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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陷阱法制宣传

发布时间:2021-09-20 00:10:06

A. 结合自身实际,谈一谈在求职过程中如何利用就业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首先要知道招聘陷阱有哪些:

1.非法中介陷阱:在“皮包公司”的保护下,犯罪分子骗取求职者信任,与求职者签署协议,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后,携款潜逃。

2.媒体网络陷阱:犯罪分子通过在一些小报、招工网站、手机群发等方式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诈骗求职者前来应聘,通过电话联系、汇款等方式诈骗钱财。

3.找硬关系陷阱:犯罪分子谎称关系广、能力强,可以为求职者打通关系找工作,再以花钱打点的名义骗取钱财。

4.临时租用办公场所办公陷阱:犯罪分子打着虚假单位的旗帜,在人员流动量大的热闹地段租赁临时办公地点,以丰厚的待遇条件吸引应聘人员。

5.试用陷阱:许多求职者上岗后一般都会有三个月到六个月的试用期。有些单位利用这一条款,要么在这一期间少付工资,要么到期后蓄意辞退。

6. 传销陷阱:用人企业高薪诱惑,吸引求职者。当新人刚被骗到异地后,断绝其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也不让其看电视和报纸,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密集地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唤起人们对金钱扭曲的追求。

二、关键要懂得如何识别招聘陷阱:

“招聘陷阱”的套路其实并不深,其目的就在于“收敛钱财”。据劳动部门介绍,求职者在找工作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查资质:可通过工商行政网站、红盾网查验对方是否是正规公司,是否具有合法资质。

2.用人单位是否要求收取求职费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其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是否承诺高薪厚职。

4.谨慎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5.不要将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轻易交给招聘者。

对于招聘陷阱总要防范于未然,知道招聘陷阱大多是怎样的,然后去识破才能更好的防范。所以对于如何去防范招聘陷阱就要以上两点的招聘陷阱知识了。

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逐步走向市场化、法制化的今天,作为改革的直接承受者和参与主体,高校毕业生在其整个择业求职过程中也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多毕业生由于劳动维权意识的薄弱,面临很多求职的问题,譬如试用期没工资、试用期不签合同、试用期被辞退、用人单位迟迟不买社保、被迫无薪加班加点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是违法侵害毕业生的行为,毕业生要用于站出来,争取自己应有的合法劳动权益,别毫无怨言地成为任人宰割的小绵羊。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逐步走向市场化、法制化的今天,作为改革的直接承受者和参与主体,高校毕业生在其整个择业求职过程中也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毕业生就业求职活动中的政策法律依据

为切实保障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生就业活动的有序开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和法规。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教育部及有关部委关于毕业生就业的规范,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二是各地方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出台的有关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用于规范指导本地方的毕业生就业;三是高等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工作意见制定的本校工作实施办法、细则。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

二、毕业生就业求职中个人权益保护的重要环节

从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程序来看,一般有以下主要环节组成:了解有关就业政策,收集处理就业信息,做好个人求职资料准备和心理准备,参加“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离校报到等。在上述环节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见面“双选”、签订就业协议、就业报到等阶段客观上对毕业生合法权益保护来说相对比较重要。

三、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主要方面和保护

毕业生作为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主体之一,根据目前就业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主要享有以下几方面的权益。

1、接受就业指导权我国《高等教育法》中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由此可以看出从学校接受就业指导和服务是毕业生的一项重要权益。各高校应成立专门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2、平等就业权毕业生在参加就业求职过程中,应当享有平等就业权。平等就业,应当包括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就业信息,就业时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参加“双选”时与招聘单位自主洽谈协商等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并轨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只要符合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毕业生就可以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学校、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涉。公正推荐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也是毕业生享有的最基本的权益。

3、公平待遇权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应当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公平受录用权是毕业生最为迫切需要得到维护的权益。

4、违约求偿权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协议后,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均须得到另外两方的同意,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用人单位无故要求解除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对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履行就业协议等方面更多的应当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自我保护。

四、毕业生就业求职中个人权益的自我保护

毕业生权益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毕业生自我保护,毕业生自我保护一般体现在以下方面:

1、熟悉和了解有关法律常识及规定,自觉提高毕业生个人法律意识。毕业生应了解目前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范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熟悉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毕业生权益自我保护的前提。如果在就业过程中因为所谓的公司规定或部门规定与国家政策法规有抵触,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则可以依据法规办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签好就业协议书,充分发挥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权利义务的书面文本,一般是由国家教育部制定统一格式。毕业生也须认真签订好就业协议。因为在我国健全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尽管少数省市做出了一定的尝试,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还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形式替代现行的就业协议书。而在毕业生就业实践中,一些单位在与毕业生、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后,依据“就业协议书”中“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协议书的备注栏中明确,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的条款,还要与毕业生再签订一份比较详尽的劳动合同。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及其补充条款时一般应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1)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协议双方的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这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不包括私营企业),必须要有进人的自主权力。如果其本身不具备进人的权力,则必须经其具有进人权力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因此,毕业生签约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2)有关协议条款明确合法。 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先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其次审查和仔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第三要审查清楚除协议本身外是否有附件即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等。

(3)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要合乎程序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4)写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实践中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违约率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中违约条款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

3、遵循市场规则,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无论是自荐,应聘,接受面试、笔试,洽谈就业意向,都应本着 "真诚、信实、平等"的原则,以自身实力参与竞争,双向选择。同时,要有风险意识,对于有些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时,夸大优厚条件,以欺骗手段吸引人才的做法要有提防戒备心理,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在毕业生就业报到过程中,毕业生也应对自身权益有所了解、善于进行自我保护。

4、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不尽成熟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在加以社会风气、人们旧观念、旧思想的影响,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现象,对毕业生就业求职正当权益予以侵害。针对侵犯自身就业权益的行为,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求职中常见的六大陷阱有哪些

求职中常见的六大陷阱:

1、推荐工作式陷阱

主要方式:这种欺骗行为,主要是一些挂着职业介绍所的介绍工作地方,或者是假称学校的老师之类和你扯得上一点关系的人,他们一般号称在某公司有认识的熟人,能给你推荐工作,只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些骗子一般会主动出击,要求帮你推荐工作,但是前提是你得缴纳“推荐费”。缴纳完推荐费之后,要不就是根本就不能再找到人,要不就是拿到推荐信以后,前去应聘,你发现推荐信并不起作用,或者目前这家单位根本不招聘这个职位。

2、收费式陷阱

主要方式:还有一些公司在招聘的时候,以招聘录用为借口,征收一部分的押金或者是保证金,或者以入职培训的名义,骗取求职者的财物。这类诈骗在轻松许诺工作机会的同时,对方就会对你提出收费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有“用人单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证金、集资等作为录用条件”的明文规定。

3、信任式陷阱

主要方式:还有一些诈骗分子,这很好地利用了大学生现在的一些不乐意干活,只是想挣钱的心理,用一些轻松的网上工作来招聘大学生工作。许多学生在相信后,骗子会先用一两次的甜头骗取学生的信任,之后再利用信任伺机作案。这类陷阱需要学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轻信他人,也不要在尝到甜头后就失去戒心。

4、试用期式陷阱

主要方式:这种方式就是,试用期的时候工资很低,让一些新人根本就熬不过试用期,然后辞职之后再同样的方式招人,周而复始,降低成本。另外一种手段就是非法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虚假广告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条件较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比如: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往往故意扩大用人单位规模和岗位数量,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把招聘职位写得冠冕堂皇,不是“经理”就是“总监”,但实际上却只是“办事员”、“业务员”,根本没有广告上写的那么诱人。

6、协议陷阱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按照有关规定,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这样就可能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纠纷。常见的毕业生签就业协议过程中遇到的陷阱又分为以下几种:

a. 用人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b.用人单位不跟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c.用人单位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d.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霸王合同”

求职中常见的六种心理:

1、面对就业,感觉茫然不知所措。

眼看着大学四年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多人根本没有做好步入社会的准备,曾经的“天之骄子”大学生们,非常渴望在社会中找到自己喜欢的又能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行业和位臵,但对自己究竟能够做些什么心里却缺乏了解,所以会感到茫然,不知所措。部分大学生过高地估计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水平,对一般用人单位不屑一顾;还有一些大学生过低估计自己的水平,对自己缺乏自信,优柔寡断,不能向用人单位充分展示自我,从而坐失良机。在就业的过程中,这些都容易引起职业定位的偏差,出现好高骛远或者悲观失望的情况,经过几次选择失败之后,就会产生手足无措的感觉,心理一片茫然,严重地影响了就业的选择。

2、自卑或者自负。

很多大学生都觉得自己在大学几年里,似乎什么都没有学到,容易产生自卑心理。有心理学家分析认为,其实自卑感强的同学最主要的问题是对自己的能力缺乏了解,缺乏信心,这是大学生很容易产生的消极心理。面对改革的浪潮,看到人才市场的激烈竞争,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产生自卑心理是正常的,也是比较普遍的。自卑感产生的原因很多,有生理的、环境的、家庭的或社会的原因,但是主要还是心理因素造成的。比如:在择业中总是自己拿不定主意,过分退缩,对自己能胜任的工作也不敢说“行”。自卑心理是大学生进行就业选择时必须消除的心理障碍。而社会上工作总所需要的开拓精神和自信心,这正是自卑心理所缺乏的。自信心是求职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心理素质,求职时畏首畏尾会给人无能的印象,使求职不易成功。所以我们要正确评价自己。要纠正过低的自我评价,多找自己的长处,即使微不足道也不要忽略。人都有所长,利用自己的优势以长补短,寻求成功的经验。

另一部分则是有自负心态的大学生,高不成低不就说的就是这一类人群。盲目攀高心理及调适盲目攀高即对主客观条件的估量不够准确,不能正确评价自己的素质和条件,一心追求大城市、大公司、高工资。这是由于毕业生没有完全正确地认识自己,自我评价过高,所以求职中不肯屈就,对稍有不对胃口的用人单位就抱拒绝态度,结果是错过机遇,难以就业。还有的毕业生没有调整好自己的择业心态,只是想找待遇及工作条件最好的单位,或者是最热门的单位及最前沿的行业,而不顾自己的专业或自己的某些缺陷是否适合这一行业。克服这种心理,就要正确客观地评价和认识自己的优点和缺点,然后根据自己所学的专业谨慎地进行分析,看看什么样的行业或单位既可以让自己学以致用,又可以很好地发挥自身特长,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充分展现自己的个性,而不是盲目地找寻社会上的热门行业和前沿行业。

3、嫉妒心理。

在求职过程中还有一个比较麻烦的心理问题,就是当看到别的同学早早的签了工作,而自己还在忙碌的投简历求职的时候,容易产生一种焦虑甚至嫉妒的心理,这是一种不好的心理。这个问题可能出现的几率比较高,因为大家找到工作总会有个先后顺序,而且每家企业之间也有差别,这时就容易产生这种不健康的心理因素。对于这种情况,我觉得首先要调整好情绪,要相信自己,也许几次面试失败了,但这并不意味着自己就真的不行,也许是自己的性格并不适合这个工作。就算是真的失败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要知道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在每次面试失败后,不应该盲目的自卑,即使自卑也解决不了任何实质性问题。只有每次总结经验,看到自己和别人的差距到底在哪里,从而进行改进完善,努力使自己更加强大才是真道理。

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不太清楚从什么时候开始做就业准备 ?

2、应该通过哪些有效途径获取招聘信息?比较理想的网站有哪些?

3、如何制作高质量的简历 ?

4、网投简历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

5、参加招聘会时应该做哪些准备?

6、进行网投和通过招聘会求职各有哪些优势和不足?

7、校园招聘的宣讲会是否有效?

8、对于几乎没有工作经验的大三实习生或者应届毕业生来说,企业比较看重的是什么?

9、既想要考研或者公务员,同时又想找工作,该怎样合理安排和分配时间?

10、感觉自己学的专业没有什么发展前途,不知道应该找哪种类型的工作,很难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

11、在校的时候没有拿过奖学金,没有担任过学生干部,参加的活动也不是很多,是否意味着找不到好工作?怎样突出自己的优势?

12、面试准备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

求职的技巧:

1、做好降压和紧张的准备

应聘的时候人们往往会因为自己的压力和紧张感而以失败告终,这样是很不划算的。如果你有压力和紧张的话不妨试试将面试官们的话题带到你最擅长的话题里,这样你就可以尽情发挥你才能而且你也不用怕紧张了,在不行你可以事先告诉面试官你的紧张感和压力感,这样你就不会因为紧张造成失误而得到面试官的不满了。

2、注重时间

在你要面试和求职的时候一点要注意时间,在求职的前一天就要做好准备把时间定好,提前到达面试的地方,你要等面试官而不是让面试官等你,时间就是金钱,你耽误他们的时间就是在耽误他们挣钱,然而当他们想要录用你的时候也会考虑你一点时间概念都没有这样就会把你淘汰掉。

3、求职的地点

看看你求职的地点是什么样的,环境是什么样的,有没有可以求职利用上的来提高求职的成功率。一定要细心观察,不要放过每一个地点,这样你就可以举例说明自己是如何适合这个工作了。

4、提前调查好自己要求的职位,也就是调查市场

看看自己求职的公司是怎么样的?发展的如何?打好提前量,多了解一些对自己没坏处,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5、在自己的简历上做做文章

比如说在简历上把自己的性格和喜好都展露出来,别露的太明显,把简历做的个性一点,有必要的话可以请专门做简历人帮忙。目的是用简历吸引人。

6、细节方面

细节决定一切,不要错过每个面试的过程,一定要牢牢记住看看什么环节有缝隙抓住来给面试官一个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面试。


C. 关于煤矿招工陷阱的电影叫什么

盲井 上固体矿床开采时老师放的电影

D. 招聘中有哪些常见的诈骗手法

招聘中有哪些常见的诈骗手法:

1、“媒体网络”招聘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邮箱,微信、微博、短信、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务工者前来应聘,以购买复杂资料、考试提纲等方式诈骗钱财。

由于网络信息量大、范围广,提供了很大的求职空间,成为越来越多人优先考虑的求职途径。一些网络骗子也就乘虚而入,编织各种美丽的招聘陷阱,诱骗求职者把钱存入指定的账户以达到诈骗目的。

2、“皮包公司”合伙行骗

一些劳务中介所为了获取应聘者的信任,与一些骗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合伙进行诈骗。即先由中介单位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报名费、服务费等,后由骗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假装招聘工人,收取体检费、服装费、押金等费用,再编织种种理由拒绝上岗或中途辞退。

3、收取服务费后借口敷衍

一些中介部门在醒目地点张贴相当诱人的招聘启示吸引应聘人员上门,在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后称宣传的职位已满,并承诺尽快联系合适的单位,让应聘者留下联系方式,但其根本没法兑现,然后寻找各种借口敷衍。

一般应聘者求职心切,只能采取一档多投的方法以尽快上岗,只要能找到工作,且被骗钱财金额不大,也就自认倒霉了。

4、临时租用办公场所办公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虚假单位的旗帜,在人员流动量大的热闹地段租赁临时办公地点,以丰厚的待遇条件为诱饵,大张旗鼓进行招聘,在骗得多人上当交纳一定的报名费后,立即携款逃之夭夭。待应聘者等不到上岗通知找上门来时,才发现早已是人去楼空或物是人非了。

5、吹嘘有关系要钱疏通

诈骗分子吹嘘自己门路广、关系多,可以通过“关系”帮事主找到“好”工作,但为了疏通关系需要花钱,但是当事主交钱后,骗子要么逃之夭夭不见踪迹,要么好工作遥遥无期。

6、群发招工信息骗取费用

“某酒店因业务发展需要,诚招业务员,年龄18~40岁,月薪8000元;某服装公司招聘女工,月工资3500元……”骗子一般以优厚的工作待遇为诱饵,抓住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通过手机群发招工信息的形式,等待受骗者上钩。

如果求职者打电话过去咨询,往往被要求交报名费、押金等。这些人在骗取钱财时,根据报名者的急切程度来决定报名费和押金的数额,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不等,得手后便把手机号和银行账号一同注销。

E. 求职季开始了,哪些陷阱需要注意,以防被骗

选对求职渠道,避免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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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应聘
不要到非法中介机构应聘,不要轻信街头小广告。在一些县市劳动力市场周边有许多招聘的小广告,这些小广告往往打着直招、急招的名义,表示面试通过就可以直接上班。这一类的小广告大多为非法中介机构张贴。其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招聘信息引诱求职者上当,当应聘者将“押金”交上后,“招聘人员”就人间蒸发,音讯全无。
合法正规的职介所一般具备“三证”:一是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二是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是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这些证件须上墙公示,并注有举报电话。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在无法判断中介机构是否合法的情况下,必须把握一个很重要的原则,那就是要细看发票是否正规,不要轻易交纳费用。求职时要弄清相关的缴费标准和规定,不能随便缴费,并且有权拒绝各种不合理的收费。提醒求职者找工作最好到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大型人才劳动力市场,以免上当受骗。>>>>
互联网应聘
通过互联网方式应聘的,首先要选择正规就业或人才网站,然后确认心仪单位的真伪,不要被那些诱人的待遇和薪水所迷惑,更不要贸然向招工者提供银行账号汇钱。
应聘前这些招聘陷阱你得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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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类:虚假职位信息
1.以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
有些不法分子以招聘为名收集简历骗取个人信息进行违法行为,因而求职者在填写简历时不要随便泄露家庭电话等,也要早做预防跟家里人交流过有利用家庭电话的诈骗行为。当对方要求提供奇怪的证明材料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不了解的“招聘单位”透露有关任何自己的隐私信息,一旦发现侵权迹象应当即报案。
另外,找工作时不要将本人的身份证、暂住证等有关证件随意交给招工者,防止被骗子所控制和胁迫。
2.以招聘之名非法敛财
调查显示,职场中最大的骗局当属收取保证金、押金,其比例占到了28.16%。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押金或保证金),所以在任职初期需要先缴各种押金的公司是不合法的;而规模很小、态度恶劣却敢开口收取服务费的中介机构,一定是想骗取求职者金钱的非法组织。遇到交钱时就应当提高警惕,牢牢到按住钱包是求职应聘过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
上岗前的体检是常规的程序,即使是公司所指定的体检医院也必须是正规医院,如果是私人诊所、非正规医院就可能存在较大的风险,在体检完之后向求职者收取超额的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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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类:通过招聘对应聘者进行压榨
1.招聘时设下薪酬陷阱
应聘时多个心眼,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明白。比如,一年是十二薪还是十三薪?试用期待遇如何?时间多长?加班时间费用如何计算?如此种种,问清楚就不会糊里糊涂地上当,吃了哑巴亏。
2.粉饰职位信息骗取劳动力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条件较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比如: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往往故意扩大用人单位规模和岗位数量,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把招聘职位写得冠冕堂皇,不是“经理”就是“总监”,但实际上却只是“办事员”、“业务员”,根本没有广告上写的那么诱人
不要被听上去体面的职位所迷惑,仔细询问职位的工作内涵和细节,是求职者在与招聘者面谈过程中必须要做的。另外,一些用人单位看准了求职者的求职心切,以试用期为名赚取廉价劳动力,在试用期满后立即解雇员工。有关人士提醒,诸如“本广告长期有效,长年招聘,且报名不受限制”的招聘广告,求职者一定要小心。
3.剽窃求职者作品
有些用人单位看似正儿八经地进行笔试面试等以考试之名要求职者完成一份作品,无偿侵占设计程序、广告文案等他人的劳动成果。这就是所谓的智力陷阱,求职者需倍加小心。
>>>第三大类:通过招聘侵害人身安全
1.以高薪诱人加入非法机构
如果招聘者夸夸其谈,反复强调招聘职位轻松便能拿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诱人加入传销、色情及其它非法机构。被控制人身自由的,应沉着应对,向家人、朋友报信,或者找到机会及时报警。
2.面试地点是临时租借来的宾馆等地
正规的单位一般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若招聘单位面试地点选择宾馆等临时租借来的地方,要高度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3.招聘单位只有手机单一联系方式
接到面试通知时,要问清对方的办公地址和固定联系电话,若招聘单位只有手机单一联系方式,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晚上预约面试
若接到安排在晚上的面试通知,要高度警惕,要找理由改到白天上班时间,晚上就不要出去了,特别是女孩子,切记!
5.招聘面试在偏远的地方
绝大多数招聘单位不会主动派车去接应聘者,应聘时勿与陌生人到偏僻地方,勿将手机等财物借给陌生人。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
6.诱骗到外地上班
若需要到外地面试、工作,外地对你来说,人生地不熟,在对单位没详细了解的情况下,要特别小心谨慎,不要冒然行动,谨防上当受骗。
应聘成功,也得步步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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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试用期”,小心永远都是临时工
求职时要先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真有用人意向,不要被那些常年招人、常年换人的不法单位所蒙骗。一般来说,单位用人有试用期是正常的,试用期的薪水一般都不高,等到转正之后,薪水会有较大幅度提高。很多公司为了使用廉价劳动力,抓住毕业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堂而皇之地打出试用期的牌子,看起来非常规范,待试用期一过,以种种理由告诉求职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将其解聘了。这样的公司不断地炒人,毕业生永远不会成为正式员工。
试用期间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试用期间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表等,凡是能够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作起始日期、工作内容等的证据,都要保存好。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如不付报酬、薪金过低、工伤拒赔、违规延长试用期等,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仲裁和诉讼,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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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跳进合同圈套,悔终生
与用人企业签合同时,求职者要“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须签书面合同,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一些企业会事先起草好劳动合同,合同中写明有“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安全,出现安全事故厂方不负任何责任”等条款,外来务工人员一旦签下了这类“生死合同”,遇到安全事故很难获得赔偿。因此,这类“生死合同”一定不要签,签订劳动合同时,要静下心来认真阅读各项条款,对不明白的约定要多咨询细掂量,避免在发生纠纷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在遇到有高报酬、优厚条件的工作时,请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多方求证确认之前,一定要谨慎,以防被骗。
合同附则往往不被求职者重视,一旦发生争议只能哑巴吃黄连,可谓是“隐形陷阱”。有些外企指定,一旦发生争议,必须到外方指定法院解决。飘洋过海打官司不仅费用高,而且多少带有地方保护色彩,普通求职者无疑处于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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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放弃社保,高薪背后是陷阱
在大学生求职招聘中,一些单位声明高工资,以此为诱饵,但却以不给职工上社会保险为条件。负责人的解释是:钱没有少一分。但是,初入社会的学生需要意识到,没有保障,即使再高的工资也是不妥的。
◆万一遇到“求职陷阱”该怎么办?
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或公安局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但由于劳务诈骗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劳动、人事等部门,求职者应该根据情况选择最有效的投诉部门,若被投诉对象为合法机构,求职者可以找劳动部门;若求职受骗情况特别严重、诈骗金额大,可以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
◆别被陷阱吓坏,最全签约攻略送给你
求职大战硝烟弥漫,有些毕业生马上面临签三方、落实合同、处理档案。小编在此提醒大家,签约要慎重,千万别大意!签三方要注意什么?哪些合同要慎签?档案如何处理?单位拒收怎么办?签了三方不想去怎么办?史上最全签约攻略,看这里,就够了!

F. 求职中常见的招聘陷阱有哪些

1、推荐工作式陷阱
主要方式:这种欺骗行为,主要是一些挂着职业介绍所的介绍工作地方,或者是假称学校的老师之类和你扯得上一点关系的人,他们一般号称在某公司有认识的熟人,能给你推荐工作,只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些骗子一般会主动出击,要求帮你推荐工作,但是前提是你得缴纳“推荐费”。缴纳完推荐费之后,要不就是根本就不能再找到人,要不就是拿到推荐信以后,前去应聘,你发现推荐信并不起作用,或者目前这家单位根本不招聘这个职位。
2、警惕收费式陷阱
主要方式:还有一些公司在招聘的时候,以招聘录用为借口,征收一部分的押金或者是保证金,或者以入职培训的名义,骗取求职者的财物。这类诈骗在轻松许诺工作机会的同时,对方就会对你提出收费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有“用人单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证金、集资等作为录用条件”的明文规定。
3、警惕信任式陷阱
主要方式:还有一些诈骗分子,这很好地利用了大学生现在的一些不乐意干活,只是想挣钱的心理,用一些轻松的网上工作来招聘大学生工作。许多学生在相信后,骗子会先用一两次的甜头骗取学生的信任,之后再利用信任伺机作案。这类陷阱需要学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轻信他人,也不要在尝到甜头后就失去戒心。
4、警惕试用期式陷阱
主要方式:这种方式就是,试用期的时候工资很低,让一些新人根本就熬不过试用期,然后辞职之后再同样的方式招人,周而复始,降低成本。另外一种手段就是非法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G. 大学生寒假兼职易遭遇“招工陷阱”

春节将至,不少用人单位都出现了“用工荒”,很多用人单位都将目光投向了即将放寒假的大学生。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做兼职的过程中,不少大学生因社会经验不足、维权意识不强等原因,遇到过形形色色的招工陷阱。
春节将至,不少用人单位都出现了“用工荒”,很多用人单位都将目光投向了即将放寒假的大学生。12日,记者走访了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等高校,看到在食堂附近的宣传栏上、宿舍楼下、电线杆、树干上,张贴着各色的招工信息,还有不少人事人员“上门”招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做兼职的过程中,不少大学生因社会经验不足、维权意识不强等原因,遇到过形形色色的招工陷阱。
在农林大学,面对眼花缭乱的高薪招聘信息,许多大学生都向记者表示,不知真假,不敢轻易尝试。大二的陈同学告诉记者,相较于网络、传单上提供的招聘信息,他更愿意相信校内社团发布的信息。
“在网上找兼职可得留个心啊。”林同学告诉记者,她8日在某兼职QQ群上找了份打字员的工作,就遇到骗子。对方让她填一份简历,简历栏里除了个人信息外还有银行卡号。“他说简历要审核,会给我的手机发一个验证码,我没留意就直接报给他了。”小林说,等她看清手机验证码的内容时,发现原来是支付宝发来的,她当下就查询了卡里余额,发现卡内495元钱不见了,之后再也联系不上对方。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大二女生卓同学向记者讲述了她因为没签合同,差点拿不回钱的经历。去年国庆的7天假期,她和朋友一起到台江的某商场做导购员。当时商场的老板承诺说,两人一天能赚160元。因为做的是短工,而且觉得商场又不会跑掉,所以卓同学当时就没想签兼职合同的事。“没想到,国庆结束后,我们去找老板要钱时,老板竟然说再等等。”之后卓同学几次三番发短信向老板讨薪,但都无果。
“拖了两个多月,到12月时才把钱给我。要不是我一直讨,可能就不给了。”卓同学说。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只有极少数的学生,会在做兼职的过程中与用人单位签订兼职合同。
杨老师表示,学校不鼓励学生在寒假的时候去这些公司。“即使有学生想去,也一定要征得家长的同意,并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去。”杨老师说。
记者采访了福州其他高校的一些老师,均表示了和杨老师一样的看法。
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陈伟坤律师表示,现在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急功近利的心理,打着“高薪”的旗号设下陷阱。陈律师建议,为了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还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合同双方的权利及责任等,合同的条款越细越好。“如果能选择日结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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