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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剧本
人物:
审判长:王国强
陪审员:李刘杰 、马海军
书记员:齐璐
原告:陈念,22,男,兰州市城关区110号
原告代理人:曹海军,兰州明义律师事务所
被告:兰州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殿军,该公司经理
被告:兰州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殿军,该公司唯一股东
被告:王殿军,23,男,兰州市七里河区120号
被告代理人:匡翠玉,兰州市豪威律师事务所
证人:杨琼 、刘卉卉、谢鹏
法警:张磊
案由:公司纠纷
案情梗概:被告兰州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9日,经营范围为造纸用网的销售,其原始股东为被告王殿军、证人谢鹏及案外人肖某。2006年7月8日,肖某将其持有的60%股权转让给被告王殿军,谢鹏将其持有的20%股权转让给原告陈念,原告陈念2007年5月,办理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被告王殿军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自2008年10月起至今处于歇业状态,原告陈念与被告王殿军在诉讼阶段均表示同意解散该公司。2007年10月6日,被告王殿军投资设立了被告兰州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范围为造纸用网的生产、销售。被告王殿军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经理。原告委托兰州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利润进行审计。该所于2009年6月10日出具了兰州永信审字(2009)078号审计报告。该报告反映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006年元月至2008年10月30日期间的经营利润为—3.5万元;被告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10月正式投产至2009年2月31日期间的经营利润为4.7万元。
一、 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
(一)请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并入席
(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审判长:(击法槌)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
原告:我叫陈念,22,男,兰州市五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居住于兰州市城关区110号。委托兰州市明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海军作为一般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你的姓名,年龄,职业?
原告代理人:我叫曹海军,24,兰州明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被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可有代理人?
被告:我叫王殿军,23,男,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兰州市七里河区120号。委托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匡翠玉作一般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你的姓名,年龄,职业?
被告代理人:我叫匡翠玉,23,兰州豪威律师事务所。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兰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陈念与被告王殿军的公司纠纷一案。本案由本院审判员王国强、李刘杰、马海军合议审判,本院书记员齐璐担任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原告陈述事实。
原告:2005年8月,被告王殿军与谢鹏、肖某共同投资设立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7月8日,肖某将其持有的60%股权转让给被告王殿军,谢鹏将其持有的20%股权转让给原告陈念,原告陈念2007年5月,办理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至此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原告陈念以及被告王殿军。其中被告王殿军持股80%,且直接控制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印信、财务,并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经理。被告王殿军对另一股东陈念隐瞒公司帐目、长期拒不召开股东会议,并于2007年10月6日设立了被告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把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资金及所有的公司资产转移到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告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构成竞业禁止。被告王殿军违背竞业禁止义务,利用控股权利和职务便利擅自划转公司资产,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蒙受实质性损害,股东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公司已具备解散的法定条件。请求法院判令:解散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并组织清算,依投资比例分配盈余资产50万元;被告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利润归被告五泉公网业有限责任司所有,原告依法分配10万元;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答辩。
被告:原告陈念在五泉网页有限责任公司未实际出资,不具备股东身份;我是否构成竞业禁止,能起诉的主体应是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告无权提起;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造纸用网的生产、销售,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造纸用网的销售,两个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同,审计报告中的经营利润是生产、销售的利润,其中的生产利润应扣除。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原告是知道且同意的。解散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同意,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审判长:根据原告被告陈述,本案争议焦点是:1、原告陈念是否具有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2、原告是否具有提起竞业禁止诉讼的主体资格;3、被告王殿军设立被告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从事经营的行为是否违反竞业禁止;4、被告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利润是否归被告五泉公司所有。双方当事人围绕此焦点提供相关证据。
原告代理人:我有工商管理机构登记的五泉公司股东变更的资料一份,兰州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兰州永信审字(2009)078号审计报告一份,还有两名证人谢鹏和杨琼。
(书记员递交资料到审判长,审判长与陪审团审查)
审判长:传原告证人谢鹏出庭。
审判长:原告证人,你的名字?年龄?职业?
谢:谢鹏,22,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股东。
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者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责任,证人谢鹏你能否保证如实作证?
谢:能。
审判长:证人请在保证书上签字。
审判长:请原告证人陈述你所知的事实。
谢:2005年8月,被告王殿军与我、肖某共同投资设立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7月8日,肖某将其持有的60%股权转让给被告王殿军,我将自己持有的20%股权转让给原告陈念。
审判长:请原告审查陈述笔录并签字,如有补充请补充。
(原告证人签字并提交审判长)
审判长:请原告证人谢鹏退庭,传原告证人杨琼出庭。(杨琼到庭)
审判长:证人,你的姓名,年龄,职业?
杨:杨琼,22,兰州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者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责任,证人杨琼你能否保证如实作证?
杨:能。
审判长:证人请在保证书上签字。
审判长:请原告证人陈述你所知的事实。
杨:受原告委托,我们对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利润进行审计,并于2009年6月10日出具了兰州永信审字(2009)078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006年元月至2008年10月30日期间的经营利润为—3.5万元;被告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10月正式投产至2009年2月31日期间的经营利润为4.7万元。
审判长:请原告审查陈述笔录并签字,如有补充请补充。
(原告证人签字并提交审判长)
审判长:请原告证人杨琼退庭。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及证人证言可有异议?有无相关证据?
被告代理人:我和我的当事人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及证人证言无异议。我有被告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报告一份,一名证人刘卉卉。(书记员呈递被告的财务报告,审判员和陪审员审查)
审判长:传被告证人刘卉卉出庭。
审判长:被告证人,你的姓名?年龄?职业?
刘:刘卉卉,22,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计。
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者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责任,证人刘卉卉你能否保证如实作证?
刘:能。
审判长:证人请在保证书上签字。
审判长:请原告证人陈述你所知的事实。
刘:我自2008年10月开始在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出任会计,该公司经营的是造纸用网的生产和销售,公司财务反映的经营利润也是有生产利润和销售利润两部分构成。
审判长:请原告审查陈述笔录并签字,如有补充请补充。
(原告证人签字并提交审判长)
审判长:请被告证人刘卉卉退庭。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证人证言有无异议?
原告:我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证人证言无异议。
审判长:原、被告在事实方面有无补充?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在事实方面没有补充,事实调查结束。下面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
首先由原告方作辩论发言。
三、法庭辩论阶段
原告代理人:首先,据证人谢鹏所述,他把自己在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20%股权转让给原告,原告未实际出资时事实,但是从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看,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为原告取得股东身份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登记具有公示的效力,所以原告是具有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其次,被告王殿军的行为构成竞业禁止、侵害了公司利益,作为公司股东,原告有权利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原告具有提起竞业禁止诉讼的主体资格。因此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作辩论发言。
被告代理人: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根据我的当事陈述,原告是知道且同意设立被告滨河有限责任公司的。因此我认为我的当事人并未构成竞业禁止行为。所以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双方互相辩论。
原告代理人:所谓竞业禁止,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公司营业性质相同或类似的商业行为,不得自行处理与自身利益有关而又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事务。而被告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基本相同,应属于同类经营。被告王殿军作为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为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处于解散、清算或长期歇业的状态情况下,另行成立被告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并直接参与经营,与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形成同业竞争局面,损害了被告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利益,对此被告王殿军认为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原告是知道且同意的,该事实我的当事人予以了否认,故被告王殿军的行为已构成竞业禁止义务的违反。
被告代理人:我请求对原告进行提问。
审判长:准许被告代理人对原告进行提问。(原告起立)
被告代理人:你否认了知道并同意我的当事人设立滨河有限责任公司的事实。我认为你在说谎,在欺骗大家。
原告代理人:我认为被告代理人在对我的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请注意你的言辞。请继续提问。
被告代理人:原告,你是在何时知道我的当事人设立了滨河有限责任公司的。
原告:2008年10月,也就是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始歇业时。
被告代理人:在此之前,你一直不知道吗?
原告:是。
被告代理人:我的提问完毕,你可以坐下了。原告要求被告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利润归被告五泉公网业有限责任司所有,但是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造纸用网的生产、销售,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造纸用网的销售,两个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完全相同,审计报告中的经营利润是生产、销售的利润,因此其中的生产利润应扣除。请求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审判长:双方无新的辩论,辩论结束,下面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
原告,最后还有什么意见?。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审判长:被告,最后还有什么意见?
被告: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审判长:下面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对本案进行调解。被告,你有何调解意见?
被告:不同意调解!
审判长:原告,有何调解意见?
原告:在诉讼前,双方已进行过多次协商,但被告没有调解诚意,现我不愿意进行调解,听候判决。
审判长: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做调解工作,下面进行宣判。
本庭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可以结案。
原告陈念具有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身份,具有提起竞业禁止诉讼的主体资格,而被告王殿军设立滨河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从事经营与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同性质的事务,构成了竞业禁止义务的违反。原告诉讼请求中请求解散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该公司现处于歇业状态,且各股东均同意解散该公司,故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另原告诉讼请求中请求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由于强制清算案件适用的是非诉程序,所以不能和公司解散合并审理,此请求难以支持。
据此,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五)项、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之规定,于2009年6月22日判决:
(书记员:全体起立)
一、被告兰州滨河网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利润2.5万元作为被告王殿军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法所得归入被告兰州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解散被告兰州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兰州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陈念、王殿军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被告兰州五泉网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前项中的2.5万元纳入清算范围);
三、案件受理费共200元,由原告陈念和被告王殿军各承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上诉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书记员:坐下。
审判长:闭 庭(击法槌)。当事人在闭庭后五日内至本院阅读笔录签字。
书记员:全体起立。(在主审法官退出法庭后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退出法庭。)
❷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怎么写
介绍一下过冲
❸ 模拟法庭课程总结怎么写
模拟法庭实训总结实习结束后,开始了我们的实训课程。此次实训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考察我们能否结合最法院实习中所看到、学到的知识结合案例解决实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培养学生综合的法律职业能力。我们组分配到的是一件关于产权转让纠纷案件,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训练。一个大组分为三大部分:审判组、原告组、被告组。我被分到审判组担任审判员的角色。刚案例时,经过我们审判组成员的反复讨论,分析现有的资料,我们将该案件定性为产权转让纠纷。房地产法对我们不陌生,但也说不上熟悉。要处理好这个案件仅凭我们现有对房地产法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搜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我们认定案件事实是首要任务。撰写法律文书。这个实训课程中,我们审判组要写三份文书:阅卷意见、开庭笔录、民事判决书。写文书首先要对案情进行了解。归纳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使我们对实体方面的认识增加了不少,疑问也不少。了解了出让和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出让金产生方式也不同。这个案件中有一个疑问是根据我们现有的资料我们无法确定,本案中《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应该是企业净资产与企业负债之和。不包括土地出让金。还是说,《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包括土地出让金,应该由国资委认定。在庭审过程中,在法院实习我们已经对庭审有了一定的了解。庭审的调查阶段,是最重要的一个阶段,也是我们最混乱的一个阶段,很不经意就从这个阶段跳到另一个阶段。法官在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驾驭庭审的能力有所欠缺。庭审是考验法官的及时反应能力。驾驭庭审能力的重要方面。我们虽然知道要防止双方当事人转变成辩论,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不能及时地把握。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提高了我们动手,动脑,动口的能力。在平时的学习中,说话的总是老师,老师主导课堂。而模拟法庭能使学生成为主导的法庭的角色。促使我们用法律思维去考虑事情,处理案件。培养我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庭前准备阶段,促使我们主动去搜集资料,增强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撰写法律文书时,加强了我们对法律文书格式、用语、正确引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庭审阶段,锻炼了学生的逻辑思维。整个实训课程带给了我们很多感触,培养了我们的协作精神。建议学校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多加入些类似的实践性课程。培养我们成为合格、优秀的法律人才。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灯塔,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模拟法庭课堂总结 这个学期,学院为了加强我法学专业学习的专业性及实践操作性,特地从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特聘了张宇张院长为我们开了模拟法庭课堂这一门课,通过张院长的认真教导及一个学期以来的努力学习,我受益颇丰。现特对这一学期以来在模拟法庭课堂上的学习作一简要的总结:
一、通过模拟法庭课堂所收受的益处
模拟法庭课堂作为专业性与实践性很强的一门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的一项重要课程,通过这一课程的开展,对我的学习有着意义非凡的影响。主要体现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学习思维的冲击与启发。模拟法庭课堂对我以往的学习思维造成了强烈的冲击,让我认识到了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的重要性,让我更深程度地认识到了理论来源于实践这一哲理性的问题。课堂上,张院长通过其工作的经验向我们详尽地介绍了现实法庭的实践操作过程及其过程中应注意到的一些细节问题。张院长的耐心教导及对庭审过程的专业了解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也让我更进一步地从以往仅注重理论学习的思维中解放了出来,这都得益于模拟法庭课堂的开展及张院长的悉心教导。
2、对庭审过程的深入了解。“庭审程序是庭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庭审程序是否合法是一个庭审能否顺利进行与最终庭审合法有效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课上张院长的这一席话让我印象深刻。亦就是因为这点,通过模拟法庭课堂,我对庭审的程序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也更深一步地熟悉了庭审的程序,这都是通过模拟法庭课堂所得到的。
3、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通过一个学期以来在模拟法庭课堂上的学习,我觉得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有所提高了,特别是对于一个案子的审查,通过学习,我学会了该如何着手分析一个案子,学会了在分析案子时该如何做到全面合理,更学会了该如何运用法律条文分析案子以及如何通过现有法律法规解决案子中的问题。通过模拟法庭课堂的学习,我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相信这亦将对我毕业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二、模拟法庭课堂存在的问题
模拟法庭课堂是我学院法学专业中的一项专业性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对于这一课程的开展亦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这一课程在我学院开展的时间不是很长,因此在对于这一课程的教学经验上还略显不足。因此,在这一方面我认为无论是学院还是教师方面都还应有所加强。另一方面就是此类课程在我们平时学习中的覆盖面还不广,因此,部分学生对于这一新型的教学方式的适应程度还有待加强。还有另一方面则是模拟法庭课堂的课时相对不多,因此,对于实践的学习还是不够的,这一方面也造成了我们学习内容的相对不够充分。
三、对模拟法庭课堂的建议
模拟法庭课堂的开展是对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实践学习的一个重要补充,因此,这一课堂的开展有着其非凡的意义。对于这一新兴的课堂,我认为应在平时专业讲授的基础上多重视实践操作方面的讲授,同时还应多让学生参与实践。譬如在课堂上多讲述现实案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及讲授此类问题的解决办法等,同时还可以多让学生参与实践,可以多提供一些或易或难的案例让学生多操作多实践,亦可针对庭审的某一程序如法庭调查或法庭辩论等程序进行针对性的训练等。相信通过这样的学习,学生将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及实践经验,模拟法庭课堂这一课程也将得到很好的发展。
❹ 求一份模拟法庭企划书
模拟法庭策划书 模拟法庭的意义 完善和改进法学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各级、各类法律人才.在中国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我们的法律人才应当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素质和能力三者结合的人才。即我们的法律人才不仅要应有法学知识,理解法学理论服务于社会,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疑难的能力。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从本学院的基本定位出发,即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是一所培养应用研究型复合人才的综合性大学,结合本学院的专业特色,将模拟法庭教学方法运用与法系本科教育,在注重传授法学知识和进行理论熏陶的同时,花大力气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社会实践中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模拟法庭简介“模拟法庭”是我院法学本科专业本科学生的教学演示和教学实践基地。法学是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课堂教学的内容需要与社会实际紧密联系,并接受司法实践的检验,因此“案例教学”历来是法学专业教学的重要方法,而“模拟法庭”作为“案例教学”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教学效果尤为明显。学生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不仅能较好的做到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而且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锻炼了社会工作能力。在仿真的状态下,通过对所选择案件的重演或者预演,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与程序法,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培养和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学生学习效果,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受到学生广泛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模拟法庭的宗旨培养优秀务实的法律专业人才,提升我校全体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使之成为适应法制社会要求的具有法学思维的复合型人才。 模拟法庭的目标 活跃法学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时间环节,提高大学生专业自学及实践能力。 模拟法庭的功能是(1) 教学演示——用于案例教学课程的课堂;(2) 教学实践——用于本科专业课程的实践;(3) 学生实习——用于学生自拟案例的实习;(4) 观摩学习——用于全校学生的法律学习。 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模拟法庭亦称模拟审判。我院把它作为一种特殊教学方法运用于教学实践。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学教学方法,模拟法庭的目的在于:在仿真的状态下,通过对所选择的案例进行重演或者预演,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例有关的实体法与程序法;,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培养和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学生专业知识学习成果、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检验学生反应能力、思辩能力。同时也是对教师教学情况的检验。 一个完整的模拟法庭活动一般分为三个阶段.(1) 前期准备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做三件事:① 选择典型案件。所选案件是否适当是模拟法庭活动能否取得良好结果的关键。太简单的案件难以引起学生兴趣,太复杂的案件往往使学生如堕云雾,不知所以。因此,我们注意选择那些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有一定理论深度或争议的案件,特别是近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型案件。模拟法庭案件有三大类,即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模拟法庭活动中采用多种案件,有利于学生对所学习的各专业知识进行检查和复习。② 有序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活动。模拟法庭作为教学方法之一应当吸引尽可能多的学生参与,但是在模拟法庭活动初期却出现只有部分学生参与的情况。那些平时学习成绩好、表达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学生往往是积极参与模拟法庭活动的学生,而学生中学习成绩一般或较差的同学、表达能力较弱的同学往往置身于模拟法庭活动之外,或者在活动中只充当观众。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一方面规定学生必须轮流充当模拟法庭中的角色,如当模拟原告、被告、法官、或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等,并且指定学生应当完成其中一定任务,如收集证据、撰写代理词、辩护词、判决书等,以此来推动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活动。龙一方面,将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并取得相应学分纳入夏季小学期综合实习的教学计划以此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够参与和投入模拟法庭活动。③ 配备富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模拟法庭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使模拟法庭活动不至于流于形式,我院安排了“双师”型教师(既是导师又是律师)指导学生进行模拟法庭的准备工作,即进行模拟法庭的模拟训练,包括接待当事人训练、调查证据训练、协商、谈判、调节训练、法庭辩论训练、各种法律文书写作训练等等。模拟训练将学生置于一个特定的虚拟情境之中,让学生去面对层出不穷的问题、困难和矛盾,培养学生独自处理各种困难问题、应对困难局面的能力,增加学生实战的感觉和经验,实践证明这是正确的方法。(2 模拟庭审阶段 模拟法庭力求真实。为保证模拟法庭与现实的司法实践相一致,我们组织学生观摩、旁听法院公开庭审活动,近距离学习、观摩现实的司法实践活动。在模拟庭审前我们还要请富有实践经验的检察官和律师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使学生理解自己所担任的“角色”。同时,在硬件方面,我们按照法院审判庭的标准防止了法院的审判席、原告系、被告系、国徽等,并借来法官袍、律师袍,力求学生在模拟审判中“真刀真枪”地进行审判。 (3 后期总结 针对模拟法庭审判活动情况,由教师和邀请参加模拟庭审活动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表现进行评议,讲解模拟庭审中争论的焦点问题、疑难问题,结合有关法律条文进行讲解;通过结合实例解释有关法律条文的基本含义,说明其立法目的,以及介绍学者对有关争议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使学生梳理、崇文、巩固所学法学知识和理论,增强学生运用各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模拟法庭的主要特点和作用(1) 模拟法庭是案例教学的具体方法之一,是法学教育多元化模式中的一环。案例教学方法是姜正国校长坚持倡导的一种教学方法。采用案例教学可以让学生从分析真实个案入手,从中发掘和了解法律的基本理念,巩固学生所学得的法学知识和理论,启发学生将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司法实践,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做到法学理论同司法实践的有机紧密结合。 在当今世界上,就法律制度和法学教学而言,具有重大影响的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是成文法。在法学教学上,大陆法系以注释主义教学为主要特色,强调法学教学的理论性、体系性。英美法系是判例法。在法学教学上强调对实际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国由于历史原因,深受大陆法系法学教学方法的影响,重理论轻实践。近年来这种教学方法的弊端日渐被人们认识而受到质疑和批评。模拟法庭引起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而有助于克服我们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的弊端。(2) 模拟法庭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即教学目标具有综合性。学生的综合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①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②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③团队活动的组织协调能力 ④应对突发事件和剖析解决疑难复杂问题能力 ⑤理论结合实践的知识运用能力 ⑥自学能力 ⑦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 ⑧创新能力。模拟法庭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并将这种综合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模拟法庭活动的整个过程,从而真正做到了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将学生培养成为应用研究性的复合人才。(3) 模拟法庭过程以学生为中心,以逼迫的方式增强学生的自学能力。与传统的教方法不同,在模拟法庭活动实践过程中,要求学生全方位的参与,强调学生的自学,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模拟法庭活动的展开要求学生能够运用多门法学知识,能够运用实体法和程序法,甚至要求学生能够运用课堂教学上未涉及的领域的知识和各界课外知识。对于这些知识教师将给以指导和讲解,但主要依靠学生自学。学生以小组或个人为单位,对所要完成的任务和从事的活动收集资料,进行研究、讨论、分析。教师用启发式的方式进行指导和帮助,迫使学生开动脑筋,运用自己的才智,从多种角度进行思考。通过这些方法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帮助学生形成自学习惯,提高学生自学能力,并通过自学拓展学生视野,促进学生思维,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学习氛围。 综上所述,模拟法庭对于丰富和完善法学教学方法和手段克服、传统法学教学方法的弊端,对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自学能力的提高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但是它毕竟是模拟的。因此,还存在以下不足:① 由于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学生难以做到对案件进行全面的注意以及观察,这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全面提高。② 由于模拟审判的事实如证据只能在一定的限制范围内确定,不象真实案件中会遇到许多想象不到的情况,模拟审判中的当事人也不象真实案件中的当事人具有切身的利害关系,因而学生在模拟法庭活动中的训练是有益的,但远非充分的。③ 由于硬件上的不足和临时设置模拟法庭的困难,尚难做到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已参与模拟法庭活动。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模拟法庭活动中逐步加以改进。我们将进一步改进模拟法庭,吸引更多的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活动,提升模拟法庭活动的水平,提高我愿法学教学质量,为学校的大学生艺术节做出贡献。
❺ 我要做一份模拟法庭的策划书,可是那个庭审剧本怎么搞我不知道在哪找庭审记录啊...
你是个懒人,按你要求提供了一份,供参考。
庭 审 笔 录
开庭时间:2005年6月18日开庭地点:尤溪县人民法院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付永康、审判员余晓月、黄祥飞,书记员谢周培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肖亮、原告代理人李仁尚、被告肖鹏、肖哲、被告代理人周铭熠、姜能果已到庭。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肖梁、赵林在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审:原告姓名等项?原告:肖亮,男,1967年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3号。是被继承人肖立的次子。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李仁尚, 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审:被告一姓名等项?
被告一:肖鹏,男,1986年1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3号,是被继承人肖立的孙子。
审:被告一代理人姓名等项?被一代:周铭熠,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审:被告二姓名等项?
被告二:肖哲,男,1984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4号,是被继承人肖立的二哥的儿子。 被二代:姜能果,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一:没有异议。被告二: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判长活动。
审:尤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肖亮与被告肖鹏等继承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审:本案由审判员付永康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余晓月、黄祥飞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记员谢周培担任本案记录。
审: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告、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被告一:清楚。被告二:我已经知道了。
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一:不申请回避。被告二:不要。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审:现在由原告发表起诉意见?原告:宣读起诉书(内容略记)请求法院依法判决:1、撤销法院宣告被继承人肖立死亡的判决; 2、判令120平米房屋一套由原告肖亮、古画5幅由被告肖鹏继承; 3、存款23万元由原告肖亮、被告肖鹏共同继承; 4、确认被告肖哲没有继承权。审:由被告进行答辩?被告一:宣读答辩状(内容略记)被告二:宣读答辩状(内容略记)
审:现在由原告提供证据?原告:我现在提交以下证据,1、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实:原告肖亮系肖立的次子,肖明系长子,肖鹏系肖明的儿子,肖哲系肖立二哥的儿子; 2、本院第X号民事判决书证实:肖立失踪6年时间,2002年经原告肖亮和肖明的申请,本院查实后宣告肖立死亡;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肖明死亡证明》,证实:肖明于2003年因车祸死亡; 4、某医院证明,证实:肖立于2004年5月17日病故; 5、遗嘱2份证实:2001年肖立按法律要求自书遗嘱1份,遗嘱内容为“古画5幅由长子继承,房屋1套由次子继承”;2004年2月10日接法律要求代书遗嘱1份,该遗嘱内容“古画2幅、存款5万元由侄子肖哲继承”。另外我申请证人肖梁、肖梁出庭作证。审: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被告一:对以上原告提交的证据,提出以下综合质证意见:被继承人肖立被宣告死亡后,原告肖亮对是否继承遗产没有明确表示,遗产已实际由被告肖明继承,肖明死亡后,由被告肖鹏继承肖明的遗产。自此原告肖亮的权利已受侵犯,至2004年6月已超两年时间的诉讼时效,原告请求继承肖立遗产不受法律保护,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肖哲得知肖立自书遗嘱由其继承古画二幅和存款5万元后,即提出继承的主张,并未超过两个月的期限,其享的继承权,古画二幅和存款5万元应由其继承。被告二:对以上原告提交的证据,提出以下综合质证意见:肖立所立由他继承古画二幅和存款5万元的遗嘱合法有效,且他在得知有该遗嘱后即主张按该继承,没有超两个月时间,因此他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审:传证人肖梁到庭。审;办理证人具结书。审:证人姓名等项?
证人:肖梁,男,1956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尤溪县。与原、被告是邻居关系。审:证人陈述证言?证人:内容略记审:双方对证人有无发问?原:没有。被一:没有。被二:没有。审:证人退庭。审:传证人肖梁到庭。审;办理证人具结书。审:证人姓名等项?证人:肖梁,男,1962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尤溪县。与原、被告是邻居关系审:证人陈述证言?证人:内容略记审:双方对证人有无发问?原:没有。被一:没有。被二:没有。审:证人退庭。审:被告方有无证据提交法庭?被告一:没有证据提交法庭。被告二:没有证据提交法庭。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辨认。审:现在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原告:他是被继承人肖立的次子,肖明是长子、肖鹏系肖明的儿子。被继承人肖立2000年离家后下落不明,经申请于2002年被宣告死亡。原告肖亮于2004年4月证实肖立于2004年5月17日病死,并立有两份代书遗嘱和自书遗嘱,肖明于2003年死于车祸。请求法院撤销宣告死亡的判决、判令120平方米的房屋由原告肖亮继承、古画5幅由被告肖鹏继承、存款23万元由原告肖亮和被告肖鹏共同继承、确认被告肖哲没有继承权。原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审:现在由被告方发言?被告一:被继承人肖立被宣告死亡后,原告肖亮对是否继承遗产没有明确表示,遗产已实际由被告肖明继承,肖明死亡后,由被告肖鹏继承肖明的遗产。自此原告肖亮的权利已受侵犯,至2004年6月已超两年时间的诉讼时效,原告请求继承肖立遗产不受法律保护,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肖哲得知肖立自书遗嘱由其继承古画二幅和存款5万元后,即提出继承的主张,并未超过两个月的期限,其享的继承权,古画二幅和存款5万元应由其继承。被告一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被告二:肖立所立由他继承古画二幅和存款5万元的遗嘱合法有效,且他在得知有该遗嘱后即主张按该继承,没有超两个月时间,因此他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被告二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审:双方有无新的意见?原告:没有新的意见。被告一:没有新的意见。
被告二:没有新的意见。审:法庭辨认结束,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原告:按诉讼请求。被一:由法院依法判决。被二: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审: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原告:不同意。被告一:不同意。被告二:不同意。审: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本庭不组织调解。审:现在宣布休庭30分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15分钟后继续开庭,宣布对本案的载判结果。审:现在宣布休庭。书:由判决长、审判员退庭。书: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退庭。
(合议庭进行评议,略记)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继续开庭。本庭在休庭期间,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对本案的证据、事实进行认定,充分考虑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已经作出结论,现在宣判。(敲法槌)
书:全体起立。审:宣读判决书(见判决书,略记),判决如下:一、撤销本院于2001年宣告被继承人肖立死亡的判决。 二、遗产120平方米一套、存款9万元由原告肖亮继承。 三、遗产古画三幅、存款9万元由被告肖鹏继承。 四、遗产古画二幅、存款5万元由被告肖哲继承。
案件受理费6000元,其他诉讼费用3000元,则原告肖亮负担4000元,被告肖鹏负责3000元、被告肖哲负担2000元。 本判决的判决书在闭庭后五日送达,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完毕。
书记员:全体坐下。审判长:原告对判决有何意见?原:服从判决。审判长:被告肖鹏对判决有何意见?被肖鹏:服从判决。审判长:被告肖哲对判决有何意见?被肖哲:服从判决。审:现在宣布闭庭。(敲法槌)书: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诉讼参与人退庭。 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核对笔录签字: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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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书格式 网上有很都多 班会么 可以给大家看看一些 法制安全教育片 或者是找法制方面的老师开展一个讲座 或者是组织大家以小品、相声的形式开一个晚会 再或者是弄一个 模拟法庭
❼ 模拟法庭的宣传稿怎么写急!!!
首先要明白宣传稿的主要目的是宣传活动,精要简短但却能够吸引人。范例高考宣传稿:高考决战演讲:用汗水诠释辉煌09.03.14 知不足
高考决战演讲:用汗水诠释辉煌。大学梦,是人生梦的起点,没有经历过大学的人生是有缺憾的,大学是真正塑造我们思维的一个非常重要时期。我们要抢占人生的制高点,创造无悔无怨的人生!我们只有秉着坚定不移的人生信念,牢牢把握住自己人生的主动权,积极地迎战高考,未来才会属于我们,2009年的辉煌才会属于我们。历经一次高考磨练的我们将用心把握仅剩下的八万六千四百分钟,用青春书写灿烂,用汗水诠释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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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模拟法庭要怎么做呀
先选出法官,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如果是公诉案件选出公诉人。然后选择案件,根据案件进行辩论,只要按照诉讼法的顺序发言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