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浅谈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工作如何推陈出新
诚然,“五进”是“进”了,标语是挂了,材料是发了,也有受教育的学生或围观的群众说过“这样的工作搞得好”之类的话,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确实提高了吗?年年挂标语、发材料,次次摆展板、贴图片,宣传工作开展了就等于宣传工作做好了吗?多年以来,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没有走出形式单调、内容陈旧的套路,难以达到群众爱看、想看的效果,不能切实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要求我们“五进”工作要不断创新,笔者认为“五进”工作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推陈出新。 一、对“五进”工作的思想认识要更新 公安部领导多次对“五进”工作做出具体指示,要求“五进”工作认识再提高一些、决心再强一点、力度再大一点、受教育面再广一点,要把“五进”工作当作既是预防交通事故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交通管理业务基础工作来抓。 我们要破除因循守旧的思想,树立“五进”工作是交通管理的源头性工作的新思想,提高对这项预防交通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的认识。一要认识到“五进”工作是交通管理的源头性工作。“五进”宣传的对象就是交通管理的特定对象——人,宣传工作产生作用,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增强,自觉遵章守法,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就低,交通安全就有保障,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二要认识到“五进”工作能解决制约警力不足的瓶颈问题。警力下沉、向素质要警力、向科技要警力等都是为了解决目前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实践证明,加强“五进”工作,获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交通管理工作就会出效果,等于变相增加了警力。可见“五进”工作是交通管理的一种有效的辅助性工作,是隐性的警力。 二、对“五进”工作的评价标准要革新 多年来,我们总是习惯把宣传活动规模的大小、活动次数的多少、受教育对象的知晓率和宣传稿件发稿率的高低和作为评价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标准,导致宣传工作只重开展,不重实效,走形式、走过场,雨过地皮湿。工作干多干少不一样,活动次数的多少反映了我们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所付出的劳动,但仅以此作为评价标准是片面的、不科学的,也会导致工作的片面追求。既然“五进”工作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就应该和交通事故“四项指标”联系起来,但“四项指标”的降低是由综合因素决定的,而“五进”工作有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工作成效并非立竿见影即刻显现的,因此对“五进”工作的评价要以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为参照,建立长效评价体系,以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目的,推动“五进”工作扎扎实实开展。 同时,辅之以必要的阶段性绩效考核,对宣传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目标,与集体和个人利益挂钩。通过考核,让被考核者看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优势,化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增加宣传的自觉性与能动性,力求在未来的工作中扬长避短,使“五进”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三、“五进”工作的形式要翻新 不能说在街头挂标语、发材料没有作用,也不能说在校园摆展板、上安全课毫无益处,但总是一副老面孔是令人乏味的。“五进”宣传的形式要不断的翻新,迎合群众的口味,吸引大众的“眼球”,打动人们的心灵,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才能深入人心,强化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形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2010年沾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曾借用一收经典儿歌“拍手歌”的曲调,自填新词,创作了一首“交通安全拍手歌”,在校园内广泛传唱,“你拍一,我拍一,交通安全数第一;你拍二,我拍二,骑车要满周十二;你拍三,我拍三,隔离护栏不能翻;你拍四,我拍四,上下车辆有秩序;你拍五,我拍五,手势信号看清楚……”老曲新词,小学生们喜爱歌唱,并在歌唱中汲取和传播了交通安全知识。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就是对宣传方式的翻新。宣传要以活动为载体,让群众在参与喜闻乐见的活动过程中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增加交通安全观念。 四、“五进”工作的内容要创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是道路交通管理执法的依据,也是“五进”宣传的重点。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交通参与者不是不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而是心存侥幸,不是不知道交通法规,而是明知故犯,甚至暴力袭警,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律意识单薄,守法意识不强。因此,不但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还要宣传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刑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五进”宣传要联系实际,研究本地区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寻找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针对不同对象选取不同的内容,如对学生可组织交通模拟指挥;对专业运输单位可开展经验介绍会、剖析典型案例,并从驾驶人的职业道德、职业风貌上来开展宣传教育;对农民要宣传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的危害、农用车和拖拉机载人的危害,对进城务工的农民要多宣传城市道路交通规则。因地施教,因人施教,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可以防患于未然,把握交通管理工作的主动权,打造平安畅通工程。 五、“五进”宣传力量要出新 “五进”工作要靠宣传民警去做。在现有的警力配置情况下,部分大队、中队的宣传民警压缩了,或身兼数职。由于宣传民警非专业化,专业知识不能胜任当前宣传工作的要求,平时的宣传都是东拼西凑。人是最活跃、最能动的因素,有一支精干的宣传队伍,才能确保宣传工作的高效开展。不拘一格降人才,要把热衷于宣传工作、业务精通、乐于奉献、能说会写的民警安排到宣传岗位上来,发挥其特长,为“五进”工作多做贡献,为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多做贡献。 “五进”工作也不单靠宣传民警去做。各职能部门、全体民警都有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的义务,要在平时的工作中结合本部门、本岗位工作全方位地进行交通安全意识渗透,如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可在事故处理间隙现身说法,以鲜活的事实对围观的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全体民警都加入宣传的行列,为“五进”工作尽心尽力,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才会全面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局面才会全面改观。
2. 01年四轮双排黑豹农用车
我是修车的,没有任何抄袭,都是自己知道的和经验
主要是检查一下车况啊/...脱审了就不用看别的了...仔细看车况就好了
比如
发动机 看看表面有没有大量的油污、有没有什么地方严重漏油,有必要的话打开气门室盖(就是你掀开座位看到的,发动机最上面的盖子)就2个螺丝,很好卸,看看里面机油表面里有没有铁削、铜削什么的.
变速箱 也是看看表面有没有油污什么的
后桥、轮胎、传动轴这些一看就能看到
外表都是可以看到的,但是你不能一件一件的拆下来检查,所以只能在试车的时候注意听一下有没有杂音或者异响
给你出个主意,最好找一个空旷的地方,用千斤顶把后面的2个轮子顶起来任意一个,在确保前方没有车辆的情况下.启动车,踩住离合,先挂1挡,然后依次往上挂,最后挂倒挡,都试下.主要是听下在1.2.3.4和倒挡的时候有没有异响.
注意不要加太大的油门/... 因为后面有一个轮子是悬空的
脱审了的话,先要补交养路费及滞纳金,车辆补检.比较麻烦/...
或者你打电话先问下看车管所,先别说是自己,看看他是怎么说的,如果可以不费很多钱就自己去解决下,如果要费多钱,还是要去托人了/...
过户的话;当年或上年度检验不合格的或未进行年检的车辆都不能过户/..车辆使用年限距报废条件2年以内的,不准办理过户手续/...
报废年限的问题: LZ的黑豹报废年限是9年,累计行驶里程为25万公里。 如果快到年限了,找个管事的熟人或者修一下发动机、检查一下排放标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3年的使用年限.所以使用年限是12年/...
黑豹农用车不是什么特殊车辆,所以没有特别经常坏或需要修理的地方/...
3. 家人开了农用车产品配件的小公司,但是销路不太好,怎么利用网络去宣传自己的产品,提高销路
将零件拍下照片用ps软件精加工一下图片,将产品用途夸大,及大力介绍生产地,比如xx轮胎,质量优,有保证采用某某技术使轮胎xxxx超越其他同类轮胎性价比,产地某某公司曾获得xx认证,总比话语要专业让人搞不明白比如纳米纤微啊,要熟悉自己所卖产品的特点及缺点定向,最好挑选一些货品做海报搞活动,网络方面可以去淘宝或办个个人网站
4. 农用车不可以上国道吗、运政为什么管
截止到2020年6月4日没有文件规定农用车不可以上国道,运政管可能是针对农用车改装、不上牌、不年检、不保险、不报废等违法行为进行抽查行动。
例如2019年5月,温岭市农水局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农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农用车开展拉网式排查,杜绝“违法载人”“病车上路”。
“从检查情况来看,农用车存在非法加装栏板、货物超载等问题。”大溪交警中队秩序组民警苏洪介绍,很多农用车司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违规行驶的行为。以大石一级公路为例,全线实行拖拉机禁行,一些拖拉机照开不误。
(4)农用车宣传扩展阅读
农用车设计制造超标
在设计制造领域,有的生产厂家刻意迎合农民需求,违反国家标准,生产超标农用车也为事故埋下了隐患。如果农用车的车身长度被刻意加长,不难想象就会出现超载的现象;假如轮胎规格刻意加大,那么超速也就在所难免。有的企业生产的农用车在出厂时,车辆的实际参数与国家的备案参数不符。
农用车入户率、纳管率低,而纳管的车辆也缺乏及时、动态的管理,农村公路基本达到了村村通,但管理农村公路的警力却有限,警力不足给农用车管理方面留下漏洞,也成为农用车事故频发的隐患,交管部门在与农机部门加强合作、联合查处违法违规农用车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5. 农用车的范围,定义
为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促进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见附件),正式在全国启动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 根据实施方案,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每户农民限购一辆享受补贴的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两年内不得过户。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轻型载货车指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的载货汽车;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在1.3升以下的载客汽车。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每户农民限购两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均可作为补贴车型。生产上述产品并且同意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承诺并签订责任书的企业,可以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生产和销售。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汽车摩托车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
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广西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5•12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地方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七部门指出,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协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具体操作办法,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把好事办好、办实。
附件: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 汽车
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的通知
财建〔 2009 〕 10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商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为组织实施好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订具体操作办法,尽快组织落实。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国发[2009]5 号)、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国办发[ 2008〕134 号)及国务院第51 次常务会议关于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决定,现制定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如下:
一、 政策目标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宗旨是,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汽车摩托车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实现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内外需协调发展。
二、 政策内容
(一)补贴行为及对象。
1.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下简称换购轻型载货车)。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
2.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购买1.3 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
3. 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本方案所称的轻型载货车指总质量大于1. 8 吨但不超过6 吨、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本方案所称的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在1.3 升及以下、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不含轿车)。
(二)补贴产品及企业的确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列明的符合上述条件且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均可作为补贴车型;生产上述产品并且同意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承诺并签订责任书的企业,可以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生产和销售。
换购轻型载货车,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车主应当提供必备的要件,将报废的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补贴比例及金额。
1.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 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 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2.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 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3.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 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四)补贴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广西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5 • 12 汉川地震”51个重灾县,地方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上述地区可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汽车、摩托车下乡的补贴力度。
(五)补贴资金申报。
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发票,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矛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乡镇财政部门审核补贴时,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核查随车附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型号”项第一位数字为“1”或“3”或“5”、“总质量(kg )”项大于1800kg但不超过6000kg的,确认为轻型货车;“车辆型号”项为第一位数字为“6”、“排量和功率(m1/ kw )”项中排量不超过1300ml 的,确认为微型客车。
(六)补贴资金审核拨付。
补贴资金实行“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尽量采取“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方式,乡镇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采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方式的,乡镇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
中央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实行“事先预拨、事后清算”。根据测算的各省补贴资金规模,财政部将中央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按80%的比例预拨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后,落实地方应负担的补贴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补贴资金预算,根据预算及时将不少于50%的补贴资金拨付,其余补贴资金按需求进度拨付。补贴资金通过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拨款。
每年4 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核实汇总本地区上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审核清算。
(七)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汽车摩托车价格监管,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联合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对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及企业准入严格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为享受补贴的车辆办理牌证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按规定严格办理登记。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虚假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行为,规范和完善汽车回收拆解网点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汽车摩托车销售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质检部门要对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和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严格执行“三包”有关规定,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两年内不得过户。地方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协作配合,加强对补贴资金、车辆报废、购买、转让过户以及市场秩序、价格、产品质量等的管理与监督检查,防止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
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 号)等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 组织实施工作要求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是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促进汽车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惠农强农工程。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增进部门协作,建立工作责任机制,责任落实到人,把实施工作抓细抓实,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具体操作办法,指导基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要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并督促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农民手中。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改进相关工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民家喻户晓,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提出完善政策建议,把好事办好,全面落到实处。
6. 文明交通宣传语
1.心头常亮红绿灯,文明交通伴我行。
2.斑马线上知荣辱,红绿灯下讲文明。
3.文明在心中,平安在手中。
4.道路通行见形象,红绿灯前看修养。
5.“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6.守文明、快乐行。
7.速度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8.文明出行每一步,关爱生命每一天。
9、骑行戴上头盔、安全一路相随!
10、老年代步车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法有效保障。
11、请勿搭乘货运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载人车辆。
12、面包车,车体轻,切勿超员路上行。
13、高速路,车速快,行人上去有危害。
14、老年代步车行驶速度快,发生事故概率大。
15、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在道路上骑车。
16、车辆转弯时,请注意内轮差,不要离转弯的汽车太近。
17、儿童乘车时,请勿在副驾驶乘坐。
18、乘公交车下车后,切勿从公交车前方横过马路。
7. 复工复产进行时,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
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逐渐得到缓解,社会生产逐渐恢复,常平镇行走着在道路上的车辆也日渐增多,道路开始恢复往常的繁忙状态。为推进“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文明出行素养,2020年3月19日,常平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走进还珠沥村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活动,民警发放《科普交通安全常识》、《致广大驾驶员的一封信》、《以案说防》等宣传材料50余份。我们希望把交通安全的意识渗透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心中,美好的生活从安全起步,畅想安全路,幸福奔小康。呼吁大家从现在做起,真正做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8. 农用车管理的问题有哪些
据了解,当前全国农用运输车的管理体制大致有三种:
一是由公安部门管理,占25%;二是由公安部门与农机监理部门联合管理,占30%;三是由农机监理部门管理,占45%。
从管理工作体制看,存在管辖权的争议,将给行政执法带来困难和混乱。
农用运输车的发展与安全管理现状及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村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农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用运输车以惊人的速度进入广大农户,仅用七、八年的时间就已发展成为保有量超过拖拉机的农业机械,且势头仍然居高不下。
从全国情况看,目前全国农用运输车保有量已达12180万辆,平均年增长量在160多万辆以上,从我区情况看,农用运输车保有量达到1580辆,其中四轮农用车近千辆,三轮农用车近600辆,发展速度之快是惊人的。
农用车以如此惊人的速度发展,那么农用车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是个什么样的现状呢?
由于农用车是在拖拉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运输机械,发展历史较短,是个新生事物。但是农用运输车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管理部门思想准备不足,部门职责划分不清也就是职能管辖权问题和其他多方面的原因,其安全生产形势也十分严峻,管理执法混乱,造成多头管理,甚至无序状态。
具体而言,公安交警部门单方面明确本部门对农用车的管理权,但因职责机构设置和警力都适应不了农用车分散并活动于广大农村“一大片”的特点,结果是想管又管不了。农机监理部门从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赋予农机部门的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机部门面向农村的有利条件看,农用车归农机监理部门管理是顺理成章的事。
就我区农用车管理现状看,农用车管理一开始是由农机部门管理,近几年又由公安和农机部门联合管理,即由公安挂牌农机部门进行驾驶员培
训核发驾驶证,致使驾驶员办理牌证、年检年审等手续中两边跑。继尔发展到现在由公安部门单方面管理,因而造成农用车无牌无照、无证驾驶、违章作业现象严重,事故率高,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管理部门执法难以操作,给执法工作带来许多弊端,造成目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