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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宣传册

发布时间:2021-10-20 23:16:24

『壹』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龙门分局

洛阳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位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十三朝古都洛阳市南郊,距市区13公里。龙门石窟同敦煌莫高窟、大同云冈石窟并称为中国三大佛教艺术宝库,为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核心景区,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0年11月,龙门石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5月,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首批5A级景区。园区东邻伊滨区,南接伊川县,北面和西面与洛龙区衔接。辖龙门石窟1个办事处,河东、河西两个社区,龙门村、张沟村、郜庄村、寺沟村、郭寨村、魏湾村、东草店村和西草店村8个行政村,人口约3.52万人。园区是集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旅游经济园区。园区对外交通发达,北接龙门大道,东邻二广高速和焦枝铁路,西接王城大道,南邻郑少洛高速。

王跃平 党支部书记、局长

王建民 副局长

王晓宇 副局长

王跃平简介:河南省洛阳市人,汉族,196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龙门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1981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1月~1998年10月在部队服役,历任战士、班长、司务长、指导员、生活服务中心主任、军需股长;1998年10月~2005年12月,在洛阳市土地规划管理局监察大队工作;2005年12月~2010年1月,在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工分局任副局长;2010年1月起任现职。

【机构设置】龙门分局主要负责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内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土地、矿产规划编制的实施工作,经授权负责园区内国土资源的管理,完成市国土资源局和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2009年3月8日,依据洛市编〔2008〕147号文件精神,龙门分局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由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委会协助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现有1名局长、2名副局长,5位工作人员。

【土地资源】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土地总面积3109.9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08.36公顷,园地面积83.71公顷,林地面积731.6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22.2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77.08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26.89公顷。

【地籍管理】积极协调市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为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龙门投资公司在龙门东山、龙门西山办理两宗国有土地使用证。采取多种服务措施和工作方法,积极为中航光电(六一三所)、登封至洛阳城际铁路建设用地预审,洛阳市公交公司、新区至龙门煤气管道、伊滨公园、伊河湿地、城乡一体化、玉隆园建设项目用地提供服务。

【矿产管理】对辖区内地热及矿泉水企业进行了初步调查,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中3家符合国土资源部、省政府有关矿泉水开采的管理规定的矿泉水企业,进行了矿泉水注册登记备案。严格按照市政府对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协助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园区内唯一一家已停产的郑州三帆实业有限公司洛阳鹏程煤矿定期检查。同时,协助洛龙区与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对鹏程煤矿实施交接管理。

【法律法规宣传】在第41个“地球日”宣传活动中,对龙门第一小学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知识”专题宣讲活动,发放《地球知识宣传册》300余份,播放了《国土的隐患》专题片。“6·25”全国土地日,配合新区国土环保局第一次在龙门石窟世界遗产标志广场开展庆祝活动,出动工作人员20人,大力宣传土地、矿产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解答群众反映问题16件40人次,增强了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执法监察】依法对园区内涉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和制止。2010年,根据园区的地理位置把园区的执法检查巡查区域划分为4块,把辖区内主要公路和乡级道路作为动态巡查的必到之处,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随机暗访相结合,坚持每周巡查一次以上,全年巡查次数达110多次。共发现违法行为12宗,依法处理8宗,强制拆除2宗,督促自拆2宗,结案率达到100%。

【卫片检查】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园区内7个图斑,监测面积301.9亩进行了内业核查和外业调查落实,涉及地块15宗,实际占地面积296.68亩。经调查落实,合法用地4宗,实地伪变化7宗,依法查处违法用地4宗并结案归档,按照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统计上报、处理到位、资料归档等工作。

【来信来访】全年接到“连线政府”1宗,“市长热线”1起、“12336”1起、“领导批转”1宗、网络“百姓呼声”2宗、“局长信箱”1封、群众来信4封,采用直接面对当事人调查并及时落实和反馈情况,全部取得诉求人满意,未出现重复事项。全年妥善接访园区内8个行政村涉及宅基地纠纷等群众信访事件5批23人次,全部妥善处理,未出现重复上访事项,全年越级上访为0。

【廉政建设】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入手,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岗位职责,全面查找“批、供、用、管、查”等方面存在的廉政监管风险,重点从规划修编、土地审批、土地登记、土地收益金、国土资源执法、办公室综合管理、物资采购、党建工作8个方面入手,排查出风险点15个,并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同时填写《个人廉政风险点和自我防控承诺表》及《分局廉政风险和防控承诺表》。

(田家强)

『贰』 不辱使命 不负重托 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2006年10月26日)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新疆国土资源系统以加快地方立法为基础,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以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为核心,以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为目的,从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利用方式根本性转变和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需要出发,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切实做到“五个狠抓”和坚持“三个结合”。

一、狠抓普法领导机构建设,为全面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组织保证

根据新疆国土资源工作实际,一是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工程,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了各级学法用法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狠抓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贯彻落实,对阶段性工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在为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四是为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确保普法教材、普法设备的及时到位。五是抓好“四五”普法工作的年终和规划期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制度保证

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管理,从严治政,关键是要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前提就是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了使制定的法规、规章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新疆实际,我们在起草制定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时,都要提前介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把好每一道关口。几年来,按照有法可依的要求,不断完善了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按照科学、民主、法制的要求,建立了依法决策制度;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要求,建立了现代行政程序和办文制度;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建立了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内部会审制度;按照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新机制;按照严格检查、狠抓落实的要求,建立了认真做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已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1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5件,制定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68件,基本建立起自治区地方性国土资源法规框架体系。

2005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结合新疆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性文件;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中,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矿权评估委托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16个规范性文件。这些管理办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评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对中介机构的管理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狠抓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争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带头人

通过多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领导干部掌握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就会使自己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相应提高,使日常领导和管理工作更加举重若轻,得心应手。因此,无论工作再忙、任务再重,我们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挤出时间看书学习,基本形成了结合工作学、遇到问题学、作出决策前学的工作习惯。目前,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能够熟悉掌握,并运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中。

为了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一是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汇报,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的干部培训内容,自治区党委专门下文,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实现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进各级党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为党校学员义务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宣讲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讲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规定,宣讲国土资源发展形势。通过努力,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加深了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提高,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制度,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纳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将学习任务、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标准。三是结合开展“完善体质、提高素质”活动,加大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使干部培训工作做到“计划落实、经费落实、师资落实”,并要求厅级领导干部,每年必须为参加培训的同志讲授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国土资源工作形势任务等。四是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每年除完成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公共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外,我们还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全系统干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并对考试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有效地提高了各族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狠抓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法制氛围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与集中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我们抓住“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借助大众传媒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围绕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广场和繁华街区设置固定宣传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等主流媒体开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专版;在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黄金时间段播出法制宣传的公益口号,印刷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送到县、乡、村各族群众手中;充分利用新疆国土资源杂志维、汉、哈三种文字,开展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的宣传教育。厅领导还亲自撰写宣传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无论再忙,每逢宣传日的时候,厅领导都兵分几路到宣传点为各族群众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我们还多次走进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广行风热线”节目,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国土资源“热点、难点”问题。在地(州、市)等基层出差时,厅领导都要亲自过问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宣传工作的情况。结合新疆实际,我们还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实用手册》、《国土资源管理实务》、《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等翻译、印制成少数民族文字版本2.8万余册,供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和培训使用。据统计,我厅每年在宣传经费上的投入都在200万元左右。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节约资源、人人保护资源、人人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出力的良好风尚。

五、狠抓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几年来,我们领导班子坚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服务于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自治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为出发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的模式和途径。一是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以强化管理、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园区),推进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为重点内容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在整顿阶段,全区共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486起,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2人,对7起典型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在全面清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取缔无证非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整顿乱采滥挖,规范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强化对各类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全区共清理勘查许可证1270个、采矿许可证1264个,全面完成了我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的目标和任务。

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阳光工程”建设相结合,全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抓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窗口办文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在厅办公楼一层设立了窗口办文大厅,实行了“窗口式”办文,文件办理与受理分开。二是抓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落实,将26项与群众利益相关、便于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政务事项输入电子触摸查询系统。三是抓了《政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充分利用《中国国土资源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公开披露建设用地批准信息和矿业权设立、变动、评估信息以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等信息。四是设立了政务公开电子滚动屏,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置了举报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五是抓了国土资源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编印了《自治区国土资源收费项目和标准》宣传册,放置在窗口办文大厅,供前来办事人员随时查阅,方便了各族群众。

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相结合,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监督,建立向人大汇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制度,积极参与人大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2003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对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04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2005年,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开展了“天山环保世纪行”的活动,受到自治区人大的好评。二是建立了行风评议制度。专门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评议员,长期对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进行全面的评议和监督。2004年,在自治区开展对8个部门进行行风评议中,我厅名列第一。三是自觉接受各族群众的监督。办理群众来信373件,接待群众来访394件、2334人(次),妥善处理了中央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工作组和自治区交办的40多起集体访、个体重复访案件。

八、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促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衡量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标准,与公民道德建设、与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综合考察、综合部署、综合评比,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职工五好家庭”活动等精神文明创建和思想道德建设活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蔚然成风,追求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成为时尚。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全部进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行列,厅机关连续5年保持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全国国土资源普法工作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6年第6期)

『叁』 国土局中"上图入库"是什么要求

石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41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1〕27号)要求,切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其目的是,把全县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村民小组、村居委会、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建立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坚持全覆盖的原则,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到2012的底全面完成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建立并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数据库及地籍信息管理系统。 三、工作主要内容 石门县有19个乡镇、1个管理区区、6个国有农林场,约381个行政村、5506个村民小组。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 1、工作范围:县域内的全部农村集体土地。 2、工作内容:依据石门县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利用适宜的调查底图,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实地查清每一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界线,将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对已经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的土地,其各级行政界线和村级权属界线原则上不得变动。要结合上一轮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相关地籍资料,进一步细化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村民小组等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 (二)调处土地权属争议。 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从机构和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保障。通过多种途径,依法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权属争议,为确权创造条件。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信息库,及时掌握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争议动态。 争议地、插花地处理原则。加强对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对于存在权属争议确实调处不了的土地,在调查表内注明争议的原由、范围和面积,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后,再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对调解无效或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处理的争议土地,以争议地单独划出统计造册,可以暂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互插花,能够确定权属的,应予登记发证;暂时无法划定权属的地块,应统计造册。 (三)规范已有成果。 1、因依法征用、土地调整及土地开发整理等引起已核定的土地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应直接根据征用、调整土地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相关文件和图件成果进行界线更新,不再办理指界、签字手续。若图上界线不明确或与实地不一致的,应进行补充调查,并补办权属确认等相关手续。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误将国有荒山、荒地、河流、滩涂、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等错划土地权属性质范围的,应依法予以纠正,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信息化建设。 建立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将地籍调查成果上图入库,纳入规范化管理;建立地籍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和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实现中国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四、各级职责分工 为了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建立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工作职责。 (一)县级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本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实施方案、编制落实经费预算、开展宣传动员等。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开展地籍调查工作。 2、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发布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通告,告知土地登记申请人有关土地登记的具体事项。 3、严格履行土地确权职责,组织开展权属调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调处相关土地权属争议。 4、负责对技术承担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按照质量控制方案的有关要求,对技术承担单位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自检。 5、按照《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做好每一宗地的具体登记和发证有关工作。 6、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向上级部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7、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妥善保管土地登记成果和资料并建立数据库,总结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好日常变更登记,维护土地登记成果及数据库的成果。 8、承办省、市发证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镇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辖区内村民群众的动员和组织协调工作。 2、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调处相关土地权属争议。 3、积极配合技术承担单位开展外业调查工作,为其工作开展提供后勤便利。 4、组织辖区内村组积极参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确保村组认真履行土地登记申请、推选指界代表、实地指界、权属争议处理、调查结果签字盖章确认等职责。 (三)村级(含组级) 1、组织村(组)召开村(组)民大会,推举村民代表出席土地权属调查指界确认工作; 2、协助做好本村内各村小组之间的权属纠纷调解工作; 3、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做好村属土地权属确认工作。 (三)技术承担单位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和合同的约定,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整体或部分转包。 2、编制技术方案,制定工作计划。 3、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实施方案,明确投入的人力、仪器设备,做好内部人员培训、制作工作底图、印制调查表格、购置仪器设备等准备工作。 4、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技术培训工作,为国土资源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讲解技术流程、影像判读、软件操作等知识。 5、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权属调查工作。 6、按照《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技术方案》的有关要求,做好地籍测量和数据建库工作。 7、按照质量控制方案的有关要求,建立和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分阶段严格质量管理。对技术成果按要求进行自查,对所提交的成果负责到底,接受各级检查并修改完善。 8、对技术工作进行总结,提供最终成果售后服务,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成果的最终应用,为其培训数据库操作维护人员。 9、合同约定需要协助和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完成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技术路线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确权工作模式:依据实地调查位置在工作底图上标定权属界线。 主要利用1:5000或1:2000正射影像,套合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后形成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数据(省、市、县、乡镇行政界线以及村权属界线,图斑线、地类),按1:5000或1:2000比例尺出图制作成权属调查工作底图,通过会议式集中指界与实地复核补测相结合,调整修正界址点位后,输出界址、面积数据和宗地图。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单位之间的权属界线调查、核界签界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部署,由乡(镇)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在图上划定落实权属界线走向和界址位置。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测绘队伍进行实地复核标绘界线走向和界址位置,或采用GPS定位技术实测界址拐点坐标,抽查比例不少于20%,内业成果资料抽查,比例不少于30%,并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有关工作。 (二)信息化建设。 在实地地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信息数据库和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 1、数据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信息数据; (2)土地登记发证信息数据; (3)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申请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证等数字化的地籍档案数据; (4)遥感影像数据; (5)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2、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县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包括地籍管理信息数据的入库、存储和管理,实现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2)建立省、市、县三级联中国的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实现土地登记资料中国上查询统计、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六、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7月)。 1、成立石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 2、编制工作方案; 3、申请落实工作经费; 4、完成专业技术协调单位的招投标选定; 5、召开工作部署调度会和座谈会; 6、启动宣传发动工作; 7、抽调专门发证力量,组成权属调查、质量检查、登记发证等工作小组; 8、举办业务培训班,划分土地登记区,发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通告。 (二)试点阶段(2012年7月~2012年8月)。 以新关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发证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完成一定的地籍调查任务,尽早发现问题,着力解决具有代表性、普遍性和全局性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为全面开展工作做好准备。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8月~2012年12月)。 发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通告,全面铺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求全县于2012年底全面完成,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权属调查与勘测阶段(2012年8月~2012年11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调查及相关测量工作。国土资源部门、村委会负责具体的指界实施工作,在指定时间内,组织各村民小组长等指界人,按照历史形成及目前实际拥有的土地权属范围,充分利用已有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在工作底图上标定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属界线;技术单位填写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并进行实地复核确认无误后,绘制界线走向草图,编写权属界线走向说明,由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 2、内业上图、编辑和整理阶段(2012年8月~2012年11月)。将实地标定(工作底图)的界址点录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以GPS测定的坐标数据,叠加到数据库自动生成界址点位。制作农村地籍图和宗地图,编制界址点成果表,统计各类面积。 3、信息建库及登记发证阶段(2012年11~2012年12月)。 (1)信息建库阶段。利用野外实地权属调查获取的各类信息,进行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并输入到国土资源数据中心,结合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和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 (2)登记发证阶段。根据地籍调查结果,各级土地登记机构对土地的权属性质、界线、地类、面积和签字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核,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登记人员填写土地登记簿和归户卡,根据土地登记薄填写《集体土地所有证》,为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颁发土地证书。 ①申请确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向国土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②初审和公告。土地登记人员按规定完成对土地登记申请及所提交的资料进行权属审核后,如实填写初审意见,按土地总登记的要求将拟登记的宗地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等按《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③审核审批。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为登记发证审核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登记发证审批机关,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完成签字、盖章后,才能办理注册登记。 ④核发土地证书。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登记结果,代表人民政府向土地权利人发放土地权利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以“XX村(组、乡)农民集体”表示。考虑到有些地方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在对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进行登记发证时,《集体土地所有证》暂由村委会代管,待村民小组成立组织机构后,再由村委会返还。 4、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本项目成果质量检查验收参照《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执行。技术单位和县级自查内容: 权属调查检查; 权属界线文字说明检查; 权属界线附图检查; 签字项内容检查; 宗地(界线段)接合图检查; 地籍调查表检查; 宗地草图检查; 地形地籍控制测量检查; 地籍原图检查; 面积汇总检查; 数据库检查。 七、工作成果 (一)文字成果。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检查报告等。 (二)图表成果。地籍图、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面积汇总表等。 (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地籍调查表、册、权属来源资料、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登记卡、土地权利证书等。 (四)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2、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档案数据及管理系统。 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 (五)电子数据。 光盘两套。 二〇一二年

『肆』 原阳县国土资源局

原阳县隶属新乡市管辖,被称为“郑州市的后花园,新乡市的南大门”。东临封丘县,西依市平原新区,北接新乡县、延津县,南临黄河,与开封市、郑州市隔河相望。京港澳高速、石武客运专线、省道310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全县辖城关镇、师寨镇、太平镇、齐街镇、福宁集镇、葛埠口乡、蒋庄乡、官厂乡、大宾乡、陡门乡、阳阿乡、路寨乡、韩董庄乡、靳堂乡5个镇9个乡。

张国新 党组书记

吴焕敏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长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

李建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永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玉庄 副主任科员

张传文 副主任科员

买福利 副主任科员

张国新简介:河南省浚县新镇人,1960年4月出生,汉族,1978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2002年3月~2006年6月任国土资源局局长,2006年7月任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08年8月任党组书记。

【机构设置】原阳县国土资源局的前身是原阳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于1988年4月,2002年5月改组为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共有干部职工255人,其中干部(含聘用制干部)97人,工人158人,本科学历37人,大专学历52人,中专(含高中)学历166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用地审批管理科、地籍与测绘管理科、土地利用科、规划与耕地保护科、法规监察科、信访科、国有土地管理所等10个科室。因区划调整,现辖城关镇、靳堂乡、蒋庄乡、福宁集镇、韩董庄乡、师寨镇、葛埠口乡、齐街镇、大宾乡、陡门乡、太平镇、路寨乡、阳阿乡、官厂乡等1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全县行政区总面积131171.07公顷,其中耕地81370.83公顷、林地3635.20公顷、园地540.62公顷、草地107.3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773.1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218.61公顷、水利及水利设施用地23044.72公顷、其他用地1480.62公顷。

【耕地保护】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对政府履行耕地保护目标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原阳县对全县耕地保护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对交通干道大型标志牌、补划标志牌进行了更新,对耕地保护责任状进行了完善,并制作了耕地保护宣传册,刷写了固定标语等。通过自查,进一步强化了耕地保护责任和各项管护措施,使全县耕地总面积达到81370公顷,实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基本农田面积65797公顷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障了全县粮食生产安全。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2010年,原阳县国土资源局不断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继续做好原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原阳县17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在县、乡两级规划获得批准后,积极完善县、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备案工作;按照《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豫政办〔2009〕124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新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挂钩规划工作,30个计划启动的重点社区已向市局上报19个(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社区两个),其他已按照上级要求修改文本材料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专项整治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通知》要求,原阳县下半年集中推进了已启动社区的旧村拆除复垦工作,实现了“拆旧村、换指标、建新村、促发展”的目标。新乡市定闲散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任务目标1013亩,现已累计完成863.2亩,完成任务量的85%。

【土地利用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坚决控制国家禁止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入驻,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努力加大对建设用地的依法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完善土地交易手续,严把土地一级市场关。2010年1月以来,先后对原物资局办公院附近、浙江万向集团等23宗国有土地进行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出让面积370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41亿元。二是正确引导企业向工业聚集区和产业园区集中,加大标准化厂房建设力度,努力使各项用地更趋节约集约化。

【地籍管理】根据《关于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核实分析和全面检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成果的紧急通知》(豫国土调查办明电〔2010〕4号)的相关要求,原阳县国土资源局重点做好了全县农村调查成果上报工作,原阳县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已于3月上报省厅。7月上旬,原武镇、桥北乡、师寨镇三个建制土地调整外业成果通过市国土资源局检查验收。按照上级测管部门要求,将国家测绘局测绘统计网络直报系统转发给全县各个测绘单位,各测绘单位已将成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除了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外,原阳县国土资源局不断完善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尤其是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登记方面,认真把关,细致审核,严格按照“五不登记”原则进行,杜绝了错证、重证现象发生。

【建设用地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用地管理,积极主动为重点项目搞好服务,保证了全县重点项目依法、及时用地。一是按照市国土资源局统一部署,补充完善了2009年乡镇二批、三批报件的报送。二是拨付石家庄至武汉铁路客运专线拆迁补偿费58.3662万元,将补偿款全额及时拨付给被征地群众。三是按照上级要求,逐宗上报2007~2009年度经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建设用地。四是完成卫片执法检查报批面积1413.144亩,其中:一批城市103.83亩、二批城市423.432亩、一批乡镇192.852亩、二批乡镇247.4595亩、三批乡镇86.754亩、京港澳高速公路原阳服务区扩建项目163.239亩、原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119.733亩、桥北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45.87亩、原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29.988亩。五是已上报到市局6个批次用地报件,土地面积共计2954.6625亩,其中2010年度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乡(镇)建设用地报件,共涉及18宗土地,土地面积共计1464.1965亩;2010年度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城市批次报件,共涉及21宗土地,土地面积1490.466亩。六是已上报到市国土资源局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共4个报件,其中河务局防浪林项目用地536.739亩,黄河堤防加固工程项目用地83.6505亩,1999~2004年河务局黄河水利工程项目用地7816.0125亩,河南省农科院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畜牧养殖基地项目用地271.623亩。

【土地开发整理】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协调配合完成了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规划设计的编制与上报工作,并得到上级批准实施,该重大项目于2010年10月进入开工建设阶段。路寨乡王村等15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经过前期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努力,紧张施工,已完成工程量的90%。该项目总规模1579.58公顷,净增耕地110.06公顷,总投资2498.32万元。原阳县太平镇等4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目前正在组织报验,该项目总规模2287.21公顷,净增耕地161.82公顷,总投资3002.6万;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中的路寨乡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总规模987.82公顷,净增耕地面积110.46公顷,总投资1046.6万元;陡门乡赵张庄村土地开发项目,总规模36.45公顷,净增耕地24.78公顷,总投资48.95万元;陡门乡大三李村土地开发项目,总规模78.27公顷,净增耕地73.78公顷,总投资106.1万元;官厂乡滩涂开发项目,总规模337.43公顷,净增耕地315.02公顷,总投资845万元。完成蒋庄乡滩涂开发项目Ⅰ总规模179.05公顷,总投资460.79万元,新增耕地174.98公顷,涉及乔连山庄、王村。完成蒋庄乡滩涂开发项目Ⅱ总规模215.45公顷,总投资684.59万元,新增耕地208.76公顷,涉及乔连山、杜屋、靳屋等。完成太平镇郑皋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规模145.07公顷,总投资271.30万元,净增耕地59.87公顷。

【信息化建设】按照新乡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先后投资40余万元,完善了信息化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建立了建设用地的监管系统,实现了建设用地无纸化网上报批。另外按照办公外网和办公内网物理隔离、分开构建的要求,对已有的局域网加以补充完善,实现网络横向互联、上下贯通;另外,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已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于7月底完成了与市国土资源局的对接,同时,根据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完成了门户网站的升级改造,完全满足政务公开、信息共享的各项要求。

【执法监察】认真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追究和奖励暂行办法》,强化六级巡查,建立动态巡查台账,巡查人员巡查时都有翔实的巡查记录,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特别是在黄河滩区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中,配合和参与拆除窑厂104座,基本完成了治理整顿工作任务。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工作方案。原阳县共涉及图斑127个,面积3888.7亩,其中合法图斑86个,面积2761.57亩;违法图斑5个,面积130.1亩;实地伪变化图斑36个,面积997.03亩;已拆除图斑17个(拟拆除20个),面积197.3亩;占应拆除面积的89.23%;已复耕图斑15个,面积185亩,占应复耕面积的83.67%;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32%。2010年,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共立案查处90起,提出处分建议5人次。

【信访工作】2010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35人次,受理信访案件46起,其中省国土资源厅交办7起,新乡市国土资源局交办10起,现已查结42起,按期结案率达95%以上,为全县的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孟卫军 马庆智)

『伍』 国土资源局局长著书

“这是我们自己的书,写的都是群众身边的事,越读越想读。”河南省宁陵县原政协主席谭庆云戴着老花镜边看边自言自语。一个大字不识的谭夫人甚感不解:“这是啥书,把你的魂儿都勾住了!”

事情是这样。宁陵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冯业茂的国土资源作品选《情系金土地》,最近由中国大地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国国土资源报》副总编辑刘承国欣然为该书作序并题写书名。冯业茂把自己的作品赠送给有关领导和同志,谭主席得到后爱不释手,便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情系金土地》是冯业茂同志的力作。全书190千字,分为五部分,一是情系宁陵:金土地上的诗情画意;二是钟情国土:探索改革发展新章;三是关心宁陵:宁陵国土的义务宣传员;四是笔耕不辍:丰富和弘扬国土文化;五是媒体之声:关注、宣传宁陵国土。作者站在历史的高度,紧扣时代脉搏,以宽阔的视野,缜密的思考,运用消息、评论、通讯、诗歌、小说等多种体裁,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知识,热情颂扬国土资源事业,讴歌国土系统先进人物,在中原大地引起强烈反响。

文如其人。据悉,冯业茂研究生学历,当过中学教师,担任过专武干部、县委秘书、督查科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委组织部和宣传部副部长。他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嗜好读书与写作,喜欢收集资料和字画,藏书万余册,剪报积累文字资料1000多万字,为工作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精神动力。享誉全国的土地协管员制度就是发轫于宁陵大地,宁陵县国土资源局三年来一直被省、市国土部门树为学习样板。

国土资源局局长著书谈何容易,冯业茂之所以事业有成绝非偶然。他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情系金土地,从小就很有志气,读小学三年级时就在《河南日报》上发表文章。走上工作岗位后,他在刻苦学习的基础上,循着“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规律,边干边写,笔耕不辍,逐渐成熟起来。

多少事,从来急。冯业茂深感担子重、责任大,他要用自己的双手,绘出更新更好的图画,写出更多更美的文字。

(原载2008年3月12日《商丘日报》,作者:吕忠义、李玉华)

『陆』 求 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宣传手册

农村四大基础工程
宣传提纲

1、农村四大基础工程的内容是什么?
答: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
2、成都新型基层治理机制的精神实质是什么?
答:加强和改进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3、开展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工作的民主运行机制是什么?
答:民主征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评议。
4、成都新型基层治理各村级组织之间的职能定位是什么?
答:村(社区)党支部是领导核心,村民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常设议事的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是执行机构,群体组织是有益补充。
5、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和耕保基金发放要达到的“五个一”指的是什么?
答:土地承包台帐、登记簿、权证、地块现状图、耕保基金卡上的实测面积必须一致。
6、成都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三大抓手是什么?
答:是指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六个一体化”(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和“四大基础工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三个方面。

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村级改革试点
宣 传 提 纲

1、什么是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答: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是指:大力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突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让广大农村居民共创共享改革发展,为他们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活动提供保障;通过村(居)民民主自治,依法管理和规范农村各类社会组织和村(社区)事务,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2、为什么要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答:2003年以来,成都市把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作为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内容,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广大农民基本实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必然要求,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不仅有助于推进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异,也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内需、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
3、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村级改革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8〕37号)提出:到2012年,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进一步缩小;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达到“四个有”:有一套适应农民生产生活居住方式转变要求、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体系;有一个保障有力、满足运转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有一个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公共服务的管理机制;有一支协同配合、管理有序、服务有力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队伍。到2020年,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简单地说,就是通过逐年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繁荣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在不久的将来,让广大农村群众真正享受到跟城里人完全一样的:看病有保险,子女教育有保障,入住的小区内绿地、道路、车位、水电、煤气、光纤、网络以及各种文化体育设施齐备等基本公共服务。
4、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成都市将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内容设定为文体、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业生产服务、社会管理7个方面。
(1)文体类。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电影放映服务、报刊图书阅览服务、文化活动、农民体育健身、文艺演出和展览服务等。
(2)教育类。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农村学前教育、农村特殊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农村成人教育等。
(3)医疗卫生类。包括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卫生防疫、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农村妇幼保健、农村计划生育等。
(4)就业和社会保障类。包括农村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农村优抚、农村社会福利和慈善、农村老龄服务、农村残疾服务等。
(5)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类。包括农村道路、水利、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农村沼气池建设、农村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农村客运、农村邮政、园林绿化等。
(6)农业生产服务类。包括农业科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流通、农用生产资料供应、农业信息化、种养业良种服务、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扶贫开发、农村防灾减灾、农村金融服务等。
(7)社会管理类。包括纠纷调解、农村警务、农村治保、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办村民事务、政策宣传、农村食品安全防控、农村土地和规划管理、农村建构筑物建设管理、农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
5、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套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民主化路径。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保障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以民主荐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评议为主要形式,让农民充分参与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建设,真正体现自主、自愿、自治。各项建设方案要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和决策公示,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
(2)坚持市场化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套建设。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搭建投融资平台,促进产权流转,盘活存量资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同时,突出政府主导,进一步强化政府提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明确村级自治组织应当承担的职能职责,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和政策服务体系;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培育,增强自身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
(3)坚持公平化原则。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加强分类供给、经费保障、统筹建设、民主管理、人才队伍“五大机制”建设,创新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方式,优化全区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逐步形成让城乡居民都能平等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6、如何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套建设?
答:简单地说,就是:“立足当前办实事,着眼长远建机制”。就是要从村(居)民最关心、最迫切需要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的配套建设入手,逐步建全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五大机制”,即:分类供给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建设的机制、民主管理机制和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分类供给机制,主要是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分为公益性、自治性和市场性三类,分别由政府、村级自治组织和市场主体进行实施,政府统一引导;
经费保障机制,主要是将该项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全面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财政保障水平;
统筹建设机制,主要是统一规划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布局;
民主管理机制,主要是对相关设施、项目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制度,建不建、什么时候建、怎么建,都由村民自己说了算;
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主要是结合公开招聘制度,从相关主管部门、高校等科研机构或其他方面吸收人才,从事或提供村级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
7、市县两级财政加大对农村的投入是怎么规定的?
答:按照市委〔2008〕37号文件的规定,以2008年为基数,2009年新增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政府性投资主要用于农村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同时,《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从2009年开始,由市县两级财政保证每个村(涉农社区)不低于20万元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专项资金,村(涉农社区)还可以按照《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贷款的方式集中专项资金投向民主决策产生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项目。
8、村(居)民如何参与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套建设?
答: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受益的是广大的农村居民。因此,广大农村居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建言献策,通过民主荐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等途径,参与到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套建设中,为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主动贡献力量。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宣传提纲

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明确产权。二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三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2、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
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一是严格保护耕地;二是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三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四是重点突破、分部实施。
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重点把握哪“五个坚持”?
答:(一)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改变;(二)是坚持科学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和土地用途;(三)是坚持市场化原则;(四)是坚持农民自主自愿;(五)是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充实、细化和完善。
5、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就是“还权赋能”,让农民真正成为改革的主体,通过改革实现农村产权要素资本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6、什么是耕地保护基金,及其主要用途有哪些,耕地保护基金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概念:耕地保护基金是有成都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以保护耕地为主要目的,从土地出让收入中筹集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主要用于耕地流转担保、农业保险补贴、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养老保险补贴和承担耕地保护责任集体经济组织补贴的专项基金。
用途:一是用于耕地流转的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的补贴(占当年耕地保护基金总量的10%);二是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的养老保险补贴和承担未承包到户耕地保护责任的村组集体组织的现金补贴(占当年耕地保护基金总量的90%)。
发放标准:(基本农田:400元/亩·年; 一般耕地:300元/亩·年.)在扣除每年提取当年划拨耕地保护基金总量10%用于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后的部分,全部用于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的养老保险补贴和承担未承包到户耕地保护责任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补贴。即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的养老保险补贴和承担未承包到户耕地保护责任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补贴标准为:基本农田:360元/亩·年;一般耕地:270元/亩·年(下同)。
7、在什么条件下可提取耕地保护基金现金?
答:1、每户耕地保护责任农户的养老保险补贴总金额超过(每户参保人数×个人应缴费标准金额)的多余部分;
2、不愿按规定标准和时限缴足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农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一次性提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资金。
8、《耕地保护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哪些?
答:农户享有获得耕地保护补贴的权利。同时承担以下义务:不得弃耕抛荒,保护耕地不受破坏,不得用于非农业用途,是基本农田还必须履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要求。
9、违反《耕地保护合同》如何处理?
答:1、未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非法改变耕地用途或破坏耕作层致使耕地生产能力降低的,区(市)县政府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耕地保护合同》,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耕地生产能力;
2、造成耕地永久性破坏并已发放的耕地保护资金补贴,将全部予以追缴,并由国土资源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10、农村土地和房屋有哪些确权要求?
答: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要确权到村或组,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和农民的房屋要确权到户。
11、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原则以及使用的方式、形式是什么?流转年限为多少年?
答:原则:1、符合规划;2、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3、实行使用权有偿、有期限流转。
方式:1、协议2、招标3、拍卖4、挂牌;
形式:1、出让2、出租〔作价(出资)入股、联营、视同出让〕3、抵押4、转让、转租。
年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次流转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同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再流转年限不得超过初次流转合同约定年限的剩余年限。
12、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土地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又是什么?
答: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土地流转(特指互换和转让)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方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利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土地承包方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3、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答:是指在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基础上,承包方将自己承包的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14、房屋确权登记按照哪些步骤进行?
答:1、调查摸底;2、发布公告、权利人提出申请;3、村组核实并登记造册报乡(镇)政府确认后向房管部门申报;4、房管部门受理、审核、载入登记簿、颁证。
15、谁有资格申请房屋确权登记?怎样确认其身份?
答:申请确权登记的应为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其中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除应出具身份证明外,还需要在集体经济组织出具其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16、共有的房屋怎样申请确权登记?
答:共有的房屋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夫妻共有的房屋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如有一方自愿放弃,则可以登记给另一方。
17、哪类土地修建的房屋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答:确权登记的房屋必须是在合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上修建的。
18、占用两处及两处以上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答:只能对一处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进行确权登记。
19、在宅基地以外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答:对在承包地、自留地等土地上修建的房屋,申请人须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确认手续后,房管部门方可办理确切登记。
20、纠纷如何调处?
答: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纠纷实行属地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村民委员会或乡(镇)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逐级向区(市)相关部门申请仲裁,也可直接想人民法院起诉。已由人民法院裁决的纠纷,不再进行仲裁。

『柒』 台前县国土资源局

台前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行政隶属濮阳市。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5°39′~116°06′,北纬35°49~′36°07′,高程41m~43m。面积392.92平方公里,人口35.21万人,辖7乡2镇和2个独立工矿区。全县共有372个行政村。台前县处在黄河与北金堤河相交的斜长三角顶部,呈犀牛角状伸入山东境内。北依金堤与山东省阳谷县接壤,南与郓城、梁山县邻,东与东平县隔黄河相望;西毗范县。京九铁路纵穿南北与濮(阳)台(前)铁路在此交汇。

张传玉 局长

赵兰正 副局长

刘庆智 副局长

周民 副局长

张栋 纪检组长

张传玉简介:1962年2月出生,河南省台前县马楼乡大寺张村,大学毕业,1978年参加工作,1984年入党。1991年~1997年,在吴坝乡政府、清水河乡政府工作,担任乡党委副书记;1997年~2003年,在吴坝乡政府工作,担任乡长、乡党委书记;2003年至今,在台前县国土资源局工作,担任局长、党组书记。

【机构设置】1988年3月23日,台前县编制委员会发文,明确台前县土地管理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仍隶属于县计划委员会。1988年11月16日,撤销台前县土地管理办公室,成立台前县土地管理局,为科级单位,属县政府职能部门。2002年5月更名为台前县国土资源局。台前县国土资源系统共有82人,其中局机关共有干部职工69人。台前县国土资源局内设办公室、国土规划股、用地审批管理股、地质矿产管理股、地籍管理股、政策法规监察股6个行政股室。下属土地评估事务所、土地执法监察队、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土地勘测规划站四个局属事业单位。下设夹河、孙口、后方、马楼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4个中心所为事业性质,股级规格,是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土地资源】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显示:台前县控制土地面积为672727.8亩,其中耕地为416761.65亩,占总面积的62%;园地772.65亩,林地29578.65亩,草地42.9亩,园地、林地、草地共占总面积的4.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7197.95亩,占总面积的15.9%;交通运输用地16774.8亩,占总面积的2.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9571.5亩,占总面积的14.8%;其他土地2027.7亩,占总面积的0.3%。全县控制面积内有范县飞入地1220.25亩,耕地为78.09亩;山东飞入地77066.25亩,耕地4680.81亩;全县飞出地为16150.2亩。全县土地实际权属面积为500636.4亩,耕地数为345329.25亩。从各项调查变更数据来看,全县人均耕地不足1亩,耕地少、后备资源十分匮乏是客观存在的土地县情,2.05万公顷耕地是台前县必守的一条“红线”。

【耕地保护】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到县政府目标考核中,制订了《台前县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加强考核,把政府一把手列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国土、农业、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召开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了耕地保护工作,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了责任、任务、人员、经费四落实。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民的耕地保护意识,制作大型耕地保护标语及宣传牌。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时间,印发宣传册,发动宣传车,制作大幅标语,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耕地保护有关政策法规,并在天气预报黄金时间插播耕地保护宣传口号。同时,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到村1460份,到组3152份,到户134072份,通过责任书的逐级签订明确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人。在重要交通沿线醒目位置制作大型钢架结构宣传牌5个,重新更换了9个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牌,新立160块基本农田保护块石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耕地储备工作。2010年共投资1198.82万元,储备耕地322.642公顷,做到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先补后占。完成了投资为2026万元的侯庙镇等两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整理规模为1638.95公顷,实现了全县耕地的动态平衡。年内全县耕地面积达23028.31公顷,远高于濮阳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达到濮阳市政府下达台前县的20500公顷保有量。

【建设用地管理】一是积极服务县产业集聚区建设,为产业集聚区30多家企业和6条道路进行了勘测定界,为乡镇8家企业和单位进行勘测定界。为产业集聚区30多家企业共上报建设用地1500余亩,其中已经河南省政府批复700余亩。台前县国土资源局测绘人员不论是星期天还是节假日,随叫随到及时勘测,为办理用地手续做好了前期基础性工作;二是为支持台前县、乡(镇)企业的发展,共报批乡(镇)建设用地5个批次,总面积28.6917公顷,其中,已批复13.4053公顷,为台前县乡镇企业用地提供了保障;三是为台前县黄河防汛工程建设完善用地手续,该项目用地238.7972公顷,并报市政府,待报省政府审批;四是为山西省中南部铁路通道建设搞好服务。该项目涉及台前县6个乡(镇),43个行政村,用地面积120.3933公顷。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台前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采取边丈量土地,边清点附送物的方式,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铁路丈量和附着物清点工作。已拨付征地补偿费用3000余万,为铁路按时开建设工提供了用地保障;五是积极服务于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为支持城关镇、孙口乡城中村改造建设,向省政府报批用地47.4462公顷。

【土地利用】一是严格对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制度,进一步加大盘活力度,积极为台前县财政创取土地收益。认真勘查现场,仔细查阅资料,全面掌握情况,慎重制订方案。对因单位搬迁而停止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坚持由县政府依法收回后,按照新的规划条件进行土地拍卖。对已批未供的土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城建规划部门认真研究切合可行的供地方案,同时做好被征地群众工作,从而盘活存量土地。2010年,共拍卖存量建设用地5宗,新增建设用地5宗,为县政府创取土地收益9920.5974万元。二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加大了对土地转让、抵押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布土地出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私自交易土地行为,特别是与县房产部门共同研究办法,尽可能避免私自交易房地产行为。全年补办出让手续31宗,补缴土地出让金108.7186万元,同时,加强对改变土地用途的监督管理,凡是符和县城总体规划,可以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项目,坚持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差价,共批准3宗土地改变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189.68万元,以上两项共为政府创取土地收益过亿元。

【土地规划】县级土地利用规划(2006~2010年)已于2010年年初编制完成,通过省政府审批实施,新规划确定台前县耕地保有量2190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2037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761.42公顷。同时,台前县县辖7乡两镇的乡乡规划也于2010年6月份通过市级审查批准实施。

新《台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10年)全面分析了台前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制定了各业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的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以合理引导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地籍地政】第二次土地农村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建立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控制面积448.48平方公里。完成了基本农田的上图工作,编制了各类图件,其中标准分幅图32幅,县、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一套,县、乡级基本农田图一套,已通过省、市两级预检。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外业已全部完成,包括县城、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尚庄、孙口工贸区在内的31平方公里,形成了调查区地籍图、宗地图及地籍调查表等,调查宗地共计1526宗。该项工作的外业已通过省、市两级的预检,数据库正在建设中。颁发各类土地登记证书135宗。

【土地整理】一是台前县侯庙等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已经完成验收工作,该项目为2007年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重点项目,总投资2026万元,建设规模1638.95公顷,完工后新增耕地面积137.97公顷。二是台前县2010年第一批耕地储备项目已完成验收工作,项目区建设规模205.946公顷,其中滩涂面积205.5691公顷,预算总投资615.26万元,该项目为吸收社会投资土地开发项目。项目区共分为3片,均分布在马楼乡内,涉及刘心实村、河西赵村、河西王、后李楼村、张集村、武楼村滩地。通过开发整理可新增耕地201.8354公顷,新增耕地率为98%。三是台前县马楼乡2010年土地整理项目预算总投资875.16万元,项目区总规模453.21公顷,涉及马楼乡的马楼、大寺张、陈楼、前秦(飞地)、王谭(飞地)、后赵、斐城寺、前赵、闫霍、闫庄、后秦、孙占12行政村的集体土地。项目区北到临黄堤,南至莺歌路,西起马韩路,东到阎庄村界,项目区主要工程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防护林工程。该项目利用2009年中央补助河南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500万元(土地整理项目奖励资金)和2010年省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预算指标375.16万元,2010年底完成招标准备工作。四是完成了马楼乡2010年第二期耕地储备项目的施工和验收工作,该项目位于台前县马楼乡武楼村南,涉及武楼、后李楼等村,属黄河滩地,项目总投资583.56万元,总规模124.37公顷,完成后预计为台前县新增耕地120.81公顷,可保障台前县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执法监察】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全年共发现违法占地120宗,其中制止30宗,立案90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3宗。通过“12336”电话举报土地违法案件6宗,均进行了调查处理,结案达到了100%,有效地保护了国土资源,同时,编发巡查信息9期,分发到各乡镇,以引起乡镇政府领导对土地工作的重视,对遏制违法用地起到了良好效果。

【土地卫片执法】2010年2月21日,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迅速开展2009年度(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卫片影像共涉及台前县17个图斑,26宗土地,面积235.8亩。

根据国家对台前县提出的17个疑问图斑,台前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逐个进行实地勘查,并区别不同情况,向县政府提出了整改意见。为三宗地办理了农转用手续,对四宗地违法建筑物进行了强行拆除,对3个遗漏图斑进行补报,违法占地比例由原来的28%降到了9%以下,使台前县政府脱离了被问责的被动境地。

【国土资源所建设】2010年,投资近140万元,新建了4个乡所办公用房,行政大厅、所长室、档案室、会议室、职工伙房等一应俱全。新的办公场所已投入使用,同时配备了空调、电脑、打印机以及执法用车,实现了环境美化、院内绿化、夜间亮化、办事程序化、巡查制度化。新建设起来的国土资源所窗几明亮,干净利索,整体统一,彻底改变了以前租房办公的窘状,进一步提高了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信访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根据《全市国资源系统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方案》的要求,台前县国土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展开了全县拉网式矛盾大排查,对群众反映和排查出的问题,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事件。二是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按规定公开公布的信访事项,按承诺兑现举报电话随时保证畅通,局所有股、室、中心、站、队都把调处和解答群众诉求作为本职业务工作来对待,加强与县信访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调处信访问题的整体合力。三是认真开展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工作,凡是涉及到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转让、项目建设和村镇规划中的农民土地征用、补偿及安置等重大决策性问题的同时,要对决策事项本着“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信访评估,并对信访评估的全面性、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确保信访评估工作在各项决策中正确运用。四是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信访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掌握和理解,熟练运用法律政策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对待群众诉求冷漠、拖拉等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2010年,台前县国土资源局共受理14宗信访案件,全部结案,结案率达到100%,为台前县的稳定和发展做好了基础性工作。

(张彩云)

『捌』 浚县国土资源局

浚县商代称黎,西汉置县,明初改称浚县至今,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境内名胜古迹300多处,国家级保护单位1处10项,省级保护单位6处14项。大伾山景区是国家4A景区、省文明景区。浚县大石佛,全国最早、北方最大。辖1乡8镇,452个行政村,12个居委会,66.5万人(农业人口48.5万)。浚县城乡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城区框架1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4平方公里,人口13万,全县小城镇建成区面积28平方公里,人口13.9万,城镇化率30.7%。

张庆民 党组书记、局长

刘福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金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丽捷 党组成员、副局长

乔学民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高华彬 副主任科员

黄书耀 副主任科员

张庆民简介:河南省长垣县人,1961年1月出生,汉族。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2007年9月至今,任浚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浚县第九届政协委员。

【机构设置】浚县国土资源局由原浚县土地管理局和浚县地矿管理局于2001年11月合并组建,2002年成立局党组,建有局党总支部,下设四个党支部。内设12个股室、8个二级机构、8个国土资源所和2个矿管站。

【土地资源】浚县县域面积955.4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72435.8公顷,园地767.23公顷,林地2860.79公顷,草地45.7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589.91公顷,交通运输2433.63公顷,水利及水域用地3592.13公顷,其他土地824.65公顷。浚县耕地保有量为61524.32公顷。耕地分水浇地、旱地两个二级类型,分别占耕地面积的89.96%和10.04%。从耕地面积总数上看,以屯子镇最多,城关镇最少。各乡镇耕地面积分别为:城关镇511.71公顷,黎阳镇7953.67公顷,善堂镇11646.07公顷,王庄乡8532.36公顷,屯子镇10190.49公顷,白寺乡9698.84公顷,卫贤镇6454.37公顷,新镇镇9739.26公顷,小河镇8219.95公顷。全县基本农田保有量为55698.20公顷,其中:城关镇19.90公顷,黎阳镇3915.61公顷,善堂镇9382.30公顷,王庄乡6340.67公顷,屯子镇8223.22公顷,白寺乡8207.45公顷,卫贤镇5018.38公顷,新镇镇7875.13公顷,小河镇6719.94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县域内耕地保有量稳定在922846.8亩,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835473亩以上。加大项目的申报力度,全年申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个,其中,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两个、村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两个,上级下达投资计划2350万元。加大项目的建设力度,总投资2502万元、总规模2.86万亩的浚县王庄等两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总投资1502万元、总规模1.5万亩的新镇、卫贤2个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和总投资160余万元、总规模1187亩的黎阳镇朱庄村土地整理项目竣工;总规模5346亩、投资600余万元实施的新镇杜行、黎阳张宋庄、善堂陈村3个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竣工验收。全年实现补充耕地5326.5亩,确保了辖区连续12年耕地占补平衡有余。7月15日,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胡存智一行,在省厅厅长张启生、市委书记郭迎光等领导的陪同下莅临浚县,视察王庄镇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情况,对浚县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表示肯定。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完成了全县9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于2010年2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加强规划管理,完成了浚县2010年3个城市批次、2个乡镇批次、4个城市补办批次,共计土地3806亩,保障了产业集聚区、中鹤集团、教育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继续健全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全年储备土地1059亩,切实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土地能力。同时,继续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精神,对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辖区内经营性用地出让比例达100%。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交易机制,实施预约供地方式,扩大公开出让信息发布范围,提升土地市场的竞争力,全年出让土地23宗、面积1361亩,征收出让金2.68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地籍管理】全年登记发证172宗,其中国有土地证书140宗、集体土地证书6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26宗,为企业解决融资1.27亿元。积极做好土地评估工作,全年评估土地50余宗。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按期完成了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各项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厅检查验收。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共报批城市批次7个、乡镇批次2个、增减挂钩项目批次4个,土地总面积5229亩。切实做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成立了双盈工业园区项目土地报批工作小组,确保土地报批手续按时上报。采取班子成员对重点项目“一对一”服务,加强与重点项目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动态,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开展“零距离”服务活动,3月,组成用地服务调研组,深入中鹤粉业、恒瑞橡塑、黎阳产业集聚区等10余个重点项目,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帮助用地单位解决有关用地问题。同时,继续坚持实行“白加黑、5加2”工作机制,采取专人包干服务,全程跟踪服务等措施,做到特事特办、快事快办,以超常规的思维和工作精神,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

【矿产资源概况】浚县地处太行山与华北平原过渡地带,地形地貌特点是“6架山,3条河,大小32个坡,西有火龙岗,东有大沙窝”。平原面积占82%,丘陵面积占18%。总体地势为西南高,东北低。县城处于西部正断层和东部逆断层中间,东南部受长垣大断裂带影响;县城南有两座岛状丘陵,县城属冲积平原,浚县物阜源丰,阡陌生金。石灰岩、大理石、页岩、型砂、钙基膨润土等矿产资源储量大,品位高,开发前景广阔。卫河、淇河、共产主义渠流经县境,水资源丰富。

【采矿权出让】继续做好采矿权出让工作。全年出让采矿权3宗,换发采矿许可证3份,采矿持证率达100%。

【地质灾害防治】协助县政府制定了《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浚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浚政文〔2010〕29号)和《2010年浚县地灾防治方案》(浚政办〔2010〕48号)。进一步健全了群测群防和县、乡、村、企业四级防治网络体系,日常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巡查和排查,坚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和“月报告、零上报”制度,对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设立警示牌9块,刷写警示标语20余条,发放地质灾害宣传册、防灾明白卡、避灾明白卡200余份;同时,充分利用“5·12减灾防灾日”、世界地球日进行集中宣传,极大地提高广大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增强避险能力,全年该县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加强地质环境治理,争取白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项目资金1120余万元。

【非煤矿产资源整合】按要求成立了浚县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领导小组,制定了《浚县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将企业数量由原来的55家整合为29家,顺利通过了鹤壁市检查督导。

【执法监察】2010年,协助县政府与相关乡镇、有关责任单位和黎阳产业聚集区等14家单位签订了新型墙材企业监管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对新型墙材企业的监管责任。印发了《浚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用地监管的通知》,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对全县29家新型墙材企业用地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和治理整顿,组织开展了粘土砖生产反弹春季集中整治行动等,12月15日,顺利通过省治理砖瓦窑联席会议检查验收。

做好迎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200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卫星遥感监测影像的50个图斑,通过实地勘测、绘图、审核,并分类汇总,违法比例为45%,问责比例为46%。通过拆除复耕以及按要求增补未提取图斑等工作,违法比例下降到14.8%,问责比例为9.3%,11月份通过了省卫片执法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强化执法巡查工作,继续采取班子成员包乡镇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巡查预防制度,实行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执法巡查考核指标,实行三级预防机制等措施,强化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并继续加强与法院、公安及各乡镇政府的配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相结合的方法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2起,其中立案22起,结案22起,结案率达100%。

继续加大矿政巡查力度,对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给予坚决查处,共取缔违法采矿3家,调解矿界纠纷1起,查处无证采矿3起,结案3起,结案率100%,维护了全县矿产开发秩序的稳定。

『玖』 土地确权宣传手册有法律效力吗

土地确权宣传手册属于一种政府工作推广的广告资料,作为宣传资料而言,它本身不存在法律约束效力,但是宣传资料上的文字确实对普通民众的决策会有引导或者影响作用。
对于土地确权工作而言,是政府的决策,是强制执行的,民众不能拒绝土地确权;宣传资料的作用主要在于广而告之,是大家都了解土地确权到底是怎么回事,从而更好的配合确权颁证工作的推行。如在此过程中产生纠纷则可以通过各级主管部门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进行反馈或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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