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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权宣传

发布时间:2021-10-06 15:10:29

『壹』 农经权和宅基地哪个好做些

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答:宅基地作为与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指专门用于建造房屋(住宅)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说,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备建房屋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根据我国农民的长期生活习惯,农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厨房、牲畜房、仓库、农机房、厕所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如房前屋后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务实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气池用地等几部分。在我国农村大多数地区,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户的农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农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归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群众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
二、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过大,远远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基本核算单位有权调剂或重新安排使用。但应对原有宅基地的建筑物和树木等给予合理赔偿,不得平调。
三、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
答:宅基地使用权的泥人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占有权。2、使用权。3、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4、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在宅基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该种植的林木、花草、蔬菜归使用权人所有。5、依法附随房屋出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因房屋和宅基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四、宅基地与房屋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宅基地与房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关系具体表现在: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就无法存在,相反,没有房屋,宅基地也将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成其为宅基地,从而变成了一般的其他土地,因而二者在空间上是统一的,在法律概念上是一致的,房屋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则是以承载住房为目的的土地,二者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有机联系的整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的住房归农民所有。这样,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与房屋所有权主体存在着并非一致的情况,但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为农民享有。
五、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作了哪些规定?
答: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农民建房用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土地管理地方法律中规定,不得超越批准建房。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来当地的;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宅基地达不到标准、或丧失宅基地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但因两户的宅基地都达不到标准而相互调剂,经过批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严禁利用建住宅为名搞房地产开发和炒房地产的行为。对将现有住宅改为经营场所的,除了不再批准新的宅基地外,还应按其经营场所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从经营之日起,核收土地使用费。对于户口已经“农转非”的人员,应适时核减宅基地面积。另外,城镇职工要求自费建房应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经地政部门批准后统一征地、建房,不准私自到农村买地、租地建房。
七、城镇居民能否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答: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我国农村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国土资源部2004年234号文件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根据上述规定,农村村民的房屋是私有财产,村民可以依法处置。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能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八、宅基地使用权能否可以继承?
答:《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贰』 农经发【2015】2号《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是什么内容

农经发〔2015〕2号文件是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六单位联合下发的,其内容包括: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二、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三、进一步把握政策原则(1.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2.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3.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操作、4.坚持以农民为主体、5.坚持进度服从质量、6.坚持实行地方分级负责);四、进一步抓好重点任务(1.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2.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3.完善土地承包合同、4.建立健全登记簿、5.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6.推进信息应有平台建设、7.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1.健全工作机制、2.加大宣传培训、3.严格资金管理、4.探索创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5.强化监督检查)。

『叁』 农经局属于什么单位,具体职能是什么

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以海宁市农经局为例,海宁市农业经济局 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研究、制订和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应政策、建议和措施。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行政事务、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安保、综治、创卫、安全生产、后勤等工作以及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宣人事科

工作职责: 协助局党委开展全局政治思想工作,承担组织、宣传、干部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信访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日常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协助局行政做好人事、劳动工资统计等工作。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

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的管理工作,监督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开展内部审计和财务收支检查;协调农业项目的申报、验收,检查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农业项目的绩效考评;负责系统内财会人员的管理、清帐理财、票据管理、财务统计等工作;负责局级基本建设的核算。

经济发展科

工作职责: 承担市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等日常工作;研究并提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的帮扶意见和建议等工作;协调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等工作。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建设科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和实施以"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整治扩面提升工程为龙头的现代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中心村培育"(城乡一体新社区创建)和"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等日常工作;协调新农村建设中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承担市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教科

工作职责:制订农业科技、教育和标准化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负责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论证和实施督查;组织制订农业地方标准,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和认证管理工作。

制订农业科技人员及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实用技术培训计划;负责全市农业系列、农业经济系统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评聘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承办农业科技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和成果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科普宣传及科技下乡活动等工作。

法规科

工作职责:负责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法制监督、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起草有关农业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

审核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听证、应诉、理赔和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负责局属执法机构的管理、协调;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等工作。

产业科

工作职责: 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中介服务组织,负责农业龙头企业审核认定;负责农业外经、外资、外贸和外事工作。

研究制订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指导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负责承办农业产业项目建设;负责全市农业高新技术及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等工作。

开发科

工作职责: 制定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承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农业区划工作,贯彻落实农业自然资源管理条例;负责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农产品基地和产业带建设等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工作职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督检测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农产品包装、标识和转基因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测工作;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森林公安局

工作职责:依法查处发生在辖区内的各类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治安案件和授权的林业行政案件;组织协调森林消防工作,承担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林木采伐和林权管理工作;负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协调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森林公安队伍管理和队伍建设;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经权宣传扩展阅读:

海宁市农业经济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嘉兴市有关农业、林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制订和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应政策、建议和措施。

2、制订农业、林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林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提出有关农林等产品及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3、参与研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制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关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和农村集体土地(含水面)承包管理,土地(含养殖水面)经营权流转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指导和管理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监督农民负担工作。

4、研究制订农产品市场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政策和建议;制定全市"菜篮子工程"基地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市区"菜篮子工程"年度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蔬菜等副食品基地的开发建设与管理。

指导农副产品加工与流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指导效益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高新技术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负责农副产品产、供、销的有关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5、负责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工作和农业信息网络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供求等经济信息;研究制定农业投入的有关政策、措施,完善农业投入积累制度。

6、协助市财政局制订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计划;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市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组织、协调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区域开发计划工作;参与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工作;负责中低产田和池塘改造,农村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花卉行业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制订农业教育、科技进步和推广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农业科技项目的论证和推荐并指导实施;负责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负责农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协助职改部门搞好农业系列及其它相关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的推荐、评聘和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审、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牧业产品和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检疫、种畜禽监督管理。负责水域渔业监察、渔政渔港管理、渔船检验。负责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和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机监理。负责林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

9、主管全市农牧渔业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捕捞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负责农牧渔产品、种苗基地建设和具有示范效应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工作;负责抗灾救灾农用物资的分配。

10、主管全市林业工作。负责制定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的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义务植树、平原绿化造林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国有苗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11、主管全市农村能源工作。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和可持续发展农业工作。

12、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工作。负责农机科技开发、推广、培训工作;负责农机管理和服务工作。

13、参与全市农业外事、外资、外经、外贸工作,加强国际间农业经济和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组织农业出口创汇。

14、负责全市国有农场的指导管理;对归口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宏观指导。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肆』 一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材料

广济村委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宣传材料
[ 录入者:jcdj | 时间:2008-04-21 17:02:45 | 作者: | 来源: | 浏览:293次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我们党历来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政策措施,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呈现良好的发展局面。我国开始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的历史阶段。
一、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二、新农村建设的全新表述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在于“五句话、二十个字”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生产发展:就是要打牢物质基础,既要有较快的增长速度,更要注重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大力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合理利用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生活宽裕:就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着力点。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广泛开辟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积极开拓农民外部增收潜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切实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持续达到5%以上。
乡风文明:就是要在农村形成文明健康的精神风貌,培养较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乡规民约,破除陈规陋习,依法管理宗教活动。
村容整洁:就是要改善农村人民环境,使农村的发展得到合理规划。
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农村能源、改厨改厕等设施的投入,完善电力、广播、通讯、电讯、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使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供水系统快捷卫生,电力设施安全齐备;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沟渠水塘、院落畜圈的整治,加强危旧房屋更新改造,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生活环境;搞好乡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地建设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风情的民居民宅,美观实用,节约土地。
管理民主:就是要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发展和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群众路线,学会与群众商量办事,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搞好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逐步建立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机制,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不断增强集体经济服务功能,积极发展“民管、民办、民受益”的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理念深入人心,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新农村建设的“四位一体”
新农村建设的“新”在于“四位一体”全面推进的全新思路。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的修路、建房,而是按照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线,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发展,努力建设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在具体思路上,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更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更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更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更注重谋划长远,提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
四、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围绕“繁荣农村、富裕农民、提高农村综合文明程度”这个目标,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把工业与农业、城镇与农村、城镇居民与农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结合现代新昆明南城、西城建设,突出统筹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五、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原则
以发展为中心的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调整农村生产关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统筹协调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及城镇和乡村发展整体性,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坚持生产与生活条件同步改善,建设与管理同步推进。
科学规划的原则。要尊重农村建设的规律,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扬长避短、突出特色,搞好总体规划和具体布置,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分类指导原则。要根据乡(镇)、村的资源、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实践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多种建设方式。
发展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要把广大农民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依靠农民辛勤劳动、上级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六、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
经过十年的努力,2015年,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农村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良,农村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全面发展,村容村貌整洁,农民素质及农村综合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5年翻一翻,达到6456元,与现代新昆明建设同步,使广大农民实实在在享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实惠,广大农村初步呈现环境优美、和谐安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面貌。
七、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任务
坚持以产业化发展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的,以深化农村配套改革、完善政策体系为保障,以农民为主体,以调动农民积极性为根本,以建立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为动力,努力形成资源共享、利益共得的城乡发展格局。针对我县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以昆阳、晋城、新街、二街、上蒜、宝峰等中心镇为重点,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思路,着力推进“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集镇集中,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以建设小康、文明、生态、和谐村为载体,着力培育产业、发展经济,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努力使产业发展形成新格局、农民生活有新提高、公共服务形成新体系、乡村面貌呈现新变化、乡风民俗形成新风尚、民主管理形成新机制。
“十一五”期间,在做好规划,统筹开展城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事业等关乎农村发展的基础性建设的同时,确定35个村重点推进。2010年,按照城镇发展规划,使昆阳、晋城周边农村融入城镇,成为城镇社区;25%的村发展成为符合现代新农村的要求的小康示范村;大多数村有实质性进展,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纯收入显著提高。2006年,按照典型示范、逐步推开、每年集中扶持一批的工作思路和“有特色,有普遍性意义,农民有要求,有增长”的试点要求,按区域(城镇、坝区、山区、半山区),分层次(条件好、条件一般、条件较差),积极与市级对接,重点选择10个村,围绕提高农民收入、村庄规划、环境整洁、人蓄饮水、“一池三改”、乡风文明等农民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问题,开展新农村建设综合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全县推开。
八、生态环境建设的“一池三改”
加大扶持力度,以建设生态村模式为重点,以户为基础,村为载体,着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扎实推进“一池三改”(沼气池、改灶、改圈、改厕),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农村沼气、省柴节能灶、秸杆汽化等农村能源建设,推动家居生活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自2007年起,与新农村规划建设相衔接,在上级补助的同时,县财政对“一池三改”的农户每户再补助500元。
九、村庄整治的“四清四化”
加快村容整治步伐,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从今年起,按照整洁、卫生、文明的要求,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四清四化”活动。(“四清”即:清理土堆、石堆、柴草堆,做到堆放有序;清理杂草、粪便、垃圾,做到定点存放、定期处理;清理乱挖乱围,平整地面、拓宽公共空间;清理人畜居舍混建,实行有效分离。“四化”即:修整村街巷道,清除乱搭乱建,做到村庄整洁,道路硬化;改水、改厕、整治臭水沟、死水塘,做到环境净化;在村庄四旁、主要街道两侧和空地栽树种花,进行绿化;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安装路灯,实现村庄亮化)。力争到2010年,全县大多数村庄较好地改变“脏、乱、差”现象。
十、广济村建设重点及建设项目
(一)主要内容:
1、在增加农民收入,培育产业方面:
①引进2--3个蔬菜新品种,进行推广种植,增收效益明显;
②建一个5亩蔬菜育苗基地,并实施规范化管理示范;
③成立广济村蔬菜种植协会;
④协助当地5个冷库进行技改和达标,巩固和发展蔬菜基地建设;
⑤进行广济村产业结构规划。
2、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①拆除小厕所485个,修无公害公厕10个;
②修建新村至老村长220米,宽8米主的干道一条;
③支砌通过村中富有塘主要排洪沟道,长600米,宽2米,并且沟两边布置绿化带;
④支砌村边公路(昆洛路)旁沟,长150米宽1米1条;
3、加快公其事业方面:
①建村文化娱乐场所一个,700 m²;
②全面排查一次五保户,特困户,确保救济。
4、在村庄改造和环境整治方面:
①广泛开展“四清四化”村庄环境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②协调县规划局对村庄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完善32亩新村建设土地手续;
③粉刷村庄外墙,共计 间。
5、在农民基本素质方面:
①组建优良蔬菜科技示范60户,辐射带动农户600户;
②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100%,建立入户栏案和入户挂牌数到位率达100%;
③举办各类适用技术培训20期,培训1000人次;
④进行建设1700平方米科普活动中心,扩建科普活动室60平方米,新建科普宣传栏120平方米。
6、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①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两公开、四民主”机制;
②继续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深入实施“云岭先峰”工程。

对不起,改造前的没有,多了发不出去!

『伍』 农经局是什么单位

负责根据农业法、农业土地承包法、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农民负担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作。
2、负责各乡镇土地承包管理、监督双层经营体制政策实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土地承包经营双流转指导工作。
3、负责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变更审核、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交易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管理工作。
4、负责各乡镇农民负担管理、监督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备案、农民负担试点监测、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农民负担案件查处与信访处理工作。
5、负责各乡镇农村财务管理、监督农村财务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管理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队伍管理、农村财务电算化实施工作。
6、负责各乡镇农村经济统计管理、监督农经收支监测、农民收入与负担监测、农经统计信息管理、农经统计数据分析、农经统计体系建设。
7、负责各乡镇农村经济体系管理、监督农业“绿色证书”管理、农经业务岗位培训。
8、负责各乡镇农经站工作人员、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9、承办县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陆』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按照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明确权属加强保护。如城市房屋、土地所有权等都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以更好地保护所有权人的权利。

(1)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落实。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础。

把土地承包关系搞扎实,把老百姓承包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进一步搞清楚,有利于夯实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动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落实到位。

(2)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颁证,是建立城乡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举措,能够依法落实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让农民的财产权益依法得到有效保护。

(6)农经权宣传扩展阅读:

截至2018年12月6日,全区共调查承包农户895万户,应确权农户886万户,实测耕地8247万块、4776万亩,实际确权承包地面积4473万亩;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和登记簿870万份,占应确权农户总数的98.19%;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831.9万本,颁证率达93.89%。

我区建成了自治区、市、县三级确权成果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14个设区市均提交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基本完成情况的报告,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果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和自治区验收工作。111个县(市、区)的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数据全部通过农业部初检。

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妥善解决了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确认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为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优化了农业资源配置,推动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柒』 农经工作包含哪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机构称为农经站,站内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工作人员称农经员。农经员主要履行宣传农村经济政策、贯彻执行《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中央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牧民负担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农经依法行政工作,抓好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减负工作及减负的监督与管理,做好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等职能。

『捌』 农经站的乡镇农经站人员职能

以乡镇农经站主任为例,职责:

中心主任

1、负责会计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保证“双代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财会素质。

3、审核村级报帐员所报批的原始凭证、结算票据的合理、合法、真实,对审核票据加盖印章以示负责。

4、负责对核算单位财务制度执行和会计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管工作。

(8)农经权宣传扩展阅读

相关工作要求

1、不断完善“村账镇管”财务手续:凡涉及相关村从“村账镇管”账户支取资金,由村级报账员交镇“村帐镇管”资金出纳、涉及村经管站做账人员和镇“村帐镇管”资金的会计进行签字确认,报相关挂点村领导和分管经管站领导签字,最后镇长签字同意才可申领资金。

2、镇经管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坐班”制度,正常上班期间不得无故脱岗、离岗,一经发现,由镇纪委按照相关工作条例进行严肃问责。

3、镇经管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不得相互推诿,要严格遵循有关财务纪律,不得刻意回避、故意拖延,若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有关工作条例进行处罚。

4、各村、镇(属)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镇经管站的工作安排,及时进行报账,原则上一季度必须报账一次,对未按时间要求进行报账的,暂停村级一切财务手续的办理,同时由镇主要领导对相关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累教不改者,将提交镇纪委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玖』 农经站到底是干嘛的啊

农经站,是市、县、乡、镇在农业与农村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它的工作涉及农村经济、政策、计划、土地、生产体制、农业承包、发展、扶贫、分配、产业化、销售、农产品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二轮土地承包等诸多方面。

农经站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统计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 二、负责做好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分析,掌握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为各级各部门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三、负责做好农产品成本核算、效益分析以及农村基点调查。 四、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丘等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查、调处,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清理核实村组历年形成的债权债务,摸清农村集体家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增加新的债务。同时,寻求化解村组债务的有效途径,帮助村组逐年化解债务。 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民负担监督,做好良种补贴、种粮农户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的预算、兑现。严禁收费单位或部门抬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七、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新农村示范村等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 八、培训一批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村财务管理能人,管好用活集体资金,确保集体资产保质增值。 九、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好登记注册、项目申报、制定章程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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