”:
(一)结合依法行政,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我局领导在坚持集中有计划地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物权法、拍卖法、公证法、公务员法等相关行政法规作为普法教育培训重点同时,做到了普法从领导开始。局党委书记、局长常玉华多次亲自上门为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政府市长、市政府主席、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秘书长等及时送去整套国土资源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同时,组织编印国土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小册子,深入农村和矿山企业,把法律送到企业主和农民手中。编制国土普法小人书和宣传手册送法进学校进课堂,普法工作从娃娃抓起。
(二)结合“阳光政务”和“行风热线”,开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人员收省厅举办的“阳光政务”,局领导亲自带队到市广播电台直播室,与全市听众进行交流。以此为契机,以听众咨询和反应的问题为载体,加强了国土资源法律的宣传,社会反响较好,宣传效果明显。
(三)结合全国土地日,普法宣传有声有色。我局把2006年至2009年中的第16、17、18、19个全国土地日作为普法宣传时段的重中之重,围绕宣传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田间地头、大街小巷,做到了 “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版,村村有标语,乡乡有展版”,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009年6月25日第19个全国土地日之际,我局投资近10万元,在春华广场独立举办了“大地颂歌”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晚会,数千群众观看晚会,并参与有奖知识问答,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把普法宣传融入到节目当中。
(四)结合乡(镇)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开展集中宣传。我局根据省厅的部署,制定了专门的培训计划,并将普法宣传作为课程内容之一。共举办培训班4期,向镇村干部发放《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共计2000余本,参培2000余人,极大地提高了镇村干部的法制意识。
(五)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三下乡”活动。组织编写以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小品、川剧等送戏下乡,以自编自演的形式在乡镇进行宣传演出;面向社会、深入基层,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征文、摄影、书画比赛,设立国土法规宣传月、建“宣传长廊”,将宣讲阵地开进了“新农村”,在新农村建设醒目位置设立高质量的宣传牌,组织干群观看国土执法纪实片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了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
三、强化学习教育,着重培训提高,做到“双化”
(一)学习教育制度化。我局在普法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坚持与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学习制度化,充分利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职工大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物权法》等必学教材。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特别是领导领导干部积极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国土资源政策及其配套文件,同时,积极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开展的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都达到了100%。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还举办了《行政诉讼法》、《物权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并邀请市委党校和市有关单位的同志进行具体辅导和讲解。
(二)培训提高经常化。一是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部、省和市级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并做到领导带头。特别注重新进公务员、初任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把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一个任职或上岗的一个前置条件。自2006年以来,送培达{ }人次。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培训工作。2006年以来,重点加强了对《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公务员法》、《廉政准则》、《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征地拆迁、建设用地征收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的培训,共举办培训班{ }期,参培{ }人次。通过普法培训,既增强了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又扩大了普法宣传员队伍,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能随时随地在工作中、在协调纠纷中得到广泛持久地宣传教育。
四、严格规范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做到“六个实现”
(一)依法制定范性文件,实现制度管事。强化了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规范文件制定取得丰硕成果。“五五”普法期间,制定并以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的名义出台了《自贡市建设征收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办法》(自贡市人民政府第65号令)、《自贡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共{ }个。
(二)实行窗口办文制度,实现政务公开。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国土资源服务窗口,把素质高、业务强的骨干选派到窗口工作。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务实便民的原则,健全了《首问责任制》、《业务工作办事流程》、《为民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对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开行政事项的具体内容、办事程序,及时将行政收费、罚款标准和依据、收缴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内部会审制度,实现民主决策。建立和加强对局领导班子的制约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实行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公开。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委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对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全局重大事项都建立了内部会审制度,在组织人事、职称评聘、工资调整、重大业务事项、重大业务开支、重要的基建项目、设备购置及用地审批、规划审批、土地登记发证、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大额经费使用等一律进行会审,实行集体决策,不搞“一言堂”。同时,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情况和机关管理中的敏感问题,及时向全系统干部通报或公布。
(四)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依法决策。聘请我市知名律师担任常期法律顾问,遇到重大事项,特别是程序性很强的具体事项,都及时召开了联席会议,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在发挥集体智慧实行民主决定的基础上,坚持实体和程序“两手抓”,促进具体事项运作的实体和程序“双合规”。
(五)开展作风行风建设,实现优质服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作风和行风建设,坚持作风行风建设长抓不懈,建立健全加强作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局领导到中层领导都能带领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注重程序性法规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服务意识。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2009年4月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启动了为期6个月的“强服务提效率树形象”活动,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现依法行政。制定、完善了《自贡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执法责任检查考评制度》等相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做到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将执法工作量化到岗、责任到人的标准,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积极完善了社会监督机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视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贯彻情况,主动接受的监督,在近几年的民主评议行风中都得到了好评。
五、“五五”普法成效显著,体现出“五个明显”
(一)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依法用地、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水平明显提高,形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社会公众大力支持我局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良好局面。
(二)行政执法明显规范。“五五”普法期间,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注重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注重搞好内部执法监察,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2006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 }件,查处率100%。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根据国土资源信访问题的特点制定完善了《信访案件查办制度》、《群众来访接待制度》、《人民来信办理制度》、《信访工作人员守则》、《信访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处置,对批转到各相关镇、各相关股室处理的信访问题,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将办结情况限期向分管领导作汇报,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2006年以来,共接待法律咨询达{ }人次,群众来访{ }起、来信{ }件,办结率100%,比“四五”普法减少{ %}。
(四)资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五五”普法期间,我局按省市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土地和矿产市场秩序进行了整治和规范。一是查找自身问题,认真加以分析和整改;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层层抓落实;三是依法处理,严格规范土地矿产市场;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整治,使土地矿产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产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
(五)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为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并按照省市的要求,开展了废、改、立工作,审批事项和程序明显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建设。制定了《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对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了明确。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国土资源办事窗口,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对所有业务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套资料内部流通的一条龙服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
“五五”普法期间,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五”普法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二是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三是在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下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国土资源听证制度》、《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用法律法规武装广大干部职工的头脑。
二是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严格土地征用程序,严格保护有限的矿产资源。
三是进一步抓好土地矿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依法查处,加大对非法占地、非法交易、擅自圈地、无证开采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四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正把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全面推向一个新台阶,为积极。
五是及时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积极谋划“六五”普法规划。对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全面总结五年普法的经验、教训,把这次检查验收作为推进工作、务实创新的契机,理清工作思路,超前思考“六五”普法规划,为“六五”普法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自查评分表
⑶ 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
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依法治州和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进“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意义目标
(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含义。“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在抓好部门、行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负责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
(二)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意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目标。通过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活动,有效地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执法领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楚雄州国土资源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有刚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 鹏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雷 鸣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赵 江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李春林 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杨惠莲 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玉学 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胡国华 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周 明
土地利用管理科长
杨 武
土地征收管理科科长
江 艳
规划信息科科长
延家明 地质环境科科长
杨榆静 测绘管理科科长
徐俊梅 耕地保护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致力维护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突出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在村庄、集镇建设中,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送到农村、机关、企业(矿山),宣传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0月最后一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特殊时段,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的、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物权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结合我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开展国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大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与土地征收(征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观念,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对象和要求
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对象。普法对象为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点是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房地产开发商、矿山企业负责人、地勘单位负责人等;地方各级政府,重点是县(市、区)及乡(镇)政府领导。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意识。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及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步骤
本方案从2013年9月29日开始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9月29日-10月8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楚雄州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相关会议,明确重点内容,全面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0月20日前)。按照《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集中宣传期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手册,进行集中宣传国资源法律法规基本内容,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和检查验收(10月25日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在10月25日前上报我局开展工作情况和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⑷ 测绘法宣传资料
201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颁布实施八周年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实施五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测绘行业“五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测绘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测绘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工作的认识,为测绘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就8月29日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和内容
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推进数字城市建设,提升测绘公共服务水平。
主要宣传内容是:围绕测绘事业发展呈现出的新局面,结合推进数字城市建设、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等内容,重点宣传测绘在服务城市发展、方便人民生活、应急保障服务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基础测绘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展示数字城市对促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发挥的重要作用,展示全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增强全社会测绘法制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二、宣传时间
测绘法宣传日定于8月29日。
⑸ 中国测绘日是那一天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为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近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通知,部署8月29日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有关事宜。
通知指出,今年的宣传主题是:监测地理国情,服务科学发展。主要宣传内容为:大力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的新成绩、新形势、新局面。紧密结合地理国情监测、数字城市建设与应用、“天地图”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内容,重点宣传新时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展示地理国情监测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科学管理决策、催生阳光透明政府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社会测绘地理信息法制意识和国家安全保密意识。
通知明确,今年测绘法宣传日定于8月29日,宣传方式主要为:(一)在宣传日前后1周内,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应在办公地点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日当天,要在所在城市主要繁华地段组织设立宣传点,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向群众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了解与认识。(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通过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有奖征集活动,确定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和主题宣传画。各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宣传、通信部门协调,在测绘法宣传日当天,利用通讯网络向市民发送公益宣传短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统一印制、免费发送主题宣传画,供各地在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中发放或张贴。(三)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开展“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的“构建数字中国,监测地理国情,发展壮大产业,建设测绘强国”的发展战略,大力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不断扩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四)各地要注重发挥主流传媒的作用,主动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联系,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手机信息、微博等宣传手段,深入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中国测绘报》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将开通测绘法宣传日专栏,集中报道各地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在8月29日掀起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的新高潮。(五)为配合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还将开展多项活动。8月下旬,将揭晓“易图通杯”2011年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法律知识网络竞赛获奖名单;8月29日,将与有关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测绘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集中力量大力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和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要精心制定宣传方案,落实人员分工,确保经费支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相关部门的支持,提升宣传层面,加大宣传力度,并加强对市、县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要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要围绕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根据自身条件,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要注重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召开座谈会、刊发领导署名文章、印发宣传画和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要抓好落实,做好总结。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在认真抓好本地宣传活动组织实施的同时,及时将活动方案、活动情况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材料,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和中国测绘报社。并要求于9月25日前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总结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⑹ 运动会入场式口号和班旗名字~在线等 急!!
我只说口号 雷人的一些:超越姚明 跨越刘翔 唯我九班 全校最强! 9班出征 横扫乾坤 傲视群雄 唯我独尊!
⑺ 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依法治州和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进“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意义目标 (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含义。“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在抓好部门、行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负责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 (二)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意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目标。通过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活动,有效地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执法领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楚雄州国土资源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有刚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 鹏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雷 鸣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赵 江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李春林 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杨惠莲 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玉学 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胡国华 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周 明 土地利用管理科长 杨 武 土地征收管理科科长 江 艳 规划信息科科长 延家明 地质环境科科长 杨榆静 测绘管理科科长 徐俊梅 耕地保护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致力维护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突出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在村庄、集镇建设中,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送到农村、机关、企业(矿山),宣传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0月最后一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特殊时段,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的、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物权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结合我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开展国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大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与土地征收(征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观念,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对象和要求 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对象。普法对象为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点是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房地产开发商、矿山企业负责人、地勘单位负责人等;地方各级政府,重点是县(市、区)及乡(镇)政府领导。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意识。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及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步骤 本方案从2013年9月29日开始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9月29日-10月8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楚雄州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相关会议,明确重点内容,全面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0月20日前)。按照《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集中宣传期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手册,进行集中宣传国资源法律法规基本内容,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和检查验收(10月25日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在10月25日前上报我局开展工作情况和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⑻ 八月二十九是什么节日
八月二十九是测绘法宣传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于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修订。2004年国家测绘局将每年的8月29日定为测绘法宣传日。
宣传活动:
2020年8月29日是第17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活动主题为“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
2021年8月29日是第18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今年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以“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为主题。各地大力宣传规范使用地图、提升公众国家版图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